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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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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制度篇一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目的

生产是企业各项工作的中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生产管理、合理的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有计划地组织均衡生产活动。加强在制品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生产计划管理

生产计划是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客户订单需求,具规划每个生产环节,在单位时间内的生产任务。生产部应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水平及生产指标合理计划、统筹安排逐月编制生产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加强调度、确保各项计划的完成。现就生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1. 每月3号前下达本月生产作业计划(数量、品种、产值目标)方面的详细计划。

2. 生产部对班组下达生产作业计划、并做到认真督促、落实、检查、汇报。

3. 每周旬检每日检查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不断地平衡生产进度、以保持计划的严肃性。

4. 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生产计划。

5. 每日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进度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使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要善于抓住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排除不利因素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二、 生产现场管理

1. 生产部依据月生产计划、客户订单、实际生产进度状况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源等情况安排各项产品生产进度表。

2. 依预定和实际生产进度的要求、发出工作指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备料情况)和催料指令。

3. 生产班组如无法按照进度要求如期完成任务应尽快将原因及时通知计划主管及时调整作业内容。

4. 生产项目(或工序)完工后将工票交质检员检验合格签章然后办理交验入库。工票作为班组或个人作业核算依据。

5. 于每月生产(工序)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工票、临时派工单、领料单、返修单、质量异常处理单、请购单等资料汇总并将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还需要进行成本分析,所有资料都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三、 调度会议制度

1.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由各主管人员参加的生产调度会议。

2. 生产调度主管汇报本周的生产进度、各产品的完成情况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凡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力争尽快解决。

3. 建立调度会议记录,防止遗漏问题。

4. 不断总结调度会议经验、克服不足、提高会议质量,严防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便稳、准、快地解决生产上的实际问题。

四、 调度主管(调度员)责任

1.

2.

3.

4.

5. 做出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安排。 合理组织日、月、旬的生产进度并做到及时检查。 具体安排产品产量、品种进度、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合理组织劳力,严防待工和离工。 对下达的计划要经常平衡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反映。

6. 建立进度台账,做好历史资料的存放工作。

五、 在制品管理

1. 在制品堆放整齐。摆放有序、标识清楚。

2. 在制品流转有明显标记,分品种进行货位管理。

六、 文明生产

1. 建立安全卫生负责制,实行定制管理和目视管理,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

2. 对车间存放的各类原材料,按规格摆放作好标识。

3. 对生产作业区划分卫生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

4. 严格执行6S管理办法,凡在规定的范围内要做到日清理,班检查。

5. 要不断的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讲卫生的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 边角余料、铁屑、废旧零部件等要分门别类按指定地点存放。

7. 保持通道畅通、严禁违章操作。

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和废止时亦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沙华通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作业制度篇二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模板》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模板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使生产作业现场及进度得到严格管理和有效控制,实现均衡生产,从而实现生产计划目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作业是生产企业各项工作的中心,生产管理是生产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生产管理,要合理地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

第二章生产计划管理

第三条生产部应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及生产指标,合理计划、安排全年生产任务。逐月编制生产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调度,确保各项计划的完成。

第四条生产部每月25~30日向各车间下达下月的生产计划。

第五条各车间每月1~3日对班组下达生产计划,并作到认真督促、检查。

第六条分为日、旬、月检查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不断地平衡生产进度,以保持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第七条如发现一些品种的生产进度不合理,要及时填写计划调整通知单,保证各品种按时完成。

第八条经常同并行科室互通情报,共同努力,互相协作,保证年、季、月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

第九条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进度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中抓好薄弱环节,排除不利因素,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生产现场管理

第十条生产部负责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10天内的生产进度表。生产进度表的制订要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 第十一条在生产工作开始前,各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班前会,统计出勤,将生产作业具体落实到相关生产人员,结合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安排当日生产任务。

第十二条生产部依预定的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认物料的库存情

况)和发料单。

1.工作命令一联给现场各生产车间(同时要附工程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准等),一联交质量管理部。

2.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车间,一联交仓储部备料。

3.要在开工3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

第十三条各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做好“三汇报”。

1.开工后汇报,主要汇报生产现场基本情况、生产条件、出勤人数等等。

2.生产中汇报,主要汇报生产过程的组织情况,生产进度及安全状况。

3.生产后汇报,主要汇报生产完成情况,生产产品质量情况等等。

第十四条现场各生产车间如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单位,生产管理单位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生产车间生产完工后,将工作命令填写至有关栏处,将工作命令单送回生产管理单位销令。

第十六条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将有关资料(生产日报表、工作命令、发料单、外协加工等)汇总,将所有资料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第十七条生产部要经常与市场部、存量管理单位、外协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单位、技术单位及现场各生产车间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

第六章半成品流转

第十八条半成品流转要做到有计划。

第十九条半成品存放要有明确、统一的标记。

第二十条半成品收入和付出要有规范的账簿。

第二十一条产品入库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定期清查仓库,预防积压。

第五章在制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制品堆放整齐。

第二十四条在制品流转有明显标记,分品种进行货位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制品必须按定额储存,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不经生产部同意不得加大库存,保持最低限度的存货量。

第六章交接班管理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提前10分钟进厂,开好班前碰头会。

第二十七条下班后要召开下班碰头会,及时处理生产遗留问题(重大问题另行解决)。 第二十八条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九条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工艺交接清楚、准确,机器运转情况清楚,工卡量具齐全,生产情况明了。

第三十条办理交接手续,一般工种口头交接,主要工种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本。

第七章文明生产

第三十一条建立安全卫生负责制,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 第三十二条划分卫生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

第三十三条对规定的范围,要做到日清理、班检查。

第三十四条要不断地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第三十五条边角料、废料、废旧零配件等要分门别类按指定地点存放。

生产作业制度篇三
《安全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

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

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4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

作业。

2.2.5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装卸、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被

吊物体大于10t的。

2.2.6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

等。

2.2.7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

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8 设备检维修作业:公司生产检修中进行的各项检修活动。

2.2.9 高温作业:公司内部涉及高温岗位的作业活动。

2.2.10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11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0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生产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车

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0内容与要求

4.1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

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

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3.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

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部门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部门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

除干净。由质监部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管理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

所属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

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

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4.3.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

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4.4临时用电作业

4.4.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

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4.4.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

保证用电安全并到安全管理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4.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

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4.4.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

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否则不准接线。

4.4.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4.4.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

保护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4.5 高处作业

4.5.1 高处作业的相关定义

4.5.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

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5.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4.5.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

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

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

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时的温度。

4.5.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

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5.2 高处作业的分级

4.5.2.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5.2.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5.2.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5.2.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5.3 高处作业的分类

4.5.3.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

强风高处作业。

4.5.3.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4.5.3.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5.3.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5.3.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4.5.3.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4.5.3.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4.5.3.8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4.5.3.9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

高处作业。

4.5.3.10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

的高处作业。

4.5.3.11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

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4.5.3.12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4.5.3.13除以上情况以外的其他高处作业。

4.5.4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4.5.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管理部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5.4.2 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

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5.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

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

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5.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

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4.5.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5.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

守岗位。

4.5.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4.5.5.1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

证内。

4.5.5.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5.5.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

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

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

止坠落。

4.5.5.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

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4.5.5.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

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5.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

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

隔离措施。

4.5.5.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

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4.5.5.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

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4.6 起重吊装作业

4.6.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到安全管理部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应

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生产作业制度篇四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给生产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工厂中所有涉及生产作业环境方面的相关工作均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3条 本制度中的生产作业环境不仅包括生产的主要现场,也包括进行检验的辅助生产现场。

第2章 设备布局要求

第4条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第5条 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要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同时确保各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一米,大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两米。

2.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9米。

3.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第6条 在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设备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如何摆放,同时确保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第7条 对于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降低其噪音,则应将其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部门的办公环境。

第8条 对生产现场中高于两米的运输线,必须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大小应以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落于地面为标准,运输线的两端应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得低于一米。

第3章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管理

第9条 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必须按照操作顺序,整齐地放入指定的区域,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固定,禁止乱摆、乱放。

第10条 生产所用的工位器具、模具、夹具、量具等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以防止混乱或坠落伤人。

第11条 生产用原材料必须限量放入生产现场,以免造成生产现场的拥挤或导致发生其他事故。存放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白班不超过加工额的1.5倍,夜班不超过加工额的两倍。

2.大件原材料必须按照额度领取,禁止超过当班的生产额度。

第12条 在生产现场码放各种物料时不得超高,一般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2.5米(物品单位超高除外),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不超过2∶1;易滚动的物品要有垫块进行固定;堆垛的底部要牢靠,垛与垛之间的间距要合理,以便于吊装和搬运。

第4章 地面状态管理

第13条 合理地规划生产现场的地面,用不同的颜色将生产现场的地面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安全通道必须以绿色、醒目的标志标示出来。

第14条 生产现场所划定的各区域间距要合理,其中人行通道不得小于一米,车行道

(主要指叉车、推车等)不得小于两米,成品车间货车行道不得小于三米。

第15条 必须保证生产现场各通道的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通道,违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惩处。

第16条 生产现场中因生产需要所设置的坑、沟、壕等必须有足够支撑力的物品覆盖或有防护栏,夜间必须有照明,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17条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垃圾、废料、废水、废油等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将此类废品带入下一道工序。

第18条 生产现场的人行道或空地应保持平坦,不得有障碍物。若有,则应该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或安放防护栏。

第5章 防尘、防毒与防噪声管理

第19条 生产现场要注意防尘、防毒。加强防尘、防毒设备的检查、检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作业时间内的正常运转。

第20条 用于防尘、防毒设备的滤料或组件应根据其使用说明书定期更换,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21条 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超过标准的要限期整改。

第22条 生产部门应会同工艺技术部门,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等手段使得生产现场的噪声符合标准。

第23条 新建、改建、扩建或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的项目,必须严格按鉴定审查流程对其噪音水平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或审查结果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入生产。

第6章 附则

第24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

第25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作业制度篇五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制度篇六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步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类制度。 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 物资管理 物资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资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资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和生产成本的高低。 供应部门是物资控制的核心部门。 1. 供应部下设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 2. 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3. 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收发机构。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和保养由维护保养机构负责。 4. 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外协工厂有物品入库应先由质检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检验不合格的

物料即超出允收标准的物料,应予退回。

第十一条, 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

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帐目相符,要不定期对

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库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 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

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工具,夹具,模具,车

间主任开单后不需部门经理审核,领取劳保用品,办公用

品等均需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 仓库员在接到车间或其他人员开具的《领料单》核实无

误后,应立即查找库存,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给领料单位

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

放给领料单位,并立即出具《采购任务单》通知采购部门

采购物资。《领料单》领料数量栏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仓

库员负责督促采购部门采购情况。物资采购到位后立即通

知领料单位前来领料。

第十四条,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写好《工序交接单》,无《工

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

第十五条, 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

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和

《成品检验报告》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

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

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十六条, 产品入库后,成品仓库要按销售部门开据的有关销售单

及时安排产品出货。

第三章 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

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出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

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都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

识,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要求,看

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供应部准备生

产资料(包括材料﹑工具﹑夹具﹑模具等),待所有生产资料备齐后方可编排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共三份:供应部,生产科室,生产部各一份。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出货的也可以先安排生产的工序先生产,待物料备齐后再组织统一生产。

第二十二条,物料备齐后供应部要及时通知相应生产部门前来领料。

生产部门接到供应部通知后,应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料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供应部领料,并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计划编排好后立即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按照计划生

产。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随时跟踪,保证生产在计划状态下进行。对跟不上生产计划的工序,生产进度管理员须分析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耽误工期的,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调整计划。

第二十四条,车间管理员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工序日报表》,二

十四小时内送交生产部,便于部门经理掌握车间生产状况。

第二十五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销售部及时组

织发货。

第二十六条,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

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夹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进度状况和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

第二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货期的都要及时向

生产部经理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生产车间管理员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

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经

常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车间管理员生产安

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确实对节能降耗有较大

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奖励处罚细则》给予奖励。

第四章 产品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

的根本,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力。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

本制度,产品质量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产品质量变异预防,防止

偶发性产品质量变异,逐步改善常发性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经常不断地开展质量意识教育,每月质量意识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条,生产管理员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1. 产品生产之前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生产过

程中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质检部,根据质检部意见决定该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时退回物资仓库。

2. 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产品质量巡查,排除员工

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如机器功能调试不当),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产品质量变异。

3. 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产品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

质检部相关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货期的,要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员工要做好“产品质量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

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兢兢业业工作,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产品质量缺陷。

第三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

守相关机器,模具,夹具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质检部有其

它质量要求的,生产车间生产也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质检部要求。生产过程中质检部发现有任何产品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质检部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三十八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质检部成品检验员出具的《产

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第五章 生产资源管理

第三十九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必要保

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

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条,生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机器,

夹具,人员,时间等。

第四十二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由生产部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

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三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

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四条,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的或人为损坏的,根据损坏

程度,责任人员应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五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夹具,模具的

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六条,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部要建立

台账。设备台账应包括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七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

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生产作业制度篇七
《生产管理制度》

铝合金门窗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铝合金门窗厂要制定完善的人员上岗培训制度。铝合金门窗厂要保证每个

操作铝合金门窗设备的员工对铝合金门窗设备、铝门窗设备有一定的认识,能够

自主的按照相关操作规范安全操作,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和铝门窗设备的正常工

作。

其次,铝合金门窗厂需要尤为重视铝合金门窗设备的维护保养。很多铝合金门窗

厂明了维修保养的重要,却不在实际工作和管理制度中加以落实,这是不可取的。

铝合金门窗厂在制定铝合金门窗设备管理制度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切

实可行的铝合金门窗设备保养维护方案,做到对铝门窗设备、门窗加盟设备、断

桥铝门窗加工设备的定期维护。

再次,铝合金门窗厂应做好相关设备使用记录。铝合金门窗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

铝合金门窗设备保养记录、铝合金门窗设备维修记录等,铝合金门窗厂在制定管

理制度时应规定相关人员做好设备维修保养使用的记录工作,这对监督铝合金门

窗设备管理情况很有帮助。

生产管理制度

1 范围

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和生产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生产过程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和调度生产,进行工序控制,负责制定生产计划,设计产

品图样和工艺文件,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2.2 生产厂长负责生产计划的批准。

3 工作程序

3.1 生产计划

3.1.1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合同或定单的要求,结合本厂生产能力合理编制生产

计划,经生产厂长批准后,发放各有关单位执行。

3.1.2 生产计划是我厂安排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各部门和班组必须认真落实,并

据此安排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确保生产计划的按期完成。

3.1.3 供应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生产所需原材物料的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

确保生产物质供应及时。

3.1.4 各班组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单的要求,结合本班组人员、设备情况合

理安排生产,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3.1.5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生产计划,应报经生产厂长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

部门和班组。

3.2 生产过程的控制

3.2.2 控制的内容和要求

3.2.2.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三自一控”制度(自检、自分、自作标

记和控制自检正确率),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加工质量。

3.2.2.2 生产设备和工装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以免影响生产。

3.2.2.3 生产作业现场应确保满足《安全文明生产制度》的要求。

3.2.2.4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应按照《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管理办法》执行,

并作好有关记录。

3.2.2.5 在生产出现偏离控制的情况时,班组长应及时采取解决办法,必要时向

生产技术部报告请求协助解决。

3.2.2.6 生产过程中质检人员应按照检验制度和验检规程的规定实施检验,并作

好检验记录和状态标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2.2.7 生产过程中的领部件标识应标注在内面,以免影响外观,内容应包括:

安装位置、尺寸、制作人等项目,内容应保持完整、清晰。对于成品的标识应符

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3.2.2.8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措施对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予以保护,防止

丢失损坏。

3.2.2.9生产过程中各班组应每日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生产进度和有关情况,接受生

产技术部的检查监督。

3.3 生产调度

3.3.1生产技术部根据各班组生产进度和有关情况搞好生产调度,确保完成生产

计划。

3.3.2 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生产技术部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解决。

3.3.3 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可召开生产调度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主持,各有关部

门和班组参加,研究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解决措施,确保生产计划的完

成。

4 记录

4.1 生产计划

4.2 生产作业单

车间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产品质量,完成车间承包合同,使产品质量指标落实到实处,特制定车

间质量管理制度。

一、车间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出来的思想,精心

工作。

二、班组长要严格按照车间生产工艺卡进行组织生产,精心下料,认真焊接,细

心组装。

三、组装工序要树立一切为用户着想的思想,对双玻窗用玻璃要认真清洁干净。

四、 班组长要对每道工序半成品定期检查,对不合格半成品应及早修理补救,

甚至报废,以免影响最后质量。

五、车间主任有权对不合格品责任者进行处罚。

六、门窗组装完毕后,经质检员检测合格后,方可包装入库。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产品售后服

务工作。

1 职责

市场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 产品售后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3.1产品交付过程中的管理

3.2.1 产品交付过程包括产品出库,发运、安装、验收的全过程,必须采取切实

可行的措施防护和搬运,确保产品保持原有的质量。

3.2.2 用户自提或自行按装的,销售人员也应向用户介绍装运和安装过程中的注

意事项和作业方法,向用户提供《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必要时上门指导安装。

并答复用户有关技术质量方面的问题。

3.3 售后服务

3.3.1 本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3.2 售后服务的内容

a、 现场指导安装或直接为用户安装。

b、 b、走访用户,征求意见,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C、做好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3.3.3 建立产品售后服务队伍,配备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服务人员,健全

产品售后服务网络。

3.3.4 产品售后服务人员的职责

a) 指导用户安装,向用户介绍本厂产品使用和维护知识;

b) 收集用户反馈信息,及时答复用户咨询,处理用户投诉;

c) 履行质量职责。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用户满意。

4 服务实施

4.1市场部应积极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重点用户走访每年致少一次,认真

听取用户意见,并将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加以整理分析写出报告。

4.2对于用户来人、来函、来电和用户走访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包装质

量、安装质量等问题,市场部也要逐一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如需到现场

服务时应立即通知服务人员赴现场处理。

4.3 技术服务人员、销售人员,用户走访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和用户接触中收集到

的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4.4 服务人员去用户单位现场服务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帮助用户解决质量

问题,确保用户满意,并填写《产品售后服务记录》经用户签署意见后带回,返

回后5日内交市场部存档备查。

5 用户档案

5.1 建档要求

a、建立主要用户档案,将合同及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分户归案,保管。

b、建立服务档案,将用户信息反馈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归档,保管。

5.2 用户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所用产品、规格型

号、订购数量、技术要求、业务简介等。

6 记录

6.1产品售后服务记录

6.2 用户档案

门窗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严禁携带戒指、耳环、项链等物

上岗。

2、严格按照各工序的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规程。

3、设备开机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待一切情况正常后,方可送电开机。

4、设备不能带病运转,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声音不正、冒烟、火花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消除后,方可开机。

5、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水汽等管路。

6、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牌标记,必要时,也需关掉水流阀门,待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时要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完毕后,必需将一切工具零件清理干净。

7、严禁酒后上岗和工作中喝酒,如有这些情况,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因酒后上岗出现任何设备人身事故,后果自负。

8、工作时严禁携带孩子,严禁串岗、打闹、干私活,严禁在工作场合吃一些带皮壳食物,违者罚款。

9、车间内严禁吸烟, 违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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