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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14    阅读: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一
《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通用版(一按原创,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通用版

(一按原创,仅供参考)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工作的信息通报和协调机制。

2. 职责和工作内容

2.1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联络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1.1收集、整理、传递各自生产、安装、重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1.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动态;

2.1.3提出改进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

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1.4向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汇报联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

3. 联络员组成人员

各单位、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4. 会议制度

4.1公司负责生产副总经理、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联络会议。联络员会议为季度会议。

4.2联络员会议内容: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前一段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如重大事故发生时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4.3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会议,应向公司安保部负责人请假,并委派代表参加。

5. 信息传递制度

5.1各联络员每季度初5日内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措施和重要活动。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分析与对策,建议等。

5.2各联络员对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意见建议一般在联络会议提出。

5.3 安保部门通过文件,简报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和保持日常联系。

5.4联络员所在单位,部门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6. 奖励

6.1公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全生产联络员给予表彰。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市区各施工、监理企业、外地企业驻丽办事机构: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加强主管部门和企业间的沟通联络,加快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对现场的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我处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实施安全生产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文件,收集、整理、传递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反馈本企业安全管理动态,通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剖析原因,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联络员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所在企业领导汇报,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五)当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六)根据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二、联络员的管理

每个建筑施工总承包、监理企业需确定安全生产联络员二名,企业注册地在本市的安全生产联络员分别由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具备A证)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外地驻x企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驻x机构负责人担任。

联络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企业上报我处备案后,将予以公布,联络员不得私自变更。若人员、通讯地址、电话等情况确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报我处安监科备案。

请各企业将确定的联络员于12月25日前书面报我处安监科备案(联络员备案表附后)。

三、联络员的主要活动方式

1、联络员会议

(一)联络员会议分为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存

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当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有紧急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主要是:通报重大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紧急工作。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议题和其他有关事项由我处另行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由我处印发或以简报的形式发放给联络员所在企业。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提前请假,经同意后委派代表参加。

(五)联络员会议实行签到制,无故未参会的联络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信息传递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联络员必须分别在每年的3月、6月、9月的30号前,向我处书面报送本企业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我处书面上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告必须明确:1、在建工程清单,包括:名称、地点、数量、形象进度、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2、企业对项目部现场安全生产检

查情况;3、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各联络员对需要提交联络员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应提前向我处报告,有关意见、建议一般在联络员会议上提出。

(三)我处今后将主要以短信、网站公告、文件、简报、通知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和通知,保持日常联系。

(四)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联络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报告,并保证通讯畅通。

3、培训、交流、考察

(一)我处将每年组织两次以上联络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并从全市联络员中选取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人员的担任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颁发xx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证书,协助执法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二)我处将与协会联合,适时组织联络员进行参观、考察、交流等活动。

四、其他要求

联络员所在企业应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对联络员加强管理,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应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制定奖惩措施,充分调动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

我处每年年底将对联络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在联络员年终会议上进行公布。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联络员将予以通报表扬,建议所在单位予以嘉奖,并在各类先进评选中优先推荐。对参加活动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联络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所在企业进行诚信惩戒。

我处联络员工作联系人:xxx,联系电话(传真):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三
《镇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及五年规划》

平阳镇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及

十二五规划

2011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及市安监局的监督指导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进取求发展,强化责任严监管,突出重点除隐患,完善制度抓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工作指标。抓好董家口深水港开发建设沿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等工作,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运行,坚决遏制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保障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认真总结我镇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经验与不足,深化、细化安全生产考核

内容,制定《平阳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业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令各企业(个体户)对照责任书抓好车间、班组、职工安全等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一级抓一级”,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2)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调整充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村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委员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履行各自的职能,相互协调配合,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消防大检查;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形成镇、村(企)二级信息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和领导指示精神,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强化企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监督引导各企业、单位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各企业、单位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改变政府“保姆式”的监管现状;强化法人代表负责制,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定具体的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加大对企业、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主动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整治攻坚力度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检查中及时的发现问题,弄清原因,并对排查的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整改、复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个体户)、单位下达安全生产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排查治理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将每次的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上传。

(2)强化对重点行业和场所的专项隐患排查与整治。针对我镇安全生产实际,加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为重点的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推行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模式,继续实施“保健式”安全监管,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打非”工作,在全镇形成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氛围。在深入开展三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海洋渔业、商贸、水利、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是督促重点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确保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能够全部持证上岗,做好职工的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二是在2010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评级工作,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给予挂牌督办”的总体要求,制定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分类目标,提出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以达到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目标;三是结合董家口的开发建设,重点持续地做好大型工程车辆的交通安全工

作,镇安监办将与交警、交管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专项姓丁,确保董家口开发的安全保障。

(3)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同市安监局等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安全生产单位加强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演练,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继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使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完善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人的定期检查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网格化运行制度,督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排查隐患,定期上报录入系统。落实企业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应急救援、操作规程、各类安全台账记录和奖惩等机制。

(三)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以及利用《胶南市讯》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图片宣传和送法律送知识等活动,重点面向基层企业的职工。逐步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2)精心组织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好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将“安全生产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提前组织,精心准备,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线,创新内容,突出重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将活动与搞好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围绕“安全生产

月”主题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全镇范围内生产企业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积极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触电、防中毒、防地震等各类事故自救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一、 “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趋势和工作思路目标

(一)机遇和挑战

在总结“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十二五”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管理与落实,争取在新的规划中无论是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知识水平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镇发展及董家口开发的重要时期,大量重点工程项目将全面进行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

1、机遇

(1)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各项指标都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2)全区经济效益大幅增长。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四
《乡镇安全工作和安监站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乡镇安全工作和安监站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8月8日至12日,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全生产督查办公室、县安监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乡镇安监站建设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绝大多数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较好地落实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安全工作思路,维护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稳定。

二、主要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创新工作特色

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摆放在首要位置,双凫铺镇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碰头会,大成桥镇安监员实行联单位企业责任制度和进驻煤矿轮流下井实习制度。玉潭镇推行安全监控联网措施,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利用出租车、电子屏宣传安全生产措施,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抓好安全生产。

2、机构设置健全,场地建设到位

全县33个乡镇明确了新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乡镇安监站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的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相应的安全资料和设备都进行移交,所有新的安监员和安监站长都专职到岗到位,进行了交接。职责制度上墙,工作经费得到落实。横市、玉潭、龙田、朱良桥等乡镇安监站建设焕然一新,做到安监工作人员、经费、车辆、场地四优先。

3、主体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到位

巷子口、玉潭、横市、喻家坳、沙田、菁华铺、花明楼、回龙铺等乡镇党政领导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亲自带队参加检查、亲自到现场排查隐患,沩山乡第一个成立由21人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煤炭坝镇认真推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煤矿安全培训制度,横市、喻家坳、煤炭坝等乡镇相应的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并得到了落实,流沙河镇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创建安全信息平台。

三、存在问题

1、对照2011年县安委会对各乡镇的目标考核,除喻家坳乡、大成桥镇、煤炭坝镇外,大部分乡镇未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召开每个季度的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对所辖区域内安全工作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认真的部署和整改落实。

2、部分乡镇安全联络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很好的组织召开相关安全联络员会议、落实安全联络员制度、认真开展村(社区)安全联络员工作。

3、安监站建设重视不够,部分乡镇领导机构、职责和制度没有及时更新上墙,煤炭坝、大成桥、沩山、横市等乡镇存在挂靠在其他办公室或合署在其他办公室办公的现象,多数乡镇执法用车费用不足,对安全执法和监管工作有一定影响。

4、部分乡镇安监站隐患排查台账不到位,文书制作不规范,查处隐患不深入不彻底,对安全隐患整改、立案查处不力,特别是新老安监工作交替,新的安监员虽然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但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一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做好村(社区)安全联络员制度的落实,发挥安全联络员作用,努力构筑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安全责任监管网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安全工作经费台账,加大乡镇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促使安全监管

工作全面落实。

4、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监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五
《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

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各级人民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宁海县安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和职能部门监督整改;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规定上报至省安委会办公室,由省安委办监督整改。

(三)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镇安监站和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申报”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和互查。

(四)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每月报至宁海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级别,会商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同时逐级上报至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资料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

镇安监站于每月月底前将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报至县安监局备案。报告内容应有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

(五)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制度、公示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3963504。事故隐患应分级公示。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在企业内醒目场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宁海县人民政府、宁海县安委会和县有关部门每季度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通过报纸、电视或网络等形式每半年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六)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分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联合执法协调组办公室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部门责任,落实整改内容,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

(七)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结合联合执法开展,每月不少于

一次,镇督查组检查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关闭和复工落实情况。

检查督办以实地察看为主,并定期在联席会议上通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督办需召开专门会议时,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成员单位视情况确定。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六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并经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

联络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利用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根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事宜。

第三条 联络员会议由以下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应急办)、武警司令部(作战勤务部)。

联络员由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司局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工作。

联络员及联系人发生变更或调整,应及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 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承担,主要职责:

(一)承担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汇总、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信息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承担联络员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根据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求,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第五条 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会议基本形式,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形势,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的建议;分析评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通报、交流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协调和沟通时,根据联络员会议成员单位要求,可召开由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的临时会议。

(二)联络员例会和临时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印发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抄送各联络员。

(三)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和临时会议,应告知应急指挥中心,并委派联系人参加。

(四)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参加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参加联络员例会和临时会议,通报本部门、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向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工作建议、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承担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情况、信息和总结报告的交流与传送。

(四)协调办理涉及本部门或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事宜。

(五)参加按照联络员会议要求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研讨、演练、调研、考察、评估等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单位)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并经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

联络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利用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根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事宜。

第三条 联络员会议由以下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应急办)、武警司令部(作战勤务部)。

联络员由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司局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工作。

联络员及联系人发生变更或调整,应及时通报国家安全

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 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承担,主要职责:

(一)承担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汇总、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信息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承担联络员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根据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求,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第五条 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会议基本形式,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形势,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的建议;分析评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通报、交流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协调和沟通时,根据联络员会议成员单位要求,可召开由全体或部

分联络员参加的临时会议。

(二)联络员例会和临时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印发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抄送各联络员。

(三)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和临时会议,应告知应急指挥中心,并委派联系人参加。

(四)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参加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参加联络员例会和临时会议,通报本部门、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向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工作建议、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承担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情况、信息和总结报告的交流与传送。

(四)协调办理涉及本部门或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事宜。

(五)参加按照联络员会议要求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研讨、演练、调研、考察、评估等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单位)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篇八
《莒县政府安全生产督查》

莒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0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督查方案

各乡镇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

为全面了解掌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下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安全 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督察组要求,经研究,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半年工作督查,现结合领导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 督查时间 7月 日至 日 二. 督查方式

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的方式。到乡镇时查看的企业现场名单及督查内容附后。 三. 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责任制落实,人员配置,制度建设,办公设施); (二)3月11号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三)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夏季汛期各项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六)“帐档牌榜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七)重点企业设置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落实情况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四、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分为四个组分片进行检查

一组:安监局领导带队,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参加。检查中楼镇、寨里河乡、龙山镇、陵阳镇、店子集镇和工业生产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外经贸局)、工业园区和外经贸局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业园区、外经贸局)、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公安消防大队)、旅游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旅游局)。

二组:安监局领导带队,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检查碁山镇、安庄镇、洛河镇、果庄镇、闫庄镇、浮来山镇和民用爆炸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公安局)、农、林、水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

三组:消防大队领导带队,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公安局。检查桥山镇、桑园乡、招贤镇、东莞镇、库山乡。建筑行业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建设局)、贸易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县贸易办)、石油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县石油公司)、文体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县文体局)。

四组:质监局领导带队,安监局、夏庄镇、小店镇、长岭镇、和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安监局)、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县交警大队),教育系统安全专业委员会(县教育局),工业园和外经贸安全专业委员会(日照临港工业莒县配套基地)。

各检查组车辆由组长安排 五、督查要求

1. 各乡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要对照督查内容搞好自查工作。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事项,要说明原因和情况,并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由所在乡镇或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在企业显要的位置张贴“安全隐患公示榜”,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以及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接受社会督查。切实通过督查,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

2。各督查组要根据填写《安全生产半年督查备案表》。督查结束,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汇报,经组长签字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后报县政府。

3、本次督查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查备案表 2. 企业现场督查内容 3.乡镇督查企业名单

二0 一0年7月 日

企业现场督查内容

附件一

企业名称: 2010年6月 日

乡镇督查企业名单

安全生产半年工作督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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