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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23    阅读:

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篇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知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知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1、参保居民人员类别划分。目前,对参保居民大体划分为5类。分别是: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大学生。所谓大学生,指的是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2、缴费标准。按市局2013年37号文件规定,今年参保居民中的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其他三类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

3、缴费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少年儿童、老年居民和一般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

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就今年而言分别为130元和20元);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即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就今年而言分别为410元和300元)。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母亲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当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3年6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不是不需办理参保登记,只是没有3个月的期限限制和不用交医保费。报销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前,仍需持相关证件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具体操作时,需人为选择“是”或者 “否”。否则,新生儿未参保登记无法报销费用。6月1

日之前出生的,若参加新生儿“落地参保”需按原规定执行),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儿就诊时以其母亲姓名之子或之女填写,报销新生儿医疗费用时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医保待遇享受期限。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的老年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新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与学年一致。

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即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其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即参保缴费60天之后发生的医疗费方可报销。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年份的医疗保险费。

5、征缴登记管理。为便于管理,同时也因参保居民类别不同个人缴费标准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定要按参保居民类别分别据实登记。

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篇二
《城乡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开始 住院报销最高每年20万》

城乡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开始 住院报销最高每年20万

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将正式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要参保的市民今天起就可以缴费了。昨天,市社保局发文确定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参保对象和缴费时间,并对筹资标准和享受的待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参保对象分两类三类人可免缴

根据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两类:绍兴市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的成年人;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入市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未成年人。需要注意的是,成年人和未入市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未成年人,须以户为单位参保;市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另行参保缴费。

在筹资标准上,不同的参保对象各不相同。具体来说,成年人个人缴纳180元/人·年,财政补贴420元/人·年;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00元/人·年,财政补贴480元/人·年。持有效期内《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或《绍兴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仅限于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家庭中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

需要提醒的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按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缴费。缴费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参保人员缴费后,即可在2013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内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上限提高到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对象不同医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标准也不一样。

其中,住院补偿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成年人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以上至20万元部分报销80%,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75%;

未成年人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85%,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80%;6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报销95%,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90%。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在普通门诊报销上,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3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45%。在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20%。一个医保年度

内,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的累计净报销限额为450元。

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报销待遇后,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两年及以上的,可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新生儿两个月内可办理医保

另外,中途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和相应待遇也有所不同。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超过缴费期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终止)后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按全年标准缴费,中间连续无间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需参加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在出生2个月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道)办理参保手续,其个人缴纳的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财政按全年标准补贴。

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篇三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2011.12.29doc》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医保

乌市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报销限额

来源:新疆网原创 作者:史传芝 李安琪 2011年11月29日

00:02:14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 实习生李安琪)首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明年缴费标准翻番,最高报销限额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由60%上调

至70%。这是首府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近期的又一次调整。

11月22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相关通知,明年,首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每年提高10元至30元不等,财政补助标准每年提高102元至117元不等,住院、门诊报销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本报已做相关报道。

11月2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相关调整,都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首府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2009年开始试点,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调整后,未成年人每人每年需缴费2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80元。同时,报销比例与报销限额均有所上调。报销限额由一个自然年度5万元上调至6万元,报销比例由60%上调至70%。

也就是说,明年起,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至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支付70%。

据悉,首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比例等,也将于近期调整。首府城镇居民医保下月起扣费

参加首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您采取银行卡扣缴方式缴费,请尽快在自己参保时指定的银行卡内存够相应费用。12月1日起,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工商银行从卡内扣缴201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11月2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他们将分别在12月1日、12月15日、12月29日分三次扣缴。参保人员任意一次缴费成功后,将不会进行第二次扣缴。

相关人员提醒,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缴费标准都有所提高,参保居民务必在扣款前将应缴费款存入银行卡账户。未成年参保人员,银行卡中最低存款额为82元;成年人参保人员,银行卡中最低存款额为252元。采取学校集体收缴方式的幼儿园儿童、中小学校学生,要尽快将医疗保险费交至学校,由学校统一缴纳至各社保分局。

目前,首府共有56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人员,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扣缴相关费用;不愿参保者,可到参保社保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医保定点医院下月办理

首府医保参保人员,若想变更定点医院,请在12月1日至12月30日办理。2012年将不再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

11月2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对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客观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不用变更;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2月变更一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4到6家一级、二级、三级不同层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普通门诊就医不受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限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诊制,参保人员可选择两家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这两家都只能是一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以根据病情的需要选择逐级转诊或双向转诊。需要变更首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需本人持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转职工医保

在我市各类单位就业的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办理转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员,需要转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其原参保年限可按每二年折算一年的城镇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折算。在我市办理参保的“五七工”、“家属工”人员,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现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可按上述规定折算之前缴纳年限,根据折算的年限计算等待期。

乌鲁木齐新增49家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地址及名称。

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篇四
《社会医疗保险交多少钱》

社会医疗保险交多少钱?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要交多少钱呢?参保易小编来为您解答。

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缴费单位按本单位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一年多少钱?

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账户,然后乘以12就可算出基本医疗保险一年的费用。而商业医疗保险一年多少钱要看所购买的险种,以及保障范围;不同的产品险种对于缴费安排和保障额度都有差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入多少钱? 将直接决定参保人员看病购药需不需要自己掏现金。根据规定,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

的3.7%划入;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月基本养老保险实发养老金的

5.4%划入。

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

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以上。缴纳医疗保险对我们自身也有非常多的好处,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可以找社保代理来缴纳。很高兴能帮到您。

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篇五
《居民医保按什么标准筹资,个人缴费多少?》

居民医保按什么标准筹资,个人缴费多少? 居民医保基金除个人缴费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分段确定,2013年的标准为: ⑴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40元。

⑵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0元。 ⑶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个人缴费680元。 ⑷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5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

居民医保每年交多少钱篇六
《2013-2014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年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

通 知

各位辅导员老师:

为做好2013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做好资料填报工作,并请认真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号、性别、电话号码、学籍号(学号)等内容,确保参保资料的准确性。

一、2013级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

1、资料整理收集时间:9月24—28日,资料收集齐备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合并为一个电子报盘,于9月28日前交行政楼10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缴保费,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参保人员页)(1份)

(3

重度残疾

广州市户籍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广州市低收入家庭

以上免缴人员需提供资料:当地民政或残联的证件(低保证,低收入证明,一、二级残疾证)或广州市的区、县民政部门的优抚证明

(2份),

3、符合条件的城居免缴人员应在国庆假期后交齐其证明材料,否则不能享受城居免缴人员的免交政策,

4、城居免缴人员应单独送交材料,不包含在应缴城居人员名单中。

二、2010、2011、2012级在校学生参保名单核对和续保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核对应参保缴费的学生,主要核查休学、退学、复学及符合城居免缴学生名单,核销休学、退学学生的参保信息,做好复学学生的增员参保缴费和城居免缴人员参保工作;

2、在校生符合城居免缴人员的学生,应按照2013级城居免缴人员的要求及时间提交资料;

3、其他应参保缴费学生资料核对时间为9月24-28日,辅导员老师28日前将变动名单汇总交到行政楼10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关于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说明

根据广州市政府2013年8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3〕38号),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调整为120元/(人·年),据此,学院将根据居民医保现行标准统一补收居民医保应缴费人员40元/人。

四、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的待遇享受、报销流程

1、普通门急诊待遇标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学校医务室),药费按90%的标准支付,到校外其他医疗机构

药费按照70%、其他可报销项目按3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2、门诊指定慢性病(门慢)

参保人患每一种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100元/人•月。居民医保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累积、不滚存。

3、校内及校外就医规定

学校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学校医务室,学生在校期间(含周六日)因普通疾病需就医应到学校医务室就医(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学生因急诊、专科门诊等其他原因需到校外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需由学校医务室出具转诊证明,方可至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凭转诊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学校学生处报销费用。

4、门诊报销管理规定

(1)办理时间

自2013年9月起,每月第1、2、3个工作日(即每个月老师上班的前三天)受理上一个自然月度门急诊费用报销申请(开学正式上课的第1、2、3天受理寒暑假发生的门急诊费用报销申请),过时不再受理;当月仅限报销上一月发生的门急诊费用,自2013年9月起,当月不再报销上一月以前的门急诊费用;

(2)申请资料

①、证件复印件

身份证、浦发银行卡、医保卡(医保卡遗失等情况除外)“三张卡的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

特别提示:复印时请确保浦发银行卡卡号清晰

②、门诊药费发票原件、药费清单(凭发票到就诊医院护士站或导诊打印),无清单医保不予报销,在学校校医室就诊无需提供清单;

③、转诊证明

学生在校期间(含周末)校外就诊凭学校校医室“转诊证明”(急诊、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住院治疗

(1)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因病需到广州市外就医,应提前向医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异地就医;学生异地就医时,应先全额自付医药费,出院后携身份证、医保卡、发票、医药费清单、病历、出院证明到广州市医保局白云分局进行费用报销。

(2)学生因病在广州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在办理入院时表明医保身份(出示身份证件和医保卡),出院时,医院将自动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学生仅需支付自付费部分医药费。

五、认真组织,仔细核查,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居民医保工作 为做好本年度学生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请各位老师积极做好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确保2013-2014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按期完成。

通过班级Q群、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及学校医保报销管理规定,畅通学生了解医保政策的渠道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和流程,切实做好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学生处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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