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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23    阅读:

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篇一
《学校六五普法整改措施》

学校六五普法整改措施

一、“六五”普法起止时间:2011年至2015年

二、“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加快“法治正安”建设进程,促进“平安和谐正安”建设。

三、“六五”普法工作的步骤

2011年上半年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六五”普法工作;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2013年中旬进行“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2015上半年全面总结“六五”普法,下半年全面验收“六五”普法。整个“六五”普法要围绕两条主线进行:一是规划好“六五”普法,落实好“六五”普法规划,适时召开“六五”普法工作促进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是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以“法治正安”创建为统领,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扎实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

全县干部职工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法规,自觉树立维护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培养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五、学法内容及要求

1、认真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宪法的基本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认真学习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土地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管理职能、职责、规划、义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

4、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5、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宪法》中有关职务犯罪以及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自律、反腐倡廉。

6、认真学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法治正安”创建方案》,了解基本精神,掌握具体内容,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六、学习制度

1、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中心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

2、专题讲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要聘请法律工作者举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

3、法律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并组织考试,把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在各培训班次中安排适当课时上法制课。

4、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县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讨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5、会前学法制度。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前,围绕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民主决策。

6、《学法用法记录手册》制度。要结合“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单位”活动,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按照《学法用法记录手册》制度要求,学习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填写《学法用法记录手册》,实现全县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

7、个人自学。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每个人每年自学法律知识不少于100个小时、撰写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一般干部学法心得1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心得2篇以上。

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篇二
《当前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中小学法制教育使公民从小灌输法律精神,摒弃传统的人治思维,为国家今后造就合格的执法人员和守法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们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法制教育。

最后,法律素质是学生素质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首要标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是新时代的客观需要,也是时代给学生素质结构提出的新要求。如果学生因法律素质存在问题,走上犯罪道路,其他知识掌握得最好,教育也是失败的。所以学校应主动适应这一新情况,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这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选择,更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虽然在小学阶段发给学生一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但在教育计划里几乎没有安排开课,在初中阶段也只有一门法律基础课,根本没有安排课时,这可能当前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以及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有关。

2、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育方法缺乏多样性,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甚至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虽然许多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聘请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另外,许多学校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和安排的经费不足等原因,使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这样一来,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

3、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认为法制教育是道德教育

的组成部分。

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来看,大多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虽然道德与法律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把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说明法制教育丝毫没有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三、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我认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水平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的着手。

1、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使中小学生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掌握不是一蹴而就,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教学计划,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当中,使法制教育在

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师资配备上尽可能让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任教,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如果没有条件,至少聘请校外法律专业人员任教,以保证教育的质量。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2、创新科学的法制教育活动形式,丰富教学内容,使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学校要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与学生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并根据其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注重法律素质的养成。小学阶段应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养成教育,识别行为是非判别能力和常见的违法行为表现,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如开设《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民法通则》等。在教学形式上,学校除了正常的课堂授课外,还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

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制观念。

3、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教育环境,合力为中小学生创造良好学法空间。

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合力参与。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在普法教育中,加强对家长法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家长如何配合学校加强法律素质的提高。加强村居社区法律宣传工作,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联合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的赌博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等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场所。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部门、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共育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只要通过多方的努力,才能使学生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

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篇三
《2015年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一)

在六五普法活动中,我校以上级部门普法规划为指导,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中心,密切联系学校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坚持抓重点、抓落实,全方位、多层次地把六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处发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协调、稳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1、着力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六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校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党委为龙头,以各处室、级部为主体,以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特别是政治课程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步骤,有条理地把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度。

学校通过校园网络、黑板报、横幅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六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积极带动社会普法宣传的同时,不断巩固师生的普法意识,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二、不断学习,明确重点,实现“六五”普法整体推进

1、不断学习《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教职员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学习做好表率。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后,学校党委着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落实到日常学习中去,特别是对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领导干部们在吃透相关法律精神的基础上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教职员工普法教育学习明确职责。组织教职工重新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进行宣讲,全校正式教职工参与了此次活动。通过学习,教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了,也更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责任。自学校成立以来,教职工中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案件,大家更增强了教好书育好人、做好示范表率的信心和决心。

2、加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立足课堂,让法制教育进头脑。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让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通过政治等课程以及其他各学科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去,让学生法制观念和意识逐步提高,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成熟健康的心理。高一年级还利用班会课、晨会课时间,对学生进行《中学生守则》及法制教育,效果较好。 按照实际,让法制教育分层次。学校针对学生年龄实际和个性特征,在法制宣传教育上非常注重层次性和针对性。比如毕业生通过班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测试相结合,每一届新生重点学习《班级管理手册》,通过班会,让《中学生管理规定》等知识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使学生进一步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积极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

加强合作,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制定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将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学校各年级在节假日都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争取家庭的配合,监督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用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来切实加强学生法制学习,用积极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拓宽渠道,丰富活动,提高“六五”普法教育效果

1、加强制度化建设,为普法教育夯实基础。

我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学校教师管理暂

行规定》等相继出台,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普及了法制教育,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等,对学生打架斗殴、赌博、偷窃、彻夜上网、考试作弊、擅自离校等方面都作了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都制定了相应处理意见。引导学生由制度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了违法乱纪行为,为普法教育夯实了基础。

2、请进来,走出去,以丰富的活动实践着普法的承诺。

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学校与胜利派出所举行警校共建签约仪式。

3、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内活动,让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学校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的活动在所有学生中引起强烈的反响,人人参与,认真学习,用开卷笔试的形式深入学习了这些法律法规,并运用于自己的实践,为学校依法治教打下扎实的基础;政教、学生会精心开展各类活动切合学生实际,从生活点滴中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如“远离毒品戒除网瘾”活动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网络道德、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法制意识;消防安全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他们自救的能力。

四、健全民主机制,继续推行校务公开,促使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学校一直利用橱窗、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严格执行校务公开,推进党务公开,严肃财经纪律,杜绝乱收费现象。就党务工作、招生制度、收费标准、物品采购、考核评优等方面,做到及时公开,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以“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为重点,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树立诚信廉洁的服务意识,做到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具体化,有效调动了广大师生“知校情、议校事、监校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规范化、制度化。

2015年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二)

为了做好全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增强法律宣传教育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扎实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紧紧围绕全局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工作,为全校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半年来的法治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周密安排部署。2015年我校制定了法制实施计划,并及时调整法制领导机构,确立一名领导去抓法制工作,由于责任靠实,安排扎实,督查及时,学校的法制工作落实得早,落实得快。在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上,领导都强调法制教育,并要求把法制教育融入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去,用典型事例和现身说法强化法制教育,效果明显。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

(一)半年来,按照上级部门法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和法制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学校定期组织学习,并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培训和法制讲座,多次按规定要求购买法制教材。

(二)学校积极组织镇上每年一度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教师参考率每次都在96%以上,合格率达到100%;并且每年组织中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的考试,每次合格率都在95%以上。从而为提高教育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落实法制教育任务,保证工作全面推进。

(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如: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和搭车收费,并建立贫困学生救助机制,确保学生不因经济贫困原因而失学。

(二)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提高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的意识。学校实行上下学排队制度,公路沿线学校实行教师护送制度。学区认真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教育师生做文明人,行文明路。

(三)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学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结合素质教育的实施,狠抓“四个落实”,全面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如:学校每年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报告会、法制文艺节目等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形式,从而让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学校加强对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因素和苗头的排查,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做到“三防”“三不”,把校园及周边各类隐患作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如:拆除学校旧戏楼一座,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为学生创造了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发展成果。

学校认真本年来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寻找工作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使法制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全面落实。同时,也为今后开展“六五 ”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这次“六五”普法工作,使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工作生活秩序良好。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有待于我们继续努力,更进一步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篇四
《我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二五"普法活动的开展,七亿多人按受了法律常识教育,尤其是中央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为全民法制教育活动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作为培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后备力量的我国中小学校也不例外,全面开展了规模较大的法制教育活动。例如,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程,对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和其他法律基本常识进行学习、解释,还配合形势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禁毒教育等)。再如,由中共贵州省委政委法委员会率先举办了我国第一家青少年普法教育杂志社,出版了《少年与法》这一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发行的杂志月刊。坚持健康,正确的舆论导向,集法律性,伦理性,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文字通俗易懂,对全国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情况,成果进行及时报导,并配合我国新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宣传。

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国大部份的中小学生学到了一些法律基本知识,并能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司法机关,教育亲人,保护自己,涌现了一批新人新事,例如:江西省兴国县农村劝父亲履行赡养祖母义务的姜珍。贵州省育英中学高三学生协助警方智擒盗车贼的孔文、王武。还有活跃在贵州省江口县太平土家族苗族乡的一支20多人的少先队员普法队,他们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帮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及打击偷猎珍奇保护动物的犯罪分子,这些护法少年的出现,充分显示出我国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近几年来,我国社会治安状况依然严峻,青少年犯罪一直呈上升趋势。,更令人担心的是,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向突出,如江苏某县资料表明,最小的杀人犯仅有14岁,有些重大盗窃案的作案者竟然是八岁的娃娃。尤其是在校尖子生的犯罪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严峻的社会现实说明,我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就是法制教育普及、深入,落实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课的设置与安排流于形式

首先,法律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

其次,部份学校为增加高考或会考科目的课时,随意减少法律课时,甚至更有些学校只订法律课本,根本不开设法律课。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常常临时请一些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到校作一、二次法律讲座。或是参观一、二次法律展览,大多数学生根本没有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所以当前,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主要原因是法制课教育落实不到位。

(二)法制教育作用

所谓片面,指得是"优秀生"与"学困生"的法制教育存在较大差距。每所学校的领导,老师都会对一些平时调皮捣蛋,不遵守纪律,学习成绩较差的"学困生"比较注意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比如,经常组织他们去少管所参观,请法律工作人员单独给他们上刑法知识课,而对一些平时守纪律,学习成绩较好的"优秀生"就不够注意对他们进行法制的教育。认为他们一好百好,过分迁就甚至袒护,过分信任甚至放弃法制教育,使"优秀生"们也不够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所以,他们对法律知识学习不主动,不认真,总认为,违法犯罪与他们很遥远,跟他们没有关系,法制学习学与不学都一样,但是,据有关方面统计,重点中学,三好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请看尖子生犯罪案例:1992年,湘潭市重点中学高二学生周杰持刀将一同学杀死。

周杰年幼丧母,后被父亲抛弃,时常被别人欺侮,童年的不幸遭遇在他心头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他发誓要出人投地,经过努力,他考上重点高中,在全市学生学习竞赛中几次获得名次。一天,他在买东西时被刘XX等同学戏弄。周杰心想:"无爹无妈,受人欺负,成绩好,还是被人欺负"。越想越气,由于一时气急,众目睽睽之下拨刀将刘XX杀死。

结果,周杰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周杰被捕后,还想准备考大学,他根本不知道,作为18岁公民犯故意杀人罪是要被判死刑的,班上的尖子生竟然不懂得这一法律基本常识,从而造成人生的遗憾,实在可悲可叹。从这件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学习成绩好并不是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学习好并不能代表一切都好,教师不仅不能对"优秀生"的法制教育省略掉,而是应该设法让全体学生都能平等地接受法制教育。

(三)大部份学生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不够,或是根本不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请看例子,1995年,江西某地发生了一件事,初二学生夏成林上学要经过下个.山峁,农民郑X私自在山坡上开辟菜地,使途经此地的人必须要绕道而行,一天,夏成林怕上学迟到就从菜地中穿过,被郑某发现并抓住其衣领怒骂不止,

夏成林的解释,哀求均无济于事,郑X便用一条长绳将夏成林捆绑在附近一棵树上并振扳有词地说:"哪个敢再从我的菜地中穿过,这就是榜样。"说完便扬长而去,几个钟头后一位过路的好心大婶为泪流满面的夏成林解开绳子,夏成林才恢复自由,他回家未敢告诉父亲,在学校更不敢向任何人诉说这件"可耻的事情",直到事后很久,大婶在与夏成林的班主任闲谈时,才道出真相,班主任听后非常气愤,立即向学校反映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这件事虽小,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们的中学生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千百万在校生,今天夏成林被非法拘禁达数小时,沉默不言,那么明天究竟还会有多少中学生受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而不会去寻求法律保护,不得而知。

(四)教师对学生违法言行教育,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教师也许是因为对"教育"的含义缺乏了解或者"恨铁不成钢"的缘故,往往采取一些违法言行教育惩治学生,例如:有些教师动辄体罚学生,将学生推出教室,不准其上课。为了查禁学生中的恋受问题有的教师私拆学生的信件。有的教师当班上发生失窃事件时,则采取搜查全部学生身体的方法破获案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毫无疑问上述教师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党和政府对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他们的一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而且因为学生阅历浅,法律知识欠缺,辨别能力不强,因而分不清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他们把老师的话当"圣旨",把老师行为作为楷模,因此,当教师用违法言行教育惩治他们,他们就会机械地效仿,把违法行为当成合法行为。例如:17岁的高中生甘某伙同几位同学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非法搜查同班同学李Ⅹ的身体和书包,并抢走了他的手表,在审讯中,他说:"学校老师只要谁的东西不见就采取搜查的方法,我认为这种方法很管用,因为我怀疑同学偷了我的表,于是就约了几位要好的同学搜查了李Ⅹ身体。老师采取这种方法谁也没说不行啊"。由此可见,采用违法行为教育惩治学生,无论从哪种角度上说都起不到教育作用,它只会在学生的心灵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和无法消失的阴影,并且会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仿效不规范的行为,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教师违法的教育行为会对学生产生负作用,所以,教师对学生违法的言行教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以上是我对我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存在问题的一些剖析,如何解决问题是当务之急,在此,我仅提出一些建议,措施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把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首先,把法律课列为必修课,让大家认真对待。法律及简单案例分析应在高考或会考题目中占一席之地,以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从而保证授课课时及质量。

其次,法律知识科任老师要专业化,中小学校完全可以招聘法律专业毕业生任教,改变法律专业毕业生只能进公、检、法机关或作专职律师的情况。即使暂时无法引进法律专业毕业生任课,那么,普通政治老师上法律课也必须上岗培训,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组织任课老师去公、检、法单位学习实际办案情况,拓宽知识面,加深理解,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后、才能生动地上好法律知识课,以实例教育学生,让学生知道法律知识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联的,这样,才能引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主动学法,成为知法、懂法的跨世纪人才。 再次,除了在师资上,时问上保证法制教育在课堂上充分发挥效力外,还可以进行时事法制教育参观,请法律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少年法庭、结合发生在本校内、外的事例进行模拟法庭审理,达到以生动的形式教育学生的目的。

(二)避免片面,普及学习

少年时期,正是长身体,求知识的时期,也是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这一时期,学校要注意每一个学生的求知,发展欲望,并给予多方面,多形式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要人为地把学生分为"优秀生","学困生",而在法制教育这个问题上有任何偏颇,即使对学习成绩很好的"尖子生"也要注意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免疫力",能抵制不良思想的毒素侵蚀,把他们培养成为一个有辨别、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各中小学校要踏踏实实地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使法律充分发挥其预 防犯罪的功能,而不是只起到惩治犯罪的作用。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应与成人普法教育有所区别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非常关心全国近二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注意引导他们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多方面的发展,近几年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因此,中小学法制教育除了学习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外,应把着重点放在保护青少年合法利益。预防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挽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上。

首先,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抓好学校这块青少年教育主阵地建设,使之无论从硬环境(场地,设备,设施),还是软环境(师资,素质,内部管理,思想教育,校风建设,教学质量等)都要建设好,给学生创造一个既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又有利于知识积累.智力开发的条件,让他们在健康,宽松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并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要面向社会,但不能放松书本学习,对他们还要注意多引导,多启发,多激励,如目标式激励。主人翁式激励,荣誉式激励等,这些活动开展得好,学生们学法的方向明,动力足,效果才好,普法教育才能深人,持久地开展。

另外,要特别注意在贯彻这"两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理解上的错误,如把《未成年入保护法》理解成"青少年犯罪不抓"把《义务教育法》理解成"上学不花钱"的错误思想,要让学生们都清楚这些法律是对全社会的,对政府,家庭,学校和个人都有制约,保护作用。

(四)加强教师的普法学习,重视违法言行教育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性: 我们必须对这个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要预防和减少青少的犯罪,就必须彻底地改变这种教育,惩治方法,然而,我们的教师并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他们以为采取这种方法比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更省事,效果更好,殊不知采用这种方法只会收到"欲速则不达",事与愿违的后果,因此,要改进这种教育方法,首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这种工作方法的违法性,其次,要真正理解党和政府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含义,所谓教育,就是要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语言通俗易懂,使他们易于接受的道理,真正让青少年懂得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从而使其建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地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观念约束自己的行为。所谓感化,就是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切切实实地关心他们,要使他们从你的言行中体会出你所讲的道理,你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美好的未来和他们的切身利益,从而让他们感受到这一切都是为他们好,在此反省自己的不足并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诚然光靠教育,感化是不够的,对于那些一时不接受教育而又有严重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必须严肃地惩治,但惩治的目的是为了挽救,因而这种惩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绝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要使他们在接受惩治的同时,感受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热情和关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党和政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极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现象。

(五)注意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篇五
《浅谈当前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这个国家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规范的具体实現。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消除封建社会留下的崇尚“皇权”,轻视“法制”的观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以来,在全国公民中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教育这项宏大的社会工程,经过五个五年的精心构筑,已经获得了累累硕果。从前五个五年普法工作取得的效果看,普法机构从无到有层层建立,普法对象的重点从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公务员、青少年延伸到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农民及社会大众,普法对象从要求学法到渴望懂法,宣传方式从单一的发放资料到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更可喜的是青少年学法教育已纳入学校的教育方案中,实现了从小抓起,从源头抓起,如今学法、懂法已成为一种风气和时尚。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现代法治国家和我国市场经的发展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普法方法还需进行认真的研究。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对于我们务实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仍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给予关注:

一、我国现阶段公民意识欠缺的原因

公民意识在建构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还存在一些影响公民意识形成的消极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这既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也使我们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这个包袱在法律意识方面的表现主要是就某些陈旧意识一时难以消除,如崇尚“皇权”,轻视“法制”的观念,家长制作风和宗族观念,以及讲究门第出身和官官相护的特权思想等等,使封建社会形成的适应封建政治文化发展的臣民意识,一时难以消除。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旧观念、旧意识的影响更为严重。

(二)法治意识的淡薄

法治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但在封建社会的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极其淡薄。这主要是由于:1.客观上由于自然经济、宗教家族和集权专制三位一体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商品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2.大规模群众运动带来不尊重法律的副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群众运动常常被用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由于群众运动是不依靠任何法律,并且在发动群众的时候,也只能讲明政策而不能用法律的严格规定来束缚群众的手足,妨碍了群众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提高。3.依法治国、治企进程缓慢也影响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人民政权机关,这时候本应该更好地发挥国

家机关和法律的作用,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地建立起完备的法制,但是,一方面由于长期革命斗争中养成的习惯,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信,很多事情都由党的组织来办。另一方面,由于党在某一段时期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对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认识不足,习惯于用政策来调节国计民生和社会事务,许多本应由法律调整的范围常常以党的政策来调整,有的地方组织和部分企业还以考虑大局为由随意干预司法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时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如单一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利润的提高,往往以牺牲环境和侵害员工的合法福利为代价等,从而妨碍了在全体公民中树立法制的观念,影响了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

(三)公民教育的滞后

市场经济的发展证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很多方面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没有及时转变思路,转变到提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上来,这也是导致公民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社会转型期制度的不完善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主要表现为:1.存在着制度空场和制度冲突。所谓制度空场,就是制度的供给滞后、不到位,人们有了新的活动却无相应的活动规则。2.现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无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的大小。如制度对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行为的规定,基本上是无效的。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有一定约束力,但没有达到制定制度时的预期效果,则是效率不高。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并存。我国公民在心灵深处还存在一种对诉讼的偏见和憎恶,在解决家庭、乡邻、朋友、部属之间的冲突时,认为诉讼费时、费人、费财,即时有了诉讼的结果,也难以执行,造成了多数公民在处理日常纠纷时不愿意诉诸法律。这与现代社会人们普遍重视和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做法相比,差距甚大。一些公民受封建统治者“人治”及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官大于法”等不正常现象的影响,形成了长官意志就是法的畸形的法律观念。这种观念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格格不入的。

(五)各类部门法律意识发展不平衡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宪法意识弱于普通法律意识。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宪法意识在整个法律意识中居于核心地位,并成为衡量公民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尺度。然而在我国许多公民的心目中,宪法却被视为是“软法律”而不受重视,一些人甚至认为宪法的作用低于普通法律的作用。二是民商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重刑法、轻民商法是我国的历史传统,这种传统到今天仍有很大的影响。在一般公民的观念中,提起法律,首先联想到的就是“抓人”和“判刑”,对法律对民商事活动以至社会生活的全面调整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作用没有充分认识。三是诉讼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诉讼法与实体法本来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但是由于我国传统习惯的影响,人们

对诉讼程序重视不够。即使参与诉讼,关心的往往是审判结果,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并不关心,甚至连一些司法、执法人员也常常轻视诉讼程序,这样就更加动摇了人们对诉讼法的信念,降低了人们对诉讼程序的价值评判。

二、提高普法教育的途径及方法

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笔者根据本人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认为“六五” 普法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

法律和法律意识作为上层建筑中最紧密联系的二个部分,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和发展程度的影响。只有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力量,才能产生一种强制导向的力量,使人们在心理上形成对法治权威的信服,树立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为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创造条件。

(二)必须创造适宜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所谓外部环境,主要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商品经济的发展必须用法律来进行规范。政治环境方面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民主化、政治活动程序化和政治观念的科学化,因为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只有贴近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普及和应用。文化环境方面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组成部分的法律意识必然要受到精神文明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公民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和发展。所谓内部环境,主要是指法制自身状况。包括两方面,一是建立和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方针;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使人们在心理上形成对法治权威的信服,树立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为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创造条件。

(三)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经过几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活动,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观念初步形成。根据“一五”到“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变化之规律,我们可以看出普法对象之重点总的有:各级干部(包括领导干部)、青少年、执法人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农民等。笔者认为:“六五” 普法的重点仍然是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社会民众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只有抓住重点对象,抓住普法重点,分阶段,分年度,一步一步地普法,才能达到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实现普法的目的。只有明确了普法重点才能了解受教

育对象在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普法重点要以民生所关注的,群众急需解决的,老百姓最需要的为内容,从而增强普法内容针对性,体现实效性。

(四)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严格执法

认识来源于实践。社会上日常的法制实践活动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具有巨大的、现实的影响作用。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能严格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就能真正显示出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力量。显示出法制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得到他们的信任。经过长期的重复实践,就会形成固定的习惯和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五)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

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种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途径。所谓大众传播就是通过某种媒介(如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大众传播具有信息来源的普遍性、强烈的时效性和敏感性、广泛的普及性以及公众教育机能等特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率已大大提高。只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能产生迅速广泛的影响,同时极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六)强化并树立具体的法律观念

强化权利观念。树立公民的权利观念,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义务本质”反思的结果,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的需要。强化权利观念,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原则得以真正体现,在广泛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地适用权利,发挥其创造性,同时尊重维护他人的权利;树立契约观念。商品经济的交换活动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连接起来的。而契约具有平等、自主、自愿、互利、互相制约等特点,能够减少交换过程中的不确定、不安全因素;运用诉讼观念。诉讼是适用法律的必要方式,是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正当途径。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人们群众对诉讼抱有一种深深的偏见。不管有理与否,都认为是很不光彩的事情。并往往把诉讼与受惩罚联系在一起,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们不是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而是寻求法律以外的方式,这样就不能运用法律对其权利和利益进行有力保护。因此,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既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

(七)落实普法教育经费保障措施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企业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和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经费标准按所辖地区、企业人口(含家属、流动人口)计算;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要确保及时划拨,足额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企业利润的增长而逐年提高。从而确保普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学校六五普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篇六
《六五普法调研》

“六五”普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其对策与思考

(区司法局宣传股)

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放眼“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孝南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入,丰富“六五”普法理论创新内容,笔者通过深入各地、各部门走访调研,认真思考在总结我区“五五”普法及“六五”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基础上,结合自身多年基层普法工作实践,从以往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六五”面临新情况及对策三方面浅谈如何搞好我区“六五”普法工作。

一、以往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区的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25年头,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视察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总体成果与预想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五五”普法在形式主义、重视程度、方式创新、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形式主义顽症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法的进程 以往普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形式主义的现象,认为普法教育是软指标,软任务,没有将其摆上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存在着“重形式、轻效果、走过场”等症结,表现在“开会时重要、谈起时必要、繁忙时不要”。职责不落实,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有些地方、部门对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得力,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例如,有些

党员干部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时存在考前不学习,考试就慌张的现象,而且代考、替考的现象时有发生;上级发放的法律图书成了填充书柜和迎接上级检查的摆设,不能很好的运用现有资源组 织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二)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普法工作全面推进。

在前面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各地各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学法、用法的高潮,取得的了很大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持续不断的普法活动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有些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流于形式,只做表明文章,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广大干群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需求,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可以说,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是普法工作能不能取得真正成效关键之所在。例如,一些企业业主由于涉及利益问题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不愿投入,特别是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拒绝普法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宣传法律。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普法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普法对象存在盲区, 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未达到全覆盖。

我区的一些娱乐场所,常常聚集着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有些是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外来人员,有些则是初中毕业后没有升

学也没有工作的青少年。他们喜欢聚众玩乐,却没有可靠固定的经济来源。因此,很多人存在着小偷小摸、聚众打架等行为,这些人员具有违法的高危倾向,同时也是法律知识缺乏的一类特殊人群;基层农村是留守儿童的摇篮,为了生计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留下子女有祖父母照顾,由于他们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数有是高龄人群,法律知识缺乏,隔代亲的思想严重,而我们的普法宣传往往把这部分重点对象忽视;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对他们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常常在外没有接触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机会,遇到法律问题无从下手,无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以上所举三类人群是普法对象存在的盲区,如何加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四)普法经费无法切实保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

各地、各部门为了普法达到理想效果,想方设法使出浑身解数申请筹措专项普法资金并把它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政紧张、资金支持力度很有限,致使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受阻,活动形式单一,涉及面不广,甚至有些投入较大的活动无法开展和进行,严重制约了普法宣传的有效推进。

二、“六五”普法面临的新问题

过去的25年,我国法制建设成绩斐然,全社会正在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还

存在着诸多与现代法治精神不和谐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矛盾和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 法治理念的信仰问题

为什么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现在仍然有如此之多的处事尺度与依法治国格格不入的现象?法治文化建设究竟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去做?问题不难发现,当今中国在法治化进程中,从政府到百姓缺少的不再是法律知识,而恰恰是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性,是对于法律的信仰。法治工具论的思想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守法并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而是作为实现自己利益,甚至是非法利益的工具。导致的一个后果是,一旦遵守法律危害到自身切身利益时,就毅然抛弃法律于不顾。总之,法律的权威和遵守法律的意识依然没有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当前,我们的法治文化体系里缺少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法律信仰。

(二)由法制到法治的转变问题

多年来,人们习惯于使用“法制”这个词,诸如“法制观念”、“法制意识”、“法制环境”等。时至今日,“六五”在即,仍然停留在“法制”层面上,普法工作就不能与时俱进,“六五”普法也难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因此“六五”普法需要把目标任务设定在由法制向法治转变的大战略上来,不但是普法宣传教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对发动全民共同打造法治生态环境,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国,对民主政治、科学发展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三)普法机制与时下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

三、面对问题找准对策

全民普法工作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而又艰巨博大的系统工程,非小获小胜就能改观,非一朝一夕就可奏效。必须全民动员,上下联动,真抓实干,才能汇百川成黄河,积小流成江海。对于一名普法工作者来说,搞好我区普法工作,关键是在“坚定信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形式、发挥职能、注重实效”上大作文章。

(一)高度重视,坚定理念抓好“牛鼻子”工程

“六五”普法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后,为了实施“十二五”规划,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提高公民普遍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首先要统一思想,加强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定法治信仰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灵魂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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