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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实职干部管理办法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3-23    阅读:

篇一:《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XX镇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提高“两委”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两委”干部必须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按要求及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布臵的每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在镇村两级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包片负责制。全镇各村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片长负责制。包片包村干部在各村评优评先和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村重大事项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4、信访安全工作。各村两委干部要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应保证有两名村干部,其余未值班的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处

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遇重特大突发事件,村干部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党委、政府汇报,凡发生重特大事件,村干部未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全镇各村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该村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两委”主干引咎辞职。

5、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2、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同时向片长汇报情况,并派出代表参加会议,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

三、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 “两委”干部有事外出必须请假,2天以内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村上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镇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四、请示报告制度

各村有重大事项、突发事情,有可能危及到村民生命财产和

社会稳定的事情,村主干必须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和请示,并保持信息畅通。如延误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委、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严肃查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甚至免职停职。

五、责任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

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

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第二年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村实职干部管理办法

七、干部纪律

1、团结和谐。各村“两委”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村支书(主任)要主动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村“两委”班子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镇党委政府将采取组织措施,调整班子,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随取随用、随收随存。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各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本村发展的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

工作流程进行,并将决策过程和结果及时在阳光农廉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八、考核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按年初各村与镇上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党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各村农业、安全、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为该村当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

2、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免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停职,并责令其辞职。

篇二:《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文书、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含退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村干部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

(一)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

(二)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

(四)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

(五)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六)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七)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三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村实职干部管理办法

(一)政治可靠。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群众公认。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六)身体健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岁以下。村实职干部管理办法

第五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举、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任命。村委会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乡镇党委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其他干部的档案。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八条州、县、乡党委应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教育培训方式:

(一)经常性教育。村党支部每季度对村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乡(镇)党委每季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二)集中培训。村干部任期内应集中培训一次,时间5-7天。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村“两委”班子其余成员培训,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

(三)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等学历教育。县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四)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或挂职锻炼。

第十条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农牧区的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

(一)思想政治培训,重点培训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

(二)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培训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

(三)工作能力培训,重点培训是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劳动技能培训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工作方法培训,重点培训社会管理基本知识和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

具体培训内容由各县结合实际确定。

第十一条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县委党校是村干部培训教育的主阵地;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重点资源开发项目作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重要阵地;各级职能部门要开展巡回培训;充分利用党员电教资源,创新培训教育方式。 第十二条落实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县级财政应将村干部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

第五章经济待遇

第十三条经济补助对象。对在职的村支书、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和村民小组长进行误工补助。

第十四条村干部实行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另行文。各县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制度。

第十五条月误工补助实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结构报酬制。固定报酬占80%,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占2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兼职村干部应兼酬,兼酬部分纳入结构报酬。

第十六条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

第十七条实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具体办法另行文。

第六章考评考核

第十八条实行年度考核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文书的年度考核,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的年度考核,由村党支部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实施。

第十九条考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反对民族分裂,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情况;

(二)公道正派。主要包括在安排建设项目、发放赈灾救济物资、处理矛盾纠纷和邻里关系等方面公正公心情况;

(三)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抓项目、抓发展、维护稳定、管理寺庙和村级组织建设等情况;

(四)遵纪守法。主要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县结合实际制定。

第二十条按照个人自述、群众测评、综合评价程序,对村干部进行考评考核。

每年底,由乡(镇)党委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考评。党员大会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村民大会村民参加率不得少于70%。

篇三:《村干部管理办法》

巷口镇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巷口镇村干

部队伍建设,为巷口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

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

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下同)。

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三条 基本原则。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

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

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建设新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四条 主要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五条 基本条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第六条 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

公开选拔、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总)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村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七条 选拔方式。村党组织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

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有条件的村也可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公推直选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等额选举。

第八条 人员职数。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5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职,减少人员职数。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九条 教育培训重点。着眼于村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

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巷口镇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第十条 教育培训职责。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

训的原则。村主要干部要主动参加区委组织的培训,村一般干部要积极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培训,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总)

支部组织。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

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方法。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一

是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包括"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二是定期培训,村干部每年应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2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三是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党校以及自学考试等各种提升综合素质的学习;四是村实职干部管理办法

实践锻炼,有条件的村可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 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镇党校和培训基地建设,

逐步改善教育培训设施,认真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镇党校和培训基地是村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师资力量做到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培训教材以中央省市区编制教材为主,也可选用切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辅助教材。要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示范村、示范点建设以及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建设,使之成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基地和主要平台。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

况;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

布臵的每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情况。

第十五条 考核方法。镇党委在年底结合平时工作对村干部进

行年终考核,次年初对考核优秀的村干部进行表彰。考核采取个人述职、集体谈话、民主评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镇领导及中层干部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村干部有下列行为者,由镇党委进行谈话诫勉,直到按法定程

序进行调整或罢免。

(1)以权谋私,侵犯集体和群众利益的;

(2)贻误重点工作或中心工作的;

(3)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群众反响强烈,年度民主评议或

年终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二的;

(4)外出打工、不参与村上工作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的;

(5)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要求罢免的;

(6)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奖励;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免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第五章 监督约束

第十七条 村务决策程序。建立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八条 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总)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 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务民主听证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证会由村党(总)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

篇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篇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03)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篇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成我镇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①接待费用:原则上村级不得发生招待费,确因公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需说明接待单位、人数、事由、并实行上限控制。其中:a、瀛上、下罗、龙潭、麦园、范家每月控制在7000元以内;b、青岚、上罗每月控制在6000元以内;c、卫国、双岭、赤府、枫景、前进每月控制在5000元;d、水产场每月控制在2500元以内;e、上风景村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内。②交通费用:交通费用(含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实行上限控制制,各村控制上限如下:a、瀛上、下罗、麦园、范家、龙潭每年控制在4万元以内;b、上罗、青岚、卫国每年控制在3、5万元以内;c、赤府、双岭每年控制在3万元以内;d、枫景、前进每年控制在2、5万元;e、上风景、水产场每年控制在1、5万元以内。③各村(场)要严格控制人员职数,严禁自行增加自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自用人员的一律报镇党委批准后再行使用。每个村(场)只能使用一名小车司机,其工资(含奖金、福利)总额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各村(场)的物业管理(含水电管理)人员根据物业管理的工作量报镇政府核准聘用人数,人员由村自聘,开支原则上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实行自收自支,村集体不得承担物业管理人员的开支。④村(场)干部工资、奖金、通信费补贴一律按镇党委、政府下发文件为准。各村(场)不得自定加班工资和项目奖金,否则按违规处理,一经发现金额上缴镇财政。⑤其它费用:严格控制各村办公费用,各村(场)不得自行订购外地人前来推销的各种消费品,严禁报销各种各种赞助、捐款、摊派以及外单位的各种开支发票。村干部三节福利控制在1500元以内。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篇五:《新闻发言人制度》

[篇一: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大姚县民政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张杨(县民政局副jú长),第二新闻发言人:赵红(县民政局副jú长),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fǔ 部门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这项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和透明,增进执政部门与普通人之间联系的重要手段。

美国

用法律约束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在美国一方面是政府控制新闻传播的手段,一方面也是政府通过新闻界和公众进行沟通的方式。

美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总统新闻发言人。据历史学家考证,最早聘用总统新闻发言人的是19世纪中期的第七任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20世纪初,美国第27任总统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是第一个安排每周两次举行定期记者招待会的总统。此后虽有反复,但定期的记者招待会延续了下来,白宫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就相对固定了。于是新闻发言人成为一种制度普遍在美国各地建立起来。据美国全国政府传播者协会估计,各级政府大约有4万名政府传播者,也就是新闻发言人。

美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法律化的重要根基是保障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一系列的法律,包括美国建国之初的<独立宣言>、1791年颁布的<宪法第一修正案>、1967年开始实行的<信息自由法>、1977年的<阳光下的政府法>(即要求政府各部门公开一切属于讨论的会议内容)。这些法律要求每个联邦机构公布详细规章,保证公共信息的自由流通。

法律同时规定,拒绝提供情况要接受司法审查,对任意拒绝提供消息的官员可采取罚款等手段,以此杜绝来自官方机构的拖延和阻挠。因此,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一种有限的信息源,作为一种润滑剂,协调着政府和媒体以及公众之间的关系。

俄罗斯

新闻秘书成职业

与中国、美国不太一样,在俄罗斯并没有新闻发言人制度这种提法。因为新闻发言人在这里被当作一种职业。俄语中把从事新闻发言这一职业的人叫做新闻秘书。

新闻秘书这一职位从苏联时期就开始存在了。当时的新闻秘书代表国家和政府向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提供官方的信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新闻秘书不仅存在于政府机关,而且逐渐扩展到大型企业、公司、社会和民间的各种组织,甚至连名人都开始专门聘请自己的新闻秘书。有统计显示,如今新闻秘书在俄罗斯正在慢慢成为热门职业。

然而,纵观当今俄罗斯总统、总理、外交部长再到大公司一把手的新闻秘书,可以肯定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轻易涉足新闻秘书这一行业的。因为这些社会高层人士的新闻秘书大多数都毕业于莫斯科国立大学、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等俄罗斯的名校。他们攻读的专业大都是公共关系或新闻传播。例如,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的现任新闻秘书季马科娃就毕业于莫斯科大学哲学系,做过记者、政治评论员,之后进入政府新闻部门工作。2008年被当时刚刚上任的梅德韦杰夫任命为总统新闻秘书。

当然,要成为国家高层领导人或者大公司老板的新闻秘书,只具备必要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是远远不够的。有俄罗斯专家就总结出了新闻秘书应有的基本素质:那就是渊博的学识、丰富的公关经验、善于保守秘密、同上级保持观点一致、有纪律观念、懂得服从等等。当然,新闻秘书的形象及穿着打扮也是很重要的。良好的外表和精神面貌不仅有助于增加自信,更会增强新闻秘书的亲和力,拉近他与媒体及他人之间的距离,这样做起事来才能事半功倍。

以色列

发言人日夜值班

凡是在以色列工作的外国记者,每人手里都有一份各zhèng fǔ 部门新闻发言人联系方式。以色列政府新闻办每半年就会将这份名单更新一次。本报记者统计了一下,目前手头上一共有60多个部门发言人的联系方式,可以说是非常详细。

由于以色列的一些举动,经常会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所以新闻发言人的工作非常繁忙。而且,在以色列的一些敏感部门,例如国防部、总理办公室等,新闻发言人经常不止一位,他们除了会说流利的英语和希伯莱语外,还有专门会说俄语和阿拉伯语的新闻发言人。这些新闻发言人工作起来马不停蹄。比如以色列国防军发言人的办公室热线电话,就是24小时由几个人同时值班的。一旦有突发事件,媒体记者们就可以拨打负责不同区域的发言人电话,以询问事件的最新进展。

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直接决定了他所代表的部门对媒体乃至社会各界的态度。新闻发言人的一时疏忽,乃至回答滞后都会使政府陷入被动局面。

比如2010年5月底以军袭击国际救援船队的事件后,以军在向媒体公布事件进展方面严重滞后,记者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也都被新闻发言人拒绝回答,导致了以色列在国际社会中陷入极大被动。但是以军发言人办公室很快就调整了姿态,开始尽量回答记者的提问,将能够提供的信息全部公开。新闻发言人的态度也是非常好,得知我是中国记者之后,甚至还用中文说了“你好”,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为了扭转公关上的失利,以军新闻发言人还在微博上注册了账号,将信息第一时间传到记者手中。所以这也算是以色列在信息时代迈出的史无前例的一步了。

美国新闻发言人四大守则

新闻发言人是美国许多大学中大众传媒专业研究的课题之一。从白宫发言人多年的“表现”来看,除了穿着打扮、言谈举止等基本素质之外,美国的新闻发言人至少要遵守四大守则。

其一是政治立场要站稳。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国<华盛顿邮报>曾批评美军新闻发言人布鲁克斯对战争之初美军遇到的失利和损失,对伊拉克平民的伤亡人数绝口不提。有记者抱怨说,每天等在这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新闻中心里毫无价值。其实,布鲁克斯心里很清楚,如果光替伊拉克人说话,那他岂不成了萨达姆的新闻发言人了。在站稳政治立场这一点上,作为军人的他是绝不含糊的。

其二是绝对替主人保密。在这方面,布什总统的第二任新闻发言人麦克莱伦绝对是楷模。在就任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先后有数名记者就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发问,麦克莱伦的回答只有一句:“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

其三是对该了解的事情要倒背如流。白宫前任新闻发言人弗莱舍为了干好这份差事,两年多来没好好休息过一天。每天早晨5时,他就得起床,睁开眼睛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当天的报纸和其他媒体的报道,并设想记者们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

其四是讲话滴水不漏,不给反对派抓到把柄。按说这是基本要求,不难达到,但事实上还是会发生某些纰漏。就拿巧舌如簧的弗莱舍来说,“9·11”事件后,弗莱舍有一次回答白宫记者提问时说:“你们以后说话得小心一些,在开腔前先回头看看背后有没有美籍阿拉伯人。”话一出口,立即引起白宫记者的不满,弗莱舍不得不为此正式道歉。

[篇三:加快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若干新举措和新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新要求必将推动党务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做好新形势下党务新闻发布工作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在党的中央文件中,而且是在党的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是第一次。这一要求的提出,是党务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大改进、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充分发展和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对党务信息知情权的需要;是新的舆论形势和传播格局下,健全完善党务新闻发布制度,改革创新党务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党务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主动引导舆论,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的需要。

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两个,一是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工作中心,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党内外境内外介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介绍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党的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其进展,增进社会公众对党的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二是针对境内外舆论动向,及时发布党的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党的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树立和维护党的民主、进步、文明、开放的形象,为党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境内外舆论环境。

二、党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进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务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强调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之后,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指出要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中央外宣办、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多层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根据中央的要求,几年来,在中央外宣办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党中央部门中已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台办等7个部门初步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党中央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名单、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和联系电话近几年连续在中央外宣办年底盘点新闻发布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公布,受到了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一致好评。

党中央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步建立推动党务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党中央各有关部门对外发布和介绍本部门工作已初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近几年来,各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和出席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吹风会、安排有关领导接受采访、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和回答记者问询,以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多种方式,适时介绍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统战工作和对外交往工作,以及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等情况,发布权威信息,回答舆论关切,成效十分显著,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台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出席的中央外宣办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取得了很大很好的社会反响和引导舆论的实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从十二大到十七大。都建立了大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新闻中心。不断探索和实践新闻发布工作,积累了党的代表大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的新闻发布工作。采取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热情服务的原则,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中心,建立了强有力的大会新闻发言工作机构和队伍。不仅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对外及时介绍大会的筹备、议程、召开、决定等各方面总体情况,还充分、热情地受理境内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和问询,通过安排集体采访、个别采访、提供信息、回复问询和开放团组等方式,尽可能多样化、个性化地满足记者的信息需求,尽可能不拒绝记者提出的采访申请,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媒体给予了高度赞扬。

三、积极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步建立和党的新闻发布工作的进展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打下了一定基础、积累了很好经验。各级党委和党的部门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一)建立多层次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包括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地(市)级委员会、县级委员会和乡(镇)委员会等,要逐步建立本级党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每一级党委负责本级党委和党的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同时负责指导、协调本级党委所辖区域内下一级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

(二)明确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从目前党的新闻发布工作经验看,党委新闻发言人至少要做好以下11个方面的发布工作:

(1)解释党的章程;

(2)介绍和说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重大战略思想;

(3)发布和解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定,具体举措和规章制度;

(4)发布党召开和出席的重要会议、举办和参加的重大活动,以及对外交往情况等,特别是做好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常委会、全会和专题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信息发布工作;

(5)发布和介绍党的领导人的有关活动行程等涉党的领导人的信息;

(6)表明和传达党对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7)解释和回应党内外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

(8)澄清涉及党的事务的各种传言、谣言;

(9)批驳对党各种无中生有的恶意的攻击、污蔑、诽谤;

(10)发布涉党务突发事件信息,包括事件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党采取的应对措施、党员干部要做的工作和注意的事项等;

(11)发布其他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的事项。另外,由于党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发布党建方面的内容要尽可能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三)加强党委新闻发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通常做法和工作需要,每一级党委都要任命1名新闻发言人,1至2名副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本级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划策划和组织实施。直接对本级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同时配备新闻办公室,作为常设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支撑新闻发言人工作,具体负责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对外表态口径起草工作、发布稿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联络工作、报道安排和报道反馈工作、发布活动策划组织工作、与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的部门新闻办公室以及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沟通联络通报协调工作、本级党委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形象设计工作等。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新闻中心,并视情开设门户网站和公共电子邮箱。开通24小时新闻热线电话,受理境内外新闻记者的采访申请和问询。

(四)确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现在,党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同媒体打交道能力,及时有效地传播党的执政理念和方针政策,善于通过新闻媒体推动实际工作。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当今时代舆论形势、传播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媒体种类和形式繁多,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境内媒体与境外媒体并存,互联网和手机迅猛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即时化、多样化、便捷化、国际化。随着我国国际地位提高,中国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的历史性变化,作为最大发展中大国的世界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一言一行越来越受到境内外社会舆论高度重视和关注。因此,第一时间、准确真实、公开透明地发布党务信息是内外各方因素的必然要求,也是用大道消息堵小道消息,防止各种传言流言谎言 谣言满天飞的最根本的、灵验的办法。

(2)充分授权原则。新闻发言人是一个制度人、组织人,只能在制度框架和组织体制内对外发言,只能站在组织立场上根据授权代表组织发言,没有个人观点。各级党委要通过制订简明、具体的新闻发布工作规则、规定或条例。授予新闻发言人明确、具体的发布权限,确保新闻发言人适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3)保守党的秘密原则。世界上任何一国执政党的行动都同国家利益与安全密不可分,因此执政党事务一定意义上也是国家事务,党务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等方面的情况不得对外发布。党务信息中哪些属于秘密。要有适合和适应现时代的专门规定,原则上要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样: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一样都要在阳光下运行。

(五)采取直接面向境内外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发布的方式方法。过去由于没有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信息发布只能是在发布稿准备好之后,通过一两家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由于大量新闻媒体特别是境外媒体喜欢直接采用来自党的权威机构的信息,不愿转用同行报道,因而使党务信息的发布效果受到很大影响。党委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的方式方法要坚持近几年已开始经常使用的举办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吹风会、安排接受采访、向新闻媒体散发新闻稿以及在网站登载新闻信息等多种方式,直接、权威、互动地面向境内外众多新闻媒体,努力扩大党的声音的传播渠道,加强新闻性、有效性,提高覆盖率、落地率,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十七届四中全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思想理论上、政策取向上、工作部署上提出了若干重要的新要求新举措。“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加强和改进党务新闻发布工作的战略部署,是对党务新闻发布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和党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这一新精神、新要求,加快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把这一战略部署具体扎实地落实好。

[篇四: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青田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政府新闻发言人分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言人的行政机关要明确一名媒介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内设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助理。

(一)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二)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本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授权其副职领导担任,本行政机关其他负责人必要时也可根据授权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对外发布新闻。

(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由了解全面情况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或综合协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既代表本行政机关,又代表本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开展工作。

新闻发言人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和政策信息,尤其是广泛参加或列席本行政机关重要工作会议,以确保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新闻发言人应当积极接受记者采访。新闻助理应紧密关注舆情,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为记者采访提供方便和服务。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也应积极面对新闻媒体,开展重大信息的新闻发布。

新闻发言人应加强本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加强本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媒介素养教育和公共关系培训,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与新闻媒体沟通的水平。

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并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二)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三)搜集了解、研究分析新闻媒体及公众关于本行政机关事权范围所涉及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计划;

(四)执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政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二)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社会热点的事实确认、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三)突发公共事件: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四)重要预警信息:包括即将发生自然灾害、政府将采取的公共管制措施等可能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

(五)重大活动:以行政机关名义主办承办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竞赛、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

(六)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七)其它需要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

向新闻媒体介绍政府立场、观点、态度和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的问答式会议。新闻发布会之前,新闻发言人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二)其他形式

需要发布有关新闻但不需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可视情况以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通气会、组织集体采访、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稿、答复问询、网络互动等方式及时发布。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是全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他指定的新闻发布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二)新闻发布的审批

1、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内容,一般事项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发布;涉及全市的重大事项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上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后进行发布。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筹并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涉事的牵头部门负责拟订发布内容并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答问口径,县政府新闻办审核,分管副县长审定后报县长批准。

2、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在举行新闻发布之前,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后进行。

(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纳入事件处置总体部署,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和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是新闻发布责任单位。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同级宣传部门通报事件发生情况,并做好新闻发布口径准备。政府新闻发布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由上级行政机关授权发布的,从其规定。

(四)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备案

1、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对各行政机关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的培训。

2、县政府新闻办每年对全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进行登记备案,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行政机关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如有变动,须及时报县政府新闻办备案。

六、其他

(一)全县性重要工作、重点活动设立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可参照上述规定指定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二)本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建立权威、规范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对于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营造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市上有关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县、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村(社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确定一名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由本单位一名实职副职领导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乡镇长或一名实职副职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一经确定,应相对固定,以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向村(社区)延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有条件的村(社区)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村(社区)居民发布有关信息,宣传政策,通达民-意。

(三)建立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任组长,县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协调、组织突发重大事件新闻报道工作。主持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会同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定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口径;审定突发重大事件连续、深度报道的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落实。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职责

为县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或根据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与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有关的新闻发布会;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行政区域的新闻发布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新闻报道方案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审批;负责组织事发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记者,审阅新闻稿件等具体工作。未经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授权或同意,任何人不得向新闻媒体公布有关事件的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的方式可采用直接面对记者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方式,也可采用不直接面对记者的书面发布和网上发布等方式。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1、县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介绍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公布县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举措;通报在县内发生的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并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解答公众关注的我县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其他有关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的内容。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发布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出台的重要工作措施;解答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1、新闻发布事项的提出。新闻发布事项一般由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上报提出。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事件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乡镇须及时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有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的,须将新闻发布会方案报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新闻发布稿的确定。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经县委宣传部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送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审定。

3、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一般由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由新闻发言人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一般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主持,由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

4、发布会记者管理。政府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邀请县外和县内媒体记者参加,一般情况下应邀请本县媒体记者参加。县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做好县外媒体记者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审核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申请;县委宣传部实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档案管理制度,审核媒体采写的相关稿件,并记录记者参会和发稿情况。新闻发布内容可通过县级媒体和县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5、新闻发布的效果评估。由县政府新闻办通过舆情跟踪、调查问卷和发布会报道汇总分析等形式,及时对新闻发布的效果进行总体评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利于新闻发布和报道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以一种特殊形式开展的新闻宣传工作。政府新闻发言人通过发布新闻、接受采访等方式,发布信息、讲解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意义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对于一些涉及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灾情、疫情等重大新闻内容的发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原则立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布活动要与县政府的新闻发布活动相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要与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保持良好的联系、沟通,并接受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保证重要的新闻信息以最合适的规格、形式进行发布。

(二)坚持新闻发布的原则

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发布新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公布事件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对处置事件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应和行动等。对应当报道而情况复杂的事件,可先对其基本事实作客观、简要的报道,再作后续深入的报道。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保持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三)搞好新闻发布信息管理

新闻信息汇总工作是贯彻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保障。县政府新闻办是管理新闻发布的职能部门,要做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担任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向县政府新闻办报送重要新闻信息,由县政府新闻办汇总上报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遇有重大新闻信息需要发布时,可随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综合分析县内外舆情动态,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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