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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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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第二条 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公司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具体归档范围按《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三条 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文件和应归档的文件,在次年六月底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随机设备、仪器、技术文件材料,在设备、仪器开箱时及时归档,待档案室登记后,再办理借用手续,进行安装调试。

3、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4、会计档案隔年归档。

5、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 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公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 档案库房管理 立卷归档

第五条 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 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 档案统计

第八条 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 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 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 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 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 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 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 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 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 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鉴定小组和领导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 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 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第二十一条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公共场所传播与机密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 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机密材料。

第二十五条 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 档案利用

第二十九条 凡本公司各科室需查阅档案材料,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查阅机密档案需经主管档案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范围,并办理查阅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三十条 未办理查阅手续和发现查阅手续不全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查阅档案。

第三十一条 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二条 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撕毁、污损、划杠、拆角、添字等,对无故损坏档案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四条 档案员认真对归还的档案进行复查其完整程度,办理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及时追究。 第三十五条 查阅档案者应及时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本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第八章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六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三十七条 档案鉴定工作在本公司鉴定小组组长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提出销毁意见。

第三十八条 经鉴定,对失去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第三十九条 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公司领导,销毁清册列入档案保存。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相关部门协商后共同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篇二:《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乡镇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

二、乡镇综合档案室由本乡镇档案管理人员专管,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三、根据档案分类和保管期限规定,对室藏档案进行科学分类,并按类别和编号排列入柜,案卷要符合标准要求。

四、编制档案检索工具,便于查找利用。

五、室藏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安装档案专用软件的计算机不能对外使用,并定期进行系统备份。

六、档案装具必须是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专用铁皮柜、防磁柜。

七、综合档案室要做到防高温、防潮、防尘、防盗、防鼠、防虫、防光、防火、防磁“九防”要求。

八、实行档案查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

九、按规定向县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十、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离开本工作岗位时,要严格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并由乡镇分管领导负责监交。

十一、销毁保管期满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要进行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档案销毁手续。

十二、保持档案库房整洁。

乡镇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动学习档案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更新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二、制订乡镇机关立卷归档制度,监督指导乡镇机关站所于每年4月底之前完成上年度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收交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于每年4月份之前完成上年度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工作,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系统编目、有序管理。

四、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并于每年10月底之前向档案局上述统计年报。

五、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备案制度,并向档案局上报每年档案利用效益事例。

六、按照档案移交规定范围和时限要求,向档案馆移交到期档案。

七、制定村级档案移交制度,并监督村级更换档案业务人员时,做好档案完整移交工作。

八、及时培训乡镇机关各站所、行政村(社区)档案业务人员。

九、协助上级档案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十、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适时对室藏档案提出鉴定销毁意见,并按销毁程序销毁到期档案。

社区(行政村)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以维护村集体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为原则,档案借阅时应当履行借阅手续,借阅者不得涂改、损毁、调换、抽取档案。

三、加强档案安全防范工作,档案保管要做到防高温、防潮、防尘、防盗、防鼠、防虫、防光、防火、防磁“九防”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对档案的件宗数量、利用情况以及借阅、移交进行登记,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六、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七、注重业务建设,积极参加档案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八、建制村在撤销、合并或转为社区时,应按有关规定将档案妥善移交给本乡镇,防止档案散失。

九、按照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的程序和办法,定期鉴定档案。

十、销毁保管期满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要进行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档案销毁手续。

社区(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在本区域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包括图表、簿册、声像材料等)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二、外出学习、开会、考察等活动中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三、录音、录像、照片、底片等档案由具体承办人员及时编写说明(时间、内容、地点、人物、摄影者、背景等)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四、档案库房要做到防高温、防潮、防尘、防盗、防鼠、防虫、防光、防火、防磁“九防”要求。

五、全部使用统一标准要求的专用铁皮柜、防磁柜。

六、每年4月份之前完成上年度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工作,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系统编目、有序管理,所用档案用品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七、实行档案利用登记备案制,查借阅档案必须由利用者填写登记表,严格履行借出手续、按时归还。

八、利用者不得转借、涂改、拆散、损毁和遗失档案。

九、档案利用者要遵守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十、档案业务人员变动,务必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要认真清点、核对移交档案,并制定移交清册,由乡镇档案管理人员监督移交。

篇三:《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完整准确地保存积累珍贵的历史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浙江省普通中学和中专职业技术学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构成以文书档案为主体,包括教学、会计、科技、教师业务档案等等,都属综合档案室统一集中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进行教改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评估一所学校科学管理和教学教改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和整体发展规则。

第二章 体制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综合档案室工作由一名副校长分管,隶属学校办公室领导,设一名专职档案员管理,并确定适当的兼职档案人员,并建立档案鉴定小组。

第五条 学校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与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党支部、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处、总务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校办厂等部门历年形成的全部档案。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签发、利用和统计等各项工作,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写案卷序言、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校史以及汇编专题资料,积极提供资料,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督促、指导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工作,并及时立卷归档,对各部门的档案整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5、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6、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尽量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章 档案和管理

第六条 归档范围:凡是记载和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类型(文书、教学、会计、科研、教师业务文件材料、党政管理等)各种形式(文字、图书、声像、实物)的历史记录都应归档。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处、总务处、团委、校办工厂等各处室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归档范围(见附件)指定专人收集、积累、整理有关文件材料,然后由文书档案员统一立卷归档(会计档案由财会人员立卷),交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

第八条 各种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教学档案:按教学年度(一般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结合问题分类组卷,一年编一个案卷大流水号。

2、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形成分类,即按报表、帐簿、凭证分别组卷,一年编一年案卷流水号,在财会室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3、科技档案,主要指基建、设备、校办厂产品和教研档案。一般可按工程竣工,产品投产、设备验收和教研课题完成后归档,按基建、产品、设备、教研档案分类、组卷、编号。

4、教师业务档案,以个人为单位组卷、编号、教师调动时应寄往调入单位。

第四章 保管和利用

第九条 综合档案室对各类档案要做好登记、统计、分类、编目和整理、鉴定工作,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管期限划分得当。

第十条 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综合档案室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放置专用库房和柜箱存放,库房要坚固、通风。并有防火、防潮、防光、防高温、防蛀、防有害生物、防盗等措施。保持库房良好的温湿度,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 档案人员必须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各处室、部门对档案利用的需要,准确及时地为领导提供数据、信息和材料,认真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二条 所有档案根据各类的分类目录,编制案卷总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需要逐步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汇编,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第十三条 调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档案人员在向利用者提供档案的同时,要进行登记,并请利用者在《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上签名, 外单位来借阅档案,要经校办主任或校长批准。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档案收进、移交清单,每年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档案。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校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十六条 各类档案的鉴定,由分管领导和档案网络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直接进行。

第十七条 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谨慎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市教委和档案局备案。销毁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

第十八条 综合档案室向县档案局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按国家和县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是学校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和个人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综合档案室建立之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室要主动搜集档案资料,为学校领导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学校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校的档案建设。

二、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财物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三、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

五、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的规格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六、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八、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九、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十、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烟火,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活动。

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地方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三、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中,使档案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五、对档案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处罚。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档案管理人员受办公室主任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档案法》和学校要求,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建档、登记和保管工作。

二、 指导、督促各处室作好档案的收集、鉴别、立卷工作,及时接收,分类保管。

三、 编制配套的检索工具,以方便快捷查阅档案材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四、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撤擅自外借或让他人查阅、摘录、复印档案资料。

五、 主动积极搜集有关学校发展的档案资料,作到眼勤、口勤、手勤、腿勤。

六、 认真贯彻保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搞好档案室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虫、防晒、防鼠等工作。

二、每学期按归档范围整理一次,每学年在下一学年度开学初进行检查。凡按归档范围应归

档而未收集归档的,必须追齐归档组卷,保证订装及归档的质量。

三、对损坏的档案材料要及时修补或复制。

四、当年档案整理好后,必须按年份、保管期限、类别排列编号存入档案室。(四)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一、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校领导和办公室应把学校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具体指导,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并指导、监督、检查其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管理档案所需的设备和经费等问题,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发展。

二、 学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统一由档案室管理。

三、 坚持文书部门立卷制度。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有关部门收集、分类、整理,于第二年四月份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并提供利用。

四、 根据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档案室应编制本校的《档案分类大纲》,文件材料《归档不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基本规范,依照执行。

五、 档案库房与办公室两分开,库房应当坚固、干燥、阴凉并配置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 为了方便利用,档案室应编制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编写大事记、组织改革,基础数字汇集,重要会议简介等参考资料,编纂重要文件汇集。

七、 档案室要搞好服务,经常了解本校的工作任务和利用要求,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及时收集利用效果。

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篇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篇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档案室管理制度。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篇三: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篇四:建筑企业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篇五:档案室需要哪些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立卷归挡制度

一、负责本校各类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为学校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

二、按有关规定修订立卷类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时参考,以利于有计划、有条理进行平时归卷工作。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要主动协助、督促各科室内勤人员完成归卷工作。

四、按国家的档案法及有关上级规定,严格把好组卷关,案卷达到标准化、规划化。

五、归档案时间定为:当年的文书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以前完成立卷归档。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党员不得查阅有关党内档案。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须用公文稿纸,不得摘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篇五:《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和记录。

1、3公司所有部门和个人均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

1、4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在经营中的借鉴和利用。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

2档案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2、1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部门收集保管,办公室统一归档的原则。

2、2公司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的归档和日常管理,并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2、3公司各部门为档案管理的分管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

2、4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和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均为公司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名单须报到办公室进行备案,各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办公室。

2、5档案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其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2、6所有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管理

3、1档案的归档

3、1、1公司应归档的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营销业务档案、财务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和基建项目档案等。

3、1、2对于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各部门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3、1、3除人事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其它档案资料均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管理。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亦遵循本制度。

3、1、4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部除外)的档案工作人员应于每年的12月20日将本部门本年度的档案材料移交到办公室。

3、2档案保管

3、2、1公司所有档案资料均进行专人、专柜管理。

3、2、2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等工作。具体的立卷工作,相关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配合档案管理员进行。

3、2、3档案工作人员应做好案卷的准确、及时归档,并根据档案的密级和保管期限的不同,分类进行管理。

3、2、4档案工作人员应参照国家的规定和公司<保密制度>,对档案资料进行密级划分,并确定保管期限,上报董事会,经批准后执行。

3、2、5所有档案资料划分四个密级:普通级、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具体划分标准见<保密制度>。

3、2、6档案工作人员应注意档案资料的保护工作,档案的存放地点要做到“八防”: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防光。

3、2、7对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3档案的查阅、借阅

3、3、1公司员工查阅、借阅档案时,应严格办理查阅(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对查阅(借阅)人、所查阅档案名称、查阅(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进行详细登记。

3、3、2查阅(借阅)密级档案时,如查阅人为<保密制度>中知晓范围外的员工或公司外部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申请单>,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借阅)。公司员工不得查阅(借阅)档案内容与本身工作无关的档案。

3、3、3档案查阅(借阅)的批准权限:普通档案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秘密级档案由行政总监审批;机密级档案由总经理审批,绝密级档案由董事长审批。

3、3、4原则上档案原件概不外借,档案室可对常用的档案资料复制副本,供需要部门借阅,副本在使用部门使用完毕后,由档案室回收、保管和销毁,其处理等同于档案原件。

3、3、5查阅、借阅公司档案者应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标记、标志和涂改,不得损坏档案。

3、3、6严禁公司员工未经允许私自对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和复制,否则将按照公司<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4档案的销毁

3、4、1对于超过保管期限或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销毁。销毁前,档案管理员应将销毁档案3、4、2清单上报办公室主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批准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3、4、3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普通档案和秘密级档案的销毁由总经理审批,机密级和绝密级档案的销毁由董事长审批。档案的销毁具体见<档案销毁程序>。

3、4、4档案销毁时应有2人以上进行现场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4、2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4、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4、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必须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必须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内容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起排列,不得分开。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间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同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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