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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5-01    阅读: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篇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格》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员工宿舍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住宿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宿舍的所有居住人员。

3. 权责:

3.1 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退宿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3.2 住宿员工:遵守此制度。

4. 操作内容:

4.1 原则:

公司员工宿舍是公司为在职员工提供的福利,任何部门的在职员工如要入住需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同时预交100元水电费(此费用离宿手续办理完整后退还)。

4.2 入住手续的办理:

(1)需住宿的新入职员工凭经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的《工作委托单》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

(2)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好的《工作委托单》进行分配宿舍房间,确定房间号后办理登记手续。

(3)员工将办理好的《工作委托单》送到财务部进行上交100元的押金。

(4)行政人事部按财务部收取的押金条进行入住登记,以备水电费的核算。

4.4 应遵循的宿舍公则

(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宿舍。

(2)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严格禁用在宿舍内烹饪,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以防发生火灾。

(3)不得让未办理留宿手续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在宿舍内留宿。

(5)除了有休假证明者外,上班时间员工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6)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7)保持房间及公共场所的整齐、清洁,住宿人员自行排班轮流打扫宿舍房间卫生。

(8)垃圾应集中放置在外走廊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9)严禁两人同时睡在上铺,以防床板断裂给下铺员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10)应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发现电灯、插座等设施破损时及时报修行政人事部统一修理。

(11)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

4.5 退宿手续的办理:

(1)如在职员工要搬出公司宿舍,职能人员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开具《工作委托单》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宿手续。

(2)正常离职的住宿人员执《离职申请表》至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退宿手续。(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3)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该离宿人员开出《离宿单》并在《离宿单》上清晰注明双方确认的离宿日期(离职人员自离职日起三天内必须搬出)。

(4)离宿人员按行政人事部确认的离宿日期准时搬出,同时在同宿舍2人

以上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把物品搬出,物品搬出后凭退回的《离宿单》和钥匙方能到财务部退回100元押金。

4.6 来访、借宿手续的办理:(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1)宿舍接待外来人员时间一律在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内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宿舍。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2)公司宿舍只允许住宿员工的直系同性亲属借宿,借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行政人事部办理借宿手续后方可留宿。

4.7 宿舍的水电费:

(1)宿舍的水电费由住宿员工自行承担。

(2)离宿员工或是临时搬出者的水电费一律体现在当月的工资内。

4.8 宿舍清退处理:

(1)人事行政部负责将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员工的名单填写《工作委托单》报于该员工的部门经理,由该部门经理联系后作出最终“自动离职”的结论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该员工搬出宿舍,可执行强行搬出的措施。

(2)如自动离职人员本人已离开公司外出,但行李物品尚在宿舍并占着床位,行政人事部应组织管理员一起,负责清点其行李物品,并列出“物品清单”,清点人员在清单上一一签名后,将行李物品綂一保管于行政人事部的暂时安放区。

4.9 其它:

(1)宿舍由员工自行安排关灯时间,但原则上须在24:00后关灯。

(2) 行政人事部每星期最少一次对宿进行检查一次,主要检查宿舍是的违规行为及危险易燃易爆品。

4.10 违反制度的处理:

(1)住宿员工凡违反本制度任一条款规定的,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0元或取消住宿权利。

(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制度进行跟踪。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篇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整洁、温馨的生活环境,使员工在酒店愉快工作、幸福生活。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体现凤凰人的良好素质。

一、员工进、离店的宿舍用品管理

1、新员工入职,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

2、员工在离店休假七天以上,应将酒店配发的床上用品交回宿舍管理处统一保管。

3、员工在离职时,应将酒店配发的床上用品交回宿舍库房方可离店。还未完清离店手续的,可在最后工作日后的三天内住宿,超过三天须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否则必须按期搬出员工宿舍。

二、安全管理

1、员工进出宿舍区域应走指定的通道,严禁走客梯。违者处罚款50元/次。

2、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等100瓦以上高功率电器。违者将被处以没收用具,并处100—500元的罚款。

3、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枪支、管制刀具及收藏、使用或传播违禁物品。违者将导致除名处理。

4、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吸烟,违者处罚款100元/次。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开宿舍时随手锁门,做好防盗工作。

6、严禁私自配备宿舍钥匙。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将酒店配给的宿舍、更衣柜的钥匙转交他人使用。违者,处罚款100元/次。

7、如发现宿舍门打不开或其它工程维修问题,应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通知工程部派人维修,不得私自撬门换锁等。违者,处罚款100元/次。

8、员工不得在宿舍内任意改变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按照酒店规定使用照明或电器。

9、员工在宿舍区域突患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应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给予帮助。

10、如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安全隐患或其它问题,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人力资源部或安保部报告

11、人力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时,员工应予积极配合。违者,处罚款100元/次。

三、探访及员工互访管理制度

(一)员工亲友探访管理

1、员工接待访客时间为8:00—21:00,其余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2、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

内离开。

3、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对受访员工处以100元的罚款。

(二)员工亲友探访住宿管理

员工亲友到访需住宿,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前3天以上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并到财务部交纳100元入住押金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凡临时申请者均不能保证可被批准。

(三)对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的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不得在22:00后互窜宿舍,一经发现处罚该员工100元/次。

2、酒店员工在非工作情况下必须在24:00前回到本人宿舍,违者处罚每人5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在宿舍除名。

四、住宿规范

1、宿舍需排出值班表,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卫生、遵守各项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内应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到宿舍区域,以保证宿舍卫生。如有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方可。

3、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抽烟。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乱张贴。严禁向窗外倒水、扔任何杂物。

4、员工应在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晒在窗外和平台上。

5、进入他人房间,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准用脚踢门。

6、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喝烈性酒或大声喧哗、吵闹或播放电器设备。

7、下晚班的员工要求三轻,即“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灭,不得让水龙头长流水。

9、员工之间应当相互团结、尊重、体谅。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散布诽谤言论。

10、员工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及床位,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应自觉爱护酒店财产,房间内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由该房间所有住宿人员照价赔偿。

12、如违反以上规范,一经发现,处罚该员工100元/次,累计违反三次以上,将予以在宿舍除名。

五、 员工宿舍清洁卫生标准

1、被褥叠放整齐、床面整洁,(不得悬挂床帘)。

2、桌面、床下干净,指定摆放物品处的物品摆放整齐。

3、面巾及其它物品不得摆放于床头。

4、地面干净无烟头、杂物、无卫生死角。

5、窗户玻璃明亮,窗帘干净。

6、房门、椅、衣柜干净整齐,更衣柜顶上不得摆放物品。

7、墙上张贴的画报与指定张贴名单整齐、不过多过乱。

8、宿舍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9、门口无垃圾、杂物。

10、宿舍内公共财物完好。

11、如卫生不合格,将处以罚款50元/次。

六、宿舍管理员工作制度

1、按时到岗并保持宿舍区域及值班室的卫生。

2、维护宿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3、夜班期间认真仔细的巡查宿舍区域的各个角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对到宿舍内探访员工的外来人员及22: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要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5、确保宿舍区内的安全与卫生。巡查时要注意关闭可关的灯和水龙头。

6、巡查宿舍对打扫不干净和影响宿舍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指出并责令改正。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记录并上报。

7、对员工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8、发现宿舍区域的灯、水笼头等公共设施损坏或无法使用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工程部维修。

9、如有员工突患疾病或受到其它意外伤害,必须及时通知医务室和当值领班。

10、做好每日值班记录,并将每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贴于员工栏处。

注:值班经理在每晚十二点以后要对宿舍进行巡察。由宿管员签字记录宿舍当时发生的状况。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督导人:宿管员、李冉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篇三:《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人事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及其亲属(具体细则参考《员工借宿管理办法))。

2、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4、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5、宿舍所耗费的水、电费用,超出公司配额由员工承担。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6、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7、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桌椅、玻璃、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8、公司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晚上外出最迟应于24时前返厂,24时后返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并不得在宿舍发出扰人声响。

5、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6、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7、未在厂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

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五楼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宿舍楼梯转角处均已配置垃圾桶)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盆花(栽)、鞋子及其它私人物品只有上架才允许摆放在外。

(五)、探访管理

1、外人探访时应在保安室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行政主管或以上领导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3:00前离厂。

3、外人探访时由保安发给探访证并在进入厂区时佩戴胸前,离厂时交还保安,遗失扣款5元(由被探访人承担)。

4、外人探访时须由被探访人到保安室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5、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6、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保安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篇四:《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篇三: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篇四: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5、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5、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5、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5、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5、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5、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5、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5、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5、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5、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表 篇五:《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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