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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6    阅读:

篇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法工作的意见

大人社发„2011‟2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先导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以及•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4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

(一)凡经省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详见附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原则上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退休、

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参照管理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再评、聘职称,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

二、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管理

(二)参照管理单位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应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选确定后,提出录用申请,填写•大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办理录用手续;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录用申请,办理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期间,招录单位要加强对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安排参加培训,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满,应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办理转正和登记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新录用工作人员任职定级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确定非领导职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身份管理

(五)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要在单位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核、审批。今后,凡经考试录用、调任、从机关转任、公开选拔、军转干部安置等方式到参照管理单位的新进人员,须进行身份登记。其中,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的,须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身份登记。

(六)参照管理单位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之间交流的人员,须重新进行身份登记,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1份),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本意见印发前已交流的人员,未履行相应身份登记的,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登记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1份)进行报批;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申请后报批。登记审批后,将上述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确认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依据。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出、辞职、辞退、开除、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参照管理单位的,不再具有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应在登记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四、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管理

(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任,按照公务员转任、调任规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工作的,按照人员来源,分为转任或调任。

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的,可以按照公务员转任的方式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任职:

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人员;

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参照管理单位中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机关任职。

(九)从主城区外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跨地区转任到主城区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具备转任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备案管理

(十)参照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人员编制规定的领导职数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实施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处级以下(含处级,下同)工作人员任职职数(职位)实行任职前沟通、任职后备案制度。各单位在任免、调动本单位处级以下工作

人员时,应将任免、调动的人员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学历、任职年限)、职数等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任职职数(职位)有相应的空缺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职。职务任免后,参照管理单位应按照逐级备案的原则,到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职务备案。

(十一)及时做好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备案材料呈报工作。职务备案应呈报的材料包括相关工作人员的档案、主管部门已备案的任免文件(一式3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人员任职情况表(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单位编制文件复印件、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表或通知单等。

(十二)严格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备案审核程序。职务备案实行网上和书面备案制度,参照管理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职务备案的同时,应将书面职务任免材料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规范处(科)级职务竞争上岗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十三)参照管理单位在进行处(科)级职务竞争上岗前,应到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职务职数空缺情况审核,确保在职数空缺的前提下进行补缺竞争。竞争上岗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参加竞争上岗工作人员须具备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参照管理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公务

篇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组通字〔200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经中央同意,现将《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2006年8月20日

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工作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现就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条件

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作为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指党委系统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和政府系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等的授权情况和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规定(方案)或规定的主要职责确定。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审批

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和本《意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就申报的机关(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核、审批的程序等事项作出具体的规定。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统一向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垂直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核或审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过程中,应就该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分别征求机构编制、财政部门意见。

对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审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对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要从严掌握,中央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确定;地方省级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由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管理工作,另行发文明确。

己列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或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告知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及时作出不再实行参照管理的决定。

三、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审批的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备案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后,按照上述办法备案。

每年1月底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填写《年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审批情况表》,将上年度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实行参照管理的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

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适时完成对人员的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工作。

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实行逐级负责,由组织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登记对象必须是该单位中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及其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参照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各地参照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参照管理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参照管理范围。对各地巳审批但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将依法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管理,确保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附件:

l、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备案表;

4、年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审批情况表。

篇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2016公务员管理科业务工作及人员情况报告

8

公务员管理科关于业务工作及人员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xx:

为便于领导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业务,统筹安排,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现将局属公务员管理科业务工作及人员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系原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其前身为干部科。按照国家、省、市(州)三级一致的原则,我市曾已于xx年8月11日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在市人社局单设挂牌成立市公务员局。但巴委发[2016]4号文件中又未明确,据说拟成立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拟下设三个职能科室(现“三定”方案尚未批复)。随着机构职能的强化,坚信这条线的工作必将为公务员队伍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截止xx年全国公务员总数达到xx万多名,全省xx万多名,xx市xx名(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xx名)。参照管理人员xx名(其中行政机关所属xx名)。

二、公务员管理科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调任调配、考核任免、职务升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起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审核、管理工作;制订公务员制度的综合性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市、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计划、申报、审核和组织以及录用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工勤人员考试录用、考核任免、调任调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

三、当前公务员管理的主要政策

(一)关于人事任免问题

《公务员法》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先后颁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十五个配套法规,从而有效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科学发展。同时,国家还统一制定了《公务员誓词》、明确了《公务员精神》,并谱写了《公务员之歌》。在对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干部进行管理外,还要对政府系统及参照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担任副县级以上干部按照市委提名,具体承办人事任免材料及请示并分别向市政府常务会提请研究决定,同时起草承办文件。是政府序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人事任免,还要以政府名义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务员招考工作

这是一项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就业压力大,公务员成招考热。就“国考”来讲,2016年国家海关一个职位首次达到4961:1,有171名农民工参与,但是专家指出,大多准备不足,三成人弃考,评论“国考热”不仅冲着就业来,“红领”热将阻碍中国发展。我市的招考情况是:2016年我市公招公务员162名,实际报名参考4715人,平均达到22.9:1,为我市历年招考之最“热”。同年政法试点班招考50名,实际录取39人,平均报考比例为6:1,为历年来最“冷”。xx年全市公考公务员xx名,由于一些职位条件偏高,有11个名额作废(多为文秘职位),有效公考计划为157名,但有4007人通过审核参考,平均考试达到24:1;南江公路运输管理所达到80:1,再次创历史之最。在公务员的招考上,我们面临许多压力,一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考验公平公正;二是考生心态畸变,网络炒作突出;三是公考对象素质参差不齐,为服务水平带来挑战;四是工作量太大,周期时间长。但总体讲,这三年来我市共公招种类公务员xx人,工作平稳推进,社会反响良好。目前,xx年政法干警招录已完成体检、政审,即将出录用文件,社招公务员已基本完成体检工作。

(三)关于公务员管理业务

公务员法出台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16个配套法规文件,最常用的、最管用的十个方面的政策是:

①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其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考核人数的15%以内,年度目标工作被政府考核为优秀单位的,可按20%评选。凡个人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给予嘉奖,奖励现金8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可荣立三等功,奖励15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3000元;记一等功的奖励6000元;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10000元,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xx年5月19日,我省在xx召开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我市10名个人3个集体获表彰。xx年我们已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级26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予以记三等功奖励。

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担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担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指拟任副县级职务的)。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三年以上。根据六类机关主任科员转任实职科级领导的办理先例,从2016年7月开始,在有职数的前提下,比照执行。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按“三定”方案核定科级职数的50%确定,其条件为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凡2016年6月1日后,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④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有着两类不同性质情况。公务员辞职是由本人向组织申请辞去公职,辞去公职后,人事关系保留在人才交流中心,还有再就业的机会,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但无任何辞职费用;相反,辞退是因公务员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或违规违纪,组织对其的一种处理,对其辞退后随之终止人事关系。不再有重新进入事业单位的可能,一次性发放不超过24个月的辞退费。⑤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直接从学校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专科毕业生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本科毕业生、双学士研究生定为二十五级;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二十四级;获得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二十二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从试用期满之日计算。决不允许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同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抄袭、持假证参考、使用通讯设备等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由省级公务员主管机关给予5年内不准报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考。

⑦公务员调任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有两种途径,一是面向社会公招,二是调任或公选。所谓公务员调任,就是从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人员,通过调任进入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调任政策要求十分严格,其中科级干部调任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按县级干部进行考察。调任制度实施5年来,我们共经办了全市政府系统23名同志的调任工作,平均每年不到5人。省上文件明确要求凡参照管理单位已登记人员向行政机关调动,除军转干部、公考人员和原行政身份人员可直接调入外,其他人员一律按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条件办理。

⑧公务员聘任制将逐步展开。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把公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从未来情形看,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中,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将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但独立的晋升渠道让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因此公务员聘任制:公平就在细节里。

⑨轮岗交流。市委于2016年8月1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同一科室同一职务满5周年的,担任正副职累计满6周年或同一科室工作累计满8年的应轮岗交流。目前全市轮岗交流面达到95%以上。

⑩呈报人事任免调配报告必须的内容。一是单位请示;二是人事任免或调动(调任)申请(备案)表;三是相关会议研究记录和考察材料;四是拟调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五是编制或职数空缺单。xx年6月,市委出台了巴委办发[xx]3号文件,对从县(区)调入市级部门人员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属乡镇调入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

四、xx年工作总体评价

xx年,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着力创新、打造亮点。一是推进全面工作,确保有序开展。做到年初周密计划、工作方案细致、阶段总结成效、年终考核指标,有力保障了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抓住重点环节,周密科学组织。如公务员公招报名、面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管理,均如期顺利完成任务。三是从严规范管理,强化社会效果。重点对公务员日常登记、参照管理人员流动、规范表彰奖励、强化公务员法宣传、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内容狠抓落实,以达到服务大局,紧跟时代要求的目标。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提升队伍素质。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在管理服务、政策运用、办事效率上,探索了“以效率促进工作,以质量树立形象,以作风创先争优”的管理机制,较好地推动和促进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队伍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同步迈上了新台阶。全年工作实现了整体有突破、成绩有亮点、创新有特色的目标。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公务员日常登记正常推进。按照集中统一、高效规范的要求,审批办理了巴州、南江、通江、平昌四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呈报的新录用、调任、军转干部等共计xx名公务员登记、转正手续。

2.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对201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我们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机关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7个单位1519名同志的考核。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

3.公务员考录顺利实施。xx年组织实施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xx)考录(录用名额40名),目前已进入面试后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公开考录公务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名额xx名)进展顺利,已进入体检扫尾阶段;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承担了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名额32名)的任务;根据授权,为工商、地税等省垂管系统考录公务员的笔试与面试考务工作。全年共完成6407人、12814科次的公招考试笔试任务。

4.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全面实施。截止目前,我市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已批准为参照管理的有224个,除30个单位已进行人员登记外,纳入首批集中审批的194个事业单位已按照参照管理的相关要求,坚持“统一划线,按编登记,合格优先,阳光运行”的原则,办理了2905名人员的登记手续。近期省厅审批我市老委办等8个单位共51人将在2月25月进行登记考试。

5.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理顺管理工作关系,规范行文和入档材料。全年办理涉及人事调配、公考录用、表彰奖励、任免惩戒、人员登记等各种公文均无差错发生。同时明确管理人员责任,牢固树立以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以培养优良作风改善服务质量的理念,赢得了广泛好评。

6.维护稳定有成效。针对全市重点是平昌县部分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登记考试成绩不合格不能登记、原经济开发区商贸园机构撤销后人员分流与划转以及人事调配中不符规定条件相互攀比而上访等焦点问题,我们坚持正面引导,解释政策,争取主动,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遗留问题,打好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仗”。

7.规范管理宣传典型。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问题的答复意见》(川人社函〔xx〕676号)精神,对参公人员向行政机关流动,除文件规定的特殊对象外,一律按调任规定办理。落实公务员考核奖励政策,对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人员登记后、截止2016年底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记三等功,并明确了办理程序与权限及奖励政策。同时对我市受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的10名个人和3个集体在报纸、电视、网络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并邀请先进典型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作主题事迹报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1.积极监管,着力完善公务员的选拔任用。今年以来,市级行政机关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均严格按科级领导职务职数50%的比例进行控制,不搞特殊照顾的“满堂红”。对市、县(区)两级行政机关调任科级干部,一律由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直接考察,有效避免了调任可能存在的弊端。

2.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针贬时弊的办法与措施。从公务员管理工作如何创新发展提出了系统的理性思考,坚持“务虚与务实结合,创新和规范并举”,做到探索性工作重在创新,日常性工作重在规范,具体性工作重在落实;“以制度管事,以职责管人”,找准了改进工作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切入点。尤其是针对当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该登记不主动登记,不该登记要求登记,工作调动被动登记”、“不符合条件要求进行公务员调任”以及有关公务员日常管理等欠规范等问题,明确提出探索制订《xx市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规定》和《xx市公务员调任规定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力求从机制层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既是解决目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办法,又是与时代发展合拍的措施。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创新,今年以来共有6篇理论文章、35篇新闻稿件先后在《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人力资源报》和《xx日报》等刊登。在全省行政机关贯彻公务员法和人社系统带头创先争优汇报座谈中,我市的做法获好评。

3.自警自励,勇于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最根本的是自警自励查找问题,改进作风。为此,我们进行了“三查三改”为主要内容的机制创新,以提升服务效能。即一查服务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改进现有工作主动增添措施;二查为考生服务、为群众给力不周,改进作风避免网络恶意炒作;三查办事效率环节,改进方法树好队伍形象。尤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带头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中,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目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当服务群众的“快枪手”、坚持原则的“监督员”、维护稳定的“消防队”,打造过硬队伍,争创一流业绩。

4.加大培训,着力提升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中,针对一些部门政工人事干部变化大,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机构整合后,新手多、业务欠精通,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去年6月,我们在市级机关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将市级各单位的政工人事科长一同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从公务员法的产生过程及管理机构演变、人事任免规定、公务员招录等十个方面详细解读政策。10月下旬,在继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两期公务员面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之后,我们再次培训了市工商、地税及市级有关部门的60余名面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采用理论讲授、实地演练、模拟操作、当场点评四个步骤,制发了《xx市公务员考录面试参阅资料》供考务工作人员参考,为进一步促进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迈进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省公务员局的支持,从11月1日至18日,我市市、县(区)两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共13名,分三期参加了省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实现了全员培训,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对于提高公务员管理队伍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新形势、新任务为公务员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公务员招录工作面宽量大,处于难点、热点、焦点之中,占去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半壁河山。为此,对现有公务员管理的机构设置、力量布局提出了挑战。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我们的建议意见是:

1.出台配套政策。我们建议省公务员主管机关出台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日常登记、公务员调任和公务员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以便全省统一规范操作,避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执行政策不一致,相互攀比和上下脱节等现象。

2.规范机构设置。按照国家、省、市三级一致的原则设置名称统一、人员编制配备科学的公务员管理机关,以便更好地肩负起日益繁重的服务工作职责。同时,希望我局领导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公务员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业务培训和相互交流学习力度。

3.改进考录服务。人社部门整合后,对涉及全局省的公招工作,人员协助要实现“一盘棋”。在公招公务员的时间安排和服务方面尽可能更优化一些,使广大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和适宜的条件报名参考,避免考生疑虑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

五、2016年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工作决策、省厅(局)工作重点安排和我局党组以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为己任,扎实抓好公务员日常业务管理和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力求实现对公务员服务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抓好公考,科学选才。对已经实施的xx年全市拟招录xx名公务员,按照公招公告要求,切实做好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工作,真正实现科学选才、公正选才、公正办事的服务目的,让社会满意。对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优化来源结构,坚持基层服务条件,提高录用质量,这项工作将在5月份左右启动。

(三)规范参照,确保稳定。在省局批复我市第二批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迅速做好管理性质的明确,人员性质的区分,按要求拟报考试和完善人员参照管理登记,切实维护干部队伍稳定。

(四)务实服务,创先争优。以公务员法的深入宣传为抓手,在系统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xx〕41号)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服务对象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适时推荐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加强力量,推进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抓住管理机构设置的良好契机,大力推进轮岗交流,通过抓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轮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公务员管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肩负起服务时代的重任。

(六)公务员管理科人员配备情况(略)。

特此报告,望领导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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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2014人事干事年终总结

第1篇:人事干事年终总结

人事部的工作通过这一年时间的磨合,对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工作上日见成熟。为人事部日常的管理工作创造了便利的条件,也使各项人事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通过这一年的工作,特别是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在人事工作上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今年作为公司的管理年,人事部在对员工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公司的内部培训特别是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培训,使我在加强了对其他部门工作的了解,同时也提高了自身工作能力,对今后更好的配合各部门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为了进一步在业务技能上有所提高在今年我参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企业人力资源上岗证》的培训,通过对《企业工资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工伤保险管理》、《法学与劳动法》、《劳动经济概论》六门课程的学习,增强了我对日常工作中处理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业务技能。随着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开展,在今年的下半年我还参加了“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学习与考试,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我增长了专业知识,开阔了视野,提高了处事能力。

在今年对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过程中,除日常工作外主要上半年进行了新一年公司本部及代管部门员工的各项保险基数核定的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数据是这项工作的重点,通过人事部全体同事的通力协作顺利完成了该项工作,为日后保险工作的管理奠定了基础。另外在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由于现行制度的制约在门诊费用及住院费用报销上存在报销基数比较高的问题,通过公司及人事部领导与总公司的协调和努力在今年6月份我们人事部为公司全体员工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做了补充医疗保险,使报销基数由每年2000元下降至每年500元,这项工作的实施确实地解决了员工的看病问题,体现了公司对每一位职工的关心,提高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稳定企业员工队伍。

在工资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规范企业用人薪酬标准’的要求,我协助人事部经理制定了公司工资改革方案,明确了企业各部人员工资级别及标准。并在20**年初顺利实行了新的工资方案。在平时日常工作中,通过与财务部一年的合作,工作开展的也比较顺利,通过每月从财务部抄报代管各部门的成本费用,使我们及时了解了各部门的费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今年9月中旬公司组织了管理部门的全体员工去四川九寨沟度假,使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了放松,充分的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在这次活动当中公司一些无法离开工作岗位的同事以工作为重主动放弃了参加这次活动。这种敬业的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

总的来说我在20**年度的工作在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开展还是比较顺利的,但是在工作上的还是暴露了一些自身的不足之处有待改正,增强工作的条理性,避免工作当中的粗心大意,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争取更加出色的完成下一年的工作。

第2篇:年人事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转眼年就过去了,回顾年,想总结的东西有很多很多,以下是我在人事部的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一、20**年工作总结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确定的目标责任分解任务,着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工作,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资福利、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大学生就业工作在全市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得到了市、区领导的肯定。我局获得了青岛市政府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区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

今年区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活动安排,注重突出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成效明显。

一是行动迅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及时起草拟定了全区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意见。全区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就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列为今年的重点实事。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协调创建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孵化基地已入驻企业有65家,可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500-600人,并为下一步以创业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科学统筹,推进落实政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首先,积极完善和细化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政策。先后主持制定出台了《市北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五大”基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和制度措施。其次,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与各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未就业大学生动态管理机制,为指导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真实准确依据。协助组织部建立了机关干部“亲情协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第三,督促和参与建设“五大”基地,拓宽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目前各就业基地已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800余人,创业基地安排480多人,人事局先后制定并下发《关于建立市北区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制度的通知》和《市北区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有关事的通知》,31个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安排见习毕业生870人,全区各街道和社区,也开发出计划生育助理、社区助理、安全协管等公益性岗位300个,安排28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毕业生进入社区计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各培训基地先后培训300余人,185名实现创业就业。第四,加强“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培训锻炼,统一招收了36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街道社区服务岗位工作,改善了社区干部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

(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高绩效机关建设不断深化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在加强公务员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

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工作稳慎推进。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摸底和档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北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北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定岗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通过审核,进入实施阶段。

二是公务员挂职锻炼深入开展。通过多种形式,让挂职干干部在艰苦岗位、矛盾集中岗位和基层服务岗位分别接受锻炼。年以来,与组织部共安排115名干部挂职,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广大干部参与挂职工作的热情显著增强。

三是公务员转任、调任、回避严格落实。在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身份与职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专人负责审核把关,有效杜绝了违反干部任职回避原则的问题。

四是公务员培训不断创新。制定了《市北区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市北区年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方案》,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突出抓了对“动车组”和“双爱”两种理念的学习教育,结合我区“一三五七”的总体发展思路,开展城区建设、服务外包、文化产业等我区发展急需的8个专题培训。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增强新进人员适应工作能力。开展科级干部分类培训,提高科级干部执行能力。

五是公务员职务升降和职位管理严谨规范。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有关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定,通过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实施任前审核、任后备案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了干部调整工作规范有序。

六是公务员考核、奖惩力度加大。与“治庸计划”相结合,加大了日常考核力度。今年共有10名机关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被“治庸”处理,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4人。与公务员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表彰先进。今年,先后开展了“激情干事大会战,喜迎建国60年”和“冲刺四季度,决战09年”主题实践活动,依托活动载体,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9月份,区委、区政府对10个单位授予“干事创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20名同志授予“干事创业”好干部荣誉称号,起到了激励先进、培树典型的良好示范作用。

七是公务员工作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围绕机关建设开展了“提高公务员工作效能主题”活动,制定《关于建立日常考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通过实行简明高效的日常考评,突出常态性、引导性、激励性,不断加大日常工作监督力度,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从节约资金和理顺关系入手,工资福利、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工资福利工作不仅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是区政府财政的一项重大支出,作为业务职能部门,我局始终本着对区委、区政府负责,对干部职工个人负责的原则,坚持严谨科学管理,“零差错”服务,今年在理顺保险关系、干部福利保健、教育绩效工资及日常工资业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强化管理,建章立制,合理改进保险缴纳办法,节约了政府资金。二是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进一步提高。三是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扎实稳妥地做好了工资制度改革的后续各项工作。

(四)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引才”工作。围绕全区大项目建设、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积极引进接收高、精、尖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全年共引进中高级人才26名,博士1名,硕士10名,办理接收应届硕士毕业生30名,本专科毕业生840名。

二是切实做好为区内大项目建设和代理单位服务工作。对重点代理单位通过定期上门服务或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了解代理单位的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法。组织初级计算机培训,先后接受会计、注册税务师、卫生系列人机对话、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系列40余类职称考试报名和发证等工作,为人才服务达3800余人次。

三是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组织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青岛市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将继续教育学分与职称评审挂钩,对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教学分100%进行审查,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进行抽查。

(五)以促进和谐为目标,企军稳定、人事仲裁、信访等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全力抓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坚持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落实各项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接待和维稳工作,使全区企业军转干部整体始终保持了稳定态势。

二是人事仲裁依法规范办案,有效地促进了人事关系和谐。今年以来,重点在依法规范办案上下功夫,共接待立案咨询或政策法规咨询近百人次,对个别来信咨询人员实行了函件答复。共立案3起,全部按程序处理结案,较好维护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和抓好信访工作。坚持针对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人事信访工作特点,抓好信访预防和案件查处。全年领导阅批来信率100%,处结率100%。

(六)以改进作风和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全区人事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今年以来,我局在自身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今年以来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从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加大思想解放力度,加强深入基层调研,做好薄弱环节工作,进一步推进人事编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并实施了具体改进措施,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机关文明水平、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改进。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以完善知识结构和熟悉业务为重点,继续开展了业务轮讲活动。全局每名工作人员以授课的方式,讲授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知识和自己擅长的有助于提升全局人员综合素质的其他内容,相互学习交流业务和工作技能,实现应知应会。业务轮讲活动有力调动了人事局全体人员学习业务的自觉性。

三是关爱弱势群体,倾情结对帮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百千万”活动要求,我局将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人事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今年以来,全局38名党员干部先后3次深入台东街道社区72户结对特困家庭调查了解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并送去大米、花生油、面粉等价值20000余元的生活必需品。向贵州灾区、贫困地区捐献衣被85件。

四是做好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对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去做工作,体现人性化管理,关心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为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使他们能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

第3篇:年人事局工作总结范文

***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人事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事人才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人事体制改革,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人事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人事人才工作在构建和谐阳东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支持和体制机制保障。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重点,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开展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为了充实我县公务员队伍,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省人事厅统一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我县公安局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6名国家公务员,2名村官公务员。在公开招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组织开展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全程参与,整个招考工作组织严密、程序到位,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顺利招考录用了8名同志进入我县公务员队伍,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考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同时,积极做好人事调配工作。今年先后办理调入240人,县内调动64人次,办理调出3人次。办理了27人辞职、3人自动离职手续,171名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12批次政府人事任免行文。

2、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做好全县的考核工作,正确、客观评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根据《公务员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阳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对于优秀等次比例超过15%的单位要求其纠正。按照考核程序,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进行细化、量化考核。完成了年度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人员的给予奖励。全县共1092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党政机关3206人,事业单位7714人,共评出优秀1422人,其中党政机关442人,事业单位980人;称职9296人,其中党政机关2713人,事业单位6583人;基本称职2人;不称职12人;不定等次183人,其中党政机关45人,事业单位138人,另有5人未参加考核。

3、稳妥有序推进第三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第三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有9个单位,人数有80人,另外,第一、二批暂缓登记而这次准予登记的有4人。我县这次有财政直属所、国库支付中心、水政监察大队、卫生监督所、公职律师事务所、供销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接待办、地方志等9个单位被市人事局批准列入第三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第二批参公单位已登记完成,并建立了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第三批参公单位目前正在市人事局审批中。

4、加强公务员信息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公务员登记关,全县共完成了七大机关和群团组织1611人次的公务员登记审核工作,并根据登记信息建立起了公务员信息数据库。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开展了对数据库中机构、人员信息的修改与更新工作,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充实和补录,使数据库信息与我县公务员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实现了对信息库的动态管理,更好地发挥了信息库的作用。其中使用行政编制登记的1581人、事业编制登记的86人、超编登记的67人、提前离岗登记的18人。另有39人暂缓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二)认真落实国家工资政策,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反复测算,多方论证,制定了《阳东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阳东县县直单位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办法》,并经县委常委会议、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2、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工作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兑现工作的通知》(粤人明电[]36号)、市府办《关于解决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问题的紧急通知》(阳府办函[]173号)要求,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阳东县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并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3、积极做好工资套改工作。在年及年套改的基础上,年完成了全县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共计78人。

4、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调资工作。全年办理在职人员正常升资12024人,调整离退休人员退休费109人,办理优秀奖励工资1422人,办理职务变动、职称变动工资902人,办理调动工作核定工资590人,办理工人定级167人,办理干部退休103人,办理70名死亡职工家属抚恤,办理津补贴变动1083人。

5、加强工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及时为职务、岗位、工作调动人员办理了工资异动审核手续;二是及时转发和实施市人事局关于工改后调整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工资福利政策;三是针对全县日常调资和工资异动,我们及时对工资信息库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并根据工资信息库升级改版的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变更和维护工作,为今后工资工作调整实现信息自动化打好基础。

6、做好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为到龄人员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实现到龄即退率100%;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时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了退休费标准。

(三)不断加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实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今年我们按照《阳东县“十一五”人才规划》要求制定了人才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按时圆满完成。

2、突出重点,抓好人才选聘工作。年8月,与教育局一起组织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63人,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师资力量,为我县教育系统注入新鲜力量。年9月,按照中央关于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的文件精神,我县选聘3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

3、积极实施“三支一扶”规划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今年我县共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4名。我局针对4名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实际,结合基层工作的所需,统筹规划,全局考虑,对4名“三支一扶”的大学生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从事支教工作4人:林倩倩安排在大八中学,苏计洁安排在雷冈中学,梁少柯安排在大沟徐赤小学,钟秋娟安排在那龙中学。我局在落实“三支一扶”规划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到位”:即领导重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对大学生的工作支持和生活关心到位;呈现出“三个比较好”的特点:即落实计划开局比较好,学生工作表现比较好,用人单位反响比较好。

4、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就业指导。一是强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功能,与市建立开放人才市场体系,初步消除制约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人才的“柔性流动”。二是加强人才信息交流,尤其是对“稀缺人才”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行业所需,企业所求,引进和招聘多类“实用型人才”,不断为我县三大产业和龙头企业增添生力军。三是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重点鼓励和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四是做好人事代理工作,制定了《民营企业人才服务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意见》,为非公有制单位用才、引才、留才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今年我县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55人,新增人事代理单位1家,新增人事代理63人,为重点企业推介人才13人。

(四)依法管编,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从严管编,依法管编。按照中央、省、市从严管编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审核机构和人员编制,坚决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机构和编制调整从严审核,从严把关。为顺利推进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今年5月就暂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增设和人员调动。另外,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对全县的事业单位进行初步匡算分类,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

2、做好机构改革的调研工作。为做好今年机构改革工作,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市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的调研工作。稳妥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我县机构改革调研工作。二是通过学习调研,力求准确把握此次机构改革的主脉和方向,把“大部门”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主线进行探索。三是按照改革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县政府综合设置机构,整合归并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将为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适时跟进,提供了决策和依据。

3、积极做好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粤委办[]10号)文,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县编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除中央和省编制部门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审批新增设机构,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在内部整合。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调进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尚有编制的,全部实行公开招考。编办还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积极配合县法制局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机构清理工作,重新核定行政许可事项。另外,搞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和法人资格换证工作,全年办理年检380个。

(五)优质高效,为阳东经济建设服务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做好新时期各项人事业务工作,为阳东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做好干部维稳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大局稳定。我局始终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在人事工作的首要位置。在信访工作上,我局认真落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并按规定时限核实、处理,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我局的维稳工作重心是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从生活上、福利上多关心他们,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如深入军转干部家中,面对面谈心,化解各种矛盾,消除他们越级上访的念头;还多次到医院看望治病的老同志;“八一”期间主动争取县财政拨款对全县的军转干部进行慰问;今年又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从7月1日起,全县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提高军衔补助标准100元;11月又争取市人事局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10万元。我局着力落实提高军转干部待遇政策,切实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着力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大局的稳定。

2、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年底,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9024人。其中,高级职称250人,占总数的2.77%;中级职称3301人,占总数的36.58%;初级职称5473人,占总数的60.65%。(1)继续做好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197号)等文件精神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正常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报送材料和评审资格,提高评审质量。我们严格按规定办事,在确保职称工作质量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服务效率,方便服务对象,主动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评审申报事项,积极组织开展评审申报工作。今年,我县向省、市有关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人员631人(其中:高级111人,中级461人),全县各初级评审委员会共受理申报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5人。另外,有143名大中专毕业生经初次认定取得相应的初级职称。(2)做好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认真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今年我县各专业报考人数共235人。(3)做好聘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聘任制度,推行聘约管理,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聘任管理办法要求,按需设岗,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特点,实行聘约管理,按聘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实行晋升、续聘、解聘、奖惩等聘任工作。(4)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医药、建筑、农业、会计等短期培训班,并且组织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指导、督促教育、卫生部门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今年共有5545人参加各类培训,继续教育率为63.3%。

3、认真履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是坚持“扶孤助学”,扶助特困学生3名,帮助解决学杂费和生活费累计达3500元;二是与农村“特困户”“结对子”,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帮助“结对子”3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资金累计达10800元;三是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派干部下基层驻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其中帮助雅韶镇“津浦村委”谋划发展项目投入资金5000元,帮助农户改善生活环境,支持资金达6000多元。五是支持挂钩联系镇合山镇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扶持资金达3000元。六是支持挂点镇大八镇改造水利工程,扶持资金达3000元。七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资金达5000元。今年,我局支持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经费3.68万元,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六)进一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大力开展创新型机关建设。为树立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我们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政治理论学习上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放在首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注重将系统性与针对性、及时性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掀起全局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同时,集中学习了《公务员法》、《人事政策法规》、《人事仲裁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理想信念、理清了工作思路、鼓足了团结干事的劲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业务培训上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人事编制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法律和信息化知识以现代行政管理理论,专心研究人事编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创新能力和办事效率。

2、大力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业务工作中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实行随到随办,有些业务工作我们加班加点及时完成,保证了相关政策在我县的顺利落实到位,受到服务对象好评;今年我们开展了争创文明单位、“两型”机关建设、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党员干部开展抗震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通过这些活动拓展部门服务领域,树立了人事编制部门新形象。

3、着眼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试行)》,坚持民主执政,依法行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作法: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局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全局总体工作思路当中,并把它作为全局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准则。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局里成立了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由局长同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面。三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加强廉政建设。四是认真执行人事管理规定,严肃人事调配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调配公职人员,树立了人事干部廉洁奉公、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将工作职能,人员岗位职责、业务范围、办事程序、办事承诺全部公开。并将先进评选、年度考核结果、机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人员职务变动或晋升、职称评定、工资调整等凡涉及人事编制事项的内容都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设立规范的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年人事人才工作重点

我局年人事人才工作的重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人事为目标,加快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大力推进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稳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工资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深化人才开发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把我县人事人才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一)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做好年公务员招录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年我县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三)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接收、推荐就业工作。

(四)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做好地方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五)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程。

(六)组织做好县直机关处级以下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七)做好各类工资福利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做好毕业生登记注册工作和人才招聘工作,继续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第4篇:年人事局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

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和建设四川丘区强县目标,以“创新、服务、人本、和谐”为理念,以抓规范、打基础,抓重点、创亮点,抓服务、

树形象,抓学习、强素质,抓管理、提效率为工作思路,努力打造阳光人事,在主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规范人事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我局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灾后重建目标任务要求,主动思考,主动服务,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对人才的需求,积极作好人才服务工作。[莲山课件]

1.顺利完成“十二五”人才规划编制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年。为认真贯彻德阳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十二五”人事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府发〔〕2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中江县“十二五”人事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我们将县“十二五”人事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分解落实到各股(室、中心),由分管领导带队,针对人事人才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点政策、重点项目,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开展了重点课题调研,结合我县人事人才发展现状,综合分析调研成果,形成了《中江“十二五”人力资源强县思路研究》和《中江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框架。经征求88个县级各部门和乡镇意见,五易其稿,修改390余处,形成第六稿,并送常务副县长王飚和县委常委彭英审定,经专家评审论证后上报。

2.创业带动就业稳步推进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序开展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87号)和德阳市人事局《关于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德市人办〔〕86号)文件精神,我县落实中江县继光实验学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推荐县人民医院、县继光实验学校、县职业中专学校和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为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高校毕业生创业扎实推进

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们顺利实现了52名高校毕业生在中江成功创业,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15.6%。今年,县委、县政府又把这项工作作为“十件为民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既当作民生工程,更当政治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助推创业。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成功组织召开了“中江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会”,县委副书记张国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董易佳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高校毕业生代表近150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集总结、表彰、奖励、动员、培训、参观学习于一体,通过总结年全县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邀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处副处长熊小舟到会作专题辅导报告、让成功创业高校毕业生杜涛涛、江林、廖怀聪等交流创业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参观玉兴镇大学生创业园和鑫发木工板厂等创业典型、制作“让高校毕业生沐浴创业阳光”专题片、制作以“树立创业意识,享受成功快乐”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展板等,激励大学毕业生主动创业。

二是围绕“农业固县”目标,对今年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目标任务是27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个。对此县委、县政府把这项工作列为“十件为民实事”的首要任务,并提出力争完成促进5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目标。对此,我们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坚持“自主创业、市场调节、政府促进、加大扶持、提升质量”的工作方针,完善了“抓宣传、营造创业氛围,抓目标、确保任务实现,抓培训、提升创业能力,抓责任、形成联动格局,抓督导、确保工作落实”五抓并举的工作措施,在深度、广度、高度上下功夫,在抓特色、创亮点、上档次上下功夫,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创业服务到家、任务落实到人,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目前已有22人提出创业资助申请,14人实现创业。

3.人才引进和服务全方位开展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人才。我们根据部门乡镇人才需求意见,认真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措施,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农村人才开发等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1)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考核、任免、奖惩、交流等日常管理工作,平稳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入轨运行工作。一是我局从“夯实基础抓规范”入手,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及基本情况重新进行了全面的核实,建立健全了人员电子数据库;二是圆满地完成了我县年公务员的统计年报工作;三是积极协助市人事局对年新招录公务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政审,并于6月18日将录用的51名新公务员派遣到单位,为用人单位及时输入新鲜血液;四是完成年干部年度考核,共考核公务员1703人、机关工勤人员257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04人。确认优秀等次840人(其中公务员298人,机关后勤20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2人)、称职1522人、合格3199人、基本称职2人、基本合格1人、不称职1人、不合格2人、不确定等次190人、未参加考核7人;五是根据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为交流的32名干部办理了调动手续,其中调出我县的11人,调入我县1人,县内交流20人,并为借调的13名同志办理了相关手续;六是对我县24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学历进行了确认,其中大学本科10个,大学专科14个;七是按照中层干部交流办法,主动参与积极协助、指导县人民医院、规划建设局等单位开展中层干部轮岗;八是做好公务员登记入轨工作。截止年5月底,我们已将符合登记条件原未进行登记的45名同志全部进行了登记,并已对年经考试考核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名进行了入轨登记。

(2)加大人才交流工作力度,积极引进人才。一是为发展我县林业,我们与县林业局一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方案,并组织人员到石棉县对引进高级林业工程师进行了考察;二是有序推进教育系统人员招聘工作。我县今年计划招聘教师90名,我局与教育局协作配合,拟定了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领导审批后,按时上报市人事局。在《德阳市教育事业单位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后,采取发布信息、转载、张贴等形式积极组织宣传公告精神,接待来人来电咨询320余人次,同时积极组织考试用书,为考生提供服务;三是热情接待,为回乡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截止6月20日,接收毕业生报到47人,其中教育4人,卫生9人,其他34人。接待五大生求职登记和调档68人次、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56人次、接待档案查阅78人次。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手册400份。为了切实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我们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及时掌握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已举办小型招聘会2场,提供就业岗位37个,达成就业协议18人。

(3)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一是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升等级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和审批表、证书的填写和发放工作;二是评审初级职称12名,推荐中高职称6名,办理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123个;三是对全县1002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再上新台阶。加强了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特别是异地居住和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协助做好了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调整后的医保核定及经费的落实工作,以及再就业、创业培训的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新机制,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内容和标准的建议。

(5)继续开展乡村人才示范行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四批中江县“人才开发示范村”和“优秀乡村人才示范岗”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江委组通〔〕32号)要求,我们开展了人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配合县人才办做好推荐、评选准备工作。

(6)“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机制形成。我县现有“村官”522名,“三支一扶”志愿者75名,为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我们一是建立完善了数据库,掌握了基础数据,二是积极落实生活补助和保险待遇;三是努力搭建施展才华平台,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招聘考试。截止6月20日,已有17名被招(录)聘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批准解除聘用合同19人。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5号)和蒋巨峰省长在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拟订了《中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现已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前提下,我们克服种种阻力,通过到基层单位调研,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制定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并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目前已进入首次定岗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贯彻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

1.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川人办发〔〕169号、川人办发〔〕176号、川人办发〔〕15号文件规定,审核完成了全县11836名事业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全县437名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增加级别工资工作、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工作。

2.完成了事业单位(除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津贴补贴的清理核查工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

3.经我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领导小组同意,对全县4732名(其中:在职人员2714名、退休人员2018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和10771名(其中:在职人员6597名,退休人员4174名)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4.做好工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办理了154名机关单位职工调进、调出的工资转移手续。二是审核审批了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三是及时办理了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核定和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四是及时办理了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核定和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五是完成了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5.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退休审批以及对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慰问工作。

6.办理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待遇的审批工作。

(四)加强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机构编制事项办理“三个一”制度,继续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增加;认真组织实施《德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相互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县级行政编制人员膨胀的控制力度,全面完成市编委对我县机构编制考核的相关目标。

2.深化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做好实名制管理资源共享工作,结合年终机构编制统计,认真审核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证书》,并为新参加工作的267人办理了《编制证书》,在人员安置、调配等工作中认真把好编制、职数审核关;深化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事前预防和事后纠错机制,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全程跟踪服务机制,跟踪督导安全生产、环境监察、动物卫生监督等执法体系建设。

3.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我县工业开发区、乡镇规划建设等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4.认真完成了年度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与实有人员统计,并准时上报市编办。

5.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初始登记6家,年检405家,变更登记49家,补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家,有效地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五)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公务员津补贴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后,企业军转干部心态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要求提高其解困标准的愿望十分迫切,诉求不断,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们积极采取变上访为下访的方法,充分发挥口长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对话平台的作用,走进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兑现落实困难补助。在元旦、春节、五一节等重要节日,上海世博会、全国综治工作会议在四川召开等重要时段,及时启动防控预案,成功做好了稳控工作。特别是6月22日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100多人到市政府集访,中江无一人参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2.坚守“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可控”的工作底线,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对来访人员敢于正面接触,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力争让他们带着怨气而来,高兴满意而归;对来信我们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批示,责任落实到人,件件有回复。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收各级转来信件38件,其中市级转办信件5件。涉及工资福利方面的22件,公务员管理的10件,大学生待遇的2件;接待来访人员240余人次,回复信件38件。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新型人事机关

1.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我局以“抓学习,强素质,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效果。在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的同时,开拓创新,以讲促学,在局领导的精心指导下,由局机关中层干部通过抽签方式轮流在职工学习会上进行业务知识专题讲解,坚持每周1次,形成制度。这种全新的学习方式,一方面提高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促进相互交流;另一方面为提升干部说、写水平搭建平台,促进干部成长,在全局掀起了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扎实学习的新高潮,干部职工普遍反映学得实在、学有所值,进一步开阔了学习眼界。

2.努力打造“阳光人事”。我局积极推进人事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始终在“公开”二字上狠下功夫,做到敢于公开、乐于公开、善于公开,最大限度地向全社会公开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让“阳光人事”更加阳光。[莲山课件]

(1)充分利用公示栏主动将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信息全面公开;把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充分运用网络信息量大、更新快捷、传播广泛的优势,积极建立“中江县人事局、中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内网网站,并将其作为人事政务主动公开的主渠道。

(3)在中江县人事局网站上专门设置局长电子信箱,网上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4)主动汇报工作。今年4月,我局利用县政协联系广泛,各界代表云集,特别是教科文卫代表人数较多的特点,主动就大家关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向县政协主席会议作了专题汇报,自觉接受政协监督。

(5)加强对外宣传调研。上半年,我局围绕人才人事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创办《中江人事》专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动态,宣传工作亮点,到六月底已出版《中江人事》34期,报送调研文章5篇。其中,1篇在省级媒体刊登,《德阳日报》两次进行报道,市、县共采用25篇人才人事宣传报道及调研文章。

3.努力打造清廉型机关。我局严格执行人事编制纪律,加强人事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各项重要工作都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真正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4.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利用效率为核心,积极推进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5.努力打造创优型机关。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七)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我局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定期研究,精心组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倡导文明卫生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参与综合治理的氛围;二是向辖区各住户、门面经营户、门卫人员发放整治通知,层层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三是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作为干部职工评选先进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机关卫生责任制,把机关环境卫生按股室落实到人头,并明确了定期交流制度;五是积极参与全县集中整治活动和义务劝导,切实完成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

(八)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帮村、干部帮户”活动

围绕“扶贫解困明显推进、灾后重建明显加快、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基层组织明显加强”的目标和统筹城乡、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城乡环境明显加强的要求,扎实抓好联系乡镇和联系村的帮扶工作。一是确定帮扶对象。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继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赖定玲、陈洪金,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向荣,主任科员邹明富5位同志分别对石泉乡坭宾寺村1社的刘志平等5户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二是选派帮村干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选派我局年轻后备干部、现任公务员管理股股长刘明福同志到坭宾寺村任职,帮助村上搞好生产发展、灾后重建和生活服务,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三是落实帮扶项目。通过政策、就业、项目、技术、慰问等扶持方式,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被帮扶村一年有初步变化、两年有较大变化、三年彻底变化。

(九)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我局办公楼列入了灾后维修加固项目,按照灾后维修加固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程序确定了设计方案,通过了财政评审,经公开招标落实了施工单位。目前,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正有序进行,做到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廉洁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十)按照县委干部管理权限,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副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任免手续38人。

(十一)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思想宣传、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等工作。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和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分解到每一个人,与有关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十二)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人事人才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以加大对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行政效能建设还需加强,服务效率还需提高。

(三)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作还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四)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1.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人事业务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创造性和预见性,努力提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部门干部工作的能力。

(2)按照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机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工作程序,坚持面向群众,搞好服务,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3)进一步加强人事编制政务公开程度,全方位、多途径的宣传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政策,努力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各项纪律,保持人事干部肯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整体形象。

2.宣传政策,完善制度,统筹抓好各项工作

(1)进一步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建设,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坚守“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可控”的工作底线,防止和避免在调整利益关系时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而引发矛盾、激化矛盾。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兑现落实困难补助,增添预防预测方法措施,及时掌控维稳局势,确保敏感时段不出问题。

(2)进一步加大人事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在招聘、评选先进、确定优秀等次、退休、调动等工作中一律实行公示,在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中,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察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到现场监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全局干部思想更加纯洁,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更强。

(3)加强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和信访工作。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把握规律,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1)全面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之一。作为人事部门,要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

(2)加强灾后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加快推进灾后重建。我们要主动思考,主动服务。增强主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对人才的需求,做好人才引进和智力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人才保障措施,抓好补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职称评定工作,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3)进一步深化各类改革

一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二是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审批方法。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做好首次确岗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增强招聘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实体现“阳光人事”。

四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遵守和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全省各级政府机构编制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委办发电〔〕8号)规定,做到四不准,即不准跨部门(单位)调整职能、不准增设机构(含内设机构)、不准提高机构规格、不准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证(卡)制度。

(4)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培训。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考核、任免、奖惩、交流及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日常管理工作,平稳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入轨运行工作;大力弘扬公务员精神和继光精神,积极做好各类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切实抓好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四类常规培训。

二是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

三是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第四批农村人才示范村和示范岗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努力做好军队专业干部安置服务工作。

4.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5篇:教育人事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代表人事股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XX---XX学年,人事股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服务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核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在全市各县市区名列前茅;教职工待遇有了新的改善。县教育局曾被评为“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民师工作先进单位”,“平原县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年被评为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局党委对教育人事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兄弟股室的配合协作,得益于人事股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在座的各位校长们对人事工作的理解支持。借这个机会,我代表人事股全体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常抓不懈。在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包乡镇调研工作中,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都是检查的重中之重;在职称评审和教师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中,坚持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一年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没有发生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或事件,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落实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责。根据《教师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县教育体育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内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依法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评价以及校长的选拔任用和归口管理。目前这些职责正在逐步得到落实。

三.坚持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学校内部结构工资制。按照XX年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实行结构工资制,真正打破大锅饭,将福利待遇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教学骨干倾斜,加大活工资的比例,定岗、定责、定报酬,真正做到优绩优酬。

四.是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在完成了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后,本学年又受理了民办学校教师和社会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目前这部分人的全省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已经结束,准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师“持证上岗”步入制度化。

五.规范农村中小学校,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6月份,我们采取实地调查了解、乡镇教管会总校长核实签字的办法,完成了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清理规范,同时以县教育体育局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公布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通知》。通过清理规范,全县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31处,其中初中18处,中心小学17处,学区小学26处,完全小学28处,初等小学(村小)42处。

六.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本科生留县直学校、专科统招生补充到教师短缺乡镇、中师生回原籍自主择业,积极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对缓解我县师资短缺现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高中学校效果明显。同时,积极探索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新路子,做好师资补充工作。

七.通过推荐评选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先进,鼓励鞭策后进,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在今年的推荐评选工作中,全县共推荐评选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77名,其中向市推荐全国优秀教师1名,山东省优秀教师2名,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德州市优秀教师31名(含2名援疆教师),德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2名,评选平原县优秀教师100名,平原县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整个推荐评选工作领导重视,程序严格,公正公平,达到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效果。

八.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深化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我县被确定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以后,我们就把新课程师资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点。本学年,在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方面,我们重点组织进行了以下培训:一是4月2日至7月25日,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了全县第三期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班,共有36名小学英语教师参加了培训。二是5月份完成了对7名中学校长提高班学员的业绩实效考核。三是6月份组织23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全省教师自学考试。四是7月份组织安排24名中小学教师和教研员参加省骨干教师培训,95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市骨干教师培训,15名高中教师参加省课程改革新教材培训,120名高中教师参加市课程改革新教材培训。五是8月2日至4日,举办了全县中小学教师暑期师资培训。这次新课程师资培训是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培训工作在XX年的基础上,在县教育体育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县艺术中心、平原一中、进修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电业小学,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教育干部、起始年级任课教师等共计1048人次进行了通识培训和九个学科培训。整个培训过程井然有序,老师们冒着酷暑认真听讲,培训效果良好。

另外,鼓励和支持教师通过函授、助学自考等渠道进修学习,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对解决教师队伍学历结构不合理状况起到了较大作用,一年来全县教师通过各种渠道取得高一层次学历的人员有226人。

九.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5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自XX年5月份开始,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属学校(包括城区民办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一归属平原镇管理,为此,县教育体育局与平原镇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同时制定了新的《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对所管辖区域内的育龄妇女的管理,对所育龄妇女逐一建档并及时查体,及时并规范生育证的办理,一年来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十.及时为全县教职工工资待遇等办理手续,提高教职工待遇。XX年底,根据国办发[XX]93号文件精神,为全县6182名教职工(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办理了增资手续,平均每人月增资50元,共月增资30余万元;为229名选招民师及XX年民师

篇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2015公务员回避制度

第1篇:公务员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回避职务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jú长、监察jú长、公安jú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2篇:公务员回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按照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立法规划,2015年12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5〕31号)。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回避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在地域回避方面,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

在公务回避方面,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主要包括: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

根据这一规定,公务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应当予以免职;公务员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处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第3篇:公务员回避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第三条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各级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回避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回避

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七条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章地域回避

第八条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第九条公务员地域回避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任职回避程序办理。

第四章公务回避

第十条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包括:

(一)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

(二)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

(三)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

第十一条公务员执行第十条所列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十二条公务员公务回避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主管领导提出回避要求;

(二)所在机关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三)需要回避的由所在机关调整公务安排。

特殊情况下,所在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对拟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依据本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回避关系。对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应当予以调整。

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公务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应当予以免职。

公务员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五条对个人、组织据实反映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有关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回避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国家驻外机构公务员的回避,由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央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5月27日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情况
2016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是我的天职,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纪检监察和旅游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积极协助局党委、纪委做好党纪政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纪国法,进行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的经常性教育。

四、依纪依法、认真及时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各类案件查结率达100%。

五、积极搞好来访信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信件登记及情况调查记录,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六、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按要求及时或提前上报纪检监察方面的总结、汇报、计划、报表及其它有关材料,及时收集、归档案卷材料。自己不满意的材料决不交给领导审查或上报。

七、及时或提前完成局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如违反承诺,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篇2]

一是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是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五是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是离岗时要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篇3]

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此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中电投集团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载体。

四、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年____ 月____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篇4]

一、依法履职,确保稳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按程序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基层、企业、现场等安全生产第一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政务公开,从申请、受理、审批、审查、发证等环节改为一站式服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审查、备案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办结。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上门服务。

四、转变作风,热情服务。贯彻落实“认真、专业、务实”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从严治内,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处罚以及管理服务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吃、拿、卡、要、报”,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从严问责。

承诺人:张伍山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篇5]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近日,遵义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遵义市“三晒二评一报告”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晒二评一报告”活动,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我作为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人,现郑重公开承诺。

一、公务员管理科及本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配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六大类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工作。负责全市六大类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工作;负责市级党委各工作部门、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干部选调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干部晋职、晋级、晋档、晋薪级工资及退休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厅级干部晋职、晋级、晋档、晋薪级工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与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和全市选调生初任培训工作。负责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六大类机关、党委所属参照管理单位,以及群团系统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及工勤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公务员和选调生的招考录用工作。扎实抓好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和2016年度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录工作。

2、##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抓好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2016年度选调生初任培训工作。

3、##加大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围绕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开展公务员管理信息库信息再审核工作,确保公务员信息库信息准确、齐全、规范,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4、##健全和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制定《遵义市公务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工作制度》、《遵义市公务员信息库信息维护工作制度》、《遵义市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遵义市公务员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

5、##加强调研和督促指导工作。2016年力争到每个县(区、市)进行调研1次以上,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公务员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帮助基层解决公务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完成省委组织部安排的调研课题。抓好《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

6、##提高市直单位干部选调工作水平。坚持组织选调与公开遴选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市直单位干部选调工作。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市直机关干部公开遴选工作。

7、##切实抓好公务员调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遵义市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严把资格条件,严格调任程序,严肃调任纪律,继续把事业单位真正优秀人才选拔到机关科级领导岗位上来,改善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专业结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

8、##扎实推动公务员登记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公务员登记工作。一是抓好调研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基本情况,二是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抓好六大类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公务员登记水平。

三、本人履职、廉政和作风的公开承诺

1、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平公正,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一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团结协作、创选争优,按照“五个梳理”和“四个促进生产力工程”要求努力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以优质服务惠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2、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本科干部的勤政廉政教育,切实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坚决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公务员履职承诺书 [篇6]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争创活动中,我自愿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整纪律,规范行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县中心工作,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要求自己,因此,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中国大学网范文之作风建设:2016水务局党员通用的公开承诺书范文。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增加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程度。了解国际国内时事,勤于思考,勤于比较,努力探求深层次的理念。在工作中带好班子,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攻克难题,发扬长处,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作风建设.在总支和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自学,认真做好笔记,每月坚持深度学习一篇政治理论。

第二,遵纪守法,做建设法治社会的坚定分子。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厅内的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求真务实,有意见摆在桌面上,不搞两面派,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党决定的事情,一定严格执行。同时,廉洁自律,从党员的角度及作人的角度要求自己,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艰苦创业,拒腐蚀永不贪。

第三,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认清水利工作的性质是不断地学习,在平时要注重积累,要懂得厚积薄发,学习是第一要务。要找准自己的薄弱点,攻艰克难,通过学习增强自信心,增加追求事业的责任心。

第四,爱岗敬业,专心致志,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水利各项工作,向新同志学理念,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找准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摸索适合水利发展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一切目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全面提升个人素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下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共-产-党员是先进模范的代表,是不同于普通老百姓的,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干部。要从严从难要求自己,无论是思想还是工作,无论是学心态度还是个人修养,都要从内心里提升更高要求,保持党性。

第六,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投身到全县经济建设中,根据水利工作实际,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调整自己的处事方式。我承诺,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努力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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