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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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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五落实五到位

关于安全生产《五落实五

到位》的具体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相山区、渠沟镇安委会《关于扎实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如下安全生产体系:

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其他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副职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

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

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四条: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同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部门报告考核结果,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责任等内容,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企业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意愿和行动自觉。每年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主要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坚持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按照规定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改进完善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效果评估。发生事故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处置,防止延误救援、扩大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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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篇二: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2016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16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要求,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据统计,2016年1至现在,全县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8宗,死亡6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宗,死亡1人。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没有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全部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一、抓住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今年,全县上下鼓足干劲,紧扣五大经济平台建设,攻坚克难抓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健康快速平安发展的良好势头,继续抓好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一)全力开展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县政府-镇政府-渔委会-渔船”和“渔政中队-渔船”两条安全生产责任链,形成环环紧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增加渔船安全设备。全县551艘60匹马力以上渔船安装了船舶识别仪(AIS)和配备救生浮(筏),616艘小渔船配备了小型救生浮,340艘200匹马力以上的渔船配备了北斗卫星终端通信装备。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挂渔业安全生产横幅97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张贴标语950条,召开船主座谈会28次,举办咨询活动6次,举办渔民安全培训班8期,培训渔民1257人次。四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海洋渔业部门共出动执法船舶662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908人次,检查渔船3014艘次,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228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67宗(处)。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查找和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深化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全力压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今年以来,公安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合计42749起,查扣各类违法机动车6776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57人,查处酒后驾驶11起,其中刑事拘留

6人。交通部门投入48万元,整治交通黑点3处,增加减速带250平方米,增设警示牌310个,增设警示桩345条,清理公路两边绿化树10公里,整改隐患36宗。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大队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施工工地、“三小”场所、“城中村”和出租屋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共出动1690人次,检查单位72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087宗(处),督促停工整改单位8家,临时查封单位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54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6份。今年,儒洞镇被列为市火灾隐患重点镇,县镇两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6次,检查单位160家(次),发现和整改隐患365宗(处),督促停工整改单位2家,临时查封单位2家。

(四)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到我县自驾车游客增多,个别沿海镇出现一些游客擅自租用小渔船到近海岛屿旅游观光和到未开发的海滩游泳的情况,节假日尤甚。为确保游客安全,我县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一是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渔船非法载客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渔船非法载客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租用渔业辅助船只或者小渔船登岛游玩,不得组织家庭成员或亲属朋友乘搭小渔船登岛旅游。二是各沿海镇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或码头值守,县海洋渔业部门安排执法船只加强海上巡查,在主要路口、码头或未经开发的海滩特别是河北后滩设立警示牌,禁止非法载客、禁止下海游泳。县旅游部门加大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监管力度,禁止导游带团到未经开发的岛屿游览,杜绝租用非旅游专用船只载客。三是各镇政府、县海洋渔业部门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指定专门船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公布应急救援电话,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快速投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对利用近海岛屿、废弃船只、海上平台非法经营餐饮等行为特别是上洋镇河北大树岛上的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五是结合旅游景区弯多路窄,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大的实际,加大巡查监控力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部门成立2个检查小组,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和使用液氨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文件320多份,发出整改指令书48份,整改隐患312宗。同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次,专项检查6次,捣毁“私炮”储存窝点3个,收缴“私炮”2.3吨,货值3.8万元,立案15宗,行政拘留1人,行政处罚28.3万元。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

整治。县住建局共出动515人次,检查项目18个,发出隐患整改通知17份,动态量化扣分38条,其中建筑施工企业4条,监理企业3条,项目负责人10条,项目专职安全员13条,总监理工程师7条。打击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3间,安全拆除砖窑3间。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安、工商、安监、海洋渔业、消防、文体广新等部门联合开展黑网吧、加油点、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专项行动,有效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91宗,取缔无照经营40户,责令改正86户,引导办证照59户,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13户,查扣电脑设备60台;取缔海上非法搭建餐厅1家。公安、交通、国土、工商、住建、安监等部门针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99家次,打击违规违章行为5起。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6号)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6月17日,我县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7月3日,县政府组织各镇、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召开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在会上,学习了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7月25日,我县苏玉均代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部署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8月15日,县委召开了常务会,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二)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陈小锋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印

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西府办函〔2016〕130号),制订了《xxxx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镇、各部门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

(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一是县政府开展督查。县政府组成了5个督查组于7月18日-19日对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督查8个镇政府,4个县直部门,抽查21家企业,发现和整改隐患23宗。为了认真吸取吉林省“6·3”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深刻教训,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于6月5日至11日对全县冷库、屠宰加工场所、水产品加工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液氨使用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排查,我县有液氨使用企业14家,其中水产品加工厂7家,制冰厂5家,橡胶厂1家,火力发电厂1家。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52条,整改问题和隐患52条,责令停产停业企业3家,行政处罚企业8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7份。

二是镇政府开展检查督查。各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专门检查组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和场所1286家(次),整改问题和隐患530宗(处)。

三是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管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质监部门出动人员40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0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00台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8份,立案查处12宗,罚款8.45万元,整改事故隐患108宗。

此外,其它行业和领域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据统计,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782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3910家次,各类场所260个,检查果园养殖场等重点场所920个,发现事故隐患3250宗(处),整改事故隐患3250宗(处)。

三、进一步加强各镇、各企业安全生产硬件建设

【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镇、各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县政府投入6万多元,为各镇安监办配备电脑、打印机、相机、档案柜、文件盒等,并为部分重点企业做了一批统一标志的文件盒,规范了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

四、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水务部门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型水库和调节水库电站以及蓄水工程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病险水库采取严格的措施,降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确保水库安全。二是做好强台风“尤特”的抗风复产工作。8月13日,县安委办组织县住建局、安监局、水务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组成防风检查组,下设四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各镇开展防御强台风“尤特”的专项检查,督促各镇全力做好台风防控和灾后复产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未因台风暴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三是加强对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防雷装置与建筑主体“三同时”制度,确保防雷安全。

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县领导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原分管工贸的翁文星副县长2次组织有关部门的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商讨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分管工贸的姚幸新副县长多次过问该项工作。安监局也多次组织安全评价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县科工贸局和安监部门也多次上门到企业商讨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市下达给我县安全标准化任务。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我县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非常重视,批准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管股。全县共有涉及职业危害企业90家,已完成职业危害申报企业80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1家,新建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3家,这成为全市第一个县区开展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试点县。

篇三: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2015县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

县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要求,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

安全事故的发生。据统计,2015年1-11月,全县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8宗,死亡6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宗,死亡1人。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没有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全部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一、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次,召开季度会议4次和召开专题会议20次,专门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坚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如元旦春节期间,县委许培业书记带领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和县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领导深入沙扒海天度假邨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苏玉均代县长今年下半年前来履职,马上主持召开全县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五一节”期间,陈小锋常务副县长带领县公安、安监、消防、交通、旅游等部门深入沙扒镇检查海天度假邨、月亮湾度假村、碧海蓝天度假村、沙扒渔政大队等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休渔期间,姚幸新副县长带领县公安、安监、消防、海洋渔业等部门领导到溪头渔港码头进行检查,并就进一步抓好休渔期间渔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十一”国庆期间,县政府成立了以苏玉均代县长为组长的检查组,下设6个小组,分别由各副县长任小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深入各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一)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县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县、镇两级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是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文件下发后,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全部落实常务副县长、常务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实施严格监管和有效指导,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坚持“抓生产经营必须抓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督促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一是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今年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县直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我县制定了《xxxx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内容、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作为单位或个人评选先进、优秀、劳模以及干部职务晋升条件之一。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三、抓住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一)全力开展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县政府-镇政府-渔委会-渔船”和“渔政中队-渔船”两条安全生产责任链,形成环环紧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增加渔船安全设备。全县551艘60匹马力以上渔船安装了船舶识别仪(AIS)和配备救生浮(筏),616艘小渔船配备了小型救生浮,340艘200匹马力以上的渔船配备了北斗卫星终端通信装备。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挂渔业安全生产横幅97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张贴标语950条,召开船主座谈会28次,举办咨询活动6次,举办渔民安全培训班8期,培训渔民1257人次。四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海洋渔业部门共出动执法船舶662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908人次,检查渔船3014艘次,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228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67宗(处)。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查找和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深化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全力压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今年以来,公安交警大队共查处各

类交通违法行为合计42749起,查扣各类违法机动车6776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57人,查处酒后驾驶11起,其中刑事拘留6人。交通部门整治交通黑点3处,增加减速带210平方米,增设警示牌225个,增设警示桩281条,清理公路两边绿化树10公里,整改隐患36宗。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大队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施工工地、“三小”场所、“城中村”和出租屋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共出动1690人次,检查单位72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087宗(处),督促停工整改单位8家,临时查封单位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54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6份。今年,儒洞镇被列为市火灾隐患重点镇,县镇两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6次,检查单位160家(次),发现和整改隐患365宗(处),督促停工整改单位2家,临时查封单位2家。

(四)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到我县自驾车游客增多,个别沿海镇出现一些游客擅自租用小渔船到近海岛屿旅游观光和到未开发的海滩游泳的情况,节假日尤甚。为确保游客安全,我县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一是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渔船非法载客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渔船非法载客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租用渔业辅助船只或者小渔船登岛游玩,不得组织家庭成员或亲属朋友乘搭小渔船登岛旅游。二是各沿海镇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或码头值守,县海洋渔业部门安排执法船只加强海上巡查,在主要路口、码头或未经开发的海滩特别是河北后滩设立警示牌,禁止非法载客、禁止下海游泳。县旅游部门加大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监管力度,禁止导游带团到未经开发的岛屿游览,杜绝租用非旅游专用船只载客。同时做好游客和有关船主的思想教育,正确引导船主安全行船,禁止非法载客。三是各镇政府、县海洋渔业部门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指定专门船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公布应急救援电话,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快速投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对利用近海岛屿、废弃船只、海上平台非法经营餐饮等行为特别是上洋镇河北大树岛上的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五是结合旅游景区弯多路窄,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大的实际,加大巡查监控力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部门成立2个检查小组,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和使用液氨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文件320多份,发出整改指令书48份,整改隐患312宗。同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次,专项检查6次,捣毁“私炮”储存窝点3个,收缴“私炮”2.3吨,货值3.8万元,立案15宗,行政拘留1人,行政处罚28.3万元。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县住建局共出动515人次,检查项目18个,发出隐患整改通知17份,动态量化扣分38条,其中建筑施工企业4条,监理企业3条,项目负责人10条,项目专职安全员13条,总监理工程师7条。打击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3间,安全拆除砖窑3间。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安、工商、安监、消防、文体广新等部门联合开展黑网吧、加油点、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专项行动,有效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91宗,取缔无照经营40户,责令改正86户,引导办证照59户,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13户,查扣电脑设备60台。公安、交通、国土、工商、住建、安监等部门针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99家次,打击违规违章行为5起。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6号)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6月17日,我县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7月3日,县政府组织各镇、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召开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在会上,学习了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7月25日,我县苏玉均代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部署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8月15日,县委召开了常务会,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二)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陈小锋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西府办函〔2015〕130号),制订了《xxxx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镇、各部门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

(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一是县政府开展督查。县政府组成了5个督查组于7月18日-19日对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督查8个镇政府,4个县直部门,抽查21家企业,发现和整改问题和隐患23宗,整改隐患23宗。为了认真吸取吉林省“6·3”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深刻教训,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于6月5日至11日对全县冷库、屠宰加工场所、水产品加工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液氨使用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排查,我县有液氨使用企业14家,其中水产品加工厂7家,制冰厂5家,橡胶厂1家,火力发电厂1家。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52条,整改问题和隐患52条,责令停产停业企业3家,行政处罚企业8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7份。

二是镇政府开展检查督查。各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专门检查组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和场所1286家(次),整改问题和隐患530宗(处)。

三是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管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质监部门出动人员40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0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00台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8份,立案查处12宗,罚款8.45万元,整改事故隐患108宗。

此外,其它行业和领域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据统计,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782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3910家次,各类场所260个,检查果园养殖场等重点场所920个,发现事故隐患3250宗(处),整改事故隐患3250宗(处)。

四是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类企业积极发动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国务院的检查验收。

6月19日和8月27日,省安委办到我县督查安全生产工作;9月15日,国务院安委办到我县督查验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督查组分别检查了镇政府和一些企业,听取了我县的安全生产汇报,查阅了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省、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各镇、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镇、各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县安监局向县政府申请了拨款6万多元,为各镇安监办配备电脑、打印机、相机、档案柜、文件盒等,并为部分重点企业做了一批统一标志的文件盒。

六、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水务部门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型水库和调节水库电站以及蓄水工程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病险水库采取严格的措施,降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确保水库安全。二是做好强台风“尤特”的抗风复产工作。8月13日,县安委办组织县住建局、安监局、水务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组成防风检查组,下设四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各镇开展防御强台风“尤特”的专项检查,督促各镇全力做好台风防控和灾后复产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未因台风暴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七、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县领导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管工贸的副县长翁文星2次组织有关部门的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商讨安全标准化工作,安监局也多次组织安全评价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县科工贸局和安监部门也多次上门到企业商讨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市下达今年下达给我县13家企业的安全标准化任务。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我县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非常重视,批准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管股,给行政专项执法编制3名,已到位上班1名。全县共有涉及职业危害企业90家,已完成职业危害申报企业80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1家,新建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3家,这成为全市第一个县区开展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试点县。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县政府在确保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所、设备“六到位”的基础上,推进安监队伍向基层延伸,各镇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县安监局委托各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职业卫生监管,县政府批准了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划拨行政专项执法编制3名。进一步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政府成立了xxxx县应急指挥中心和xxxx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建xxxx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伍设在消防大队),落实人员编制,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

(二)逐年加大安全投入。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一是逐年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今年,县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0万元,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20万,增加16万元加强安全宣传和档案管理。同时,把镇级安监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各镇安排3万元。二是加大渔业安全投入,今年投入100万元整治程村镇红光村渔船锚地。投入30万元修复沙扒、溪头渔港建设。三是投入42万元增加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四是投入19万元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县政府拨出1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经费。我县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企业员工的管理水平。

总体看来,2015年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在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离十八大会议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情况依然存在,安全生产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今后,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正确把握好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等有力措施,督促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篇四: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2015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武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3、建设施工领域。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情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20xx.8.18-8.30)

1、动员部署(20xx.8.18-8.20)。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0xx.8.20-8.25)。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20xx.8.25-8.30),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严格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5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关于铁路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安监函〔2015〕203号)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促进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路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整改消除“专项行动”中查出而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新的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山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运输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及多集经和辅业单位、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机制体系、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两纪一化、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

1.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保障化学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铁路交通各类重大基础设施质量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

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和维修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站内平过道封闭和管理情况。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防护栅栏、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防护桩、公路上跨桥防护桩、公路上跨立交桥防抛网、立交涵等线路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7.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易由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制定、监控和落实情况。

8.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落实情况。

10.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13.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情况。

四、方法步骤

紧密围绕“两会”、汛期、“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和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结合各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两会”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做好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做好启动工作。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路局总体安排,及时研究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和本专业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并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15〕7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15年国务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专业对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确定各类隐患治理的层级。属站段解决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需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期限和资金,逐项进行解决;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按专业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专业部门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方法、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报铁道部解决的问题,按照《关于上报需铁道部解决的2015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办理,确保绝大多数隐患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按照相关安排和要求,对行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车站候车室、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排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和“安全奥运”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汛期安全特点,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新筑路基、高堤深堑、半堤半堑、滨河路堤、地质灾害多发地点、抗洪能力不足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完成复旧工程,加大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溶洞、水冲路基等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有效减少大型突发灾害的发生。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促进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深入、扎实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事故;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制度,制定安全防范的长效措施。

三是结合“奥运会”的举办。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奥运”目标。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巩固和推进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强化客车安全和重点地区客运安全管理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控制,认真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针对秋冬季运输安全特点。扎实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设备秋检秋鉴工作,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设备防寒过冬制度,做好应对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冬季运输安全畅通。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站段及多元集团下属公司要抓紧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搞好总结评估。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路局各专业部门要分系统做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评估,其结果纳入下半年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源头治本的具体体现。全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铁路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2015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两会”、“奥运会”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治理年”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案措施,广泛发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搞好“隐患治理年”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务、电务、机务、客运、货运、运输、车辆、建设、土房、多元、公安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安监、公安、建设、土房、物资、财务、计统、劳卫、多元、集经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目标,落实责任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隐患整治方案,亲自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抓好落实。

3.专业负责,齐抓共干。各专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隐患范围和标准,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按阶段分专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需要投资解决的隐患,要加强与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部门要比照对专业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送统计分析信息。计划、财务部门要与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严格对隐患治理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把关。

4.注重质量,强化督导。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防止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类隐患在没有消除前,各单位必须全部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每个时段的特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11月份,路局将结合铁道部、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5.健全机制,抓好结合。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的定期化制度,做到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形成隐患治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治理和监控,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制定长效防范机制和措施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防范与治理工作并举,标本兼治,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和资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各阶段总结工作。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及有关资料,按专业部门要求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向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室)于每季度后5日前报送路内统计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4月28日、9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路外资料信息的报送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15〕77号)要求办理。

方案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15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5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2日)。学校拟于4月10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日—4月25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5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方案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篇五: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2016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要求,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据统计,2016年1至现在,全县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8宗,死亡6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宗,死亡1人。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没有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全部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抓住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今年,全县上下鼓足干劲,紧扣五大经济平台建设,攻坚克难抓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健康快速平安发展的良好势头,继续抓好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一)全力开展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县政府-镇政府-渔委会-渔船”和“渔政中队-渔船”两条安全生产责任链,形成环环紧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增加渔船安全设备。全县551艘60匹马力以上渔船安装了船舶识别仪(AIS)和配备救生浮(筏),616艘小渔船配备了小型救生浮,340艘200匹马力以上的渔船配备了北斗卫星终端通信装备。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挂渔业安全生产横幅97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张贴标语950条,召开船主座谈会28次,举办咨询活动6次,举办渔民安全培训班8期,培训渔民1257人次。四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海洋渔业部门共出动执法船舶662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908人次,检查渔船3014艘次,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228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67宗(处)。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县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查找和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深化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全力压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今年以来,公安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合计42749起,查扣各类违法机动车6776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57人,查处酒后驾驶11起,其中刑事拘留6人。交通部门投入48万元,整治交通黑点3处,增加减速带250平方米,增设警示牌310个,增设警示桩345条,清理公路两边绿化树10公里,整改隐患36宗。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大队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施工工地、“三小”场所、“城中村”和出租屋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共出动1690人次,检查单位726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087宗(处),督促停工整改单位8家,临时查封单位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54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6份。今年,儒洞镇被列为市火灾隐患重点镇,县镇两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6次,检查单位160家(次),发现和整改隐患365宗(处),督促停工整改单位2家,临时查封单位2家。

(四)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到我县自驾车游客增多,个别沿海镇出现一些游客擅自租用小渔船到近海岛屿旅游观光和到未开发的海滩游泳的情况,节假日尤甚。为确保游客安全,我县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一是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渔船非法载客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渔船非法载客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租用渔业辅助船只或者小渔船登岛游玩,不得组织家庭成员或亲属朋友乘搭小渔船登岛旅游。二是各沿海镇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或码头值守,县海洋渔业部门安排执法船只加强海上巡查,在主要路口、码头或未经开发的海滩特别是河北后滩设立警示牌,禁止非法载客、禁止下海游泳。县旅游部门加大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监管力度,禁止导游带团到未经开发的岛屿游览,杜绝租用非旅游专用船只载客。三是各镇政府、县海洋渔业部门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指定专门船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公布应急救援电话,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快速投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对利用近海岛屿、废弃船只、海上平台非法经营餐饮等行为特别是上洋镇河北大树岛上的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五是结合旅游景区弯多路窄,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大的实际,加大巡查监控力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部门成立2个检查小组,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和使用液氨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文件320多份,发出整改指令书48份,整改隐患312宗。同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次,专项检查6次,捣毁“私炮”储存窝点3个,收缴“私炮”2.3吨,货值3.8万元,立案15宗,行政拘留1人,行政处罚28.3万元。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

整治。县住建局共出动515人次,检查项目18个,发出隐患整改通知17份,动态量化扣分38条,其中建筑施工企业4条,监理企业3条,项目负责人10条,项目专职安全员13条,总监理工程师7条。打击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3间,安全拆除砖窑3间。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安、工商、安监、海洋渔业、消防、文体广新等部门联合开展黑网吧、加油点、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专项行动,有效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91宗,取缔无照经营40户,责令改正86户,引导办证照59户,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13户,查扣电脑设备60台;取缔海上非法搭建餐厅1家。公安、交通、国土、工商、住建、安监等部门针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99家次,打击违规违章行为5起。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6号)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6月17日,我县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7月3日,县政府组织各镇、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召开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在会上,学习了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7月25日,我县苏玉均代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部署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8月15日,县委召开了常务会,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二)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陈小锋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西府办函〔2016〕130号),制订了《xxxx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镇、各部门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

(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一是县政府开展督查。县政府组成了5个督查组于7月18日-19日对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督查8个镇政府,4个县直部门,抽查21家企业,发现和整改隐患23宗。为了认真吸取吉林省“6·3”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深刻教训,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于6月5日至11日对全县冷库、屠宰加工场所、水产品加工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液氨使用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排查,我县有液氨使用企业14家,其中水产品加工厂7家,制冰厂5家,橡胶厂1家,火力发电厂1家。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52条,整改问题和隐患52条,责令停产停业企业3家,行政处罚企业8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7份。

二是镇政府开展检查督查。各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专门检查组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和场所1286家(次),整改问题和隐患530宗(处)。

三是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管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质监部门出动人员40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0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00台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8份,立案查处12宗,罚款8.45万元,整改事故隐患108宗。

此外,其它行业和领域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据统计,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782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3910家次,各类场所260个,检查果园养殖场等重点场所920个,发现事故隐患3250宗(处),整改事故隐患3250宗(处)。

三、进一步加强各镇、各企业安全生产硬件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镇、各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县政府投入6万多元,为各镇安监办配备电脑、打印机、相机、档案柜、文件盒等,并为部分重点企业做了一批统一标志的文件盒,规范了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

四、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水务部门成立了两个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型水库和调节水库电站以及蓄水工程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病险水库采取严格的措施,降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确保水库安全。二是做好强台风“尤特”的抗风复产工作。8月13日,县安委办组织县住建局、安监局、水务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组成防风检查组,下设四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各镇开展防御强台风“尤特”的专项检查,督促各镇全力做好台风防控和灾后复产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未因台风暴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三是加强对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防雷装置与建筑主体“三同时”制度,确保防雷安全。

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县领导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原分管工贸的翁文星副县长2次组织有关部门的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商讨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分管工贸的姚幸新副县长多次过问该项工作。安监局也多次组织安全评价机构和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县科工贸局和安监部门也多次上门到企业商讨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市下达给我县安全标准化任务。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我县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非常重视,批准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管股。全县共有涉及职业危害企业90家,已完成职业危害申报企业80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1家,新建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3家,这成为全市第一个县区开展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试点县。

七、逐年加大安全投入

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作,一是逐年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今年,县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0万元,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项资金20万,增加16万元加强安全宣传和档案管理。同时,把镇级安监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各镇安排3万元。二是加大渔业安全投入,今年投入100万元整治程村镇红光村渔船锚地。投入30万元修复沙扒、溪头渔港建设。三是投入48万元增加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四是投入19万元购置灭火救援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八、积极开展宣传培训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县政府拨出1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经费。我县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县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大型活动20多场次,设立咨询点30多个,出动宣传车25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多份、安全书籍1000多本,悬挂安全标语、图片700多幅,受教育职工群众达3万多人。同时,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约3000多人;6月至9月,我县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活动,全县规模以上和新建企业100﹪达到“五公示、三强化”的要求,为企业做1版《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使企业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10月11日,县政府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戈明亮教授到我县开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讲会,县安委办也组成宣讲团深入各镇开展贯彻落实《决定》宣讲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各镇、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九、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一些企业受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气候的影响,(

(二)个别行业和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时有出现。

(三)个别民众的交通意识不强,无牌助力车冲红灯的现象仍有发生。

十、下一步计划

(一)认真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工作。

市安委会定于1月中旬对xxxx县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我县也计划在1月上旬对各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我县将认真做好两个考核工作,一是组织各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两个考核的各项工作。二是由县安监局牵头指导各部门做迎接市对县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县政府组成检查组认真开展元旦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全力以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将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组下设4个小组深入各镇、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县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目。

(三)开好2016年第一季度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春节前,县政府将组织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一是签订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重点部署春节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镇各部门在春节期间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海洋渔业、烟花炮竹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在春节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到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确保平安。

篇六:各镇、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检查没季度至少几次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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