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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5    阅读:

篇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平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显义 市政府秘书长

陈绪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文志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潘典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朝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冬梅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贺 兵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明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显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边玉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郑长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 芳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

时 敏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士勇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

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长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阜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副局长郑长灯同志担任,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任葛立明、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刘春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地区制度运行情况,地方试点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精神;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四)领导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同意后印发,同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五)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信息》,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并印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直各有关部门。

(六)根据需要就相关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领导小组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城乡基层党组织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组织发动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宣传系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相关政策等的宣传工作,在推进试点过程中做好城乡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面上的宣传要适度。试点县(市、区)的宣传要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非试点县(市、区)的宣传要把握好力度和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引起攀比。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各级农保经办工作力量,负责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建设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促进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国

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提供农村和城镇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组织确定户籍性质,并负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及市财政对我市参保居民的财政补贴资金,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研究制定农村缴费困难群体的参保政策,并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工作。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署、实施、督促、检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成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协助制定计生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鼓励计生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等工作。将每月的人口增减变动表报同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农业人口的参保统计等工作。

篇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分解方案

为顺利实施我市“十二五”时期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合力,现结合市直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责任目标分解和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十二五”时期法治建设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某某跨越式发展,构建平安某某、法治某某、和谐某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成员单位共性职责

(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某某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某某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意见、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并

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参加法治某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法治某某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实行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和个人,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制学习计划,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六)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司法、执法水平。

(七)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八)认真推行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九)加强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保障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针对本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进行调研,制定相应对策,并报市法治某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定期召开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抓好本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的培育、总结、推广和申报工作。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按时向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工作要点、年终总结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

(十三)加强信息交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工作,积极上报法治建设信息和工作动态。

(十四)完成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部门责任分解

(一)市委办公室:根据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党委依法执政工作;组织或参与法治某某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办理以市委名义出台的有关法治建设的文件;协助市委建立健全党委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督促检查市委法治某某建设工作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加强法治某某建设的调查研究,为法治某某建设和市委依法执政当好参谋助手。

(二)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法治某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负责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协助市政府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法治建设调查研究,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三)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某某建设重大决策的情况;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各项规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全市党员党纪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市委组织部: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督促,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干部提拔实行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对拟提请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加强

党内民主工作制度等党内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向市委提出完善地方党委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议。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法治某某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某某建设氛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协调市级主要媒体开办法制专栏、节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六)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公正司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法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司法改革措施,协调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负责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搞好政法干警法律知识岗位培训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法治建设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

(七)团市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教育、帮扶、矫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

篇三: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2015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方案一: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调研报告。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以来,除1997年省人大常委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调查研究现有的《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

二、调研课题

1、《条例》指定课题:对统计调查对象等的法律责任如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对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提供行政登记资料以及违规发布统计资料、统计部门接受调查对象纸介质报表后、代为登陆网络和录入等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2、《条例》自选课题:如何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发布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增强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提高统计公信力?

3、《办法》如予以废止,其中的相关内容特别是行政处罚部分,如何与《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相衔接?

4、如《办法》予以保留,则:

(1)《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网上直报及社会调查机构违法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行为的概念、情节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

(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较大,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三、课题分解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以及保留或者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调研课题中3、4两题)为各地必须调研内容。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课题分解如下:

1、金坛市:对统计调查对象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2、溧阳市:对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提供行政登记资料以及违规发布统计资料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3、武进区:如何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发布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增强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提高统计公信力?

4、新北区:统计部门接受调查对象纸介质报表后、代为登陆网络和录入等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5、天宁区:统计部门接受调查对象纸介质报表后、代为登陆网络和录入等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6、钟楼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7、戚墅堰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将作为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展所长,各司其责。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长陈荣平任组长,分管局长吴志刚、总统计师杨敏等为副组长的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调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选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2、深入调研。各地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要动员局内各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统计机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使得统计立法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借力发力搞好调研;要采取深入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到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确保取得实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主要突出“新、高、实”。新是指调研报告要是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内容,要符合创新要求,人无我有;高是指调研报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论支撑;实是指调研报告要切合统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方案二: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xx]21号)和当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对《暂行规定》实施效果、立法技术情况的调研,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通过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局机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总结分析。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

(三)自查自纠。调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暂行规定》制定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滞后、漏洞、不适应等问题,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建言献策。

(四)交流经验。召开旅游单位、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收集整理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征求对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议总结。针对《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从20xx年7月3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永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亚清、张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国春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当阳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立法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2、8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暂行规定》,认真领会《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于制作一期《暂行规定》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学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

1、8月7日,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2、8月9日,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讨论《暂行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定意见和建议。

3、8月1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交流经验阶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

1、8月16日,召开本地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并听取他们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看法和建议。

2、8月20日,召开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重点听取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所遇到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出台解决措施,力保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顺利完工。

3、8月22日,召开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了解他们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尤其是损害发展环境最突出、对他们影响最大,以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专班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尽一切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在当阳落户生根发芽。

(四)建议总结阶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

1、建议总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归纳总结《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工作报告上报市纪委。

2、考评。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考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方案三: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宜都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都纪文[20xx]15号),现制定本局《暂行规定》执法情况立法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分析《暂行规定》实施的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分析《暂行规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粮食部门建章立制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和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立法调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20xx年7月下旬)。

1、局机关组织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本局具体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20xx年8月)

1、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总结实施效果。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机关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对《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和查处力度的办法和措施。

(三)工作总结(20xx年9月上旬)

1、撰写《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报告,于20xx年9月7日前报纪委调研室。

2、结合立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刘青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邹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别是贯穿于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篇四: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篇五: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2016法制办公室领导述职

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班子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请考核组考核,请同志们评议。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制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201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政府授予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政府法制办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职责,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起草了《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在认真总结我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对我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我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实施期间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根据市考核办要求,制定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控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及驻我市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心。

(二)加强政府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并对年度立法计划实施动态化管理,认真做好政府立法的起草、审查、协调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对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部政府规章草案进行了立法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审议通过政府规章草案6部。提请市政府出台《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市全民义务植树若干规定》、《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96件。同时,对《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村级事务“五代管”制度的意见》等市委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得到市委领导高度评价。

三是认真做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9个区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8件,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件,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向国务院、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政府规章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

四是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我市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章1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4件,修改3件,保留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保留3件。该结果已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第82号令、第83号令予以公布。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对我市包含行政强制事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清理。经清理,确认全市具有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35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2个,省及省以上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0个,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1个,共118个。该结果市政府已经予以公布。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430个,审验55个,注销1368个。同时,对全市255个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进行了审验。

二是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市级行政强制主体进行了清理。经过认真审查,拟确认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17个,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组织6个,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22个,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的组织16个,共61个。清理结果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以执法依据梳理、执法事项公开、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重点,对43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检查,促进了全市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对68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136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促进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的提高。建立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的发生。由于我市在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立法方面成绩突出,我们受省法制办委托起草了《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周清利市长介绍了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是对我市原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重新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审议,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25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6项,共251项。该结果已以市政府第76号令公布。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组织各部门做好行政事项清理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方案编报工作,对各部门提报的改革方案进行初审,及时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对接,确保部门职能调整归并和许可科设立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这次职能调整和归并,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由原来分布在36个部门和9个单位的134个科室,减少到49个,从而切实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是深入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联合审批事项目录,完成了联合审批电子服务系统的研发工作。

四是大力规范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完善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广沂源县的先进经验。按照“进驻事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办公设施统一、中心标识统一”的要求,加强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推动行政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108个镇(街道办事处)已全面建成便民中心,有30%以上的便民中心达到建设标准。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各级服务中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办事程序流程图》,积极配合市纪检部门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工作,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网上电子监督,定期通报审批情况,有效预防行政审批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截止到12月10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64805件,办结64640件,按期办结率100%,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18206人次。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充分利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6件,受理788件。截止目前,结案772件。其中,作维持决定409件,占53%;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62件,占8%;经调解、和解及协调等方式使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而终止的301件,占39%。未审结28件。

二是认真落实《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从机构建设、人员队伍、装备建设、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五个方面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规范,取得显著成效。今年6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许建国副市长向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纪委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曹康泰同志高度评价。

三是按照省法制办要求,对全市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为建立我市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管理数据库,加强我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是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出台《市法制办关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700余篇;编发《政府法制》简报12期。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组织市和张店区的9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参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二是做好政府法制培训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和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的人员范围、内容、时间和组织方式提出了要求。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对全市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为正确贯彻“一法一规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具体组织市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1800多人。

三是做好领导学法的保障工作。起草2016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拟定了领导学法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并根据计划,认真做好领导学法的组织服务工作。

(七)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认真办理市领导交办工作。承担了《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对出台后的《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贯彻意见。为进一步解决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审查修改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根据周清利市长和王顶岐副市长的指示,按照“适度超前,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市级行政处罚网络运行系统调研论证工作,起草《关于建立市级行政处罚网络运行系统的报告》,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奠定了基础。按照周清利市长的批示,对组建我市职业教育集团进行了调研,所提建议被市政府领导采纳。

二是做好市区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调整的相关工作。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赋予区县更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撰写《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发展的几点建议》、《关于支持临淄区、桓台县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几点建议》等4篇调研报告,对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适应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赋予区级行政管理权限和下放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工作进行调研;对《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修订,目前该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我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我们介绍了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016年,我们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取得显著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我们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严纠风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年初,办党组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总体工作规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成立了市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机构,制定了《市法制办党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办党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确保了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为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有力思想保证

我们始终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狠抓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将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二是认真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并以加强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为重点,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学习。三是通过辅导讲座、座谈交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做好干部推荐、竞争上岗、依法行政考核、行政复议、八小时以外的社交活动等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教育工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践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市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机关党内监督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成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能够量化考核的责任目标,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工作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办务会研究有关工作,不随意简化、变通,不搞临时动议,不以传批方式决定重大事项,有效地防止了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每位班子成员都能从工作全局出发,思考问题,大胆放手地抓好分管工作。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班子成员都能从团结愿望出发,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理解,沟通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是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认真研究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科学设定公开形式,成立了市法制办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制定了《市法制办党组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实行党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人、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积极采取办务会、党员大会、公开栏等形式,定期向机关党员干部公开党务。通过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切实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

四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并重点抓好各级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契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建设机关文化塑造机关精神、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党建质量标准化管理、“四个一”等各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计划和学习配档表。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40余次、80余个学时,党员学习笔记都在1万字以上,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2篇以上,有效提高了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了“党在我心中”纪念建党90周年联欢会、“半年一讲”和人生格言诠释交流等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同时,积极参与了“百个科室大家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慈心一日捐”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共捐款5450元。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拓宽用人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选配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实施方案》要求,今年4月份,我们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对法制监督协调科科长和一名主任科员岗位进行公开选拔。期间,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紧扣资格审查、试卷接送、笔试监考、面试监督、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重点环节,会同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工作人员,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全程有效监督,确保了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择优、规范的原则进行。

回顾2016年工作,成绩应该说是令人满意的。特别是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受到市领导的肯定,我们感到非常欣慰。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同志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同时也说明了我们这个领导班子是一个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充满活力的集体,全体工作人员是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打硬仗的队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自觉性需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法制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没有形成操作性强、效果显著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篇六: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度保密工作自我检查报告

区委保密委:

按照巴区密发〔2015〕4号文件即《关于对2015年度保密工作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文件要求对对年度的的保密工作进行了自查,特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作为国家专政机构,特别是政法机关,我局党组、行政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年初,以巴州司发〔2015〕10号文件即《关于认真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科、室和基层各处、所,明确了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基层科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落实了保密工作岗位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同时还确定了办公室副主任××为保密工作兼职干部。做到了保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落实”。

二、工作落实

一是局办公室每季度和利用各种会议期间对干部职工加强保密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大家切实按《保密法》的规定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说的不说,随时将十条保密守则牢记心中,树立全局观念,维护大局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我局又修订了《××司法局工作运行规则》,健全了局内部保密制度,在档案室、文印室等重点部位将保密制度装裱上墙,同时还在机关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挤出1000元专门用于档案室的建设,以防止泄密、失密事件发生。三是对去年的档案及时收归档案室管理,保证秘密文件不外泄。四是加强对档案室和文印室的管理。严格规本资料权属范文先生网严禁复制剽窃定了档案管理人员如有泄密、失密事件,对档案人员予以调离并追究相关责任,查询档案必须做到登记并签名,有关档案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查询。文印室涉秘事项多,我们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并要求其做出绝不泄密的承诺。五是局机关废纸、废文件的回收由保密委指定的回收点进行回收处理,有关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保证废纸篓不留完整文件纸张。六是对上级下发的“秘密”文件进行登记发放,并及时予以回收。如今年在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中,对中办发〔2015〕15号秘密文件即中办国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予以签名下发,并及时回收处理,保证了无泄密事件发生。七是今年对基层各处、所开展了两次安全保密工作大检查,督促15个基层所健全了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了保密工作措施。

三、注重实效

我局的保密工作不仅做到了常讲常抓,而且年初有计划,并且纳入了本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是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的作为评先选优、升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基层各所的年终目标考核中,规定无泄密的可计2分,如有失、泄密事件的不得分。迄今为止,全局上下无一失、泄密事件发生。 2015年度保密工作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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