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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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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思路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第一篇

2016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思路

201x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思路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应势而变、顺势而为,坚持促进发展与强化监管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组织保障能力,为xx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新贡献。

(一)顺应“宽进”要求,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1.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组织实施《xx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实行外资投资企业“直接登记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执法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异常名录制度等具体改革举措。适应“宽进”要求,加强对进入市场的各类主体的后续监管,建立许可、审批与监管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供配套保障。要抓紧建设我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形成对市场主体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类市场主体自律诚信。

2.全力服务“金改区”、“综改区”建设。发挥职能优势,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十一条支持措施,将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发挥最大效应。推动省、市级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快速落地;加大股份制企业改制登记指导力度,加快拟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改制上市及非上市企业场外市场挂牌融资步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加强对“个转企”调研,推动符合基本条件的无照企业开展工商登记,壮大经济群体;进一步健全政银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企业登记、信用信息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银协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助成性行政指导作用,实施深化提升行政指导精品工程,通过指导一个项目,规范惠及一类企业;指导一个企业,规范惠及一个行业,进而助推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3.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积极呼应新《商标法》的实施,继续发挥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高标准加强商标培育,加大涉海、涉农商标扶持力度,指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保持商标发展数据继续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强新《商标法》大宣传,引导驰名商标企业按照新《商标法》的要求,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要对“xx商标馆”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网上xx商标馆”,全面展示xx商标品牌发展工作成果。要鼓励企业运用商标品牌“走出去”,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和国际品牌并购,培育本土跨国企业。

4.积极指导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落实国家、省、市扶持配套政策红利,统筹、规范使用好各级扶持资金,注重发挥广告园区产业的“造血”功能,面向广告企业、高校师生和驰著商标企业等三类对象,组织开展公益广告作品评选活动,举行包括赠送画册在内的“公益广告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主题巡展活动,完善广告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广告龙头企业。

5.优化以预约服务为核心的工商服务平台。不断完善预约服务机制,灵活、综合运用直通直达、容缺预审制、个案登记制、统一审查备案制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推进外资企业“网上登记,邮政双递”的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远程登记指导服务新模式,运用网络邮件、微信等新型通讯方式,提供在每个登记环节均能“疑难随时问、流程随时知、材料随时改”的“无缝对接”登记指导,优化工商服务平台。

6.强化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主动跟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提出非公党建工作设想,各县(市、区)工商局、个私协要尽可能牵头设立非公党委,把辖区非公党组织、非公党员归到该党委管理,非公组织的覆盖面达到100%。

(二)落实“严管”责任,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着力在规范市场秩序中树立监管权威

1.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修法新内容,转变办案思路,调整监管重点,树立“红盾卫士”的良好形象与执法权威。一要以金融保险、医疗器械、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工作查处比重;加强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大型零售商利用优势地位滥收费用等行为的查处,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二要强化无照经营、“黑网吧”、“市场中介突出问题”、“媒体违法广告”等各类专项整治,加强教育、疏导;推广网格化监管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保障,将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区管理范畴,进一步推进企业监管的社会化、精细化、信息化。三要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发挥网络打传方面设备、人才和技术优势,对网络传销实现科学监测,规范直销企业行为。

2.发挥互联网商务监管技术领先优势,促进监管更加有效、更加到位。一要加大软、硬件投入,在“两基一站”工作室基础上,依托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全国工商执法办案取证工作云”,继续推动在网络监管与电子数据取证领域的技术创新,提高网络监管及电子数据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二要指导县(市、区)局设立“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分中心”,提升基层执法一线网络监管运用水平,落实网络违法案件线索落地核查、前期证据固定、案源分流查办等办案机制,对违法行为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快速打击。三要突出泉商品牌,健全与企业网络联手打假维权体系。收集辖区重点保护企业的字号商号、注册商标及其权益许可使用情况、产品包装装潢样式等权益信息,建立网络重点维权对象数据库,实施网上重点监控,为辖区企业提供网络打假维权服务。

3.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机制。一要充分利用福建省工商系统一体化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工商信用信息库;探索“以信用促监管、以信息强监管”的方式,建立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的制度和平台,拓展信用信息的内联共享和外联应用,深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工商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二要以诚信市场示范创建、守重企业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等活动为载体,探索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建立健全分级制(对重点行业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分级监管)、报备制(重点行业企业格式条款合同文本报备)、监测制(对重点行业企业合同信用行为进行动态抽查、监测,发动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监督)、点评制(对重点行业企业格式合同条款等信用行为及其载体进行分析点评)、公示制(定期不定期公示重点行业企业信用信息、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意见等)、指导制(开展约谈指导、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等)、查纠制(查处纠正不平等格式合同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等)、调解制(调解消费合同纠纷等)、协同制(与仲裁机关、法院的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机制,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等,推动进一步建立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企业失信违法行为的连锁响应和联动惩戒机制)九项制度,构建行业企业诚信守约规范管理机制和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4.贯彻落实新《消法》,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一要以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四大领域为重点,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定期对群众生活关注的热点商品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查处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力度。二要积极探索网络消费维权的新举措,深化“四个平台”建设,拓展消费维权网络,扩大12315“五进”社会覆盖面,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三要强化接诉调解的培训与督办,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制度,总结、提升“诉转案”工作制度,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5.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化、行政执法程序化、行政许可规范化。一要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交叉核审制度,以举办总结、推广办案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检验和评测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试行行政处罚案件风险提示,加强对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法律适用、追诉标准等争议较大的问题,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相应指导和支持。三要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建立定期统计和分析通报制度,就复议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执法问题或瑕疵,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打造“满意”品牌,全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在严格锻炼队伍中强化组织保障

1.深化人民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市、县两级全面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并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的载体和抓手,打造队伍建设特色品牌。主动向当地人大部门汇报,积极申报创建人民满意单位,争取一两年的时间,全市系统各单位均达到创建标准。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载体,发挥“工商文化中心”和“道德讲堂”功能,依托单位党群团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学习交流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借助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扩大全市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建立有效的日常宣传机制。

2.顺利平稳完成食品监管职能划转。要统一思想认识,服从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过细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确保干部队伍的安定稳定。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工商划转过程中给予支持,确保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工商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工商人员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工作,确保划转工作3月底前顺利完成。

3.加强效能工商建设。突出选题评议活动,积极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四项机制,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效能建设相关要求,试行上下互检,推行左右互检,开展联合督查,强化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干部上班纪律、工作态度、着装情况、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升全市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水平。

4.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纪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实践工作;建立机关业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设立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风险清单,并充分发挥联络员的职能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化;深化队伍履职风险管理,进一步推进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工作,搭建工作研讨平台,建立协作机制,在工作中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密切工商机关与检察机关交流联系,增加履职风险管理的系统性、有效性、规范性。

2016届安徽皖南八校高三二联考文综政治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第二篇

16届安徽皖南八校高三二联考文综政治

12.经济学中常用函数图形反映变量间的相关性(如下图),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A.大米的需求弹性小,其需求曲线可以用①中的D2曲线表示

B.由②可以推断出甲乙两种商品之间互为替代品

C.钢铁价格下降,钢铁的供给曲线与③相符合

D.受汽车购置税下降影响,汽车的需求曲线由D向D2移动

13.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和关键元器件受制于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效率偏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产业尚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企业必须:

①调节生产要素的使用,用较低价位吸引消费者

②自主创新,形成品牌、技术、质量等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

③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④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放弃低端产品生产

A.①② B.②

③ C.①

③ D.②④

14.2014年甲企业生产了1000万件商品,每件商品的价格为24元,如果2015年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20%,甲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30%,该国通货膨胀率为5%,不考虑其他条件,2015年该商品的价格和甲企业的价值总量用货币表示分别为:

A.21元,27300万元 B.21元,21000万元 C.20元,26000万元 D.20元,14000万元

15.2015年我国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将原来依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项改革意在:

①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微观干预,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②弱化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功能

③严格市场准入,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A.①③ B.②

④ C.①

④ D.③④

16.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明确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公平公正的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这说明: ①公民在立法上权利平等,都平等的适用法律

②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国家在物质层面保障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

③政府切实履行推进社会建设职能,增强人们的获得感

④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T作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② B.②

③ C.③

④ D.②④

17.2015年10月,“在祖国的怀抱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成就展”在北京举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为此要: ①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

②共同打击“三股势力”,创造和平安定的生活环境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③保障自治地方的人大、政府、法院等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④完善和落实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A.①② B.②

③ C.①

④ D.②④

18.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中宣布:中国决定设立为期10年、总额10亿美元的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促进多边合作事业;中国决定在未来5年内,向非盟提供总额为1亿美元的无偿军事援助,以支持非洲常备军和危机应对快速反应部队建设。这表明:

①中国在外交T作中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符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 ②中国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的各项T作

③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走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

④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是和平与发展的决定力量

A.①③ B.①

② C.②

③ D.③④

2015年,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因发现治疗疟疾的新疗法荣获诺贝尔医学奖。屠呦呦带领团队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并从《肘后备急方》等中医古典文献中获取灵感,经过反

复筛选、实验,经过1 90多次失败后,才发现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开创了疟疾治疗新方法,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据此回答19~20题。

19.材料中的信息蕴含的合理文化思考有:

①文化创新要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要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③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全面继承传统文化

④反对封闭主义,面向世界、博采众长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20.青蒿素的发现过程体现的认识论道理是:

①真理与谬误相伴而行,谬误中包含着真理的成分

②认识运动是一种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③认识依赖于实践,要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④正确认识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圆圈式循环运动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1.党中央从新时期中国改革发展的全局和实际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战略目标、强大动力、法律保障、政治保证的有机统一,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材料体现的辩证法思想有:

①立足于事物发展的整体,运用科学的系统优化方法

②上层建筑应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

③主张“和而不同”,坚持重点论

④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22.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哲学依据是:【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①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 ②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③价值判断和份值选择的标准具有客观性 ④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突破社会规律的制约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23.把氢加入到植物油里,就会生成反式脂肪酸,它经常被用来提高食品的外观、保质期或风味。但从健康的角度出发,反式脂肪酸摄入与更高的体重、更强的攻击性和心脏病有关。反式脂肪酸能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但却会缩短人类的“保质期”。这说明:

①辩证否定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反式脂肪酸对人类“保质期”有否定作用【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②联系具有多样性,要善于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③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④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贯通、相互渗透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②③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38.(2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农业现代化已经是“新四化建设”中最弱的一环,当前我国农村交通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14年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主题,对农村改革进行全面部署。201 5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材料二 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引领是重要方面。某地创新乡贤文化,建立乡贤研究会,对当地历史上的乡贤生平事迹及作品进行研究整理,对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加以宣传。联络走访乡贤游子,传递温暖,凝聚乡情。乡贤研究会在全区中小学有计划开展了“知乡贤、颂乡贤、学乡贤”的主题活动,贴近百姓生活,更好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经济知识,说明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央为何连续多次强调推进农业现代化。(12分)

(2)结合材料二,运用文化生活知识说明该地是怎样发挥乡贤文化作用的。(12分)

39.(28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近年来,地方债风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债规模过大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要承担大量的支出而税收渠道狭窄,导致财政捉襟见肘,因此债务性融资成为地方财政的普遍模式;以GDP为核心的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使得地方政府为了拉动GDP增长而大举借债;一部分资金用于政绩工程和经营性项目。 材料二 地方政府通过举借债务方式筹集资金,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地方政府举债缺乏制度规范,导致举债规模过快增长,债务负担沉重,地方债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损害政府公信力,恶化社会信用环境。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怎样解决上述问题。(12分)

(2)材料二体现了唯物辩证法中的哪些哲理?(12分)

(3)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就地方债的使用提出两点合理化建议。(4分)

参考答案:

12. D 13.B 14.A 15.C 16.C17.I) 18.A 19.A 20.

B 21.C 22.B 23.C

38.(1)(12分)①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三农问题是全党T作的重中之重,但目前仍是突出“短板”。(4分)②消费反作用于生产,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可以挖掘农民的消费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4分)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实现农业现代化可以促进投资需求,拉动经济发展。(4分)

(2)(1 2分)①乡贤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同时赋于时代精神。发掘整理乡贤生平事迹及作品,宣传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3分)②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纽带作用。联络走访乡贤游子,传递温暖。(3分)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培育爱乡之情。开展了“知乡贤、颂乡贤、学乡贤”的主题教育活动。(3分)④发挥文化区域特色。乡贤文化是扎根家乡的母土文化,贴近百姓,能更好引导人们向上向善。(3分)

39.(1)(12分)①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职权。(4分)②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将地方政府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4分)③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健全监督机制,严格问责制度。(4分)

(2)(12分)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要重视量变。地方债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损害政府公信力,恶化社会信用环境。(4分)②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地方债对于当地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可能带来风险。(4分)③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举债规模过大和增长过快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4分)

(3)(4分)①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生活。(2分)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2分)(若其它建议合理,可以酌情给分,但总分不超过4分

2016工商局服务三农发展调研报告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第三篇

一、服务三农发展措施及成效:

(一)市场主体增量促农村经济发展。1-9月,全县农村范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13户,比上年同期663户,增加82.95%。其中,新登记农村个体工商户1213户,比上年同期399户增加204%;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32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1.51%。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市场主体增量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年“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工商所,由工商所分解到巡查片组。各工商所长与巡查组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从责任对象、责任目标和责任奖惩等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是推行“三通四办五制”服务机制。登记窗口始终坚持“三通”,即:农民投资创业条件具备的确保畅通,投资创业必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实行变通办理,投资创业条件不具备的耐心沟通,创造条件办理;“四办”,即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的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五制”,即首办负责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农民困难登记帮扶制。

三是引导自主创业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增量。积极开展扶持农民自主创业,采取设点宣传、参与组织招聘会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创业政策扶持及市场准入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拓就业渠道,鼓励返乡农民工开办各类经济实体,按照发展市场的要求积极进行引导和规范,鼓励并扶持部分农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成为私营企业,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进行生产经营,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

(二)红盾护农保秋播。为保证秋播生产顺利进行,县工商局提早动手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一是抓宣传,防查结合。加大对“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以工商所为单位,分别在辖区内开展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耐心细致地向广大农户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二是抓排查,不留隐患。县局组织专班,对辖区307户农资个体经营户和23家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了集中拉网排查,逐户指导和督促建立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规范的农资档案,指导农资经营户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的具体细节,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及产品标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

三是抓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开展三项工作:开展农资市场主体资格清理。结合个体验照工作,严厉打击无照和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实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并以制售劣质农资、假冒仿冒名优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无照无证经营农资四类违法行为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涉农案件查处工作。

(三)挖掘农业商标发展潜力。根据省工商局提出《关于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商标战略”的要求,县工商局大力扶持农业商标发展,深入挖掘农副产品商标发展潜力。通过指导企业依法使用、管理商标,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鼓励和引导商标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商标培育保护工作,为推动辖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发展有一定潜力的农产品品牌。建立重点品牌企业培育库,制定品牌发展联系计划,实施有的放矢的帮扶工作;制定了《县工商局“十二五”期间商标战略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建立了商标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商标专管员制度,使基层明确工作任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商标专管员为企业品牌发展出谋划策,实行跟踪服务,现确定了秋露果专业合作社的“空心李”、罗家薇菜、回春葛品等20余家可培育的农产品商标。

二是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上门宣传、专题座谈、引导培训等各种形式,走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知识,宣传农业产品创品牌的成功经验,积极鼓励引导农户和农业加工企业注册商标,特别是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商标;有针对性地解决农业市场各类经营主体遇到的商标问题,增强其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努力营造发展农业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的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农产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围绕全县实施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战略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四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为支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积极帮助企业规范订单合同,在订单农户中推行国家局、省局及市局制定的相关的合同文本及合同参考文本,规范订单双方的签约行为,实现对企业与农户订单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仍属于农民个体经营,总体规模小、没有形成产销一体化经营链,缺少品牌效应和带动效应。县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指导农户转变经营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促进农民合作化经营。工商局利用网站、电台、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结合市场巡查,上门发送相关政策法规手册,向农户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营模式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及特点。积极宣传农业合作化经营优相关惠政策、为其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成立的必要的条件、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等,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247家,带动更多的农民走上合作化发展道路。

二是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绿色通道。为了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效率,县工商局设置了登记注册的“绿色通道”,缩短办事时限。每个登记窗口指定专人提供政策咨询,讲解设立登记的条件,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提供咨询服务。部分农民不会填表、资料准备不齐,窗口服务人员现场指导填表,整理资料,直到其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三是因地制宜指导专业合作社多元化发展。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通过专业合作社多元化经营,在调整当地产业结构、促进当地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资金、产品、劳力、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的联合,覆盖家畜、禽饲养;蔬菜、果树种植及销售;农副土特产品加工及销售等多种行业,带动周边近万户农户,每名入社农民年收入增加6000余元。

四是整合资源促进农业基地规模化。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模式往往被交易地位不平等、信息渠道不畅通、市场空间狭小等问题困扰。县工商局帮扶农户合作化经营,发挥农业产业优势,整合现有资源,集中采购生产资料以降低成本;规划区域布局,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通过合作的组织形式,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农民市场化意识,加强技术培训,资源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农民应对市场变化能力,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五)加强农产品市场推广。作为坝上库首的第一农业大县,农产品种植历史悠久,主要农副产品有:蔬菜、板栗、烤烟、柑橘等,但是由于交通不便、信息滞后,农产品销售价格不高,农民往往增产不增收。县工商局采取措施大力进行农产品推广,帮助农民打开销路,提高经济效益。

一是发展农民经济人。县工商局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巡查指导、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又业绩突出的老师授课等方式,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负责为农民寻找销售市场。如今全县农村经纪人已经发展到了302人,推销迹遍布全国。

二是培育农业信息服务市场。大力培育部分农村经纪人组建“农业信息服务部”,负责为农民开拓市场。全县共发展到51家专门从事农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的经营主体。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确保各农业信息咨询机构具备营业资格。对于未取得营运许可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支持服务符合条件的农业信息咨询企业经营和设置网点,依法引导外来农业信息咨询市场主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咨询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及时清除出市场。

三是强化农业信息服务人员培训。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推广的重要意义,了解了如何在市场中运用法律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专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农产品包装与营销、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发布、农产品商标注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有效提高了农业信息服务人员的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培训。针对少数信息服务中介只顾眼前利益,造成农民对其信任逐渐降低的现状,引导农业信息服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自觉性,有效促进了农业信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2016年工作目标思路:

1、2016年,我局将全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净化农资商品市场环境,促进农业连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严格实施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在每年的农资消费旺季,定期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积极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资,确保农资市场秩序。严格选择承检机构,、科学判定检测结果,严格检测结果处理,及时发布农资信息,切实规范整个监测工作流程,确保农产品监测工作科学严谨。加强与全县各涉农部门的配合,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大农资监管力度。

2、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争取达到一村一标。推进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以服务为抓手,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农户及企业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大力扶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业,创立农产品优质品牌。帮助各类农产品尽快申请注册商标,走自主品牌之路,争取达到“一村一标”,即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注册商标。

3、发展农村经济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和发展的力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经纪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广大经纪人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我们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服务:一是信息服务。宣传我县农产品、宣传农产品经济人,同时免费为农业商品做广告,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农业市场信息、行情预测,为广大农产品经纪人拓展业务创造条件;二是销售服务。组织经纪人参加有关展销会、洽谈会、贸洽会、鉴定会;努力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发挥蔬菜果品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作用,辐射销售会员农产品。加强农产品流通地区合作,互通有无。三是协调服务。收集农民心声,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以解决农产品种养、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环节的问题并争取优惠措施;同时组织会员进行市场自律活动。四是咨询服务。开展与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咨询服务活动,包括市场准入标准、农用科学技术普及等知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等。

三、关于全县服务三农工作建议:

1、农资打假由政府牵头,齐抓共管。农资市场监管单靠工商一部门势单力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好农资打假的作用,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工商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争取县委政府考虑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和农资检测费用,保障工商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

2、农产品商标是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象征,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农业产业的无形资产。随着我县农业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商标在农产品市场竞争中占据的位置更为显著。因此,实施商标战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农产品商标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需引起个乡镇政府重视,建议纳入村级目标考核,明确责任。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第四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工商局作风建设承诺书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第五篇

工商局作风建设承诺书

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公信度和执行力,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承诺如下:

一、承诺内容

依法受理各类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申请及设立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相关登记业务咨询。

二、 承诺对象

各类企业主及农村经济实体、社会公民。

三、承诺时限

1、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由3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为1个工作日办结;

2、企业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企业法人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由 10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结;

3、企业年度检验由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1个工作日办结;

4、食品流通许可办理由3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15个

工作日办结;

5、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办理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办结。

四、降低门槛,放宽条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成长。

1、放宽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个体工商户名称在行政区划后缀其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 、市场名称。除有特殊含义的数字组合(110、119、120、12315等)外,允许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

2、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未取得产权证的经营场所,可提交房管部门、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出具的使用证明或房屋购买合同;征用或租赁土地作为经营场所的企业,提交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3、认真推行“三通”“四办”服务,材料齐全畅通、特殊项目变通、材料不齐沟通;材料齐全当场办、材料不齐指导办、重大项目跟综办、特殊项目引导办。

五、拓宽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县工商局投诉举报电话(0854-3926560),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诚请社会各界及各类业主予以监督。

二0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2016工商局规范市场经济工作方案4篇
2016工商局农村经济市场主体 第六篇

第1篇: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引导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严厉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杜绝无照经营存在的各种隐患发生,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整治重点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5号)的规定,重点对未取得经营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查处。

四、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的本质特征以及其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不利影响,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要以工商所为单位,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对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12日)。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对无需经过审批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的,通过教育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限期不办、屡查不改的无照“钉子户”,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要把集中整治与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3日至7月23日)。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县局将于7月17日对“百日行动”进行集中督导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记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法律法规和“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倡导合法经营,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的目的,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市场巡查和属地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督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内部协作,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要主动向所在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所在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四段式”执法模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市级、县级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着力在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突出工商工作亮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突出特色,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达到“三好一高有亮点”的创建目标,即“廉政氛围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一)廉政范围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阵地,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监督机制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选拨任用干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公开透明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三)干部作风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存在的问题,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引导督促全局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确保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群众满意度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范刁难勒卡问题的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系统“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

(二)创建实施阶段。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借鉴学习2016年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参与到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择优选点,精心培育。县工商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总结提升,继续争创市级示范点培育对象。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注重把那些整体工作好,并在一项或几项工作中具有鲜明特色、亮点的工商所纳入县级、基层示范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的县级、基层示范点,经局党委批准后,由监察室按要求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创建与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局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促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教育干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等途径,积极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4、创新裁体,扎实推进。确定的创建示范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搭建栽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栽体,因地制宜地向社会公开党务、政务工作。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示范点建设。

5、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各示范点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培育措施,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培育中注重总结提升,查缺补漏,整改问题,逐项完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工商局“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继续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上报的示范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及时调度掌握创建情况。

(三)自查迎查阶段。

各示范点要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资料档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地通过考核和验收。

四、组织领导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是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既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也保障干部队伍的纯洁,促进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及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第3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抓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党委审查批准,法制科要为局党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等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由法制科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把省局下发的执法权力目录、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及职责通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县工商局党务政务公开系统对外公布。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需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法制科备案,由法制科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布。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法制科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行人性化、柔性执法。四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按照鲁政发[2016]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精简、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年检制度改革,对登记管辖、登记流程、“多证联办”实行便利化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工商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工商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局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简政放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积极参与,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县法制部门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五)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省政府今年出台《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召开全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6年“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中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县局法制科提交书面报告。年底,局党委将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将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规范工商局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工商局四德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倡树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榜样学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切实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形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爱”为核心,实施“爱德”工程,弘扬爱心,突出“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心系群众、创先争优、服务发展、提升形象”为重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相互关心关爱,自觉维护工商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热心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县里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乡村、无偿献血、关心困难群众、关爱留守儿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多为群众解难题、谋福祉。

(二)以“诚”为核心,实施“诚德”工程,树立诚心,突出“忠诚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待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突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不断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各服务窗口开展诚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是品牌、诚信是资本”发展理念,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热情服务、公平竞争。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大力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深入开展“无传销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发挥百名食品安全社会督查员作用,推进消费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市场、进社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以“孝”为核心,实施“孝德”工程,倡导孝心,突出“生活保障、精神慰藉、敬业回报”,深入开展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自觉行动。开展“我向父母献孝心”家庭实践活动,提高赡养父母标准,定期帮父母洗澡,定期带父母理发,定期帮父母做家务,定期带父母检查身体,经常陪父母吃团圆饭、参加文体活动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为老人献爱心、办实事”活动,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订一本杂志、做一次体检、开展一次座谈、进行一次节日走访慰问,对因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探望,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

(四)以“仁”为核心,实施“仁德”工程,培育责任心,突出“知荣辱、懂感恩、尽责任”,深入开展个人品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对待工作、对待社会,明确在家庭、岗位和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加强执行力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人际关系和谐行动,在家庭中讲平等、重亲情,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单位里讲协作、聚合力,加强内部团结,展示队伍形象;在社会上讲礼仪、守秩序,增强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秩序,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责任、有纪律的好干部、好成员、好公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6年3月)。按照县里责任分工和活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签订责任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辟宣传专栏、开展讨论交流、成立道德讲堂、传唱《四德歌》、设置“四德”格言和屏保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四德”工程建设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到“四德”工程建设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组织演讲比赛,撰写个人心得,公开岗位承诺,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活动,挖掘、培养、推荐“四德”先进典型,利用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提高。探索建立“四德”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运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工商事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魅力幸福新提供思想保障,凝聚道德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局成立“四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协调。各科室所要根据县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选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工商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宣传栏、文化展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倡树先进典型,弘扬文明新风。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推选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四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县“四德”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推荐上报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监督考核,务求活动实效。将“四德”工程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奖惩分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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