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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认定标准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2    阅读: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及相应的处罚
酒驾认定标准 第一篇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及相应的处罚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

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及其量刑标准

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严格血样提取条件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醉驾一律立案侦查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

危险驾驶罪构成

犯罪客观方面,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为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犯罪主体,自然人。

危险驾驶罪量刑要求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十二、《刑法》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2011年09月15日 10:09:33 来源: 作者: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公交管[2011]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依照刑法及有关修正案、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就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

1、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2、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

3、完善醒酒约束措施。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应当先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由2名以上交通民警或者1名交通民警带领2名以上交通协管员将当事人带至醒酒约束场所,约束至酒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当事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醒酒约束场所应当配备醒酒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约束过程中,要加强监护,确认当事人酒醒后,要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

4、改进执勤检查方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疏导交通,根据车流量合理控制拦车数量。车流量较大时,应当采取减少检查车辆数量或者暂时停止拦截等方式,确保现场安全有序。要求驾驶人接受呼气酒精测试时,应当使用规范用语,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每测试一人更换一次新的吹嘴。当事人违反测试要求的,应当当场重新测试。

二、进一步规范办案期限

5、规范血样提取送检。交通民警对当事人血样提取过程应当全程监控,保证收集证据合法、有效。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应当按照规范低温保存,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3日内送检。

6、提高检验鉴定效率。要加快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机构建设,加强检验鉴定技术人员的培养。市、县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具有血液酒精检验职能的检验鉴定机构,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切实提高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效率,对送检的血样,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告知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申请。

7、严格办案时限。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为提高办案效率,对现场发现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尚未立刑事案件的,可以口头传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有条件的,对当事人可以现场调查询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进行讯问。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三、进一步规范立案侦查

8、从严掌握立案标准。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9、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对已经立案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证据材料,并严格审查、核实。要及时检查、核实车辆和人员基本情况及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犯罪信息,详细记录现场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人员车辆基本特征以及现场采取呼气酒精测试、实施强制措施、提取血样、口头传唤、固定证据等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情节轻重等情况作重点讯问,并听取无罪辩解。要及时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材料。

10、规范强制措施适用。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合理适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在逃的,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以及确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的,可以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应当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强制措施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11、做好办案衔接。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最新规定
酒驾认定标准 第二篇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最新规定

作者:燕郊王琦律师 资料编辑来源:胜法网

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另外,《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又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和醉酒驾车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驾驶校车、客车严重超速超员,11月1日起将被判刑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刑罚将加重.

2015年酒驾新规定
酒驾认定标准 第三篇

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5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饮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昨天就有个人是刚拿到驾驶证的第二天,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以及未悬挂机动车牌,一次性被记36分,驾驶证也被注销,这让23岁的小瞿非常懊悔。

据悉,驾驶员小瞿是重庆籍,在柳市打工已经好几年。4月15日,小瞿通过一年努力终于考取了C1驾驶证。第二天晚上,他在北白象镇一饭馆里与朋友喝了两瓶酒后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回柳市,途经柳市镇塘沿周村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小瞿的驾驶证进行检查,发现发证日期是2015年4月15日,驾照拿到第二天就酒驾!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共记36分,罚款1400元。由于小瞿还在实习期内,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他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5)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驶。

2015酒驾标准醉驾处罚最新规定是什么?喝了酒还敢开车回家吗?你还在为如何界定酒驾和醉驾而摸不着头脑吗?醉驾如何处罚?醉驾出了车祸怎么办?赶紧看看酒驾醉驾标准最新处罚条文吧。

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015年酒驾标准酒驾醉驾处罚新规定

2015年开始实施的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可以看出,《意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最新的酒驾标准、醉驾标准可以说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更加严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开车

2016醉驾调研报告
酒驾认定标准 第四篇

醉驾调研报告

我国公路建设为适应经济发展速度,几度提速,到xxxx年底,全国公路里程达398.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99亿辆,拥有驾驶证人员2.05亿人。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在助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引致违法驾驶及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正是基于这种严峻形势,国家立法理念从结果本位走向行为本位,于2016年2月25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入罪刑法,体现了对民意的回应,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

在近3年时间里,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基本采取了零容忍态度,全国形成共识,统一量刑标准,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打击和遏制了醉驾、飚车等危险驾驶之违法犯罪行为。但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推进,不少问题显现出来,尤其是醉驾上的疑难问题逐步形成司法困境,而且,初期的有些作法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效应式司法必然要走向精细化司法。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本文试图就相关醉驾入罪之疑难问题,以法律适用为视角,谈点一孔之见,期望有助于问题之研究。

一、关于醉驾之强制措施适用难问题

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逐步发现,对醉驾行为人施以强制措施存在诸多困境,主要表现为:刑法第133条中对醉驾犯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这就自然排除了逮捕强制措施之适用,因为逮捕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醉酒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根据刑诉法第六章强制措施的规定,醉驾排除逮捕适用后,只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可供选择。刑事拘留,法定期限一般为3日,情况复杂且经批准可延长1-4日,对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经批准延长至30日。而醉驾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只能是7日。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必须在7日内完成醉驾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无疑加重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是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者或有期徒刑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者,以及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哺乳期中的妇女等。但醉驾案中一定比例的行为人来自外地,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采用保证金取保方式又难以确保行为人随时到案。监视居住,多适用于严惩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处于哺育期中的妇女,或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且办案中采用监视居住方式耗费人力物力,实际效果也不好,司法机关很少适用,这一强制措施基本形同虚设。

综上比较,司法机关对醉驾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法定强制措施,基本上仅限于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两种,这也是近三年来司法实践的基本走向。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三种办法走出强制措施之司法困境。其一,推行以取保候审为主,刑事拘留为辅的选择适用原则。因为取保候审法定最长期限为12个月,既可以为司法办案留足办案时间,减轻办案压力,又可以节省人力物力,降低司法成本,更合于醉驾案件社会危险性较低之特点,这原本系刑诉法第70条的立法要求。其二,采用取保候审方便了各个司法机关的程序操作与办案衔接,利于诉讼程序的快速运转,而且一旦嫌疑人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各办案机关均可改变措施施行逮捕方式,且不受刑诉法第79条之限制。其三,根据国家立法机关近期已着手修改刑法的动态(法制日报2016年1月24日“人大立法”版《法工委已经着手进行调研论证》),建议增加规定“曾因醉驾判刑的,应当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追究刑事责任”,提高醉驾法定刑,从而解决强制措施适用等一系列程序性问题。

二、关于醉驾之证据收集难问题

目前,一些办案单位反映,一方面,目前认定醉驾犯罪标准主要看犯罪嫌疑人酒精检测结果,即呼气酒精检测结果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问题在于,呼气、血液两种检测存在时间间隔问题,但酒精却是不断挥发和被人体分解的,从而造成在呼气检测时达到醉驾标准,但送去专门机构进行血液检测时却没能达到标准。另一方面,言词证据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通常情况下交警最初查获时嫌疑人一般都承认其有醉驾行为,但当案子移送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时,却对醉驾声称不清楚或矢口否认,甚至编造没有开车的事实或证据。再一方面,证人证言也存在不稳定性,因为醉驾案件中,目击证人往往是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证人很难作真实陈述,而且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多被取保候审,有充足时间和空间去活动,极大提高了串供和干扰证人的可能性(记者走访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时刘枚副检察长发表的看法,法制日报1月24日“视点”栏目)。

笔者认为,证据是定案之根据,事关醉驾犯罪的打击力度问题,的确马虎不得。根据司法实践反映出的问题,笔者认为改进取证方法,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取证体系很重要。第一,在酒精含量的取证上,确保真实性和准确度。既然目前认定醉驾犯罪标准主要是看犯罪嫌疑人酒精检测结果,亦即呼气酒精检测和血液酒精检测定案,所以就应当在检测上下功夫,在抽取血液样本、测定电子违法数据时,谨慎实现证据获取的真实性和准确度,提高取证质量。第二,为防止呼气检测与血液检测因时间间隔发生的误差,一方面,在检测规则上应当确定比较科学的误差值,既承认这种自然现象,又体现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原则;另一方面,强化检测程序理念,力求准确、及时,实行血液备分封存,将时间间隔形成之误差降到最低限度。再一方面,在制度和规则上坚持“首次检测为主”的认证标准,之后的任何检测只作为参考值。第三,在言辞证据的取证上,为防止翻供和串证行为,应当效仿看守所提审的方式,实行全程式录音录相监控,以证明办案机关录取口供和证言的文明办案程度,程序合法公正程度,从根本上消除串供、翻供隐患。

三、关于改造与回归社会问题

据相关媒体和办案单位反映,醉驾犯罪的刑事改造和社会接纳问题,亦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醉驾行为人所承受的刑罚是拘役刑,而拘役刑是在看守所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但由于看守所内关押的涉罪人员成份十分复杂,醉驾执行难免发生“感染”,极有可能由轻罪向恶性犯罪恶化,由单纯性犯罪向复杂性犯罪转化。另一方面,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者依法判处刑罚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公务员被判刑后,应当给予开除处分;高校学生被判刑后,学校有权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此,醉驾行为人服刑出狱后,将面临失业、失学等严重社会问题,使之难于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枚的看法,参2016年1月24日法制日报“视点”栏目)。

上列问题,集中反映了醉驾服刑人员的改造环境和回归社会问题,既涉及刑罚之后的改造质量,又涉及服刑完毕后的失业、失学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有的是司法机关能够解决的,有的却需要国家政策调整和全社会参与方能解决。首先,关于醉驾改造环境问题,这是司法机关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醉驾作为轻微刑之短期监禁刑犯罪,无论简单犯罪与复杂犯罪之区分,还是轻刑与重罪之区别,都表明不能在看守所实行混合关押。有条件的,可以另辟看守所之分所,专门设置醉驾服刑之场所,并实行有别于看守所的执行方式,坚持政治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重在深刻反省醉酒驾驶给社会、他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没有条件的,应在看守所专辟“醉驾服刑监区”或监室,由专门管教组织学习和劳动,严防交叉感染。其次,关于回归社会问题,一方面,对醉驾情节较轻,认罪较好,过去没有劣迹者,重视适用非监禁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减少被开除所带来的失业、失学后遗症;另一方面,驾驶人员的特点一般是每一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大多是“一辆车养活一个家庭”,一旦失业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社会从制度上来保障,应当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能接受改造的,均应保留其驾驶资格,不得予以开除;凡公务员犯罪的,一般保留公职;凡在校学生犯罪的,不能因此失学;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实行前罪封存制度,不因此影响就读、参军或参加工作。只有这样,方能避免醉驾入刑产生的消极效应。

(编辑:华华)

2016工作承诺书
酒驾认定标准 第五篇

工作承诺书

安岳县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人 ,在安岳县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为了提高2016年工作品质及工作业绩,围绕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为指导方向,着实做好本职岗位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制度第一、领导第二”的公司执行理念全部贯穿至各项工作中,力争在2016年取得更优异的成绩,特作出以下承诺: (1)、三大纪律八项军规

1、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按规定休假、按程序请销假。

2、按公司要求着工装、服装整齐整洁、统一穿黑色或棕色皮鞋;注重个人卫生,不得留长发、胡须、刺青、纹身等。

3、严守值班纪律,不得酒后上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5、服从上级领导指挥与安排,按规程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卸责。

6、爱护公司财物,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7、团结同事,不得拉帮结派,搬弄是非,传播负面思想。

8、不得打骂、讥讽业主,时刻维护业主利益。

9、严格执行公司工作流程,做好本职岗位工作,按级负责,逐级汇报,责任到人。

10、爱护小区环境,执行岗位卫生当班负责制。

11、微笑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态度端正,不得做有损公司发展及形

象的事。

处罚措施:

违反三大纪律及八项军规者,经济处罚50-500元并通报批评,严重违纪者降职或降薪并受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直接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事人民事责任。

(2)、七项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言行举止文明,仪容仪表规范,团结互助、勤俭节约、助人为乐、爱护公司公共财物,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并能为本部门的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3、对小区工作进行日常维护中,工作积极,责任心强,不畏困难,能够合理并及时有效的处理。

4、能够勇敢的与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或理智及时的预防各类突发事件,为公司赢得声誉,为业主赢得利益,表现突出;【酒驾认定标准】

5、工作中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受到业主书面表扬一次或屡受顾客表扬;

6、能够协助本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好传、帮、带,提高部门工作质量并能够体现出实际效果;

7、严格履行本职岗位工作,严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工作流程,具有奉献精神及工作责任感;

奖励措施:【酒驾认定标准】

遵守《七项奖励》者,经济奖励50-500元并通报表扬,表现优异者,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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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或晋级,表现特别优异者,工资晋级并经济奖励500元;

本人承诺在2016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承诺书》所有内容,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公司处罚并承担责任。特此承诺!

此承诺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教师安全工作承诺书

我作为##(单位名称)的一名教师和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局关于教师实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我作为石岭学校的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酒驾认定标准】

一、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开设安全教育课、板报宣传、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认做好晨午检工作、课堂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强上放学时段对学生的指挥疏导,保证学生安全上放学。按照学校规定切实做好排队放学,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安全护送学生过马路。

四、认真执行班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班级、专业教室的所有设备管理,随时做好对班级所有部位及学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活动,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和使用教学仪器、器材设备。

六、学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并做到事先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八、班级发生严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迟报,谎报,漏报。

九、严格按照学校值班要求做好排查、护校、记录、汇报等工作,按时记录《安全日志》和及时下传,并认真负好责任,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十、严格遵照执行安全制度和规定,尽职尽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重特大恶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如发生学生死亡的责任事故,接受相应处分。

承诺期限: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石岭小学 承诺人签字:

二##○一○年十二月日

个人工作岗位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便于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监督,本人作以下承诺: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于执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于律已,保持一个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良好形象,个人工作岗位承诺书。

二、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三、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不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坚持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四、不在工作日饮酒,不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下基层公务活动时,不接受基层单位在经营性饭店的招待。

五、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帮助基层站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应地制宜、节约成本的原则,推进广电事业的发展。

六、要严格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精打细算节约开支,认真负责地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单位:广播电视台

承诺人:***

***x年***xx日

社区工作者公开承诺书

钱国英,天城社区党委书记

爱岗敬业,抓好社区党建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深入群众,注意培养新人,发挥好党员的带头作用,做好社区领头雁工作。

傅晓莲,天城社区社区工作者

爱岗敬业,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业务素质,认真做好片组户民情走访工作,每年走访不低于200户,深入到居民群众中去,关心党员,了解党员群众的心声,提供贴心的服务;

带头扶贫帮困,做好社区帮扶救助工作,对四级救助圈家庭要底子清情况明,做好动态管理,并协助领导做好社区各项服务工作。

陈水利,天城社区社区工作者分管民政福利

爱岗敬业,做好民政工作,依托社区开展的片组户民情工作,做好入户走访,特别是特殊人群的重点走访工作;积极组织好便民利民的服务工作,带好志愿者队伍,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团结同志,协助领导做好社区各项工作。

陈加庆,天城社区社区工作者

立足本职岗位,干好本职工作,管理好保洁队伍,认真做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工作。

樊桂玲,天城社区社区工作者

立足本职岗位,干好本职工作,为社区退休人员服务好,做到服务热情,工作细心。

施丽娟,天城社区社区工作者

为了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不断的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本人结合自身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思想上,自觉接受党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时刻保持先进性,努力提高知识和文化素质.

二.在学习上,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拓展自身能力,争取更大进步.

三.作为一名计生专干,积极向育龄妇女宣传计生政策,及时向她们宣传有关计生优惠政策,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好和居民群众之间的桥梁.

我承诺我将认真对待这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以身作则,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下交学校教师安全工作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承诺:

一、教师自身安全承诺

1、积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酒驾认定标准】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7、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二、对维护学生校园安全的承诺

1、在工作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

2、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不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提前放学,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在教学中坚守岗位,不中途擅自离岗,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6、教学中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由于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每周认真上好安全法制教育课,做到有教案、有作业。

7、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8、对班级安全工作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经常到班级教室观察、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学校负责人:承诺人:

安全保卫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保卫部门的工作作风,树立“为职工服务,为运销服务”的忠诚服务意识,提高保卫人员办事效率与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三基”、“三好”活动,忠诚教育活动,打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企业,忠诚于集体的综治保卫队伍,我科郑重现向全公司干部职工作如下承诺:

一、遵章守纪、依法执勤

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卫人员八条工作纪律,执勤时,秉公执纪,公平公正,上岗人员仪表端正,周到诚恳。

二、政务公开、廉洁自律

1、公开各岗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

2、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不收受他人财物和私下罚款;案件查处、公务办理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不参与或组织偷盗煤活动和各类违法乱纪活动;

4、罚款收支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不私设“小金库”;

5、器材维修,服装购置严格按照保卫处规定办理,不私自修理或无证购置,不收受各种形式的“好处”;

6、案件查处,严格按照权限办理,符合上报查处条件的一律及时上报上级保卫、公安机关,绝不截留案件,不办私案和人情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的行为发生。

三、文明服务、首问首办

综治保卫人员在接待、办事、接听电话、咨询、查询问题时,应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用语。首位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解答、受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事项受理依据、时限、需提供的材料,认真答疑或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四、高效快捷、限时办结

1、内调异常情况调查,一般情况在半个工作日内拿出调查结果,特殊情况两个工作日内拿出调查结果,一般违规违纪(厂规厂罚案件、综治处罚案件),七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意见,处罚结案,构成治安刑事案件的及时上报上级保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严格治安消防检查“旬检月验”、“日抽查”制度,《隐患整改通知书》即时下达,限期整改不拖延,除特殊问题需报请研究解决外,轻微隐患立即监督整改,一般问题两个工作日内督促整改,较大问题不超过一周;

3、处理打架斗殴事件,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七个工作日内结案。造成人身伤害的,在伤者治疗结束,医疗费用得到合理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拿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结案。造成轻伤以上的,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按司法程序处理;【酒驾认定标准】

4、治安责任事故分析组织及时,责任认定准确,综治责任追究处罚适当,事故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分析处罚完结;

5、矛盾纠纷排查,610排查,综治治安问题排查,实有人口核对统计,综治考核每月25日前完成,报表材料及时上报不拖延;

6、车辆人员通行证,出入证,在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7、人员政审,治安防火措施审核,实有人口登记,涉煤人员上岗证办理等各类需要综治保卫部门审核办理的业务随到随办,即时办理,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半日内办结;

8、严格落实十类重点人员,重点监控人员帮教制度,综治、治安信息管理制度,做到人员思想动态了解掌握,信息研判处置及时;

小学教师工作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教书育人。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绝不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五、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克服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思想和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物。

希望来自于努力,成功来缘于奋斗,我深知身上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

我会将教书育人的职责,化于心头;我会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记于脑中、用于实践;我会将爱心奉献于学生。真心服务于家长,恒心钻研于教育,我会努力实践我的诺言,决不辜负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称号。

安全工作承诺书

我代表华阴市智慧岛幼儿园,就安全教育工作向市教育局及广大幼儿家长作如下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制度,认真履行对幼儿的安全监护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一、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1、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和家长联系会,向所有幼儿家长发放《关于交通安全工作告家长书》。通报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接送校车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况,传达全市校园安全会议精神,增强教师和幼儿家长认识到安全工作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幼儿园与校车司机、接送教师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每日上学、放学清点乘车人数,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二、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

2、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况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3、建立社会、家庭、学校安全共建制度,定期聘请公安、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对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三、完善登记备案、遵守交通法规

1、积极联系交-警部门进行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完善校车备案登记、统一喷涂标识,自觉接受安全监管。在手续未完善期间,我园坚决停止校车接送幼儿,要求家长自行解决上学交通问题。

2、购买校车必须的商业保险,给所有在园幼儿购买园方责任险和意外保险。接送司机向园方保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员、不超载、不超速、不酒驾,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1、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总结会,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及时与幼儿家长联系,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加强和保持对幼儿的安全监管。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两次安全疏散演练,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配备保安,保证师生安全。

3、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演练。检查电源线路、避雷设施设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管理。

4、抓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对厨师、保育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每天对碗筷进行一次消毒。保证采购面粉、食用油安全卫生,蔬菜新鲜、无变质,确保幼儿食品安全。

承诺人(法人代表):吕军美

2016年11月21日

教师安全工作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规程》《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开设安全教育课、专栏宣传、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认做好晨检午检工作、课堂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强上学放学时段对学生的指挥疏导,保证学生安全上学、放学。按照学校规定切实做好“路队制”工作,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安全护送学生过马路。

四、认真执行班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班级的所有设备管理,随时做好对班级所有部位及学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活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学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并做到事先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八、班级发生严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迟报,不谎报,不漏报。

九,严格执行学校的课休制度。1至4年级学生星期一、三、五的课休时间由语文老师负责管理,星期二、四由数学老师负责管理;5至6年级星期一、四课休时间由数学老师负责管理,星期二、五由语文老师负责管理,星期三由英语老师负责管理。

十、严格遵照执行安全制度和规定,尽职尽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

承诺期限:2016年2月7日----2016年2月

承诺人签字:

个人工作承诺书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1、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 “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并经常性的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找缺点、树典型、评先进。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乡、村干部工作水平。

2、组织30名乡村干部赴山东、河南、杨凌学习金银花栽植技术;组织80名乡、村干部赴其它兄弟乡镇学习专项工作经验,如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组织村两委会成员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乡机关开展培训班四期,并积极配合县级机关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3、加强全乡青年干部培训力度,特别是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教育。选派优秀青年干部驻村开展工作,通过在村上参与协调解决矛盾,开展计生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4、按时参加“彬县党建讲坛”。领导干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按时参加县上举办的讲座,并结合工作实际勤思多想,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性工作。

二、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1、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

制定车家庄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办理,保障机关干部做事有章可循,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管理。

2、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机关干部每月月末填写工作报告单,回顾和总结当月工作及其完成情况,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点,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为科学考核干部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干部责任追究机制。

对村两委会干部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对工作不积极、与乡党委、政府不能保持一致,有抵触情绪、产生严重后果的干部,乡党委、纪检委将依据相关条例对其责任追究,轻者党内警告、记过,重者直接进行免职,以此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4、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有党建工作联系点,年初乡党委研究决定,乡党政9名领导分包9个重点支部,明确责任和职责,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每月到联系点指导一次工作,每季度到点讲一次党课,每半年为点办一件事实,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示范点。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各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抓好村级阵地建设工作。今年,在继续完成权家桥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同时,争取资金启动建设席家店、马家斜、新庄村村级阵地建设。

2、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今年要做好09年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使全乡党员累计达到267人。并培养发展预备党员20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0人,及时向党内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发展35岁以下年轻党员,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3、搞好党员服务队建设。吸纳一批新的党员服务志愿者,加入党员服务队行列,进一步扩大党员服务队规模,在原有服务队的基础上,根据村情实际、组织一些专业服务队。完善党员服务队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果显著的为民服务活动,搭建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4、及时更新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加大外派流动党员管理支部的建设力度,建立与所在党委的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系、教育、管理和服务,并随时与流动党员的家属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

5、抓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

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做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做到专人专管、设备专用,及时对党员信息更新。

6、落实“三会一课”、***评议党员、党委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定期学习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及时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7、对大学生“村官”加强教育管理。明确岗位目标,乡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帮带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发挥他们的才能,将他们培养成农村工作的能手。

8、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村干部“劳有所得、干有所盼、病有所医、退有所靠”。

9、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必须按月按标准收取党费,每季度按时向乡党委缴纳一次。乡党委每半年足额向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缴纳党费,做好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杜绝胡支乱花。

10、全面利用各村村级远程教育网络,保证致富信息及时进村入户。

四、继续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

1、培育新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乡各村升级晋档速度。

认真开展 “一事一议”、“一村一品”工作,扎实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搞好升级晋档的资料整理工作,建好农民增收明白卡,按村装订成册。积极建成枣林、黄白、席家店3个“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示范村。

2、搞好党员致富示范点建设工作。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全力抓好枣林、马家斜、闫家河金银花种植示范点、权家桥养鸡示范点、新庄村养羊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3、切实做好各村跨越提升工作。

以“三类村”和“四类村”为重点,切实做好先进村带头示范和落后村帮扶提升。确保年底创建二类村级党组织一个,四类村级党组织全部晋升到三类;三类村级党组织累计达到九个。

五、全面推行“四议四公开”工作做法。

“四议四公开”重点要抓好八个方面工作。实施“四议四公开”,发挥八个环节作用,即发挥村支委提议的基础作用、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的论证作用、党员大会审议的带动作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决策作用、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的反馈作用、村财村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年度述职公开的测评作用和离任结果公开的审计作用。同时,要建立“提议、商议、审议、决议”档案,做到记录清楚,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以严格的程序保证***决策。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定期组织农业专家、优秀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到各村为群众开展科级培训、技术服务活动。同时建立人才联系、慰问制度,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社会氛围。深入发掘、积极推广人才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树立一批人才致富标兵,切实增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情。

七、加强党史、组织史征研工作。

按时完成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组织史资料第四卷初稿和2016年党委工作纪实征编上报任务。

2016行风建设承诺书
酒驾认定标准 第六篇

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社会和相对人满意我们的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卫生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四、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接到申请书后在1周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五、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在发生重大中毒事故时,在接报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2016年8月)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发挥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承诺依法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监察执法、工伤认定、公务人员招考录用调动等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因业务人员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坚持优质服务,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利用局网站公开业务办事指南,惠民项目全部移交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大学生转正定级、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承诺当即受理当即办结;对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申请、政府系统股级及以下公务员因公出国政审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对职业资格初级证书核发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干部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干部退职承诺30个工作日审批办结,为提供群众优质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行风政风。

三、坚持肃纪整风,坚决处理违纪行为。全面整治干部职工庸懒散奢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影响群众办事被投诉的,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四、坚持廉洁从政,建立拒腐防变机制。加强《廉政准则》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制定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重点监督退休审批、人事调动、社保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等高风险的防控;签订拒送、拒收红包责任书,承诺勤政为民,干净干事,廉洁自律。

对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届人士进行监督,我局将真诚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建议。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2384。

监督投诉邮箱:#url#.

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履行扶贫职责。贯彻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践行为民办实事。

二、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计划项目,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四、遵守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监督电话:0898-62932284

电子邮箱:#url#

琼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局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现就我局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和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

二、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便捷服务。

三、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保证质监队伍的清正廉洁。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

五、通过12365平台、服务窗口评价、企业回访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社会群众反映对我系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的时限、形式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六、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枉法情况的发生。

2016年临高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民-主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扎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按照2016年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民办十件实事”。

二、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三条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问题。

三、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主动、高效做好服务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四、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临高县委 临高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转载]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房管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达到“六个明显效果”,即服务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监管机制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承诺如下: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严禁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庸懒散软等现象的发生。

2、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网络、宣传栏、制度上墙等形式,全面实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产权产籍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利益。

4、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登记等方面的信访,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回。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到位;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不推诿,不消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促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5、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扎实开展“慵懒散奢贪”活动。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行 评 监 督 电 话 :0898—62920252 行评举报邮箱:#url#

来源:琼海便民网琼海论坛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晋华派出所政风行风建议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认真解决辖区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非本职规范的业务,及时主动引领或介绍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有关岗位受理。

四、严明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杜绝酒后驾车、带枪饮酒、聚众赌博等现象;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五、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按法定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为了践行承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监督举报电话:2416566、2416551(所长热线),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晋华派出所

二○一四年七月

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干部教师从政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杜绝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的行为;

2、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不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

3、不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不克扣学生生活费等;

4、不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从中牟利;

5、不乱立名目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提高班”;

6、不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辅导培训班的行为;

7、不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招生规定,向家长索要择校好处费、赞助费等行为;

8、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福利、公车私用、外出旅游等奢侈浪费;

9、不在工作期间饮酒或课余时间参与赌博等;

10、不利用岗位之便在学生排位、选干、评优、课业辅导中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家长宴请;

11、不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

12、不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3、不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电视剧等。

14、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不违反职业道德,生活作风检点、正派,廉洁奉公。

承诺人:

2016-6-24

行风建设承诺书

昌盛中学2016年行风建设工作承诺书 我校将贯彻执行教育局《2016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专项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使我校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努力把学校办成社会满意的学校。为此昌盛中学全体领导和教师,特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等作如下承诺:

一、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实行校务公开制,虚心接受民-主监督,不以任何理由乱收费,拒绝不正当的“搭车收费”,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廉洁奉公,建立健全校风教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学校管理机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及时妥善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情。

三、创设学校与家长及社会沟通的平台,热情接待家长、群众来访,通过沟通,增强相互信赖,尊重家长,不把学校或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四、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充满爱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五、教师要为人师表,时时刻刻为学生树立良好形象。要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多给学生一些鼓励,少对学生一点批评;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呵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美好的心灵。

六、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以新的教育理念,努力探究教育教学的新途径,努力推进学校新课程改革,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教师要顾全大局,教师与领导之间团结协助,互相关心,相互谅解,不搬弄是非,积极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维护学校的声誉。

八、教师要廉洁从教、以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乱办班、乱补课,不接受学生家长送礼和宴请。

九、教师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参与社会上黄、赌、毒违法行为,不做违反法规法纪的事。同时,要注重仪表端正,言行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或首饰。

承诺人:

20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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