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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监督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6    阅读:

篇一:农业执法监督
农业执法工作

农业执法工作“六条禁令”

一是执法机构要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分开,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廉洁自律,禁止接受吃请和收受好处。

三是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禁止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利。

四是要认真遵守办案程序,禁止违反程序办案。

五是要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下达罚款指标。

六是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禁止作风粗暴。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

法律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根据山西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办法,制定本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条 根据普法规划和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制定法律学习培训计划,落实法律学习培训任务,组织法律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每年6月底和12月底进行总结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情况。

第三条 农业行政执人员法律学习培训的内容,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为主。

第四条 新的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和骨干培训应在3个月内完成,全员培训应在6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增加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方可上岗执法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第六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实行考核制度。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后,及时进行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与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年检挂钩。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农业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保证执法人员严肃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是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农业执法监督】

第三条 追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

(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五条 由于承办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和执法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第六条 由于批准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和执法过错的,除追究承办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第七条 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的,由主持人和坚持错误意见的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 由于任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用人失职者的责任。

第九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可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正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十三条 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执行前自行发现并积极纠正的,不予追究。

第十四条 凡出现错案和执法过错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一年内个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十五条 承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应积极纠正,并主动向追究办公室报告。追究办公室查明情况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小组每年要对本级办结案件进行集体评议检查,发现并纠正错案和执法过错。

农业行政执法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便于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本系统执法工作情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执法证件发放和年检情况,执法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执法情况,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情况等;

(三)农业行政执法情况,包括宣传普及农业法律知识情况,办理行政许可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情况;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五)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内容详尽,事实清楚,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

农业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罚没物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没收物品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具省农业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有关文书。

第三条 没收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台帐。

第四条 没收物品实行严格的进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出库时应填写《进出库登记表》。

第五条 处理没收物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没收物品在销毁前,应由指定人员填写《出库登记表》及《没收物品处理审批单》,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时,执法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罚没物品。

篇二:农业执法监督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就整体而言成效是明显的,但由于地区之间存在种种差异,这些差异而恰恰是这些差异,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不容乐观。

1.1农业执法装备落后。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有些地方农业执法几乎是无装备,条件稍好的有辆车,有台相机,有台电脑,条件差的是一个单位几个人,一个执法证和几十种执法文书,下乡无车辆,一身便装,有的连电脑也没有,更不用说检测仪器和勘探设备这类高档仪器,提取一个需要检验的物证需要送几百公里外才能检测,执法成本非常高。

1.2农业执法人员无标识。

国家整顿着装后,农业部门只保留了植物检疫着装以后,而还有众多的在农业一线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没有着装,一身素装有失执法队伍的严肃性和威严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被取消后,老百姓和农资经营者误认为取消着装就是不能搞执法了,或者是违反了农业法律法规也不算是违法,更有甚者,当执法人员履行职务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时当事人竟说:“你们连服装都没有,我不知道你们是真执法的还是假执法的,这个证件是假证还很难说,我只认服装,没有着服装就别在这里执法。”老百姓普遍存在着只认大盖帽,不认“证”的糊涂意识。由此可见,一个执法机构还不如一个企业,现在一些规模的企业都有自己的统一工作服,给出人一种严谨有序的认同感。

1.3农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过去的农业主要是技服务,技术人才不少,现在搞农业执法就有了一个业务不对口问题,农业执法人员都是从各个农业服务单位中抽调一部分人员组成的,全是半路出家行政,工作起来确实有许多困难,非法律专业人员多,在法制健全的时代从事执法工作,没有较高的法制功底是很难胜任的。再者,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出证办案,大搞“人情案”也存在,由于执法水平低,从而使农业部门的执法权威难以树立起来。因此,要想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1.4宣传不到位

一是农业部门宣传自身的职能不到位,向群众宣传不够,导致老百姓误以为农业部门就是技术推广任务职能的普遍存在。二是农业部门自身对职能认识不够,重技术推广轻执法现象普遍存在,没有把两者很好地兼顾起来。三是受经费自然因素等的制约,导致农业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有效向社会宣传群众对农业法法规的知晓率不高,造成一些人违反了法也不知。

1.5农业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缺陷,导致本部门的权利被别的部门蚕食

农业立法比较多,与其它执法部门交叉的也很多,由于市场经济建立和逐步完善,农业法律法规的有些条款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比如:种子、农药广告的审查职能由农业部门负责,而擅自发布广告虽然违法但处罚权在工商,而不在农业,这个“审批权”又有什么意义。再如:《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可以罚款处理;但是一些有效成分极低的或者说基本无养分的肥料也只是罚款了事,经销商仍然可以卖掉,那么吃亏的只有老百姓,为什么就不能将其没收销毁呢?总之农业方面立法不少,但强有力的不多,很多地方与现行体制极不适应。

2、解决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重要,管理权和责任更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民经济的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农业主管部门行使主管权,同时也必须负担相应的责任,假如不履行就是一种失职,而失职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而要使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当履行职能,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就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提升农业内部的服务功能,帮助下面解决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以此来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和维护社会的公平。

2.1 集中财力武装执法队伍,不断提高农业执法监督能力 农业行政执法是一项新工作,据了解大多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都存在着装备落后现象,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一是建议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每年调拨一些资金解决下面农业执法装备问题,重点解决执法交通工具、信息、勘验取证设备,以市为基础建立一个能独立具备农产品,种子、农药、肥料检测能

【农业执法监督】

力的实验室,以此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进而提升监管能力。二是要象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一样,统一执法车辆的外观标识,统一执法人员的着装,达到执法标识明显,执法队伍严谨有序。

2.2 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者的基本素质 大多数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都是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中抽调的技术干部,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因此,农业行政执法缺乏专业人才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了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建议省级农业部门拿出一定的经费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轮训,请具有权威性的法律专家来授课,争取培训出一批农业执法工作骨干;再就是可以从高校选拨一批法律专业的学生充实到农业执法队伍中,或者通过公开招聘,使掌握法律专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执法队伍中去。同时要保持执法队伍的稳定性,执法工作骨干不能随意调换岗位,严禁不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总之,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是增强农业执法能力树立农业部门服务“三农”好形象的需要,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应作为重点加以解决。

2.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业执法工作氛围 宣传是营造工作环境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要采用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要抓好对领导的宣传,重点是向各级领导宣传农业部门的职能,宣传农业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要性,使领导对部门的工作职能、管理程序、工作的重点性有更加深刻所了解,争取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要抓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横向宣传与合作,使部门之间都能了解农业的工作职能,支持农业执法工作。 三是要抓好向社会的宣传,要面向群众,面向农资经营单位,通过上报工作信息,科技下乡、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把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热源工作宣传出去,并结合“五五”普法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争取得到各阶层对农业执法的理解与支持。

2.4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做到廉洁执法,高效执法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大部分取决定于有没有一支素质高的执法队伍,要建立一支清政廉洁,工作过硬,思想过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就必须从人员的选拨、培养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一是要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和持证上岗;二是规范执法队伍,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农业执法工作;三是农业行政机关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录取;四是要严格按照权与责的关系来要求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深化监督。对一些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决不能由于少数人而影响到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

2. 5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执法责任制,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将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确定负责实施的行政机关,明确执法责任,以解决执法中责任不清或不作为的问题,促进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和提高执法水平。必须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形成一整套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制度,并根据制定的制度去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一是必须明确划分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把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二是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使依法行政经常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以部门领导承担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措施到位,保证措施到位。

2.6完善农业法制法规,增强法制法规在现实操作中的适应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体制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有的不再适应现行体制的发展要求,这就有必要从事农业法律研究工作的专家向有关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完善,以便增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完整性和适应性。

总之,农业行政执法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工作,虽然近些年来我们在农业行政执法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这些我们各级领导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和解决农业执法中所遇到的难题,为农业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共同为农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农业执法监督】

关于农业执法过程中在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困惑

孙中远

北海农业信息网 2009.9.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理假农药、劣质农药、过期报废农药、禁用农药、废弃农药包装和其他含农药的废弃物,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对违规被没收的农药,没收后作如果处理,是自行处理还是协同有关部门一起进行处理,具体履行怎样的手续,没有明确规定。

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但对于违规被查处的肥料产品进行如何处理(如:没收或退回厂家等),没有明确规定;没有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查封或作其它处理等处罚规定;使得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对被查处的肥料产品处理方式缺少法律法规依据;往往只能将违规当事人罚了款了事。【农业执法监督】

三、农药使用对环境影响问题。农药(如除草剂)使用对可能发生的药害,漂移危害和其使用对邻近那些敏感作物会造成药害,需要多大安全界或距离等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施药人没有约束规定。随着人们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在广大农村,不慎施药造成邻近作物受害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而又由于缺少明确的施用规定,至使在处理类似纠纷案件时,执法人员缺少必要法律法规依据,很难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只能进行调解。

【农业执法监督】

四、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难以现场实施的缺陷。在日常的农业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往往事先并不清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更不清楚违法行为所涉及的相关证据是否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又不太可能带队在现场检查,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印章更不可能带到检查现场。因此,当发生上述紧急情况,执法人员往往处于既要赶回机关办公地依法履行报批和盖章程序,又要立即对物品就地(异地)保存的两难处境,从而逼迫执法人员随身携带盖有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空白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一旦发现上述紧急情况,立即制作并送达事先盖章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回机关后再“补办”报批手续的变通办法。这样从表面上既达到了先行登记保存的目的,又可应付上级进行案卷评查;但用这样的变通办法取得的证据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是经不起听证会和行政诉讼法庭质证的。

五、“每日百分之三的加处罚款”难以执行到位。《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机关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各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般都把此项措施告知当事人。但《行政处罚法》对加处罚款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应合并使用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部分是否与罚款一并给予强制执行也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更多地从有利于提高强制执行的到位率、案件的结案率的角度考虑,只对罚款本金给予强制执行,而对“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部分一般不予强制执行或者作为“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砝码。多年的农业执法实践表明,“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措施难以执行到位,给农业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来了的负面影响。

篇三:农业执法监督
2015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第1篇:农业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我县农业执法工作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本着“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从源头抓起,在法律宣传培训、质量监督、品种展示试验、市场监管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全县共有40多个集贸市场,500多个农资经营户,加上各村都有零散的农资经营点,因此农业执法工作任务重、难度大。2015年按皖农业厅农法第[1998]228号,市编委[1999]009号和灵编[1999]13号文件精神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23人, 副科级财政全拨事业单位,现有执法人员17人,内设三个中队,1个办公室。2015年被农业部正式批准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并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大队成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及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优化执法人员结构,规范执法程序,整顿执法纪律,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的稳定。现将几年来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加强领导是重要保障。为加强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我农委专门成立了灵璧县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我任组长,纪检组长崔家云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法规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每年年初及早制定了《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制定严格岗位目标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宣传,努力提高认识。为尽快提高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学法守法氛围。几年来共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组织宣传活动73次,出动宣传车120多辆次,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悬挂条幅120条,召开宣传联席会12次,还先后13次在灵城和部分乡镇街道设立咨询台,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通过宣传,广大农民对农业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强化学习,广泛开展培训。一是注重内部学习。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地学习农业的法律法规及农资方面的专业业务知识。为提高执法水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除每周一上午集中封闭学习、总结外,还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先后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兄弟县市取经学习,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资市场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外部培训。农资经营是个特殊行业,技术性强,为提高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制意识,几年来共举办11期培训班对全县经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共培训1700多人次,通过培训,他们的专业水平明显提高,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四)建章立制,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了建立一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的农业执法队伍,通过学习和借鉴农资管理先进县市的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我们系统地制定和完善了一套规章制度,如制定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例会制度》,《农业综合执法报表填报制度》,《工作学习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守则》《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14项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目前,全县农资市场管理工作已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为了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要求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原则,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动,不畏强权暴力,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督检查权。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涉农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做到“查、审、批”三权分离,执收执罚收支两条线,办案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卷宗专人管理,真正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五)心系三农,切实净化农资市场。为了全面整顿全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我们下狠心,出重拳,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力度,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乡、村、店铺,审资格、辨标识、查质量、端窝点。以小麦、玉米、大豆、棉花、花生等主要作物为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质量和标识为主要内容;采用日常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办法突出抓好重点作物、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农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几年来共抽查种子样品2325个,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180台次,组织种子执法人员2720人次,查处种子案件154起,其中一般程序30起,简易程序124起,没收种子5000千克,罚款15.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00万元。抽查农药品种230个,没收假劣农药1500千克;查处农药案件145起,一般程序18起,简易程序137起,罚款11.8万元,调处药害案件7起,赔偿农民损失13.4万元;抽查肥料164个,立案20起,罚款13万元。未发生大的坑农害农案件,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六)突出重点,培育名优企业。我县种质资源丰富,全县有百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良种生产、经营企业7家,分别繁育、经营小麦、棉花、花生、大豆等作物的优良品种,特别是良种棉轧花厂,灵杂1号棉种,品质好、产量高、抗性强,深受棉农喜爱。我们加强对种子“两证”的管理工作,对本地企业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决不发证,对已发证的企业定期监督,出现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在种子生产的关键时期到种子生产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严把种子的生产关,不合格的种子决不允许进入市场。

二、体会与启示

回顾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从中也得到一些体会与启示,梳理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是基本前提。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把工作落实到位。因此,必须从强化舆论宣传入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让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的意义家喻户晓、入心入脑。鉴此,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展开了大规模、高频度地宣传。通过强力宣传,农资经营者思想上受到警示,增强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农资使用者掌握了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利益;农业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为规范农资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锤炼队伍是有力保证。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我县农资市场管理能取得理想的成效,主要得益于此。为扭转农资经营混乱的局面,我们从理顺管理机构开始入手。从2002年起,我县按上级要求,实行管理与经营正式分离,并增加管理人员职数,充实力量,正式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队伍后,我们定期进行培训,强力“充电”,增强了业务素质,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行政是治本之策。法为行政之本。我们对农资市场管理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规范执法。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等方方面面,一律按照农业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运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在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时,我们除认真审查每份申报材料外,还深入每个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凡符合法定条件的,从速办理;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办,切实维护了种子管理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加强领导是重要保障。农资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农委高度重视全县农资管理工作。在车辆和经费上给于大力支持。

(五)服务群众是根本目的。我县在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群众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一方面为经营者提供一个优质的经营环境,及时帮助经营者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另一面给农民朋友提供辨别真假农资和栽培技术服务。

三、问题与对策

过去我委在农资市场管理上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比,与兄弟县区比,尚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经营店、点多乱杂现象,存在着农资产品经营季节性强管理跟不上,管理资金不足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农民至上,安全为先”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立足本县农资市场现状,着力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农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力争将我县农资管理工作推向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工作;

1、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计划每年出动宣传车30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10次,举办培训班2期,印发宣传资料15000份,召开联席会两次。

2、搞好种子经营档案管理。要求全县每个种子经营户必须规范化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种子管理站负责落实实施。

3、制定管理方案,加大管理力度。每年1——6月份以玉米、棉花、花生、大豆种为重点,计划抽取样品50个,安排四次突击检查,2月中旬进行拉网式检查;8——11月份重点检查小麦种子,配合搞好良种补贴工作;对未审定先推,假劣种子要及时没收并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在重点季节四次组织对农药、肥料进行抽查,重点是高毒禁用农药。

4、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逐步规范农资市场体系建设。

6、力争筹建一个标准化检验室,保证农业执法及时准确、有效。

7、保障执法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8、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2篇:

一、工作成效

(一)绿剑护农行动扎实推进。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坚持以绿剑护农行动为中心,大力推进农业执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总队和各区县农业执法大(支)队结合实际,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了绿剑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有力,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密组织交叉联合执法检查。在绿剑护农行动中,总队组织四个片区开展交叉联合执法检查6次,查处跨区域案件16件,协作办案4件。渝中片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6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破了情面、发现了新源头,增强了执法威慑力度。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彰显农业执法工作成效。上半年以来,市总队查办案件11件,目前已结案7起。移交区县督办案件95件,移交区县查处案件29件。区县查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资案件41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0%,查获涉嫌违法农资359605公斤,调解农资纠纷237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960余万元。其中大足县查处的经营假种子案罚款达9万余元,涉案金额大,社会反映好。四是积极开展巡查暗访。在集中组织开展片区交叉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总队组成暗访组,先后深入江津、合川、璧山、铜梁、巫山、云阳等20余个区县,采取查阅工作记录、现场走访、随机抽检等方式,对部分种子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型种、养殖场进行了暗访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各区县执法支(大)队及时查处和整改,巩固了前期工作成果,防止了已查处问题死灰复燃。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卓有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市总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了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一是严密筹划实施。结合总队实际,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排查、加强片区协查等6项工作措施,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此基础上,召集渝中、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四个片区农业执法牵头单位,研究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片区协查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片区协查要重点把握的4个方面重点工作,并督促各片区立即行动起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认真组织“拉网式”排查。在专项整治中,由总队牵头,各区县执法大(支)队配合,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对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种养殖大户、蔬菜种植大户、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逐一进行了排查,确保了排查面100%,不留死角。三是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专项整治期间,为确保“三个100%”目标实现。总队坚持以案情为牵引,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在人员上,打破科室界限,集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2个督导组,深入一线进行暗访抽查;在时间上,破除八小时坐班制,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做到闻令则行,有案则动,变被动等案源变主动查案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专项整治期间,总队先后对江北金宏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光大奶牛养殖基地、渝蓉奶牛养殖场、树荣化工有限公司、永川康仕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永亨油脂有限公司、涪陵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涪陵乙举蔬菜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了突击检查。截止6月底,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先后对255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39家农业生产合作社,23个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工作扎实到位。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总队立案3件,督办移交案件114件,移送公安办理2件,发出整改通知10份;各区县执法大(支)队查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案件130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罚款32.4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00.9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三)执法队伍建设更加有力。今年以来,全市农业执法工作坚持以案件办理为中心工作,通过办案锻炼队伍,同时积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以案例讨论、案情会商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开展活动,增强活力。通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三进三同”活动、与石柱县冷水镇共建党员实践教育基地、与兄弟单位开展联谊活动等方式,密切了职工间的相互关系,感情更和谐、工作更协调。总队参加市农委纪念建党90周年党史竞赛获二等奖,创先争优活动得到委领导好评并进入前十名之列。三是强化团结协作。针对上半年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总队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全队“一盘棋”的观念,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工作需要出发,工作上不分份内份外,时间上不分上班下班,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了上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执法宣传有声有色。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农业执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法制环境。上半年,抓了三件事:一是编印《农业法律法规百问百答》宣传册2万余册,其余各类宣传资料147万份,组织执法人员下乡进村入企,对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宣传面达95%,;全市农业执法系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400多场次,接受咨询群众近20多万人次;二是充实更新农业执法网及相关栏目,加大案例报道力度,大幅提升可读性,发布信息达300多条;被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200余条;三是在《重庆日报》农村版开设农业法律知识专栏,每周二至周五连续刊登相关农业法律知识。加大“绿剑护农”主题报道和案例报道,现已在《重庆日报》刊发8篇,《农民日报》也对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相关经验进行了报道。

二、主要措施

【农业执法监督】

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的同时,为提高执法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增强执法工作效能,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注重抓了“三个转变”:

(一)执法时间全天候。只要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或发现违法行为,不分节假日,都及时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858人次,车辆5942台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0%和15%。

(二)执法范围全覆盖。由过去只注重农资集中市场,现在做到全方位深入到乡镇、村社连锁店和田间地头,对30326个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与去年同期相比,无论是出动人员,还是检查范围均有大幅提高。

(三)执法方式全程化。农业执法检查步入了溯源体系,逐步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登记管理制度等机制,总队在九龙坡区、涪陵区推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做到了有案可查源头,有违法线索可以进行过程追踪。开展的蔬菜等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已具雏形,得到了《重庆日报》、《农民日报》和中央电视节目的关注报道。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特别是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蔬菜、水果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

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年初所定的抓好四个区县执法支(大)队规范化建设。

三是完善出台三项机制(《假劣农资召回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农资纠纷调解制度》)。

四是抓好执法培训,拟组织2期,培训农业执法人员120名,进一步提升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是扎实抓好考核评估,通过量化打分、综合评比的方式,评出优劣,激发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农业执法工作层次。

第3篇:

20xx年,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省农业厅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XX省农业厅部署的三大执法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保护了农民利益,XX市农业生产安全,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我局农业执法监察大队是19xx年7月经编委批准,20xx年1月1日正式将种子管理站、农药管理站、法制科合并组建的。将种子、农药、肥料、农业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执法权相对集中,实行综合执法。20xx年底,9XX县(市)相继成立了执法大队。从20xx年开始,我们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工作原则,XX市开展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近四年的努力,XX市农业执法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了上下配合、机构合法、队伍健全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10个执法大队均实行了“五有”目标。一是有合法机构。执法大队均由编委下文成立,XX市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5个。二是有高素质队伍。通过竞争上岗、专业培训、未位淘汰等办法,建立了一支高效、廉洁、公正、全能型的执法队伍。XX市现有持证上岗人员95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81人,初级以上职称54人。7XX县(市)执法人员实行了公务员管理,2XX县(市)正办理过渡手续。三是有健全的制度。各执法大队均建立了10种以上制度,形成了室外有公示,室内墙上有制度,执法人员袋内有守则,时时处处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格局。四是有执法手段。各执法大队与农业局各兄弟科室(股、站)比,办公室楼层是最好的,面积是最大的,办公设备是最先进的,照相机、摄影机等办案设备基本齐全。五是有成效。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XX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佐证了有为才有位的观点,树立了农业部门文明执法形象,大大提高了农业部门地位。

二、加大执法力度,XX市场秩序

XX市场的监管是农业执法工作的重点。我们紧紧围绕如何管好、XX市场,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目标。我们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具体做法是:

1、XX市动员部署方案。为了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XX市农资打假工作,我们在年初召开了四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2月8日,XX市农业局长会议上,下发了常农业[2015]3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工作;2月18日,在全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动员讲话;3月6日,我们联合工商、质监、XX市农资供应工作会议,再次进行强调;5月9日,我们在联合工商、质监两部门召开的农药、硼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又作了具体的部署。由于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统一部署,XX市农资打假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方案、有力度。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农资打假方案,我们分时段对重点农资产品开展了四次专项整治行动。2月—3月,开展了棉花种子专项整治行动。XX市销售的41个棉花品种进行了审查,对16XX省引种批复和审定的品种进行了查处,对假湘杂棉3号f1种子进行公告和追缴,有效地抑制了品种多、乱、杂、假的现象。3月—5月,开展了杂交水稻种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是否审定,是否有纯度鉴定报告,标签是否合格。有效地防止了假劣种子下田。4月,开展西瓜种子专项检查,XX市造成的相关纠纷。5月—9月,与工商、质监部门联合开展农药、硼肥专项整治。特别是硼肥,XX市普查登记品种23个,抽样送检21个,合格仅5个,并对不合格产品在常德日报公告,XX市场的现状,XX市场准入制度。

3、严肃查处农资案件。各执法大队根据登记的农资经营户档案,采取执法人员分片管理,设立乡镇信息员方法,XX市场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突破内部保护、实行公正、公平、公开执法。XX市累计查处案件458起。其中,立案314起,简易程序处罚144起。累计结案441起,结案率96.3%。抽检种子、农药、肥料样品319个。没收假劣农药16387公斤,假劣和未经审定种子7680公斤,肥料22910.1公斤。捣毁制假窝点10个,移送公安制售假种子案2起。其中,市局一起,安乡一起。犯罪嫌疑人2人。保护了农民利益,打击了违法行为,XX市场秩序。

4、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农资打假工作进展情况,XX市建立周上报制度。每周,XX县(市)农资打假工作是哪位领导带队,检查多少经营门店,发现多少违法违规产品,立几起案件,XX市队,共上报材料12次,XX市进展和动态,XX市农资打假工作平衡发展。

5、积极协调处理农资纠纷。执法大队在查办案件同时,积极转变观念,受理农民投诉,加强对农民服务。XX市规范了涉农产品质量纠纷处理机制。严格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鉴定专家库,XX市今年因油菜缺硼导致减产,水稻稻瘟病、稻曲病及纯度导致减产,施肥导致减产等事故进行了及时、准确协调处理。XX市累计处理涉农纠纷150起,经执法大队调解,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21.9万元。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

今年,XX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巩固2015年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坚持领导力度不减,工作专班不撤,检查督办常抓不懈的原则,以宣传发动为基础,XX市场为重点,加大清缴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

1、发挥牵头作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于2月6日、2月18日、5月9日召开的农资打假相关会议上,对毒鼠强整治工作也进行了相应安排部署。6月9日,XX市农业局长、大队长会议上,专题下发了《XX市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五项工作任务。10月11日,转发了农业部《关于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工商、公安、环保、质监、卫生等成员单位下发了督查方案。保障了该项工作正常开展。

2、XX市场排查,彻底清缴毒鼠强。农业、工商、质监、公安、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了对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清查收缴力度,其中,农业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3800人次,深入城乡检查经营门店5270家。XX市共收缴及定点经营单位置换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8.5公斤,基本肃清毒鼠强危害。至目前 止,XX市未发生一起投毒中毒事件。

3、加强对定点经营单位管理,建立杀鼠剂新型销售网络。XX市今年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杀鼠剂)37家。至目前为止,XX市共有213家,基本做到了一乡一点。各定点经营单位做到了店内亮证经营,张贴农业与安监部门印制的《杀鼠剂经营守则》,店外挂牌经营。同时,督促经营单位规范进货渠道,XX省、市、县、乡一站式统一供货,保证了杀鼠剂产品的规范性。同时,监督各经营网点建立经营台账,基本做到了进货来源清楚,销售去向明确,XX市规范化的新型杀鼠剂销售网络已经形成。通过对“一户一承诺、一户一通知”签订工作的补火,强调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XX市杀鼠剂长效监管机制已经建立。

四、拓展执法领域,开展环境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执法

《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XX市农业环境产地认证、产品认定及农残例行监测工作由农环站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XX省政府部署的八件实事,XX市产地认证、产品认定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执法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在宣传《条例》基础上,拓展执法领域,主要工作是:

1、开展保护青蛙行动。鉴于捕食青蛙的严重现象,市队联合农环站、武陵区农林局及工商部门一道对城区红旗路、青阳阁、龙港巷、XX市场开展3次执法行动,安乡、汉寿也组织专项检查,XX市累计收缴放生青蛙400公斤,汉寿查处了3起案件,市队与电视台《走进法制》栏目制作了一期专题节目,收到了较好效果。

2、开展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今年,XX市发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24起,通过执法人员协调处理8起,赔款金额27.6万元。

3、开展标识标签执法工作。为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识标签,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家润多、XX市农产品标识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宣传。从检查情况看,标签标识相对比较规范,XX市场负责人不理解和执法人员手中资料欠缺问题。

4、加强对蔬菜区农药经营店管理。重点管理高毒高残留农药。一是对蔬菜区农药经营店开展宣传。宣传18种禁用农药和19种限用农药,并在生产基地设立宣传牌。二是开展执法检查。XX市政府、政协及蔬菜办联合,对江北城区及武陵镇蔬菜产区的农资经营店开展专项检查,阻止了高毒农药用于蔬菜行为,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执法质量的高低是执法水平的直接体现。为一进一步树立农业部门文明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地位。今年,XX县(市)农业局具体行政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监督上。具体作法是:

1、加强执法监督。执法监督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开展社会监督。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我局于7月10日成立了农业依法行政行风监督领导小组,XX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代表、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12XX市农业执法行风监督员,明确了权利与义务,XX市农业执法开展社会监督。二是开展层级监督。XX县(市)农业局的执法工作,年初制定量化目标考核指标,年终开展交叉检查验收,明察暗访,实地查阅案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内部层级监督。三是开展复议监督。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行为最直接的方式。我们本着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今年共受理6起,撤销4起,2起正在办理之中。并在年终评先时,凡有复议被撤销或诉讼败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是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市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我们以常农业[20xx]29XX市农业局《关于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的十一条规定》,实行政务公开,并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向社会公开承诺八条。且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今年6月,XX县农业局乱罚款、乱执法问题,我们与优化办一道到临澧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执法大队长作出了引咎辞职的处理决定。接着于7XX市开展了封闭式整顿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六、学习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营造农业执法良好氛围

今年,XX市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重点是《行政许可法》和专业法规。采取的形式多种多样,喜闻乐见。既向社会、向领导、向农民、向经营者宣传了法律知识,又提高了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水平。具体工作是: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3.15开展宣传活动。安乡、汉寿、XX县、石门在宣传一条街活动中,接待农民咨询2万人次,散发农业法律资料近10万份。二是对《行政许可法》进行宣传。7月1日,XX市宣传《行政许可法》张贴标语1000条,盾牌50个,条幅30幅。三是开展送法下乡。XX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四送下乡”活动,切实把农业法律送到农民手中。XX市累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1次,受益农民5万人次,散发种子、农药、肥料法规资料共计7万份。四是利用媒体宣传。市局制作了保护青蛙和假棉种识别专题节目两期,在常德日报做种子专版一期,汉寿做专题电视节目5期,临澧在电视台开辟《农业法规》专栏,安乡利用《农业科技》小报宣传近10次。

2、开办培训班。一是培训农资经营人员。XX市共开办培训班9期,累计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214人次。二是参加培训。据统计,XX市共有5人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培训班,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政府法制办及人事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考试。

3、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开展岗位学法是提高 执法人员法律水平的重要手段。年初,市队专门下发了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并开展执法论文评比,学习心得交流,撰写执法文书及考试的活动。XX县(市)执法大队落实学习方案,均制定了固定学习制度,学习有记录。12月份,市队将对岗位学法活动开展验收,此活动将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之一。

20xx年,我局农业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执法经费保障问题,执法行为的规范问题。20xx年,XX省农业厅的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狠抓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水平,XX市农业执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第4篇: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15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15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强化监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

篇四:农业执法监督
2016农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篇

第1篇

今年我局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护农水平。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具体任务是:

一、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等职能。重视和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事务,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农业农村经济事务实施管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随着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管理。

2、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运用县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应当听证事项的范围和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前需经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农业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规范行政许可办理行为,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等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和案卷评查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减少审批环节。

4、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5、完善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程序。

6、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调解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注重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解决纠纷,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规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县法制办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一定时间后,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厅关于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强化农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延伸拓展农业执法领域,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开展农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农业系统自由裁量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增强标准的规范性与操作性。做好新颁布农业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开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3、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收集整理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典型案件的评析,加强行政许可办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4、做好农业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证件发放,做好执法证件审验、清理、换证,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切实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充分运用普法“宣传月”、送法律、送政策等方式,结合农事、农节、农情,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业普法宣传活动。

2、做好干部职工学法工作。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学法的重点是《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完善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干部学法活动,使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

3、做好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工作。以各专业线为主抓好这项工作。执法大队要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种子站要加强《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植保检疫站要加强《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土壤肥料管理站要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做好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科技下乡活动送法下乡进村入户。

5、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情况的宣传与交流。认真总结、挖掘农业执法普法等工作的经验及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交流,扩大农业法制工作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站的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能力;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本股站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爱岗敬业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和执法队伍,切实增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力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法制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农业执法专业技能。法制、执法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农业执法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保障农业快速稳定发展为中心,以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为重点。狠抓农业执法,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促进各项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强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杜绝损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促使农业法制工作登上新台阶。

三、检查的重点

(一)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各股室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业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是否建立了法制工作制度;农资监管、行政许可等各项执法、审批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二)农业执法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春、夏、秋三次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1)春季行动从2016年2月25日开始,5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25日,积极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检查、纠正和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开展经营门市的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玉米种子、蔬菜种子、肥料、农药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标签标示是否真实规范,农资台帐是否记录真实完整。于3月25日做好自查情况书面报告

第二阶段,抽查和督查阶段,3月26日-4月25日执法人员对重点地域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抽查和督查。种子:全面排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高度农药的行为,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4月26日-5月25日总结阶段。

(1)对春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夏季重点整治行动从5月26日开始,8月5日结束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主要对蔬菜种子、肥料、农药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农药、肥料。

(3)秋季农资全面打假行动自8月15日开始,至十二月底结束。打假行动主要对肥料、农药市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区域为乡村门市和与邻县接壤乡村。

(三)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将注重从源头上做工作,前移安全关口。加大对生产环节的执法检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农产品开展自检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打击违法,及时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的关口。

(四)抓好耕地质量管理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规范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工作,落实地力综合培育肥改良措施;加强耕地质量监管,明确耕地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建立健全土肥管理机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耕地地力和环境状况监测,建立发布制度,提高公众监督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植物检疫工作

严把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关,对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擅自调运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植物检疫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五)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

检查各股室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以及各股室“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及开展情况。

(六)案卷评查活动情况。抽查本年度农业执法案件卷宗。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农业法制工作要以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为核心,把各项执法职责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执法制度建设,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加强层级监督。认真做好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和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做到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和主管领导的审批程序。特别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是伪劣农资案件达到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要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违法和不规范行为,要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作为工作常态持续开展,切实履行事后监督职责。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业执法

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既要重视生产服务,也要重视行政执法;既要重视事前审批,也要重视事后监管;既要重视检测检验,也要重视案件查处,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和落实。今年,我局农业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三个方面的执法:一是开展农资打假,这是农业执法的中心工作,也是重点工作。要按照农业部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农资打假工作的整体部署,抓住春耕生产的关键季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销售企业监管,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的同时,狠抓源头治理,加强产地的环境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严查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把好生产关,从源头上做好农场品质量安全工作。三是配合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按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和假冒授权品种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农业执法统计上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全县农业执法动态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进展情况,各股室要认真做好农业执法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建立报送制度,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真实、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及时报送队伍建设、执法动态和法制工作情况。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要根据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农业执法案件统计表》每半年报一次,6月30日前报上半年的汇总表,11月1日前报全年的汇总表。5万元以上大案要案要随时上报备案。

篇五:农业执法监督
2015农业委员会依法行政自查情况的报告

农业委员会依法行政自查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按照泰姜府办[2015]2号通知精神,我委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1、农业依法行政取得显着成绩。今年以来我委围绕"两转变、两提高"(由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转变;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的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农管理,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委被评为"全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市建设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80多个市直机关政风评议中,我委被评为"十佳单位"。

2、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并建立了农资打假电话举报和首问接报负责制。今年以来,全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89人次、车辆79台次,检查和整治农资市场885个、经销点1724个、生产企业13个,抽检各类产品65个次,查处各类农资案件18件。对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够做到持证上岗、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得当,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案件当事人申请市级行政复议。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切实加强对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农业行政执法已成为新时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任务。为加强对依法治农工作的领导,我们组建了依法治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依法治农工作。并及时对依法治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从工作需要出发,由于我们能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变动,加强组织领导,使我委的依法治农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还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工作有安排,落实有措施。我们将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领会《纲要》和《意见》的精神实质。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农业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农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购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行政许可法》等普法教材,发放到全体职工手中,做到人手一册。除了要求职工认真开展业余自学外,还结合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日学习,有重点地进行集中辅导,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司法局、工会、法制局、人事局等部门组织的多种法律测试,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创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务院《纲要》、省政府《意见》和区政府《通知》印发后,我们就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专题布置,及时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并制订了《**市**区农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学习贯彻《纲要》、《意见》和《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改进机关作风,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和行政效率提高,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建成"法治机关"的目标。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多次进行专题报道。先后组织农业普法骨干到各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综治宣传日等,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散发各类资料2万多份,制作展板10多张,悬挂过街横幅20多条,接受咨询6000多人次,多年来由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农业生资经营者的法律宣传。我们共联合举办了种子、农药、兽药等重要农资经营者培训班,培训1000多人次。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1、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规范依法治农工作,使农业行政执法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我委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农工作的各项制度,使依法治农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操作规范,推动有力。一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我委制订了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队长和执法员工作职责,使每一位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人员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公示制度。我们不仅把全委主要职能和各局、科、室主要职责及电话号码在**农业网等进行公告,还对行政执法人员姓名、职责、行政执法证号以及行政执法的程序、举报电话等上墙予以公示,同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行政服务窗口。三是服务承诺制度。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农委"窗口",主要办理动植物检疫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手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便民、高效、廉政、规范"的八字规定,认真搞好优质、快捷、限时服务。四是廉政制度。我委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廉洁自律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强化拒腐防变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和执法行为管理。五是学习培训制度。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委专门制定了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并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年至少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把学习培训结果作为换证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委农业执法大队还坚持每月学习例会制度。除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和市里组织的换证培训外,我们还分批组织了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先后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渔政执法人员和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六是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我委对不依法办事或行政不作为造成过错或错案的,要求依其情节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七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到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我们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们根据区政府部署及时对我委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文件及时报请区政府,并予以修改或废止,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审核、审批项目。

3、加强农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们对农业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一是严格要求。我们要求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并制定了农委农业执法人员廉政制度及六条禁令,对违反禁令者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严格审核。我委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考试录用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主要是通过考试考核和换证、年检等手段,对不符合条件的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三是严格管理。我委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非常严格,不仅经常提要求,抓培训,抓教育,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还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较好地保持了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不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今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努力加快依法治农进程。

1、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几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区纪委的协调组织下,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在春耕、秋种关键农事季节,组织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是种子无证经营、出售未审定品种和假冒种子,假冒伪劣硼肥、尿素、磷酸二氢钾,假多菌灵、高毒违禁农药、无标签标识农药等,收效显着。在组织开展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先后两次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进行采样送省药检所检验;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无批号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兽药生产企业2个、饲料生产企业9个、兽药经营门点81个,饲料经营企业105个,立案处理6起;开展"瘦肉精"检测,抽取饲料样品80个、猪尿样60个。通过专项整治和市场抽查,向广大农民群众介绍了农资方面的知识,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曝光了一批违法案件,震慑了一批违法分子,营造了全市农资市场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2、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工作。对动物疫病推行了免疫标识、检疫申报、诊疗许可和疫苗专营四项管理制度,在今年的流感防控工作中,我们实行24小时值班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制度,取得了全面胜利。同时,加强了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猪、牛、羊口蹄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

3、加强蔬菜副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为保障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我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各大菜场的市场监管:一方面加强蔬菜药残检测。(

4、加强渔业行政执法。我们每年都认真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偷、抢、毒、电、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今年先后印制了《渔药禁用目录》、《渔药使用方法》、《禁用渔药有关说明》,并发放到养殖场(户),指导养殖企业(户)按照水产安全用药规定标准用药,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布的渔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目录。广泛开展水产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提高科学养殖水平。逐步建立养殖日志和巡查制度,对养殖水产品在使用肥料、渔药、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后必须达到安全间隔期、停药期,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确保上市水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迎检为动力,努力补缺补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农力度,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通过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推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重点是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动植物检疫、渔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篇六:农业执法监督
2015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全县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我们认为:这对推动我局深化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快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农业局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县委、县人大作出对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的决定后,我局高度重视,将评议活动作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难得机遇,本着主动、认真、负责、虚心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迎评”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7月初起,我们就着手进行了“迎评”的宣传发动、方案制订等组织准备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了执法自查自纠活动。对2015年以来农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政管理、农业(农机、渔业)执法监督、勤政廉政、加强法制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全面细致地自我分析检查和回顾总结,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现将农业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 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基本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各级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县农业局主要履行《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与农业(渔业)有关的法律、100余部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7月以来,局党委将评议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正确的执法评议指导思想,剖析过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严格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执法评议的各项工作。制订下发了淳农[2015]81号《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迎评”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实施。7月11日,召开了由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要求农业局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执法评议的意义,端正态度、精心组织,主动扎实地做好“迎评”各项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听取和研究执法评议工作动态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局属各科室站层层发动、全面动员,科室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评议工作。这次执法评议工作,我们做到了教育动员从上到下不漏一人,执法自查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为搞好农业(渔业)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我们一是坚持以自我为主,立足本职、立足自身,突出重点执法环节的对照检查,对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二是坚持开门纳谏,查改结合。评议活动以来,我局采用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虚心征求各方对我局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批评意见、建议,对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有错即改,认真对待,努力解决。三是把这次执法评议同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服务”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意见。日前,农业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基本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本查找清楚,加强改进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基本明确。

二.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包括农业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监理。两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渔业)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力求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积极宣传普及、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妥善及时地处理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了依法护农(渔)、依法治农(渔)的意识和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同时,我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取消了钓鱼证、植物检疫登记证、农机维修网点等3个项目的核准许可和兽药生产许可项目,取消了13项农机收费项目,另外又降低了2个收费项目。还完善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最佳案例与最差案例评选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冤案、错案。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5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被杭 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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