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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9    阅读:

篇一: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审批服务承诺

项目审批服务承诺

1、全面实行规范、文明、高效服务。取消建设项目预审环节,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2、简单项目和对环境无影响或基本无影响的小型项目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当场办理;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有较成熟的污染防治措施、且能消除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的工业项目,材料齐全、现场勘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项目由服务大厅直接审批,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超前服务,无偿提供技术咨询。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介入,使其在最短时间内通过审批;对一些超出县局审核、审批权限的事项,主动协调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

篇二: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2016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2016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的要求,围绕交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目标,突出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

一、坚持创新创优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建养取得新成效

在2016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2016年,我局以项目为抓手,围绕县乡道升级改造、危桥改造、客运网络化连通工程、通自然村路建设等重点,积极向上争资立项。我局承诺从今年起至2016年,三年决战,对我县25户以上自然村全面实现通水泥路目标。今年,将按照省挂点扶贫村、市扶贫攻坚村、省美丽乡村建设点和吉泰走廊及敦永公路沿线村五个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通自然村路硬化工作,确保今年完成240个自然村,160公里以上通村路硬化目标。同时,我局还将加快推进永和xx等五个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凤凰至高塘一级路扩建,指阳至袁家等三条县道开工,指阳大桥维修和浬田大桥新建工作。 在公路养护上力求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领域,进一步明确管护线路和标准,强化监管考核办法,做到养路经常化,道路保畅通。

二、从严打击超限超载,减缓道路损毁

一是整合路政运政执法力量,开展集中和联合执法;二是对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开展反复拉网式巡查,扼制超限超载高发势头;三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不公,杜绝公路三乱,巩固建设成果。保证好路率在90%以上。

三、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全面推行交通创优服务

一是全面优化交通运输发展环境,面向社会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二是深化行政审批,精减办事程序,按照一个窗口全程服务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并承诺各项审批时限在10个工作日内,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并认真做好一次性告,在同行业中做到“收费最低、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三是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按照整治四风要求,在岗履职,忠于职守,以“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工程建设优质,干部廉洁优秀”为目标,深入创建“廉洁阳光工程”,防止吃拿卡要,杜绝执法不廉,做到制度透明,过程公开,办事公平,监督公正。全面提升交通干部正风纪、守廉洁、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一步巩固和扩大第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推动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经凤凰镇党委会议研究,xx年度向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一、深入开展“商山深处党旗红”活动,树标杆支部两个(清水、瓦房),培养“红星”党员28名(清水、凤街各4名,其余村各2名)。

二、建立党支部示范基地,培养党员科技示范户60户,党员帮扶结对子80对,支部联帮结对子3对。

三、全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名,纳新党员20名。

【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四、投资3000元,完成六个村的党建活动室标准化建设。

五、争取资金18万元抓好一个村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凤镇街村)。

六、发展烤烟400亩,发展中药材示范基地100亩,人均增收200元。

七、争取资金30万元为三个村建起跨河大桥各一座。

八、筹资42万元,建起法庭宿办楼一幢,投资35万元新建派出所宿办楼一幢。

九、钱镇发展有线电视入户累计达到1200户。

十、争取资金48万元,硬化凤中操场7000平米,建起凤中门楼和凤小厕所。 十一、完成凤中拆迁安置遗留工程。协调完成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工程。 十二、争取资金15万元,解决四个村两委会办公室。

十三、筹资50万元,在十一前后举办凤中50年校庆活动。

十四、全面启动蔬菜市场建设工程。建设集镇垃圾池两个、公厕两个,安装垃圾桶40个。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公开承诺书

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电力能源处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电力能源处党支部实际,做如下承诺:

1、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学习工作俩不误,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过硬,奋发有为、廉洁从政的处室干部队伍。

2、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并公开各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3、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务实、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保持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

4、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经常“照镜子”,牢筑思想防线。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共-产-党员。

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转变机关职能、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时效意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秉公办事,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简化审核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坚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收费,收费依据进行公示。公布服务投诉电话,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超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不良行为。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公开机制,利用江都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开部门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链接,以公开促服务效果,用公开树部门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落实细化监督内容,加强监督力度。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政令畅通。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民办学校设立行政许可 咨询电话:0514-56552887 监督电话:0514-86532745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篇三: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2016行政服务承诺书

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

行政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部门,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行政服务指南、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结,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办结的视为默认同意,并给申请人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专栏,投诉电话:8800012。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尤其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既是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的改革工作,也是顺应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的必然趋势,更是一个减轻办事成本、减少办事环节,提速、提质、高效、廉洁,树立政务形象和解决老百姓实际需要的重要平台。在此,我代表政务服务中心庄严承诺:

一、注重时效,提升政务公开效果。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确保通过报刊、网站等载体发布各类信息5000条以上,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运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优化好网上审批系统,制定好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确保审批的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以上,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查询、申办、审批及投诉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三、完善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凝聚更大力量,加快县、乡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力争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常运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 四、健全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建设管理,完善窗口管理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配强配优窗口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彻底扭转把办事窗口只当成一个收发室,让群众两头跑的局面,优化窗口环境、创新接待服务、提高办事质量,确保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前5名。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何胜舟

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华宁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华宁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特向社会作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县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监督、协调”四项职能,切实推动和促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文明接待。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四有五个一样”,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三、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中心”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督促各窗口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内容、程序、材料、时限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凡遇到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被询问(含接听电话)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属首问责任人职责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股室、窗口、单位或联系电话。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凡属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六、坚持廉洁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请吃,不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推销商品等。认真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措施。

七、坚持履行八项服务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0877-5018333

0877-501880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要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二、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手续,履行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时,登记机关当场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登记决定后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通知书或证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收费管理制度,依法收取注册登记费、工商企业年检费。

四、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首都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五、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首都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类投诉举报形式。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15,网上投诉举报网址:#url#;通讯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七、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2日

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根据文件精神,涉及到发改委审批事项为备案、核准、审批这三大类,均为承诺限时办结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使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做好审核审批工作,为我县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尽职尽责。遵循“速度从快、程序从简、服务从优”的服务原则,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制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由5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坚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快办,

三、严格执行岗位无缺制度。

实行ab岗制,确保工作日内随时有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廉政建设。

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根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现象,努力打造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平台。

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各机关在职能范围内,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也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四)完善其他服务。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廉政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第三条 对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科室、人员、程序、时限等要素,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本乡各机关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的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坚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确保按时办结。

3、加强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加强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水利网上公开答复。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全局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郑重承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每一件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4、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偏袒保护、因私废公、惧强抑弱、拖延推诿等现象。

5、遵守着装规定,执法过程中亮明身份,行为正派,态度坚定,举止文明。

6、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妥善处理。

7、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2016-05-28

篇四: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2016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不断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幅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办理;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制,以创建“微笑”服务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审批业务实现100%按时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以上,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使政府的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推行审批要素“八公开”。全部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断完善中心大厅33个进驻部门审批信息查询功能,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度,扩大权力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党务、政务“两手抓”、“两促进”。 抓党建,凝心聚力,促进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抓政务,改革创新,促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领导工作接待日制度,主动听取企业、办事群众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审批工作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五、做到依法行政,强化违纪追责。着力规范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和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防控,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信息化技术最大限度覆盖审批和招投标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贯彻实施《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推行规范化审批和标准化审批,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实行电子监督监控,强化违纪追责,有效防止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打牢廉政基础,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5203333。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4月 日

信息报送:信息管-理-员

镇原县民政局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县民政局,就“纠风提效”专项整治、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制作民政事项办理告知书和流程图,固定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程。

2.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审核备案制,简化审批手续。如婚姻登记,采取服务窗口审核确认,直接登记的办法,当场办结。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采取县局据实下达,乡镇直接审核发放。

3.制定城乡低保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举报投诉30日内办结,比法定60日缩短30个工作日。

4.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人员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答。

5.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责任追究,对举报反映的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做到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934-7121819

承诺人:赵宏毅(县民政局局长)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书

承诺窗口

林业窗口

【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窗口负责人

陈明祥

承 诺 内 容

一、服务窗口展示和服务环境方面:

1、工作场所整洁明亮、干净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有序。

2、优质、高效服务;礼貌、热情接待。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发生。

二、工作人员仪表和服务态度方面:

1、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办事公正。

2、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

4、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5、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不搪塞、推诿、敷衍了事。【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三、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公开方面:

1、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受理。

2、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在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上公示。

3、免费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4、除林权证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办事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方面:

1、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网上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2、对“即办件”实行即刻办理;对“承诺件”按公示的时限限时办结,逐步健全一周办结制。

3、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实行预约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五、作风纪律和规范服务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继续坚持“四减五制三集中”承诺。

3、完善“一站式”服务,优质高效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市广电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加强我市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广电局实际,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对4个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6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60%。分别是: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3)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4)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年检,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立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将广电全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授权行政服务处处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成。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已对4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执法行为。利用日常监管、抽查、年检等具体工作过程,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法律宣传,主动走近执法对象,开展调研、管理和服务。加强执法工作的考评,把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月度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健全台帐薄册,做到执法资料心中有数,日常管理有据可查,规范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

4、完善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申办者办理好安装迁移手续后,保证7天内完成;接到申办者报修电话,一般故障保证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24小时;与申办者约定好的上门服务时间,保证准时到达不延误;实行一周7天工作制;爱护申办者财物,损坏照价赔偿,保证不损害申办者权益。对低保家庭的月收视维护费,凭《低保证》减半收取,特困家庭凭《特困职工证》按12元/月/终端交纳。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投诉

我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邦治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落实行政服务承诺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2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36045

投诉接待部门:广电局办公室(地址:中山西路94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气象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建设

我局将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逐步归并、集中其它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全权负责办理;对窗口充分授权,将3 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全部在中心气象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我局相关处室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1、减少审批环节,扩大一审一核的范围。将媒体气象预报刊播和施放气球审批2个行政许可作为一审一核项目和即办项目。

2、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收费按低限收费,对于新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市大项目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对施放气球审批一律按下限收取。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四规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集中力量打击破坏测场环境,扰乱气象信息发布与刊播、不服监管、在施放气球、防雷工程等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4、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镇江气象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和投诉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市局纪检组:0511╠4428467

市局业务法规处:0511╠4435540

投诉接待部门:业务法规处,地址:市梦溪路40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转变作风、提速提效的目标,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效率再提高。严格执行联审联批、“一审一核”、等制度,简化准入流程,把握准入门槛。实现提质提效提速,努力实现缩短服务周期的目标,使烟草窗口成为国家特许烟草专卖准入的“直通车”。

二、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努力实现各种评比名列前茅。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将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减少办事群众往返的次数,尽一切可能使群众满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

三、服务方式再创新。结合创优争先活动,积极探索许可系统项目改造工作,真正实现高效、便民、减负的效能。

四、提升服务理念。全面树立烟草“春蚕服务”理念,主动解决零售户的实际困难,努力打造烟草系统“春蚕服务”的特色服务品牌。

篇五: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2016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书

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书

建立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克难,以“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为抓手,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一流工作平台。

一、明确目标,力争实现行政效率质的飞跃

1.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市政府明确进中心运作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100%进中心;

2.提高进中心项目即办件的比例,周边城市能做到即办的,一律实行即办,确保即办件达到中心日均办件量的50%;

3.压缩审批时限,承诺件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整体压缩30-50%,原则上一般项目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各部门在窗口办理的“一审一核”项目要达到50%;

5.加强中心窗口建设,推进审批工作前移,各部门行政服务处处长和审批工作人员要进窗口,确保中心窗口审批人员配备在70%以上,并对窗口充分授权,确保处长以下的审批工作都在窗口完成,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型窗口。

6.建立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力争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承诺时限从原来的18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基本建设审批阶段的行政许可时限从原来的124个工作日缩短到40个工作日。

7.简化审批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取消重复的和不必要的材料,能用表格说清的决不用报告,能用一张表的决不用两张表,使申请人准备材料的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

8.积极推进“六公开”工作,通过办事须知、服务指南、触摸屏、服务网站等公开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内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为办事人员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10.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各辖市和xx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近期,重点抓好第二批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的落实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明年上半年,中心将和市纪委、监察局、编办和法制办等部门一道,对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两集中、两到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能归并到位,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违规收费行为。

2、进一步“六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审批事项,凡适合在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对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一进行梳理,确保“六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做好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园区的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及时分析汇总园区工业项目的办理情况,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扎扎实实地推进联审会办工作。继续加大对联审会办的协调、督查力度,对基本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商企业证照、城市道路挖掘、户外广告设置等项目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5、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平台。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实施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继续完善网上评议、网上监督功能,建立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6、抓紧做好中介机构进中心的准备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尽快提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同时根据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积极创造条件把与基本建设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中心管理,确保进中心的中介机构统一在中心收件、出件,并公开服务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提高中介服务的透明度,以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工作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8983011、0511╠8983010、

投诉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1╠8983082

咨询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台、业务处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在办理各项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中心将致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热情、方便的服务,履行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依据、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3、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出承诺,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来中心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5、全体工作人员待人接物举止文明,礼貌周到,对群众疑难问题耐心解答。

6、办公时间随时服务,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

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办理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收费进行监督;管理服务大厅;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二、服务内容:

配合进驻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服务

三、服务对象:

企业、个人

四、服务承诺:

1、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快捷、高效、廉洁的服务。

2、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利企安商环境。完善一站式、保姆式综合服务体系,指定专门窗口跟踪服务,为外商投资者提供全程代理服务,提高服务效能。

3、强化窗口办事功能,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督促窗口单位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到位、办理流程规范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窗口授权到位,行政服务到位。

4、规范招投标业务操作,做到公开透明。配合各相关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和业务操作,做到公开透明,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5、完善各项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做好对窗口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人性化”服务措施和设施。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对违反行政许可(审批)规定的行为,经调查属实,报相关职能机关处理。对招标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五、主要负责人:

徐博文;联系电话:2566059(办)、

手机:13807937959

从政格言:正直坦荡,表里如一;换位思考,服务到位。

六、联络员姓名:

王云模联系电话:18907033648

2016年4月28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学典型、找差距、优服务”主题,树立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以细节求具体,以具体求深入,以深入促落实,促进民政服务依法、高效、规范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民政形象。牢固树立“小窗口、大舞台”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二、组织先进评比,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深化“五个一”活动,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能在规定的承诺期内完成。

三、树立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以“金平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大力营造“态度决定一切,作风大于能力,实干创造业绩”的作风建设氛围,打造民政服务品牌。

篇六: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2016规划服务承诺书

规划服务承诺书

规划部门作为今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参评单位,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规划先行、作风优良、服务至上”为宗旨,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民生工程、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简易程序,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2、房地产开发等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和工程审批,若申报资料齐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简政放权,将园区内工业项目、仓储物流项目整体授权各分局依照已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4、建设项目符合放线条件,在接到建设单位放线申请后,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放线工作;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确保在9个工作日内办结。

5、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改变以往“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加快办理、补缺发证”的“虚拟红线制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即在项目主体征用、出让土地的同时,提供虚拟用地红线,让建设单位先行报建工程方案,项目主体可以进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走完项目前期所有程序,一旦取得土地证,第一时间发放法定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修水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测绘队公开服务承诺书【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主要职能

1、协助国土部门搞好全县地形控制测量的布设与控制点保护工作。【简化审批,服务承诺】

2、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地形图的测绘工作。

3、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服务对象的建设工程定线测量工作。

、服务内容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市政工程测量

4、城镇规划定线、放样测量

、服务对象

1、全县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2、全县企业单位和个人

3、招商引资企业和来县投资个人

、服务承诺

1、提高办事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测绘成果。工作中要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热情服务。自接到用地单位(或个人)测绘委托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外业测绘,严格按测量规程和绘图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测绘成果,并及时交付用户手中。

2、严格收费政策,优质高效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对县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县政府的优惠政策收费;对其他用地单位(或个人),严格执行省测绘局、财政局(省测财字[2002]3号)文件,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企业的相关收费文件精神,严格按标准收费,不该收的坚决不收。

3、加强廉政教育,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坚持廉洁、勤政、自律的原则,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出现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坚决整改,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五、负责人姓名

姓 名:饶伟 办公室电话:7820557 手 机:13767266134 六、联络员信息: 姓 名:丁贵成 办公室电话:7221706 信州区规划局村镇规划用地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规划选址图;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和有关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延期使用。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区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村镇规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村镇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规划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规划和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和审查乡(镇)政府编制、调整村镇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发证工作。负责组织三江片区控规、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参与全县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和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方面各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规划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上饶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村镇规划工作。

三、服务承诺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努力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局网站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限时办理规划许可事项

(1)、现场踏勘: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结;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结;

(4)、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四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7、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徇私情,不乱收费、乱罚款。

8、拓宽信息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四、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蔡敏

电话: 6189876

手机:15970332176

邮箱#url#

信州区规划局规划工程科 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审定;负责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上饶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村镇规划工作。

三、服务承诺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努力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局网站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限时办理规划许可事项

(1)、现场踏勘: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①规划、建筑方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规划工程科12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9个工作日办结;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完成现场验收;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领证;

④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四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7、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徇私情,不乱收费、乱罚款。

8、拓宽信息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四、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李荣昌

电话: 6189798

手机:13755362755

邮箱: #url#

民政局服务承诺书思路与打算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如下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对法律法规赋予市民政局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按标施保。对流浪乞讨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实施有效救助。

三是.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当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了解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送达灾区,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四是.严格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坚持每年公告一次使用情况,特殊情况及时公告。

五是.认真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增加投入,保证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水平。

六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乡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完成。

七是.全面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促进基层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八是.认真落实《玉溪市老年人优待实施保障办法》,做好老年人的维权、优待、教育、活动等工作。

九是.规范民间组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是.监督检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竭诚做好服务

一是.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民政人的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在各项业务办理中,坚持有接必办,做到文明办事、热情周到、服务规范、及时高效。

四、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市民政局职能、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依法行政。

方城县规划局服务承诺

1、受理初审反馈时限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项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转入业务科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2、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时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新征用地、变更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延期使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转让、延期使用临时用地)申请后,凡手续齐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意见,并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审批结果,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时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申请后,凡手续齐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意见,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审批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审批方案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开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符合审批方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违法建设查处时限。对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一经发现,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包括限期拆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重大违法建设行为,需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或报请上级决定的,待研究决定后进行处理;对需要按法律程序处理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情况属实的,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5、规划咨询服务时限对社会各界及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规划政策、规划业务咨询问题,接待人员要即问即答,对不能即时答复的,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上述承诺时限以有效工作日计算,起始时间从受理报建登记的次日算起,办结时间为收到承办科室报建项目审批结果的日期。报建项目提前办结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报建项目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论证所需时间,对需要招投标或专门组织技术评审所需时间,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项目设计方案修改时间,补充资料时间、交纳相关费用时间、报建项目上级审批时间以及因重大活动、天气变化等特殊因素造成影响报建项目审批或实施的时间,均不计入承诺时限。建设单位或个人凡有产权或使用权纠纷,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以往工程未予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及验收提出问题未加改正,影响报建项目受理或不能按承诺时限办理的,不列入承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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