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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9    阅读:

篇一: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效能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巢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效能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两问两整治”活动,切实规范对影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的责任追究,依据省工商局效能追责有关规定和《巢湖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结合工商职能和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关和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效能责任追究应坚持从严治政、实事求是、责罚适 当、公平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效能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四条 效能责任追究分以下六种形式:

(一)通报批评;

(二)诫勉谈话;

(三)停职检查;

(四)待岗;

(五)免职;

(六)党纪政纪处分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并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效能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五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行政效能和工商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待岗。

(二)工作期间炒股票、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被省局或市级以上检查通报或媒体曝光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直至纪律处分。

(三)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酒后执法、酗酒滋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或免职,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按规定着工商制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五)当月二次以上上班迟到、早退或被市局检查通报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或被省局、市级以上检查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无故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六)擅离职守、贻误工作或离岗无告示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免职,直至纪律处分。

(七)惹是生非、闹无原则纠纷,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单位和谐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

第六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一) 对省局、市局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措施、决定落实不力,影响政令畅通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或免职。

(二)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礼貌或故意刁难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或免职。

(三)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懈怠,对包保工作落实不力,被市局督查发现被通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存在问题较多或被省局督查发现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在市场监管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待岗、免职,直至纪律处分。

(四)作风飘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

第七条 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行政许可事项,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以及超时限办结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谈话、停职检查。

【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

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待岗。

(三)擅自改变征收标准以及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收费或多收费少开票、不开票的,视情给予停职检查、待岗、免职或纪律处分。

(四)利用职权以保证金、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或借企业登记、年检、办照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停职检查、免职,直至纪律处分。

(五)违反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规定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免职或纪律处分。

(六)在查办案件中弄虚作假,办假案、办人情案,执法不公以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给予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免职或纪律处分。

(七)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罚没收入或未按规定时限将罚没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缴入财政专户的,给予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免职或纪律处分。

(八)擅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擅自变卖、使用、丢失或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检查、待岗或免职。

第八条 县(区)工商局局长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因疏于履行领导职责或管理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一)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当年因类似问题两次受到效能问责的,对县(区)局局长给予通报批评,对分管局领导予以诫勉

谈话;年内因类似问题三次及以上受到效能问责的,县(区)局局长诫勉谈话,分管局领导予以停职检查、待岗或免职。机关科室负责人参照执行。

(二)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被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区)局局长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局领导给予停职检查。

(三) 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借企业登记、年检、个体户办照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的,依据省局《关于严格追究搭车收费行为责任的通知》(工商监字[2009]117号)精神,一次给予县(区)局长诫勉谈话,分管局领导停职检查;二次对县(区)局长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得安排同级或以上级别职务,对分管局领导予以待岗。

(四)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本单位在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行风、政风和效能建设等评议活动中列后三名或因行风、政风问题,以及包保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局局长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列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行风、政风和效能建设等评议活动后三名的,或一年内连续两次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区)局长就地免职。

第九条 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一个年度内已受过效能责任追究的;

篇二: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奖励及责任追究办法2016.1.24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产品质量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定额工人、检验人员、设计人员、工艺人员、生产计划员和零部件外协人员、零部件采购等与产品实物质量直接相

涉及单位:机加21车间、机加22车间、机加23车间、机加27车间、金属结构分厂、机电分厂、装配试验厂、设计研究所、工艺研究所、检验部、理化计量部、生产部、采购部。 子分公司:铸造事业部和动力配套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产品质量责任追究是指由于产品实物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处罚。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主要包括:零件损失费、机加工返修费、装配分解及再次装配费、计划外试验及交货费、运费、外部零件索赔费及人工费(包括工资、旅差费)、外委故障分析费等。均以财务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的管理职责

质量管理部为产品质量奖励基金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质量

第五条 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职责

(一)检验部、质量管理部是公司产品实物质量、设计与工艺质量的认定、处罚的判定部门。

(二) 人力资源部和党委工作部是公司各类质量事故处罚的执行部门。

第三章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的组成方式

第六条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出资的方式组成,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出资比例为:公司/员工=2/1

第七条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的构成

(一)机加21车间、机加22车间、机加23车间、机加27车间、金属机构分厂、机电分厂参与人员的出资额度按一般设备操作人员、重点设备操作人员和关键设备操作人员予以划分

1.一般设备操作人员按每月出资10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2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2.重点设备操作人员按每月出资15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3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3.关键设备操作人员按每月出资20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4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二)装配试验厂参与人员的出资额度按照装配钳工、总装钳工和试车工予以划分。

1.装配钳工按每月出资15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3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2.总装钳工和试车工按每月出资20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4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三)工艺研究所、设计研究所和检验部参与人员按每月出资15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3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四)理化计量部、生产部和采购部参与人员按每月出资100元/人注入基金池,公司按每月出资200元/人注入基金池,形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

第四章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管理

第八条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实行季度考核发放。

第九条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的条件

(一)定额工人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严格执行工艺纪律,遵守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首件自检或按频次要求抽检工作,记录及时、真实;

3.完成季度考核工时60%

(二)设计和工艺人员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1.【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2.对于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予以解决。

(三)检验人员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服务于生产现场;

2.检验记录填写及时、真实,符合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规定。

(四)生产部相关人员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外协零部件满足公司生产计划和质量要求。

(五)采购部相关人员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采购计划执行及时、准确,无遗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要

求。

2.在公司核定的质量损失范围内并符合公司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 产品质量奖励基金发放程序

(一)各参与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相关人员名单(格式见附表1)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质量管理部依此建立个人质量奖励基金档案;参与单位每月将人员扣款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质量管理部依此对个人质量奖励基金予以更新。

(二)质量管理部于4月、7月、9月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完成个人质量奖励基金考核,编制个人质量奖励基金发放表(格式见附表2),经主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兑现发放。

第十一条 铸造事业部和动力配套公司(简称子分公司)质量奖励基金管理【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一)陕柴重工与子分公司按照1:1的比例出资作为质量奖励基金。其中铸造事业部出资80万元,动力配套公司出资10万元。

2.当实际质量损失率≤目标质量损失率,全额提取质量奖励基金;

当实际质量损失率>目标质量损失率时

篇三: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2016关于效能建设承诺书

关于效能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

二、规范教育收费。坚持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三、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和落实面向社会承诺工作,限时办结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工作。

四、优化服务态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学校和全市教职工为己任。按照简捷、规范、便民的原则,改进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五、关爱弱势群体。为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金、补助生活费、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加大扶残帮困助学力度,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入学,不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或辍学。

六、严格考试管理。加强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和完善巡视监督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七、推行办事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各类招生、教育收费、社会力量办学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八、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高尚师德,树立教育工作队伍良好形象。

九、加强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技能演练,积极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

十、加强监督查处。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认真受理行风投诉,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教育。

投诉接待部门:万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投 诉电 话:8622047;

传真:8627438;

电子信 箱:#url#

承诺单位:万源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年五月十日

枞阳县公路局效能建设整改承诺书

枞阳县公路分局管养着省道228(其林经枞阳)、229(谋道至桂坝)、320(横埠至长河桥)、县道098(白湖至会宫)、099(山山至会宫)、040(钱桥至十字路),共计155.512公里的公路养护任务。

在2016年度县直机关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中我局工养科连续位列倒数后三名,经过认真剖析、深刻反思,针对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对全县人民作如下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

二、结合“养护管理年”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公路养护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路养护管理与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实施重点干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彻底整治重点干线公路(s228、s229、s320)的路域环境,大幅提升重要县道的养护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s228桐安路k19+428~k45+030段全面养护示范工程和s229横江路k0+000~k15+000段标准化路肩工程。

三是切实做好x098白会路浮山大桥改建工程。加快施工进度,狠抓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工。

四是抓好s228官桥至枞阳段路面大中修工程的管理工作。在省交通厅未将此段公路列入大修计划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措资金550余万元,提前实施,以提高县城城北出口路的通行能力。截止目前,路面主体工程已全部结束。

五是努力提升x040庐十路的路况。我局已于钱桥镇签订了日常养护承包合同,将该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交由钱桥镇,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该路的通行能力。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将该路列入省道编制,早日将该路改建,从根本上解决此路现状。

三、加强日常精细化养护管理和大中修工程管理,促进其他工作全面协调开展,加大养护管理长效运行机制的考核,着力提高枞阳路网的整体综合服务水平。

枞阳县 公 路 局

2016年11月10日

安广网络枞阳分公司效能建设整改承诺书

安广网络枞阳分公司负责枞阳县城区的有线电视用户信号服务工作,在2016年度县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中我司工程部两次位于后进之列,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经过认真剖析、深刻反思,特别是针对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对广大有线电视用户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对员工“服务意识、服务理念”的教育、培养,牢固树立“用户至上”观念,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负责制”等制度。

二、加快数字电视整转,彻底解决有线电视信号的质量问题,待数字电视整转启动后,关断加解扰信号。

三、新入户安装、拆迁、报停恢复开通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72小时内排除。

四、实行安装维修及时反馈制,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装、维修工作任务的,将按照工程安装维修制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并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五、因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引起有线电视用户投诉的,经查属实,对当事人实行“效能告戒”,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先进员工,年内被告戒两次的,本年度考核不称职,调整工作岗位。

六、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七、故障维修电话:0556—281883233201773320166

投诉电话:0556-2810849

八、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司工作加强监督,同时我司将不定期对有线电视用户进行回访,征询意见和建议。

安广网络枞阳分公司

2016年11月5日

县国土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利用工作和测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提速,建设法制政府、效率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本着服务社会这一宗旨,在工作中继续践行服务零距离、工作零违规、人员零投诉的“三个零”服务承诺,做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实事求是、以诚待人、依法行政、公正高效。

【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2、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职责,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依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四项制度是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责任追究制度。

4、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厅“五条禁令”、“十不准”的要求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行政,任何人不准在被服务单位就餐;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馈赠,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行为。

监督投诉电话:8210625

投诉电子邮箱:#url#

地址:桓台中心大街103号

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

治沙办 吴明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营造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和踏实肯干的良好工作学习氛围,切实提高个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学习意识,我郑重承诺:

一、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业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切实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严以律己。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充分合理地利用工时。不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提高生产效率和责任心,保证工作质量。

四、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充分了解本办公室的工作流程,铭记自己的岗位的重点.明确自己要做什么,每一步需要去怎么做。定期整理自己未完成的工作,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五、全面加强学习交流。

进一步加强现代林业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快速增加积累,勤于思考,大胆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群众服务。 自觉强化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推诿,重落实、不畏难,坚决克服“懒、散、庸、拖、贪”现象,增强为基层、为群众做好服务的意识。

七、注重团结协作。

在自身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全力支持、配合集体成员的工作,在工作中尊重他人,虚心诚恳。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机关效能建设承诺书75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 为了打造高效、勤政、务实的人民政府,服务和-谐木头、富裕木头、活力木头的建设, 根据全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公开承诺安排部署,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我们作出以下承诺: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抓好为民服务质量,恪守职责,努力工作。

2.做好亲民爱民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做到进百姓门,知百姓事,解百姓忧。

3.加强全乡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充分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各支部的阵地建设,坚持党员干部的中心学习制度,采取别拘一格的学习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增强战斗力。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在党员干部中“吃、拿、卡、要”的不良作风,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事”。

6.解决机关干部走读现象,坚持请销假制度,对无故迟到缺席每月上墙公示,并严格惩罚。

7.整顿场镇四大秩序即卫生、交通、市场、治安秩序,使场镇面貌焕然一新,争创全县文明场镇建设。

8.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被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干部要致始致终为群众服务,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告知群众办理原因,对于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和手续;对于不属于自己办理范畴的工作,要告知群众办理单位或者具体办理的业务人员的情况,做到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9.办事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凡是资料齐全能当场办理或者上级规定必须当场办理的,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限,必须当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必须告知群众法定办理的时限,并且在法定时间内必须办理结束。

对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执行,凡是我们没有做到以上承诺的,请拨打达县效能建设监察投诉热线:5123444,或者拨打达县木头乡机关效能建设监察

投诉热线:3156199,我们对所有投诉实行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并要将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篇四: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2016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对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收集到的第一批群众反映有关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提出的问题导向解决落实机制以及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1季度执行“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依法履职、高效办事、破解难题、狠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从而真正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更实、工作节奏更快、工作标准更高、工作推进更协调的整体目标。

二、明查暗访的时间

2016年3月25日——31日

三、明查暗访的内容

1、部门之间相互吃请,公款大吃大喝,工作人员工作日饮酒。

2、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非工作日遵守公车统一入库停放管理制度情况。

3、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

4、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单位和专业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

5、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购物等情况。

6、乡镇干部走读情况。

四、明查暗访的方式方法

在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领导下,由县廉政办、县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明查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形式,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明查暗访情况实地现场记录在案。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增强提高机关效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形成良好氛围,实现工作作风的大转变。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和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效能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实现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严肃纪律。在明查暗访中,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及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全县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严重的,除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篇五: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2016岗位责任制及效能考核工作方案

一、公共部分(40分)

(一)学习(12分)

1、集体学习(6分)。坚持机关工委大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内不得缺席或迟到早退,凡未经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2、个人学习(6分)。每个报名参加机关工委大中心组学习的成员,都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学习计划和相关内容坚持自学,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凡规定内容未学完者每缺一门扣1分;做读书笔记必须达5000字以上,每缺1000字扣1分;写心得体会3篇以上,每缺一篇扣1分。

(二)纪律(18分)

1、工作纪律(10分)。严格作息时间,每迟到或早退(15分钟)一次扣1分;不经请假旷工一天/次扣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的视其情节一次扣3—5分;被县督查办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2、管理纪律(4分)。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治安秩序,认真执行大楼管理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环境卫生,注重公共节能,凡出现公共财物丢失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者,除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外,扣除2—4分。

3、廉政纪律(4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无违纪和不廉洁行为为满分,每违反一项次扣2分。

(三)中心工作(10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县委、政府、市科协及本单位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不服从的一次扣5分,没有按要求完成的视其情节一次扣3分。

二、个人部分(60分)

党组书记、主席:

1、主持科协全面工作(25分)。按照年度工作要点暨与市、县签订的领导班子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牵头抓总,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达到95分,且单位内部团结协作、对外关系协调,领导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机关安全文明为满分。县综合目标考核95分以下每降1分扣1分;因工作被动、领导管理不力,致使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5分。

2、党建工作(15分)。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一岗双责”,对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视、任务职责落实、党组织有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满分,落实不够的每项扣1分,本单位出现违纪违规或较大党风廉政问题的一次扣5分。

3、业务工作(20分)。分管机关财务、学会、科普项目和农村城镇社区科普工作,四项各为5分。财务工作以按制度办事、按要求审核把关、不出任何问题为5分,出现财务混乱或把关不严、造成失误一次扣1—3分,出现违纪行为的一次扣5分;学会管理规范化、学术交流经常化,科普项目建设有新突破,农村城镇社区科普深入开展,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每项扣2分,出现较大失误的一次扣3—5分。

党组成员、副主席:

1、协助书记、主席主持机关工作(20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维护单位形象和班子团结,协助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要点暨市、县“目标管理”明确的工作任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达95分为10分。目标考核95分以下每降低2分扣1分,因工作被动或协助不力,致使本单位出现较大问题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做到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文明创建有新进展、机关效能显著提高、日常运转配合协调。若机关管理失控、秩序出现紊乱、工作效率不能提升、整体形象受到影响则各扣3分。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一次扣5分。

2、党务工作(15分)。分管机关党务,抓好本单位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经常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和制定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落实。以完成工作任务、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为满分,因制度缺失或教育管理不力而出现违纪问题的一项扣2分,出现严重违纪或不廉洁问题的一次扣5分。

3、业务工作(15分)。分管科普(包括科学素质、重大科普活动、科技培训和各类示范)和组宣等业务工作。科普工作5分,与县综合目标考核相关指标直接挂钩据实扣分;组宣工作以新闻宣传完成任务、网站管理符合要求为5分,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2分。

4、办公室工作(10分)。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及办公室日常工作,抓好机关学习、科普人才库建设、情况综合与检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审定和后勤接待工作。凡任务完成不够或出现失误的每项扣2分,出现较大失误的一次扣5分。

5、全民科学素质工作(60分)。负责做好科学素质工作的相关组织协调与数据统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总结,了解和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完成不够的一项扣3分,完全不落实的一项扣5分。

主任科员:

机关党务工作(60分)。负责做好机关党务日常工作,根据县委和县组、纪、宣、机关工委及第二纪工委等党务部门的部署安排,完成本单位相关制度、方案制定、情况综合与材料报送工作。因工作不力而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任务的,每项次扣2分,出现较大失误的一次扣5分。

主任科员:

学会工作(60分)。负责组织学会(协会)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论文评选、建言献策等活动,指导学(协)会加强规范化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推动行业协会、学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有10个以上学(协)会能正常开展工作、按时换届和年检、出色完成科协安排的各项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每欠缺一项次扣2分,学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每个扣3—5分。

主任科员:

1、农村城镇社区科普工作(25分)。与县综合目标考核相关指标直接挂钩据实扣分。

2、科普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25分)。筹建科普项目筹备库存,按上级科协要求指导项目申报单位作好科普项目申报事宜,主持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申报与实施工作出现失误的一次扣2—3分。

3、农技协工作(10分)。围绕全县支柱产业发展,指导成立新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出现失误一次扣1-2分。

科技馆负责人:

1、科技馆管理(25分)。主抓科普展教。动、植物标本室管理规范、定期检查,保持标本完好;大楼治安、安全、卫生、维护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公共节能管理富有成效、场馆水电及租赁管理严格、按时足额收费。以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不出现任何管理问题为满分,落实不够的每项扣2分,出现失误的每项次扣3—5分,严重失误一次扣10分。

2、农村科普工作(20分)。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的调查统计、资料汇总与指导培养工作,协助完成重要科普活动的方案制定和工作总结,搞好与县综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任务指标的衔接。做好向省、市科协推荐申报项目的资料收集储备,指导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完成不够的,每项次扣2分,完全不落实的一项扣5分。

3、信息网络管理(15分)。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科协网页”的维护和信息更新传输工作,加强科普新闻宣传和电子政务衔接与管理。凡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2分,严重失误的一次扣5分。

科技馆管理员:

1、青少年科普创新活动(20分)。负责青少年科技节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因工作问题有欠缺或失误的扣2—5分,因组织协调不力而导致参赛面达不到要求的扣2—5分。

2、机关财务工作(15分)。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进行财务结算报表,按季进行财务公开,账目清楚准确、单位财产管理有序、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为满分,出现失误的每项次扣2分,严重失误一次扣5分。

3、文书档案工作(25分)。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达到省级合格标准记10分,不达标的按标分每差1分扣2分,泄密或丢失密件的一次扣5分;负责党政信息网管理与文件收发、材料打印和后勤接待工作,准确无误的记15分,每出现失误一次扣1--2分,严重失误一次扣5分。

科技馆管理员:

1、司机工作(40分)。负责机关小车安全驾驶、保养和维护管理工作,不用时停到车库,保持车况良好、整洁、行车安全无违章为满分,受到严重违章处罚的酌情扣分,小车没有按时停到车库一次扣1分,出现安全问题有主要责任或“公车私驾”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一次扣5分。

2、协助办公室工作(20分)。协助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规定,节俭办事,不铺张浪费。协助做好材料报送、对外联系协调等工作。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为满分,失误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失误一次扣3分。

科技馆管理员:

1、办公室工作(25分)。协助做好机关日常管理与文件、材料的起草拟定及有关报表的填报工作,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为满分,延误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失误一次扣5分。

2、组宣工作(20分)。负责科普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和新闻报道工作,搞好与科协系统的上下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科协系统工作动态。抓好科普典型宣传,落实整体宣传任务,全年完成县及以上播发或刊载新闻稿件(典型材料)包括网站采用30篇(条)以上。全年在县四办、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综合部门简报、内参及其它阶段性中心工作简报发表信息,要求采用2篇以上。不能完成任务的差一篇扣1分,差距较大的每项扣5分。

3、机关出纳工作(15分)。负责机关财务现金收、支结算和管理,按规定对财务条据进行初审,坚持先审批后支出原则,收支结算及时、现金管理无差错为满分,出现失误或差错的一次扣2分,严重失误一次扣5分。

三、考评方法与结果运用

本岗位目标及效能考核采用自评、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得分结合考虑每月一次小结与平时考勤记载情况。同时,在全年工作中,凡个人获得本单位先进个人的加1分,获得县委政府及市科协奖的加2分,获得省科协奖加3分,国家科协奖加5分;凡单项工作获得县委政府及市科协先进单位奖的,对直接从事和分管此项工作的干部职工各加3分,省科协加5分,国家科协加10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一半加分;凡单位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个人加2分;凡单位综合考评获得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办公室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获得县委政府及市科协奖加5分,市委市政府及省科协奖加8分,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科协奖加15分,职工按一半加分。

篇六:2016年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2016机关效能提速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庐发[2016]7号文件,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自3月份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局机关开展效能提速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奢、浮”,行政审批中的效率低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全面构建大物价、大服务、大监管格局,弘扬正气,聚集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为深入开展“工业立县攻坚年”、“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全面实现县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效能提速大讨论”行动

1、开展深度讨论。深入开展“解放思想、点燃激情,强化责任、优化环境”大讨论活动,弘扬激情、责任和效能文化。在机关开展“立足岗位强化责任,提速提效树立形象”大讨论,为深入开展讨论,每一位干部都要从以下方面查找问题:

(1)是否存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攻坚破难、不善做群众工作,不愿争创一流、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

(2)是否存在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制度规定落实不力、阳奉阴违问题,是否存在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3)是否存在自由散漫、我行我素、重权轻责、纪律涣散、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等突出问题;

(4)是否存在行政收费等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以登记、备案、年检、评价等形式,变相吃拿卡要的问题;

(5)是否存在服务窗口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

2、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要实行亮身份、亮标准、亮品牌,挂胸牌、亮桌牌,亮明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推进服务工作规范化。

3、积极争先进位。按照年初确定年度赶超目标。争取跻入全县目标岗位责任制先进行列,全市物价系统目标考核优秀等次。通过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举办业务培训、知识测试等方式,促使机关干部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围绕“工业立县攻坚年”、“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编写应知应会(提升版)读本,重点抓好干部业务卷的学习考核;使每名干部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同时,组织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成绩活动,引导干部提振精神、鼓足干劲,积极向上、奋发进取,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二)“简政放权提效能”行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物价部门所有的审批项目放到窗口,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一单办结制。

规范和公开办事流程,依据法定职责,编制职权流程图,办事流程图和办事公开目录,在机关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改变文风会风,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

(三)“积极参与行风政风评议”行动

今年评议在去年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开展好“问政”,行风政风面对面活动。

加强公务接待监督,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标准,招待费限额控制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四)“效能提速转作风”行动

围绕“两年”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全年物价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在全局大力倡导、培养和鼓励来自内在的工作责任感,同时强化外部的责任约束,使每位价格干部时时才能感受到责任的压力。推动其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提振精神状态;三是坚持埋头苦干的务实作风。

对定下来的工作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对看准了的事,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树立敢于碰硬的工作态度,患得患失,畏首畏尾,对开展的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回头看”,加强每月工作任务的盘点,已经落实的要跟踪实施效果,正在办理加快工作进度,逾期没有完成的分析原因,查找责任。

(五)“强化能力建设”行动

在全局机关干部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懂法律、通政策、有技能、有创新意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能学”、“能解”、“能办”的复合型干部队伍。一是提高理论业务学习能力,强化学习型建设,增强学习的紧迫感,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二是提高深钻细研,开拓创新的谋事能力,针对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实践中大胆思考,在思考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三是提高恪尽职守,争创一流的干事能力,大力营造“行重于言,埋头苦干”和“敢于担当,善于落实”的工作作风,动员和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在优化价格环境上有所作为;四是严格问责,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一律按县委和政府有关问责规定,追交当事人责任。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上旬)

3月9日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深入学习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开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广泛宣传动员,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效率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参与效能提速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全面推进效能提速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制定物价局机关提速提效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3月中旬—5月中旬)

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揭短实现自我革命,真正做到“深入查,逐个揭,反复整”。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切实开展好“六查六看”:即查精神状态,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淡薄、缺乏改革创新意识、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查执行落实,看是否存在思路不清、能力不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查服务态度,看是否存在冷漠生硬、作风粗暴的现象;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行为;查法治观念,看是否存在违法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查自身素质,看是否存在不符合、不适应转型跨越新形势的问题。对自查的问题,要即查即改,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修订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机关管理制度等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整改推进(5月下旬—7月上旬)

坚持边查边改,将解决实际问题贯穿于活动始终,对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效果和具体责任人。干部个人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提升能力、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单位整改情况和个人承诺事项要通过固定宣传牌、机关网站、公示卡等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提高(7月中旬—8月底)

认真总结每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将好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县效能提速办公室,并进行回头看补缺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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