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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01    阅读:

专项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处理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第一篇

《企业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账务处理的要求

一、账务处理的政策依据:

2006年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二、账户设置要求

设置“专项应付款”、“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具体账务处理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例题1:某企业2011年11月收到财政下拨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购

置运输车辆。同年12月份购置设备,并在当月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手续。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50万元

②12月份购置车辆时,借:固定资产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③结转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50万元

贷:资本公积 50万元

例题2:

某企业2011年11月收到财政下拨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新建配送中心。当月份配送中心开工建设支出20万(全部为专项资金),同年12月份继续支出80万元(其中30万为专项资金,50万为自有资金),2012年3月底配送中心建设完成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相关账务处理: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扶持资金 50万元

②11月份支付配送中心建设支出,借:在建工程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③12月份支付配送中心建设支出,借:在建工程 8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万元

3月底配送中心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借:固定资产 1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100万元

④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扶持资金 50万元

贷:资本公积 50万元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对专项资金账务处理的要求

一、账务处理的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16号——政府补助指南 账户设置要求:“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具体账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不能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摊销,分次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①收到时:借:银行存款【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贷:递延收益--**专项资金

②购建资产时:

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如运输配送车辆等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建设配送中心,冷链仓库等。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工程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④同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摊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专项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例题1:

某企业2011年12月收到财政下拨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购置运输车辆。当月购买车辆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手续。(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计提折旧时间为2012.1-2016.12)

①12月份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递延收益-省级“新网工程”扶持资金50万元

②12月份购置车辆时,借:固定资产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③2012年1月份起 按月计提折旧 :

月计提折旧额: 500000/(5*12)=8333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8333元

专项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处理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第二篇

《企业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账务处理的要求

一、账务处理的政策依据:

2006年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二、账户设置要求

设置“专项应付款”、“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具体账务处理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例题1:某企业2011年11月收到财政下拨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购

置运输车辆。同年12月份购置设备,并在当月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手续。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50万元

②12月份购置车辆时,借:固定资产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③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 50万元

贷:资本公积 50万元

例题2:

某企业2011年11月收到财政下拨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新建配送中心。当月份配送中心开工建设支出20万(全部为专项资金),同年12月份继续支出80万元(其中30万为专项资金,50万为自有资金),2012年3月底配送中心建设完成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相关账务处理: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扶持资金 50万元

②11月份支付配送中心建设支出,借:在建工程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③12月份支付配送中心建设支出,借:在建工程 8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万元

3月底配送中心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借:固定资产 1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100万元

④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省级“新网工程”扶持资金 50万元

贷:资本公积 50万元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②支出时,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对专项资金账务处理的要求

一、账务处理的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16号——政府补助指南 账户设置要求:“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具体账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不能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摊销,分次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①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专项资金

②购建资产时:

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如运输配送车辆等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建设配送中心,冷链仓库等。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工程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④同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摊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专项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例题1:

某企业2011年12月收到财政下拨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购置运输车辆。当月购买车辆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手续。(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计提折旧时间为2012.1-2016.12)

①12月份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递延收益-省级“新网工程”扶持资金50万元

②12月份购置车辆时,借:固定资产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③2012年1月份起 按月计提折旧 :

月计提折旧额: 500000/(5*12)=8333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8333元

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图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第三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第四篇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第五篇

[篇一:新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市发改委:

我县xx镇、白地市镇、金桥镇、太和堂镇、黄土铺镇为祁东县中西部重镇,五个乡镇文化站均下辖中西乐队、渔鼓演唱队、盘腰鼓表演队、花鼓剧团等,文艺专业人员众多,文化事业发展基础较好。由于文化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文化传播平台缺乏,没有规范的固定演出场所,特备文呈报,急需建设综合性文化站。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方案

这五个综合文化站建设选址均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之处,且面街而建,利于人员集聚,符合文化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每个综合文化站总建筑面积均为300平方米,其中演出厅100平方米,图书室、展览室、办公室等200平方米,

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怎么使用 第六篇

[篇一: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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