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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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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1)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一篇

关于划拨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为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团中央募集社会资金,一次性向部分乡镇、街道团组织划拨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

此次专项经费支持对象为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团委( 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 。受资助的每个乡镇、街道团组织1 万元专项经费。

二、推报条件

申请此专项经费的乡镇、街道团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团的领导班子健全, 工作制度完善, 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等工作成绩突出, 能够带动本地区团组织开展工作。

2.工作活跃,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成效明显。 3.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力。 三、经费用途

此专项经费用于推进乡镇、街道团的工作, 支持基层团组

织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自身实际, 深入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青年能人扶持奖励、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基层团干部培训等团的重点工作。

四、推报程序

1.各县市区团委确定拟推报的乡镇、街道名单。名额推荐遵循先进性原则, 重点考虑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团委。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青年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2.各县市区团委推报的乡镇、街道团委须征得所在乡镇、街道党委的同意,团市委对各县级团委推报的名单进行审核, 确定后统一推报至团省央。专项经费由团市委一次性拨付到各乡镇。

五、有关要求

1.划拨专项经费是支持基层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举措。工作中涉及到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2.各县市区团委要迅速落实推报工作, 并于6月21日中午下班前将《“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申报单位汇总表》和《“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快递报至团市委农村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3.专项经费到位后,各县市区团委要通过适当方式督导有关乡镇、街道团委结合团内重点工作使用资金。要严格财经纪律, 确保专款专用。有条件的地区应以此为契机, 加大对乡镇、街道团组织的支持。

4.团省委、团市委将在适当时候对资金划拨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团市委农村青年部 联系人: 高桂丽 联系电话: 2687789

电子信箱:dztwqnb@ 163.com

附件: 1.“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名额分配表

2.“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申报单位

汇总表

3.“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申报表

共青团德州市委办公室

2012 年6 月19日

附件1

“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名额分配表

推报街道(1个): 德城区

推报乡镇(13个):

陵 县、宁津县2、庆云县、临邑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县、乐陵市2、禹城市【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共14个)

2、武城

附件2

“支持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申报单位汇总表

县市区: (盖章)

县市区团委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资金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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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强化乡镇流动人口管理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二篇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与时俱进强化乡镇流动人口管理 隨着时代的进步,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口的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但也给计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仅关系计生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也关系到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这一大局。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流动人口计生在综合治理中取得新进展,促进计生工作全面上台阶。【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目前乡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工作经费落实差:流动人口管理是经常性的工作,须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然而上级没有专项资金,使工作开展困难。2、部门配合差:虽然上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全国各级部门都有支持、协助、配合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然而在实际中却很难得到落实。如派出所在办理《暂住证》时,没有要求对象出示婚育证。这不利于提高流动人口在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意识。3、宣传教育不力:平时将流动人口与常隹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向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法律、法规,促进流动人口知法、懂法、守法的形式不多、力度不够。4、《婚育证》查证、验证比例低:流入地查证、验证比例不高,必然导致流入人口在流出地办证比例低下。既然查证、验证比例低,就说明流入人口在流入地较少受盘查,这就给违反计生的对象更大的躲藏空间等。针对以上问题,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和可操作的措施,推进计生综合治理:1、多方争取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资金,同时加强节支,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2、强化宣传,提高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对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认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着人们婚育观念转变的快慢,直接关系着各部国门对计生工作配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关系着计生工作的易和难。我们在抓流动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时,一定要把流动人口与常隹人口同宣传、同教育,提高大家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宣传工作要顺应时代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搞好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常规宣传的同时,可以利用重大日、节假日开展一些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文艺演出、竞猜竞答等,寓教于乐,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3、流动服务,变过去的坐等式被动服务为登门式的主动服务。联合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组成流动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流动服务,把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宣传教育、证件审验、证件办理等服务送到流动人口中间。4、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措施的落实。要求现居住地要与各流入妇女签订一份计生合同;镇政府与各用工单位签订一份计生协议书,各用工单位要确定一名计生联络员,及时汇报本单位流入人口情况;村委会与各房屋出租户签订一份计生协议书,双方明确权利与义务。对于违背协议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协议签订后成为一纸空文,努力推动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5、切实做好婚育证的查证、验证及督办工作,补征社会抚养费。要经常深入到各流入人口居住地查证、验证,对于没有办证的要通知督促办理。通过查证、验证才能让人去办证,有人办证,才能更多更好地了解流入人员的基本情况,便于管理。对于查出的历年来未经处理的政策外生育对象,仍然坚持按标准,在流入地兑现处理,补征社会抚养费,以维护法律的平等性与严肃性。6、互通信息,做到资源共享。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离开了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合作,是无

法成功的。计生部门要与各部门协调,对于对象在办理一些手续时可以要求出示计生证明。并经常互通信息,作到资源共享。上级组织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的机制。对配合工作搞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对配合工作搞得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三篇

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镇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切实做好全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以建设“和谐新市”为目标,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与成效,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对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管得严、服务好,切实做到方便群众、高效工作、便于管理,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化、专业化,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

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服务管理体制,完善服务管理网络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1)镇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由镇党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主任,成员由镇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组成,工作人员以镇派出所民警为主,镇综治办、计生办、司法所和各村(社)干部、镇治安巡逻员为辅,主要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

(2)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入户采集村内房屋信息、出租房信息、10人以上用工单位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等,填写“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大型用工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等各类表册;收集房屋房屋中介和职业中介等房屋出租与流动人口信息,开展入户核实、问题发现和信息报告活动,及时发现收集各类社情民意和治安动态信息;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包片院落及小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流转情况、新增变动情况,协助并督促流动人口及时办理“居住证”,出租房屋主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发现、收集流动人口中的治安信息、可疑现象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进行日常性管理。

(二)拓展服务管理内容,提升服务管理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2-3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流动人口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

2、维权服务。建立司法、劳保、工会为一体的流动人口维权新体制,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受理劳资纠纷投诉,维护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理权益。

3、居住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出租房屋咨询和免费中介服务,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出租房主监管责任制,督促房东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4、文化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与本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促进教育公平。

5、社会保障服务。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做好流动人口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交纳工作。

6、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

口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免费服务,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适情开展部分流动人口免费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后续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水平。

7、计划生育服务。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点,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送避孕药具、普及科学适用的计划生育知识、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等。

8、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宣传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村、企等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对流动人口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9、帮扶救困服务。各用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因灾造成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应救尽救,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10、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流动人口之家”,整合资源,将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向流动人口开放,为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创建良好的条件。

(三)建立服务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建立公共服务机制。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待遇,逐步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各类爱心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各类救助基金,为流动人口提供人文关怀。

2、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流动人口的民主政治权利,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受理劳资纠纷投诉,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社区)进企等“四个一”活动,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3、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专业化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在岗在职培训和现代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加强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

4、建立诉求表达机制。落实预测预警、疏导化解、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有效预防和解决新居民的突出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5、建立与本地人口融合机制。消除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身份、地位差别,将流动人口统称为新市镇“新居民”。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在新居民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每年开展“十佳外来建设者”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积极开展外来人口党团组织建设,创办“流动人口之家”,不断丰富流动人口精神文化生活。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四篇

[篇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2012年,根据省、市、县三级的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今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清查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为基础,以全面清理清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建立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为重点,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熊宗朝为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廖楷、何忠锦和人大副主席杨杰为副组长,计生站办人员和各村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zhèng、验证情况。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实施到位。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从乡财政协调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各级计生干部的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畏缩不前的,对隐瞒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给予严肃惩处;对工作积极,工作开展有新突破的给予适当奖励,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计生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六是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们从搞好基础性工作着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困难,想尽各种办法,加班加点完成pis系统人员变动信息的录入工作,本年度流入6人,其中育龄妇女3人,应验证3人,已验证3人,流入验证率为100%;流出3994人,已婚育龄妇女2295人,应bàn zhèng1677人,已bàn zhèng1631人,bàn zhèng率为97、19%。

七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台帐,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对新增、离开人员信息进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办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各村委会与流出育龄夫妇签订诚信合同,定期对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家庭的在家留守人员进行上门访视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计生站还组织干部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同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管理服务制度,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等政策,并落实到位。落实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使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得到快速解答和处理,本年度接受流动人口来访6人,已经妥善解决,无恶性案件发生。

八是加强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制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制度,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和反馈流动人口信息,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和流入人口户籍地建立信息共享,通过与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联系,实行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九是抓好“三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充分发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好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属地化管理体制。本年度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情环情服务3人次,对流入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三查一治”免费服务3人次,为其及时落实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流入口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和生育。

十是对重点清理的对象全部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档案>,真正做到流入流出地点清、从事职业清、婚育情况清、避孕措施清,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有漏洞、服务还不细致、维权还不过硬、保障还不到位,这些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因素。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强管理,立足服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齐抓共管,狠抓落实,抓好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以“关怀关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群众,营造全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

三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留守人员的上门访视慰问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使其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服务。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利用各种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换系统,及时核对变更pis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篇二:2013年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结]

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县计生局的指导帮助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xx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然严峻,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且困难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流出、流入人口增多,给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难题。为了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xx镇党委、政府在今年2月份专门召开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并同镇、村级单位签定了相关的目标责任书,对各项工作指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奖罚分明。

一、流动人口统计工作

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二、流出人口bàn zhèng情况

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并将bàn zhèng事宜下放村组织。

三、流动人口宣传工作

为了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我镇计生办以宣传开头,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广播宣传每月一至二次;电视讲座每季度1次;书写标语24副;出动宣传车共计7架余次。

四、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孕情证明情况

我镇已婚育龄妇女流出较多,为了更好地搞好“三查”工作,计生办制定了“已婚育龄妇女限期寄回三查证明的通知”每季度提前一个月就发放。对逾期未寄回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截止xx年5月共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509人。寄回手续1265张,三查率84%。

五、流入人口验证及管理工作

xx镇地处唐巴公路段,与金堂县接壤,由于地理优势,所以流入人员较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镇组织公安、计生办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整顿。

xx上半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搞好xx年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们将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为主,搞好流入人口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流入人口在我镇管辖范围内能够遵守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能在现存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

[篇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4年,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指导下,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求切实保证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建立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各部门配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积极响应市、区各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格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各项考核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

开展一年工作以来,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提高人口质量、提升社区文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王英才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春蓉为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社事办副主任、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纳入办事处的整体目标,对四个社区、辖区的物管、大型餐饮娱乐场所、工地、农贸市场等单位实施目标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街道按照标准拨付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7540元,在街道和社区安排专职工作人员8名负责流动人口工作,计生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政策落实,强化服务,夯实基础

1、流动人口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今年,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临时抽查,街道流动人口辖区登记上册流动人口为3764人,其中女性1938人,已婚育龄女性1491人,女性持证人数1856人。辖区外出流动人口共58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52人,已婚育龄妇女26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率达91%,流入人口登记率达95%,流入育龄妇女验证、持证率达97%。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三查”率达95%。与辖区26名流出已婚婚育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每半年均按时寄回“三查”结果,确保流出育龄妇女登记率100%。

2、网格化管理做到无疏漏。

作为地处市中心的一个老街道,人口众多,特别是流动人口更是密集,这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实施了覆盖全辖区的流动人口网络化管理。

一是建立领导牵头,街道、派出所、工商、劳动、社区等共同协作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具体网格服务管理责任人4人,信息采集员43人,以包社区、包街道、包院落、包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方式,落实每个小组、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做到流动人口网格管理的全覆盖。

二是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街道对覆盖到全辖区的流动人口网格中的每一个信息点均实行了目标管理。社区、驻辖区单位、商店、服务业和建筑工地以及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较密集的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社区与租房户、租房户与流动人口签订责任书,街道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档楼宇的物管公司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三是提升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水平。在加强日常培训的同时,我们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提高网格服务管理责任人和信息采集员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水平及具体工作的能力。使采集员对具体负责的片区流动人口的情况做到了“家底清”、“流向清”,保证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质量。

四做好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省外。省内人口信息管理pip系统与数据库。充分运用pads系统,掌握辖区流动人口情况,社区与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省外流动人员,我们积极与户籍地联系,主动qq电话联系,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辖区新增,退出的全员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及时处理,按时上报,并及时录入pip系统提交与其户籍地进行协作。此外,对辖区申请流出人员bàn zhèng并及时建档率达100%,育龄妇女信息及时录入pip系统,生育通报率达100%,与其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流出、流入人员动向,从而达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在流出地之间的无缝链接,已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实现信息交流,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效率。

3、数据平台彰显功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计生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也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完善pip系统和pads系统,更是考核工作好坏的关键。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网络不流畅等的条件下,街道想方设法,加班加点完成了pip系统的录入,目前已录入流动人口3822人,流出人口58人,系统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作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pip系统,我们及时更新信息,一方面对流入我辖区外来人员信息进行录入,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协查、反馈信息。辖区流出人员全部建档,新增流入人员全部上册。

4、专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齐抓共管。

一是流动人口“三查”服务正常开展。辖区流动人口较多,且流动性大。因此我们积极取得区计生局的支持,生殖健康普查工作,在青羊区新华医院实施生殖健康普查工作,流动人口都开具了<青羊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现在已有1090人参加了免费生殖健康普查。

二是严查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今年,街道不定期地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进行清查,发现0—7岁儿童8例,已经和户籍地取得联系,做好了协商记录,并实行跟踪核实,全辖区政策内生育5例,政策外生育3例,已督促户籍地落实违法生育处理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严格执行定期清理清查验证、执法工作制度。为掌握流动人口的bàn zhèng情况,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我们还每季度一次开展流动人口验证执法检查,2014年共办理了26名流出已婚妇女婚育证,对未及时办理的人员下达限期补办通知书。

三、抓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管理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结合各个纪念节日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在“科技之春”、协会活动日、国庆节等重大节日,计生协会认真组织开展了“防止出生缺陷”讲座,文艺演出等寓教于乐的活动。参加人员达34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具1600支。二是发挥阵地建设作用。定期更换计生橱窗的内容,同时采取拉宣传横幅、发放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各类外来流动人口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管理办法、政策,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全年为商家、店铺发放致流动人口一封信620封,计生年历画册300幅。三是采取办培训班的形式,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全年开展培训12次,820人参加。

四、搭建载体,创新举措,计生工作人性化

转变原来单一的管理,从多角度、多方位,立足于对流动人口优质服务出发,推行人口文化引领,人性化关怀服务为抓手,一是推行长顺农贸市场流动人口多元化服务管理新模式。针对长顺农贸市场的特点,我们积极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掌握市场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建立了信息档案数据库,实现了市场计生工作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同时,街道计生干部经常利用午后生意清淡时段,到市场开课宣讲,把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政策、知情选择、“计划生育生殖保健讲座”送进市常今年,我们开展了6次关爱活动,全年送健康、送知识、送药具的服务达12次。通过系列运作,计生协会在会员中建立了很好的信誉和凝聚力,验证率、持证率、育龄夫妇生殖健康的知晓率都有所提高。

二、提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效果。为了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的新方法,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好务,街道办事处和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手,对辖区内的育龄妇女进行数据采集,建立数据库,从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优育指导、随访服务、生殖健康等方面进行跟踪服务,在不违背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加强思路创新拓展工作方法。计生办针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没有时间回原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的情况下,要求用工单位统一收取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我办工作人员统一给免费照像,一起免费给寄回她们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同时加强用工单位重视。

三、加强开展流动人口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办按照<业务指南>要求定期组织计生业务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我街道办事处计生人员分批到各个社区检查,流动人口相关基础资料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的信息采集。我们分别在每个社区抽查20人,进行实地走访询问,检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四个社区积极开展工作,完成得比较好,我们所走访的20人全部登记在册。在基础资料方面,有的社区卷宗资料比较好,有的社区资料比较乱。我办开展专题总结会议上,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于完成不太好的社区,我们也鼓励他们向完成好的社区学习并且给予工作上的指导。

[篇四:年度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x年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使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综合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bàn zhèng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jú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xx]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病、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今年以来,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交管所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重点对三轮车、人力板车流动人口进行了检查、清理。二是根据行业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结合,将三轮车、板车在年审、办理营运证时实行查验<婚育证明>,未办<婚育证明>不予办理或年审,并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交通系统流入人口达200人,已bàn zhèng200人,bàn zhèng率100%。三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巩固合格单位成果

今年,我局按照计划生育合格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制度、政策,增强计划生育观念和工作透明度。我们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计生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定期上报报表、定期检查婚育证明、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登记统计报表、登记注册、户口清理、按期报送有关资料等工作,并组织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努力抓好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报表审查上报,抓好月、季和其它报表填报工作,使报表质量得到巩固。对半年工作、年终工作按时进行总结,推动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四是建立完善各种台帐制度。今年我们建立健全了<育龄妇女台帐><婴儿出生台帐><育龄妇女普查名册><月信息台帐><人口生育计划台帐><育龄妇女档案卡><流动人口名册>等台帐;五是严格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评比,地激励了大家的积极性。

xx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一是交通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工作宣传检查不能全面到位,致使个别人心存侥幸,不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流动人口在逐年增多,计生人员管理难度较大;三是三轮车、板车流动性大,经营分散,不易管理,造成平时填报数据不够准确,只有利用年审才能正确掌握。由于三轮车和人力板车在主城区租赁房屋零散,居住的地方不详,给管理带来不便,为更好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们建议由各居委会管辖的楼院负责管理,在年审时,经营者到各居住地登记注册,年审时由各居委会出据证明后,进行年审。总之,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我们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有信心、有决心把明年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篇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年度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9月30日,市共有流动人口40652人,其中流出人口39468人,流入人口1184人;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17602人、已婚育龄妇女13557人、跨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0985人,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502人、已婚育龄妇女478人、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66人。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提交率达到99、23%以上,信息反馈率、信息接收率达到100%,信息反馈和接收及时率达到98、48%以上,有效联系率达到97、9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达到97、9%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统筹到位,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三个纳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会议集体进行研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畴,做到每年考核。今年全市召开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会议,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重点,加大阵地建设投入,开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同时市政府与23个市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二是坚持三个落实。全市建立了市直部门年度计生工作述职制度。今年9月,全市组织计生工作述职会,各市直部门进行计生工作述职,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具体实施的责任明确,力度进一步增强。扩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充实工作力量。今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市流管站新增流动人口以钱养事编制2个,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流管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量。

(二)坚持宣传到位,实现全覆盖

一是市人口计生局利用宣传折页、计生短信、广播网络等载体,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乡镇、村社区计生干部进村入户,把<流动人口服务指南>、<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共计30000余份分发到流动人口手中,引导他们依法履行计生义务,了解可享受的计生免费服务项目,清楚流出前、流入后的办事程序等。二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宣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便民维权措施,使他们及时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享有知情权,自觉地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管理与服务。三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011年换届后,市人口计生局及时组织全市基层计生专干近300人,举办了为期3天业务培训,同时以陆城城区为重点,组织对全市计生联防管理单位150余人,进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培训。

(三)坚持服务维权到位,推进均等化

一是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强化村居功能,整合部门资源,设立村居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推进社会创新管理,实行就业有人管,大病有救助,就学能保障,使他们真正的感受到家的温暖,有市民化的待遇。目前,全市144个村社区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11个乡镇设置免费避孕药具自取箱共186个。二是全面推行现居住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为3双新婚夫妻办理了一孩生育服务证。三是设立12356维权举报电话,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服务。并在我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讲解和解答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四是试点先行,全力推进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全力打造服务型特色园区、社区和小区。根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特点,全市以陆城街道社区、枝城居住小区、红花工业园区,打造以服务人民群众、帮助流动人口及弱势群体救助为重点的均等化服务型特色示范点,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村居、集贸市场建立流动人口之家,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政策、生殖健康知识、避孕知识等知识培训和咨询,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让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了“市民化服务”的氛围。市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定时定点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电话咨询、避孕药具免费领取、紧急避孕等服务,使育龄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免费享受温馨的咨询服务;不出社区就能免费取到所需药具和计生宣传品;不出街道就能免费接受计生基本技术服务。

(四)坚持活动到位,推进人性化服务

一是扎实开展“暖冬行动”。今年,以都计生[2011]44号下发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注外出游子、情系返乡姐妹”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召开专题会议对暖冬行动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自去年11月以来,各乡镇组织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送政策、送知识下乡,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组织一次送亲情、送温暖活动、开展一次贫困慰问活动;组织一次送健康、送服务活动,开展一次免费技术服务;组织一次送祝福、问需求活动,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组织一次部门联动、大执法,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清理查验活动;组织一次进村入户、服务上门活动,开展一次流出人口信息核查。二是市乡村三级开展“人口计生慰问”活动。关爱流动人口、救助弱势群体,使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五)坚持信息核查到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由村(居)负责对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登记,由乡镇审核并录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每月度进行一次信息更新,每季度由乡镇组织开展联合大清查,摸清流动育龄妇女底数;二是坚持例会制度。每月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市、镇、村三级把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计生月例会内容;三是坚持督查制度。全市每半年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工作督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四是建立padis平台应用通报制度。建立padis流管系统日登陆周反馈月通报工作制度。各乡镇专人每日登陆平台负责平台信息提交、登记、反馈工作,对收到的协查反馈信息,做到当日核实、当日反馈。市人口计生局每月对平台应用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每月信息反馈率达到100%;五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人口计生局积极协调督促公安、民政、卫生、工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每月互通信息;督促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每月实名通报流动人口婚姻登记、生育、新生儿入户等信息,实现了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

(六)坚持协作到位,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

积极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通报信息。截至目前,我市人口计生局先后与北京、广东、陕西等省56个县市区省内89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签订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向协议,明确双方的协作内容和责任,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逐步形成了两地间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互补、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局面,不断推进区域协作“一盘棋”。与市其他县市区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市区县间信息通报制度。凡是市内流动人口,发现其流动及时通过qq流管平台进行信息核查,一经核实迅速进行建档登记;建立了层级工作协商、协调机制;通过与省内其他城市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省外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及违法生育案件协查制度,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有序的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2014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区域双向协作力度有待加强,流出人口跟踪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入人口还存在底数不清等情况,这些都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三、2015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初步打算

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围绕管理信息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区域化、工作人性化的“四化”方针,努力打造数字计生、诚信计生。

一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网络化,要依托村组、社区,进一步完善以计生专干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行政管理网络;依托各级计生服务站(室),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依托各级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群众工作网络。

二是区域协作,保障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继续加强与跨省流入市、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跨地区合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协作手段和方式,加快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积极加强与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推动信息共享。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流动人口新婚夫妇免费参加健康检查,接受优生咨询指导;社会保险参保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免费享受优生筛查。关怀关爱服务均等化。积极实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公开服务项目,实行服务承诺,将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由户籍人口延伸到流动人口,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倾斜,帮助解决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逐步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

四是围绕提升数据质量,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2012年,全员及流动人口平台数据更新及时,全市二库一平台运行规范。

[篇六:甬江街道201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1年街道计生工作在甬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上级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注重服务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将2011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甬江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共有外来育龄人员5、2万人,其中育龄妇女21495人,是我街道常住育龄妇女的5倍多,这给我街道的计生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针对这一问题街道一直非常重视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流动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考核之中。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经常开展由各部门组成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工作目标与任务,与各行政村、梅堰社区、湖西社区、居委会及重点企业等30家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与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服务与管理并重,营造满足育龄群体需求的优质服务

(一)完善甬江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更为贴心的服务。甬江计生服务中心于去年成立,今年专门配备b超医生,每星期一、三、五为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检查,并出具<浙江避孕节育报告单>,家门口的服务为育龄妇女带来了方便。

(二)关注女性生殖健康,积极开展“三查一治”活动。我街道共有外来育龄妇女21495名,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7295名,街道经常性开展流动人口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今年孕环情检查15800例,外来育龄妇女“三查”普查率达到85%以上,受到了广大育龄妇女的认可及好评。

(三)开展避孕药具绿色通道村村行活动。全街道共建避孕药具发放点40个,实行持证服务。今年积极推进避孕药具进工地活动。新建朱家安置房工地、湾头安置房工地、包家安置房工地避孕药具发放点,使流动人口得到更方便、更温馨的服务。特别是812公交终点站避孕药具点,使育龄群众一下车就能得到避孕药具,打破避孕药具发放点的固有的模式,开创了药具发放的新格局。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双向协作联合执法能力

(一)全面启用<浙江省全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做好所有外来流动人口的信息录入工作,对现怀孕对象、未办理婚育证明对象、未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并跟踪管理,全员流动人口入库61121人。

(二)提高流动人口双向协作联合执法能力。加强与安徽、河南、浙江台州等流动人口流出地的区域协作,利用平台互通信息,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共同管理。今年开展全街道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生执法活动2次,在此基础上,各村还每月自行组织人员开展排摸。通过联合执法,使我们对信息的掌握更加的明确和清晰。通过多次宣传服务,为外来育龄妇女查环查孕15800例,放取环92例,结扎4例,落实补救措施104例,通报户籍地170人。此外,帮助贵州毕节地区做好育龄妇女摸底工作,还积极配合协助安徽六安、浙江台州、临海等4批次的外地计生人员来我街道执法,做好违法生育的补救措施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三)开展流动人口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梅堰社区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集聚地,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例日渐增加,且平均年龄正趋于年轻化。在激烈的竞争中容易产生偏激等不良情绪且抗挫能力较差,容易引发心理问题。针对他们存在的各种不良心理进行分析,寻找方法缓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问题。一是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深入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现状,找出其中的共性问题加以分析,形成调研报告,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心理辅导队伍。成立由心理专家、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开通咨询热线等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解决心理烦恼,强化城市适应能力。三是提供针对性强的心理辅导,针对不同类型进行分层次辅导。对个别的进行一对一个案管理,专家跟踪辅导。通过建立档案、制订计划,全程的跟踪、沟通和反馈,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四是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拓宽释放心理压力的渠道,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四)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体制。引入村民代表管理责任体制。在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结合村民代表联户制度,细化村民代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明确村民代表联系村民(房东),特别是管理流动人口的责任。以河东村为试点,村民代表一是对联户村民出租房中的流动人口进行定期的走访,摸清底子,协助建立档案。二是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三是协助村计生服务员、计生专管员动员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三查一治”工作,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违法生育。四是计划生育责任落实的优劣作为村民代表年终评优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考核督查机制。

组织计生专管员进行了<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宁波市人口家庭12356平台>、流动人口政策法规,避孕药具等培训,通过计生工作人员系统的学习,提升了业务能力,给育龄群众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今年出台<2011年度甬江街道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工作纪律考核办法>和<2011年度甬江街道计划生育“一盘棋”评估标准>。特别加强纪律考核,采取双百分制,纪律考核占40%,业务考核占60%,采用年底考核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综合排名第1位、第2位的,奖金分别上浮20%、10%;排名最后第1位、第2位的奖金分别下浮20%、10%,连续二年排名末位的,实行劝退。考核办法的出台,大大改变了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有力地调动了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五篇

[篇一:社区治安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xx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我社区综治领导班子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研究制定了**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对照今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保证:

1、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的信息30多条。四是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模环乡由于各种原因,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乡党委政府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突发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五是建立对不稳定因素实行实时联系制度,启动责任到人、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我乡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民办教师、退伍武警、红塘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我乡的和谐稳定。根据这一情况,乡党委政府专门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做到责任到人,并具体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今年来,这些不稳定因素因及时疏导、及时掌握、及时处置,没有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建立考核制度,启动奖勤罚惰的工作机制。通过具体的考核制度鼓励工作人员从纠纷找上门解决,转化为上门解决纠纷,做到奖勤罚惰。对村级调外成功的纠纷在县级奖励的基础上,乡政府再奖励一倍,年初又落实了信访工作先进村、先进治保调解主任奖励制度,很好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乡综治工作将紧紧围绕“平安模环”建设这一中心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政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责任制。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村党政一把手要对本村的稳定工作负总责,并列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本村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村内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亲自抓,要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措施。

2、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治保、调解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3、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村治保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治保会的职责任务,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继续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特别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落实保障措施。

二、全力打造“平安模环”,全面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1、巩固平安乡镇创建成果,以社会“细胞”为基础,以源头防范为重点,以人防、物防、技防为手段,深化平安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延伸创建领域,拓宽创建范围,提高创建层次。

2、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基层安全创建和其他群众性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保联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综治合力,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防控体系。乡综治中心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各工作站、各村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将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与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拓展群众参与综治的广度和深度,发动群众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完善以村为单位的基础防控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巡逻队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依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防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措施。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建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紧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能力。

3、完善特殊群体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村要与综治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把服务、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各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全方位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漏管、失控,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做好对“xx”等xx组织和人员的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严防“xx”等xx组织的渗透活动。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完善预防机制。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多做从源头上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

2、完善排查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单位要随时排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

3、完善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的矛盾纠纷,实行部门分工、领导负责、归口调处,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多方面、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化解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五、加大综治宣传调研力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板报、宣传标语等传播媒介在综治工作中的作用,特别要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巩固“平安模环”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以村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的村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和解决各种利益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篇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3年是奥运之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分工,我作为分管政法第一责任人,一直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这一宗旨,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综治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平安双溪、和谐双溪为目标,以平安创建为载体,强化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实现咸安经济社会新一轮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要工作任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形成自己特色,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人履行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汇报如下:

当今社会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相融,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上访案件增加,保平安工作是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平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作为主要任务抓,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其它成员具体抓的格局,达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为了确保我镇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精心部署,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1、建立领导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责任也在领导。

镇、村(居)分别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专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我本人任组长,党委委员陈志同志任副组长,正科级干部孙天水,副科级干部黄树林、派出所所长黄顺安、司法所所长廖俊、法庭庭长李建宁任副组长,卢伟、饶辉回、万爱莲为成员的十人工作专班。

2、创建工作例会制。每月召开一次镇综治委成员、村(居)治调主任工作例会,传达精神,了解情况,商讨工作,交流经验。

3、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镇干部包线,包村,村干部包组,坚持半月一次排查,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跨村、跨区域的矛盾由镇综治办牵头解决。

4、完善经费预算机制。我镇地域广、地形复杂、人口多,为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镇综治委研究,全年所需正常经费16。72万元报镇政府已批准。有力地保证了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6、创新督办追究机制。任何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案件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跟踪督办,如不处理,不落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其他领导齐心协力配合抓的领导机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领导、单位和个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7、坚持一票否决制。年初,我镇对村,村对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坚持每季度进行抽查,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民转刑或恶性群众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最后一名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认识,深入宣传,开创平安创建新局面。

1、加强领导。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切实把综治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成立镇、村(居)相应组织,签订责任状,加强对普法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

2、制订工作规划。按照市区两级有关精神,统一镇、村(居)干部认识,强化“保一方平安”重大政治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好详细的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进行宣传(广播电视节目8次,标语360条,专栏18期,印发宣传资料3。2万份);通过教育企业阵地进行讲座(教育4次,企业2次),主要内容<预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村组群众会,宣传普法,平安创建意义,作用及相关法律,达到全体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积极投入这一活动中。

4、培训骨干。一年来,镇政府通过召开镇干部、全体村干部、部门负责人会议,宣讲法律和有关工作秩序与措施,增强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

5、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巩固提高,争取“平安家庭”户达90%以上。

三、加强民防民调,确保一方平安。

1、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重点抓预防,定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全镇共发生矛盾纠纷101起,已调处97起,其中镇级调处55起,村级调处42起。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干部包村包线,村干部包组,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3、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以人为本”原则,结合乡情、民情,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4、搞好边界联防联调,睦邻周边关系,全年共计调处纠纷5起。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严厉打击“地下六全彩”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半年共发生刑事案件36起,破22起,行政刑事拘留22人,逮捕2人,取保3人,待处2人;治安案件18起,查处18起;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4起。

2、严厉打击“flg”等反动xx组织,加强对“flg”人员的跟踪管理。销毁镇外流入之“flg”人员张贴反动传单30余份。

3、突出治安防控重点,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加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二是深化村、企共建治安联防活动,确保村、企周边治安稳定。

4、重视安全生产,加强监督管理。我镇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公安干警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管理中突出了工、场企业、建筑业、学校、公共场所、饮食卫生、农药、火工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帮助及管理。

6、加大治安巡逻检查力度,开展了对企业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

一年来,本人作为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离上级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体制转型进一步加剧,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入,各种不稳定因素还将不同程度存在,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今后,我将一如既往,时刻不忘维护稳定的意识,时刻不放松维护稳定的弦,时刻不懈怠维护稳定的责任,为建设好“创业双溪、和谐双溪、魅力双溪”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而努力、奋斗!

[篇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二零零四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二00四年民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民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狠抓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县委中心组学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影响深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5期;将法制培训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干部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一批新修订和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依托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悬挂横幅、散发资料、送法下乡等形式,围绕法制宣传日、严打整治月以及部门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型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2月18日,借县政府统一输送赴新疆钢铁厂务工的1300多名劳务人员欢送会之际,举办了外出务工人员法律培训班。同时印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常见法律知识问答>2000份。通过培训,务工人员懂得了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政法各部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工商管理部门结合3。15宣传日以“诚实守信,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主题,组织知识竞赛并上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月,会同县法制办牵头并组织国土、城建等29家单位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7月,组织普法宣讲团在全县开展了<宪法修正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法制巡回讲座。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这一主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6·26”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10月,顺利组织了第三次“四五”普法年度考试,全县干部职工参考率达到98。5%,考试合格率达到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专业法的学习,开展了丰富多彩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44辆(次),设法律咨询点66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240人(次),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6场(次),悬挂横幅367幅,展出法制图片展板2400块,散发宣传资料46万份,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7场(次),全县城乡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

(三)层层培训了法制宣传骨干。采取上下结合,分层次、分类别、以会代训、专门培训等方式,把骨干培训贯穿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依托县党校、县行政干部学校,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内容,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12期851人,扩大了普法骨干的覆盖面,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和各自业务的实际,采取乡镇党校培训、选送到省市学习、集中辅导等形式培训普法骨干3100多人次。

(四)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始终坚持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并举,思想灌输与自我教育结合,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一是结合治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在全县206所中小学校先后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广大师生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散发宣传材料12000多份,接受咨询近500人,受教育的师生近4万人。二是举办法制讲座。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共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38场次,引导学生自觉学法、守法,教育效果明显,jú长杨兴农被评为“优秀法制副校长”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三是普法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从活生生的事例中接受教育和启示。四是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在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针对青少年的思想特点,突出抓好“五个倡导”的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路上一起走”活动,组织法制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狠抓了行业依法治理。结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行业依法治理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在政务公开方面,增强透明度,实行预公开、反馈制,印发公开手册,开辟政务公开栏,健全“一站式”管理,运作“一条龙”服务等,严格执行对外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在去年行业依法治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各行业全面铺开,行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把社区依法治理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普法学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形式的多样化和群众化。结合“送法进万家”活动,开展了一书、一卷、一栏、一讲的“四个一”活动。通过这些通俗易懂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获得了总体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增强。

(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依照<民乐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标准>,在全县各乡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村务公开等方面入手,抓了创建工作的落实。今年,全县各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村112个,占全县总村数的52%。有83个村通过县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占全县村数的37。8%,县政府将对达标村进行命名表彰。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健全,民主管理程度不断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局面初步形成,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推动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二、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基层基础

(一)、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深入基层,对乡镇村调委会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教育。共办培训班2期28场(次),参加人员650人(次);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参训率达95%以上,通过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衔接,专门印制下发了司法部统一的格式文书,规范了调解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2、不断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县规范化调委会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4个乡镇调委会和14个村(居)调委会为示范点创建单位,对这些调委会在队伍建设、组织网络、阵地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都加强了指导,使其符合规范要求,在全县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同时,加强了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基层实际情况,对调解业务档案从书写、装订、内容、归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促使调委会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来,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履行管理、指导职能,与基层调解组织一道,上下齐心、协同作战,全力排查、调处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摸排调处民间纠纷578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557件,成功率为96。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5起6人,防止民转刑9件1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185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民乐”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为推动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以干警队伍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继续推进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全部进行了2次检查指导,确定了南古、三堡、洪水、新天等4个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对乡镇司法所长进行了以“提高素质,规范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积极向上争取,今年南丰、民联等三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得到省司法厅立项,争取项目资金247500元;为3个司法所配备两轮摩托车。并以此为契机,多次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为14名司法所长配备了通讯工具,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矗

(三)以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今年年,全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1人,妥善安置21人,落实帮教小组21个,帮教人员63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

三、发挥服务功能,加强法律援助,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良好。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了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并督促各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业务有新的进展,服务范围有新的扩大。今年6月,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着重检查各所在统一收案、收费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止目前,全县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家,代理诉讼115件、办理非诉讼事务124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2万元。

(二)律师工作在教育整顿和改革探索中稳步发展。从四月份开始,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促进了律师及其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促进了律师工作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代写法律文书81份,解答法律咨询136人次,办结各类案件44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包括经济)案件35件,非诉讼案件4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8。6万元。

(三)公证业务稳步增长。今年来,公证工作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作用,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为提高公证工作人员的素质,年初,三名公证员参加了全省公证员注册考试;在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现场监督类公证的自查活动,提高了严格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7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其中国内民事公证58件,国内经济公证18件,无一起伪、错、假证,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援助案件16件,劳动争议6件。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采劝能调不诉,能下不上”的方法,大胆调处,深入群众当中,不仅化解了矛盾,又为群众节省了时间精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实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被省残联、省司法厅命名为“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

四、以“震后重建”为重点,全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帮助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将帮助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针对本局帮扶联系的民联乡翟寨村的实际,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帮扶重建工作,确定一名干部长驻帮扶村,帮助灾区群众开展重建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掌握重建情况;其他领导也数次进驻该村,与驻村干部一道,协助群众积极开展重建行动。同时,全局干部职工也积极为灾区重建想办法、献爱心,克服自身困难,每人捐资600元,为灾区购买水泥30吨,捐款1200元,尽最大努力,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为“三农”服务,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春耕生产、秋后销售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采劝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涉法疑难问题。同时,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今年以来,局领导积极向省司法厅争取项目与资金,取得了明显的成成效:争取到中央政法专项资金维修专款3万元、装备专款9万元。超额完成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

四是以创建“平安民乐”为先导,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禁毒斗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做好创建“平安民乐”活动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五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半年来,在“百万头(只)牛羊生产基地”建设中,为帮扶村解决水泥10吨,干部职工担保为农户贷款4万元,发展草畜产业;在城镇化建设、造林绿化、计划生育等其他各项工作中,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调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要求出人、出车、出钱、出力,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才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以建设一支大局观念鲜明、执法公正、工作高效、清正廉洁、服务到位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将全心全意依靠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全心全意造福人民,做到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一根本点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加强了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和以“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采劝五个结合”,即:学习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与查摆问题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活动相结合,教育整顿与学习胡光明、曹发贵、任长霞先进事迹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了比学习、比应用、比成绩活动。同时,结合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两个条例”、<宪法>、<律师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刻认识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本质,加强了对“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认识,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和“依靠谁、相信谁、为了谁”的思想感情问题,杜绝了“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和“吃、拿、卡、要”的生活作风,实现了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的转变。

(二)开展“三看三查三想”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在组织好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了“三看三查三想”活动,即:看一看重灾区乡村道路不平,缺水缺电状况,查一查自己的公仆意识,想一想作为党的干部应尽什么责任和义务,如何为重建家园作贡献;看一看看守所的高墙电网和失去自由的犯人的痛苦,查一查自己的廉洁行为,想一想自己的成长历程,要倍加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地位,告诫自己不要有非分之想,严格自律,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不以权谋私;看一看城乡低保和贫困户,查一查自已的各项收入,想一想自己所拿工资和安乐生活,知足常乐,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当好人民的公仆。通过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对“两个务必”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改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干部素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从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纪律等方面,采取自查剖析、组织教育、同事提醒、社会反馈等方法,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查找和揭摆存在的问题。并紧密联系实际,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以推行政务公开和实行服务承诺制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明确了职责范围、服务承诺,服务程序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援助中心、公证处、各法律服务所也开展了相应的政务公开措施,落实服务承诺。以健全的制度,规范了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改善。

(四)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年进行督促检查,逐项落实,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也进行了考核检查,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建设,认真履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着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服务市场亟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继续全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农村和社区以依法治理工作;以<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为契机,推动行业依法治理,使我县的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明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收尾年,将对“四五”普法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验。从现在开始,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做好整理归档,查漏补缺工作,明年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县“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差距,总结经验,为“五五”普法的启动打好基矗

(三)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推动干警队伍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的司法所规范化发展。

(四)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正规化发展。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一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规范、整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提升律师、公证的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全面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使法律服务成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六)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将“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学习教育,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的每一件事情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这一工作主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领导技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塑造一支“求实高效,廉洁清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六篇

[篇一: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现就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林业用地,不愿意去经营林业。而我们的国情是人多地少,8亿农民对经营的林地热情不高,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因此,不改革集体林业没有出路,可以说是大改革大发展,小改革小发展,不改革没发展,改革是唯一出路。

第三组数字,全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拥有全国90%以上的森林资源,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全国2000多个行政县中有70%是山区县,全国目前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有496个分布在山区。可以说在山区、林区,“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就是“三林”问题(林业、林区、林农)。所以,搞好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改善山区生产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集体林业没有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营主体不落实,始终没有解决好广大农民群众对于林地和林木的产权问题,农民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营主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经营机制不灵活,现行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老百姓有一句顺口溜,我山不能我种、我种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得,就集中反映了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问题。

中央十分关注林业的改革和发展,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明确了农村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法律和政策基础。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率先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拥护。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提出“在山区、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与农村耕地改革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我和国务院的同志下决心要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回良玉副总理多次深入林区调研考察并作了许多重要指示和批示。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要求,2008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分别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部署。中组部、中宣部、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等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调研和出台政策,合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为引领改革,把握方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2008年6月8日,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

三、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是土地改革时期,分山分林到户阶段。1950年6月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规定了大森林、大荒山和矿山归国家所有,没收和征收的山林、茶山、桐山、竹林、果园等可分土地应按适当比例统一分配,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51年4月政务院在<关于适当地处理林权,明确管理保护责任的指示>中指出:零星分散的山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分别进行清理和确定林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林权证明。

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山林入社阶段。1953年开始,全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林业和农业一起走上合作化道路。1956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除少量零星的树木仍属社员所有外,幼林和苗圃、大量成片的经济林和用材林,由社员所有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从互助组到初级社然后到高级社,农村林业逐步由分散经营转向集中统一经营。

三是人民公社时期,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1958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开展,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提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对农村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必须实行“四固定”,固定给生产队使用,并且登记造册。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要求开展确定山林权属工作,提出必须坚持“谁种谁有”原则。1966年开始“文革”动乱,再次将社员的少量零星树木全面收归集体所有。人民公社时期,山林实行集体统一经营。

四是改革开放时期,林业“三定”阶段。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开展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十项政策>颁布,确定“取消木材统购,放开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集体林区木材经营进一步放开。198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滥砍滥伐的指示>,要求“集体所有集中成片的用材林,凡没有分到户的不得再分”、“重点产材县,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多个林业改革试验区开展了山地开发、资源林政管理、木竹税费、林产品流通市场、林业股份合作等一系列触及林权制度的改革实践,起到了作示范、探路子、出经验的作用,但没有形成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局性的改革大势。

五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福建、江西、辽宁等省进行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

纵观集体林权制度变革的历程,集体和林农对于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益,在“分与统”、“放与收”中几经调整,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思想观念的长期束缚,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理想化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自身规律及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之间的差距,始终是林业发展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南方集体林区“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究其根源在于,林农还未真正成为产权意义上的经营主体。所以说,此次改革不是把集体山林“一分了之、一卖了之”,更不能将改革目的曲解为私有化。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全面落实“四权”的综合性改革。要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重新构建一个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特别是对林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要给予林农相对完整的物权。从而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实践证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必须付诸行动的当务之急。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长期以来,林业发展的制度设计滞后,特别是林地经营制度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林业建设的需求。因此,中央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林业发展中的制度建设问题。<意见>从战略的高度,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科学定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妥善处理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明确提出了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重点突出了以农民得实惠为根本要求,依法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依法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制度建设是基础,政策措施是保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意见>提出“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对历次改革实践的深刻总结、高度概括、内涵丰富,全面把握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主要精神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实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政策。要公平地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维护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还山于民”。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改革涉及到相关利益群体,需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既要维护集体利益,又要做到“还利于民”,让农民在林业生产经营中多得利,得“大头”,同时要坚持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把生态受保护作为改革的底线,维护生态安全。

三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农民是改革决策和实施主体,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程序要让农民明白,改革的结果要让农民满意,真实体现大多数农民的意愿,特别是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切实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权。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从改革一开始就要进行科学谋划,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在改革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具有特色、更加适应发展要求。

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五大基本原则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重要性与农业耕地改革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更高,改革的保障手段更加有力,改革的具体措施更切合实际,改革的效果更加明显突出。

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具体操作上要通盘考虑、分步实施。中央<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

一是农民对改革的认识有个过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需要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农民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充分体现农民决策改革的真实意愿。

二是改革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急于求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很具体的工作,且大量工作都在实地勘界、登记和发证,需要有充足的时间,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和改革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不能草率处理。这次改革是在数次改革基础上的深化,情况非常复杂,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做到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留隐患。

四是各地差异较大,不宜强求一个进度。改革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社情、民情、林情决定了需要时间来研究探索改革模式,通过改革解决好发展问题。同时,从国外林权制度改革实践来看,确立产权也是经历漫长的过程。

因此,各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渐进的工作方法,切不可操之过急,更不能用行政命令限期完成,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同时又要积极引导,加快推进改革,稳妥推进改革。中央<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既有时间上的总体要求,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符合农村改革客观实际。

在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围绕“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的全面落实,需要进一步深化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涵丰富,其主要任务可以归纳为六大制度建设。

(一)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制度

中央<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由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包括林地和林木的改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农村集体林地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主要体现以下四层含义:

一是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由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是这次改革的核心政策,充分表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动摇,给予农民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定心丸”,符合农村经济和林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推动现代林业发展,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里需要明确:林地承包期为70年,是指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不包括集体流转和其他方式承包等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期限。对在中央<意见>下发前已确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并依法经民主决策的,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统一管理,民主决定经营方式。根据法律规定,集体林地应当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但是,考虑到全国各地林业生产经营状况差异较大的情况,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中央<意见>提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对于保留多少是“少量”,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大部分改革地区的做法是一般控制在10%以内,当然,能不保留的,尽量不要保留。

三是实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所谓家庭承包,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每一农户作为承包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承包关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方式。家庭全体成员享有平等的初始产权。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林木发包给农户承包经营时,应当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来确定承包林地林木的份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也叫“人人有份”。

所谓其他方式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集体林地和林木,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承包关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方式。这些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是集体林木所有权随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移,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是林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与耕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不同点,林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实行“树随地走”的政策,确保改革后农户能继续经营。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数次改革的背景下展开的,许多集体林权已经确定了经营主体,包括集体划定的自留山、集体确定的责任山、集体流转的经营山、集体划拨给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区、以及集体林地林木被占用等情况,需要区别对待、认真梳理,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后,落实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中央<意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类处理办法:

一是“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也就是按林业“三定”政策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和经营。一些地方改革中把责任山转为自留山或者补划自留山,这种做法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因为自留山在林权抵押、林权流转时还会遇到法律障碍,权利受到限制。如<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自留山是不能作为抵押的。

二是“已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这里“已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包括集体流转(承包)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也包括集体确定的农户责任山。这次改革前集体流转的林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流转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等问题。中央<意见>提出的处理办法,充分体现了尊重历史的政策,通过完善合同可以处理好的,宜采取完善合同、继续经营的办法;对违反法律规定,大多数成员要求解除合同的,要依法纠正。按林业“三定”政策确定的责任山,属于均等方式分配的,可以确立林地承包经营权。

三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河道湖泊等管理机构和国有林(农)场、垦殖场等单位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要明晰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提出了集体林地、林木的权属关系要在这次改革中依法确立。在此基础上,逐步解决好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四是“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提出了妥善处理林权争议的方法,明确有权属争议的林地林木不得随意确定经营主体和发放<林权证>,必须先解决纠纷,后落实经营主体,防止强行占用林地林木,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影响林区稳定的局面。

(二)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央<意见>指出,明确承包关系后,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通过设立用益物权,确保农民拥有长期而稳定的林权。

林权实地勘界、登记工作量非常大,也是把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的关键环节。历次林权制度改革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留下了有证无山、有山无证、山证不符、界线不清等许多隐患,给林区生产经营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派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改革第一线,现场指导农民进行勘界确权,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明确。确保林权权利人、林地与林权证记载相符,权源资料准确完整,避免发生林权纠纷。

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应当依照<物权法>和<森林法>的规定,进行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通过登记公示而发生法律效力,以对抗第三人,防止自己利益受到侵害。

(三)林业分类经营制度

中央<意见>指出,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划定为商品林;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状况脆弱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划定为公益林。

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这里体现了三项政策的放开:

一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其林地要种什么树种、什么时间种、培育目标是什么等经营方向可以自主决定。

二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选择单独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经营模式,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三是木材作为商品,可以自主决定要不要卖、怎么卖、卖给谁。政策赋予承包经营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发包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都无权进行干涉。

商品林经营涉及到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现阶段主要有两个观点。物权保障的观点认为,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后,公益林可以依法限制采伐利用,商品林要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和行政许可制度,保障林木所有者的处置权,通过市场机制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同时,农民在改革后保护自有财产的意识普遍增强,不会发生大面积的森林采伐;资源保护的观点认为,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和行政许可制度,必然造成森林过量采伐,危及生态安全,目前取消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并且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是<森林法>规定,取消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涉及法律问题。综合两个方面观点,中央<意见>提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对于如何解决好林木采伐自主权,也就是说如何落实处置权,这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开发森林旅游业等。严格管理和保护公益林,是林业建设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当前,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因此,需要从政策上进行适当调整,弥补公益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在不降低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允许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植业和养殖业;允许利用森林景观,开发森林旅游业。同时设定了两个条件,一是不破坏生态功能,也就是不同类型的公益林区,其所发挥的生态功能不因经营活动而受到破坏。二是依法,也就是经营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益林也就是<森林法>规定的五大林种中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公益林采伐受到严格限制。中央<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中央<意见>规定与<森林法>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采伐规定是一致的,实行禁止性或控制性公益林采伐利用政策。

(四)权益保障制度

中央<意见>指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农户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进行林权流转。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二是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林地补偿费是给予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投入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的生活安置,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谋职业或自行安置的,应当归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所有人所有。

三是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被划入公益林范围的,无论是否承包到户,特别强调补偿资金要落实到农户,进一步从政策上维护农民的利益。

(五)公共财政支持集体林业发展制度

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二是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

三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规范用途,各级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山区、沙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五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县乡,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按照1元/亩的标准,全国安排25、48亿元林改工作经费补助,以支持各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六是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

(六)林业社会化服务制度

林业社会化服务制度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二是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服务健康发展。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三是扶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特别是重点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是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

五是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八、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

可以用三句话、十二个字来概括:叫形势大好、形势喜人、形势逼人。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现在全国已经完成明晰产权面积8、78亿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34、5%。

第二,目前我们全国有23个省以省政府或者是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了本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

第三,目前全国有29个省成立了本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机构。

第四,目前全国有12个省在全省全面推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这12个省按先后顺序是福建、江西、辽宁、浙江、河北、云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有望近期在全省推开的省有:陕西、吉林、湖南、海南等省。

第五,在配套改革方面进展得也比较好,福建省在配套改革中建立了两大机构,一个是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一个是林业综合执法机构,省叫总队,市叫支队,县叫大队,省、市、县三级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江西建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每年安排5000万,专门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像油桐、油茶、毛竹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等,江西每年拿出2000万鼓励农民参加森林火灾的保险和森林病虫害的保险,凡是农民自愿参加保险的,政府承担的保费不低于30%,农民承担的保费不高于70%,另外加快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目前已经建成50个,同时规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第六,中央将择期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七,各部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中宣部、中组部、中纪委、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等。

九、关于改革的标准

关于改革的标准或者说指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上层建设、意识形态上的事情,要提改革的标准不太准确,不像数理化的东西有个标准,但在实际上、客观上是有需要的,尤其是明晰产权基础改革这部分,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你说完成了,总要衡量一下吧,成立机构、开了多少会、宣传培训、改革方案、是不是投票了、农民有没有表决、程序中有没有公示、档案是否建立等等这些都是衡量的标准。但是,仅仅靠这些指标来衡量明晰产权还显得不够,还应该有数量化的指标,只有这样作了,才能确保明晰产权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理解有三大重要指标,三个一般指标。哪三个重要指标可以衡量明晰产权基础改革成效呢?

第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家庭)承包率。在承包率中要考虑三个不同的层次来定具体的数字,比如说山区、林区可以考虑定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比如说丘陵、一般的地区可以考虑定到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对一般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对林业依赖性相对差的地方,可以考虑定在百分之四、五十以上,要考虑不同区域把指标定得更加科学完整一些。承包率是最主要、最根本的指标,这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具体体现。

第二个重要指标叫准确率。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方面含义就是指宗地是否准确、四至范围是否准确,第二个方面含义就是面积是否准确,林地有斜坡的面积,有水平的面积,差别很大,我们在“三定”时搞的五花八门,下步我们要搞深化改革,林权证要升值的,林权证相当于财产一样,可以去抵押的,现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林业局正在研究这件事情,抵押贷款这块有好几个省都搞出具体办法来了,像福建、江西、云南、贵州、湖北,都已经拿出了具体办法,要进行林权的抵押贷款,就要求面积、蓄积等都要准确。

第三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发证率。改革的最终表现形式是看林权证发了多少,因此发证多少是衡量我们明晰产权基础改革是否完成的一个重要指标。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相关指标也比较重要,一个是纠纷的调处率;一个是档案方面,叫建档率;再一个是群众的满意度,抽查就行。下步要衡量明晰产权基础改革是否完成,就用这些指标来衡量,用三大主要指标、三个一般指标,实行评分制。对成立机构、建立领导小组、领导是否重视、开了几次会、搞了多少宣传培训等等都是改革的过程,最重要的是这六个指标。

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但各地进展还很不平衡,主要是由于一些地区特别是领导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三怕”思想:一怕山林分户经营,资源管理跟不上,引起乱砍滥伐;二怕改革成本高,地方财力跟不上,导致基层组织运转困难;三怕历史遗留问题多,引发矛盾纠纷,影响林区稳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党委政府重视,高度认识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福建、江西、辽宁、浙江、河北、云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等改革先行省有一个普遍经验: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都能站在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调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实际问题,高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周密组织部署,建立工作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重要生产资料再分配、内部利益再调整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从改革一开始就要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在改革谋划上,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深入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出台推进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把握林改的工作方法和方向。在推动机制上,需要建立“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林改工作健康稳步开展。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成立工作机构,强化部门协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战场在山区,落实林权需要实地勘界,核准林地四至和林木资产,需要逐乡、逐村、逐户确权登记、建立档案核实,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非常大,改革成本非常高。因此,党委、政府要成立改革领导机构和组建工作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和具体改革任务落实。安排专项的工作经费,保障改革顺利开展。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收、统计、档案等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努力形成各方面支持改革的合力。

(四)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农民意愿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实行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宜家庭承包经营的要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要依法采取其它方式承包,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同时,农民是改革的主体,改革要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当家作主,改什么、怎么改、何时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决定,民主决策改革方案,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自主决定山林收益分配方案。确保改革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五)做好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件创造性的工作,需要舆论先行,业务培训跟上,解决改革中认识和操作问题。一方面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改革政策。通过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改革工作人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按照自上而下、逐级落实的做法,层层抓好培训工作,使参与改革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吃透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掌握改革的方式方法,提高应对改革复杂情况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改革质量符合要求。

(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涉及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综合改革,需要对相关法律和政策有所突破,创建新型产权关系下的适应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林木、林地流转制度;三是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四是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五是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制度;六是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制度。通过制度的调整完善和改革创新,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成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林业主管部门也要适应改革新形势,尽快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的职能,为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篇三: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今年9月召开的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强调,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这一重要指示,既是中央对林业改革的最新要求,又为深入推进林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刻把握内在精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林业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进人类福祉作出新贡献。

一、改革是林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承担着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历史重任,也承担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要使命。大力发展林业,加强生态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建设生态文明。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开展工程造林和规模治理,森林资源逐年增加,生态状况不断改善,生态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需求和木材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森林资源不足、质量不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日益突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3,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7、造林良种使用率仅为51%,与林业发达国家的80%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我国具有发展林业的良好条件,全国有45、57亿亩林业用地,还有8亿亩可治理的沙地和近6亿亩湿地,三者合计是耕地面积的3倍多。18亿亩耕地解决了我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近60亿亩的林地、可利用沙地和湿地却没有解决我国的木材等林产品供给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就在于林业体制机制不活,林业生产关系不能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全社会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不竭动力,是破除阻碍林业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的必由之路,是挖掘林业自身潜力的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解决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激发林业发展的活力,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改革,2008年6月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后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摆上了战略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林改;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支持林改;各级林业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全力服务林改;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林改,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平稳、顺利、扎实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效。

截至2011年8月,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集体林地确权面积已达到25、2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发证面积达到21、70亿亩,占确权林地面积的85、95%,全国已有8222、25万农户获得了林权证。同时,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扩大、标准提高,良种补贴、造林补贴、抚育补贴、林机具补贴等公共财政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健康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壮大,总数已达10万多个,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达到近1000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的综合效益日益明显。改革前,一些地区免费送树苗上门也没人种,改革后,农民主动花钱买树苗造林,各地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福建省连续5年造林突破200万亩,为改革前年均造林的2倍。重庆市2009年造林798万亩,超过前10年的总和。山西省近5年森林面积由1700万亩增加到3400万亩,人均森林面积由0、5亩增加到1亩。农民精心抚育经营森林,把树当菜种,把山当田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等林业特色产业,森林质量明显提升,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林地产出率显著提高。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由2003年的84元/亩提高到2011年的260元/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辽宁省本溪市农民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形成了山上种树、林中放蜂、林下种参、参里养蛙的立体经营模式,全市出现10万元户1、6万户、百万元户3000多户、千万元户120户、亿元户3户,走出了一条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致富的发展之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只有2216元,2010年仅红枣收入一项就超过3万元,增长了10多倍。

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解放了27亿亩集体

评估报告格式
乡镇划拨流动人口经费的决议 第七篇

[篇一: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

一、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评估报告格式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3、如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评估价值确定方法;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1、评估过程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结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

2、接受委托中应明确反映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

3、资产清查中应反映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与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的过程;

4、评定估算中应反映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的过程,在该部分应针对评估方法反映评估过程的特点;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应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后各资产占有方的份额和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

2、须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含有“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的提示;

3、评估结果除文字表述外,评估报告中还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列表揭示评估结果(其格式见“基本内容与格式三资产评估明细表”);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6、评估机构如对所揭示的评估结果尚有疑义,则应对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并在评估报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7、对评估中已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评估结果中应作增减值处理,如因企业尚未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对上述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提示企业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五、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3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篇二:实习评估报告范本]

一、实习人及实习要求

xxx,xx省xxx学院xx届经济系注册会计师专业x班学生。实习要求:基本了解会计的工作内容及范畴,大体掌握会计的基本业务处理方法,能较熟练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业务中。

二、实习单位情况简介

xxxxxx公司是一家工贸型出口企业,会计业务比较复杂,涉及到国际贸易、进出口税收、汇兑损益。该公司采用金蝶财务软件进行会计业务核算,是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同时增zhí shuì要求按"免、抵、退"方法进行核算。

三、实习内容及安排

1、熟悉金蝶财务软件

(1)、记账凭证的编制、查询、修改、过账

(2)、账薄的查看及分类

(3)、报表的分类及编制

(4)、特定模块功能(固定资产、汇兑损益)2、凭证的编制(1)、银行、现金业务凭证

(2)、材料收发凭证

(3)、内部成本结算凭证3、成本核算的内容及流程(1)、了解实习单位目前采用的逐步成本结转法的运用

(2)、如何定义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线

(3)、如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用适合本企业的成本结转法4、财务报表的编制(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内部报表5、税务报表的编制(1)、增zhí shuì报表的编制

(2)、"免、抵、退"内容的了解四、实习鉴定及发展方向

1、实习效果鉴定

xxx同学在我公司财务部实习期间,较全面地接触了会计的实务工作。根据我公司财务部所编制的实习内容,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实习工作。

该生性格开朗、工作积极。在实习期间,该生表现出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并有着较好的理论知识结构。

从实习效果来看,该生已基本掌握和理解了实习内容。

其中第1至3项实习内容是该生掌握较好的实习内容,在实习中该生能独立按照业务内容编制相对应记账凭证,由此可见,该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较好的掌握了会计业务的基础知识。

至于第4至5项内容,该生尚不能完全独立操作,由于实践经验的不足,对于一些较为抽象的内容,还是不能完全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融会贯通。这还有待于该生在今后实践工作中认真学习,勤做多问。

2、实习生发展方向

会计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经济类社会学科,要求从业人员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经验。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我们认为xxx同学已基本掌握了会计核算的基础知识,俱备了一个初级财务人员的素质。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如能从实践中去理解理论知识,加强理论素养,我们认为该生会是一名优秀的会计工作者。

评审人:xxx

[篇三:发改委十二五规划纲要评估报告]

一、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设置主要指标14项,到目前为止,14项指标均在预期之内,其中,达到或超过规划进度的指标有10项;低于规划进度的指标有4项,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化率。规划指标整体进展顺利,呈现出稳中有增、积极向好的势头。表现在:

1、生产总值(gdp):2011年完成131、2亿元,同比增长13、2%;2012年完成151、6亿元,同比增长11、7%;2013年上半年完成69、38亿元,同比增长10、5%。

2、财政总收入:2011年完成5、81亿元,同比增长32、72%;2012年完成7、33亿元,同比增长26、16%;2013年上半年完成4、44亿元,同比增长17、8%。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11年完成64、19亿元,同比增长23、6%;2012年完成87、43亿元,同比增长36、2%;2013年上半年完成39、49亿元,同比增长35、8%。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1年完成46、3亿元,同比增长18、1%;2012年完成53、6亿元,同比增长15、8%;2013年上半年完成29、63亿元,同比增长13、4%。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11年完成45、7亿元,同比增长20%;2012年完成53、6亿元,同比增长15、3%;2013年上半年完成31、19亿元,同比增长13、2%。

6、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为16313元,2012年为18464元,分别同比增长13、8%、13、2%。农民人均纯收入,2011年为7394元,2012年为8688元,分别同比增长17、3%、15、6%。

7、人口:两年半来,人口自然增长率均控制在7、3‰以内。城镇化率:2011年为34、06%,2012年为35、30%。森林覆盖率:2011年、2012年均为62、98%,提前完成目标。

8、2011年以来累计完成工业技改投入52、17亿元,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削减15、15、3、51个百分点。2012年单位gdp能耗为2、173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4、1%。

二、经济运行主要特征

一是新型工业化进程强力推进,体现在园区建设不断加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企业扶持力度加大。二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稳步推进,体现在农业生产稳步发展、规模化经营广泛推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巩固。三是新型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体现在县城发展速度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交通建设力度加大。四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体现在商贸流通日趋繁荣、旅游产业稳步发展、科教文卫体工作取得新成绩、民生保障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其他事业协调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外部发展环境不利

一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上涨趋缓,国内宏观经济呈下行趋势。国家、省、市gdp增速2012年分别为7、8%、11、3%和11、9%,2013年一季度分别为7、7%、10、1%和10、3%。从国家、省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拟定的年度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来看,都有一定的回调,全国gdp增长速度控制在7、5%左右(2012年实际增长7、8%),全省gdp增长速度目标为10%以上(2012年实际增长11、3%)。二是国家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严把“土地调控、信贷资金、项目审批、节能减排”四大闸门,资金、土地等要素对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宏观经济下行,消费市场整体走低,加上国家“禁酒令”、“限制公务消费”等政策的出台,促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速增长的拉力十分缺乏。四是桃花江核电项目政策依然不明朗,项目能否在“十二五”期间得以启动仍是未知数,这对我县工业、投资、消费影响尤其严重。

(二)内部发展动力不足

一是园区承载能力不强。二是产业规划布局不健全。对灰山港、马武地区的支持力度不够。三是“龙头”不强。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少具有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四是融资渠道不畅。五是交通网络不健全。

四、规划目标完成情况预测

综合多方面因素分析,预测到2015年,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6、5:49、6:33、9(预定目标为18:47:35),其中:第一产业比预定目标低1、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规划目标高2、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预定目标低1、1个百分点。我县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7、5亿元,年均增长14、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7、6亿元,年均增长15%,上述三个指标难以达到预期。另外,预计财政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8%。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605亿元,年均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615元,年均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819元,年均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县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覆盖率达到97、7%;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7、5‰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18%;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削减10%;森林覆盖率达到63%,上述指标均能实现规划预期目标。

五、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是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突出抓好产业项目建设,着力增强发展后劲。三是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提升城镇承载辐射功能。四是强力推进交通建设,畅通内外发展骨架。五是努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六是致力推进民生改善,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县归集重点项目239个,预计到今年底,能够完成的项目44个,项目已经启动的有103个,暂未启动但有希望实施的项目82个,建议删除的项目10个。同时,根据国家投资趋向和发展需求,新增补项目19个。调整后,项目库共有项目248个(详见附表)。

[篇四:乡村依法行政评估报告]

根据蓬府办函﹝2013﹞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依法行政实际情况,同时对照相关评估标准,现将我镇2013年年度依法行政自我评估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

镇人民政府坚持行使行政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切实保障依法行政的成效性。班子成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尽全力保证辖区内人民群众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科学民主。

明确各部门行政决策权限、范围和规则。建立健全了立项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执行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都事先做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切实加强依法执法。

在便民服务中心上墙了各部门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的执法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同时加强依法推进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工作。在年初同各部门执法人员签订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并推行了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并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年底严格逗硬考核。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行为的检查督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亮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

五、行政审批高效便民。

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依法明确受理、办理权限。行政审批纳入了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范、流程优化、时限明确,按时办结率100%。

六、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除法定事由外,做到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在决策后24小时内公布,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办理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有效运行。

七、行政权力受到制约监督。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接受了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八、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了政府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大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认真督促每个工作干部学习。

九、落实保障措施。

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镇政府工作考核和绩效管理,年底逗硬考核。落实了镇长作为我镇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每年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报告了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篇五:质监局计量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一、计量器具生产、维修、销售环节风险较低

既无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企业,又无计量器具修理企业,计量器具销售企业能较好的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经营活动,风险隐患较低。

二、计量器具使用环节存在一定的风险

加强了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和加油站的计量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会民生计量领域强制检定率明显上升、群众诚信计量意识明显提高、民生计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明显降低。但营造和谐稳定计量环境,构建计量长效机制是长期的工程,目前集贸市场、乡镇医疗机构是我县计量风险较为突出的环节:

1、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率未得到有效提升。集贸市场经营者多属于弱势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检定工作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想方设法抵制、逃避检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率、合格率总体不高。

2、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计量意识不强。对医用计量器具给诊断病情带来的后果和危害认识不足,加之经费紧张,给检定工作开展带来较大阻力。由于医疗卫生计量器具检定率偏低,医学诊疗准确性和科学性难以保障。

3、高科技计量作弊难以及时发现。由于经费问题基层计量行政机构执法手段一直较为落后,使部分高科技计量作弊行为难以及时发现,防不可防的尴尬局面日益凸显。

三、计量器具进口环节风险较低

我县无计量器具进口商或经销商,风险隐患较低。

四、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行政监管风险因素较低

根据质检总局、省、市局计量工作要求,我局陆续开展了“技术机构检测整顿”、“计量检定服务窗口建设”等多项活动,严格依据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达标创建,投入资金更新软硬件配备,开展人员考核练兵及教育培训,并以自查及互查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较好的解决了人员责任意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技术保障水平较弱、人员素质较低、服务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技术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检定流程及业务范围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与此同时,我局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期限、条件等开展计量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狠抓工作作风,有效杜绝了因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到位以及其他影响行政监管效率的因素而导致监管缺位、证后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五、应对措施

针对风险分析中发现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行政监管部门执法力度较弱等诸多问题,要增强计量管理意思。健全和完善风险研判处置机制,防范风险管理程序和措施。按照高、中、低档风险等级,建立应对处置预案,坚决整治各类计量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措施:

1、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借助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等宣传平台,向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和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民生计量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民生计量基础知识,努力提高经营者计量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行业自律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计量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

2、争取支持。积极争取省市局和政府支持,划拨专项资金对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彻底扭转集贸市场在用衡器来源复杂、易于作弊、不便管理的局面,争取通过上门服务,使全县城乡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受检率、合格率大幅提升,为人民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购物环境。

3、部门合作。继续加大对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民用三表、眼镜行业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管,督促各业主(单位)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保证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准确。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提高民生计量工作监管的有效性。特别是针对垄断行业和一些企业的不配合甚至拒检行为,通过加强部门沟通,依法稳步推进等办法,打破计量强检工作受阻的僵局。

4、推动计量诚信体系建设。诚信计量。重点是“诚”字,积极开展推进“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率先在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民用三表、餐饮场所、超市商店、眼镜行业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倡导各行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诚信计量承诺制度、计量投诉处理制度、计量不足先行赔偿制度等,与商家业主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向社会公布计量维权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计量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道德约束和法律法规双管齐下,培育一批计量诚信示范单位,树立一批诚信计量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诚信计量。

[篇六:水务局任务执行情况预评估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年目标绩效考核预评估的通知>(府办发[2013]120号)精神,现将我局2013年1-9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县中坝水库完成投资4000万元,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

完成情况:1-9月完成投资1300万元(勘测设计等前期投入);1月10日前已全部完成项目可研、初设及环评、立项等所有前期工作,资料已报省、市烟草局,获得了钟勉常务副省长和李登菊常委的支持签批。

存在问题:由于国家烟草局投资调整和总局相关领导调整,所有项目暂停审查,故该项目至今未能下达投资计划。恳请市上在考核时充分考虑客观因素。

二、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小农水新增有效灌面1、2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85万亩。

完成情况:1-9月已完成新增灌溉面积1、3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8%;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9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7、6%。

(二)目标任务: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个、综合治理河道3、5公里。

完成情况:1-9月,已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综合治理河道5、3公里(其中镇河防洪堤3、5公里,中都镇中都河防洪堤1、8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51%。

(三)目标任务:解决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完成情况:1-9月已完成1、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0%,预计年底前完成2、99万人。

三、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协议引资10000万元,到位资金5000万元,包装项目5个。

完成情况:(一)1-9月完成协议引资1、8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3%。其中协议争取国家烟草局对中坝水库进行投入1、29亿元未到位,其他项目已到位资金5400万元。

(二)1-9月实际到位资金54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其中,安全饮水投资1600万元;水保坡耕地治理投资10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投资1400万元;江、采砂业主投资1400万元)。

(三)1-9月包装项目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分别是即:2013年-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乡中小河流防洪堤项目;新县城供水项目;新县城污水处理厂项;金江特色养殖项目。

四、第四季度工作措施

(一)围绕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将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和股室责任,严格实行目标奖惩。

(二)找准差距,进一步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上汇报和争取,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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