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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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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职责 第一篇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纪检,职责】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纪检,职责 第二篇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大案要案和纠风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检查督促该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工作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承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拟定全院监察工作及反腐倡廉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院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负责学院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学院重大投资项目。

(四)受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受理学院教职工因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处受理的申诉。

(七)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检查、监督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纪检,职责】

(八)宣传中央、省委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成果与经验,教育监察对象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保持廉洁。

(九)负责协助上级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我院的监察业务。

(十)承办上级监察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纪检监察干事岗位职责
纪检,职责 第三篇

纪检监察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对公司各级管理干部进行违规违纪监督检查。

2、协助部长,在公司机关及各分厂中开展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深入公司机关科室和分厂车间,对公司管理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政纪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走访各层职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公司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计划提供依据。

5、协助部长督促各级管理干部廉洁奉公。

6、具体承办公司管理干部队伍中的违规违纪事件,并将事件调查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

7、协助部长,在公司干部、党员队伍中开展作风建设。

8、协助部长,对物资设备招议标、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招工招聘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各种内部罚款工作,受理有关具体事务。

10、负责效能监察和专项监督工作。受理对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投诉,协助领导调查了解,并按规定处理。

11、做好纪检监察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归档,以及有关案卷的整理和归档、保管。按要求及时完成各类统

计报表。

纪检组工作职责
纪检,职责 第四篇

纪检组工作职责

(1)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四项职能。负责组织本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督检查本委及全区政法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3)监督检查本委员会及班子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4)协助区纪委以及本委研究制定全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经常开展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区纪委、本委领导反馈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建议。

(5)协助区纪委对区直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加强对区直政法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的管理教育及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受理全区政法各部门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就有关问题和案件开展初步核实、调查处理等工作。

(7)承办、督办上级领导和领导机关交办的政法部门及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本委及全区政法系统干警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依法开展效能监察,大力推行审务、检务、警务、政务公开,落实“公开办事制”、“首问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促进职能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9)负责与市委政法委纪检部门和区纪委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指导区直法、检、公、司、610办纪检工作的开展。

(10)办理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和本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其他应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

纪检岗位职责
纪检,职责 第五篇

关于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伊党办发[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伊党发[2010]5号)、《伊吾县关于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伊党办发[2011]2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伊吾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为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定任务

乡镇纪委承担着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其职能的发挥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新农村建设成效。各乡镇纪委必须按照职责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乡镇纪委职责

1、主管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协助乡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乡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乡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7、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乡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本乡镇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镇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要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对乡镇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并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

2、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牵头负责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布署。

3、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研究不断提高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体措施,结合实际,与时俱进。

6、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

见。【纪检,职责】

7、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8、参与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及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况,不定期参加基层站所、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就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部署并参加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等重要事项。

10、提议并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11、严格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廉政承诺、双述双评、廉政谈话、民主决策、民主公开、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公务接待、村干部待遇保障等十项制度;深化“教育促廉、文化倡廉、示范树廉”三项工程;加大对 “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融洽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

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的开展力度。

12、严格按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内容和时限,并督促落实乡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

13、按照伊吾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大对乡镇、站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

14、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

15、协助纪委书记加强乡镇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16、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重要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参与对扶贫、救灾、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和农民直接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参与所属辖区内党

2016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纪检,职责 第六篇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督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制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聚焦监督主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重点、聚焦主业是关键。紧扣“龙头”,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攥紧拳头,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是纪委的主业,也是主责。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打出去。将力量向办案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于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要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提高监督水平。从根本上把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重要保证。进一步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清理调整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转方式。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必须摒弃惯性思维,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进一步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就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用法治思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谈个人的思考。

定位要准确,严格把握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问题。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纪委的首要职责,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2016年5月,局纪委协助党委健全文化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纪委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8月,局纪委组织开展了关于对全市文化系统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项工作,通过督查,局属各单位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纪委的专门职责,就是开展执纪监督。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局纪委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等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查处那些“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今年以来,局纪委已通报3起共6人违反纪律的现象。

方法要妥当,不断加强部门纪委的监督工作。善于沟通。部门纪委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与指导下、在本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在全局干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部门纪委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形式多样。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依法监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学深学透,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从更深层次学习掌握各类法纪条规,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措施要具体,扎实推进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个人素质和党性修养;严格自律,勤政廉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带头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好各项纪律和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一个很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不断纠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深入实际,及早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部门纪委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二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部门纪委的业务指导,推进部门纪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创建部门纪委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激发部门纪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六条禁令”,开展“净化队伍”行动,解决“灯下黑”。

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笔者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要求、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的提出,不仅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标之举,更是治本之策。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呢?最精练的概括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这点中了纪委监督责任的核心和要害,是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决定的,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重庆市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纪委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七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巡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作风督查、推进改革创新。这七项内容,是对“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要求的丰富和细化,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同时,也有利于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衔接,达到两者相互促进的目的。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是要紧紧围绕这七项内容来做抓落实,做到目标不偏、措施不虚、精力不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越到基层表现越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于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不逗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未完全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二)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作风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是抓早抓小功夫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紧时松,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一些单位的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三)自身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大多数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无专职人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成为“光杆司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的基层纪委主业不突出,工作精力未有效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漂浮、律己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良风气不但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开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片区(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区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岐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把执纪监督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不同历史时期,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职责始终是执纪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指导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监督责任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力不足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主体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反之,纪委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二、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首要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重要职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专门职责,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

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响应社会关切。

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对各乡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纪委应当充分发挥作为专门机关的优势,对地方、部门反腐-败工作存在体制机制漏洞或工作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对政策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包办和替代,应当把首次监督权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主要通过“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以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四、切实加强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

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执纪监督的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认真落实的重大任务。

强化党委的组织领导。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揭丑、敢于亮-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完善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部署。“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举措,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认真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

加强执纪监督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理顺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关系,科学配置人员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从《党章》中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纪委负监督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各级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正确认识纪委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检机关的法定职责。《党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都涉及到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无论具体任务如何改变、工作范围如何确定,从法律授权和要求来看、从机构设定目的来看,落实监督责任都是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纪检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纪检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无法绕过的重要环节。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有利于纪检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准确定位、正确履职,实现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有利于明确国家治理体系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通过强化监督,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落实,提高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内涵外延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内容的再明确。当前纪律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根源都在责任不清。强调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从履责到底“管什么”入手,紧扣纪律强化监督,把主要力量放到对“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的监督和案件查处上来;紧扣作风强化监督,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曝光上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温床;紧扣责任强化监督,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方式的再调整。诚于中形于外,职能的调整最终要落实到工作方式的转变上。强化监督责任,就是要从“怎样履责”破题,站准站稳监督的位置。要把握好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之间的“位差”,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把握好执纪监督与业务监管之间的“位差”,不断探索监督主管部门正确履责、对其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的有效途径;把握好执纪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位差”,积极探索对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成果进行再监督的方式。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要求的再强调。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不是“揽权”也不是“推责”,而是更加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更加明确对纪委履责的基本要求,即依法履责,既要有所为,真退实转,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又要有所不为,不能表面上退出具体事务,实际上仍然还在“种别人的田”;高效履责,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通过零遗漏查案增强办案的震慑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廉洁履责,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三转”,强化监督责任。“三转”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使然,是纪检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必然选择。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当务之急就是统一思想、付诸行动,与时俱进,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深化“三转”。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要深化机构改革,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责主业上来;要改进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工作重心、工作力量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

创新监督机制,确保履责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转变纪委职能,并不是一转了之,更重要地要在破除旧有惯性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免形成监督空白。要在比照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工作机构、配置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使工作力量集中化的同时提升集约化程度;要在退出“一线监督”、“全程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结果报送审查和再调查机制,切实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应体现在“问责”上,通过加大纪律兑现切实强化震慑。

强化主体责任,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与党委主体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要为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对其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

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担当,以强力问责追责为保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监督职责。

一、全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监督责任有统领

一是目标化管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协助县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为落实八项规定、加强纪律建设等“规定动作”,层层签字背书,明确问责依据。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分解,排出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并明确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协助县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实施细则,列明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责任清单”,并通过严格的“责任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性措施,敦促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二是个性化巡查考核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各乡镇、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制定各有侧重的个性化考核细则。采取季度跟踪巡查、党委(党组)负责人向纪委常委会勤廉汇报、勤廉综合考评的巡查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党委、22个重点部门党委(党组)改进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巡查先后发现个别乡镇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全方位协调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反腐工作计划,确定执纪监督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任务落实。坚持资源共享、手段互补、力量共用,上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3次,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办案6件,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7条。在审批职权多、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住建、国土等5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减少职务犯罪空间。通过一系列举措,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聚力“三转”落实,确保监督责任有担当

一是转职能,厘清职能定位,突出主业。调整内设机构优布局,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整第五工作室为法规研究室,专职研究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增加2名检察室工作人员,并坚持“全员办案”,使全委从事办案、执纪、监督一线的人员占总编制数的80%以上。清理议事机构脱副业,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原先参与的144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后目前仅保留12个,将涉医、涉教、涉农等问题坚决交还主责部门。规范工作分工明主责,组织落实“三转”座谈会、专题培训班,明确要求基层纪委书记不得再分管招商、计生等辅业副业,并通过履职周报、月度通报、季度例会等方式,推动基层纪委集中精力抓主业。二是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突出主责。强化作风监督,重申系列规定。实施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盯住重要环节、重点时段,派出11个督察组开展明察暗访27次,查处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13件次,严查、快处、重办10件,转立案2件,纪律处分7人。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瞄准重点部门的重点事项、关键岗位的“炙手”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三个关键环节抓好责任落实,6部门因履职不规范被追责。狠抓案件查办,由“抓大放小”向“大小并重”转变,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1件,同比上升9%;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上升400%。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黄牌”预警提醒,对具有发案规律的案件帮助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先后发出“黄牌”20件次,约谈函询30人次,建章立制11项。注重标本兼治,开设“法·德讲堂”,选取14起典型案例在全县巡回宣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三报告”,实施“一案多警示”,并通过“三警一线”、旁听庭审现场等方式,不断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应。三是转作风,进一步严明纪律,锻造铁军。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业务专家专题辅导,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培训、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开设“主任讲堂”,室主任言传身教,推动年轻干部“内外兼修”。同时,通过征文比赛、模拟竞赛等活动,努力培养“多面手”。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沉下身子接地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登门回访,累计接受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梳理案件调查、定性量纪、追究问责等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纪监督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出台“十个一律”、“三个严守”,架起自我监督的“高压线”。抽调专人成立内部监督小组,对纪检干部工作、生活、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严防“灯下黑”,先后在系统内明察暗访5次,提醒谈话3人,党纪处分1人,调离1人,以铁的纪律维护了铁军形象。

三、强力问责追责,确保监督责任“落地有声”

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问责整改,狠抓责任追究。一是主动出击,突出问责的及时性。坚持主动追责,在问责的提起上,由事发后根据上级指示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常态追责转变。针对矿产资源无序开采、违法占用耕地、串标围标多发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强力追责。二是丰富方式,突出问责的针对性。坚持宽严相济,在问责的方式上,由以纪律处分为主向约谈、质询、批评等多种方式并用转变。针对教育领域乱收费、“执窗服”单位“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科级干部。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构建作风建设“一台三书”问责曝光机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点名道姓曝光问责4起。三是责任倒查,突出问责的警示性。坚持“一案双查”,在问责的对象上,由单独追究责任人向一并倒查领导责任转变。在机关效能提升、整治乡镇干部“走读”等工作中,在问责当事人的同时,通报批评分管领导6人,诫勉谈话责任领导3人。

落实中纪委八条禁令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纪委八条禁令,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昌宁镇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我特向党组织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年以来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而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还注重抓好党政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

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无论是在干部任免上还是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暗箱操作。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凡须讨论通过的,一律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在集中讨论、反复酝酿、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拍板决定,尽力避免决策失误。在工作中、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不脱离群众。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问题,时刻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保持自身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更是给予了一种责任。为此,我谨慎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严于律己,一尘不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始终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也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尽量把有限财力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上。今年以来,我镇的招待费用等支出项目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对于家中的私事我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一年中,我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和子女调动工作岗位,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没有组织或参加公费旅游,更没有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承诺人: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四

中共宁阳县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突出纪律检查首要之责,维护纪律权威;盯住“四风”不放松,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责任担当,严肃问责追究。

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不折不扣抓好监督检查。围绕各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重拳出击,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督促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查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

三是实施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健全监督检查网络,聚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盯住重要时间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持续发力用劲,完善“四风”问题发现、查处、曝光监督机制。

四是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办案件。深化全员办案机制,完善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主办人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探索乡镇划片办案和交叉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水平。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实现监督前移。坚持“一案双查”,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是大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调整内设机构,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深化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落实监督责任承诺书

今年以来,平桥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牵好“牛鼻子”、种好“责任田”、练好“硬身板”,全力抓好主业主责。

一、牵好“牛鼻子”,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上,组织全区105个基层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与区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制定《2016年平桥区党风工作要点》,明确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对党委领导班子必须承担的8项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的8条任务进行细化,推进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化和实体化,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5个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是本职,不抓是失职,阻挠是渎职的意识。

二、种好“责任田”,紧抓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聚力监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盛市具体工作意见和反对“四风”等工作重点,严格监督,常态化进行明查暗访,查处相关案事件22起,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1人。围绕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脖早医。围绕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征兵、高中招等民生热点问题,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监督职能部门履好职、尽好责,查处案件9起,处理11人。二是全力执纪。握紧办案“拳头”,把工作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调整3名年轻干部到案件检查室工作,并推行全员办案、个人包案。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办案人才库74人、办案陪护人才库47人、医疗人才库8人,并采取业务培训、上挂锻炼、联合办案、抽调办案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办案件52起,党政纪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均有较大增长。三是有力问责。今年以来,共实施责任追究5起,党政纪处分1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练好“硬身板”,改进作风建好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牢为民宗旨。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学理论、学讲话、学先进、学选编、学红廉、学党纪,共组织集中学习21次,观看电教片8次,记录学习笔记200多万字,撰写心得体会60多篇、近10万字。到大别山红廉文化苑参观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是公仆,我是卫士”学习讨论活动。组织4批次11人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干部理论水平和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百姓诉求。今年以来,委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建立联系点19个,深入基层开展调研56次,走访农户100多户、企业11个,开展谈心谈话10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26条,并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开通“@清风平桥”官方微博,增强与群众互动。坚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重点约访,解决各类信访问题38个,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带头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在今年开展的整治会所歪风等一系列专项治理中,首先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摆进去,带好头、立标杆、做表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职责 第七篇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5纪委书记职责
纪检,职责 第八篇

第1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参加校党委的书记办公会和党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按时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2、组织召开纪委会、纪检办公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注意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协助党委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4、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经常督促、检查纪检委员和基层纪检工作,及时给予正确指导;

5、着重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纪委委员廉洁自律,发现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帮助和建议组织处理;

6、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阅处重要的来信,组织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国法的有关事件和案件;

7、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对校管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8、搞好与组织、人事、宣传、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协调;

9、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的学习,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召开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

10、代表纪委向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2篇:社区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在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通过开展读书、学习、讨论、辅导、交流、警示等活动,进行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纪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结合社区实际,充分运用文化的、艺术的和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搞好有机结合,大力推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对外出(包括出国)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提出建议及要求,保持组织联系。在册党员中有被举报或者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要谈话了解情况,开展帮助教育;对有违反党纪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协助党支部召开讨论党员纪律处分的支部大会。要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党员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建立通常的党员情况反映渠道,帮助困难党员解决问题,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

认真执行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的登记、鉴定制度。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及其表现情况的监督、评价、反馈工作,如实向有关单位党组织提供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三、加强日常监督。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监督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制度;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发展工作党务公开等工作。

开展工作监督。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财产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为民办实事、计划生育、困难群众救助等管理使用情况实行监督。

进行效能监督。对社区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效能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社区工作者信访件和对有关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做好廉政、勤政预警工作。通过建立社区信息员队伍和聘请监督员,完善党风廉政预警工作机制,纪律惩处机制。经常关注并及时收集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息,化解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出现各类问题的党员,在调查属实基础上,进行思想教育,必要时进行纪律处罚。

六、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风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

七、承办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3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主持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纪委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校党委或上级的工作部署。

三、联系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四、根据校纪委会议的决定,向党委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五、接待来信来访,组织领导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六、对选拔任用干部提出廉政考察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七、抓好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作用。

八、联系实际进行工作研究,定期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对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负总责。

九、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4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院党委的指导、决议和决定。

2、召开院纪委全会以及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指导,安排布置工作,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有关事宜。

3、组织对学院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院党委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问题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5、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对重要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6、接待并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

7、参加党委会,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对院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8、加强与其他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充分发挥院纪委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9、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提高,搞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0、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事项。

第5篇:纪委书记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领导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根据阳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方案,制定宏厦一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落实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的量化指标,并根据党委的统一安排对基层和部室进行考核。

2、每半年对基层和部室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公司。

3、纪委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设立创新试点单位一个。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的考核原则,对基层党政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有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根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四项要求,制定和安排我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纪委文件的形式安排抓好四项工作和纪检监察重点工作量化三十条。

2、组织抓好纠风和专项治理,根据集团公司安排,重点抓好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规范各种学会和协会的管理。

3、全年查处案件四件,其中大要案件两件,抓反面典型5件。

三、落实抓好效能监察项目。

全年效能监察项目完成二项,重点项目为建筑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的效能监察;常规项为规定建筑安装公司项目部管理效能监察。

四、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做好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组织安排有关需要通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诈骗案件。

五、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1、对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明确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工作质量要求,及时进行组织和实施。在执行中要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证交办任务按时间、按标准、高质量完成。

2、对交办任务实行复命制,完成情况要及时向交办领导进行汇报。

第6篇: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纪委会和纪委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纪委各项业务工作,亲自抓好事关全局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2、审定纪委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并组织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状况的调查,针对带有普通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党委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定期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做好受纪律处分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5、协助党委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协助开好院党政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6、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7、领导各总支、直属支部的纪检工作。定期听取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工作汇报,对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8、做好上级纪委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纪委书记责任人述职报告
纪检,职责 第九篇

我是镇纪委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现就本人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1、聚焦主业抓监督。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将纪委的职能回归到监督定位上来,本人及时退出从镇上分管的其他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来,改变“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做到工作上不越界、不缺位、不错位,把需要的精力聚焦到执行监督这个主业上来

2、加强组织协调。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和中、省、市、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愿和建议。在镇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牵头作用,加强执纪执法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斗争工作合力。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镇党委汇报监督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严格纪律监督

1、突出案件查办职能。

查办案件是纪委工作的重点。乡镇纪委重点查处,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16年我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违纪线索2件。查处党员干部2人,其中给予开出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2、严明党的纪律。

鉴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观念淡薄,不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放弃党性原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个别党员存在理想信念缺乏,我行我素,阳奉阴违等现象。镇党委通过到村上给党员上党课,组织全镇党员冬训,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来加强党员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全镇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三、加强作风建设

1、扎实抓好正风肃纪,促进干部作风和工作作风大转变。

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县委五项规定、四条禁令,制定了镇财务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完善“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和审核机制,坚决纠正巧立名目的乱发津补贴行为,无上级明确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发放任何工作补贴和加班补贴。规范来客接待,所有接待必须要有被接待单位出具的公函,并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一律在伙食团就餐。清理了办公用房。并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分析,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及时改进,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

2、开展慵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治理。

针对我镇部分干部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缺乏工作热情、消极颓废、不思进取、纪律涣散工作不在状态。对老百姓的事该办不办、急事慢办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对在整治过程中依然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我镇在整治过程中,对3名不在状态的镇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2名镇、村干部作了书面检查。

四、强化警示教育

根据县纪委下发的,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读本,我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使全体镇、村干部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上容易犯错误、栽跟头。从中吸取教训,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通过自我对照检查,我镇共约谈财务较为混乱的四个村的村四职干部,责令其限期改正。从而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关于个人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本人能够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时时用党的宗旨、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检点自己的行为。增强人民公仆观念,以人为本,为民造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上内容为本人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全部属实,敬请组织监督核实,如果不实,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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