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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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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一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公司郑重承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达到委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一、我公司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

第一 项目组内部复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公司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公司要求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所有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项目组其他成员强调下列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在项目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五)已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六)获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工程造价咨询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 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公司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注册造价师负责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充分体现分类控制、突出重点的质量控制理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核: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四)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七)所复核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

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

技术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本所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终结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

2.重点造价、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

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

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 意见分歧

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 本公司规定:

1.由本公司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广泛、充分的讨论,寻找解决分歧的办法;

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以解决这些分歧;

3.如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监管措施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本公司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本所要求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一)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

(二)与本公司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

(三)由本公司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

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和评价还包括分析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本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如何适当反映这些变化;

(二)有关独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书面确认函;

(三)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四)与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相关的决策。

本所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本公司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本公司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本公司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行业务检查及其他监控程序。

本公司评价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的影响,并确定这些缺陷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一)该缺陷并不必然表明质量控制制度不足以合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以及本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二)该缺陷是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 我公司将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及建议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适当人员。

本所在评价各种缺陷后,应当提出下列改进措施:

(一)采取与某项业务或某个成员相关的适当补救措施;

(二)将监控发现的缺陷告知负责培训和职业发展的人员;

(三)改进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四)对违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对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本公司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同时,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本所每年至少半年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负责人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传达的信息应当包括:

(一)已实施的监控程序;

(二)实施监控程序得出的结论;

(三)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重大的缺陷及其整改措施。

向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本所适当记录下列监控事项:

(一)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二)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三)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评价的记录包括下列方面:

造价咨询服务承诺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二篇

承诺:

各位评委,为适应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需要,全方位服务于委托方,为委托方节约资金,充分把好工程造价关,我公司向贵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4.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业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 “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良的成绩,赢得社会和建设单位对审计人员的尊重;

4.2、按照执业规定的要求,本着谨慎、认真的执业态度,按时完成审计业务,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4.3、诚实守信、尽职尽则,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审计人员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回避;

4.4、廉洁自律,严禁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4.5、审计过程中,在确保独立、客观的前提下,积极随时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派出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4.6、接受业主委托单位的业务质量稽核,审计误差控制在法定范围之内。【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十节 造价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和行为准则

一、造价专业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具有同类工程相关

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全过程咨询审计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全过程审计咨询业务工作,最终签发全过程审计咨询成果文件和相关咨询成果文件。

专业造价工程师:根据全过程审计咨询业务岗位职责分工和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具有同类工程同类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全过程审计咨询工作,签发相应全过程审计咨询成果文件。

概预算人员:具有一定的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获得“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从事具体的全过程审计咨询业务工作。

校核人员:经我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授权从事全过程审计咨询业务校对核查,其专业层次不得低于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经我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授权,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全面参与全过程审计咨询业务,对全过程审计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其专业层次不得低于编制人员和校核人员。

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业务活动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的执业原则,对有意纵容、明示、暗示违反执业原则的行为坚决抵制。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业务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包括:

(一) 严格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不准擅自变动修改计价程序,不得随意确定计价补充内容;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二) 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计价软件;

(三) 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四)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分别在所做的业务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印章;

第三条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业务活动中与自身利益有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条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有要求的技术和商务,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条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之间要相互团结,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对方的权益。

第六条 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一旦发现,严格惩处。

服务承诺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三篇

审计人员廉洁方面控制的措施及承诺

一、关于审计人员廉洁方面控制的措施

为加强工程审计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审计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廉政保障措施。

一)、实行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我方会自觉回避。

二)、加强审计人员的廉政教育,督促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

我公司造价咨询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就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国家、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它一切现行的管理办法/规定/决议等,自觉遵循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寻求提高投资效益和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

2、应秉承“对外讲信用,对内讲团结”的经营理念、“一流的形象、一流的品质、一流的服务”的经营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作风。

3、遵守“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原则,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实事求是,不隐瞒真情,不讲假话;严格遵循咨询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处理问题,廉洁奉公、不以审谋私。

4、谒诚为委托方服务,始终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精心工作,审计过程中做到增、减有依据,报告有结论,谁咨询谁负责。同时不隐瞒查出的违纪事实,

不泄露审计工作涉及到的机密。

5、不接受贵重礼品、不参加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高档娱乐活动、不接受客户或被审核单位提供的折让、佣金或礼物等超越工作条件需要的利益、不接受任何有损独立和公正判断的酬谢,对赠送的礼品、现金应设法退回,不能退回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汇报,请上级予以退回。

不为谋私利与施工方等有关单位就工程计量、签证、结算等审计过程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单独与承包方进行有碍独立执业和职业形象的接触、也不在委托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与被审核单位接触。

6、服从公司业务的统一高度分配,同一工程咨询服务必须统一口径、审计进度等服从技术负责人等公司领导的安排、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公司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

7、恪守审计“审计八不准”,不得为谋私利与施工方就工程计量、签证、结算等审计过程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三)、制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工程咨询业是为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决策、实施提供全过程咨询的智力服务行业,是政府投资决策部门和各类项目业主的参谋和助手,在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咨询单位和咨询工程师应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在咨询业务活动中诚实公正,敬业进取,信守合同,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的服务,赢得社会信任。为此工程咨询单位和咨询工程师都应遵守工程咨询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承担本行业对社会的责任,始终坚持职业尊严和声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寻求提高投资效益和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

2、谒诚为客户服务,始终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精心工作。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原则,实事求是,不隐瞒真情,不

讲假话,即要客观分析一切有利因素,也要把一切潜在的不利因素告诉客户。

4、按《工程咨询资格等级证书》规定的资格等级和咨询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业务。

5、靠质量、信誉进行竞争,杜绝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的价格竟争。不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排挤、损害和打击其它工程咨询单位。要防止有意、无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抢取其他咨询单位已经受托的咨询业务。

6、按照国家或协会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与中外客户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收取合理的咨询服务费用。不允许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各种不正当的报酬,不得接受任何有损独立和公正判断的酬谢。

7、通过各种形式努力学习,更新知识,钻研业务,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咨询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提出建议,促进工程咨询事业健康发展。

四)、审计成果质量复核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所有咨询成果文件在签发前必须经过三级复核程序:组内各专业咨询员在完成初稿编制并进行自校后,由项目组负责人实施一级复核;在项目负责人实施一级复核的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实施二级复核;最后由本公司分管的副总进行三级复核后签发。

五)、双人执业制度:执业人员与工程造价有实质关系的其他单位(建设单位除外)的工作联系,均须有本公司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员参与。

六)、及时报告制度: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提供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确保与委托方的充分沟通,对需要委托方协调的事项与问题及时提出,审计过程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七)、我方保证与委托方签定“廉政责任书”以约束我们的行为。

八)、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关于审计人员廉洁方面控制的承诺

在工程造价审计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组织审计协议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在保证廉洁方面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完全按行业有关审计规定执行,随时接受贵局监督、检查;

2、保证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不以任何理由接受被审单位的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纪念品等;

3、保证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维护国家及有关投资者的利益,坚决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我单位承诺如违反以上规定,首先停止政府委托项目的审计工作,再视情节严重,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违反纪律的,由同级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于相应的经济赔偿。

造价咨询服务承诺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四篇

服务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公司郑重承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达委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

第一 项目组内部复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所要求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所有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项目组其他成员强调下列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

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在项目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五)已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六)获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工程造价咨询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

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 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所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合伙人或由主任注册造价师授权的部门负责人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充分体现分类控制、突出重点的质量控制理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核: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四)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

度及处理情况;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七)所复核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

技术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终结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

2.重点造价、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

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

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 意见分歧【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

本所规定:

1.由本所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广泛、充分的讨论,寻找解决分歧的办法;

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以解决这些分歧;

3.如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监管措施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本所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

造价咨询服务承诺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五篇

服务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公司郑重承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达委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

第一 项目组内部复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所要求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所有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项目组其他成员强调下列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在项目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五)已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六)获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工程造价咨询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

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 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所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合伙人或由主任注册造价师授权的部门负责人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充分体现分类控制、突出重点的质量控制理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核: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四)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七)所复核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

技术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终结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

2.重点造价、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

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

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 意见分歧

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

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

本所规定:

1.由本所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广泛、充分的讨论,寻找解决分歧的办法;

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以解决这些分歧;

3.如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监管措施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本所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本所要求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一)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

2016施工企业承诺书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六篇

施工企业承诺书

xx-xxx公司:

我单位承建贵指(公司)负责建设的 铁路项目,现承诺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后,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财电(2016)17号电报相关要求,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我单位承诺前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清偿,且从目前至明年春节期间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如未按此承诺执行,愿意接受建设相关考核评价,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指挥长、总经理): 20xx年 月 日

施工企业承诺书

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

我企业进北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任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做到不超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务工人员购买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的制裁。

企 业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范本

xx市**区建筑工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 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严格按江宁建字(2016)第50号“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按该工程造价的2%计取安全生产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现委托 项目经理(b类)上岗证号: )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

3、委派 同志(c类上岗编号: )担任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且保证其每周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允许其上岗作业。

4、按照建设部“建质[2016]213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危险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不少于5人(本专业工程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且要有专家组作出书面论证的审查报告。对各专项施工方案应具备的相关要素详见《相关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提示单》(附七)。

5、该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做到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职工的伙食、饮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施工场地、道路及施工围墙的设置按《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7、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储备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

8、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撤离危险区域。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所使用的各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自升式)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备)在安装、搭设、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性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11、认真抓好安全监督部门对该项工程存在事故隐患下达相应执法文书的整改、复查及回复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违法违规施工。

12、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我代表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随时接受江宁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监督。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的各项行政处罚,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市场廉政及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贯彻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在关于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发对腐-败和发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轨制”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我公司及所属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

承诺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二o一三 年 三 月 十八 日

施工企业承诺书

我企业进入鹤山市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任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维护鹤山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做到不超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鹤山市散装水泥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6、按时参加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务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的制裁。

企 业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年4月27日

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单位在郯城县建筑市场,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和郯城县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开展建筑活动

二、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严格履行合同。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上配备与承揽的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负责人和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四、用工行为规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及时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各项手续。

六、及时登录郯城县建设信息网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

七、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承诺单位(公章):

2016廉洁自律签订承诺书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七篇

廉洁自律签订承诺书

积极响应市级机关工委转发的市审计局机关党委等三部门向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发出的倡议书, 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二、政治学习常抓不懈。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学习吴官正同志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对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文明、廉洁节俭的节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带头深入基层。利用节日期间开展亲情联动直接接触群众的有利时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走访挂钩企业、社区、村组和帮扶对象,真心诚意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工作中的意见,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进党员与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成果。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 认真履行职责,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广场全面发展。

三、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以身作则,防微杜渐。

四、 做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人、财、物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禁止个人独断。

五、 严格执行上级各条禁令,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六、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七、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的要求。

承诺人:

廉洁自律承诺书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远洋地产合格供应商,为保证与远洋地产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我方承诺在与远洋地产的合作过程中将做到如下廉洁要求:

1. 对我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督促我方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监督、举报在项目合作中的不廉洁行为,遵守“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不以贿赂、欺诈、强迫等行为或手段损害远洋地产的利益。

3. 理解并知晓远洋地产有关廉洁合作的各项制度,并保证我方工作人员理解并知晓前述内容。

4. 不向远洋地产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物品或其他利益,不为远洋地产报销任何协议约定由我方负担的费用之外的费用。

5. 不邀请远洋地产工作人员参加在正常业务需要范围之外的宴请、外出旅游等娱乐活动,不与远洋地产工作人员一起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6. 不为远洋地产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亲朋好友的工作安排等个人事务提供便利。

7. 不要求远洋地产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我方参与远洋地产其他项目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与材料采购、造价咨询、工程承包、勘察设计、监理等。不接受远洋地产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推荐的双方合同约定以外的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等。

8. 不介绍或接受远洋地产工作人员以自己或亲朋好友的名义参与投资于我方及我方关联公司。

9. 不从事与违反廉洁要求的、与上述事项性质类似的任何其他事项。

10. 发现远洋地产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要求之行为者,将予以抵制,并按照双方之间约定的联系方式及时向远洋地产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远洋地产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2016行业承诺书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八篇

行业承诺书

为规范周宁县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一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我们秉承“诚实、守信、敬业”的职业道德,自愿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诚心诚意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郑重向社会承诺:

1、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承诺书,按《消法》规定,心系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餐饮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树立“诚信为本、以客为尊”的理念,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节约消费。做到货真价实,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不误导、欺骗消费者。自觉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欺诈、不作虚假宣传,若发生不正当得利、不公平交易行为,愿意为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消费者若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等问题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有责任先行和解,做到勇于负责,不推诿、不拖延,及时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5、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追假打假。

6、消费者一旦发现签约的商家和服务单位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请主动、及时向任何一家签约单位反映,以促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7、本承诺书以诚信服务为诺,以实际行动为践,愿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不接受承诺单位先行和解者,可直接向县消委会或12315台投诉,投诉监督电话:5621351。##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左权县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旅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旅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发展理念,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所需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强化安全防范与监控措施,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保证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项,全部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有效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运输工具、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全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坚持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书面汇报材料和总结。

四、认真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三责”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记录。积极组织、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保证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五、充实完善本单位“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六、以上承诺,我们将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接受相关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通信行业服务承诺书

实践先进性,争当排头兵

——XX通信行业服务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践先进性。XX通信行业积极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争当全国同行业服务提升的排头兵。为达至该目标,XX通信行业联合倡导通信企业诚信服务、守法经营的行业风尚,建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长效机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在贯彻落实2016年国-家-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现就通信行业向社会提出的服务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守法经营,履行价格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资费标准和《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履行资费承诺,不做虚假宣传。

2.遵循政府指导价原则,在适应行业发展规律、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信产部计费系统方案,完善计费系统,向消费者落实承诺。按国家现行资费政策,推出新资费均需报送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履行相应手续。

3.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擅自变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重点整治价格歧视、价格欺诈、多收费、乱收费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完善通信类增值业务的信息费、声讯费开帐原则,落实信息费、声讯费核算反馈工作。

二.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1.用户申请办理业务时,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业务宣传资料针对业务全过程,通俗易懂,真实准确。格式合同条款明确经营者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简单明了。

2.终止经营某种业务或用户暂停服务时,按照服务公约规定日期提前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

3.通过邮寄或短信等方式向合约用户提供话费信息,并保证话费信息的有效送达;预付费用户可通过自助查费平台进行实时查询;明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增加消费透明度。

4.明确增值业务的开通与取消方式,对增值业务用户进行业务订制确认;对增值业务的收费情况,应以短信等各种方式通知用户。

5.加强对信息提供商(SP)的规范管理,严格检查与处罚,维护消费者权益。用户可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举报,协助电信运营企业共同规范对(SP)管理。

6.通过免费试用的方式开展业务时,在免费试用期后,未经用户提出申请或者予以明确确认订购,不可擅自给用户开通业务并强制收费。

三.全面提升服务途径

1.为客户提供营业厅、服务热线、网站以及其他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种服务渠道,并合理安排布点及服务时间,方便客户进行各种业务的办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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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电话及通信类增值业务的欺诈行为,用户可通过服务渠道进行咨询与投诉,通信服务人员必须认真处理并及时答复,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

四.强化内部管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1.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执行《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前台人员服务规范》等规范,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配合专业的培训及相关的考试制度来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用户的申诉或投诉;重视群众意见,在已有服务规范基础上积极改善,完善监管、投诉途径。各运营商服务热线分别为:中国移动10086,中国电信10000,中国联通10010,中国铁通10050,中国网通客户服务热线10060。

各签字企业将严格遵守本承诺,积极配合各监督部门及消费者的查证工作;请邮政部门与银行同业公会积极配合该项工作,支持XX通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服务行业管理承诺书

根据这一承诺书,签约后,这家企业必须成立以公司法人代表为组长的“物流旺季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物流旺季人力,设备,运输,接受,派送,员工加班薪资等具体措施。此外,物流企业要依法建立服务网点停业歇业情况报告制度。

若有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和网络。由于特殊原因需停业或歇业的,需要及时向客户报告。经批准同意之后方可停业或歇业,但事先必须妥善衔接和处理好货物,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以任何理由积压和延误货物。

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书

1. 我们认识到,我们所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地址资源构成了互联网的核心基础设施,而互联网又构成了信息社会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我们的工作事关互联网核心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事关能否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信息社会提供一个高质量的基础平台。

2. 我们在此宣告,我们的共同愿望:建立一个充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有力促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注册服务秩序。

3. 我们意识到,在互联网地址注册这项公益性服务中,注册服务从业机构是开展注册活动的主体,承担着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专业、诚信的注册服务的职责,履行着引导用户理性注册地址名称的义务。

4. 我们共同认为并呼吁,行业自律是促进互联网地址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的从业机构应当秉承开放、包容、协作、共赢的理念签署一份自律公约。

5.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依照守法、公平、诚信的行业自律原则,积极践行行业自律八项承诺。

6.监督。

7. 我们坚信,切实履行自律公约的服务承诺,真正做到急用户所急,想我们同意,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的自律过程,应以开放的姿态保证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充分参与。我们自愿接受注册用户、新闻媒体和主管部门的用户所想,达用户所需,将开辟一条通向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的繁荣之路。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餐饮行业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某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任务,确保实现2016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评审、2016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餐饮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自律,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我单位严格按照创建“卫生城市”的标准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置于首位,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争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楷模,带动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餐厅显著位置,坚决杜绝超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等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本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四、保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五、规范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和使用行为,建立相关采购索证制度及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六、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以本单位的实际行动抵制劣质油脂流入餐饮行业。

七、保证为顾客提供卫生安全的内外环境,保证餐饮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以上承诺,真诚地恳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同时,我们倡议,全体行业同仁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为我市创建“卫生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

某某某单位 承诺单位: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业规范承诺书

为确保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促进全省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现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建设科技、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抗震防灾等工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完成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2、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能力。严格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做到办事公正、文明执法。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行政能力。

3、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处室行政服务功能,倾听公众呼声,认真解决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面向行业,贴近基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4、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跟踪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方便、快捷、高效的办事工作机制,提高处室的行政执行力。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端正党风政风,做到廉洁自律,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2016建筑工程监理承诺书
造价企业自律承诺 第九篇

建筑工程监理承诺书

建设单位:兹有我公司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文件规定,我公司经过认真挑选,特委派___________同志担任该项目现场负责人,该位同志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能胜任此项工作。

监理单位:我_________受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的委托进行工程现场管理,现在我承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定按照《建筑法》以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来从事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并保证常驻现场,形成管理台账;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考核和检查;及时报告及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隐瞒、谎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不阻碍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如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疏忽工程安全隐患,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均由本公司和项目现场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1 / 1页

外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承诺书

我企业进入鹤山市范围内承接 工程监理业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师负责制。工程项目参与现场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和一般监理员落实专职到位;

2、自觉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条款和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条款,维护鹤山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不超资质承担监理业务,不接纳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监理业务,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依法落实监理责任制,对主要施工工序或主要结构部位贯彻旁站监理制度,履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及时制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违反质量、安全规范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并及时报告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按时参加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6、自觉接受上级和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或监督施工单位

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7、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不随意压低收费标进行恶性竞争;

8、服从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鹤山市建设行政主管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 企 业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承诺书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七、监理单位负责在工程监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八、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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