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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7    阅读:

让驾考更简单:2015驾考新规解读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一篇

让驾考更简单:2015驾考新规解读

2015驾考新规解读?这个是怎么回事呢?其实,对于我们来说,想要考驾照的话,肯定是要先来了解每一年的驾考规定的,因为每一年的驾考规定可能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了解新的规定的话,我们想要去报考都不知道要怎么弄,所以,只有先解读了2015年驾考新规之后,我们才能够知道我们的每一步要怎么走。所以,接下来和易驾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新规解读一:驾照自学直考。根据中国交通法的一个规定,驾驶机动车辆,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是,现在想要获取驾驶证的渠道是报考各类驾校,通过考试才能够拿到驾驶证,不过,因为现在驾校的学费是越来越高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驾照自学直考年内试点”的信息,无疑振奋了很多人。不过,提出这样的新规定,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协调的,这意味着,驾校考驾照的规则将会被规范,考试中,也能够形成比较良性的竞争形态。

新规解读二:驾考自主预约。之前的规则是驾校代表考生来预约考试,不过,今年的新规是我们能够自主预约考试时间了,这样的话,能够避免教练还有驾校方面向学员收取更多的额外的费用,这也说明,预约考试的决定权是保留在考生手里的。并且,为了让考试更加的公正和公平,也会在各个考试的环节,向考生来发送相关的短信来通知考生一些相关的业务信息。

新规解读三:需要异地驾考。当然,之前的话,因为考生考试的地方和考生所在的地方相离的比较远,导致很多的考生来回很不方便,现在的话,有望能够在异地考试,这无疑就是方便了考生,让考生可以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考生能够自由的来选择考试的地点,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减低了各个考场的压力,使得我们能够合理和高效的来利用好驾考的考场资源。

新规解读四:规定每一辆教练车最高的人数限额是6人。因为现在学车考驾照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一些驾考受利益的驱使,便盲目的招收学员,导致一辆教练车会有很多人一起学习的情况出现,这样的话,教练车的教学承载能力还有教学质量,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新规就明确了每一辆教练车的最高人数限额就是6人,驾校要按照“一进一出”的政策来实行。这样的话,无疑能够很好的解决了学员的学车质量,缓解大多学员代考的问题。

新规解读五:出现学车“一卡通”。这样的话,能够打破学员们在同一所驾校“从一而终”的情况,学员们能够通过手中的计时培训卡,在全市的驾校学习练车,这样的话,不会让所有的学员居于一个学车地点,还能够有效的缓解场地压力,最重要的是,学员们能够先练车再去付款,通过网上来自主决定考场还有考试的时间。

因为要适应社会的发展,驾考的变革道路还是很长的,所以,

考试规定也是要时刻根据

社会情况来更改的,我们想要考驾照,也是要时刻关注驾考的一些新规定,然后好好的学习练车,这样的话,我们顺利的拿到驾照不是什么问题的。

2016年驾照新规实施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二篇

考驾照的看过来:相关新规明起实施 从明天(4月1日)开始,有“驾考新规”之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将正式实施,主要内容涉及驾考改革、自学直考、考试预约、自主约考、异地考试、领证换证、分类体检、境外证换证、分类教育以及社会考场等。对比原来的规定,新规有以下15大变化特别值得关注。但是网传的记分新政实为谣传,也就是说记分规则本次没有变化。

变化1:交管业务网上办理更便捷

139号令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网在哪儿?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变化2: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变化3: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接下来,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变化4:可异地申领大中小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变化5:境外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

具体规定是: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变化6:学习科目二、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具体规定是: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变化7:16个城市试点自学直考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变化8:七类驾照被注销可直接申请考试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具体规定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1、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2、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3、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4、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5、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6、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变化9: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变化10: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60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还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变化11: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了。

变化12: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放宽10年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变化13: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变化14:明确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139号令规定: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另外,还增加了处罚规定。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2、未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2、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变化15:增加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条款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

驶证。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目前是试点,非试点地区仍执行原来的规定。

交规对考驾照的新规定从2014年起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三篇

“史上最严交规”明年1月1日实施 新增5项违法行为

原标题:遮挡车牌需“回炉”学交规

新京报讯 故意遮挡号牌将一次性扣满12分,驾驶员“回炉”学交规。

新规增加5项违法行为

此次修订的新规被称为“史上最严”。据了解,新规新增5项违法行为,其中为遏制近年来多发的高速路车祸,要求实习期驾驶员上高速要有人陪同,如果被查处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交管局法制处负责人解释,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属于实习期,此外,增驾准驾车型后12个月开增驾车型的也属于实习期。

新规对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记12分的11项,记6分的14项,记3分的12项,记2分的11项,记1分的4项。调整的记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涉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将原来2种超速违法情形及记分(超速50%以上记6分、超速50%以下记3分)细化为10种,小客车超速50%以上,一次将扣满12分,驾驶员需重新考取驾照。

考驾照增文明驾驶常识

此外,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收紧了驾驶证考取的政策。增加了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理论考试。

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加的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是通过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交通事故救护常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臵方法等。

考题针对突出驾驶陋习

目前,全市27家考试场已完成教学内容调整、考试场地改造等准备工作,明年1月1日起,新驾驶人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都需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东方时尚驾校负责人说,文明驾驶考试采用电脑答题,考生在经过实际驾驶练习后,对文明驾驶内容理解更加深入。他透露,考题针对时下较为突出的驾驶陋习。“比如在路口会车时怎么通行、如何避让行人等。”

北京市交管局网站已将新规的具体内容登出,市民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相关车管的问题,可直接拨打12122车管热线咨询。

■ 解读

关键词:【驾驶证】

驾校桩考4项变5项

解读单位: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

问:新规定实施后,是不是考驾照更难了?

答: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更加严格,以切实提高驾驶人综合素质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

问:小客车驾照考试新增哪些考试项目?

答:为提升驾驶人的综合素质,交管部门增加了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理论考试。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

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关键词:【罚分】

闯黄灯将被记6分

解读单位: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

问:闯两次红灯就会吊销驾驶证?

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问:抢黄灯处罚吗?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应减速通过路口,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可继续通过,未越过停止线的应停车。抢黄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问:开车打电话如何记分?

答:开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

记2分。

问:开车不系安全带如何记分?

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关键词:【新旧交替】

今年违章不按新规处理

解读单位: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

问:我在今年的违章记录没处理完,明年1月1日是不是就按照新规加重处罚了?

答: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政实施以前,仍执行之前的记分标准,即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不含1日)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处理的,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的记分标准记分。

问:元旦前已经报名参加驾校培训,如果元旦后参加考试,是不是增加难度?

答:如果元旦前考生已经参加考试并合格(包括科目二考试)考试成绩有效。如果1月1日前报名培训,但考试在1月1日以后,将按照新规参加考试。

■ 相关新闻

客货车一年内无记分免年审

新京报讯记者昨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审验时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对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此外,新规定对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驾驶记录提出了明确要求:有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有吸毒史者考驾照限制多

新京报讯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明确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二、温州网讯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即今年8月21日起已施行)。昨日,温州市车管所召开媒体宣传解读会,通过媒体向全市广大驾驶员和准备学车的市民解读“最严交规”。

2016驾考制度改革、驾照考试新规定政策解读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四篇

2016驾考制度改革、驾照考试新规定政策解读

2016年,考驾照新规定再一次修改,并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6驾考制度改革怎么改?2016考驾照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下面由国内首家互联网学车平台车轮考驾照从驾考专业角度,为你一一盘点,全面解读2016驾照考试新规政策。

一、驾考制度改革之“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2016驾考新政策之“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原文

1、《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政策原文如下:

“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1、考驾照往返次数由4次减至最低2次

在驾考环节,与以前需要进行四次考试不同,此次驾考改革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改革后考生最少只需要往返2次(科目一1次,科目二、科目三两项1次完成)。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最短当日可拿驾照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同时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

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3、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学驾报考更加方便快捷

为落实“自主约考”、“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今后考驾照可采取自选驾校学车、自己预约各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随着“互联网+”驾考行业的兴起,车轮考驾照等网上学车平台将成为不错的学驾选择。

车轮考驾照通过链接当地最好的驾校资源,推出在线报名学车功能,方便学员快捷报名学车,学员可根据自己特殊的需求选择驾校和教练,还可享受“不过包赔”服务,一旦考试未过,将赔付补考费用,免去学员后顾之忧。

二、2016驾考制度改革之“强力推进自主约考”

2016驾考新政策之“强力推进自主约考”政策原文

1、《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

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2、《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开展自主报考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推动,加快搭建互联网平台,组建互联网约考服务团队,布建充足的用户注册网点,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落实短信实时推送服务。要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关于“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车轮考驾照政策解读——“强力推进自主约考”

1、2016年年底全面开通驾照自主约考平台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强力推进自主约考,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于3月底前全部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

2016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时约考,连续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3、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学驾报考更加方便快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开通12123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落实短信实时推送服务。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做到网上报考快捷高效,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工作顺畅衔接。今后考驾照可采取自选驾校学车、自己预约各科目考试的方式进行,随着“互联网+”驾考行业的兴起,车轮考驾照等网上学车平台将成为不错的学驾选择。【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三、驾考制度改革之“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去年底,《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出台了一系列便利群众学驾领证措施,对于想要参加驾照考试的朋友来说,关于驾考的相关政策信息是非常重要的,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中有哪些便利群众学驾领证政策,下面车轮考驾照一一盘点,供大家参考。

1、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16个城市4月1日起正式实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据《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首批自学直考试点于2016年4月1日起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进行。

2、学员合法权益受保护,遏制驾照培训考试乱收费

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

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异地考驾照取消限制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4、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5、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部分视力问题及肢体残疾人可考驾照

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四、驾考制度改革之“加强驾校培训管理”

2016驾考新政策之“加强驾校培训管理”政策原文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驾校培训管理”的政策原文如下: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

2016年驾驶证新规定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五篇

篇一:2016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2016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关于驾驶证扣分的新规定已经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次扣分政策的新改革引起了有车一族的关注,主要是新政策中有不少处罚行为是非常容易触犯的,了解清楚相应的处罚政策,才能有效的避免。

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扣6分的违法行为【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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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亮点提前看 扣分细则记清楚

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亮点提前看 扣分细则记清楚 来源:91恋车 | 2015-12-23 08:55 编辑:舒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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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语:近日,《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为适应我国驾照考试行业现状以及人们日益增长的考试需求,《意见》对驾考报名、驾校教学、驾

一、驾照考试改革时间表

新规于201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将新规推行到更多地区;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问题。

二、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

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三、自学直考看点

无论是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实行自主报考,还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无一不是在围绕“自学直考”这样一个新规,可以说,“自学直考”是2016年驾照考试改革中最大的修改,也是最重要的亮点。该政策可使考生从驾驶证考试报名到拿证,完全自主,选择符合自己的培训方式,而不用依靠驾校,避免驾校培训的一系列弊端。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自学直考”政策能否真正发挥效用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首先,教练车如何解决。无论是培训还是考试都需要教练车。而国家规定不允许私家车进行改装,学员又不可能为了学车买一辆教练车,缺乏教练车就成了问题;

其次,上路学车如何解决。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路上学习驾驶,需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并在教练员随车知道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第三,自学学时如何计算。即便是自学直考,也会有相应的学时要求。现行的c照考试由现有驾校根据学员学习情况来“打卡”,自考之后学员如何实现自行打卡算学分,需要精确。 第四,自考成本可能更高。虽然“自学直考”可以使学员更加自由的选择培训、缴费等方式,但是,换取自由的成本可能更高。我们可以粗略算一下:车管所考试受理费和工本费都在500元左右,48个学时费用约为5760元(市场行情120元/学时),48学时场地训练费2400元,长途训练费最少300元,算下来将近9000元。

四、落实驾照考试改革新规的合理方式

从驾照考试改革新规内容上看,如果新规顺利实行,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驾照考试行业的弊端,并且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然而,“自学直考”政策存在的缺陷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我们能否在中间找到平衡点和解决方法呢?

相信不远的将来,互联网学车保障平台能将自主考试与教练培训结合的更加完美,为学员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建立新的学习模式。

篇三:2016驾照实习期扣分新规定

2016驾照实习期扣分新规定

驾驶证代扣分有哪些影响?驾驶证代扣分是否违法,是否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实际上,驾照被扣满12分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驾照考试才能上路,有人却从中看到了商机,以百元一分的价格公开叫卖驾照分数牟利。而那些面临被扣分的违章驾驶员也争相买分。汽车摇号网提醒你,9月起,严禁冒用他人驾照扣分!你还敢借驾照给人扣分吗?可能要被吊销驾照甚至拘留! 驾驶证代扣分新规定出台

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正在进行全面升级。拟提前一个月即今年9月正式启用新平台,届时“一车多本”销分系统将自动报警。同时新的系统还将加大对驾驶人处理抓拍的信息审核,谁被抓拍,谁来处理,且必须刷二代身份证。

9月启动新平台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在8个月内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全面升级。而山东作为试点地区要提前进行升级工作。 据介绍,此次交管平台升级后,买分卖分处理违法的“生意”可要难做了。升级后的功能中,将增加对涉嫌高频次买分卖分人员的业务预警和监管功能。如果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或者一年内使用多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名下违法行为的,在驾驶人办理违法处理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报警。

也就是说,一个驾照给多辆车处理违法或一辆车用多个驾照处理违法,超过一定次数,系统会自动给交警部门报警。同时,当事人处理的非现场违法将上传公安部监管平台。这样一来,通过买分或卖分来处理非现场违法将更加困难。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驾照被别人冒用处理违法记录。

要刷被抓拍人身份证

交警表示,升级后的交管平台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违法处理当事人的身份鉴别认定。在处理非现场违法时,必须通过读取二代证读写设备获得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公安部计划从今年10月份开始强制执行这一规定,而青岛拟于今年9月正式启用平台后执行。

目前,交管部门规定驾驶人在处理违法时,必须持本人驾照到窗口办理,此外,同一辆车最多使用三本驾照。新平台启用后,靠倒卖驾照分数为生的黄牛们可能面临“失业”。值得注意的是,新平台也强化了驾驶证管理方面的有关业务。新平台调整流水修改功能,降级考驾驶证的学员不用再担心科目二预约考试次数被累计的问题。

此外,套牌车也将面临更严格的查处。交管平台升级后,将实行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发现违法车辆属于套牌车辆的,可以将其非现场违法记录通过接口写入交管平台套牌车违法数据库,以方便之后查处。

提醒手机号变了请及时去更新信息

随着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平台给车主和驾驶人的服务也多了。现在由于很多驾驶人和车主在办理驾驶证和登记车辆时填补的信息已经发生变化,或填写不准确,无法享受到交警部门开展的各项温馨提示服务,从而造成车辆和驾驶人临近年审、年检,车辆违法等信息。

据了解,交管平台升级后,针对驾驶证的服务也有所增加。在办理驾驶证初领、增驾、补换证、审验等驾驶证业务时,增加手机号码重复性校验,如果发现系统中已经存在相同的手机号码,会提示已有驾驶证手机号与录入的相同。这样可以更加明确车主和车辆信息,让驾驶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交警部门也提醒,驾照登记信息(例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已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要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驾驶证代扣分新规定处罚公告

根据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送审稿)》新增规定,替人消分将被暂扣驾照半年还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原文:

“第九十九条之三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代扣分给我们自身带来的恶果

对于买分人:

1、驾驶证将会被扣留6个月,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再犯者将、组织他们代扣分者将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对于卖分人:

1、对方的违规记录会出现在你的档案中,严重影响日后车的保险、车检和车管部门的审核,给自己带来不便;

2、对方违章同时如出现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卖分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驾驶证如6个有效记分未达到12分可换领10年驾照,如果卖光了12分,将影响更换驾照。

而代扣分带来的行政拘留将会对你的影响:

1、出国签证的办理将受到牵连;

2、影响考公务员行政审核;

3、对于公务员性质工作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4、单位有权解雇。

再严厉的新规也是以安全为目的,无论是为了社会还是自己,请开车的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规范。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六篇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全面推出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下面中国人才网小编给各位朋友分享下“驾照新规”扣分细则,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喔!

方法/步骤

一、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不系安全带;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④开车打电话;

⑤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二、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三、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四、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驾照新规新旧交替 第七篇

一、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5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2015年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在2015年新交规处罚中“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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