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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局

编辑:zhangyanq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23    阅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市局机关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事业单位,在全市设置18个基层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有正式干部职工2319人,目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管辖纳税户约66万户,其中企业46.6万户、个体户19.7万户。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深圳地税局,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深圳地税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官网:http://www.szds.gov.cn/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机构概况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目前,市局机关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事业单位,在全市设置18个基层局。其中,特区内设置了罗湖、福田、南山、盐田4个区地方税务局和保税区地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局、蛇口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及第一、二、三稽查局;特区外设置了宝安、龙岗区地方税务局,第四、五稽查局;2007年,成立了税源管理局和纳税服务局,分别负责税源分析、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管理工作;2009年底,依据征管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规定,设立了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和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有正式干部职工2239人,其中,大专学历574人,占总人数的25.6%;本科学历1166人,占总人数的60%;研究生学历274人,占总人数的12.2%;党员1748人,占总人数的78.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含金融保险行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1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2项费的征管。同时,还负责代收费3项,包括代市水务局征收堤围防护费、代市总工会征收工会经费和代省地税局征收在深省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局管辖纳税户58.69万户,比机构成立初期的12万户增加了近4倍,其中企业37.29万户、个体20.49万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国家规定的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政策是什么?

  总体来说,此次公告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将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予以明确规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出租建筑物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行为,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为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一方面,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对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的通知,提出了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给予适当税收优惠的具体举措。一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对于个人房屋出租行为采取较为便捷的税收征管模式,并在充分考虑全市民生的基础上,对不能提供租房成本费用的纳税人则采取较低的征收率进行核定,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生活成本负担。

  三、此次公告主要涉及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此次公告主要是对现有政策的规范、明确:一方面明确了我市私房出租的应税行为,凡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的行为,都属于财产租赁的应税行为,即包含通常所说的一手出租或转租行为;另一方面,明确了私房出租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规定要求,主要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四、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及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方式:

  1、据实征收,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费用扣除)×税率。

  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5%×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五、新政拟实施的时间如何规定?

  此次政策调整拟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收付实现制的征税原则,凡在政策实施前取得的私房租赁所得,将按照现行规定征税。

  六、征求意见稿发布的目的是什么?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刊发,是深圳地税按照依法行政的管理要求,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过程。

  关于开展“2016年深圳地税纳税服务需求调查”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解您对我局税收工作总体评价以及您的纳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局的纳税服务水平、推动税收工作持续改进,我局近期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广州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2016年深圳地税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工作,调查以电话访问及办税服务厅面访形式进行。如果您接到上述调查电话或收到调查问卷,敬请积极配合,并给予客观评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22日

  • ·地税正风肃纪心得 3篇(2015-11-07)
  • ·区地税局落实审计整改的工作报告(2016-01-03)
  • ·嘉兴财政地税网(2016-01-10)
  • ·嘉兴财政地税官网(2016-01-11)
  •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2016-01-12)
  • ·嘉兴市财政地税局网(2016-01-12)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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