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天津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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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天津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天津生育津贴计算
【法律依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政策内容】:
第十六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四)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五)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
第十七条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一)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三)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天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1、天津日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
2、天津生育津贴总额=天津日生育津贴X生育津贴天数。
【生育津贴天数规定】: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15天;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30天;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42天;
4、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98天;
5、生育婴儿:98天加30天,总共128天;
6、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7、难产:增加15天;
8、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增加14天。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
1、参保人应于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
2、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内容扩展】:2017天天津人社重点任务之一就是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挂钩办法。合理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继续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730元提高到800元,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提高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工伤预防康复制度,对符合二孩政策的职工,增加30天生育津贴。即2017年天津生育二孩职工即将增加30天生育津贴。
相关问题解答
一、天津生育津贴计算基数是多少?
【回答】:现行天津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具体怎么算?
【回答】:一般生育津贴30日可以报下来,其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详情请拨打天津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三、流产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流产可以领取多久的生育津贴?
【回答】:根据天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流产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一般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可以领取30天生育津贴。
天津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申请条件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办理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报销流程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按人整理整齐,并要求与申报表一致)交至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部;
2、医疗保险部做好申报登记(必须由申报人确认签字),开具申报登记回执;
3、申报单位可依据申报登记回执,在医疗费用支付到帐后,可至医疗保险部领取相关明细及退票。
报销标准
一、妊娠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为400元 ;
2、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600元;
3、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800元;
4、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1100元。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营养费300元、围产保健费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四、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报销标准
1、自然分娩报销标准为3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报销标准3100元。
3、宫内节育器置(取)术报销标准为200元;
4、更换宫内节育器报销标准为325元。
报销时限
生育费用、产假津贴在产假期内申报。
费用申报的期限从生育之日起计算按日计算至产假完结之日,超出申报期申报,产假津贴不予支付。
办理地点
天津社保中心联系电话及地址
2016年天津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怎么算领取条件
天津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 城乡居民:以家庭或行政村组织参保的城乡居民,到所属社区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垫付的医药费;
2. 学生:以院校组织参保的学生,到所在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申报垫付的医药费。
区县社保分中心按月将报销的医疗费划入居民(学生)社保卡银行账户。对暂未领取社保卡的,在办理垫付医疗费用申报手续时,应同时办理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天津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产前检查医疗费: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产前检查医疗费票据和明细。
2.生育医疗费: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出院记录复印件;生育医疗费票据和明细。
3.计划生育手术费: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票据和明细;绝育术后实施复通手术的需提供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复印件。
对于暂未领取或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代理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须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出院记录须加盖病案管理专用章。
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手续
1.天津市城乡参保人员只要在怀孕12周内,先到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也称“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