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办理流程
编辑:zhangyanq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05 阅读:
灵活就业补贴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1. 经人社部认定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对象;
2.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的对象;
3. 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
4. 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理材料
1、社保缴费银行出具缴费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待遇享受情况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的页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校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4、个人银行卡账号及复印件(原则上使用社会保障卡上个人银行账号,要清晰复印银行账号);
5、与社区签订的灵活就业协议书;
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适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社区对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签字确认后报街道复核。
3、街道对社区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盖章确认后将纸质资料与电子台账于每季末20日前报县市区就业局和市就业处审批。
北京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保所受理申请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调用申请人身份信息并打印,由申请人签字即可。
【办理地点】
户籍地社保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理流程】
(一)享受范围
1.享受对象。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及房山“7.21”特大暴雨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和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
2.享受条件。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且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首次享受需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再次享受需实现灵活就业满9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享受3-5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贴14%,个人缴费6%;
2.失业保险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比例,补贴1%,个人缴纳0.2%;
3.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比例,补贴6%,个人缴纳1%。
特别说明:在职介存档人员,如果不享受社保补贴,每月需要缴纳865元的社会保险费;倘若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每月只需缴纳205元的社会保险费。2015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即将公布(估计为7000元),届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就会随之增加。
(三)补贴期限
1.三年。“4045”失业人员、轻/中度残疾人、失业满一年以上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随军家属可连续享受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房山“7.21”特大暴雨受灾地区可享受2年(2013-2014年)的特殊优惠政策,所有登记失业人员和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都可享受此项政策。
2.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连续享受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请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交验《身份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社保所受理相关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复。
3、社保所在接到批复后通知申请人,未获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岳麓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对象,未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灵活就业后进行了就业申报,并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经本人申报,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范围和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申报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为困难对象的次月起享受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已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不得再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市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4050”以上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其缴费基数的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比例低于6%的,全额补贴;缴费比例达到或超过6%的,补贴其缴费基数的6%;“4050”以下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8%,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3%。
政策咨询:银盆南路273号,岳麓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服务中心 88999903
岳麓区人社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