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考资源 > 中考信息 >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7    阅读: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一)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入口:http://zkzx.cdzk.net/

2015成都市五年制高职(师范)专科志愿网上志愿补报时间将在9月6日-9月13日进行,到时候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志愿补报工作,为了方便大家进行2015成都市五年制高职(师范)专科补报志愿,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为大家提供的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入口: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入口:http://zkzx.cdzk.net/

  点击上面图片进入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二)
成都招生考试网2016年成都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2016成都中考即将到来,当中考结束后,2016成都中考成绩什么时候发布呢?各位考生与家长是否很着急的等待着成绩的查询呢?成都的成绩预计6月29日进行发布.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络应用通行证(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成绩查询"查询、打印本人成绩,也可在"消息中心"查看本人成绩.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的登录方法如下:1.访问ZKZX.CDZK.NET(HTTP://ZKZX.CDZK.NET);2.访问WWW.CDZK.ORG(HTTP://WWW.CDZK.ORG),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3.访问WWW.CDZK.COM(HTTP://WWW.CDZK.COM),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二是10:00以后,考生可以通过成都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平台免费查询中考升学成绩,方法:关注[成都招生考试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CDZK.COM扫描二维码.  三是9:30以后,市招考办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向全市在报名时准确填写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手机号的考生免费发放中考升学成绩.由于短信通道限制和单位时间内限发短信数量的限制,若考生在短时间内未收到成绩短信,建议通过其他方式查询.  四是10:00—13:30,考生可以通过电话86691256、86691516、86692698查询.
想了解2016年成都中考成绩查询方式请关注,小编会第一时间为考生们公布2016年成都中考成绩查询方式和时间入口.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三)
四川省成都市2015年中考加分政策正式公布

四川省成都市2015年中考加分政策

成都市2015年中考加分政策正式公布,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加分资格审查办法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中心城区政策制定,考生和家长向当地教育局、招办咨询。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类学校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待四川省的规定公布后,通过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推送到考生邮箱中。 一、加分政策规定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类学校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 1.考生身份类加分

2.素质教育类加分 (1)科技类

(2)体育类

(3)艺术类

3.过程评价类加、降分 (1)加分

(2)降分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二、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类学校的有关录取加分资格审查办法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1.享受政策加分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类加分 ①少数民族考生,应提供考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指考生本人或者考生父母系归侨或者华侨,应提供区(市)县级或以上侨办出具的证明;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应根据《成都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吸引留学人员来蓉创业服务政策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7〕110号)的规定,出具相关材料。

③港澳台籍考生,应提供区(市)县级或以上台办出具的证明。 (2)素质教育类加分

①科技类加分,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科技类加分证明表》。 ②体育类加分,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类加分证明表》。

③艺术类加分,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艺术类加分证明表》。 (3)过程评价类加分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

如果原始报批材料遗失、损毁,应由原审批部门出具证明。 2.各项政策加分的审查手续

(1)考生身份类加分 ①少数民族考生,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收复印件。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加分资格后,收取证明原件。 ③港澳台籍考生,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收取证明原件。

(2)素质教育类加分

①科技类加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比赛奖的考生,应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科技类加分证明 表》交初中学校,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将材料交区教育局教育科;教育科汇总审核、网上确认后,在规定时间携带 材料到市教育局普教一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普教一处审核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将材料退回各区。 ②体育类加分及艺术类加分,体育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类加分证 明表》交初中学校;艺术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艺术类加分证明表》交初中学校。

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将上述两类材料交区教育局体育、艺术分管科室;分管科室汇总审核、网上确认后,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将材料退回各区。

(3)过程评价类加分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 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网上确认加分资格后,收原始材料。 3.日程安排

(1)4月底以前,各学校将政策宣传到考生、家长,考生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交学校。

(2)5月8日前,学校汇总考生的相关材料并分类整理、审查后,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并将艺体类、科技类加分材料交区教育局相关科室汇总、审核、网上确认。

(3)5月11—2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的工作日,学校带相关材料分别到区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核、网上确认),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带初审后

的相关材料分别到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核、网上确认)。 (4)5月底以前,市招考办下载加分审核结果,上网公示。 4.其它

(1)往届考生可享受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

(2)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查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应及时将相关政策周知到考生、家长,享受政策加分的学生名单、享受加分项目、享受加分分值要及 时在校内、班级内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招考办监督举报电话:86691516;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1881688)。市招考办也将在成都招 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WWW.CDZK.ORG)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为杜绝不正之风,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加分资格审查办法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中心城区政策制定。在办理加分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各郊(市)县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享受政策加分的学生名单、享受加分项目、享受加分分值要及时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 附表:

2015年中考列入体育类加分的比赛一览表

2012年度: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2013年度: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四)
网络平台使用须知及网上报名程序须知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使用须知

一、使用对象

中考考生和希望了解我市中考相关政策信息者,均可注册成为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用户。非中考考生只能查看中考的政策规定、相关信息,不能使用其它功能;凡成都市当年中考考生必须申请注册并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相应操作,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安排。

二、上网基本条件

IE v8.0以上、或者Firefox v1.5(可访问下载)以上;建议Windows 98下采用Firefox浏览器。

三、注册、登录网址

方法一:访问zkzx.cdzk.net(HTTP:// zkzx.cdzk.net);

方法二:访问(HTTP://),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四、注册基础信息

首次使用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名为18位身份证号。

个人基础信息中,除找回密码邮箱为选填外,其余均为必填。身份证号是登录服务平台以及使用平台内所有功能的唯一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注册时,如有身份证号错误或占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成都市招考办有权终止其使用,登记者有配合完成身份证号校验的责任和义务。联系电话应准确、完整。

注册完成后,可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设置的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查看有关消息,当年中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完成相应的操作。

五、登录密码找回

注册成功后,请牢记自己的 “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按以下方式找回:

1、请按注册时填写的密码找回问题找回密码;

2、请按注册时填报的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若上述两种办法都无法找回密码,请带上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报名的区(市)县招考办书面申请重置密码。

六、使用流程

2016年中考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网址、用户

一、考生及家长登录服务平台网址

方法一:访问zkzx.cdzk.net(HTTP:// zkzx.cdzk.net);

方法二:访问WWW.CDZK.ORG(HTTP://WWW.CDZK.ORG),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方法三:访问WWW.CDZK.COM(HTTP://WWW.CDZK.COM),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中考报名子系统

二、区(市)县招考办、报名点登录

 访问ZKGL.CDZK.NET

三、报名点用户

报名点用户分一类用户和二类用户两种,一类用户具有全部权限,二类用户只具有查询权限。报名点应根据网上报名管理的需要分配使用两类用户。

一类用户用户名:报名点代码(5位)+“1”,初始密码:报名点代码+“1”;

二类用户用户名:报名点代码(5位)+“2”,初始密码:报名点代码+“2”。

四、区(市)县招考办用户

用户名:区(市)县代码(6位,“5101”+2位区县代码),初始密码:区(市)县代码; 区(市)县招考办报名点用户采用区(市)县招考办上报的数据。

考生报名流程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网上报名工作日程

考生报名须知

1 网上报名前请按照报名点的要求,出示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正住户口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需在我市参加中考,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符合我市升学条件的可在我市升学。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

2 牢记自己的 “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以免对自己的报名信息造成影响。

3 请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有报名信息均关系到考生是否能正常参加考试、录取等工作,请务必高度重视。

4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若需对身份证号进行核实,请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联系。

5 联系电话是为了在必要时,确保招办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你,同时,采集手机信息是为了及时向你提供招生考试服务信息,请你准确、完整填写电话号码。

6 考生若发现姓名、班级信息有误,请向报名点提出修改申请。

7 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检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7:00时。

8 对网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考生报名后注意事项

1 祝贺你完成网上报名。

2 网报截止前,可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检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网报结束后,报名点统一下发《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需要你再次进行报名信息核对,并签字确认。

4 报名结束后领取考试《准考证》、参加体育考试等事项,由所属区(市)县招办负责通知。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五)
中考网上报名程序须知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使用须知

一、使用对象

中考考生和希望了解我市中考相关政策信息者,均可注册成为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用户。非中考考生只能查看中考的政策规定、相关信息,不能使用其它功能;凡成都市当年中考考生必须申请注册并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相应操作,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安排。

二、上网基本条件

IE v8.0以上、或者Firefox v1.5(可访问(HTTP://),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四、注册基础信息

首次使用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名为18位身份证号。

个人基础信息中,除找回密码邮箱为选填外,其余均为必填。身份证号是登录服务平台以及使用平台内所有功能的唯一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注册时,如有身份证号错误或占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成都市招考办有权终止其使用,登记者有配合完成身份证号校验的责任和义务。联系电话应准确、完整。

注册完成后,可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设置的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查看有关消息,当年中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完成相应的操作。

五、登录密码找回

注册成功后,请牢记自己的 “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按以下方式找回:

1、请按注册时填写的密码找回问题找回密码;

2、请按注册时填报的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若上述两种办法都无法找回密码,请带上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报名的区(市)县招考办书面申请重置密码。

六、注册通行证时输入身份证号后,系统提示该身份证号已被使用

1、请确认是否已注册过通行证,若已注册过,请通过密码找回方式找回密码再重新登录。

2、若确未注册过通行证,请认真核实本人身份证号,若本人身份证号的确无误,请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报名的区(市)县招考办申请处理。

七、点击进入中考报名时,系统提示不在当前的学籍库中

1、若学生户籍在成都市,但未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请与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考办联系,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生物、地理会考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等材料到区(市)县招考办,区(市)县招考办审核登记后,学生方可注册并完成相应操作。

2、若学生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请与学籍所在中学核实学籍中身份证号是否登记有误,若学籍库中的登记身份证号确实有误,将由就读初中学校将正确的身份证号信息逐级报送更改后,学生和家长再以正确的身份证号重新注册登录。

3、正住户口在我市的往届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考办办理,也可到就读学校办理。

八、无合法的中国身份证号(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等)注册

无合法的中国身份证号(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等),为当年初中毕业生的,请联系就读初中学校取得注册账号;为当年非毕业年级学生的,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市招考办审核并取得注册账户。取得注册账号后,学生自行上网注册。

九、使用流程

2014年中考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网址、用户

一、考生及家长登录服务平台网址

方法一:访问zkzx.cdzk.net(HTTP:// zkzx.cdzk.net);

方法二:访问WWW.CDZK.ORG(HTTP://WWW.CDZK.ORG),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方法三:访问WWW.CDZK.COM(HTTP://WWW.CDZK.COM),点击“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

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中考报名子系统

考生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工作日程

考生报名须知

1 网上报名前请按照报名点的要求,出示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正住户口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需在我市参加中考,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符合我市升学条件的可在我市升学。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

2 牢记自己的 “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以免对自己的报名信息造成影响。

3 请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有报名信息均关系到考生是否能正常参加考试、录取等工作,请务必高度重视。

4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若需对身份证号进行核实,请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联系。

5 联系电话是为了在必要时,确保招办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你,同时,采集手机信息是为了及时向你提供招生考试服务信息,请你准确、完整填写电话号码。

6 考生若发现姓名、班级信息有误,请向报名点提出修改申请。

7 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检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2日17:00时。

8 对网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六)
成都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考工作规定

成都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考工作规定

2015-04-01澳斯特教育澳斯特教育

cd-astjy澳斯特教育为广大家长及学生提供小升初、初升高、高考资讯;提供现阶段各个年级的参考学习资料;提供升学建议。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确定

1.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上统筹管理。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规模。中心城区(含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需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由市教育局计财处统一审核后下达。市招考办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统一公布招生计划。

2.成都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职成教处汇总、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技工院校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招办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技工学校招办汇总并报经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招考办报送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由市招考办统筹协调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在成都市的招生计划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的执行

1.对于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各区(市)县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执行,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3.中职学校仍采取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市教育局予以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4.民办普通中学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由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经批准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中心城区。报考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该区(市)县。

正住户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成都市升学,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名;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所有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及外地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间均为3月17日至23日。

(三)办理报名

2015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在校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它考生由户口所在区(市)县招办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应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应届初中毕业生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其余学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办或区(市)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需在成都市报考的非本地户籍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字或盖章),在就读的中学办理相关手续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和评卷

全市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

2015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

各科考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时间/日期/科目

6月13日(星期六)

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语 文 下午 物 理(2:30-4:00) 化 学(4:30-5:30) 数 学 英 语(2:30-4:30)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由各区(市)县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各区(市)县以县域为单位,统一组织,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长跑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外语类学校(班)的英语科原则上实行全市单独命题,统一考试,由市教科院统一公布考试标准。不参加英语单考的外语类学校(班)应在4月16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全市的英语统考。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改的要求,中考各科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属国家机密,考后试卷及评分标准属国家秘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遗失、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答题卡。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25分,笔试部分占75分。

考试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应设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2015年全市实行中考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中心城区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各郊区(市)县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手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五、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按照录取的先后顺序,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包括以下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宏志生、希望班;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直升生、外语实验项目班、中职学校直升生;艺体特长生;中职学校提前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学生;外地生班;艺体特长班;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郊县班;子弟校内招;空军基地班、民航基地班、国防基地班;师大附中失地农民子女。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批次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

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

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二)填报志愿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报考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院校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及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中心城区有关政策

1.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按统招、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

2.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将划定、公布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

六、指标到校生及中职直升生

根据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的原则,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高部分统招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继续进行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七、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报考公安、护士、刑事司法专业的学生是否进行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凡进行面试的学校,必须提前周知学生,同时,面试结果应向学生公布,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录取时,从面试合格的学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报考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市体育运动学校招办报名并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八、录取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经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同意,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五年制高职除外),由市招考委与市教育局共同领导,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有关处室以及市人社局技工学校招办协助。

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七)
成都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考工作规定

成都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考工作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确定

1.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上统筹管理。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区(市)县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本区(市)县的预计招生规模。中心城区(含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需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由市教育局计财处统一审核后下达。市招考办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统一公布招生计划。

2.成都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职成教处汇总、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技工院校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招办上报本校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技工学校招办汇总并报经审核、统筹平衡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招考办报送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由市招考办统筹协调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在成都市的招生计划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的执行

1.对于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各区(市)县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执行,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3.中职学校仍采取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市教育局予以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4.民办普通中学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由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经批准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中心城区。报考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该区(市)县。

正住户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成都市升学,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名;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所有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及外地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间均为3月17日至23日。

(三)办理报名

2015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在校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它考生由户口所在区(市)县招办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应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应届初中毕业生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其余学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办或区(市)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需在成都市报考的非本地户籍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字或盖章),在就读的中学办理相关手续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和评卷

全市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

2015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

各科考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各区(市)县以县域为单位,统一组织,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长跑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外语类学校(班)的英语科原则上实行全市单独命题,统一考试,由市教科院统一公布考试标准。不参加英语单考的外语类学校(班)应在4月16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全市的英语统考。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课改的要求,中考各科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属国家机密,考后试卷及评分标准属国家秘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遗失、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答题卡。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25分,笔试部分占75分。

考试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应设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2015年全市实行中考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中心城区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各郊区(市)县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手续。【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道德品

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五、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

按照录取的先后顺序,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包括以下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宏志生、希望班;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直升生、外语实验项目班、中职学校直升生;艺体特长生;中职学校提前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学生;外地生班;艺体特长班;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郊县班;子弟校内招;空军基地班、民航基地班、国防基地班;师大附中失地农民子女。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批次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平台】

第二批:

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

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二)填报志愿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报考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院校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及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中心城区有关政策

1.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按统招、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

2.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将划定、公布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

六、指标到校生及中职直升生

根据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的原则,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高部分统招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继续进行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七、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报考公安、护士、刑事司法专业的学生是否进行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凡进行面试的学校,必须提前周知学生,同时,面试结果应向学生公布,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录取时,从面试合格的学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报考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市体育运动学校招办报名并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八、录取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经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同意,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五年制高职除外),由市招考委与市教育局共同领导,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有关处室以及市人社局技工学校招办协助。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实行“分段投档,段内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执行。

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郊区(市)县招委和教育局安排实施。录取工作结束后,应赓即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招考办。

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继续实行学校提前招生与集中录取相结合、多次录取的招生办法。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各民办普通高中应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中考结束后,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的同时,可凭《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和中考成绩到报考学校,经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后,由学校确定是否预录取,学生一经被预录取,由预录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校,其所预录学生的《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自动失效,市招考办将按这部分学生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志愿在场内予以录取。凡在提前录取中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再参加第四批的录取。

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必须在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否则所录学生均视为无效录取。未参加2015年中考的学生(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和进城务工人员、返乡民工等),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采取本办法招生的学校必须向社会及学生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类别(如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等)、办学性质(如是否民办)、招生专业、身体条件、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或面试要求)、收费标准等。各学校严禁以自主招生的形式录取已参加2015年中考的应届学生。

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九、加(降)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另文下发,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中心城区政策制定。

十、强化学籍管理与招生考试的衔接

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加大招生与中学学籍管理衔接的力度。各区(市)县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各区(市)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格式上报所有初中毕业生的录取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将以各区(市)县上报的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十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顺利完成,积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认真向学生、家长、社会做好宣传工作,精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不得更改学生志愿,尤其不得限制学生报考或不报考某类或某所学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充分尊重学生对各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给学生及家长以完整、准确的招生指导。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向学生提供中职类招生信息(含招生政策规定)及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招生宣传必须以不妨碍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为前提,严禁诋毁其它学校和其它类别的教育,杜绝恶性竞争;严禁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违规招生。

凡纳入成都市统一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各类中职学校(含五年制以及三年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院校、师范)都必须服从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成都市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公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限期整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或其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毕业学校在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时,必须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管理及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志愿指导中不得误导考生,更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对在学籍管理及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十二、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规定,制定本区(市)县的中考实施规定,并在5月1日前上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

  • ·成都中考报名服务平台(2016-07-12)
  • ·成都中考网络应用平台(2016-07-30)
  • ·成都中考服务平台(2016-09-23)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期中考试总结主持词
  • 中考鼓励孩子加油的暖心话
  • 中考百日誓师班级口号
  • 中考百日誓师口号八字押韵
  • 中考百日誓师口号
  • 初三中考百日誓师大会主持词
  • 中考2024百日誓词主持稿
  • 中考百日誓词主持稿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