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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就老啦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4-08    阅读:

篇一:《读《活着活着就老了》有感》

读《活着活着就老了》有感

深浅——读《活着活着就老了》有感

圆圆圈圈

第一次听说冯唐,是从一个平日里段子颇多、热爱妇女的文艺男同学嘴里得知的。 他绘声绘色地朗诵着一些赞美女色、调戏男人的诗句,配以淫邪微醺的声音,总让我觉得写出这样诗句和文章的不是什么好人。太多的词句压根没有任何修饰和遮掩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眼前、意识、脑海里了,不好意思是真的。

经历了一路看风景的劳顿,装满了一肚子的感动、一脑袋的人和事,一身都是晨曦月光的微尘,唯独缺了几本书。行走时困倦得读不了长篇的书,直到到了广州,在大汗淋漓中醒来,又在大汗淋漓中睡去,昏睡了三天三夜。某一天,在半睡半醒间摸到床头的一本书——《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听这书名,多适合在床上读一读啊!

读着读着,竟然感觉不到空气的燥热、感觉不到汗珠的滚动。有太多的>故事和人物描绘得太真实,有种错觉——这根本不是小说,就是他真实的叙事。

不厚的一本小说,很快就读完了。总觉得这样一个敢于直言女人身体,敢于直面男人欲望的作家挺酷的。

过了一段不真实的生活,回到工作中还原平凡庸碌的自己,朝九晚五、讲课改作业、看书相亲。某一天,《皮囊》《活着活着就老了》同时出现,但从书名讲,前者更高大上、更文艺些,后者更像当下流行的心灵鸡汤、美女携手无病呻吟的作品。于是先看了皮囊。 以为蔡崇达会以专业的术语揭露当下几多人掩盖在美丽面具下的丑恶面目,以为会愤青、会抨击、会一泻千里,结果全然不对。他更像一个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说故事的奶奶,离天很近,能看见月亮、星空,可以呼吸到秸秆和秋草荒芜的香味,可以听着闻着就进入美好的梦乡。

他的语言沉稳老练,说理平易近人,故事饱含深意和泪点。做媒体的人总能很敏感地捕捉到打动人心的时刻和令人动容的词句。

读完《活着活着就老了的第一篇《文字打败时间》,开始庆幸,自己选对了读这两本书的顺序。首先感受到宽厚深情的秋天,再穿梭于炎热的夏天和凌厉的隆冬。 比之于他的小说,这本书的语言更奔放,但又那么贴切实际。

好文字仿佛好皮肤,一白遮百丑,即使眉眼身材一般,还是有人忍不住想摸想看。所以南方女孩比在沙尘暴里长大的北方姑娘好嫁。

——《什么也抵不过自己喜欢》活着活着就老啦

十回饭局,十回有色。文学女青年,文学女学生,文学女编辑,文学女记者,文学女作家,文学女混混,文学女流氓,文学女花痴。不过,有时是春色,有时是菜色,有时是妖精,有时是妖怪。活着活着就老啦

——《饭局酒色山河文章》活着活着就老啦

我喜欢这壶身上的八个字:'风雨一炉,满地江湖',像花茶里的干枯的茉莉花一样,像她某个时刻的眼神一样,像乳头一样,像咒语一样。

——《风雨一炉,满地江湖》

调戏的对象丰富到让人难以想象。

古龙比金庸会搞女人,金庸谈恋爱,古龙搞女人,恋爱没有女人久远,古龙更好看。 ——《雪夜枕边读禁书》

如果老天有眼,把钱钟书和张爱玲弄成一对,看谁刻薄过谁。

——《中文小说:体会时间流逝中那些生命感动》

活着活着就老啦

小品文是东直门的香辣蟹、麻辣小龙虾,啊《五更传》《十八摸》,是苏小小不让摸的小手,是董小宛不让上的小床。 ——《小品文的四次烂漫》

或许书评人是白痴,不知道长期'好色而不淫'是要别处前列腺的,不知道长期'悱怨而不伤'是要促成精神分裂症的。

现在的苏童、余华、贾平凹什么也不是,他们的文字扫过去,感觉好像在听高力士和杨玉环商量用什么姿势,真性情真本色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被骟掉了。 ——《好色而淫,悱怨而伤》

作为中国人,可以骄傲的是,我上国文化博大精深,外国人所有的一切都是偷我们祖宗的,所以不是毕得格拉斯百牛定理而是勾股弦定理,所以阴阳盂是最早的计算机,所以不是Minto的金字塔原则而是老聃金字塔原则:孔丘在春秋时代开了一家有三千个咨询顾问的管理咨询公司,帮助各个野心邪跳的诸侯通过加强基础管理而提升业绩。孔丘请教老聃如何>培训新招的咨询顾问,老聃说,告诉他们,第一个要掌握的原则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数。 ——《老聃的金字塔原则》

毋论是批判的还是崇敬的,都是三分正语七分戏谑,但在轻薄裸露的文字中却难掩广博的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插科打诨背后自有扎实的国学基础和医学从业经验及经融业的实战感言作支撑,看似不经意、潇洒地开涮古今名人,实则是对文坛中一些风气的真实写照。

因为是杂文,故而言说的事物也更驳杂一些。从舞文弄墨谈到名人为人、俗人俗事,从怪物修炼手册谈到肉体和思想需求,从傻逼一样地活着到安定而理想地终老。整个格调也从最初的嬉笑怒骂、恣意妄为缓缓到沉稳叙事、感伤怀旧。果真就这样在一本书中渐渐老去,感知岁月远去,老之将至。

比之其他行业,作家会随着文字日渐清醒、宽容、简单。一颗敏感又执着的心,只能用放浪形骸和毫不在乎去演示,不然怎么穿越岁月的火炭针板,怎样趟过险山恶水的滚滚红尘,怎么有勇气缝补千疮百孔、鲜血淋漓的梦想蓝图?

当然,如果每天都吃牛排、喝洋酒,就是再和心意的生熟、再够年份的酒精也终会无味。如是,如果紧着一本书看下去,不过半,也已看穿了冯唐的花招和把戏,大致就是女人的奶、男人的阳具,还有对故乡北京的思恋。

读他的书适宜夹杂一些周国平的小品文,梁实秋的散文。就像逛博物馆累了,总要饱览人间春色,总要酒肉果腹,这样勉强可以保留对他酷酷的认知和喜爱。 总之,能真正喜欢一作家的所有作品,由此而喜欢他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不论是深深喜欢还是浅浅爱,不强求。活着活着就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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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悦读Y给你的歌

篇二:《活着活着就老了》

活着活着就老了

作者:梁军年

来源:《闽南风》2012年第09期

照镜子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头顶多了几根白头发,想到隔代偶像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我就有种强烈的危机感,我感觉自己的好日子不长了。

当然这种生理变化还不足以吓倒我,吓倒我的是我的生活变化。不知从何日何时起,我竟然开始留心起关于身体健康的各类小知识,然后像小学生第一次读识字课本一样,认认真真的一个字一个字盖过章去,不但现学现用活学活用,我还是一个移动的小喇叭广播电台呢,见到熟识的人我就神秘兮兮的说,你知道吗,常吃宵夜会得胃癌,因为胃得不到休息,鬼知道这些健康小知识是否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反正不管你们信不信,我是相信了。

我的生活渐渐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我经常可以一天不吃不喝还连带活蹦乱跳的,去餐馆吃拌面不多加个面,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来吃饭的,可现在我一顿不吃就觉得头昏眼花满天乱冒金星。那时候我吃苦耐劳绝对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均衡发展,在家里干了一天的农活,还会禀奏父母有什么活只管吆喝,你儿子有使不完的力气,不把自己累死都睡不好觉,可现在我从一楼爬到五楼就开始像漏风的风箱,呼呼的上气不接下气。

如果只是生理上的衰老,我倒也认了,再怎么说我也不能倒行逆施和伟大的自然规律做斗争,问题的关键是我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我的心老了,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从一个不称职的愤怒青年慢慢变成一个文艺青年,最后我又从文艺青年慢慢变成和隔壁王二家阿牛一样的普通青年,我开始精于算计精于吃喝拉撒,我还学会了怎样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怎样以最少的成本吃好喝好生活好。

就像朋友说我的,你怎么就那么点出息呀,整天就知道吃喝拉撒,你就不能追求点高级的雅致的好高骛远的梦想呀!你给我说说,现在中东局势怎么样了,那个股市行情你做何分析,今年的国际服饰流行趋势是什么,北京的大雾和咱们乌鲁木齐的大雾在物理化学地域上有什么不同吗?

我必须承认,我的生活观逐渐转入现实,当梦想照进现实,我更关心鸡蛋涨了几分钱,羊肉的价格会继续摆动吗,今年的羽绒服价格能得到抑制吗,你说这菜怎么炒才能色香味俱全,那个乌鲁木齐的冬季假如延长半个月的话,我的生活成本是不是应该呈现对应的几何变化。朋友在听了我的十万个为什么后,毅然决绝的回答道,庸俗!

其实庸俗的评价实在是高估了我,还有比这更惨的评价呢。有次在一个公众场合,我潇洒的抱着手机给远方的朋友充当知心大哥哥的角色扮演,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到最后连我自己都有点被我自己感动了。这时候我身旁的两个90后小朋友,撇撇嘴不屑的嘲笑我,这人怎么这么老土呀,穿着这么老土的衣服用着这么老土的手机讲着这么老土的话题,整个人的精气

神全都老土的掉渣。按照他们的描述,我应该不是地球上的原住居民,我想我的家乡应该在在遥远的土星。

被90后鄙视还不是我前半生受到的最大侮辱,我职业生涯受到最大的教化和指点来自于我00后的小外甥。这个小屁孩阅历沧桑生活丰富,时而理智现实时而调皮浪漫,亦庄亦谐亦疯亦癫,是我迄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好天才演员,常常让我这个做舅舅的心甘情愿的甘拜下风。 一次上网,偶见十一岁小外甥的QQ签名写道,爱你是不能抵达的距离。Oh!my

ladygaga!这签名是带着多么沧桑而惆怅的美呀,我的小外甥呀,你舅舅我还单着呢,你就已经开始风花雪夜了,你叫我这个舅舅情何以堪呀。这个00后的小外甥思维超前,早已跳脱出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我一直在琢磨,这么稚嫩的身体里怎么能装下这么强悍的生活逻辑,要知道他舅舅我当年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还只知道读书写字力争做个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呢。

可这个小屁孩位卑不敢忘忧国,还乐此不彼的对我传道授业解惑,常常解救我这个大龄单身男于水火之中。他告诫的对我说,舅舅你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个有钱的,有钱的女人一定可以变漂亮,但漂亮的女人不一定会变的有钱,千万要记住这点呀!

篇三:《冯唐经典语录》

1、我们彼此相爱,就是为民除害。<三十六大>

2、好杀手杀死人之后再向死者倾诉,好杀手知道所有他们需要知道的答案。<刺客列传2004>

3、你这棵树太大了,我的园子太小了。种了你这棵大树,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心平气和的日子,我还有没有其他地方放我自己的小桥流水。冯唐经典语录。<万物生长>

4、神秀用手的时候,玄机觉得身体是一把琵琶,发出自己发不出来的声音。神秀用嘴的时候,玄机觉得身体是一管笛子,气血在孔洞之间游走,等待发音的瞬间。神秀用眼睛的时候,玄机觉得身体是一棵树,眼光落在哪里,哪里就收紧毛孔,结出猩红的果实。<不二>

5、妈妈们一面暗示女孩男人的凶险无聊以及要洁身自好,6、在白天、在黑夜、在风里、在雨里、在春夏秋冬的组合里,在心情的变化中,甚至朱裳脱了红裙子换上粉裙子,她的头发都给我的双手不同的触觉。<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7、夜后,酒后,女人的怀抱之后,男人心里的牛逼作祟,一阵恍惚就会以为生命苦短,众生平等,想到谋反。<不二>

8、我要用尽我的万种风情,让你在将来任何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内心无法安宁。冯唐经典语录。<万物生长>

9、他每二十八天,体会一个生理和心理的高潮,做事顺手,做爱顺心。每二十八天,体会一个生理和心理的低潮,见鸡烦鸡,见狗烦狗。而且,他和一个女人谈朋友之后,他的周期会和那个女人渐渐一致。我心里暗暗寻思,这个家伙暗合阴阳调和之道,不一般,有慧根。如果他能将他和他女友的周期不自觉中调到与月亮的盈缺相符,他或许能练成周天大法。<万物生长>

10、有一派心理学认为,男人的初恋决定他一生的情感定位。辛荑小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女孩父母的单位出产白布,小女孩只穿白布衣服。我可以想象,那时候,在灰头土脸的北京市,在灰头土脸的人群中,那是怎样的视觉效果。长大了的辛荑看见白大衣,就会阴茎充血,龟头上昂。<万物生长>

11、世界和我之间是一堵墙,墙和自己之间是一盏灯,灯和自己之间是一本书。书和自己之间,是隐隐约约的朱裳的影子。<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12、如果你和那个女人最初有爱情,哪怕之后爱情消失得一干二净,留下的遗迹也是婚姻稳固的最好基石。<三十六大>

13、我的房间是一只杯子,屋里的书和窗外的江湖是杯子的雕饰。我的初恋是一颗石子,坐在我的椅子上,坐在我的杯子里。小雨不停,我的眼光是水,新书旧书散发出的气味是水,窗外小贩的叫卖声是水,屋里的灯光是水,屋外的天光是水,我的怀抱是水,我的初恋浸泡在我的杯子里,浸泡在我的水里。她一声不响,清冷孤寂而内心狂野,等待溶化,融化,熔化,仿佛一颗清冷孤寂而内心狂野的钻石,等待象一块普通木炭一样燃烧。这需要多少年啊?我想我的水没有温度,我的怀抱不够温暖。<万物生长>

14、流氓是种爱好或生活方式仿佛写诗或是画水粉画,只要心不老,流氓总是可以当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15、的确,所有人都是井底之蛙,都是夜郎自大。所有人都受到个人认识的局限,天外有天,一个人力气再大,也无法自己拎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拎离地面。但是傻屄和有常识的人类的区别是,傻屄不知道这点,有常识的人类知道这一点。就是这点可贵的自知,严格区分了傻屄和有常识的人类。<三十六大>

16、春风十里,不如你。<三十六大>

17、煲汤比写诗重要,自己的手艺比男人重要,胸和腰和屁股比脸蛋重要。内心强大到混蛋,比什么都重要。——致女儿书<三十六大>

18、我没怕过什么人,也没信过什么。但我相信我将来会富,会成为一个有钱人。是不是男人就不该真的爱上什么人?就该抱完搂完上完心里什么都不剩?这样才能睡得着,吃得香,说起话来才能不顾忌,干起事来才能特玩命,才特别特别地像个好男人?这样,对,这样,就有许多女孩子来喜欢你,然后你在抱完搂完上完心里什么也不剩。<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19、被抓住,被创造,被控制,被粉碎,被毁灭,然后成为一个平凡的人。<不二>

20、他每二十八天,体会一个生理和心理的高潮,做事顺手,做爱顺心。每二十八天,体会一个生理和心理的低潮,见鸡烦鸡,见狗烦狗。而且,他和一个女人谈朋友之后,他的周期会和那个女人渐渐一致。我心里暗暗寻思,这个家伙暗合阴阳调和之道,不一般,有慧根。如果他能将他和他女友的周期不自觉中调到与月亮的盈缺相符,他或许能练成周天大法。<万物生长>

21、我希望你知道,你无法替代。现在,猩猩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人。时候不对了。你可能不是最聪明最漂亮的,但是你最重要。我是念着你长大的,男孩只能长大一次。你不可替代。别人再聪明再漂亮,变不成你。时候不对了。<万物生长>

22、一段只有两个人的现在,宝贵到干什么都是浪费。<冯唐诗百首>

23、我说我许了一个愿,你想不想知道。她说不想。我说不想也得告诉你,否则将来你会怪我欺负你。我要用尽我的万种风情,让你在将来任何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内心无法安宁。她一言不发,我借着酒劲儿,说了很多漫无边际的话,其中有一句烂俗无比,我说:“我不要天上的星星,我要尘世的幸福。”<万物生长>

24、世界上,需要有执迷不悟的,万劫不复的,痛不欲生的,才显现你们和尚的价值和可贵啊,我帮你们,我入地狱。<不二>

25、有些人象报纸,他们的故事全写在脸上,有些人象收音机,关着的时候是个死物,可是如果找对了开关,选对了台,他们会喋喋不休,直到你把他们关上,或是电池耗光。<万物生长>

26、点亮灯,喝一口茶,屋里的世界便会渐渐活起来。曹操会聊起杀人越货,谈笑生死,以及如何同袁绍一起,听房,轮奸被人的新娘。毛姆会教我他的人生道理,最重要的一条是不要带有才气的画家或是写诗的到家里来,他们吃饱以后一定会勾引你的老婆。劳伦斯喃喃地讲生命是一程残酷无比的朝圣之旅。<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27、几乎所有的好姑娘,轰轰烈烈,翻云覆雨,曾经沧海之后,想想自己的后半生,想想也无风雨也无晴,想要找个老实孩子嫁掉,就会想起清华男生。这已然成为一种时尚。<万物生长>

28、可遇不可求的事,后海有树的院子,夏代有工的玉,此时此刻的云,二十来岁的你。<冯唐诗百首>

29、和尚也是人啊,你这么帅,你老婆喜欢你吧,你情人喜欢你吧,有些和尚也是这么想的啊!如果你被和尚疯狂爱上,我一不留神,看守不住,你的嘴就变成了屁眼,你的屁眼就变成了菊花。<不二>

30、“智慧可以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智慧是达芬奇式的智慧,无所不包。达芬奇画过画,教过数学,研究过人体解剖,设计过不用手纸的全自动抽水马桶。另外一种智慧是集中式的智慧,比如那个写<时间简史>的教授。他全身上下,只有两个手指能动,只明白时间隧道和宇宙黑洞。淫荡也可以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对任何有点味道的男人都感兴趣,另一种是只对一个男人感兴趣。林黛玉和你都属于后一种。”<万物生长>

31、男子如果遇上真正对的女子,不用打坐、静观、修心,一个恍惚就能体会到了悟,在同一时,一切都空,一切都有,生死无间。<不二>

32、过街桥下车如流水,前灯橙黄,尾灯樱红,从桥下闪闪而过。东单街上的大小专卖店灯火通明,不远处的大厦顶上霓虹旖旎,它们是大小不等的船只。而路口一角,高耸的麦当劳金黄的m标志,便是指示航道的灯塔了。在桥上可以隐约望见我的学校,青瓦铺顶,飞檐吊角,鬼影憧憧。世界上着名学府多建在城市边缘,不出世也不入世,仿佛道家对欲望的态度:若即若离,毋助毋忘。我的学校建在这里,仿佛把和尚庙建在秦淮河边,色空之间,一塌糊涂。<万物生长>

33、人比较贱,似乎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受不了的罪。<三十六大>

34、第一个是习惯是及时。第二个习惯是近俗。第三个习惯是学习。第四个习惯是动笔。第五个习惯是强身。第六个习惯是爱好。第七个习惯是常备。第八个习惯是执行。第九个习惯是服从。第十个习惯是收放。<三十六大>

35、站在长安街上,眼睛里霓虹闪烁。不远处被称为“阴茎大厦”的建筑威严矗立,直指青天。我真不知道设计者是幽默感太强还是脑子里有水,把大厦建得象古代生殖崇拜。底座浑圆饱满,仿佛阴囊。圆柱大厦,酷似阴茎。大厦顶端一个突出的旋转餐厅,好象龟头。大厦建完后,绿化美化,在大厦周围种了不少树,加上原来的古柏,构成阴毛,完成全部创意。在阴茎大厦挺立之前,某个国家权力机关为了突出他们的祖国门户形象,便把他们的大楼建得酷似阴户。如今,这两个建筑距离不远,也算遥相呼应,阴阳调和了。<万物生长>

36、秋天短到没有,你我短到不能回头。<冯唐诗百首>

37、你的姑娘会教会你很多人生道理,但不会叫你如何解开其他姑娘的胸衣<三十六大>

38、把你的味道做成香水,多少钱我都买。我跟你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精明。我对你没有自制力,我知道早晚有一天我会越轨。我原来想,你要是敢跟别人,我先骟掉你的小弟弟,再割掉你的舌头。我想,你就废了。我现在发现,我错了,没有了小弟弟,没有了舌头,你还有你骨子里的味道,你还是淫荡依旧。<万物生长>

39、在北大有四件必做之事,如果不做,尽管学校让你毕业拿学位,但是群众不承认,认为你辜负了青春年少、湖光塔影。关于这四件必做的事情,有多种版本,体现不同时代民间不同的犯坏观。我在的时候,通行的版本是:第一,在塞万提斯像底下小便一次。第二,在学三食堂跳“平四”一晚。第三,在三角地用真名真姓贴情诗一首。第四,在未名湖石舫上胡搞一回。其中第四条,不是群众非要离经背道,里面饱含人民没有地方犯坏的苦闷。<万物生长>

40、实在放不下的时候,去趟重症病房或者墓地,你容易明白,你已经得到太多,再要就是贪婪,时间太少,好玩儿的事儿太多,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不必纠缠。

41、街上人来人往,人人怀揣着一个善良的心和困惑的淫具,他们会因此发生各种事情,我感觉人生丰富而美好。<活着活着就老了>

42、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冯唐诗百首>

43、酒肉要和朋友吃喝,独自酒肉非常悲催。朋友不在多,在久。“相见亦无事,别后常忆君”,如果你到了我这个年纪,有两三个男人能让你无由想念,两三个月一定要坐下来分饮两三瓶好酒,福德甚多。又,大酒必伤,两害择其轻,宁可伤胃,不要伤肝。大酒过后,去吐。<三十六大>

44、如果腰缠大把的时间,让我选择一个城市终老,这个城市一定要丰富。生命太短,最没有意义的就是不情愿的重复,所以人生第一要义不是天天幸福,而是不烦,喜怒哀思悲恐惊,酸甜苦辣咸麻涩鲜,都是人生经验。<择一城而终老>

45、我的房间是一只杯子,屋里的书和窗外的江湖是杯子的雕饰。我的初恋是一颗石子,坐在我的椅子上,坐在我的杯子里。小雨不停,我的眼光是水,新书旧书散发出的气味是水,窗外小贩的叫卖声是水,屋里的灯光是水,屋外的天光是水,我的怀抱是水,我的初恋浸泡在我的杯子里,浸泡在我的水里。她一声不响,清冷孤寂而内心狂野,等待溶化,融化,熔化,仿佛一颗清冷孤寂而内心狂野的钻石,等待象一块普通木炭一样燃烧。这需要多少年啊?我想我的水没有温度,我的怀抱不够温暖。<万物生长>

46、姐姐虽然相貌平平,但越是这样的姑娘心里越容易春意盎然,然后做出引狼入室的事情。<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47、夜后,酒后,女人的怀抱之后,男人心里的牛逼作祟,一阵恍惚就会以为生命苦短,众生平等,想到谋反。<不二>

48、“相见亦无事,别后常忆君”,如果你到了我这个年纪,有两三个男人能让你无由想念,两三个月一定要坐下来分饮两三瓶好酒,福德甚多。<三十六大>

49、不知道喜欢你什么,实在不知道,如果确定知道喜欢你什么,是不够喜欢你。因为不确定具体喜欢你什么,所以喜欢你所有一切及其他。<不二>

50、生活没这么复杂,种豆子和相思或许都得瓜,你敢试,世界就敢回答。<冯唐诗百首>

51、有时候,我觉得,我说看着你长大的。你别误会,我说的是,我看着你,自己慢慢长大。没有你,不看着你,我感觉恐惧,我害怕我会混同猪狗。有了你,我好像有了个基础,可以看见月亮的另一面,阴暗的、在正常情况下看不到的一面;我好像有了一种灵气,可以理解另一类,不张扬的、安静从容的文字。<万物生长>

52、如果她是一种植物,我的眼光就是水,这样浇灌了三年,或许她从来没有想过她如此滋润的原因。<万物生长>

53、一男一女,两个正常人,能心平气和地长久相守,是人世间最大的奇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54、佛说,香飘的每一刹那都是确定的,但是每下一个刹那都是不确定的。一期一会,冥冥中自有定数。<三十六大>

55、于是我决定忘记我决定不见你,于是我北上北极熊的肚皮是你,于是我南下南十字的星光是你,于是我东游北海道的汤泉是你,于是我西游莫高窟的砂岩是你。<冯唐诗百首>

56、因为世界是棵倒着长的树,下面是多个分岔的入口,上面是同一个根。<不二>

57、工作最好做你喜欢做的和擅长做的,哪怕你喜欢做的和擅长做的是码字、洗菜或者锄草。工作最好周围有一小群你喜欢的也喜欢你的人,现世里,工作往往占据你大部分有效时间,如果周围的人无趣,生命容易无趣。又,不能小看工作,工作能让你的生活更平衡,即使你女人和你朋友拐了你的金钱跑了,你如果还有工作,你不怕。<三十六大>

58、世界上有两种长大的方式,一种是明白了,一种是忘记了明白不了的,心中了无牵挂。所有人都用后一种方式长大。<万物生长>

59、女人最好找和你小宇宙以及生活习惯类似的。否则,你看个毛片、玩个网游、去阿姆斯特丹逛个咖啡馆,她就认为你是怪胎。否则,你嗜辣,她怕辣;你怕冷,她怕热;你喜宅,她喜逛;日子不好过。爱情和婚姻基本上两件不相干的事儿,尽管非常容易搞混。但是二者之间有个重要联系,如果你和那个女人最初有爱情,哪怕之后爱情消失得一干二净,留下的遗迹也是婚姻稳固的最好基石。<三十六大>

60、我是混蛋我是懦夫,我替老天管好自己,不去祸害人间不去祸害你。<冯唐诗百首>

61、黑夜其实从来就不是黑的,黑夜里,合欢花还是红的。毛绒绒的紫藤花还是紫白色得,和黑夜还是白天没有关系。就像,我想你,和黑夜还是白天没有关系,和晴天和下雨没有关系,甚至和你知道不知道都没有关系,尽管我还是会尽量让你知道,想到这里,于是欢喜。<不二>

62、太阳正在下沉,“为什么初生的与要下沉的总是很大?”红红的、圆圆的,仿佛某种永难愈合的伤口。<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63、的确,所有人都是井底之蛙,都是夜郎自大。所有人都受到个人认识的局限,天外有天,一个人力气再大,也无法自己拎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拎离地面。但是傻屄和有常识的人类的区别是,傻屄不知道这点,有常识的人类知道这一点。就是这点可贵的自知,严格区分了傻屄和有常识的人类。<三十六大>

64、我们教学医院的妇产科、儿科有一批极难缠的女教授,医技高超,富有献身精神。她们念医科大学的时候,拒绝一切男士的追求,认为求学期间,应该心如古井水。后来毕业了,当住院医,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无暇顾及儿女私情。转成主治医,管病房,起白骨,决死生,性命相托,责任太大,不能不尽心,婚嫁先免谈。升了副教授,正是业务精进,一日千里的时候,昔日同学们都在出成果,自己也不能落后,个人的事情暂缓。多年以后,终于升成教授,可以趾高气扬了,忽然发现自己的脾气越来越大,人已在更年期,再过两年,绝经了。当水想翻腾的时候,身子已经成古井了。<万物生长>

65、“相见亦无事,别后常忆君”,如果你到了我这个年纪,有两三个男人能让你无由想念,两三个月一定要坐下来分饮两三瓶好酒,福德甚多。<三十六大>

篇四:《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一:<活着>读后感]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活着读后感1000字。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篇四:<活着>读后感]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快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如果文章最后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篇五:<活着>读后感]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篇六:<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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