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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6-30    阅读:

篇一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盘点民间十大骗贷案案例

  文/本刊记者 刘畅

在地下金融缺乏有效监管的背景下,民间的高息借贷极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行为,一旦资金链断裂,资金融出方将遭遇巨额财产损失。本刊通过对10 个民间借贷骗案的盘点,告诉大家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要提高警惕,不要忽视风险。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民间的高息借贷以及非法集资行为频繁发生,并引发众多司法案件。从今年的情况看,目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爆发量持续攀升,已经处于历史第二高位。

在目前中国地下金融监管缺失的背景下,高息的民间借贷极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活动,而一旦资金断裂,数以亿元计的民间资金将打水漂。

在绍兴,一个小企业主,几千万元资金被借走参与放贷,最后颗粒无收,他脑溢血发作,企业倒闭;在常熟,一个当地小有成就的地产老板被骗走1.8亿元;而在湖南湘西,参与非法集资的吴某见集资款兑付无望,在市中心当众自焚,造成七级伤残。

这些惨痛的案例,只是掀开了疯狂的民间非法集资活动的冰山一角。

在本刊盘点的近几年来爆发的十大非法集资案件中,有的涉案金额超过50亿元,有的参与集资群众多达两万人,还有的横跨多省、持续10 余年。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民间高息借贷有风险,而参与非法集资则是风险更高的行为。一旦参与非法集资,不仅利息所得面临追缴,本金也大多灰飞烟灭,更产生一系列的家庭悲剧。

骗贷手法:五花八门

民间的非法集资案主要有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两种类型,其特点都是用高额利息为诱饵向非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从法律角度狭义的分类来看,集资过程中如伴有欺诈行为的构成“集资诈骗”。

不过,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每一宗非法集资案件之所以被曝光、被立案,都是因为其许诺的利息不能支付,并且给广大出资人带来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本金损失,涉案金额动辄数亿元,把这样的非法集资活动统称之为“骗贷”并不为过。

现实生活中,骗贷者往往采用各种花样翻新的手段,以掩盖非法集资的目的,手法隐蔽,且可能涉及诸多专业性知识,一般的老百姓很难识别。通过分析“民间骗贷十大案”,目前社会上五花八门的骗贷手法可以归结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投资型”。其特点是,包装一个热门的投资项目,许以高额利润回报,邀请你参与投资;或者以投资这个项目为名,承诺高额的利息向你借款。这些投资内容,既可以是房地产、教育、矿业、林业、养殖等实业型投资,也可以是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还可以是收藏品、艺术品等实物。在这一类型中,骗贷者吸收的资金往往没有投资到所谓的项目中,真实的资金流向多数是为了还债或者放“高利贷”。今年6 月初曝光的“上海优道”涉嫌非法集资案,就是包装虚假的理财产品进行骗贷的典型案例。

第二类是“经营型”。其特点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链突然遭遇紧张,在此情况下以高息向社会集资。当企业的资金窟窿不能堵上时,月息3 分、4 分甚至更高的利息便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导致企业资不抵债、非法集资活动曝光。审理时间长达数年,并且社会影响极大的吴英案、曾成杰案,以及今年5 月下旬曝光的柳州正菱非法集资案就是这一类型的代表。

第三类是“金融型”,也就是常说的“放高利贷”。通常以个人或者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的名义,先高息揽储,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对外放贷,当放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断裂后,案件爆发。例如,今年5 月刚刚宣判的浙江江山银通担保有限公司陈小林案。

骗贷数量:呈增长势头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民间的高息借贷以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集资行为频繁发生。尤其是2011 年,温州老板爆发跑路潮,大量的非法集资活动浮现出水面,并引发司法诉讼。这期间,关于非法集资如何界定、如何量刑、如何处置资产等话题,均引起社会范围内广泛的讨论。在此背景下,2011 年1 月4 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

2013 年4 月26 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司法解释出台后首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披露的数据显示,司法解释生效以来两年时间内,全国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293 件,结案3552 件,对4170 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

今年4 月21 日,国务院新闻办再次举行同一主题的新闻发布。数据显示,2013 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集资案件3700 余起。相比2011~2012 年每年约2000 起非法集资案件,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量呈现增长态势。

在这次会议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一是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二是发案区域广泛,全国31 个省(区、直辖市)、87%的市都有非法集资案件立案。

今年二季度以来,非法集资大案更是被频繁曝光。在本刊筛选出的“民间骗贷十大案”中就有4 起是今年二季度以后引起司法介入的,此外还有两起在今年5 月进行了首次审理。而在6 月下旬,又接连有最新的非法集资案曝光,分别是杭州中都集团董事长杨定国欠债跑路案、宁波平安银行女老总陈渊高利贷案。

深层原因:民间金融处于真空地带

长期以来,中国民间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资渠道,加之近年来楼市限购、股市长期低迷,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闲置资金。这些资金存放在银行只能享受很低的利率,如果遇到CPI 高企的年份,甚至是负利率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民间财富有追求更高资本回报的冲动。而从需求端来看,小微企业从传统银行体系“贷款难”问题已非一日两日,加上楼市调控,中小开发商开发贷款受限,于是这些企业只好把民间资本作为筹资的渠道之一。

由此可见,当前中国的民间金融市场 正处于供需两旺的状态。西南财经大学今年5 月20 日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则显示,2013 年中国家庭民间金融市场规模为5.28 万亿元,民间借款中的有息借款占比增至14.8%;约有166 万户家庭对外高息放贷,户均借出款余额约为45 万元;高息借贷资金的整体规模超过7500 亿元,年利率平均为36.2%。此外,民间贷款的资金主要是流向小微公司以及民间金融机构。

民间金融作为一种非正规的金融形式,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但由于对民间金融一直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管,加上民间贷款利率大大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民间金融极易发生放贷风险,并引发大范围的骗贷行为发生。

如果说供需两旺而又缺乏有效监管的中国民间金融体系是一个“火药桶”,那么,现阶段“经济下行”的现状则是导火索。

6 月19 日,瑞银证券发表研报指出,地产调整周期、债务偿还周期及影子银行治理周期的叠加,使得中国今年信用违约事件将更加频繁;与2011 年温州情形对比,不同点在于涉及的债务规模更大(已经超过536 亿元),区域已扩散到6 个省市,后果也可能更严重。

这些信用违约事件的背后,又会隐藏着多少民间骗贷大案呢?

名词解释

关于非法集资你必须知道的几个常识

1.什么是非法集资?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参与非法集资获得的利息是否合法?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3.被查封的涉案财物如何处置?查

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4.同一案情,涉及民事案件的如何处理?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民间十大骗贷案案例之一 

包装“神话” 迷惑公众

资本市场的“神话”故事大都不可靠,但总有人会追逐“神话”去投资,最终都输得很惨。2006 年10 月,“从天而降”的吴英位列“胡润女富榜”第6 位,总资产达38 亿元。对于这个财富界的女黑马,就在吴英的老家浙江东阳也被当作“神话”来看待。然而,这一切竟然是靠借来的钱堆积而成的。

案例回放

80 后的吴英出生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没读完技校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

后来她结识了丈夫周红波,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当年流行的“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这些项目让她在短短几年内就积累了1000 多万元原始资金。

就在2006 年前后,经商小有成就的吴英开始改变商业策略。短短3 个月内,她在东阳市工商局完成了15 个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记、备案事项,涉及汽车、网络、商贸、酒店、广告、婚庆等多个不相干行业。吴英在当地的高调吸引了媒体的注意和质疑,“这个凭空冒出的富姐,她的钱从哪里来”?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英在2006 年4 月成立多个公司之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 元、40 元、50 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 余万元。而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延续资金链,她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

据统计,从2005 年5 月至2007 年2 月,吴英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 人处非法集资7.73 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等,案发时尚有3.84亿元无法归还。该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仅林卫平一人,所涉单位的人员就达66 人。

反思与教训

吴英案曝光后,引发财经界、学术界广泛争议。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当时吴英的公司经营虽然出现困难,但尚存资产可以支付债务。不过,现在再探讨这点已经毫无意义,因为吴英案发后,当时的资产便被迅速处置。

值得反思的是,对于当时仅26 岁的吴英来说,也许早期的第一桶金来得太容易,于是便把生意当儿戏了。至少她犯了两条商家大忌。首先,多元化扩张太激进,而且吴英当时的经营理念实在令人眩目。比如本色车业免费洗车活动,单这一个项目就烧掉1000 万元左右;而她旗下的布兰妮连锁洗衣店每天为前百名顾客免费洗衣,更有“买床上用品送彩电”的壮举。这些吸引眼球的行为令当地商界轰动,但无法持续,加之当地市场需求有限,热度过后,铺得过大的摊子就成了沉重的负担。

此外,高负债经营成了压垮吴英的最后一棵稻草。对于利润率比较高的房地产行业来说,10 倍的资金杠杆已经是极限了,而吴英所投资的行业普遍没有房地产的利润率高,她却用1000 万元的原始积累做几亿元的生意。这么高的杠杆率已经惊人,更神奇的是扩张的资金还全都是来自高利贷。因此,吴英神话的灰飞烟灭是早就注定的。

吴英直接的借款人只有11 个,而这些人都是地下钱庄的老板,通过高息揽储再放高利贷。吴英一倒,背后地下钱庄千百个“储户”们的资金就打了水漂。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从吴英案吸取的教训就是:千万别把地下钱庄当成银行,参与地下钱庄的吸储是高风险行为。

判决结果

2009 年12 月18日,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2012 年1月18 日,吴英案二审判决维持死刑判决。2012 年5 月21 日,浙江高院经重新审理,终审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前两年缓刑期已结束,监狱方面已经把吴英的减刑建议上报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果还没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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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拍拍贷:纯线上模式和没有担保的P2P网贷平台

  相对国内其他P2P平台普遍的“本土化异化”,拍拍贷显得特立独行。2014年4月,这个中国最早成立、最先获得VC投资的P2P平台,又率先获得了数千万美元的B轮投资。领投方为光速安振,诺亚财富以及A轮投资方红杉资本跟投。

  拍拍贷不走寻常路

  拍拍贷被认为是最接近P2P发源模式的中国P2P平台。与国内其他同类平台不同的是,它坚持纯线上模式,做借贷双方中介平台;不提供投资担保。2007年,张俊放弃在微软的高薪工作,创办了拍拍贷。当时,他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拍拍贷的业务究竟是要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这个业务能存在下去?他最终分析出来两点,一个是由于信用审核的繁复,银行不愿意去做小额借贷,所以留下了这么大一块市场;另一个是成本问题。拍拍贷要想存活下去,就必须解决这两个问题。他的方式是通过数据挖掘去找到一批人,通过大数法则去控制风险。他通过与第三方平台,比如敦煌网、慧聪网、淘宝等的合作,来获取一些用户。一方面要验证数据真伪,另一方面也与国家权威的数据源合作。这样,纯线上的模式就逐渐发展起来了。

  核心优势有哪些?

  为什么没有第二家纯线上P2P公司?张俊把拍拍贷的模式归结为先发优势。“现在这个时间点,P2P市场不会再给任何一家企业7年时间让它从头再建立一套线上的系统和模型。”线上模式、倚重技术带来的好处之一,就是效率的提升。2013年,拍拍贷100个员工产生10亿多元的交易,平均每个员工为公司贡献1000多万元的交易金,这个效率几乎是以线下销售为主的借贷公司的10倍。但拍拍贷也曾很长时间面临一个质疑:国外P2P不提供垫付和担保,是因为有非结构性资产证券化和债权转让体系,国内目前还没有这个条件。那么,在不提供垫付和担保的前提下,平台不承担风险,只是作为桥梁,拍拍贷的用户一定会面临讨债困境。

  张俊很不认同这个说法,“P2P最大的误区是认为有担保风险就小”。在他看来,在担保机制下,投资人把钱借给谁都没关系,唯一要做的就是去抢利率高的借款项目。但这样的项目骗贷的可能性更大,这就相当于把风险都转移到平台上了。这种风险,尤其在经济下行的时候很可能发生。一旦平台倒了,投资人损失的就是所有的钱。

  但拍拍贷的模式要成功,最核心的一点是风控能力,这也将是拍拍贷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拍拍贷的做法是,通过大数据来做风控。采集借款人各个维度的数据判定其违约成本,并给出可以贷款的额度和相应的风险定价。它甚至尝试建立自己的征信体系。在投资过程中,拍拍贷强调分散投资,这既是为了分散风险,也能更多地收集用户数据。于是,在拍拍贷平台上,一方面,规定借款额度是1000元到50万元;另一方面,推出本金保障计划,引导用户分散投资。拍拍贷的本金保障计划不是对单笔贷款做保障,而是对整个本金做保障。而且,必须符合两个投资条件:第一,至少成功投标50笔以上;第二,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块钱,并且不超过这个借款人某一笔借款总额的2/3。

  这个规则的制订,是因为通过拍拍贷的大数据分析发现,只要满足了以上条件,就很少会有人出现亏损。也就是说,投资人所面临的风险与拍拍贷实际控制能力接近。张俊介绍,截至2013年底,拍拍贷已经有200万注册用户。平台通过400?2000个维度去分析判断一个人的违约成本,这个过程在用户提交资料之后2?3天时间就可以完成。

  未来的发展计划

  拍拍贷获得的B轮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加强拍拍贷的网络征信系统建设,提升IT技术水平及高级人才招聘。“下一步,我们的系统处理数据能力将会进一步加强,将前沿的大数据技术运用到P2P小额信贷中。”张俊说。拍拍贷在2014年第一季度的交易规模为4亿元。张俊介绍,今年的目标是,交易规模达到60~70亿元。

  文|沈凌莉

篇三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Xx公司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良借款责任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责任处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及各 。

第三条 及各 分别成立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按程序对不良借款进行责任认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不良借款主要指各 经办的借款,其金额包括不良借款的剩余本金和利息、违约金等。

第二章 责任划分及认定原则

第五条 责任认定原则

(一) 对不良借款进行责任认定应遵循尽责免责的原则。

(二)对不良借款进行责任认定应综合分析不良形成原因,确定各业务环节及各经办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比例。

(三)对于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不良借款,除按照责任认定处理外,相关责任人还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不良借款,除在公司内部认定责任外,还将通过法务部门维护公司权益。

(五)每笔不良借款的责任人可为1人或者多人。

第六条 调查人员责任

负责调查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经理、 风控人员、 业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 总经理)根据该项目在业务调查环节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比例。

(一)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对收集的借款主体及其重要关联人(包括作为借款人及保证人的自然人、法人)影响评审决策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负责。

(二) 副总经理、 总经理对 客户经理、 风控人员、 业务负责人是否按要求进行调

查负责,承担日常管理及风险管控责任。

(三) 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对借款项目的调查环节承担全面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 审查人员责任

审查人员( 初审岗、 风控人员)对借款主体及重要关联人的合规性及合法性、重要数据的准确性、资料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负责,需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点进行风险提示,并对借款方案做出建议。

第八条 审批人员责任【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一)各级审批人员(包含 评审委员会成员、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借款决策、方案设计、风险控制措施等负责。审批人员应当充分考虑审查人员的风险提示,并设计相应方案控制风险。

(二)经过评审会批准的借款在决策、方案设计、风险控制措施上出现偏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明确提出正确意见的评审会成员可以免责。

(三)对于有管理责任的有权审批人( 副总经理、 总经理、 风控经理、 风控副总),承担评审方面的责任。

备注: 评审工作至少由一名 风控人员、一名 副总经理及一名 总经理参加; 评审工作至少由两名风控人员及一名风控经理参加。

第九条 签约人员、标的发布人员责任

签约人员(借款项目的当事客户经理、当事审核人员及行政或前台)对签约的合规性操作负责,标的发布人员对所发布标的正确操作负责。

第十条 贷后管理、档案管理责任

客户经理、 风控人员应对贷后管理的合规性、及时性以及到期或逾期借款的还款提醒、催收或资产保全负责。

第十一条 责任比例

责任认定具体标准参照《不良借款责任认定标准明细》(详见附件表)。除因不可抗力(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或外部政策调整(包括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发生不良外,原则上: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一)首次借款放款后前3个月内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或周转类借款第一次提醒后逾期,最后导致的不良借款,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的责任比例总和至少为80%,

(二)首次借款第4到6个月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或周转类借款第2次及以后提

款后逾期、续贷放款后前3个月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最后导致的不良借款,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的责任比例总和至少为50%。

(三)首次借款第7至9个月开始连续出现逾期,续贷放款后第4到6个月开始出现连续逾期,最后导致的不良借款,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的责任比例总和至少为30%。

第十二条 不良借款清收责任

不良借款的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 总经理,对不良借款的清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并不是因为根据本办法认定其不承担责任而免除,也不因为不良借款移交资产保全部门或专职清收、保全人员而减少。

第三章 责任认定程序

第十三条 责任认定时间

对不良借款就及时进行责任认定。为确保责任认定调查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原则上,责任认定需在借款业务进入逾期状态60天至90天(含)内进行。不良借款在逾期60天内化解的业务,可不进行责任认定。

第十四条 不良责任认定小组组成及责任认定流程

(一) 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负责各项借款业务的不良责任认定,由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 副总经理、 总经理或专职清收、保全人员组成,

由 总经理担任组长。 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各 可根据实际

情况临时召集,也可邀请区域内其它 相关人员参与。各 在认定责任后将结论

上报到金融事业部。

(二) 金融事业部负责对各 不良借款责任认定的结论进行复核,复核小组由金融事

业部人员组成,由金融事业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将复核结果提交到 风控中

心。

(三) 风控中心负责对金融事业部提交的不良借款责任认定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由

风控中心分管副总、风控经理以及审计部、财务部、行政人事部、法务部人

员组成,由风控中心分管副总担任组长。

(四) 各级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应指定专人担任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书记员,

负责安排会议时间、召集会议、汇总信息和起草文件。

第十五条 责任认定流程

各级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在对不良借款进行责任认定时,应当调阅借款相关资料,包括调查报告、评审资料、放款、贷后及清收有关资料,约谈借款相关人员,对借款项目进行复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责任认定会,听取其对借款项目责任的意见。责任认定小组应该客观分析借款项目风险成因,合理确定借款项目责任类别、责任人及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并在 贷业务 系统下载并完成(不良借款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小组人员如果参与了某个不良借款项目,任可发表对借款项目责任意见,但应主动回避最后的责任认定。

第十六条 不良借款责任认定程序

(一) 在借款逾期60天后, 风控中心向各 总经理发起责任认定申请,并在 贷业务 系统发起责任认定流程。 总经理接到申请后,对所涉不良借款项目所有资料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责任划分标准进行仔细审查。

(二) 不良借款责任认定小组召开不良借款责任认定会进行责任认定,完成(不良借款责任认定书),并报金融事业部及 风控中心签署意见。

第十七条 复议程序

相关责任人员若对责任认定意见有异议,应在收到责任认定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风控中心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同时提交支持复议理由的证明资料。风控中心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再次认定会,做出最终认定。

第四章 不良借款责任处理

第十八条 借款项目出现逾期或不良后,应首先按各业务条线相关制度对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等的提成/绩效进行扣缴。本办法的责任处理指在扣缴业务提成/绩效之外的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等,不良借款责任的处理主要包括扣缴风险责任金、计入逾期借款率及其它非经济处罚。

(一) 客户经理、 业务负责人、 风控人员等应按被认定的责任比例,在责任认定次月从其风险准备金中扣缴风险责任金:

风险责任金=借款项目总业务提成×不良余额/放款金额×责任比例×2

单一责任人存在违反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的情形(参照《不良借款责任认定标准明细》 ,责任比例为91%至100%)时,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上述风险责任金计算公式中的系数“2”最高可上浮至10.

单个不良借款项目存在多个 客户经理时,按照其业务提成的比例(以合计100%计算)分担风险责任金。

原则上, 业务负责人按照 客户经理所扣缴风险责任金的30%,在责任认定次月扣缴风险责任金。

(二)如果相关责任人员的在调查环节承担两个或以上角色时,只按照担责比例最高的角色承担责任、扣缴风险责任金。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三)完成责任认定的不良借款,在计算月度或季度业务绩效时,不再纳入相关人员的逾期借款池。但在进行员工及部门的不良率统计或涉及到不良率的排名或其他考核时仍按全部不良借款金额计算(已经完成核销的、完全无责的可以排除在外),不按其责任承担比例进行折扣。

(四)对不良借款相关责任人员,除经济处罚措施外,公司还将视其责任大小、过错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待岗、降职、劝退或开除等非经济方式处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司法部门维护公司权益。

第二十条 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原则上按照 客户经理所承担比例的10%承担管理责任。不良借款责任的处理包括根据责任认定比例和不良余额纳入年终考核范畴(不良余额×责任比例) ,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待岗、降职、劝退或开除等非经济方式处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司法部门维护公司权益。

第二十二条 风控中心负责在次年年初对上一年的不良责任认定结果数据进行统计,供相关部门使用。

第二十三条 对于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外,相关责任人还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 风控中心制定和修改及解释。

篇四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校园骗贷案例学习心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案例警示读书季心得体会

银行业,风险无处不在。通过阅读《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下文简称为《违规违纪案例》),加深了我对这句话的体会。在金融业竞争日益严峻的今天,银行业的外部风险无可避免,有时甚至无法预料,但是,对于银行业的内部风险,尤其是由银行员工职业操守造成的风险,一定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加以治理。《违规违纪案例》一书的编写,不仅向我们展示了形形色色的警示教育性案例,而且案例后的深刻点评,更使我们认识到了一个个案例发人深省之所在。下面,我将具体阐述我的些许学习感悟。

第一,完善银行业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俗语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任何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均与银行的内部规章贵村子啊一定的关系,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不详细,导致实际中形同虚设;或者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缺少明确的监督检查机制;或者规章制度本身欠缺,无法预防并控制银行员工的违规违纪操作。本书中,众多案件的发生,大多与违规息息相关。这就警示银行内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环环相扣,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与此同时,一定要严格遵章守法,从操作到管理,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所有银行员工都能有章可循,有纪可遵,有规可依,而且有章、纪必遵。

第二,要严格执行真实性核查,增强银行员工辨明真伪的能力。分析《违规违纪案例》中的重大恶性案件,大部分均存在资料虚假的

问题。无论是对公业务,还是对私业务,银行员工一定要加强对客户和业务的真实性核查,能够实地考察的尽量实地考察,不能实地考察的,一定要多询问,多核实,将风险降到最小。在这里,我认为,员工对风险的防控,源于其对风险的敏感度。银行机构一定要多多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使员工认识并熟悉风险,唯有此,才能促使员工果断地应对风险,增强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第三,加强员工从业行为管理,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阅读《违规违纪案例》书中的案例,一个又一个员工内外勾结的案例展现在我们眼前,令人触目惊心。一部分人,尤其是机构、网点负责人身在高职,为谋得个人私利,不惜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伪造各种证件、单据,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高息融资、骗贷、挪用公款等;一部分人,尤其是临柜柜员,或者利用手中办理业务、接触客户的便利条件,与外界勾结,恶意侵占、骗取客户的资金,或者为了追求一时业绩,不顾风险地无底线迎合顾客 ,违规操作,最终造成一个又一个的坏账,极大地损害了银行的利益。针对这些行为,银行机构一定要在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的基础上,培养员工实事求是、按规律、按规矩、按规则办事的工作态度,坚决克服其主观随意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实实在在地创造业绩。

第四,随时随地为客户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仔细审视各种案例的发生,诚然有员工违规违纪的一面,但是,客户对风险的无知更是令人心痛。对于银行业务中存在的系列风险,客户不知晓,无可厚非。银行无论是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还是在回答客户的咨询时, 抑或是在其提供的atm自助服务或电子银行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尽一切可能地让客户认识风险。在高科技诈骗日益猖獗且形式多样的今天,我们的提醒对于客户而言,尤为重要,我们的一句话,有可能就会为客户挽回不必要的损失,与此同时,这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我们银行业的“声誉风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名银行员工都要自觉树立自己的合规意识,自觉遵守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员工行为规范,自觉培养正确的政绩观。在天天与钱打交道的工作中,《违规违纪案例》教育并警示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与其被捉,不如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因为我们从事的是一份银行工作,是一份关乎客户生存利益的事业,责任之大,理应义不容辞,别无他念。

建行广达支行软件园分理处 夏春梅篇二:银行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银行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

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在教育中陈述反面典型的犯罪过程,则应尽可能避免提及犯罪技巧和躲避检查伎俩,以免被居心叵测之人仿效借鉴。同时,要多挖掘犯罪根源,少展现个性细节。尽管犯罪形形色色,种类多样,但走上违法道路,都有其共性所在。应该从纷繁的犯罪个案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来教育人,在提及违纪犯罪实例时要对内容和具体细节把关。通过对违纪犯罪现象的理性分析,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从而让员工真正得到警示读《代价》感想读完《代价》一书,思绪万千,心情非常沉重,一桩桩一件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使人喘不过气来,真是痛心疾首,既有对他们所犯罪行给国家财产和建行声誉造成巨大危害的痛恨,也有对他们缺泛法律知识、追求金钱享受、断送美好前程而惋惜。这本

书通过透视活生生的案例来敲响我们的警钟,解读《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我们发现从福建省福州市城北支行林妮娜挪用公款案到山西太原市万柏林支行邵进民诈骗案,从甘肃省兰州市铁路支行的连环骗贷案到湖南省常德市安乡支行朱卫挪用公款案。在这些内外勾结、相互串通且重蹈覆辙、骇人听闻的大案、要案中,让我们看到了银行暴露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

一、必须加强各级的防范责任。在这些案件中,内部人员与社会不法分子协同作案之所以得逞,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作案者能违反制度,逆程序操作。一些责任不明、责任意识差、碍于情面的员工,任凭作案者依仗“业务熟、环境熟、人熟”,且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乘虚而入,不管不问不纠,故此隐患不断,导致案件频生。因此,如何强化各级的防【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范责任、真正杜绝各类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必须实施严密细致的防范教育,教育员工诚信做人,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也是做好防范工作的根本所在和重要前提。对此要针对员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员工的防范教育,要像抓经营工作一样教育员工增强防范意识。在教育中,既要进行政治、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又要进行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家庭美德教育,既要进行防范形势教育,又要进行预案演练和警示教育,既要克服形式主义,又要注重教育的实效,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各种条件下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必须强化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既不能停留在书本上、墙壁上,也不能停止于业务考核上,应当贯彻到每个干部员工头脑中去。三条防线的监督制约必须完善,科学严密的业务操作规程必须制订,自律监管体系必须有效建立。因为监督一动真格,作案者的犯罪事实就会暴露无遗。否则,监督流于形式而走过场,或者是被动地走了过场,监督者自觉不自觉地就成为影响或推迟作案者真相暴露的一种庇护伞了。所以,实施上下共管、全员齐抓、岗位制约机制,构成“点、线、面”三种方式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安全防范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面对当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要不断地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各级领导应经常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从关心爱护员工的角度出发,及时了解群情,发现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结合作案分子作案的手法、犯罪的特点,制订出台与银行实际相配套、相适应的信息反馈制度,克服案件防范的盲区和误区,从而将案件杜绝在萌芽状态。

俗话说:覆水难收。员工应在做每一笔业务是要控制好风险,要以清醒的头脑面对。一失足成古恨,不要轻易以身试法,否则监狱的大门将为你敞开;而领导要当好优秀的“领头羊”,要真正实现领导的管理价值。领导与员工要从各方面自我提升,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双管齐下,那么所谓的“代价”将会降低到最低的限度。篇三:银行合规案例学习心得小结 廉政合规学习心得

2011年以来,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央对金融体系采取了紧缩调控政策,使得银行信贷规模受限,资金面较紧张,企业资金周转受限,民间借贷行为进入超常活跃期。于是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妄图通过腐蚀拉拢银行员工,诱其参与资金往来的担保、保证等过程来非法集资,从中获得巨大利益;在其资金链断裂时则立即转嫁风险给银行,直接构成骗贷案件。以上事件已对我国金融体系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究其原因,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犯案行的防范意识不强,忽视管理。二是犯案的员工法纪意识淡漠,玩忽职守。三是稽核力度较弱,监督不足。以上问题平时在该行可能只是偶发的小事情,可是经年累月下来,就使问题越积越大,最终导致重大经济案件发生。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学习,我认为要在银行系统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首现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深发行现有的制度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但是很多员工只是把他放在墙上,留在书里,并没有真正融入心中,更谈不上很好地予以落实。今后无论是谁,行员等级有多高,都必须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强合规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其次要防范机制的各种漏洞。机制漏洞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多留心,观察,多研究,想方设法堵住机制上的漏洞,这才不会让少数分子能够利用漏洞,违规作案。

第三要加强安防软环境的建设。就是要多关心员工的生活,要提高员工的收入,要多倾听员工的心声。及时对员工八小时外的心里状态疏导解惑,放能将犯罪的计划扼杀在萌芽状态。

最后要加强防控意识教育。这就要我们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创新学习模式,丰富学习内

容,提高学习效率,真正让合规深入深发展员工的心中。

篇五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以下不属于个人汽车贷款合作机构带来的风险的是( )。 A.不法分子为骗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六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消费贷款竟这样变成首付

2013-04-19周五

财经

责编/张建华设计/李丽云

校对/常青

消费贷款竟这样变成首付

购房人、中介、银行各有小算盘,房贷新政暴露银行薄弱环节

随着楼市调控力度的加强,被触及利益的相关方都绞尽脑汁盘算自己的利益。购房人想多贷款买房,银行想多得利息,房屋中介想促成生意抽佣金,三方各自打着小算盘。目光不约而同地盯上了银行监管的一项薄弱环节———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按理说只能限于购车、旅游、结婚、留学或其他消费途径,不能用来购买住房。但在房屋中介的操作下,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笔消费贷款摇身一变,成为购房人的首付款。

购房人:首付不够了

潜台词:

中介:保您拿本又拿钱银行:合同真假难审查律师:借款人要负法律责任

我想多贷点儿款

刘小姐还在读大学的时候,父母就为她买了一套一居室,如今毕业七年即将结婚的刘小姐想再买一套两居室。但是根据楼市调控新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升至七成。本来已经基本凑齐首付的她这下犯愁了:到哪里去借多出来的30万呢?

刘小姐想到了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新政出台前,她曾问带她看房的一些置业顾问能否帮忙办贷款手续。他们回答可以办,但是需要收服务手续费。既然中介能帮忙办贷款手续,能不能想办法多贷点款呢?于是她给置业顾问唐先生打电话询问,唐先生答应得非常痛快:“办法不止一种,您到店里咱们再细聊。”

潜台词:

你成交我能多抽佣金

潜台词:

贷给你我能多得利息

吐槽:

为啥只罚借款人

记者了解,由于消费贷款具有贷款期限短、利率高、风险相对较小等诸多特点,出于利润追求,不少银行愿意为客户办理,即使清楚贷款最终会用于购房。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后,银行业务少了,更不愿意在放贷上自己卡自己。相对于贷款流向,银行更重视用于抵押的房产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孙荣达律师介绍,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在某些条件下,也不排除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银行有责任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条件。

孙荣达律师表示,虽然主要是中介帮借款人绕过银行对贷款投向的限制,但借款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贷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借款人还可能构成骗贷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针对律师的分析,有网友吐槽,为什么只罚借款人呢?

实习记者张品秋

J229

周末傍晚,刘小姐来到位于宋家庄的某中介门店。几位西装革履的置业顾问百无聊赖地站在店门口聊天。唐先生早已在店里等候多时,见到刘小姐先热情地给她倒了杯水,然后开始详细介绍他们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新业务”。“我们有两种途径,而且都不收服务费。第一种

3+4’,就是除了给您三成的房贷,还能给叫贷款‘

您四成的抵押消费贷款。第二种是我们先替您付给业主全部房款,您取得完全的产权后再做抵押消费贷,银行再把您还银行的钱打到我们账户上。”“那贷出来的也是消费贷款,付不了首付没有用啊。”刘小姐不解。“只要通过我们就行。我们有很多合作机构,可以帮您把钱转出来。这样您拿四成消费贷款交首付,就相当于您自己只掏了三成首付。”见刘小姐仍然半信半疑,唐先生信誓旦旦地说“:您放心,房本和贷款人都写您的名字,不会写我们公司的名字。保证您到时候拿本又拿钱。”

刘小姐又问了几家中介,每家都号称能帮客户把消费贷款用于买房,但规模小的中介公司不能替客户付全款买房。尽管中介说得天花乱坠,刘小姐还是有点不放心。她记得,几年前用第一套房的抵押消费贷款买车时,她向银行提供了收入证明、房产证和购车合同。银行直接把钱打给汽车经销商,没经过她的账户。

刘小姐来到唐先生提到的某股份制银行海淀支行,询问该行是否跟唐先生的公司有合作。个贷部经理证实,他们确实跟多家二手房中介有合作。“去年以来个人办房贷的就不多,新政一下来更少了。如果不跟中介合作,几乎就没业务了。”这位经理介绍,他们银行的个人抵押消费贷款用途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购买家具及家用电器、出国留学、学业教育、旅游、婚庆等各类合法合规的个人消费用途。“那能买房吗?”刘小姐有点心虚地问。“原则上不行。”这位经理毫不避讳刘小姐的问题“,但其实银行没法审查消费合同的真实性。比如您找中介办贷款手续,中介给我们的一般都是装修合同,只要有合同,我们就能按1平方米5000元的标准放贷,100平方米就是50万,利率是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还款方式也灵活,其实对您来说非常合适。”

篇七 骗贷罪贷款人无责
堵截利用虚假银行流水账骗贷的案例

堵截利用虚假银行流水账骗贷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银行客户经理接到一笔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在检查借款人提供相关贷款资料时,发现借款人没有提供银行卡,客户经理对借款人解释需要办理银行卡的原因后,要其去营业大厅办理银行卡,这时,该客户脱口而出称其不会使用银行卡,这话顿时引起客户经理怀疑,如果不会使用银行卡,那提供的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账是从何而来,再者客户经理看到该客户的工作证明,该客户是某广告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在规模不小,工资绝对是通过银行卡,不会发现金,如此需要技术的工作,也不至于没使用过银行卡。于是,客户经理把客户银行流水仔细观察,发现被银行公章压在其下的借款人名字,姓氏与后两字大小不一,有通过电脑软件更改嫌疑,客户经理当即判断银行流水、包括工作证明存在虚假可能,在与客户就此事进行核实时,客户对此矢口否认。于是,银行客户经理提出上门核实工作情况的要求。客户见状先是佯装推托,在客户经理一再坚持下,该客户承认自己确是提供了虚假的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但购房行为确属真实行为。该客户有意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并一再欺骗银行,其故意隐瞒真实工作情况的行为已经使银行对其诚信度产生质疑。为避免更大的信贷风险,客户经理做出拒贷决定。

二、案例分析

该行工作人员识别和堵截诈骗行为,是坚持我行基本理念的具体表现。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作为实现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加快形成更加规范、严谨、稳健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文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诈骗的表现形式日益呈多元化、智能化,不仅影响了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作为金融工作人员,要在思想意识上时刻绷紧防诈骗这根弦,时刻提高警惕,遇到可疑情况,多问多看多想。

三、案例启示

(一)严格核实客户所提供贷款资料,加强风险防控。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该借款人对于银行审贷程序比较了解,利用一般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一般在核对银行流水时最关注借款人姓名、银行章和利用一般情况下银行只需通过电话核实收入证明的情况,抱着侥幸心里蒙敝工作人员,这违背了客户资料真实性的原则,实属客户诚信问题,也间接反应出调查人员在调查中应从多方面注意,高度警觉,认真负责。

(二)增强识别和防范犯罪行为的能力,多角度对比资料。银行个贷客户经

理可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系统提供的客户信息核实客户身份,将客户提供的资料两者进行一些简单比较,包括客户的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居住地址、年收入等。如发现疑问的地方,可以进一步调查清楚,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三)严格监控每一环节,加强业务学习。要充分履行自己工作职责,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贷前认真分析,在贷前严格监控每一个环节,在贷后严密关注客户的还款、逾期情况。上述案例中,客户查实属于无固定工作,并故意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其诚信度存在很大问题,如贷款发放成功,必将成为隐患,故该行果断拒绝了该笔贷款。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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