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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创业政策

编辑:huangtingt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5-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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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创业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4. 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10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次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5人以上就业,投资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

  5. 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科技项目申报服务、政策指导服务、创业沙龙活动场所、专利申请服务;

  有资金扶持,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50万元无息贷款,成立三支天使基金扶持创业;有办公场所,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有厂房,大学生创业加速器,按入驻企业发展需求,免费提供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厂房;有住房,创业大学生公寓和人才公寓,按标准为创业者提供免房租住房需求;有创业导师,聘请黄冈籍知名企业家和本地成功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一对一为创业者提供成长支持;

  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引领带动,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按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生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金的限制,按生产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额度。个人独立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超过国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政策的贷款利息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贴息。对初次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各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纳税人。

  6. 东华大学: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

  东华大学与上海市科委、市教委以及“新车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了上海高校首个大学生众创空间,牵头建设上海高校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联盟。每双周五定点组织创业指导站活动,由校内导师、校外创业指导专家和企业家为学生提供专业性、实践性的创业咨询指导。

  从2003年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休学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可以认定创新学分。于2009年成立上海市大学生科创基金会东华大学分基金会,目前总资金1200万元,并形成了5360万元的创新创业扶持基金,支持学生创业。

  7.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100万元“护犊资金”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出台了《护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失败学生给予经济补助。文件明确规定,由学院出资100万元设立“护犊资金”,用于保护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创业利益,帮助资金出现困难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渡过难关,为创业失败、符合要求的大学生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无偿资助。

  青年创业政策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就业这一青年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全面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帮助青年解决创业就业技能和经验不足、政策和信息获知渠道缺乏、资金瓶颈制约等根本性问题,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切实让全省广大青年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寻找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开展就业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岗位实践等帮助青年提高就业技能;通过开展政策支持、资金帮扶、导师指导等扶持青年自主创业;通过开展青年创业竞赛、选树宣传青年创业典型等营造有利于青年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青年为本的原则。竭尽全力帮助青年解决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是组织开展青春创业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青年需求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千方百计为青年提供创业帮扶和就业服务,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年成长发展环境,让青年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继承发展的原则。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成功经验,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就业形势变化,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模式、新手段、新路径,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社会化推进的原则。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用好社会和团内各类资源,坚持项目化发展、社会化推进的思路深入实施。

  科学化发展的原则。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共青团能为的领域寻找突破口,把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服务

  1、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通过加强媒体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印制发放《青年就业指导手册》和创业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地方最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政策,帮助青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促进出台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人社、财政、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支持,促进出台鼓励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政策,为创业青年提供更多的帮扶项目、发展资金和社会资源,不断优化青年创业就业环境。

  3、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社会机构、团属阵地、专业性杂志等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青年提供专业性的政策解读、信息对接等服务,有效指导帮助广大青年创业就业。

  (二)努力为青年提供创业资金服务

  1、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项目。进一步找准团组织与金融机构合作切入点,为创业青年争取更低的贷款门槛、更多样的担保形式,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推动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申报、考察和审批周期,提高申报企业通过率。

  2、发挥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工作流程,用好省财政每年拨付的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发挥贴息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市级团委要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等平台,设立或扩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3、整合并用好各类社会资金。开展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争取与风投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为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注资,扶持创业青年发展。推动贷款担保方式创新,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为创业青年提供担保资金,不断扩大青年贷款人数和额度。

  (三)深入推进青年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1、完善培训体系。以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团属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培训力量,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等资源,建立社会化的青年创业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团属阵地、合作培训机构通过竞争等方式成为人社部门认可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主导的培训规划,享受培训贴补政策。

  2、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借助团内资源,从青联和青企协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高校和县(市、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开展“青年创业论坛”、“青春创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辅导和帮扶。

  3、创新培训工作模式。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就业意愿、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等情况,自主开发和选用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就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创业培训要以青年需求为导向,注重参考借鉴社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有效提高青年创业本领。注重利用现代传媒培训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

  (四)注重青年创业就业平台建设

  1、推进青年创业园区建设。要根据创业青年需求,通过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类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园,为青年创业提供经营场所、优惠政策、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团省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考察、项目评定等环节,认定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园。

  2、深化青春创业社建设。继续深化全省高校青春创业社建设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创业社基础建设,强化自我运转能力,充分发挥资金扶持、项目发布、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就业见习、导师辅导、创业孵化、社团管理等八项平台功能。

  3、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依托各类企业,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坚持“分级建立、分级授牌、属地协调、动态管理、基层对接、就近就便”的原则,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更好的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星级化管理,推动见习基地规范性建设。

  (五)切实做好青年就业服务

  1、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强对青年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青年正确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引导青年树立务实的就业观念,勇于到企业生产一线、城乡基层服务一线、西部边远地区建设一线建功立业,积极消除结构性就业难题。引导青年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新机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信心。

  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深入开展百校千企送岗、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通过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形式,把用人单位的需求和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愿望进行对接,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营造有利于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

  1.发挥青年创业典型的引导功能。在优秀青年企业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选树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青年创业典型,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组织青年创业典型走进校园、社区、农村,举办创业事迹报告、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青年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激励和引导更多青年投身创业实践。

  2.扩大青年创新创业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办好青年创业大赛、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吸引更多青年参与活动。注重竞赛成果的使用转化,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项目集中进行推介对接,引入投资机构注资,为其发展壮大提供帮扶和支持。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春创业行动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服务青年根本性需求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根据任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

  2、科学统筹,联动推进。青春创业行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项工作的推进需要团组织相关部门协作联动,需要团组织协调人社、财政、教育、金融机构等单位合作推进,在推进工作中必须做好统筹谋划,注重协调沟通,形成上下联动、有机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把青春创业行动纳入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把帮助多少青年创业,为青年创业办了多少实事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评价标准。采取日常督导和集中考核的原则,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切实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扶。

  青年创业政策

  鼓励青年创业政策

  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剂为失业半年以上,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个人独资企业。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履行到今年底改为长期履行。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张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限制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革新。鼓励地方盘活闲置厂房等供给低成本的创业场所。

  创业担保贷款上限调至10万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剂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由10万元或不足10万元统一调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根基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

  支持专业技巧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

  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巧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低保对象自主创业可扣减就业成本

  加大艰苦人员就业帮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艰苦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通过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

  会议还抉择,集中清理与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为创业创新减负清障。明确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斩断利益关联;除法律规定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强化监管,完善信用和考评体系,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道竞争,便利广大群众。

  国家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各种税收的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大学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2.大学生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3.在2010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创业动漫企业,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065号)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创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2.创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3.创业开办高新技巧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技巧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4.创业开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经认定取得证书),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5.创业开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巧转让、技巧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巧咨询、技巧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巧转让、技巧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巧咨询、技巧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巧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导费附加。

  3.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应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交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4.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供给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收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款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6.企业符合条件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根基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巧转让所得;

  (5)《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7.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企业符合条件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巧、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钻研开发费用;

  (2)安放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放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推选导语:

  鼓励青年自主创业政策

  (一)强化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服务

  1、加强政策领导和鼓吹。通过加强媒体鼓吹、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印制发放《青年就业领导手册》和创业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广泛鼓吹国家、地方最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政策,赞助青年领会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促进出台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人社、财政、工商、税务、教导等部门支持,促进出台鼓励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政策,为创业青年供给更多的帮扶项目、发展资金和社会资源,不断优化青年创业就业环境。

  3、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社会机构、团属阵地、专业性杂志等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借助社会专业气力,为青年供给专业性的政策解读、信息对接等服务,有效领导赞助广大青年创业就业。

  (二)努力为青年供给创业资金服务

  1、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项目。进一步找准团组织与金融机构合作切入点,为创业青年争取更低的贷款门槛、更多样的担保形式,扩张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推动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申报、考察和审批周期,提高申报企业通过率。

  2、发挥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首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工作流程,用好省财政每年拨付的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发挥贴息资金的最大应用效益。有条件的市级团委要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等平台,设立或扩张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3、整合并用好各类社会资金。开展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争取与风投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为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注资,扶持创业青年发展。推动贷款担保方式创新,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为创业青年供给担保资金,不断扩张青年贷款人数和额度。

  (三)深入推进青年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1、完善培训体系。以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导基地等团属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培训气力,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气力等资源,建立社会化的青年创业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团属阵地、合作培训机构通过竞争等方式成为人社部门认可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主导的培训规划,享受培训贴补政策。

  2、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沛借助团内资源,从青联和青企协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高校和县(市、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开展“青年创业论坛”、“青春创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供给辅导和帮扶。

  3、创新培训工作模式。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就业意愿、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等情况,自主开发和选用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采纳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就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创业培训要以青年需求为导向,重视参考借鉴社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有效提高青年创业本领。重视利用现代传媒培训手法,开展远程教导、网上视频培训。

  (四)重视青年创业就业平台建设

  1、推进青年创业园区建设。要根据创业青年需求,通过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类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园,为青年创业供给经营场所、优惠政策、创业领导和跟踪服务。团省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考察、项目评定等环节,认定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园。

  2、深化青春创业社建设。持续深化全省高校青春创业社建设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导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培植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创业社根基建设,强化自我运转能力,充沛发挥资金扶持、项目发布、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就业见习、导师辅导、创业孵化、社团管理等八项平台功能。

  郑州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对初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每开发征集发布一个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给予企业税收优惠……1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台了多项新政策。

  基层就业

  在基层服务过,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加分

  今年,郑州市提出要“环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领域”,把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和优化结构升级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聘请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税务部门要对商贸型、服务型企业(除建筑、、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等行业外)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微型企业实体,当年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录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政府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力度,开发更多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参加服务基层考查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市(含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对其笔试成绩加分,或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对其招聘。

  自主创业

  毕业生创业年最高补贴1万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在创业地给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遵照人均10万元断定贷款规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初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创业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奖励5000元。

  郑州市将尽快建立大学创业项目库,为高校毕业生供给项目展示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每开发征集发布一个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补贴。全社会加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三年内按季以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每月最低可领1692元

  郑州市将扩张见习基地规模,每年认定20~3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值得一提的是,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基地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学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危害保险,由政府和见习单位为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政府供给的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00元,见习单位供给的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当前郑州为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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