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试题 >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2    阅读: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一)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凡达到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标准,均可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条 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学业,达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在学期间的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学分绩点达3.0;

4、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2)参加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与院内大学外语课程(四学期)成绩之和达646分;

(3)在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1-3等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创业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学生,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的要求可酌情降低。

第三条 在学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除符合第二条各项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受处分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经系考核本人确有改正表现,在学期间的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学分绩点达4.0,处分后获得院级单项奖及以上;

2、受处分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经系考核本人确有改正表现,在学期间的必修课程(含【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限选课程)学分绩点达3.5,处分后获得院级综合奖;

3、受处分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经系考核本人确有改正表现,在学期间的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学分绩点达3.0,处分后获得院级单项奖、综合奖各一项或任两项。

院级综合奖包含: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奖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1-3等奖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创业已取得法人资格。

院级单项奖包含:学业进步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奖项。

同一奖项或成果在第二条第4款及第三条中只能使用一次。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1、各系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系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2、教务处对各系所报材料进行复核,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3、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五条 毕业时不符合条件未授予学士学位者,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经过学习符

合授予条件后,本人可以申请补授。若因不满足第三条之条件者,不能申请补授。

第六条 对授予学士学位工作中的特殊问题,由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后确

定。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014年7月4日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二)
75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河海文天校政„2014‟75号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奖学金及

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各单位:

现将《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2014年9月25日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印发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我院学生是指在本院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主要指院级及以上层面的。

第二章 评审机构【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第三条 学院成立“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和修改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2、讨论和决定奖学金奖项的设立;

3、讨论和决定学生荣誉称号奖项的设立;

4、讨论和决定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

5、审批学院学生年度奖励名单。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院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2、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修订各类评审办法;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

3、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评审的重大事项;

4、提请评审委员会审批学院年度学生奖励名单;

5、执行评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六条 系评审机构及组成:

各系成立“系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生奖励工作。评审小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教学秘书任副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评审小组成员。

第三章 设置及类别

第七条 本科生奖学金主要包括:

1、学院设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等;

2、政府及社会捐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八条 荣誉称号包括:

1、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学生;

2、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3、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毕业生;

4、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

5、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团员;

6、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团干部;

7、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先进团支部;

8、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优秀党员;

9、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先进党组织。

第四章 评审条件及奖励标准

第九条 获得以上任何一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必须符合

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三、四年级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

5、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6、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校园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爱心服务工作、朋辈辅导工作、院级志愿服务活动等,其组织工作由各系开展,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

第十条 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和限选课)在年级专业排名前30%(以下排名均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年平均绩点排名);

2、参加学科竞赛或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较好名次或成绩优良者;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宽,一门或多门主干课程成绩排名领先,获任课教师推荐者。

4、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①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5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1%,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即必修课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4.7,且英语统考达到国家四级550分以上或者过国家六级。

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2%,用于奖励各方面较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即必修课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4.5,且国家英语四级500分以上或者过国家六级。

③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即必修课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4.0,且国家英语四级450分以上或者过国家六级。

④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占参评学生人数的6%,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较好,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即必修课学年平均学分绩达到或超过3.5,且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者过国家六级。

5、闻天班评选条件同上,不设比例。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三)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说明:1、此表经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盖章有效,涂改无效;原件仅有一份,复印件供参考。 2、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另附(经教务处盖章有效)。 3、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可附后。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四)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另附(经教务处盖章有效)。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五)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说明:1、此表经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盖章有效,涂改无效;

2、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另附(经教务处盖章有效)。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系统(六)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毕业论文系统入口:http://bysj.hhuwtian.edu.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毕业论文系统入口:http://bysj.hhuwtian.edu.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题及答案十篇
  •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
  • 2022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题及答案集合4篇
  • 2022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题及答案范...
  •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
  •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
  • 2022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题及答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