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拆迁与稳定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5    阅读: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拆迁与稳定 第一篇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的开发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成为热点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引发社会危机,其后果难以设想。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还出现一旦要拆迁,就闻风乱搭滥建、抢占抢种、违规加层、突击装修等违法违规现象,用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粗制滥造的施工工艺套取高额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引发信访事件增多。

征地拆迁引发干群矛盾激化

征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心理问题。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我区高云、岩门和沙坪安置区共将安置约1300余户,给人们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影响,造成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特点

我区正处在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时期,征地拆迁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加。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矛盾涉及面广,数量呈上升趋势。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小城镇的开发,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信访呈增长趋势。多数群众

反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和安置问题,还有的反映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矛盾的焦点变成党委和政府。农民失地,居民失房,间接、直接都是政府行为主导的,政府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调节者和经营者的角色于一身,管了过多的事情,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因而成为矛盾的焦点。

三是矛盾解决难度大。矛盾的主体不再是单个的个体,而突出地表现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型群体组织抵制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涉及切身利益,涉及的问题尖锐,多种矛盾相互交织,法律政策性强,矛盾容易激化,激化的方式日趋群体化、暴力化。因此矛盾解决的难度较大。

三、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

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问题,其成因与发展较为复杂,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多样性和典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烈的利益冲突。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根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首先,从城市来看,城市搬迁改造带来的土地增值利益分配问题,逐渐成为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矛盾的根源所在。而矛盾的难调和之处就在于少数被拆迁者过多的期望超越了拆迁方乃至社会的承受能力,以至其成为不稳定的主要根源。其次,从农村来看,征地最重要的是改变了农民的身份,并因此对其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征地农民在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后转变为城市居民,大多数缺乏新的生活技能,因此心理上有担忧、有惧怕、有抵触,而且农民考虑更多的是“农转非”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他们希望能够用土地换来优于基本社会保障的待遇,但现行的法律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他们这种预期愿望的实现。

2被征地拆迁群众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对政府存在依赖情绪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极端行为。在城市规划区内,农民

抢建、抢装潢和突击性违规发展种养殖业等现象较为普遍,违章建筑行为大量存在,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更导致了征地拆迁成本的增加,与现行补偿政策形成冲突。

从被拆迁人的角度看,部分被拆迁人,特别是农民对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抱有抵制情绪,对进城务工的前途迷茫,对城市生活不适应,同时我国目前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使一些农民对土地征用后的生活预期下降,征地后生活水平与征地前落差较大,导致群众将情绪全部集中到政府或征地拆迁主体身上,提出不切实际的后期补偿;同时,个别拆迁户存在靠拆迁致富的不切实际心理,对维权手段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正常思想,集访、群访、重复上访和故意阻工事件时有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前征地拆迁日益困难。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3涉及拆迁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由于现在有许多适用土地方面和房屋拆迁方面的新颁布法律出台,许多配套实施的规定尚未出台,而原来配套实施已废止法律的法规未修改,能否继续适用问题存在争议。应该说没有抵触的是可以适用的,但新颁布法律中有些内容如何具体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出台相应的规定。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4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过程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涉及到多方利益,虚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为被拆迁户虚增室内装饰材料及设施,虚增室外构筑物面积和虚增其它设施数量、面积,以及帮助假离婚的被征地拆迁农户骗取安置房套数等手段,帮助被征地农户骗取征地补偿款,从中收受贿赂,从而造成国家财产

的严重少数地方政府、村干部和用地单位土地法制观念淡漠,不依法办事,违法违规征占农民土地、房屋所有权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依据、程序、利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农民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引发一些群众因猜疑而上访。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5少数被拆迁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少数群众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总认为正常维权成本太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阻工闹事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也有极少数人通过拆迁,漫天要价。个别上访户的上访诉求过高,或者掺杂个人因素和一些无关事项,尽管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仍难以息访息诉。

从近两年来一些大规模的集访和群访事件来看,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是多样的,即便是

6、有的部门在拆迁中不能抓住实质性问题做过细工作,方法简单化

有的被拆迁人问这样一个问题:“土地是集体的,房子总是我的”,言外之意是房屋所有权还受不受保护?这个问题不能讲提得没有道理,没有道理的事要做,不可能没问题,所以我们讲现在采用由国土局直接责令被拆迁人退出土地的方法进行拆迁是一种超常规的变通方法,无论法院、国土局都有相当大的风险,

我们多次讲采用这种方法拆迁,归结到问题的解决,仍是要把重点放在拆迁安置、补偿上,对这些被拆迁人更要做过细的工作,不能一拆了置,更不能一推了之。但现在有的部门,只要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就放弃做被拆迁人的工作,要他们来找法院,说是法院强拆的,不是我们拆的,你们去找法院,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和做法。

(三)被拆迁户方面的原因

1、漫天要价,大肆建造违法建筑,虚列补偿项目,增加了拆迁成本 该现象既有政府或职能部门的责任,也有被拆迁人的责任。说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有责任是讲若干年来对违法建设清理力度不够,对危害性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足,未形成把违法建设作为一项常务性工作来抓,进而导致有的被拆迁户因原有拆迁工作中存在认可违法建筑予以补偿的现象而以此为诱因,产生想趁拆迁捞一把的不良动机,致使存在拆迁拆到哪里,违法建设建到哪里的怪现象。但从根本上分析,仍然应归责于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此危害认识不够,甚至相互职责推诿不去积极处理,直至遇到上级政府压力,才临时予以处理,导致时间紧,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操作不到位,甚至明显违反法定程序而违法行政,相应损害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

2、被拆迁户方面存在借拆迁要高价的思想,人为增加拆迁工作难度 拆迁要高价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被拆迁户素质不高,认为这是最后一次敲政府的机会,有意识地抬高拆迁补偿价格;二是被征地拆迁农民基于对征地后离开了长期赖以生存的土地、今后如何生活的顾虑,为积累后半辈子的生活费而漫天要价。另外,被征地拆迁农民对国家建设项目的不了解,对征地后该项目能否正常运作,创造相应预计的经济效益,对今后自己的生活能否有保障心中没底,对征地拆迁不配合不支持,有抵触情绪,这些也是形成拆迁难的原因之一。

3、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对拆迁工作普遍存在“三怕”:一是怕补偿政策多变。以我市为例,曾经实施的拆迁政策很不统一,同样是房屋拆迁,道路、工业、城镇建设等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乡镇之间拆迁政策也不统一,早几年和晚几年拆迁补偿标准也不相同。群众看到拆迁政策不断变化,拆迁补偿标准一次比一次高,感到早拆吃亏,晚拆受益。二是怕干部办事不公。群众普遍认为,当前

征收与拆迁的区别
拆迁与稳定 第二篇

征收与拆迁的区别

一、 概念解析

(一) 征收的意思:

1.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43条第2款:“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45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由此可知,在土地管理法里面征收的意思是征收集体土地为国

家所有。注意是土地不是房屋。

2.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由此可知,在590号令里面,征收的意思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注意不包括集体土地。

(二) 拆迁的意思:【拆迁与稳定】

【拆迁与稳定】

1. 2001年6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在此法中拆迁的意思是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2. 2003年6月6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2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征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占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的房屋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此法中拆迁的意思是拆迁集体土地及房屋。

(三) 综上所述

1. 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原指征地,590号令颁布后扩展到国有土地房屋的征收。拆迁原指城市房屋的拆迁,590号令之后拆迁一词不复存在。

2. 在北京市,对于集体土地和城市房屋原来都适用拆迁,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颁布后,对国有土地房屋适用征收,对集体土地仍适用拆迁。

3. 之所以会造成拆迁与征收概念的混乱,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法律用语的不统一,以及地方法律的不统一。

二、 征收与拆迁的区别:

(一) 首先要明确,我们要比较的是哪个概念下的征收与拆迁。

1. 根据实务状况,由于590号令出来后,也就是2011年1月21日后,城市房屋的拆迁适用新法。

2. 但590号令又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3. 现在是2012年,在2011年之前去的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还有很多,因【拆迁与稳定】

此现在的项目有适用原法律的,也有适用新法律的,也有本该适用

新法律但政府依旧适用原法律的。作为律师就需要知道两部法律中

拆迁与征收的区别。

4. 因此本文中主要比较2001年6月6日颁布的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与2011年1月21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拆迁与征收两个概念的区别。

文明拆迁与社会稳定问题探讨
拆迁与稳定 第三篇

××近几年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及城市房屋登记管理等引发的矛盾有所增多。据有关信访部门介绍,目前城市拆迁问题已成为群众信访反映的焦点之一。随着近阶段拆迁规模的增大和拆迁步伐的加快,以及商品房价格涨幅过快导致拆迁矛盾突出,其拆迁之痛显得更为明显,甚至由此引发少量多批被拆迁户集体上访上书,使得拆迁矛盾有所加剧。据了解现今引发拆迁户上访的主要原因有政策宣传不到位,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少数工作人员态度粗暴,方式方法简单及评估不太准确等。

××地区至今为什么一部分居民(农民)长期拖着不肯拆迁呢?从表面上看,城市拆迁是在改变城市环境和市民的居住条件,但许多市民由于现今拆迁得不到眼前的实惠,加之“因拆致烦”,所以对现今拆迁与家庭安置显得十分不满意与

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广大拆迁户在本地区拆迁中真正受益。此外在拆迁过程中,为避免激化矛盾,拆迁管理人员切忌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声称停水、停电、停止供气等手段强迫拆迁户搬迁。对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刁难服务对象的或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拆迁户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以及其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都应当受到纪律处分与追究。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九华山拆迁(号称××第一拆)因采取的是“阳光拆迁”与“文明拆迁”相结合方法,由于在短期内有关拆迁管理人员的依法拆迁和文明操作与友情沟通,如今九华山隧道拆迁现场的全部拆迁工作业已顺利如期完成,这个备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关注的“××第一拆”,其拆迁全过程正是因为玄武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认真努力,务实热情、文明操作而得以预期实现的。据报道,正如在九华山现场的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含笑诉说,其中整个拆迁中的辛辛苦苦真可谓是一言难尽,但辛勤劳动终于换回拆迁成功的好报。据有关拆迁管理人员介绍,在努力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前提下,相关利益适当地、更多地向被拆迁人倾斜,用明确规定保证维护其拆迁人合法权益,尤其是实行“阳光拆迁”和“文明操作”,最大限度地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问题提供保障,用事实告诉拆迁居(农)民,拆迁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将来大家生活得更好。采取阳光拆迁和文明操作的方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明确确保广大拆迁户在拆迁中房子不吃亏,利益上有保障,我认为最终拆迁居民将被我们拆迁管理人员的真心真诚所打动,一般都会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接受到配合支持。这样,整个拆迁过程才能得以顺利按时进行,若反之操作不当则可能因拆迁的双方争论升级而激化矛盾,造成局部地区拆迁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以及少数拆迁户无休止吵闹或上访。此次九华山地区拆迁引人瞩目,但是由于有关领导层高度重视,工作做得好,宣教做得细,从而破解了拆迁难题,九华山拆迁工作顺当圆满完成,难怪受到中央电视台与全国人民的普遍关注和一致好评。在此前,一些省市地区因拆迁问题闹出了不少乱子,引发当地社会治安不稳定,甚至一部分人多次去北京上访告状,造成了不好的负面影响,其教训深刻。

文明拆迁是为了维护社会平稳协调发展,从深层意义上来说,它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对于广大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怎么保护的问题,我以为只有进行阳光拆迁和文明操作,老百姓才会积极配合,双手拥护与欢迎,各项拆迁工作才能够做下去、做到底。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拆迁与稳定 第四篇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

及对策建议

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现将滨州市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问题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拆迁与稳定】

近几年,滨州市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房屋征收量呈稳步上升趋势,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成绩显著,房屋征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2010年,全年完成38个征收项目,面积达121万平方米,征收资金达7.31亿元。一年的征收量是前十年总量的综合;2011年上半年房屋征收总计:约5040户,征收面积约123.13万平方米,补偿金额约9.51亿元。同期相比,超过去年全年的征收量。

二、存在问题

(一)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

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下岗、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 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为谋取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加层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市于2003年对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据近期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城市安全隐患。

我市南街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南街村旧村改造历时8年之久。村里平房能加盖到六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法律的空白和“盲点”。

当前,我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范性文件比较齐全,如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在农村,虽然有《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但却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办法。此外,许多地方在征用宅基地时,只是简单地参照城市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即房屋)进行补偿,却没有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情况对宅基地(即土地)本身进行补偿,并且在房屋补偿上还存在标准过低、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给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 (三)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勉强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的返贫风险与日俱增。

(四)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

征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房产、公安、工商、供电、供水等方面很多环节,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在实施动迁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各自工作,如房产租约或产权证统计,要房【拆迁与稳定】

产部门协助,房屋评估、商业用房、水电、有线电视、网络、户籍等等许多情况的统计核实,这些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

(五)司法强拆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行政强拆变司法强拆进一步维护了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司法强拆比原来行政裁决执行起来难度要大,原来的行政裁决是政府行为,在政府的组织协调下人力物力都相对充足一些。而今司法强拆仅靠法院目前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六)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维权意识不够。

我国法律规定了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可是,征地拆迁中,即使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存在很大异议,也很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首先是老百姓不懂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复查,普及率低,老百姓不懂这些救济途径也就不足为奇;其次是老百姓不信救济途径。他们认为地是政府在征,钱是政府在给,根本不相信通过法律途径能够得到公正对待;再次是老百姓不想通过法律途径。通过法律途径不仅要相应费用,还要花费很大精力,而且也不见得能够取得满意的效果。相反,如采取过激方式,甚至进行暴力对抗,

不仅能维护合法权益,还能够实现超实际价值的补偿目的,也就根本不愿寻求法律的救济。

(七)我市房屋征收信访工作一直以来较平稳,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是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二是有一定的人为操纵和组织倾向。多数属于有组织的人为操纵,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三是工作人员思想重视不够,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对做好被征收人思想工作研究不够,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在事件初露端倪时缺乏敏感性,得过且过,或一推了之,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上访。

(八)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着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也能纠正强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不仅阻碍拆迁工作产生纠纷,而且还会影响大局,激化矛盾。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或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与法院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

城市房屋拆迁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拆迁与稳定 第五篇

城市房屋拆迁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学院:化生学院 班级:10化学

近几年来,在我国各大城市进行的大规模旧城改造建设,通过房屋拆迁,不同程度地提高和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的居住条件。因为房地产开发与房屋拆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涉及房产、土地、拆迁补偿、建管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而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所以单项突进必然引发矛盾。目前,以房屋拆迁和居民安置为中心的城市拆迁纠纷愈发凸显,已引起了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拆迁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最终成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中的障碍。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拆旧建新本是件好事,但现实是房屋拆迁引起许多问题,群众上访和纠纷接连不断,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

多数城市房屋拆迁计划只是在总量上进行控制,没有全面考虑拆迁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安置房源的储备、贫困居民的住房保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盲目地扩大城市房屋拆迁的规模,因而引发拆迁难、购房难、租房难、租费高等一系列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被拆迁居民的生产生活,或者是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滞后于房屋拆迁,造成适合被拆迁人购买房屋数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净地出让或者商业性开发建设,将居民的房屋拆除,将安置房建设在条件比较差、环境不好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郊区,群众不愿意搬迁而上访。

拆迁规模快速增长;拆迁项目相对集中;在被拆迁户中,低收入、低补偿款的拆迁居民比例呈增加趋势等。由于拆迁规模过大,被拆迁项目集中,部分城市和地区房价上涨较快,而被拆迁居民大多数为收入较低的家庭,导致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需求猛增。与此比较,城市中低价位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明显不足,供需矛盾激化使得城市房屋拆迁矛盾更加突出。

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对被拆迁人而言肯定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加快城市的发展步伐、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关键,只有各项设施都非常完善,才会减小拆迁改造带来的影响。教育、医疗、购物及出行是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方面,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合作,对于已建成的小区,政府应当尽快完善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对于尚未动工的项目,则应当做好规划,保证小区软件和硬件环境的性能。

总之,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应该在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生活质量不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力争有所提高。这才是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 学号:101001014 姓名:吴志波

2016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与稳定 第六篇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当前拆迁工作现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16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2016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2016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长120%。2016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1.7%;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二)矛盾突出,信访量大。2016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2016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2016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三)各项保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的68%;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1.5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的68%。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的近2000户拆迁户实行集中安置。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配套了水网、电网、管网、路网、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社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90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特别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 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16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6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16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二)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的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补偿金一般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一些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补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的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必然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如2016年9月,许白路沿线的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映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6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个别社会保障措施尚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的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16年以来,以2016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16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的方式,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二)积极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三)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补偿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应向被拆迁户公示,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对于个别拆迁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及时披露与纠正;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编辑:圆圆)

2015征地拆迁工作应建立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
拆迁与稳定 第七篇

区划调整以来,河西的开发建设日新月异。随着奥体中心建设和一批标志性建筑的快速推进,一个生机勃勃的新区构架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加快建设,迎接“十运”已成为南京市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如何处理好拆迁与开发建设这一对立矛盾,也是新形势下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必须把法治实践与河西新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不断寻求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做好情感宣传,透明拆迁政策 被拆迁的群众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块故土上,与生生养息的土地有着难舍难分的感情。从人性化服务的角度讲,我们应该尊重和理解群众的这份感情,工作中不能忽略与他们的感情沟通,不能简单粗暴地面对他们,让他们脆弱的心理承受打击,要从侧重新城区的变化将给拆迁村(居)民带来的实际收益这一方面反复进行宣传,态度应该是和蔼的、真诚的,俗话说:“事理通达,心气和平”。绝大多数群众还是明事理的,只要我们能够做到与群众零距离,便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业务部门应该吃透精神、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掌握专业知识,公开拆迁补偿政策,把有关政策交给群众,不要让群众有蒙在鼓里的感觉,过去或多或少的出现了一个案子不同补偿价格的情况,使群众产生了攀比心理,严重影响了拆迁进度,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已被拆迁的群众回头要差价,造成越级上访影响稳定的恶果,给拆迁工作带来被动局面,这一教训值得注意和防范,必须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机制,控制人为造成的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办事,这是搞好拆迁的前题和保证。 二、关爱弱势群体,体现优抚政策 在被拆迁户中,有相当数量的特困户、五保户、重症病人、残疾人员,对于他们的生活现状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工作人员要实地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该照顾的应该用足政策,帮助他们安排好搬家过渡,订购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后的生活、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解除一切后顾之忧。赢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对其他拆迁户来说也起到了一种感召作用,以此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建立信息网络,取得基层组织的配合 在拆迁过程中,受利益的驱使,部分村(居)民会自发聚集在一起,商讨研究应对办法,提出离谱的要求,这就要求基层组织(村、队、居委会)组建信息网络,安排好信息员,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因地制宜开展工作,采取多头工作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靠基层组织协调化解,打消群众的疑虑,发挥基层组织人头熟悉、情况明了、工作方便、效果明显的不可取代的作用,拆迁部门与基层组织的默契配合,将会有力的推动拆迁进度。 四、依法进行拆迁,重点拔除“钉子户” 是凡“钉子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具有一定的鼓动性和欺骗性,一旦无理要求不能满足,他们便四处串联、订立攻守同盟,以此阻止拆迁正常进行,虽然他们的数量是极个别的,但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使得已上的项目建设被迫停下,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算的,对于这一类人,要理直气壮地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司法程序坚决予以强拆,否则,无休止的拖延只会给国家继续带来更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由于征地拆迁,大量沉积多年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我们要以理智的态度,善于洞察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分清通过工作能够支持配合与个别“钉子户”的界线,侧重点要放在关爱弱势群体上,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帮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务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为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奠定基础。 征地拆迁工作应建立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一文由

2015拆迁工作报告
拆迁与稳定 第八篇

第1篇:城市拆迁管理工作报告

为推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研讨、实地考察,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这次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信念向前看

目前,我市的建设改造拆迁工作遇到了困难。在困难的时候,应能看到成绩,看到光明,以提高勇气,坚定信念,夺取新的胜利。几年来,我市的改造拆迁特别是“城中村”的改造拆迁工作取到了人所公认的历史突破性成就,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应当认真总结,发扬光大,指导今后的工作。

(一)改换了城市容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创造环境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健康发展、长短兼顾持续发展、新旧统筹和谐发展的理念,制定了一系列科学的拆迁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精心部署,全力推进,掀起了建设、扮靓凤城的热潮,开创了老城和新区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新局面。2015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城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公益事业、旧城改造拆迁项目50个,面积71.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企业和居民4080户,开发建设了城投·新视界、城投·书香苑、桃园小区、碾头小区、文苑小区、蜜水景苑、黄金花园等一大批设计超前、理念新颖、布局合理、质量过硬、档次较高的住宅小区,大批城市居民告别低矮旧居,住进宽敞楼房。其中,2015年城区共完成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单位95个、居民1510户,比前3年总和还要多。今年以来,完成城市拆迁项目13个,面积19.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企业和居民1020户。截至目前,“城中村”改造完成率已达到52%。通过拆迁改造,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城市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累了宝贵经验。这几年我市城市拆迁改造规模空前,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同时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面,探索了一些新路子,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可以归纳为四条。

好的制度和政策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近几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旧城区和违法建筑拆迁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旧城改造的暂行规定》、《市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等,并配套制定了拆迁方案报批、拆迁资料详细审查、拆迁工作考核和拆迁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拆迁制度体系,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规范的运作程序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牢牢把握政策合法、程序规范、运作公开、补偿合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拆迁的高效进展。如今年的铁路拆迁,依据《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实行了市场化评估,增强了拆迁工作的公开透明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拆迁公告、听证及座谈会、动迁会议、测量评估、公示送达、协议签订等工作,实现了和谐拆迁、依法拆迁。

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为了有效统一思想,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舆论阵地,通过制作宣传车、贴通告、挂横幅、发宣传单、印发简报、给广大被拆迁户致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拆迁改造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宣传拆迁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拆迁改造的顺利进行。

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离不开街居的参与和配合。近几年各街道、居委会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2015年以来,密水街道成功实施了农丰步行街、翠岭花园、东苑小区、湖滨花园等规模较大的旧城改造项目,有四个方面的做法值得发扬。一是坚持把旧城改造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有情操作的原则开展拆迁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四是先建回迁楼,以回迁促拆迁。醴泉街道西关居委会近年来先后实施了西苑小区、桃园小区、灯杆埠小区等旧村改造项目,拆迁面积近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243户。他们成功的做法,主要是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让群众参与,二是让群众吃透政策,三是落实好各项安置补偿措施。

(三)锻炼了工作队伍。近几年的拆迁改造,对参与拆迁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都是一次重要考验,对拆迁队伍、建设队伍、宣传队伍、城市管理队伍,对参与拆迁管理的所有党员干部都是一次锻炼。拆迁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立足全局,积极支持、服务拆迁改造,建设、国土、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了拆迁工作的合力;有关部门、镇街、村居负责人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为完成拆迁任务,实现和谐拆迁贡献了力量;广大拆迁工作者忘我奉献、认真负责,动真情、使真劲、办实事,为保证顺利拆迁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参与拆迁的各部门、单位在宣传发动工作上有了很大进步,在落实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上有了很大提高,在推进拆迁改造各项措施上有了很多创新,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

(四)培育了新的精神。对于拆迁改造,我市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去年实施的小康河综合改造工程就是拆迁改造的成功典范。这个成功典范的意义不仅在于我们成功地进行了一项民心所向、民心所盼的城市建设工程,同时也向人们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人们的主观世界,从而使这项工程的成功,升华为了这种新的、崇高的精神。因此,用好小康河改造经验,大力弘扬小康河精神,对今后拆迁管理工作有重大的鼓舞和启迪作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不管是市级领导还是部门、镇街领导,关键时候都能够冲到第一线,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分管项目的市级领导从制定拆迁补偿政策、论证工程设计方案,到解决个别拆迁清障难题,都坚持强力调度、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尤其围绕搞好拆迁工作,各级领导深入到拆迁户家中认真细致的做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工程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勇担重任、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舆论阵地,对该工程进行深度跟踪报道,有力地促进了小康河综合改造的顺利进行。由于舆论导向到位、政策合理、措施得力,顺民心、合民意,小康河改造得到

了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参与小康河沿岸拆迁和综合改造的人们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心用力、真抓实干,表现出了乘势而上、进位争先的信念,攻坚破难、一往无前的气概,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品格,众志成城、团结协同的作风。

二、透析矛盾勇破难

应当肯定,我市前段的改造拆迁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不应当因取得成绩而沾沾自喜,故步自封,更不应当因遇到困难而丧失斗志,望难却步,而应以冷静的头脑加以思考,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着重从体制机制、政策、环境、队伍等带根本性的问题入手,分析困难的成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各自为战弊病多。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政府、部门和街居等方方面面,需要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密切协作。而作为拆迁改造主体的街办和涉及的居委会之间还未很好地形成拆迁合力,在行动上存在“居自为政”的现象。从面上看,我市城市拆迁改造成方成片的开发项目越来越多,但在个别村居拆一片建一片的零星开发改造也不在少数,并且由于各街居各自为战,造成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排水等市政设施配套的难度加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改造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脱节。我市城区实行属地管理后,只是居民户口所在地发生了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并没有改变,致使出现了“插花地”现象。农丰居委会实行属地管理后,划过来的有原东关、西关、北关、碾头等十几个老村的居民,而他们的宅基地仍属原居委会。居住在东关小学南面的居民大约有500多户,占地200多亩,现属农丰居委会管理,而居住地所有权却归属北关、东关、交通等居委会。由于“居自为政”,“插花地”问题很难处理,导致了部分旧城改造工作难以继续开展。个别街居的改造项目,申报时以整个项目申报,享受市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而实际操作时只进行其中“净地”部分开发,迫切需要改造的部分却无法实施,加大了旧城改造的难度。有的改造项目由于个别户的工作做不下来,就干脆绕过去。特别是梨园、交通、市社、碾头、东三里等大的拆迁遗留项目,在运作前期未办理《拆迁许可证》即自行拆迁,拆迁操作程序很不规范,遇到部分群众补偿期望值过高等原因使拆迁进程受阻,形成拆迁的“半拉子”工程。不但使已拆迁户、未拆迁户和拆迁人之间矛盾纠纷加剧,而且区域内已拆房屋和未拆房屋相互交错,一片狼藉,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和形象。

(二)补偿标准不统一。由于我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拆迁主体多元化问题,导致不少工程在拆迁时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拆迁人为片面追求进度在制订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时,要么不到主管部门审批,要么不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补偿,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个别地方存在着能闹会闹的多得,晚走的多得,甚至有关系的多得的现象,造成被拆迁户之间互相攀比,竞相抬价,影响了拆迁进展。如公路部门修路拆迁补偿大都采用“一事一标准”,供电部门架设线路时主要采用协商法,各街办、居委会的补偿标准更是多种多样。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有的“钉子户”拖了一年后拆迁,同一区域、同样的房子要比按时拆迁的多得1.5-2万元,客观上纵容了拆迁工作中的等、靠、拖、闹行为,增大了拆迁工作难度。

(三)违章建筑未控住。据规划、建设等部门反映,目前只要哪个地方拟进行拆迁改造,这个地方的乱搭乱建就会蜂拥而起,房屋面积往往变成了原来的1.5-2倍。也就是说,如果某户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通过违法建设,到旧村改造时,该户经拆迁主体测量的面积一般能达到150—200平方米。以凤凰公园南、天翔路以北、古城路以西、永安路以东的区域为例,该区域的住户听到旧城改造的消息后,利用休息日和晚上突击建设,有的户几天内就把院子盖得只剩下个小小的天窗采光通风。调查中有同志反映,目前拟定拆迁改造或预计一两年内可能要拆迁改造的区域,不少户在家里盖房子、封院子。我们不应当孤立、片面地看待违章建设现象。说到底,它是我们某些政策和工作缺陷的折射反映。为什么一些居民搞违章建筑的积极性那么高?就是因为他们看到前面有的人搞违章建筑在拆迁补偿时赚了很大的便宜。而这些便宜是谁给的?实际上是某些政策和实施政策的工作给的。可以说这些政策和具体做法客观上助长了违章建筑的歪风。我们应当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通过结果分析原因。唯有如此,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四)回迁安置不及时。从总体上看,城市拆迁改造中的拆迁难度大、资金短缺等问题影响了城市拆迁改造的进程,导致一些建设项目迟迟不能顺利开工,回迁房无法如期建设,拆迁户不能按时回迁,有的户3年前就缴了房款,至今不能回迁。据了解,目前全市不少旧城改造项目,如小王庄、梨园、市社、东栾家庄等的拆迁改造,虽然原因不一,但都存在回迁安置不及时问题,在面上产生了消极影响。

三、重整旗鼓再攻坚

古人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针对目前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应当思索来一些什么样的变化,以变求通,以通达久。抓工作要抓主要矛盾(

(一)理顺运行机制。机制像一张网,网有纲有目,一纲举而万目张。在拆迁工作网络中,政府(不仅指市政府领导班子)始终处于“纲”的地位。要精心研究如何举纲张目做活全局。机制像一盘棋,在拆迁工作棋局中,也有“将相兵、车马炮”,在统帅部正确决策的前提下,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机制又像一台戏,在拆迁工作大舞台上,活跃着各种行当的人员,这些人一要扮好自己的“角”,二要胸怀全“戏”,一切服从主旋律。能实现前述三条的机制才是好机制。在拆迁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镇街、居委会属地实施拆迁”的拆迁机制,以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人,以项目为单位成立指挥部和专门班子,代表政府对旧城改造区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拆迁、统一改造、分类安置,打破目前以居委会为主的区划界限,对旧城区实行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提高城市拆迁改造的整体水平。

(二)统一研究政策。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政策举足轻重。好的政策可以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政策不好不但不能调动积极因素,还可能把原本积极的因素化为消极因素。研究制定政策应注意“三性”,一是合法性,制定的政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详实的法律依据;二是统一性,在一个城市内,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应统一,政策上各自为政,只能搞乱拆迁工作;三是可操作性,政策应明确具体,少弹性,好操作。具体应抓好以下三点:①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办法。在实施房屋拆迁时要严格界定住宅房屋的不同类型,在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须区别对待,严格区分有证房屋与无证房屋、合法存在房屋与合理存在房屋,合理存在房屋与乱搭乱建房屋的关系。②处理好政府、街办、居委会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拆迁工作健康发展。③保持政策衔接。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决议,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了修改,并授权国务院具体制订拆迁、征收的管理办法。待国务院制订出新的拆迁政策后,要根据国家规定对我市的拆迁方式、方法进行相应修改,以保证拆迁工作连续性。

(三)培养过硬作风。在拆迁过程中,过硬的作风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折不扣抓落实。去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旧城改造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其中分析了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一一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落实。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有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也有不少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好,在抓落实上打了折扣。今后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政府安排的工作,未落实的应当有个说法。二是不屈不挠破难题。拆迁工作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其中会有无数多的“针线疙瘩”,要排难解纷,该靠前时须靠前,该“沾泥”的敢“沾泥”,如怕得罪人,惹“乱扯”,而不靠前,不“沾泥”,结果只能难上加难。三是认真办事干细活。“认真办事”四个字,乍听起来直白简单,实则是理解容易贯彻难,说起来容易做到难。市政府曾就治理城区乱搭乱建问题专门作了安排,在落实过程中,部分居委会当即安排专人对居内建筑现状进行测量登记,并张榜公示,同时告知以后违章建筑处置办法,从而基本杜绝了乱搭乱建现象。而大多数单位并未做到这一点,导致居内你攀我比,乱搭乱建变本加厉,这就是认真、不认真的区别。如果一味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呼儿嗨哟”,不去抓具体“细活”,解决问题就是一句空话。

(四)营造良好环境。调查中大家反映,要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必须注重营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环境,要尽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拆迁全过程中,始终注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解决少数群众搬不起、住不起的问题。可考虑建立救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解决好个别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坚持舆论先行。完成一项重大工程,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大多数,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广大群众气顺心齐,就会形成强大的气势,就会给歪的、邪的不轨行为造成强大压力,从而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实施。这方面,小康河改造拆迁给我们提供了现实的范例。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拆迁要坚持依法、有情、有偿,这三者,依法是前提,是灵魂。拆迁工作中,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才能保证。

第2篇: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今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臵。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从10万到百万赔偿不等,差异很大。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科学拆迁”、“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益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只是一个大的指导原则,缺乏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我市目前货币安臵和安臵房安臵都没有具体的细则,群众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重复拆迁、强拆强建的问题非常突出,一夜之间建“危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

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立法工作滞后,拆迁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拆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科学创新的方法少;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1、科学制定拆迁补偿安臵办法。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拆迁政策的完善和到位,对于确保拆迁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市场化评估的规定、关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式选择的规定、关于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补偿安臵的规定等,是对拆迁群众补偿安臵中的重要条款,我们必须尽快出台与省条例、物权法相配套的拆迁办法;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2、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拆迁行为。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关键是拆迁行为要规范。而规范的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对《条例》规定的拆迁条件,尤其对拆迁计划、拆迁安臵方案、拆迁补偿安臵资金、拆迁安臵用房和周转房等落实情况,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纠正补偿问题出现的“前紧后松、先勒后放”的不正常现象,促进拆迁工作顺畅进行。同时,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逐步建立评估机构进入拆迁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拆迁评估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对拆迁评估机构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要坚持评估结果的公示制度,使拆迁评估结果体现市场价值,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历史原因无批件、无产权证的房屋拆迁安臵问题、住改非补偿问题、装修补偿问题,要根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各地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第3篇:关于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2015年度赤城县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征地前期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1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中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安置途径,大力宣传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法规。我局创新征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了“关注民生、亲情征地”和“征地大回访”等活动,深入征地拆迁一线,进村入户宣传征地政策,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征求群众意见,求得群众理解支持,保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四个地块,土地面积共49.35亩正在组卷,土地调查结果经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核实确认,对被征地群众要求听证的地块,我们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经被征地群众同意和县政府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均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安置途径采取回迁或用货币一次性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群众。全县应收应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全部依法足额支付到被拆迁农户,无一拖欠。切实维护了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我局信访工作创新了工作机制,重心下移,超前介入,及时排查,积极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仅强化了部门责任,促进了稳定工作,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信访干部的耐心热情、认真负责、心系民生的高度工作责任感普遍受到群众赞誉,工作成绩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经认真自查,今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征地矛盾纠纷,未出现征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继续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管理、改进作风,积极主动地早部署、抢先机、抓落实,把征地基础工作做好,及时组卷上报。

第4篇:关于繁昌县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坚持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向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目标阔步迈进。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加大了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全县征地拆迁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户数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矛盾也逐渐增多,征地拆迁过程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征地拆迁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并产生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现将对繁昌县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地处XX省东南部,总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辖XX镇XX个村(社区)。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X亿元,同比增长XX;财政收入XX亿元,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增长XX。我县始终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城镇化率达XX。但由于县域面积不大,土地已成为我县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的重要瓶颈制约,全县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满足城市建设需要,为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我县加快了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步伐,近几年来,共拆迁国有土地XX个地块,涉及XX户,征收面积19万多平方米;二是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围绕县开发区建设和扩区升级,需要完成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三是配合县外工程建设,近年我县为配合上级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承担了不少征地拆迁任务,如宁XX建设以及过境的供电杆线架设等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普遍滞后。征地拆迁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安置问题。当前,安置房建设跟不上进度,被拆迁群众不能如期得到安置,已成为影响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因素。个别地块的拆迁户因安置房未按时建好,甚至几年时间都在外租房居住,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子,政府为此支付了大量的安置费,也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经常有被拆迁户因安置房问题上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有的地块,征地拆迁已经开始,安置房建设却尚未启动,甚至规划都未完成,造成了群众对拆迁的强烈抵触情绪。

(二)失地农民就业艰难。随着土地被征用,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组农民也已无地可耕。虽然,土地开发后引进了企业,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但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4050后”农民,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很容易再度失业,而一次性安置费难以维持长久生计,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始终是他们的后顾之忧,也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三)社会舆论引导失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也能纠正强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会阻碍拆迁工作,影响大局,激化矛盾。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经媒体舆论的过渡聚焦和非理性报道,使不少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时,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四)相关部门执行不力。一是存在“畏难情绪”。拆迁安置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往往矛盾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少数部门、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承担责任,增加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二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公安、工商、供电、供水等多个部门,在动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各自工作,如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商业用房、水电、有线电视、网络、户籍等许多情况需要统计核实,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三是司法强拆执行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实施后,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但因征地拆迁问题的敏感性及司法强拆尚无实施细则和具体案例可以参照,法院作出司法强拆决定往往什么审慎,地方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强拆申请短时间内难以落实和执行到位。

(五)部分群众认识有误。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群众认为征地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也要安排宅基地。不管与拆迁是否相关联,有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二是为谋取利益,违法突击建房和抢栽抢种。一旦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成既定事实,拆除违章建筑、控制抢栽抢种经常又会引发对抗和上访,影响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六)补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较齐全,补偿标准制定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随着高层安置的不断增多,因公摊面积过大,物业管理费比多层费用高一倍,且承担二次供水等费用,群众意见也越来越大。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体办法,征地补偿中存在着标准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给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把安置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破解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问题,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和谐拆迁”,必须把握好意识观念、政策制定、补偿安置、实际操作四个关键点:

(一)意识观念上,要正确认识、直面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一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面对艰难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勇于迎难而上、处“难”不惊,找到化解拆迁难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政策制定上,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一要及时修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物价变化和经济发展实际,依法适时合理调整补偿标准,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接受和支持。二要不断完善奖励政策。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奖励政策,真正体现出用户政策、支持拆迁与违法规定、无理取闹之间的差别,调动广大被拆迁户支持配合拆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合法、合理、合情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民和群众代表沟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妥善分配好集体资产,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三)补偿安置上,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算好经济帐,又要算好民心帐、稳定帐,要正确处理好“拆迁”与“安置”的关系。一要灵活选择安置办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置”,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在动迁中,坚持以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货币安置与房屋产权调换、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满足被拆迁群众的不同安置需求。二要强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关键要坚持提前规划、安置先行,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完成安置房的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加强部门配合,筹足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选址要注重居住环境,确保出行方便;建设中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对拆迁工作产生负效应。三要尽力安排好失地群众生活。继续执行好“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强化失地农民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实际操作上,要阳光透明、强化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提高拆迁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强部门部门配合协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征地补偿出现“前紧后松,先勒后紧”的不正常现象。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权责统一责任机制,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二要坚决治理违法建设。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

,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三要妥善化解突出矛盾。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千方百计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个别要求不合理、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员,要尽最大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如仍继续无理取闹,则要果断依法处理,申请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启动依法强拆,不能让他们得逞所愿,让配合拆迁的群众吃亏。四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信访、投诉、举报监督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可向拆迁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审计、财政等部门派出专人协同纪检检察部门全程参与拆迁安置过程。要加强群众监督,邀请被拆迁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共同监督。

2015街道征迁工作总结及新年工作思路
拆迁与稳定 第九篇

街道征迁工作总结及新年工作思路

201*年是全区实施大项目带动三年行动计划的决战之年,更是**生态创意城建设“二年形成框架”的收官之年,也是**街道上下迎接新挑战,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街、村两级齐心合力、克难攻坚下,以征迁安置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总结经验,推广经验

2016年街道共完成丈量928户,评估714户,签约680户,腾房697户,企业腾房26家,交地2705亩,安置1396户,以长江中路、沿山北路为代表的生态创意城基础设施项目,以**一号区块、国家创意产业基地等为代表的创意产业项目,以省广电、省儿保、华三等为代表的省、市、区重点项目都已基本完成交地,以省属用地、江滨职高为代表的第二批次采用征迁新政项目和500幢农居SOHO改造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交地完成率100%,拆迁与去年相比增加45%,征迁交地量创近几年新高。回顾特别是10年征迁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经验可以总结:

1、领导冲在一线,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年初六就专题研究布署,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班子领导项目包干制度,第一批次16只项目,由街道11个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在过年一年工作中,领导带头冲在一线,不管是拆迁户家中、项目推进现场,还是在矛盾调处现场都有班子领导镇定指挥,耐心引导的身影。各村、社区在街道班子分片包干项目的基础上也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村(社区)书记、主任包干带队深入农户做思想工作,落实各项征迁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力量集中。

2、村级班子合心合力,是推进征迁工作的核心。

征地拆迁工作说穿了就是做群众工作,“街村联动、以村为主”体现了行政村、社区是征迁工作主体及核心所在,大凡只要是行政村(社区)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征迁项目推进就会顺利。近几年来各行政村、社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也想了不少方法,出现了不少好的典型。

一是有大局意识,带头示范。

“一步跟一步,群众看干部”,村、社区干部在自身遇到征地拆迁过程中带头支持征迁无疑是最好的宣传,如**一号区块、沿山北路,分别涉及到汤家桥村、张家村、汤家井村的书记、主任,他们都能顾全大局,在第一时间带头签约腾房并做好身边亲戚朋友的工作,为项目最终顺利圆满完成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开局发挥了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有责任意识,真抓实干。

征迁工作需要我们放弃休息日、节假日,起早摸黑、日夜奋战在征迁安置现场,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政策深入拆迁户中,面对面的工作,没有一种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是无法做到的。“打点吃饭,工资照算”的工作态度是难以胜任此项工作。去年征迁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中,就凝聚了广大有责任心的同志的辛勤汗水,如华三、沿山北路、长江中路改造这几个项目,如果没有所在村、社区干部咬定“赞声骂声声声都听,好拆难拆统统都拆”的目标,没有他们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工作,就难以得到拆迁户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支磨破嘴皮、厚着脸皮、踏破脚皮、任劳任怨、锲而不舍、百拆不挠的村(社区)干部队伍,才能取得今天征迁工作的阶段性胜利。

三是有团队意识,齐心协力。

越是急难险重的工作,越是要发挥团结协工作的风格,征迁工作就是如此。我们确立的“街村联动”工作体制,就是需进一步发扬街、村二级团队合力,共同来顽强推进征迁工作,一些村、社区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充分利用了这方面工作的优势,在书记、主任、土管员分头联系项目及拆迁对象的同时,充分发挥二委及其他人员作用,组建相应工作班子共同上门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同志之间都能主动伸出援手,发挥自身有利条件配合其他同志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实践证明,往往行政村(社区)班子团结合作,共同到一线开展工作的项目,无一例外都能按照上级圆满完成。反之工作不仅受阻,其它班子内部不和谐的情况愈演愈烈,所以说征迁工作既是检验团结合作的平台,更是班子内部加强团结、增进同志之间友谊的载体。

3、宣传造势,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铺垫。

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全年征迁工作的“开路先锋”,09年街道集中三、四月份开展征迁宣传攻坚月,通过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延伸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营造氛围。

召开了生态创意城范围内涉及拆迁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和拆迁户代表座谈会,组织拆迁户代表到西溪湿地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制作了以“**-我们的家园”为主题的宣传画册和宣传片,运用类比的方法为拆迁群众算好一面明细帐、发展帐和财富增值账,引导群众主动把握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实惠,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组织了贴近群众现实生活的征迁晚会。邀请翁仁康、周志华等拆迁群众比较熟悉、容易接受的演员,专门排练了一场以征迁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人和事为题材的文艺晚会,受到了广大拆迁群众欢迎,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的组织安排,借征迁政策宣传为了群众算好一面征迁账,从而使广大拆迁群众真正心动起来,增强配合支持征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下步征迁工作的实质推进打好了铺垫。

4、注重工作方法,是推进征迁工作的保障。

征迁工作过程本身也是做好拆迁户思想的群众工作,在街、村二级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带着感情不厌其烦地上门做拆迁对象工作中也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概括起来可以为“征迁九计”。

①苦肉计:利用征迁过程中街、村二级工作特性,街道工作人员充当白脸,态度相对强硬,村(社区)工作人员做红脸,以相对亲和态度做思想工作,一张一弛,一紧一松,非常有利于征迁工作的实施(华三项目推进工作非常成功,特别是涉及到该地块相关生产组组长丁永炎、沈志良、徐法荣都是通过此类方法做好签约工作)。

②反间计:正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怠”,在征迁工作中特别是相对复杂的区块,选择若干比较配合征迁的对象做为线人,及时把征迁对象的相关思想反馈到街、村层面,便于征迁工作可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如沿山北路张祖兴户,完成签约后街道通过该户协助及时做好其亲戚张吾兴、张吾成的签约工作)。

③远交近攻:充分利用外围社会关系,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而一线工作人员在工作上从紧把握,把适当工作空间由外围关系予以操控传达。同理在拆迁区块内对一些补偿已基本到位的拆迁户如多次工作无效,工作将采用强硬态度,同时做好其它区块内周边拆迁工作,从势力上予以孤立,争取大多数来平衡(沿山北路张家村段通过中南公司副总张官贤做外围工作,完成其3户亲属的拆迁签约工作)。

④打草惊蛇:针对一些区块评估过程中整体不配合评估,签约率不高的现状,集中选择有代表的拆迁户,采用强制手段(拆违、裁决、强拆)等手段,树立反面典型,对其它举棋不定的拆迁对象一种警示作用,瓦解相互关望、攻守同盟的僵局。早几年张祖明户及近期童阿大的行政强拆,对当时区块的快速推进,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⑤抛砖引玉:在征迁评估过程中,针对本来心理价位较高,配合度不高的拆迁对象,在评估补偿过程中对评估价位适当予以保留,做为下步评判的相对空间,抓住对方想通过谈判增加的心态,以达到不突破评估价格完成签约的目的。

⑥擒贼擒王:在征迁前,对整个区块拆迁对象进行有效排查。对区块内有影响力、聚集力的拆迁对象,在项目开始之初就集中力量争取做通工作,确保事先签约、腾房,一方面利用其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势,给其它拆迁户一种正面对比的带头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其自身优势,协助、帮助街、村开展思想工作,同理在征迁地块中对好的几幢住宅,可实行提前评估、签约,以确定区块内最高补偿价格,对其他拆迁对象以一种评估价位上的对比,反而有利于区块内签约率的上升。

⑦欲擒故纵:对心理价位已经基本到位,但仍存在想再谈谈,再等等的普遍心态,征迁团队层面采用面上故意不积极接触,就是见面也采用相对原则态度,表明立场,给拆迁对象一种可能已无多少余地的态势,往往拆迁对象会通过相关表达途径及方式予以试探政府态度,此时征迁团队借此机会利用中间方进行工作,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张家村沿山北路张妙法户,经多次工作无效,报送进入行政裁决程序,期间街、村工作组不再主动与其联系,做冷处理,最终在行政裁决受理之前,该户主动到街道完成签约)。

⑧釜底抽薪:征迁工作对于拆迁对象来说是一个难得的解决其所有问题的机会,一些拆迁对象往往在征迁工作中提出许多其他征迁以外要求政府解决的问题,对此类拆迁户虽然评估补偿无异议,但往往仍不配合征迁,我们在一些工作中就要对其实际困难进行认真分析,尽最大可能解决其实际困难,以达到评估、签约目的(金讯达项目涉及店面房四户)。

⑨连环计:就是针对上述方法进行有机安排,配合起来使用,一些拆迁对象往往单独一种方式无法起效,往往需要多个方案连续使用。如欲擒故纵较多与远交近攻相使用,抛砖引玉与苦肉计相使用等,尽最大发挥各种优势达到最终目的。

5、机制创新,是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

非常时期、非常项目,必须要有非同平常的措施作为保障,和非同平常的制度作支持,在近几年征地拆迁过程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把创新工作机制做为破难解困推进征迁工作的有力推手。

创新出台团队包干制度。以“包项目、包时间、包拆迁、包交地、包稳定和定奖罚”的“五包一定”拆迁交地包干责任制,通过征迁团队有效的选择,公开竞争形成了团队之间你追我赶、相互竞争、共同推进的征迁格局。

创新出台班子领导包干项目制度。根据长党文件精神,年初全街道在职班子成员都分类联系包干项目,开始了领导带队、团队推进、限定时间、地块包干的责任机制,确保了项目推进全过程的协调及监督。

创新出台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及每周考核激励制度。为有效加快征迁过程中问题的化解,提高征迁工作效率,今年开始街道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并把一周工作以考核评分形式予以量化休现,使村与村之间、团队与团队之间、班子与班子之间的工作效绩直观予以体现。

创新出台“回村包户,北才南调”等力量整合机制。围绕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加大征迁工作各方力量的参与率与配合度,街道在机关人员中开展了征迁工作“回村包户”的征迁结对帮扶制度,同时在基层行政村抽调有征迁及群众工作经验的主要领导,到南片各村参与指导征迁工作,形成了街、村二级上下人人谈征迁、人人会征迁的氛围。

创新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今年为应对繁重的征迁安置任务,街道进一步深化“街村联动、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工作,加大征迁安置工作在街道对村(社区)的考核比重和奖罚标准,奖励标准基本翻倍,考核总分位于各条线首位,确保街、村两级把工作精力和重点转移到征迁安置上来,形成“以业绩论英雄,以作为论地位”的工作氛围。

二、2016年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2016年我们将深入学习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论,以实施“大项目带动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围绕“一体两翼南北双城”的目标定位,落实“四带一保”征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征迁队伍建设,提升征迁工作执行力,加快征迁工作效率,加大依法征迁力度,继续合力攻坚、创新创优,力争一流,努力实现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任务。

1、2016年征迁工作任务分析。

根据目前区国土局排出的初步任务,全区XX年共需征收土地8199.99亩,拆迁农户3292户,**街道涉及项目67个,共需征用土地4189.87亩,拆迁农户1401户,拆迁量为全区42%,交地量占全区51%,从二个方面可以对今年征迁任务进行分析:

不利因素:

①时间依然紧迫,任务依然繁重。

今年工作任务量,不管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同往年一样多,而且项目完成时间基本上集中在6-9月份,不论是时间上还是任务上都十分坚巨。

②外界传媒对征迁工作过度妖魔化,导致征迁氛围逐年退化。

近几年社会各界对征地拆迁工作十分关注,一些征迁过程中的个案事件客观上造成了部分新闻媒体对征地拆迁工作报道过程中参差各种主观臆断,及社会各界对被少数征迁对象过多的同情与保护,什么“史上最牛,史上更牛”等等称号充斥我们的耳目,造成目前征迁过程中一些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等不良风气愈演愈烈,造成征迁工作推进阻力加大。

③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明年开展,客观上分散社区工作精力。

明年正值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由于该项工作事关社区干部的切实利益,加上选举过程也相对较为复杂、繁琐,客观上要牵涉大量社区干部的精力,造成征迁工作推进社区层面动力及精力不足。

有利因素:

①新老政策已基本完成平稳交替。

09年拆迁与交地的政策都进行了重大的调整,通过一年来街、村二级结合实际的摸索完善,目前征迁新政已经顺利实施,土地新政也已打破瓶颈,稳妥推行,无重大不稳定因素存在,所以今年政策层面将维持相对稳定,街、村二级可以集中精力抓具体工作的落实。

②项目农转用报批基本完成,为依法征迁创造良好的条件。

由于09年区委区政府加大对项目前期报批的抓紧力度,目前为止全区已完成102个项目的农转用手续办理,涉及土地5849亩,拆迁2443户,**街道范围80%以上的项目目前已完成农转用及拆迁许可证的办理,等待项目拆迁交地后即可投入施工建设,所以为今年依法推进征迁工作力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③培养了一支成熟的街、村征迁工作队伍。

通过近几年特别是去年征迁工作的洗礼,目前街道各行政村、社区都经历了大规模、短时间、高强度的征迁工作,特别是北才南调,征迁结对帮扶等一系列活动开展,加大了干部之间的工作交流,扩大了征迁工作的覆盖面,培训锻炼了一支精于拆迁评估、勇于创新破难、善于群众工作,敢于承担重任的征迁工作班子。

以上分析可以证明2016年征迁工作机遇与困难并存,关键看街道上下有无决战决胜的信心和真正切实可行的举措,根据前几次的街、村二级征迁工作座谈会上汇总的相关意见建议,结合目前我街道征迁工作实际,今年征迁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1、营造“舆论征迁”,优化征迁氛围。

征地拆迁工作既包括实质性地丈量评估、拆迁交地工作,又包括征迁工作的前期的宣传造势及舆论引导的工作,要打好“实体征迁”战就必须打好“舆论征迁”战,今年上班第一天街道就开展了“再接再厉一个月,努力实现开门红”的活动布署,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的宣传引导工作,在去年采用的召开拆迁对象会议,组织专题文艺晚会,编制专门宣传画册宣传的成功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不断加大和加深宣传工作的涉及面平深度,建议今年3月-5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征迁宣传月活动,打好新年“舆论征迁”的良好基础,为面上实际征迁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2、实施“阳光征迁”,净化征迁环境。

征迁工作需要公正、公开、公正,征迁对象要求工作的透明度,目前面上征迁对象普遍存在的“先签约先吃亏,再等等,再谈谈”的心理,是我们工作中评估签约公示未开展,拆迁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得到有效体现所造成的,是对我们征迁工作缺乏真正的严肃性的一种无声的对抗,既然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必须放弃手中所谓的一些权力,来坚定不移加大征迁工作的透明度来实施“阳光征迁”,新年征迁工作中对农户拆迁评估全面采用“二公示、一查询”制度,即丈量结果和评估签约结果进行公示,拆迁对象可自由查询本拆迁区块内相关拆迁及评估补偿原始资料,同时在签约评估的环节上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条件成熟的项目要采用评估签约分离制度,即评估结束后,通过整个区块平衡审查后,采用集中签字约谈方式开展,目前街道范围内几个新政拆迁项目已经在开展此方面工作的试点。

3、革新“绩效征迁”,体现征迁价值。

征迁工作的好坏对团体来讲就是政绩,对个体来讲就是业绩,征迁工作是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但绝对不是村、社区为街道征迁,街道为区政府征迁的一级为一级征迁的价值观。征地拆迁工作是当前街、村工作重中之重,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惠及广大群众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牢固树立“建立滨江就是建设**”的思想,树立正确的征迁价值观,同时,在具体目标考核方面,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真正体现街道、村(社区)征迁工作的实际绩效。首先要继续保持加大征迁工作在考评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其次调整优化目标考核的标准,对征迁过程中各环节进行量化考评,在考评中要突出村(社区)主体作用。再之要进一步缩短考评激励的时间,改年度考评为月底考评,每月进行征迁工作考评,每月公布考评结果进行,逐月递增的,最终结果就为当年征迁工作考核分值,最后还要实行即时结算方式,考核激励资金按征迁项目全部予以兑现分配,体现时效性。

4、完善“团队征迁”,严肃征迁纪律。

在已经实施的“班子成员联系包干制度”和团队包干制度的基础上,新年要进一步扩大团队及一线工作人员力量,建议组织口春节过后开展一次全街道(包括行政村、社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征迁团队选调活动,选调一批有群众工作经验,有强烈工作责任心的同志到征迁工作队伍中来,同时建立征迁团队一线办公点制度,每个拆迁量超过30户的项目都设立一个简单征迁工作现场点,征迁团队及各村(社区)同志届时在办公点进行同步工作,真正做到“问题在一线了解,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大征迁工作的督查力度,在新年征迁丈量过程中同步发放,征迁纪律基本规定要求,对征迁工作人员(包括街村二级)的相关工作职责及义务进行明确,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为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依法征迁”,保障征迁成果。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整体性的工作,任何工作的尾巴和缺陷都将造成整个项目无法整体交付,导致项目完整性缺失。前期所做的大量工作都不能转化成为成果,针对目前征迁工作中的一些瓶颈和难题要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来扞卫“征迁工作的严肃性”,首先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征迁”工作的指导和重视,成立专门的房屋拆迁纠纷的调解办公室,落实专人开展行政裁决、行政强拆、法律强拆工作,同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依法征迁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建立效绩考核,加强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力求达到“缩短办事环节,争取上级支持”,“快速推进征迁”的目的。

6、发扬“联动征迁”,增加征迁合力。

征地拆迁是一个系统性工作,需要街道上下方方面面力量的参与和配合。在进一步坚持“街村联动,以村为主”的征迁工作体制的同时,在进一步加大征迁联动的广度和深度。

①建立健全征迁例会制度。征迁例会做为解决问题,协调团队,明确任务的主平台,在日常征迁工作推进过程中作用明显,街道征迁领导小组每周例会制度必须坚持,每周量化考核制度也同步配套,在此基础每月月底的征迁例会扩大到各征迁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主要由各社区系统汇报一个月来工作进展及下月工作计划,有利于街道、团队、行政村(社区)三级任务的有效统一。

②结合“两新”组织的党员力量,加大征迁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机关、企业、党员三大征迁交流主平台的联动机制。建议街道口要制定出台新年党员带头征迁相关制度,各村(社区)及企业党组织排摸涉及征迁地块的党员对象,并提前做好配合征迁工作的谈话,对一些征迁过程中配合和党员建立相应告诫强化制度,街道工业口一方面在配合征迁口开展项目涉及企业的征迁补偿工作的同时建立征迁地块企业员工档案,利用各企业层面做好拆迁户工作,机关内部要继续实行机关干部“回村包户”工作,明确包干结对奖励,建议本地机关干部必须帮扶结对二名以上。

以上是对新年工作思路的一些初步设想,新年征迁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街道上下齐心合力,共同努力,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同志予以完善提高。

**街道征迁安置管理中心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范文(通...
  • 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方面存在的...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四篇
  • 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通用8篇)
  • 对党支部的批评意见八篇
  • 党员民主评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6篇】
  • 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
  • 组织生活互评批评意见50条范文(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