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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6-14    阅读:

篇一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微商传销?微商为什么会被说成传销?

  作者 刘文

  近日,央视报道了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教人使用微信,并让大家购买这些课程的代理权、发展新会员,借此敛财460多万元。最近,这起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在玄武法院审理。

  什么是微商?事实上,“微”(Micro)这个字,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从一开始的“微博”“微信”到最近炙手可热的“微电影”,无不依靠着一种“微”力量,在无形中延伸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甚至可以称之为新的“微商营销”商业模式。

  从一组数据就可以看出其产业价值。今年4月,中国微商产业联盟筹备委员会主任陈其胜在某会议上表示,微商行业从业人数已经达到了1007万人。比从业人数更震撼的是产值。数据显示,2014年微商创造了约1500亿销售额。

  从本质上看,微商营销是一种低成本、高性价比的营销手段。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微商营销”主张通过虚拟与现实的互动,建立一个涉及研发、产品、渠道、市场、品牌传播、促销、客户关系等更“轻”、更高效的营销全链条,整合各类营销资源,达到了以小博大、以轻博重的营销效果。可以说,微商营销已经在改变企业和人们的生活。

  然而,遗憾的是,无论是作为普通人的用户体验,还是公开的媒体报道,我们都能感受到这一产业所面临的比传统电商更严峻的一些问题。

  这首先表现在微商主要依附的社交化平台微信“朋友圈生态”,受恶性刷屏、营销影响,已成舆论重灾区。另外,传统零售商在借助微商转型的发财梦刺激下,想通过微商创业的新入局者越来越多。然而微商变现很多都是空中楼阁,这些都是微商营销还没有找到合适路径的表现,还有待市场检验。

  更值得警惕的是另一层面,与微商相伴而生的是,微信朋友圈里的假货、诈骗等微商乱象叠加出现,特别是“微商传销”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带来更多的迷惑性,给微商健康良性崛起蒙上阴影。可以看到(创业网,当前依法对“微商传销”治理还存在法律滞后。我国专门用于打击传销的行政法规《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针对传统传销进行的法律制度设计,鉴于当时还未出现微信这种社交工具,对这种新型传销并未涉及。这给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微商传销”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当下,对于微商有着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魔鬼说,说它是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滋生的温床;另一种是天使说,说它是电商的颠覆者,“屌丝”创业的造富机会。

  这两种分裂的观点,已然在提醒我们,微商的这种乱局非常危险,如果再这样下去势必会毁掉这个商业模式。联想到电商的崛起,虽然目前电商已经渗透进普通人的生活以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在10多年的历史中,也经历了发展不规范,不时触及法律红线等问题。检验一种商业模式,还是应该由市场说了算。

  80%的人不懂微商

  萧夜认为,只有20%的人真正的了解微商,并且想做微商,或者已经在做了。

   借用马云的一句话,一项新事物的诞生,最怕看不见,看不起,看不懂,跟不上。

  看完我写的这篇文章后,你也可以继续骂微商,如果觉得骂的不够爽,不够尽兴,欢迎你加我微信来骂。我只想说,真正有眼光的人,会理性的看待新事物,先了解之后再进行发言。大众的观点有时候不一定是对的,或者说是根本并没有深入了解。

  多去想想,为什么微商在微信肆虐,手握着“生杀大权”的腾讯,却放任它生长?阿里巴巴的淘宝是国内目前最大的电商平台,为什么对微商十分警惕,甚至是打压微商?

  我对于“微商传销”的看法

  对于说微商是传销的大部分人,其实你们说的对错参半。微商里面也有传销,那是因为一些做传销的混了进来,想在微商里面捞一把钱,然后抽身走人。

  为什么有人支持微商,为什么又有人反对微商?

  因为微商从业人数破1000万,已经成为了移动端最大的卖家群体,对淘宝产生了巨大的威胁!

  因为微商的商业模式在未来将会成为主流,对腾讯来说有益无害。我对微商的定义是移动社交电商,这点跟微盟的CEO孙涛勇一致。微信作为移动端最大的社交软件,将来微商发展完善后,会成为腾讯微信电商的最大臂助,能让腾讯跟老对手阿里之间的博弈,增添一个重量级的“筹码”

  有人说下一个淘宝,真的是这样吗?

  微商的本质是什么?

  不少人说微商是下一个淘宝,真的是这样吗?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微商和淘宝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淘宝属于中心化商业模式,微商属于去中心化商业模式。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淘宝属于中心化商业模式。你在淘宝上开一个店,把产品放上能让人搜索的到,你也有可能获得成交。但想获得更多的成交,就需要砸钱向淘宝买流量。

  淘宝就像一个大得集市,卖家就是在集市里摆地摊的。大家都在这个淘宝里通过各种方法获取自己的用户,有时候当你投放广告获取到一个用户,这个用户打开你的产品后,淘宝立即就把你同行的产品通过各种渠道告诉这个用户,淘宝上还有和你这个产品一样的商品,价格信用都不错,要不要去看看,这个用户瞬间就被别人给抢走了。

  2、微商属于去中心化的商业模式。利用移动社交应用,如微信、微博、QQ等作为载体,去做推广吸引粉丝,构建属于自己的一个平台。如果做微商不去做推广找到属于自己的客源,你就永远都卖不出去东西,但你通过各种推广方法获得的用户,永远是你的用户,不用担心同行竞。而且这些用户都是属于自己的流量,不用像淘宝那样去花钱购买。

  注:淘宝本身就是一个流量供给平台,你交钱就能获得流量。微商则与其相反,这也就解释了上面我说淘宝为何会对微商报以警惕的态度。淘宝有800万卖家群体,而微商有1000万移动端卖家群体,现在微商缺的就是一个为买家跟卖家之间提供担保,为双方建立信任的一个平台,时间会不断让微商的发展走向成熟。换做你是马云,你说你不担心微商对淘宝产生威胁?

  现在,需要关注的是,这个行业在受市场检验时,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清除寄生在微商肌体上的“微商传销”等寄生虫。有人甚至担心,现在监管部门还没有特别注意这个新行业,一旦有更多人被诈骗的案例出现,将会让监管部门注意到,甚至会让他们出现误判,简单封杀这个行业。

  这一忧虑不无道理,但在千亿市值面前,切实引导微商朝着正规化、有序化发展,自然是更明智的选择。毕竟,微商本无罪,坏名声的是传销。传销这种“商业”模式,无论线下线上,都太可怕。

  值得庆幸的是,经历了朋友圈微商被屏蔽,各种造假售假工具被曝光,一些微商开始逐渐回归理性,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达成“戒违规、戒伪劣、戒传销、不乱市、不囤货、不暴利、不刷屏、不杀熟”的商业伦理和共识。

篇二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为什么说这些朋友圈微商的本质是传销

  导言:传销现在披上“微商”高大上的外衣,隐蔽性更强,朋友圈变成了传销的温床!

  ps:并不是所有的朋友圈微商都是骗人的、都是传销,其中肯定有很多也是正当的销售,但我在这里说的微商,他们的本质是传销这是无用置疑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最近,某些“微商”在朋友圈大肆传播自己的面膜,文章基本都是这种类型的:某某9×年的,自从开始卖这种面膜,这个月就给自己的爸爸买了5000多的衣服,给妈妈换了iPhone 6,还带着爸妈去韩国旅游,很多小伙伴说拿货价高,没有空间,请问你有努力吗?有想过方法吗?

  一女性朋友禁不住诱惑,跑过来问我,这个靠谱不靠谱呀,我要不要试一试?我冷冷的看着她说,传销你去不去呀。她说,我干嘛要去做传销。我回道,这个就是传销。她瞪大了眼睛:这个怎么就是传销?!

  传销从诞生以来就一直不断的在改变自己的外表,但是,它的本质一直没变,就是它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代理),通过下线(代理)获取暴利。

  作为一个曾被传销坑害过的人,我对传销深痛恶绝!为了不愿让更多的人被骗,所以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揭露一下这些朋友圈所谓微商的本质。

  首先,什么是传销?我们先搞清一个概念,传销不是直面消费者,利润不是从消费者身上获取而来,而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代理)而来。

  这是销售最基本的理念,一定要先明白这一点。正常的销售就是你的产品最终是要卖给消费者,不论中间如何层层加价,你的利润都是从消费者手中获取。

  而传销只是利用产品(比如面膜)这种形式,用看似正常的销售行为来掩盖自己真实目的。她的目的不是卖产品,而是通过吹捧自己的产品做的多么多好,来吸引下线(代理)上钩,而下线(代理)发展对象主要就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为。

  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代理)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而下线(代理)要么认栽退出,但是由于被迷惑(暴利诱人,如开头所讲轻轻松松赚大钱),前期投入过大,只能把上线的戏法重演一遍,骗取下一个受害者。

  我在七八年前,就被一个亲戚骗到外地,刚开始,他们不说自己是搞传销的(哪个搞传销的会承认自己是搞传销的)。只是说自己在培训或者上课。然后,开始就有一个所谓导师给你灌心灵鸡汤:你知道你为什么发不了财,因为你不够努力,不够上进,你看我们这个某个小伙子,现在一个月轻松赚多少万,给父母买了大别墅……

  用看似看似正确的道理给你洗脑。这一招是极其可怕的,因为道理真没错,所以你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要想先给你一个人洗脑,一定先要获得他的认同。传销正是用这些看似正确的道理获得新人的认同,画一个很大很大的大饼。

  然后,新人会问,这个会不会违法,导师当然说我们这个是合法的,国家支持的,然后晒和某某领导的合影,晒什么红头文件,这些东西,你无法证明真假,加上暴利的诱惑,新人一看有合法又能赚大钱,那就做吧。

  这时候,导师就说,那你买我们的化妆品吧,一套6000块,卖一套给多少钱提成,卖的越多挣的越多。但是了解传销的人都知道,传销分子已经与正常社会脱节,他们基本过的是一种封闭的生活,不与外界沟通,他们不可能挨家挨户的去推销,那怎么办?

  卖给谁去啊,难道不成自己互相买卖?这样别说赚钱了,搭进去的钱都收不回来了。这时候导师就会给意见,你知道为什么别人可以挣钱,你挣不了,因为不够努力,不够上进,我教给你方法,你可以发展下线了

  这时候,你觉得传销是一种正常的销售活动吗?那怎么发展下线,就是骗,陌生人警惕心较强,只能骗亲人朋友,然后把这种把戏重演一遍。

  然后我们看朋友圈的所谓“微商”。由于随着时代的变化,传销也改变了自己的存在方式。但是无论传销披上什么样的外衣,无论是高科技还是互联网,却改变不了自己的本质。

  为什么传销分子如今看上朋友圈,因为朋友圈里面大部分都是亲朋好友,而传销就是从亲朋好友入手,并且在传播性方面朋友圈也比当年一个一个的打电话发短信高效很多。

  并且,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外人很难进入,监管更无从谈起,即使被发现,大家也是熟人,最多不吭声,加上传销现在披上“微商”高大上的外衣,隐蔽性更强,朋友圈变成了传销的温床!

  接下来,揭露所谓朋友圈“微商”和传销的共同之处。

  首先,朋友圈里的这种“微商”首先采用鸡汤+大饼的模式。用一段励志的故事,加上高额的收入,一片大好的光明行业前景,引诱他人上钩。这是传销的惯用开场首发。

  然后,朋友圈里的朋友看到了,一些经不住诱惑的人就会问,这种面膜好卖吗?此时上线就会说,我们这个牌子卖的很火,好多明星都推荐过(利用明星背书,获取信任)好多人都在朋友圈卖,我们一个小伙伴,刚加入就挣了多少钱,给爸妈如何如何……

  由于“微商”概念的盛行,很多人都把这种行为当成正常的“微商”活动,往往不假思索的就相信了。很多人也没有在电商行业的经验,加上又是由于熟人介绍,并且信誓旦旦的保证可以挣到高额的利润,上当自然也是在所难免。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时候上线就要求下线代理公司的产品,各种吹的天花乱坠,讲出在朋友圈卖面膜发财致富的各种成功的例子。而这也是传销管用的手法。

  但是,这种可信度有多少呢?首先,从正常的销售角度来讲。

  一般人的微信好友正常范围在100—300之间。这些人数大概覆盖你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只有专门搞微信营销的人才会超过这个数目。

  我们取一个中间值200人。那你的目标客户有多少人?这200肯定不会都是你的客户,大部分男生对面膜不会感兴趣,而女性不一定会对你的面膜感兴趣,因为客户选择消费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和你关系的亲密度、品牌、价格、皮肤问题等。

  而朋友圈的面膜往往都是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正规代购不在此讨论范围),所以你的面膜能有10%的转化就已经很高,那就20人,一个客户一个月2盒面膜(10片装),一个月就40盒,并且朋友圈里的面膜价格一般不会太高,(有消费能力自然不会选择朋友圈),基本可以估算出大致的收入。

  算一下,一个月下来也就2000-3000的收入,如何能做到又是给爸妈买高级品牌衣服,又是去旅游,并且,这还是在理论的状态下。

  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在朋友圈吆喝了半天没人搭理,为引起关注刷屏,却引起朋友反感遭屏蔽,勉强让朋友买了一次,基本上就没了下次,还影响了彼此的关系。

  这时候有人会说,我可以加陌生人啊,这样我就可以提高我的转换率,让更多的人来购买我的产品,那这个方法可行吗?

  为什么朋友圈会卖东西,是因为朋友圈是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有天然的信任属性。正是这种信任属性,可以保证你卖了东西,客户愿意给你付钱。以及,客户相信你的产品。

  想一下,为什么大家可以放心的在电商平台购物,因为钱不是直接给卖家(陌生人)而是给第三方平台,等你收了货,第三方再给卖家。

  如果你加了陌生人,首先陌生人为什么要相信你,其次,你的交易谁来保障。陌生人会放心直接把钱打给你吗?

  所以,这种方法根本不可行!淘宝不知名的面膜多去了,价格也低,还有交易担保,陌生人为什么就要来买你的呢?

  正常的朋友圈做销售可以赚钱吗?答案是可以的,但做得好也就是贴补家用,并且是无法持久的。因为朋友圈本质上并不适合卖东西,过多的营销信息已经严重的干扰朋友圈的正常信息展示,成为微信的整治对象,想必很多人都已深有体会。

  那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人乐此不疲在朋友圈卖面膜呢?因为,他们真正的目标是在找下线(代理)。看图片下方的自定义尾巴。  

  这个代理即所谓的下线。在业内,上线与下线基本上师徒相称。上线往往诱导下线大量囤货,一边给自己获取暴利,一边逼迫新人击鼓传花,不敢退出。

  当新人无知的拿了货,出不了手,就会问上线,为什么我的面膜在朋友圈卖不动?上线自然会说,你看某某为什么可以一天卖几十盒,为什么可以发财,而你就挣不到,是不是因为你不够努力,不够上进,没找对方法。

  这时候上线就会讲所谓的培训方法:你看你可以发展代理(下线)呀,不仅可以把自己的手中的货转给下线,并且还可以让下线从你手中进货,这样你可以挣多更多的钱,轻轻松松月收入破万!

  这时候,想必大家都看清楚这种朋友圈“微商”的本质:它不是要大家在朋友圈卖产品,因为朋友圈的购买能力非常有限,并且他们也没打算直面消费者,而是通过发展下线(代理)骗取更多的人加入,从中获取暴利!

  在此,希望各位一定要看清这些所谓“微商”的本质,分清这些披着“微商”外衣变相的传销,也希望广大朋友能够理性面对这种朋友圈里的暴利诱惑,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篇三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浅析微商和传销的区别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篇四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一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一

直销、传销、微商区别究竟在哪里?

传销是给你讲课,号称投一万能挣一千万。不停地喊口号、洗脑,产品没有,公司没有!

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鉴别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

通俗来说,传销就是一个骗一个,上线拉下线,拿“提成”。采用金字塔结构,每人最少两条下线,先缴入门费或者高价购买“产品”以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采取坑蒙拐骗等各种手段拉下线,以获得加盟费等非法利益。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微商是问上级拿货去卖,甚至不知道货品源头真正的位置,而且很容易串货,没有一对一的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

定义:微商,简单的来说就是微信营销,它是建立于朋友圈信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交易行为,它与淘宝等有本质性的区别,淘宝可以有担保交易,而微商则是出于信任,不一定有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

利用包括微信在内的强大社交功能平台,快速开拓目标市场,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营销活动来实现销售或者建立分销的个人或者组织。本质上这些人还是传统的销售商或者经销商,只是借用了微信等现代社交平台工具。微信等社交工具极大地解放了从事传统销售的个人或者组织,这些社交功能平台本身就具有强大的、广泛的、稳定的用户群体,既能够实现零成本广告投放,更能凭借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平台来展示跟建立个性化品牌形象,对个人或小团队而言是极好的创业项目。

直销是直接从店铺拿货,省去了传统代理模式(全国总代理——省级代理费——市代理费„

„),没有中间环节,杜绝了假货,也不需要店面,真正

做到让利于直销商,让顾客享受到一对一的对接服务。

定义: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传销与直销的本质区别在于: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直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减少销售中间环节。即有传统模式:“生产企业-总代理商-或批发商-省级代理商-或批发商-地区级代理商或批发商-县级代理商或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到直销模式:“生产企业-直销从业人员-消费者。”

不依托广告而是更多依托口碑进行营销推广。企业不在主要借助公众传媒媒体,而是更多的依靠消费者口碑。这也对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品牌的推广营销成本。

实行无店铺销售方式。直销与传统营销模式不同,其销售过程不需要固定的交易地点,从而减少了经营者的经营投入与消费成本。

所有销售行为面向终端消费者。

直销企业与其从业人员分工严格。企业只提供和打造合法的直销平台,主要负责生产和研制优质的产品、提供物流配送的后勤服务、统计和结算直销人员的业绩报酬、推广产品品牌形象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直销从业人员的核心工作只有两项:销售企业开发产品、服务其开发的顾客。

从业者专职、兼职皆可。鉴于直销采用无店铺销售,其从业人员有着相当大的自由,只要你与直销企业签订合同,经过培训以后上岗即可,销售业绩越高,你的收益与报酬奖金就会越高。

从业人员可以建立自己管理下的销售团队。直销人可以建立自己管理和服务下的销售团队,而每个销售团队的成员都是跟企业正式签约的直销人员,只是按照推荐关系自我组成团队,而非企业行政命令组建的团队。直销团队的建设包括销售小组、销售团队、销售体系、销售系统的四个基本层次。四个基本层次只是人数规模是不同,但核心任务都是销售产品与服务顾客。

从业人员可以获得销售产品与管理服务团队的双重收入。直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一般包括两部分:销售产品的直接收入与建立、管理、服务、辅导团队的间接收入。无论哪种收入都是直销企业按照一定的制度与统计公式统计最后发放给直销人员的。

优秀从业者可以获得企业的多元化奖励。除上述两部分

收入以外,直销从业人员还可以得到企业的其他奖励,比如产品奖励、国内外旅游奖励、车子与房子奖励、企业进入资本以后的相关权益奖励。当然这些奖励也有相对应的条件:销售业绩、营销人员的级别等等,而级别的高低又取决于销售业绩。因此这类奖励实际上完全取决于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

直销与传销本质上的区别包括3点:

一是有没有入门费:直销加入费用通常极低甚至没有,而传销在加入时要交

高额的入门费或者要求购买产品;

二是要看销售的商品,直销商品是企业自产自销,价格不会高出市场同类商品太多,而且有退换货保障,相比之下传销不具备这些特征;

三是要看主流客户是谁,直销的客户群是终端消费者,而传销则是靠不断吸引销售人员加入,包括亲朋好友。

来创业吧网说小常识:教你如何识破传销骗局必备方法和技巧

传销人员的特征:

1、好久没有联系的同学或者朋友突然给你打电话或者写信联系。

2、亲朋好友外出工作不久,便表示找到很好的赚钱项目。

3、上述人员的联系地址一般在欠发达城市或地区。

4、见面后对方接你去的地方比较偏远,经常多人合住。

5、到达地点后,有专人陪着你,并让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向你的家人报平安。

6、他们会没收你的通讯工具,目的是防止你跟外界联系和报警。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7、住的房间绝对没有电视机、收音机,这是为了给你“洗脑”时不受干扰。 防骗对策

1、外出前一定要把行程告诉亲人好友。

2、进入传销窝点,头会以聊天的方式摸你的底细,你不放“无意”中透漏自己在该地区拥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3、不要与传销人员进行激烈争论。

来创业吧网教你脱身方法

1、注意传销窝点周边的环境和标志物,比如路名、店名。

2、为了避免挨打,可以假装已被“洗脑”,并伺机寻求帮助。

3、如果没有机会报警,就态度温和而坚决的表示拒绝参与传销。

4、传销人员失去耐心后就会要求你保密,然后允许你离开,离开后应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摧毁传销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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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微三级分销是否合法?

微三级分销是否合法?

很多人说微三级分销就是微传销或者是类传销,那么微三级分销是否合法?

有这种观点的人应该是对传销和微营销的概念理解都不太透彻,因为微营销和传销的确在某些环节上有一定的近似,比较容易混淆。但正常的微营销和传销其实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是出发点。传销本身就是为了非法谋利,是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正常的微营销却是一个合法的企业利用微营销建立一套合理的销售体系,或者通过微营销体系将客户的忠诚度串联起来。

第二点是进入条件。传销必须缴纳一定的高额会费或购买高额产品才能入会。实际上,在微营销发展的早期,也有一些品牌打着微营销的幌子做传销的事,这种行为自然是被排除在正常的微营销行为之外的,而微营销是低门槛或者零门槛成为经销者。

第三点是收入分配模式。传销的收入模式是按照人头数计算,因为它发展的每一会员都需要缴纳高额会费或者购买产品(销售额是指发展一个下线,下线缴纳多少会费)来赚取收入。真正的微营销则是按照产品的销售业绩来获得收益,是大规模的个性化商业行为。

实际上,早期许多微商品牌就是层层代理压货,变相不退,也不会把重点集中在终端动销率,所以就形成了类似传销的形式。所以微营销和传销区分的关键点在于,是不是真的把产品力求送到消费者手中,在共同获利,同时有配套和持续的服务措施。

大家对传销是怎么定义的?

【官方版本】【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网络版本】

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市场营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人际网络”、“原始股基金”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

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专家版本】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介绍说:“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通过以上三个版本的分析,我们发现针对近期火爆的微营销莫名地被很多人定义为传销,原因是人们对国家法规理解不完全,更多人在解读时是断章取义的。只是在分析手段方式进行比较,从而忽略事件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这一定断。国家对传销的定义中提到:“……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这结论也是对传销的有力概括。当今信息迅猛发展,为什么人们痛恨的传销还是可以得逞?那是因为传销组织往往紧跟时代发展并借助合法的经济体系进行掩盖以达到非法的目的,因此很多高材生、企业老板都在看似完善的“微信营销”“合理分配”架构下开始敛不法之财的传销,畸形的传销模式往往很快走到生命的尽头。

关于微营销与微传销区别的案例分析:

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深深影响着河源经济的发展,Weismart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快速成长的。刚谈到微营销与微传销的区别,下面就Weismart的微营销体系与微传销进行剖析对比: 对比项 微传销 Weismart微分销 传销案例

“亚洲催眠大师”

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

加入条件 缴纳高额费用成为其微

信代理商 只要扫商城的二维码就拥有自己的微营销平台,真正的0门槛、0风险 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

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

劳斯莱斯。

初中文化的组织者陈志华把这

立足微信营销,服务千万微商”的服务

口号或是服务 “微信营销、月入百万” 理念,全面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大的微信

营销平台 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以假乱真的表演,

吸引了众多拥趸。

所销售的产品

或是服务 整合各行业优质产品资源、与上游厂商签署微信营销独家运营的发展模式

消费者也可以是销售员,通过分享物美

价廉获得传统业态下的业务提成,没有

销售就没有提成。

最高会员向下三级业务开展,计算提成没有实质产品,只有初中文化的“大师”根本不懂市场经济,一切只是敛财的噱头。 拉更多人来听课,也就意味着代理费收得更多 陈志华在塔尖至案发时有329没有产品,更谈不上服务 人头数及利益分配 金字塔型的盈按照一定顺序组织层级,以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 发展人只有不断发展下

利模式 级收取代理费来维系上

级人员的利益分配,一但

没有人另加入则“坐吃山

空”所以塔底可以无限延

伸,无法延伸时只有骗亲

月好友成为下线。

Weismart通过技术开发与营销模式创

新,基于微信营销搭建新一代电商平

没有实质销售的传销行【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就业影响 为让很多人血本无归,打

乱社会秩序 台,消除创业门槛,在平台的基础之上从品牌支持、产品支持、培训支持、会

议支持、系统平台支持五个层面对每一

位创业者给予最大限度的培育,最终实

现以创业带动

Weismart分销系统基于微信支付接口,支付 基本没有任何保障 完全自主开发完美接入微信支付,微信

账户授权,安全免登 签定非法代理合同,缴费后没有任何保障 “……我把所有有梦想有想法超级大师!”这是陈志华激情演讲中最打动被害人的话 培育大众创业,把创业和就业相结合,想改变的人变成超级演说家、是以销售额为基础,不存在上级吃下级的链条关系,会员级别随时可以发展变化,即下级会员因业务能力强收入可以超越上级。级别设置只是一种多劳多得的激励政策。 人在其下,并层层分配代理费

关于“亚洲催眠大师”的犯罪判决:【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玄武区法院认为,陈志华以推销微信服务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的费用成为其微信代理商,并按照一定顺序组织层级,以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Weismart开发并独立运营的微分销体系对就业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微信作为我国用户规模最大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正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变革和潜在增长的新动力来源。Weismart通过开展微信营销可以有效带动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及弱势群体以及大学生群体实现0门槛创业。

1、Weismart旗下“润智生物科技”、“真好吃”这两个独家运营的微营销平台搭载三级微分销体系,0门槛、0费用代理经营即微信用户通过扫二维码瞬间拥有自己的微店。

2、微分销平台的开发、运营、资本投入、市场风险完全由Weismart承担。

3、微分销体系下Weismart对创业群体进行营销技巧培训、产品知识培训、团队管理培训、微店运营培训等。

4、Weismart团队负责微商城产品的管理,其中包括进货渠道、价格管控、货源保证、品质保证、物流配送、活动促销等。

5、全体代理创业群体不管是加入还是退出都有自主话语权,Weismart没有任何条件束缚。

总之,Weismart施行公益计划以及弱势群体帮扶计划,从硬件设备到创业技能等方面帮扶到每一位弱势群体创业者,通过技术消除创业门槛,在平台的基础之上培育大众创业,把创业和就业相结合,从品牌支持、产品支持、培训支持、会议支持、系统平台支持五个层面对每一位创业者给予最大限度的培育,最终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篇六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微商与传销

2015年5月27日

微观天下——让我们谈谈微商与传销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引言

近日,央视报道了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正华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教人使用微信,并让大家购买这些课程的代理权、发展新会员,借此敛财460多万元。近日,这起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在玄武法院审理。

01传销的前世今生

传统传销: 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具备金字塔分配)或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陈育新分析认为,传销是把价值建立在一种反人性的反商业的渠道设计上,这种设计里面的价值不是来源于需求,是通过渠道的叠加来去塑造这些利益,不是通过满足真正的商品需求来去赚钱的,而是靠赚人头的钱。

微商传销: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传销与网络传相互交织,如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传、炫耀致富

一是虚假式推广,二是病毒式传播三是杀熟式经营

广泛性、互动性,相对其他网络违法犯罪更具隐蔽性等特点,

02微商传销的现状

1:微商前期野蛮式增长,入局者参差不齐,生态环境亟待洗牌,部分恶性基因的微商团伙在做垂死挣扎

2:传统零售商想借助微商转型的,发财梦刺激下想通过微商创业的新入局者越来越多,然而微商已过红利期,凑热闹的只会饿殍遍野,把隐性问题都显性化了,微商再也无法藏着掩着闷上赚大钱了;

3:社交化平台微信朋友圈生态,受恶性刷屏、营销影响,已成舆论重灾区,然而微信却在的微商的问题上,暧昧游离,含糊不清,微店等技术平台又后劲乏力,眼前问题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04如何正确对待微商与传销

关于微商:

“互联网+“的时代产物

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商品,做“熟人生意”的商人们如此称呼自己。

篇七 微商传销为什么国家不管
微商是传销吗

2016年微商好做吗?怎样才能选择一个好的微商企业?

微商这个行业目前还不是很规范,这个行业正在蓬勃的发展中,而且微商投资门槛非常低,适合每个年轻人创业,适合每个草根创业!现在的微商相当于80年代的实体行业,相当于2008年的淘宝,短短几年内,成就了无数个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我们不能说这个行业是传销。但却有不少人在微信上卖假货、卖一些三无产品;借着微信这个平台拉人头,或者做各种非法活动,让无数老百姓受骗。

那么,很多人问我:“我作为一个微商小白,我什么都不懂,我也想创业成功,怎样才能选择一个正规合法的微商企业呢?”其实,这是很多没有做过微商的伙伴共同的问题。下面我将告诉您,如何去甄选一个好的微商企业:

1. 有没有合法纳税,政府认不认可?

2. 这个公司的产品是不是从上市以来一直都在持续稳定的销售,如果是三、五个月换一个产品,那说明产品有问题。

3. 是以零售终端为目的,还是以发展下线为目的,正规的企业都是产品为王;零售为王。

4. 是不是有自己的生产厂家,还是找别的厂家代加工?

5. 有没有明星代言?

6. 有没有企业文化?

好了,如果这6点都能合乎要求,那您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干,祝您创业成功!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微商方面的问题可以加我微信(M1375064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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