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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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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6农村集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2016农村集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XX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16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16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08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XXX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镇办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收据管理方面,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的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为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级支出单据不规范,白条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资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额度大,但使用的支出单据大多都不规范,而镇'三资'管理中心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四)'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以及农村基层负责人的素质与'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五)个别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清理规范;

(六)村组级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租赁事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情况还较为普遍。

四、工作建议

(一)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镇级'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对村组干部及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报账工作规范;

(四)切实保证'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提高'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组级

报账员的业务技能;

(五)以税务部门为主体,加大对使用违规票据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六)加强对农村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培养镇村两级招投标工作专业人才;【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七)要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硬性规定,防止个别村以各种理由不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同时,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方式、工作职责、违规处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

XX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篇二: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2016年高三一模试卷政治试题

北京市西城区2016年高三一模试卷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政治试题 2016.4

24. 舒马赫、施耐德、施密特、穆勒、施泰因曼„„这些常见的德国姓氏在德语里都代表一门手艺:制鞋匠、裁缝、铁匠、磨坊主、石匠。老师傅带几个学徒做手艺曾是德国人的职业常态,如今工业化取代了小作坊,但“手艺人”的基本精神没有变。人们常常用“严谨”“认真”等字眼形容德国人,认为这种性格塑造了德国特色的制造业,其实德国人也在进行“德国制造”的过程中被重塑。可见 ①中德两国的传统文化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 ②精良的德国制造取决于严谨认真的德国文化 ③德国姓氏文化中包含着传承至今的精神基因 ④工匠精神影响着德国人的实践活动和思维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5. “我只怕盛宴易散,良会难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英国的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里,中国的汤显祖在《牡丹亭》中,都曾发出韶华易逝的感叹。在两位戏剧巨匠逝世400周年之际,国家大剧院特别策划了“莎士比亚遇见汤显祖”系列演出活动,广受好评。在这一活动中 ①中英戏剧文化应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②要占领文化发展制高点,提高文化软实力 ③应通过文化交流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④证明经典文化的价值远高于流行文化的价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墙壁本来代表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市民们却用墙壁将彼此拉近”,为了帮助流浪汉度过寒冬,一些城市的居民组织起“爱心墙”活动:把不用的衣服挂到街边的墙上,让有需要的人自行取下来穿着,捐助方式简单,而且能顾及到受助人的尊严,冷冰冰的墙壁变成了人们分享爱心的渠道。可见

①“爱心墙”活动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

②事物间的联系是具体的,墙可以制造阻隔也可以传递友善 ③市民、流浪汉、墙之间的联系是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 ④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指导人们丰富发展了社会互助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7.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了全国人大2016年立法预备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正在对房地产税立法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论证。从哲学角度看,房地产税法的制定 ①属于变革社会的实践,受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 ②应坚持发展的观点,反复地变化和调整

③要坚持两点论,均衡处理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 ④应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在唐家村的办公地点并列挂着三块牌子,分别是“唐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唐家村村民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唐家村总支部委员会”,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它们层级相同,都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B.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另两个组织的日常工作 C.三块牌子挂在一起,意味着其组成人员是一样的 D.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

29.一场围绕“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主题举办的提案办理协商会正在举行,全国政协委员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负责人围桌而坐,政协委员们提出意见、持续发问,部长们介绍政策、有问必答,呈现了一幅“中国式商量”的生动场景。这里的“中国式商量” A.是政协委员在依照法定程序对各部部长的工作提出质询

B.通过政治协商凝聚共识,反映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C.应围绕团结和民主主题,以双方达成一致作为协商的根本目标 D.会促使不同观点交锋,是“少数服从多数”选举民主的生动写照

33.201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的正确结论是

A.各商业银行间的利率差别不大,不会影响资金市场 B.各商业银行间的利率差会减少存款资金的流动性 C.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了各大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 D.利率工具退出,央行将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 34.某国政府在本年有以下几项资金活动的统计资料

A.政府收支达成平衡 B.政府收入为13亿元 C.政府支出为15亿元 D.政府收入为19亿

35.下列情形中,会促使右图中的曲线从S1到S2移动的是 ①股票市场急剧下跌,减少了居民的财富 ②政府实行了大规模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③技术进步使全要素的劳动生产率提高 ④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力人口减少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8.(36分)拥抱分享经济。

生活中的闲置品超乎我们的想象,据统计,一辆小轿车每天平均的闲置时间有23小时,小区停车位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空着的……分享经济应时而生,“不求拥有,只求使用”成为了新潮流。

以下是分享经济的几个典型场景:

将自家的空闲车位在网络平台上登记,安装好智能共享车位锁,需要停车的司机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在地图导航下准确找到车位,停车结束后,费用自动结算。

在网络平台申请成为顺风车司机,每天上下班的时候,打开平台的应答系统,顺路搭载一位乘客,路上有人可以聊聊天,搭乘结束后,通过网络收取一定的费用。

外出旅游时不选择传统的酒店,而是通过网络平台预订,住进当地人家里,享受本土化生活,房主也可以赚取收入。

(1)阅读材料,描述分享经济的典型特征。(6分)一般情况下,环保主义者、出租车公司老板和不习惯上网的老年人,是否都乐于拥抱分享经济?从经济学角度说明理由。(8分)【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随着分享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放弃传统的方式,转而在互联网上寻找商品分享服务。但新的烦恼也产生了,税务部门指控短租房东没有交税,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私人专车是非法运营,消费者担心网络另一边的陌生人不可信,分享经济中的劳动者发现自己将缺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

【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2)当创新的速度超过了监管的能力,政府如何面对这一挑战?(12分)

(3)请预测我国分享经济的发展前景,并运用哲学观点来支持你的结论。(10分)

39.(10分)

春节在古代称为岁首、正旦、元日等,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肇始自民国。

这是1400多年前的春节,来自南朝人宗懔: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劈山臊恶鬼。长幼悉正衣冠……凡饮酒次第,从小起。

这是300多年前的过年,来自清代孔尚任:听烧爆竹童心在,看换桃符老兴偏。鼓角梅花添一部,五更欢笑拜新年。

这是100多年前的春节,来自丰子恺:年底这一天,是准备通夜不眠的,店里早已经摆出风灯,插上岁烛。吃年夜饭的时候,把所有的碗筷都拿出来,预祝来年人丁兴旺。吃饭碗数,不可成单,必须成双。如果吃三碗,必须再盛一次,哪怕盛一点点也好,总之要凑成双数。吃饭时母亲分送压岁钱,用红纸包好,我全部用以买花炮……

这是2016年的春节,来自北京某高三同学:家里人都回来了,全家人围一大桌子吃吃吃,看春晚,收压岁钱,在群里抢红包,发微信拜年,半夜12点煮饺子,没放花炮…… (1)概括说明千百年来春节习俗中的“变”与“不变”,并从《文化生活》角度说明原因。(6分)

(2)列举一个你喜欢的春节习俗,说明其文化价值。(4分) 41.(24分)传统书院是了解中华文化的一把钥匙。某校组织了“走进传统书院”的社会实践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有的同学主张提前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为活动做准备;也有同学认为不必提前看资料,应直接去观察、体验。你会怎么做?从哲学角度加以说明。(6分)

北京市西城区2016年高三一模试卷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政治) 2016.4 第一部分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

第二部分5问,共52分。 38.(36分)

(1)如基于互联网的技术支持、闲置资源的充分利用、大众参与、低交易成本等。(6分)分享经济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满足需求,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环保主义者会乐于拥抱分享经济。分享经济会增加市场的供给,给传统产业带来冲击,挤占出租车公司的市场,影响企业经营,给出租车公司老板带来挑战。不习惯上网的老年人不太善于使用互联网技术(数字鸿沟),【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会感到不便利,或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不容易参与。(8分)(其他合理答案酌情给分)

(2)政府既要为创新提供保障,又要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行使好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法规制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完善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保障消费者权益;完善税收征管,避免税收流失;将分享经济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分享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12分) (3)角度1:前景很好,但也有矛盾和问题。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分享经济符合规律具有远大前途;又存在着矛盾,在矛盾的解决中推动发展。

角度2:前景很好。是符合规律,具有远大前途的新事物,受市场欢迎,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实际需要。(合规律、合利益)

角度3:前景不佳。脱离中国实际,存在多种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 (其他合理答案酌情给分) 39.(10分)

(1)变:如放鞭炮、拜年方式等形式的变化;(1分)

不变:如对礼节、亲情、团圆的珍视、对天地自然的敬畏等;(1分)

原因: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在世代相传中保留基本特征,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春节习俗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延续;传统文化的具体内涵又会因时而变,有些习俗如放鞭炮等随着社会变迁、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逐渐淡出。(4分)

篇三: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6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去年5月,按照省州要求,我县整合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民财小组和农村党风廉政监督员力量,在全县81个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事务监督工作,强化村干部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现根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精神,提出如下我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规范建设。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中,全县所有村都要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要科学合地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运作方式,从而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三委”(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

(二)坚持注重实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意识,注重提高监督实效。各乡镇、村“两委”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要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有场所(可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合署办公)、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活动有记载(档案资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机构设立

(一)人员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以从退休干部、退休老师、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三老干部”、党群众等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度高的人员中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2—4名(各乡镇可根据村大小来确定委员人数,单数为宜)。

(二)产生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的20天内,依法组织选举工作,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采取村民、联户“海推直选”方式提名,交村民代表会议充分酝酿,并由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审核、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示,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组织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

(三)资格条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具备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及有较强的法规观念和监督意识等条件。村“两委”干部和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运行管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双重管”模式,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监督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在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的同时接受年度信任度测评,测评信任票未过到会人员半数的成员,应主动辞职或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由村级党组织报乡镇纪委批准后,对其先停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按程序罢免,有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缺额人员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补选。

(五)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重点是村“两委”的决策程序、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三资”管、工程项目和干部廉政等,具体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情况以及村“两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监督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村委会上报的民政救济、救灾、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国家惠农补贴发放和“一事一议”方案等进行审核。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以及村财务收支等进行审核(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财务原始凭证不准入帐,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村务、党务公开内容不准公布)。

4.监督检查村组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和集体资产、资源管。监督村组集体土地出让、转让、使用和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工作,监督村组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

5.监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和勤政(包括效能、作风等)廉洁工作。

6.协助乡镇纪委调查处本村的信访等问题。

7.由乡镇党委、政府委托的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

(六)履职方式

1.列席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可扩大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2.收集意见。收集整村民对村务工作及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初步核查。积极实施相关事宜审查、核实及走访群众、现场监督等。必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有关机构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4.组织质询。召开质询会议,对村组干部在管村组务过程中过失行为进行质询。

【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5.建议整改。及时向村党组织反映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处,适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6.上报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报告涉嫌违纪违法和拒不接受监督的村组干部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村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是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应认真对待,仔细调查核实,并责成有关村整改落实。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由阻挠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的发挥一线的监督作用。

(二)激励保障

为进一步激励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县委、县政府将落实激励保障机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纪委监察局将及时制定考核办法,每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考核。每年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务监督的工作量大小和工作成效,各乡镇组织各村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商议,提出误工补助的方案,报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集体审核后,及时兑现误工补助。

(三)工作要求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质询、建议权,支持、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绝不能以监督为由,影响干扰阻碍村两委会的正常工作。各乡镇要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考核力度,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进行表彰奖励。

篇四: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5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第1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抓教育,促提高

要有效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关键是要抓好监督员这支队伍建设。

1、队伍建设网络化

组建好两支队伍

*村监会主任队伍。以片、乡镇街道、县为单位将村监会主任的姓名年龄等简况汇编成册,建成村监会主任库。

*组建宣讲团队伍

成立村监会讲师团,建立讲师团专家库。讲团成员可以是民政、农业、乡镇、农村以及纪检系统的专业人员组成,同时,将活跃在农村的大学生村官通过指导吸纳到队伍中来,同时,也可以让他们当村监会工作的代言人,弥补村监会主任口表能力差的弱项。

2、培训方式多样化

建立《监督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丰富培训的方式,明确监督员教育月。

*专题教育与谈心谈话相结合。

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结合,专题教育与谈心谈话相结合,形成县级抓培训,乡镇抓轮训,形式多样抓短训的良好教育氛围。

*氛围营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教育培训的知识与宣传窗口、阵地建设相结合,如每月给村监主任发短信,温馨提醒;将村监会工作先进的落后的案例在宣传窗、广播、网络上点评宣讲。(泳溪乡~廉政e行动)

二、抓载体,促完善

1、建立村监会俱乐部、主任论坛。规定主任活动日,做到一季度一推进。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以片、乡镇街道为单位搭建这样的交流互动平台,交流心得、切磋问题,互相取长补短,各乡镇街道互动,采用请进来带出去的方式将主任感情凝聚起来,素质提高起来,工作活跃起来。

2、村监活动与文化活动、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文艺演出、读书会等形式推进。

3、县村监会促进会。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促进会,对该工作一个大推进,掀起一个工作高潮。

三、抓运作,促完善

全县村监会在财务运作上以正常规范,下阶段在以下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运作。

*监督内容:村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监督。党务监督,加强对发展党员、普通党员履职及执行廉洁自律的监督。村务监督,对新农村建设中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监督,对工程建设监督,对村级零招待监督。村班子双承诺等工作的监督。

*监督方式:三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明查暗访。组织召开考职考廉会议,民主评议会议,民情恳谈会。财务报审制。

*监督程序:民主决策五步法。

四、抓考评,促规范

制定《村监会考评制度》,并将村监会工作与村两委、乡镇街道纪委党委考核捆绑考核,实行捆绑式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发放奖金挂钩,与新农村建设好的政策建设项目资金的补助、和谐生态村的评比奖金挂钩。

村监会工作除了年终考评之外,工作进度开展情况每月或每季报乡镇街道纪委,落后的找谈话。实行动态式监管,重点督查。

五、抓典型,促特色

原有的各级示范村要继续加强巩固完善,进一步创建新的示范村。

各示范村实行县纪委常委、班子室主任,乡镇街道领导联系包抓制度,加强指导。

确定一个月为村监会宣传月,将先进村监会组织,先进主任先进监督员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弘扬先进。

第2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我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在华阳镇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XX年度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XX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民主理财工作计划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大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3、年终时对本村本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3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工作,特制定一定工作计划。潜口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以促进“两委”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增强“两委”班子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树立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群众中的威信。本着这样的思想认识和目标,现将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

彻党的XX大四中、五中会议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落实全体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努力把我村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 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

1、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积极列席“两委”扩大会。

2、落实党务监督职责。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3、落实村务监督职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4、落实财务监督职责。

5、落实公开监督职责

6、落实干部监督职责

7、落实“双网”管理监督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双网”融合式管理工作,每月定期督查,及时指出各网格管理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督促整改;对网格管理员不正常开展工作,或对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向“双网”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将村委会监督委员的督查情况纳入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第4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皖纪发[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火龙村村务监督委员会20XX年工作计划:

篇五: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6某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小结

某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小结

我镇共有12个村(居),2016年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两年来,在镇党委的高度关心下,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的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工作基本上都能按市纪委的要求有序开展,在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抓培训,着力提高村监委会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履行好差,主要村监委会成员的业务能力。为此,我们建立实施了定期培训制度,集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的各项要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等。经过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能了解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熟悉监督工作流程,把握监督要领和监督技巧,切实提高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深受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村民的赞扬。

2、构平台,努力发挥村监委会的各项职能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为了较好地发挥其作用,镇纪委及时举办培训班,今年5月对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党委主要负责人到会作重要讲话。同时,请经济服务中心辅导员就如何对农村财务实施监督进行辅导,经过培训,(

今年以来,我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着重抓了以下三点:一是落实务工补助,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积极性。镇纪委分别与各村居联系,按照各村居的实际,确定年补助额,使监委会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二是抓活动的开展,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转正常。镇纪委实行每季一次例会制度,了解各村的相关情况,进行业务素质培训。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村监委会主任向镇纪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部署的中心工作和各村的重大决策,村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监督的情况以及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交流。一年来全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重要经济活动10次,集体增值3.6万元,参与民主理财4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1起,参与重大工程招投(议)标项目4个,节约资金3.4万元。三是抓检查考核,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流于形色。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各村居与其它组织有着根本的区别,如果工作仅凭一般号召部署,其效果就得不到保证。为此,我们采用阶段性考核折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并与补助奖金挂钩,由纪委出具相关手续到村发放,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年终,我们还将对各村监委会的工作进行评比,镇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我镇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有些村报酬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强化管理,真正发挥好监务会应有的监督、沟通、桥梁工作,为推进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和谐元竹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六: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6监督委员会承诺书

监督委员会承诺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拟任我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此,我对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感谢!如果能在这次人大例会上通过,我将不负组织重托,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现承诺如下:

一、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人民法官形象。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因此,自己将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执法理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国家法律,为群众谋利益、为社会求发展,甘做人民公仆。

二、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两个素质”。

在新的岗位上,我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理论知识,努力掌握******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党的xx大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理论,刻苦钻研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完善、提高自己政策水平和审判业务水平,做到博学多才。增强应对复杂疑难案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成为一名高水平的法官、高水平的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增强服务大局主动性,以追求人民满意为目标,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在审判工作中,我将把案件的审理置身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摒弃消极司法、被动办案、机械办案观念,强化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自觉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大局服务。此外,我将继续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果的根本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当事人对个案审判的满意度。切实加强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树立亲民观念和人性化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

四、廉洁执法,树立清正廉明形象。

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廉洁自律,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不吃拿卡要,不行贿受贿,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做到清正廉明。

五、接受监督,树立从善如流形象。

我将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切实把自己的审判活动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滥用权力,不谋取私利,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公公正正执法。

以上是对我拟任职务的承诺,呈请人大常委审议。如果这次不能通过,说明我的工作和水平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进一步锻炼和提高自己,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为明确本人的职责义务,书面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交的简历、房地产权证、身份证和有关资历证明完全属实。

二、本人以及近-亲属与本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人承诺在业主委员会任职期间自觉学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处理小区相关事宜,坚决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决不利用业 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任何个人利益;

五、模范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六、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充裕的时间,认真履行好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七、自觉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八、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1)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以内的;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九、由于本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承诺,完全属实,否则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书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江西省国资委全体出资监管企业承诺采取如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江西省国资委

2016年7月9日

【2016村务监督委员会】

承诺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承诺书

在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中,我们承诺:

一、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 坚持科学设置,依法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 我们承诺提名的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村民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

3、身体健康、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是中共-党员。

5、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居、社区)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以上承诺请组织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书记(签字):

主任(签字):

xx-xx年xx-x月xx-x日

新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市国资委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一、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实行“办事时限、办事依据、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六公开。

二、实行一次性告知。凡基层单位和人员来机关办事,机关有关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及所需资料,说明已具备的内容和需要补办的内容。

三、实行限时办结。在办理涉及国资监管的各类事项时,对符合国家政策、程序合法、手续齐全的项目,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

四、落实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了解来人所办事项。凡属本科室应办事项,应及时登记和办理;对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其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并引导介绍来访者前往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处接待办理。

五、严格落实服务承诺。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经办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诫勉谈话或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调离工作岗位。

投诉电话:3699221

投诉接待部门:市国资委监察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6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并购重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并购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二章 并购重组委的组成

第五条 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7名。

并购重组委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设置专职委员。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行业自律组织或者相关主管单位推荐、社会公示、执业情况核查、差额遴选、中国证监会聘任的程序选聘并购重组委委员。

第七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每届任期2年,可以连任,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4年。

第八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熟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三)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

(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

(三)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

(四)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五)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并购重组委委员解聘后,中国证监会应选聘增补新的委员。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组织设立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专家咨询委的具体组成办法、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章 并购重组委及委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并购重组委的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初审报告;依法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要求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三)不得泄露并购重组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四)不得利用并购重组委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中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

(五)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和其他利益;

(六)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的证券;

(七)不得在履行职责期间私下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接触;

(八)不得有与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串通表决或诱导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表决的行为;

(九)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以并购重组委委员名义对外公开发表言论及从事与并购重组委有关的工作;

(十)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接受中国证监会聘任后,应当如实申报登记证券账户及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情况;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应当在聘任之日起一个月内清理卖出;因故不能卖出的,应当在聘任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聘任期间暂停证券交易并锁定账户的申请。

第十五条 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对并购重组委委员施加影响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举报。

第十六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委员应当及时提出回避:

(一)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担任并购重组当事人或者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委员本人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内为并购重组当事人提供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三)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或机构与并购重组当事人有商业竞争关系的;

(四)委员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的;

(五)委员本人及其亲属持有与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相关的公司证券或股份的;

(六)委员亲属或者委员所在工作单位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产生利害冲突或者委员认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并购重组委委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第十七条 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并购重组委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决定相关并购重组委委员是否回避。

第十八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接受聘任后,应当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委员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章 并购重组委会议

第十九条 并购重组委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委员为5名。

并购重组委设会议召集人。

第二十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分为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法律组、会计组、资产评估组和金融组。分组名单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予以公示。

中国证监会应当按照分组名单及委员排序确定参会委员;对委员提出回避或者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应当予以公示,并按所在组的名单顺序递延更换委员。

专业组委员出现轮空的,由专职委员替换。

第二十一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4个工作日前将会议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相关当事人承诺函和参会委员名单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并于公示的下一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工作底稿、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

第二十二条 并购重组委建立公示监督制度,会议公示期间为公示投诉期。如期间发生对拟参会委员的举报且线索明确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更换委员,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会议召开日期顺延。

会议公示期间如发生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举报且线索明确的,或社会出现负面舆-论且所涉事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中国证监会应当及时启动核查程序,暂停并购重组委会议。

会议公示期间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更换委员,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会议召开日期顺延。

第二十三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开始前,委员应当签署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接触及回避事项的有关说明,并交由中国证监会留存。

第二十四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委员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并购重组申请人有关的材料。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全面审阅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初审报告。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在工作底稿上就下述内容提出有依据、明确的审核意见:

(一)对初审报告中提请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有异议的;

(二)申请人存在初审报告提请关注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的;

(三)申请人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的。

并购重组委委员在并购重组委会议上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底稿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同时应当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完善个人审核意见并在工作底稿上予以记录。

并购重组委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对申请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审核意见,并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进行表决。

第二十五条 并购重组委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弃权。

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并购重组委委员在投票时应当在表决票上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要求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询问。

对于并购重组委委员的任何询问、意见及相关陈述,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对外披露。

第二十七条 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召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负责召集并购重组委会议,维持会议秩序,组织参会委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组织投票、宣读表决结果并负责形成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意见。

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

第二十九条 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为有条件通过的,中国证监会对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

第三十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投票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表决结果。

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作出的表决结果及提出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应当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

第三十一条 并购重组申请人可在表决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中国证监会应当要求并购重组委会议召集人组织参会委员对申诉意见做出书面解释、说明。如有必要,中国证监会可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决定是否驳回申诉或者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并购重组委会议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二条 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三条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回访制度。通过组织回访,实地了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实施情况、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审核意见落实情况以及证券服务机构持续督导等情况。

第三十六条 并购重组委应以召开全体会议的形式,对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及创新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购重组委可要求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由专家咨询委出具专家意见,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送达审核材料、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及保管档案等具体工作。

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所需费用,由中国证监会支付。

第五章 并购重组委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并购重组委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实行问责制度。出现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的,或事后显示存在重大疏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所有参会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分别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四十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反本规程规定的行为及其他违反并购重组委工作纪律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暂停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解聘等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对并购重组委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

对有线索举报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暂停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解聘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委员违法违纪的处理措施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第四十三条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前,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响、干扰并购重组委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和审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召开对有关申请的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申请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响、干扰并购重组委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和审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证监发〔2016〕9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回避及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工作底稿

4.并购重组申请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附件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期间,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及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人将遵守社会公德,以端正的个人品行自觉维护并购重组委形象,并承诺在履行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职责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基础,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审核,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和投票表决,并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人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各种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不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宴请、旅游、休闲等娱乐活动,不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

四、本人将保守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并购重组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本人不在履行职责期间私下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接触;不与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串通表决或诱导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表决;

六、本人不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的证券;

七、本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外,按要求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

八、本人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在教学、演讲、写作和接受采访等活动中,不引用因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而获悉的信息;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不以并购重组委委员身份对外发表言论;

九、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和监督,遵守中国证监会纪检部门的谈话制度,接受廉政评议,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纪委、监察局提交述职报告;

十、本人接受并愿意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按有关规定就并购重组委有关事宜开展的调查;

十一、本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回避及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

(20 年第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

一、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本人不存在应当提出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所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未曾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本人对本次所审核的申请人的判断。

四、本人未曾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未接受过上述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及其他利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委员签名:

附:本次所审核的申请人(公司)名单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工作底稿

参会委员姓名:

并购重组委会议届次:20 年

并购重组申请人名称:

并购重组类型:

一、对初审报告提请委员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及依据。

二、申请人是否存在初审报告提请关注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如有,请说明。

三、申请人是否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如有,请说明。

四、其他。

五、是否对上述意见有修改,如有,请补充。

委员签名:

附件4:

并购重组申请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并购重组委委员提供资金、物品等馈赠及其他利益,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向并购重组委委员提供本次所审核的相关公司的证券,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委员对申请人的判断。

二、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工作。

三、在并购重组委会议上接受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简洁,不含与本次并购重组审核无关的内容。

四、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并购重组申请人负责人签字:

此项承诺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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