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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亲厚友,自查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5    阅读:

自查报告
优亲厚友,自查 第一篇

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和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纪委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委抓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我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营造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一是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2014年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以及《2014年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并与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行业纠风、效能监察、廉政风险防范等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分管干部和村干部头上,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二是摸索实践,推陈出新。继续深化提度,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管理,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在财务管

理上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加大财务管理创新力度,对现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实施“五笔会签”财务管理,由经办人、报账员、财务初核人、财务监督人、财务审批人“五笔会签”后方可报账,明确五人各自职责,对审批金额作出明确规定,5000元以内由镇长审批,5000元至1万元由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审定,1万元以上由镇长提交党委会审定,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使财务运行更加阳光透明。三是强化管理,转变作风。以“四查四纠一转变”纪律作风整顿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入户和明查暗访等形式,下功夫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机关纪律十条》等管理制度23项,认真落实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由原来的坐等群众上门转变为主动上门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群众满意度。坚持包村干部每周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3天,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村组调研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不少于5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积极整治会风,杜绝开会响手机、打瞌睡现象;改进文风,不发长篇文件、不讲空话套话;抓好学风,定期检查学习笔记、交流心得体会;强化作风,倡导细实深严、真抓实干;筑牢党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清风正气促和谐发展。四是大力支持纪委工作。镇党委全力为纪委挖掘

案源线索,调派工作人员,解决办公经费。在案件办理上,不干预、不设障,还经常为办案人员“撑腰”、“加力”,增加办案人员信心。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惠民政策落实、政府采购等工作中,主动邀请镇纪委全程监督,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大督查检查、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力度,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为抓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赵让成同志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首位,带头学习党纪条规、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搞好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表率。率先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职责,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把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镇村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周三学习例会组织镇村组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中、省、市、县纪律法规条例,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焦裕禄》、《生死牛玉儒》、《四风之害》等正反警示教育片、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廉洁勤政,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范,签订《廉洁承诺书》及《家庭助廉承诺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加强对村干部管理力度,村级主要干部进行季度廉洁报告,半年开展述职述廉。加强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镇村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

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评审,严格奖惩,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情况全面落实“三转”工作要求,积极为镇党委出主意、当参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纪监督,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有效发挥协调作用,促进纪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深化监督监管理职能。坚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实行镇村领导挂牌上岗、群众点名接访,干部去向分示,民情日记,机关考勤等多项制度,不定期对镇村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强化镇村干部管理。对镇上的项目建设、低保年审、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分平、公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相关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向镇纪委汇报一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对分管工作尤其是分管的项目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治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大对财务运行及“三公经费”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办信访迅速及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领域开展风险防范,坚决查处徇私枉法、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深化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公开领导职务、分管工作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点名反映问题。同时,开展领导轮流坐班接访,从周一到周五,每天保证一名领导坐班,

接待来访群众。在低保年审工作中,镇纪委明确工作禁令,设臵意见征求箱,开通反馈情况专线,对群众反映属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着眼教育保护党员干部,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日盟主时谈话提醒教育,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鼓励和支持干部开拓创新、大胆干事。目前,办理上级转办信访2起,办结2起,接待群众点名接访5起,办结5起,办结率100%,及时率100%。三是案件办理有条不紊。通过从检察、审计、信访等传统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的同时,镇纪委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加大与财政所、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沟通交流,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反村级财管理、破坏森林资源、违反计划生育、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摸排。还积极与法院、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衔接,加大走访村组织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搜集案源线索,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目前,已梳理违纪线索4条,立案4起,办结1起,其他3起正在办理中,力争11明底完成全年任务。四是监委会管理稳健有力。继续坚持监委会参与镇村干部例会,将监委会与村两委会进行共同管理,制作统一标牌,规范印章,打造村级“三驾马车并驾齐驱

的良好局面。结合村级班子换届前研判活动,对全镇13个村的监委会进行了班子研判、开展民主测评,对监委会成员履职

自查自评报告
优亲厚友,自查 第二篇

黄甫学校2015年度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

自查自评报告

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和行业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和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县镇纪委和纠纷部门的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将8月--9月自查自评阶段的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坚持以十八大重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树立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以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教育为重点,通过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责任分解,各负其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办法,把“整治、稳定、发展”三者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领导

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增强了行评意识,学校党支部、行政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进行专题研究,进行专门部署,成立了政风行风评议小组,由校长高永明同志担任组长,副校长王小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后勤处、教导处等方面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三、自查自评内容

【优亲厚友,自查】

评议内容着重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相

关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情况,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决纠正“四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解决以下四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优亲厚友,自查】

(一)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

(二)公款吃喝、公款发放奖金和补贴、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三)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四、自评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存在厌学心理。集中表现为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课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和相关练习,惧怕考试等。

2、教师教案中教学反思环节内容偏少且流于形式,实效性体现的不明显。

3、放学时间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没有按时监督学生放学。

4、学校门口是通行大道,过往车辆较多,学生上学、放学存在安全隐患。

五、整改措施【优亲厚友,自查】

要解决学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从根本上予

以解决。

1、针对学生的厌学心理,我们安排了家校联合的“大家访”活动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密切联系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对教师教学反思中出现的问题,学校一方面组织开展“教后反思”专题培训;一方面学校领导加强监督和指导。

3、校长亲自督查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按时送学生放学,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安全。

4、学校将尽快在校门口设立两个道路安全标志牌,排除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隐患。

2015年10月

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优亲厚友,自查 第三篇

第1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5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15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3篇:农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第4篇:学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至2015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15年至2015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15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15年17.8913万元,2015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15年度20.496万元,2015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技改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

XX局: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15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3月对2015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5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15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15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5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2016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12篇
优亲厚友,自查 第四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川纪发(2016)4号文件《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和南纪发(2016)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检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为抓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密操作,严查重处,严肃纪律,确保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盯紧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流转补偿款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时间步骤和工作方法

专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20日至8月1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下发通知、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8月14日至11月30日,为查处整改阶段。通过排查线索、明查暗访、查办案件、督促整改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二是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乡、村干部学习省委依法治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提醒教育。结合“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镇低保、惠民资金等重要项目,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重要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我县我乡查处的典型案件。

(二)集中开展基层腐败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登记台帐,集中排查基层干部涉腐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前全部销号。二是集中开展案件查处。针对乡、村干部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初核,尤其是在作风建设、城乡低保、土地流转、惠民资金等方面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重点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做到快查快结。对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三是做好情况反馈。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进展,反馈调查结果,还群众一个明白。

(三)持续抓好群教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承诺整改的重要事项,高度负责,言而有信,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要认真对前期开展的“9+2”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一项一项排查、一个一个攻坚,逐项逐件解决,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乡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落实整改。乡党委要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同志,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四是继续开展乡干部“走读风”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解决为官不为、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四)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将有关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检查,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乡纪委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宣传组、综合组、督查组开展具体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典型曝光等;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下发通知、上传下达、组织会议、印发通报、信息报送等;督查组负责拟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方案、开展具体督查、汇总督查结果以及查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等。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五、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各支部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查纠。乡纪委要会同公安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规划办、农业服务中心、群工办等部门,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各村和乡级各单位。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要严肃问责。乡党委每季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第2篇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乡实际乡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村社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由乡纪委组成检查组,采取下村走访、民意调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对各部门和各村社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和个人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

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四项规定、五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和各村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村社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

(四)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由乡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重点查处各村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困难救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财政所主要负责,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五)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服务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服务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干扰办案的,严肃问责。

(六)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重点查处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惠农政策不落实、截留克扣惠民资金以及项目工程、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村一级基层纪律审查力度。整合办案资源,合理调遣力量,确保在年内集中突破一件重点案件。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廉助廉护廉行动、积极参与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和“清廉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及利用乡村广播、网络电视、农村短信平台、宣传海报、展板、公示栏宣传廉政思想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各村纪检员、监委会主任)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由乡纪委副书记全面

约谈全乡中层干部、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各村干部。(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干部)

(三)接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专项巡察。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迎接专项巡察;重点注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整改。(牵头单位:乡党委,协办单位:乡纪委)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制度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纪检员、监委会主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乡党委领导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乡村社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各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与各村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农村短信平台、广播、网络电视、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群众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坚决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现结合我乡实际,聚焦农村基层,针对当前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民意、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奢侈浪费行为,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在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低保五保等惠民资金、民政救济等专项资金,以及在扶贫攻坚项目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五)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农村党员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买卖和侵占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迁户、入学、办证、医保、建房、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以及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各村、各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宣传媒介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认真收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各部门要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跟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三)严肃解决,绝不姑息。乡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岗位,铁面执纪,严肃解决。对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村、各部门要通过自查自纠、集中解决,归纳总结农村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遏制歪风邪气,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解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扎实深入开展专项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四个方面问题。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单位“三资”管理使用是否按政策规定、虚报冒领、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3、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职权、执法等工作便利,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党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的开展。

2、宣传发动,畅通监督渠道。要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将群众参与作为专项工作的动力和压力,要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要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3、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局纪检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周报告制度,局纪检组每周五下午5:00前向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报送问题线索排查和办理情况。

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采取分级查纠,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由局纪检组查处;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科级以下的党员干部违纪的,移交县纪委相关职能室审查。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在局机关,着力点在基层。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既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的必然要求,又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整风肃纪,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

3、强化源头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各股所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从源头预防。

第5篇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航务海事工作实际,经处支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与水运群众联系密切的各职能股,严肃查处单位干部职工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主要是航务海事干部职工庸懒散浮拖、纪律松懈、工作不实、办事拖拉、服务态度生冷、吃拿卡要等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要是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滥发钱物、办公耗材及水电使用浪费、车船维修用油成本偏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等严重奢侈浪费、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农村客渡船燃油补贴资金申报把关不严、资金发放时截留挪用和涉农水运项目建设违规招标、收受贿赂等问题。

(四)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为水运群众办理航务海事业务上工作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办理航务海事违法案件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自由裁量权、执人情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领导班子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刻剖析形成正负面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纪检组织有关违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处理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积极组织“四新”人员参加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由处主要负责人约谈处副职领导,处副职领导约谈分管股、工会负责人,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警示、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结合航务海事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二是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全面纳入行权网、政务网等信息平台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县检察院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处成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处支部书记、处长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处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副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人秘财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做到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大违纪行为亲自处理;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材料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认真自查自纠。各股、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处长切实履行督查职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生在水运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分管领导和股、工会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在水运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违纪案例,处支部以文件通报等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集中通报,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第6篇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巡察对涉及文峰居委会征地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革命老区扶贫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挪用补偿资金、革命老区扶贫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我镇财政、计生、民政、国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巡察。认真配合县纪委在我镇的“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纪律建设、纪律审查、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良性互动。

第7篇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根据公路管养实际,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股室、基层管理部及机养中心的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规定、四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局机关公款消费情况、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坚决逗硬处理,对典型问题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纪委在全系统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工程建设及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工程建设及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违规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优亲厚友、收受贿赂、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人员。

(四)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做好重点查处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我们讲规矩”法纪知识专题宣传、“清廉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和“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廉助廉护廉行动、“清风拂陵江”廉政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及参观县廉洁从政图片展“镜鉴”等,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由分管纪检副局长王成同志全面约谈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党支部书记张中林对局机关班子副职进行约谈,局机关党政“一把手”接受县纪委约谈。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落实和抓紧抓早抓细抓好。认真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准备工作,接受县纪委专项巡察。对县纪委专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党支部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各项日常工作,并结合公路管养实际统筹谋划,局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形成正面舆论引导。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时代风向。

(三)严格考核督查工作。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严格逗硬考核。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八篇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D级危房款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计生、民政部门、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工作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防止农村腐败问题滋生蔓延,提高群众社会评价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

一、目标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解决群众感情淡漠、违反八项规定、土地流转违规操作、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惠农政策执行不力、民生公共服务不规范、小干部大腐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发现一批线索,化解一批信访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处理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干部形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内容

工作实施的范围是乡级机关、乡属各部门、学校、村“三委”及其党员干部,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作风粗暴、生冷硬推、欺压群众的问题;用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私分滥发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

(二)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惠农补贴、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社保资金的问题;“三资”管理不到位,在资金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问题;私投“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国家集体资金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

(三)拉帮结派、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问题。重点查处称兄道弟、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在选人用人和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或利用宗派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四)涉农资金和工程建设违规操作的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套取冒领各项补偿款,以及农村工程建设中相互勾结、贪污贿赂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危房改造、农村居民集中点建设、“一事一议”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政策的问题。

(五)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学校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以及在招生录取、教学设备和教材教辅资料采购、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问题;查处学校在“两免一补”、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金执行的违规问题。

(六)食品药品、医疗机构以及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乡卫生院工作人员滥检查、大处方、拿回扣、收红包以及贪污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专题剖析,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和家庭倡廉助廉护廉活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乡纪委要集中时间摸排线索,建立工作台帐。各单位也要自查自纠,及时将问题线索上报到纪委。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并接受群众举报。同时结合“两个责任”的巡查,查漏补缺。

(三)调查核实阶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及时解决;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在调查核实的同时,继续深入排查,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集中查处阶段。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乡纪委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五)总结提高阶段。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梳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特点和规律,探寻机制体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促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牵头抓实、组织协调,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问责。乡属各部门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抓好抓实本单位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

(二)强化责任落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问题线索实行督办通报制度,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不力、应付作假的责任。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治理活动目标和重点,认真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组织摸排核查,积极提供有效线索。坚持上下联动,勾通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及时向乡纪委报送相关信息,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向党员干部解读好涉农各项政策,表扬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查处一个,教育一片。

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优亲厚友,自查】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结合我乡实际,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大贪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民意、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重监督检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着重监督检查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民生工程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五)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党员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买卖和侵占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利用办证、建房、入户、入学、医保、计生和殡改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各村、各部门以及乡级各单位通过会议、广播、标语并充分利用媒介平台、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安排部署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各部门,乡级各单位要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轻微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一般问题要严肃查处;发现较重或严重问题,要“一案双查”。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跟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岗位,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对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归纳总结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遏制歪风邪气,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认真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优亲厚友,自查】

第十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和县委办《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检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为抓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密操作,严查重处,严肃纪律,确保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公车私用,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时间步骤和工作方法

专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21日至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下发通知、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8月10日至11月30日,为查处整改阶段。通过排查线索、明查暗访、查办案件、督促整改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二是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省委依法治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提醒教育。结合“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镇低保、惠民资金等重要项目,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重要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我县我镇查处的典型案件。(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二)集中开展基层腐败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登记台帐,集中排查基层干部涉腐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前全部销号。二是集中开展案件查处。针对镇、村干部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初核,尤其是在作风建设、城乡低保、土地流转、惠民资金等方面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重点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做到快查快结。对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三是做好情况反馈。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进展,反馈调查结果,还群众一个明白。(责任单位:镇纪委、镇专项整治办)

(三)持续抓好群教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承诺整改的重要事项,高度负责,言而有信,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要认真对前期开展的“9+2”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一项一项排查、一个一个攻坚,逐项逐件解决,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落实整改。镇党委要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同志,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四是继续开展镇镇干部“走读风”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解决为官不为、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四)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将有关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检查,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责任单位:镇财政所、民政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四、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宣传组、综合组、督查组开展具体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典型曝光等;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下发通知、上传下达、组织会议、印发通报、信息报送等;督查组负责拟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方案、开展具体督查、汇总督查结果以及查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等。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各村、镇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查纠。镇纪委要会同公安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国土、农业服务中心、信访办等部门,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要严肃问责。镇党委每季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优亲厚友,自查】

(五)加强督查指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村和镇级各单位。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六)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第十二篇

为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由镇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村(居)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托、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南部县委县政府五项规定、四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村(居)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危旧房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对涉及征地补偿和危旧房改造的部门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操作、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危旧房改造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由镇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居)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有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六)民政、计生、农保等便民服务中心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民政、计生、农保等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帐,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进行集体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居)干部。

(三)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总抓,成立工作小组,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问责;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统筹谋划,党委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出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工作与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0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优亲厚友,自查 第五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15〕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5年秋季—2015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5年 — 2015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15年秋季 — 2015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15年秋季 — 2015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15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15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15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2015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15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15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15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15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5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5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2015年6月13日

2016廉政风险点自查 防控承诺书
优亲厚友,自查 第六篇

廉政风险点自查 防控承诺书

承 诺 人:

职 务:局长

分管工作:全面工作

承诺内容

1、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级纪委决策部署。

2、紧密围绕单位工作实际,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构建切实促进和有效保障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任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做好每年度的公开承诺,认真践行诺廉、述廉、评廉和考廉制度。

4、在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费收缴、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不搞优亲厚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5、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厉行节俭。

保证兑现承诺。如有违诺愿接受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诚恳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单 位 举报电话:4126347

纪工委举报电话:4165131

县纪委举报电话:4125799

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省国资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构筑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坚决执行xx公司和xx公司的安排部署,全力保障风险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恪守职业道德;

2、严格执行本岗位所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不出现不廉洁行为;

3、保证不发生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始终致力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本人愿承诺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若承诺不实,一旦出现不廉洁行为,自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处分。

廉政风险防控岗位:

承 诺 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处室)留存,一份报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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