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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承诺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2    阅读:

篇一:行政审批承诺书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承诺书

成都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承诺书

成都市民办中等学校 正式设立申办报告

学校名称(拟): 材料目录:

1、成都市民办中等学校正式设立申报表 2、举办者(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举办者(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4、正式设立学校有效投资证明文件 5、拟任法人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 6、拟任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 7、拟任会计基本情况登记表 8、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 9、拟聘主要行政负责人登记表 10、拟聘教师登记表 11、专业设置教学计划 12、办学章程

13、首届拟任董(理)事会成员登记表 14、核名通知书

15、联合办学协议(属联合办学) 16、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行政审批承诺书】

1、成都市民办中等学校正式设立申报表(3-1页)

(范本)

(表内有多选项的请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注:1、学校名称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民政部有关命名要求。

2、申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填写“主要专业”一项。

1、成都市民办中等学校正式设立申报表(3-2页)

(范本)

1、成都市民办中等学校正式设立申报表(3-3页)

(范本)

篇二:行政审批承诺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人(单位)保证递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及其内容是真实的。

申请人(单位):寿光市职工医院

日 期: 2014年11月25日

篇三:行政审批承诺书
2016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一、服务态度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直接办理 首问责任制,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2、严格依法以规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经济。

3、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廉洁自律

1、杜绝吃、拿、卡、要、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形象;

2、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标准,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

3、不接受审批服务对象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礼品馈赠和宴请;

4、努力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执政从廉,

三、业务办理

1、推行首问责任制:群众上门办事被首问的人,只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都要负责解释、联系,不能推拖;

2、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坚持“四个一”办理,咨询服务一次说清,登记表格一次发清,所需材料一次讲清,登记手续一次办清,让办事群众少走冤枉路;

3、实行限时办结制:符合政策的一次性办结,不能马上办理的明确办结时限,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坚持办事程序简化制:进一步理顺职能,梳理业务规范运作程序,一切手续从简、从速,减轻群众办事难度;

5、服务承诺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千方百计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 并让客户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承诺人:王彦琳 2016年1月20日

黄石市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执行力的决策和部署,遵循“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确保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一代办”改革工作顺利运行,对社会公开发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我局委托综合审批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代表本局行使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发权、初审权、审批权和组织协调督办权,按“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工作要求,行使受理所有规划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发放办结文书和相关规划证件;对需送回单位审批的项目,由该科室负责全程代办。

二、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对规划行政许可程序分项目类型和阶段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和规范,对规划行政审批(服务)时限进行了压缩,确定即办件事项2个,授权规划局窗口——综合审批科全权办理;其他规划审批和核准事项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一般压缩为7—20个工作日(需进行公示或组织听证的规划项目,其公示或听证时间按法定程序另计;按规定需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和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评审的项目时间另计)。

(一)即办项目:

1、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准入资质审查和备案;

2、城市基础测绘市场准入资质审查和备案。

(二)压缩承诺时限项目:

1、申办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重大项目20个工作日);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3、申请规划条件和报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与设计成果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4、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申办市政工程、重点工程和户外装饰工程规划许可(分阶段参照以上四项规划许可承诺时限);

6、申办临时建筑规划许可和私房建设规划手续(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7、申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强化服务措施,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1、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无缺位制度”。

2、设立“项目直通车”,为项目提供全程方便、快捷的服务。

3、实行政务公开。我局将所有规划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代收规费的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办事明白卡”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免费发放给申请人,同时将相关内容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黄石市城市规划信息网站上公开,供申请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设勤廉机关

我局成立由局内主要领导负责的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每季度由纪检监查室牵头,会同办公室、综合审批科对“两集中一代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在实施行政许可、服务过程中,凡造成办件延期或行政相对人投诉的科室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分,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取消当年各种评先资格。纪检监察室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般问题要当日予以回复,较复杂的,5日内予以回复。

投诉电话:0714—6223438

投诉受理部门: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地址:黄石大道862号)

网上投诉:#url#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版权所有©2016-2016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延安路28号邮编:435000

投诉电话:0714-6511555

鄂icp备09023199号

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根据文件精神,涉及到发改委审批事项为备案、核准、审批这三大类,均为承诺限时办结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使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做好审核审批工作,为我县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尽职尽责。遵循“速度从快、程序从简、服务从优”的服务原则,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行政审批承诺书】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制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由5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坚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快办,

三、严格执行岗位无缺制度。

实行ab岗制,确保工作日内随时有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廉政建设。

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根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现象,努力打造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平台。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书

承诺窗口

林业窗口

窗口负责人

陈明祥

承 诺 内 容

一、服务窗口展示和服务环境方面:

1、工作场所整洁明亮、干净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有序。

2、优质、高效服务;礼貌、热情接待。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发生。

二、工作人员仪表和服务态度方面:

1、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办事公正。

2、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

4、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5、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不搪塞、推诿、敷衍了事。

三、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公开方面:

1、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受理。

2、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在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上公示。

3、免费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4、除林权证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办事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方面:

1、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网上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2、对“即办件”实行即刻办理;对“承诺件”按公示的时限限时办结,逐步健全一周办结制。

3、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实行预约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五、作风纪律和规范服务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继续坚持“四减五制三集中”承诺。

3、完善“一站式”服务,优质高效服务。

篇四:行政审批承诺书
2016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不断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幅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办理;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制,以创建“微笑”服务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审批业务实现100%按时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以上,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使政府的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推行审批要素“八公开”。全部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断完善中心大厅33个进驻部门审批信息查询功能,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度,扩大权力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党务、政务“两手抓”、“两促进”。 抓党建,凝心聚力,促进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抓政务,改革创新,促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领导工作接待日制度,主动听取企业、办事群众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审批工作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五、做到依法行政,强化违纪追责。着力规范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和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防控,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信息化技术最大限度覆盖审批和招投标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贯彻实施《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推行规范化审批和标准化审批,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实行电子监督监控,强化违纪追责,有效防止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打牢廉政基础,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5203333。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4月 日

信息报送:信息管-理-员

【行政审批承诺书】 镇原县民政局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县民政局,就“纠风提效”专项整治、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制作民政事项办理告知书和流程图,固定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程。

2.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审核备案制,简化审批手续。如婚姻登记,采取服务窗口审核确认,直接登记的办法,当场办结。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采取县局据实下达,乡镇直接审核发放。

3.制定城乡低保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举报投诉30日内办结,比法定60日缩短30个工作日。

4.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人员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答。

5.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责任追究,对举报反映的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做到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934-7121819

承诺人:赵宏毅(县民政局局长)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书

承诺窗口

林业窗口

窗口负责人

陈明祥

承 诺 内 容

一、服务窗口展示和服务环境方面:

1、工作场所整洁明亮、干净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有序。

2、优质、高效服务;礼貌、热情接待。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发生。

二、工作人员仪表和服务态度方面:

1、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办事公正。

2、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

4、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5、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不搪塞、推诿、敷衍了事。

三、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公开方面:

1、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受理。

2、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在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上公示。

3、免费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4、除林权证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办事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方面:

1、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网上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2、对“即办件”实行即刻办理;对“承诺件”按公示的时限限时办结,逐步健全一周办结制。

3、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实行预约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五、作风纪律和规范服务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继续坚持“四减五制三集中”承诺。

3、完善“一站式”服务,优质高效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市广电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加强我市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广电局实际,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对4个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6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60%。分别是: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3)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4)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年检,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立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将广电全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授权行政服务处处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成。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已对4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执法行为。利用日常监管、抽查、年检等具体工作过程,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法律宣传,主动走近执法对象,开展调研、管理和服务。加强执法工作的考评,把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月度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健全台帐薄册,做到执法资料心中有数,日常管理有据可查,规范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

4、完善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申办者办理好安装迁移手续后,保证7天内完成;接到申办者报修电话,一般故障保证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24小时;与申办者约定好的上门服务时间,保证准时到达不延误;实行一周7天工作制;爱护申办者财物,损坏照价赔偿,保证不损害申办者权益。对低保家庭的月收视维护费,凭《低保证》减半收取,特困家庭凭《特困职工证》按12元/月/终端交纳。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投诉

我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邦治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落实行政服务承诺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2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36045

投诉接待部门:广电局办公室(地址:中山西路94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行政审批承诺书】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气象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建设

我局将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逐步归并、集中其它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全权负责办理;对窗口充分授权,将3 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全部在中心气象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我局相关处室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1、减少审批环节,扩大一审一核的范围。将媒体气象预报刊播和施放气球审批2个行政许可作为一审一核项目和即办项目。

2、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收费按低限收费,对于新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市大项目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对施放气球审批一律按下限收取。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四规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集中力量打击破坏测场环境,扰乱气象信息发布与刊播、不服监管、在施放气球、防雷工程等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4、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镇江气象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和投诉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市局纪检组:0511╠4428467

市局业务法规处:0511╠4435540

投诉接待部门:业务法规处,地址:市梦溪路40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转变作风、提速提效的目标,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效率再提高。严格执行联审联批、“一审一核”、等制度,简化准入流程,把握准入门槛。实现提质提效提速,努力实现缩短服务周期的目标,使烟草窗口成为国家特许烟草专卖准入的“直通车”。

二、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努力实现各种评比名列前茅。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将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减少办事群众往返的次数,尽一切可能使群众满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

三、服务方式再创新。结合创优争先活动,积极探索许可系统项目改造工作,真正实现高效、便民、减负的效能。

四、提升服务理念。全面树立烟草“春蚕服务”理念,主动解决零售户的实际困难,努力打造烟草系统“春蚕服务”的特色服务品牌。

篇五:行政审批承诺书
2016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书

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书

建立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克难,以“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为抓手,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一流工作平台。

一、明确目标,力争实现行政效率质的飞跃

1.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市政府明确进中心运作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100%进中心;

2.提高进中心项目即办件的比例,周边城市能做到即办的,一律实行即办,确保即办件达到中心日均办件量的50%;

3.压缩审批时限,承诺件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整体压缩30-50%,原则上一般项目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各部门在窗口办理的“一审一核”项目要达到50%;

5.加强中心窗口建设,推进审批工作前移,各部门行政服务处处长和审批工作人员要进窗口,确保中心窗口审批人员配备在70%以上,并对窗口充分授权,确保处长以下的审批工作都在窗口完成,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型窗口。

6.建立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力争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承诺时限从原来的18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基本建设审批阶段的行政许可时限从原来的124个工作日缩短到40个工作日。

7.简化审批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取消重复的和不必要的材料,能用表格说清的决不用报告,能用一张表的决不用两张表,使申请人准备材料的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

8.积极推进“六公开”工作,通过办事须知、服务指南、触摸屏、服务网站等公开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内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为办事人员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10.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各辖市和xx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近期,重点抓好第二批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的落实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明年上半年,中心将和市纪委、监察局、编办和法制办等部门一道,对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两集中、两到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能归并到位,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违规收费行为。

2、进一步“六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审批事项,凡适合在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对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一进行梳理,确保“六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做好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园区的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及时分析汇总园区工业项目的办理情况,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扎扎实实地推进联审会办工作。继续加大对联审会办的协调、督查力度,对基本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商企业证照、城市道路挖掘、户外广告设置等项目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5、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平台。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实施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继续完善网上评议、网上监督功能,建立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6、抓紧做好中介机构进中心的准备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尽快提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同时根据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积极创造条件把与基本建设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中心管理,确保进中心的中介机构统一在中心收件、出件,并公开服务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提高中介服务的透明度,以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工作【行政审批承诺书】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8983011、0511╠8983010、

投诉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1╠8983082

咨询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台、业务处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在办理各项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中心将致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热情、方便的服务,履行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依据、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3、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出承诺,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来中心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5、全体工作人员待人接物举止文明,礼貌周到,对群众疑难问题耐心解答。

6、办公时间随时服务,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

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审批承诺书】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办理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收费进行监督;管理服务大厅;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二、服务内容:

配合进驻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服务

三、服务对象:

企业、个人

四、服务承诺:

1、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快捷、高效、廉洁的服务。

2、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利企安商环境。完善一站式、保姆式综合服务体系,指定专门窗口跟踪服务,为外商投资者提供全程代理服务,提高服务效能。

3、强化窗口办事功能,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督促窗口单位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到位、办理流程规范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窗口授权到位,行政服务到位。

4、规范招投标业务操作,做到公开透明。配合各相关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和业务操作,做到公开透明,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5、完善各项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做好对窗口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人性化”服务措施和设施。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对违反行政许可(审批)规定的行为,经调查属实,报相关职能机关处理。对招标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五、主要负责人:

徐博文;联系电话:2566059(办)、

手机:13807937959

从政格言:正直坦荡,表里如一;换位思考,服务到位。

六、联络员姓名:

王云模联系电话:18907033648

2016年4月28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学典型、找差距、优服务”主题,树立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以细节求具体,以具体求深入,以深入促落实,促进民政服务依法、高效、规范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民政形象。牢固树立“小窗口、大舞台”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二、组织先进评比,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深化“五个一”活动,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能在规定的承诺期内完成。

三、树立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以“金平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大力营造“态度决定一切,作风大于能力,实干创造业绩”的作风建设氛围,打造民政服务品牌。

篇六:行政审批承诺书
2016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

我于2016年1月23日申请办理由本人独资的 的设立登记,本人承诺,在此之前未办理过以 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并承诺在该公司注销之前,也不再办理以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承诺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吃拿卡要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形象,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级服务窗口和“红盾网”等载体,公开工商部门的职责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制度、办事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增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实行限期办结制度。只要当事人请求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即刻办结;各类企业设立、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户外广告登记证核发,3个工作日。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审批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主办责任制”、“一审一核”等制度,登记注册大厅人员实行政策咨询“一口清”、承办材料“一手清”和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对我市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坚持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大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承担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责任。切实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部门封锁、行业垄断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农村等活动,为企业、商户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维护好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六、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七、坚持廉洁从政。强化党员队伍的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坚决杜绝以下行为的发生:一是违反程序办理的;二是超出承诺时间的;三是办事中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的;四是推诿扯皮的。

八、坚持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区工商局和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争做贯彻执行的模范;认真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争做学习的模范;严守党纪、国法、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九、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让政策在本局受阻、不让群众在本局冷遇、不让时间在本局拖延、不让错误在本局发生;根据市工商局和区效能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求,现公开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办文时限

(一)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公文,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外单位来文会签,原则上当天来文当天会签,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三)各派出、内设机构报送的请示性文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涉及人事、经费等疑难问题7个工作日不能答复的,应告知报文单位。

二、办事时限

(一)对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二)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登记注册实行“一审一核”制。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所承诺的时限只能少于规定时限。

1、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当天办结;情况复杂或材料需要核实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2)各类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非行政审批事项

(1)动产抵押物登记,符合登记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情况复杂或材料需要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2)企业年检能当场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及时办理、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法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规费收取事项

(一)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性收费目录》,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许可的项目、标准征收。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年检(验照),不代收代扣任何费用,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处罚事项

(一)公示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三)不作任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处罚。

五、办理信访、投诉、建议、提案事项

(一)对来访群众的咨询、投诉,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即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原则上自群众来访之日起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解决。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二)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按规定的时限办结。

对违反以上承诺或违纪违规、影响投资环境、伤害群众感情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和办法,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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