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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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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拆迁调研报告
拆迁调研报告

如何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调查报告

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一、 拆迁工作的难点所在

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2、房屋确权时限不一,增加工作难度。如对未经申批房屋确权问题,我区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属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前建造的房屋为确权范围,而江东区规定199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均在确权范围之内,有些区规定时间更靠后,与江东之比较相差15年。因此,我区内82年至97年建造的房子就得不到确权认可,农民感到吃亏,要求政府作出解释,为什么同在一个城市里,同样是市辖中心城区,确权时间限定相差15年?

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

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其一,10%留用地问题。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其三,苗木补偿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6、重点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矛盾。近几年来,江北区域内市重点工程,特别是交通道路建设工程居多,这是江北“后来居上,最美最好”的体现。但从拆迁这一角度上来说,受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建设单位按项目规定用地需要量申报,没有考虑到项目建成以后给周边农民带来的不便。如有的项目村中间通过又不是整个自然村拆迁,留下两边少量农户,原有的通道拦截了,有的水渠也给堵了;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7、工作不到位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从总体上看,奋战在一线的的拆迁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江北经济发展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但客观地说,也有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强、工作透明度不够,在评估确权补偿过程中人为因素较多,弹性幅度较大,有时显失公平;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

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控能力。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单位和党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委办、区府办、组织、纪检、政法、建设、规划、国土、农办、公安、法院、街道、镇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临时性办公室,抽调热爱拆迁工作,身体健康的机关老同志充入办公室,协调指导街道、镇拆迁工作;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关于未经审批建房的确权问题,应继续按《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的规定。理由是: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属法规范畴,对全市有约束力,在未作修

改前,只能执行不能突破。从时限看与江东相比差距15年,但农民建房认证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因当时土地管理尚不规范,有些农民祖传的房子尚未做土地证,有些当时大队口头同意,农民自建房屋,但没有任何手续,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村房产、土地认证进行了集中清理。除本人不愿意做土地证外,祖传老房子和绝大多数农民自建房,补办了手续,做了证,农村补做土地证,城镇补做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因此,在90年代中期以前的农民自建房已经确了权,不存在按江北政策与江东相比有大的吃亏。个别当时不愿意做证的农民那是他本人的事,与政策规定无关。

宅基地使用权与规划控制的矛盾问题。我们认为,首先,未经审批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农民享受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成为用益物权的根本。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标准及经过审批。问题在于江北有些地区多年来受规划控制,冻结了宅基地建房的审批,剥夺了部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我们确认凡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是严格执法的具体体现。但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对规划控制内的违章建筑应分清各种情形予以不同处理。符合宅基地建房条件、建房标准,建房用途的由于不能审批而已建的,拆迁后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给予货币补偿,补偿基准价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方法由村民说明建房原因、用途,村委会出具证明,街道镇审核,依据卫星遥感图,经公示确认。这样将能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不能审批而擅自建房的从违章建筑中分离出来。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理直气壮地拆除违章建筑。

5、准备工作充分,畅通拆迁途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顺利完成拆迁任务的保证。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规划、土地许可、安置安排、补偿标准、拆迁户基本情况、拆迁意愿、心理底线等等状况。当前,解决安置先行和10%留用地、苗木补偿问题是当务之急。安置房是拆迁的前提和准备,安置先行是切实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让被拆迁户及时介入,参与设计、建设管理,让群众吃放心丸以支持拆迁工作。10%留用地,应该从真心实意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出发。做到10%留用地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报批,消除村干部的思想顾虑,使其能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投入征地拆迁工作中。苗木补偿问题,我们认为区政府2005年45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与实际操作脱节,可以废除重新出台政策,建议以实物评估价为标准,以苗木的品种、数量+劳动成本+适当利润为计算方法,既能使村民接受又能阻止投机者的不当得利。10%留用地和苗木问题是征用中我区比较典型和突出的问题,与拆迁直接关联,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解决。

6、善于同市级机关的联系协调,求得上级的支持。作为市辖中心城区既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也有责权利不对称一面。善于同市级机关协调、沟通,求得上级机关的支持是江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元素。拆迁工作更不例外,安置房的先行安置,10%留用地的兑现、土地指标,项目规划等等问题,必须得到市里的有力支持才可以解决。在江北区域内许多项目是市里安排的,如市重点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矛盾问题,要事先向市里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反映开发拆迁工

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做到主体工程与周边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同步规划,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再如行政裁决体制问题,应积极向市国土局争取,把裁决权下放,由国土江北分局成立拆迁裁决工作站或工作小组,做好新农拆《条例》实施前遗留钉子户的裁决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后的拆迁裁决,按新规定的职能体制受理、裁决。

7、抓紧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攻坚克难能力。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选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从事拆迁工作;要加大各项培训力度,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策略,学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相配套政策和行政裁决、司法执行程序,不断提高专业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要不断强化拆迁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教育拆迁工作人员树立任劳任怨的吃苦精神,一心为民的奉献精神;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关心和爱护拆迁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拆迁工作中。

篇二:拆迁调研报告
关于拆迁的社会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山东省潍坊市房屋拆迁的调查报告

——以潍坊市为例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城市农村房屋拆迁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来迅速增加的态势已经到达历史高峰,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也变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对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尤其是最近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适用与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对于集体土地参照适用。本报告以潍坊市为例,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拆迁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调查,旨在探究关于拆迁的社会现状,为以后法律的制定及适用寻求一条合理之道。

我们运用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实证性的研究方式,对潍坊市拆迁的社会现状和现行拆迁法律的施行情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意义和方法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也在快速发展。特别是1990年以来,大规模城市扩张、旧城改造以及开发区建设,使征地拆迁成为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中突显出来的社会现象。据国家信访局统计,截至2003 年8月底,国家信访局接到关于拆迁纠纷的投诉信件共11 641封,比2002 年同期上升50 % , 上访人数5 360 人次, 上升47 %。关于拆迁的社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尤其是近几年由拆迁引发的社会恶性案件日益增多,更是引起了一场关于拆迁的大讨论。而旧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已不适应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对此国务院于2011年1月22日颁布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截止今天已整整施行了半年。但是该条例只使用国有土地,对于集体土地上和征收,仍按以前的规定执行。据此我国已有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主要针对城市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针对集体土地即主要是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二)调查项目的研究意义

近几年关于拆迁引发的行政案件的日益增长,大多是关于拆迁补偿引发的纠纷,并且因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而发生的恶性强拆事件屡次发生。归根到底是因为法律机制的不健全,缺少可操作性法规,旧的拆迁条例许多内容较为落后,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违法违规拆迁行为,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的权利。本报告通过调查现今拆迁的社会现状、相关法律的实施情况及人们对相关法律的知晓程度,探究现行拆迁法律的施行情况及规范拆迁的有效方案,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调查时间与调查方法

1调查时间

2011年七月23日至8月23日。 调查方法及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本次调查的对象是潍坊市奎文区的不同农村,分别是中上虞村、东上虞村、李家村,及潍城区部分街道的居民发放问卷,发出问卷五百份,实际收回361份,有效问卷350份。问卷由15个问题构成,主要涉及对“新拆迁条例”的知晓情况,拆迁后情况,对新拆迁条例的看法等。

访谈问题情况。采访三个村,30个村民。

二、对调查数据情况的分析

调查在精心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了试调查后于2011年7月末进行,调查计划抽样人数500人,实际抽样人数500人,实际回收有效问卷350份,回收率70%。

(一)样本描述

本次调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1.性别比例

【拆迁调研报告】

在350名被调查者中,男性191人,占总数的55%;女性159人,占总数的45%。

【拆迁调研报告】

2.所属地区

在所属地区方面,中上虞村97人,占总数的28%;李家村72,占总数的21%;东上虞村87,占25%;潍城区部分街道94,占27%。

(二)拆迁的社会现状

在关于居民对拆迁后的生活状况分析中,有87%的人对拆迁后的生活状况不是很满意。调查显示,有47%的人认为补偿不是很充裕,生活不方便;27%的人认为不好,拆迁后遇到许多问题;13%的人认为拆迁后生活状况很差。这一结果表明拆迁补偿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差距,人们生活受到一定影响。(见图一)以中上虞村为例,村委会一次性支付拆迁后的租房费用,拆迁后

在调查居民对拆迁抱有的态度时,问卷显示83%的居民表示只要补偿合理愿意搬迁,11%的人认为拆迁大势已趋不得不拆,此外有4%的人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搬迁,只有1%的人表示不愿拆迁。调查结果表明,在对待拆迁的态度上,只要拆迁补偿合理绝大多数人并不抵制拆迁。(见图二)

人们对拆迁存在的问题的回答较为明确,在现阶段主要存在六大问题。其中22%的居民认为是补偿标准太低,补偿费没有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19%的人认为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度不够,普通居民无法参与决策。18%的人则认为目前存在着拆迁行为不规范的问题。16%的居民认为拆迁政策不统一是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调查的四个地方中,每个地方的拆迁政策都不一样,补偿和回迁标准也都存在不小的差异。14%的人认为目前拆迁存在着对弱势群体照顾不周的情况,部分孤寡老人,低收入家庭在拆迁政策上享受的优惠和照顾较少。另外11%的居民认为硬性安置是拆迁存在的问题。(见图三)

在调查拆迁户拆迁时,其补偿数额应由谁来定,由54%的人认为拆迁补偿应该由拆迁户与地产商协商,政府充当一个公证角色,而不直接参与。29%的人认为拆迁补偿应由地产商、拆迁户、政府共同协商,政府参与补偿标准的制定。16%的人认为拆迁补偿标准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其中经过访谈,部分村民说明了原因,他们认为请法律明确规定的补偿标准应较为公平,且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只有1%的人认为补偿标准可以由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决定。此外。在关于应有负责该处的地产商定价方面,几乎没有人投票。这可能是因为由地产商定价,缺乏有效监督,

拆迁户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地产商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故意压缩补偿数额有关。(见图四)

(三)居民对关于拆迁的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在调查居民知道的我国关于土地拆迁的最高法律中,通过访谈的形式我们了解到有84.6%的人不知道,14.3%的人较模糊的知道一点,1.1%的人知道,并准确的回答出了是《中华人名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一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对关于拆迁的法律并不是很了解,有很大一部分人不知道我国土地拆迁的最高法律。(见图五)

【拆迁调研报告】

在调查居民对国务院颁布的新拆迁条例的知晓程度上,只有18%表示非常熟悉,39%的人表示了解一些,28%的人表示不大清楚,另有15%的人表示完全不清楚。调查结果显示,大约有43%的人对新拆迁条例不是很了解,部分人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可能是有新拆迁条例刚施行不久的原因。(见图六)

在调查居民对新的拆迁条例对之前的频频发生的强拆事件的影响作用如何中,有24%的人认为新拆迁条例有很强的影响作用,令行禁止,有56%的人认为虽然作用渺小,但终于有了反强拆的法律工具,超过一半的人对新拆迁条例的实施前景表示乐观。15%的人认为几乎没有影响作用,5%的人表示不怎么相信政府。觉得是空头支票。(见图七)【拆迁调研报告】

(四)被拆迁人的法律意识调查

篇三:拆迁调研报告
2016关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现状

县城区范围涉及镇、乡、乡、镇、镇和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面广、人口多、情况复杂。

1、征地拆迁方面: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目前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县城市建设欠帐较大,近期任务特别繁重,包括和睦片区建设与完善、坝南片区建设、工业园扩园、旧城区改造等等,重点工程包括中学、人民医院、物流园区、市政道路、苏区烈士陵园、高速连接线等等。所有项目落地,面临的第一项工作则是征地拆迁问题。目前突显出的问题有征地拆迁旧帐,包括:模范大桥东头钉子户拆迁、中学征地拆迁、和睦片区市政开发(如时代广场用地范围)拆迁、滨江东连接线拆迁等等。所有这些未完成的拆迁任务成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和拦路虎。

2、安置建设方面:过去几年的安置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补偿返土地安置。征用房屋及宅基地安置的方式主要是返还宅基地和货币补偿地上建筑物,征用其他土地主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方式。在宅基地补偿方面主要是规划出安置区,然后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返还宅基地给拆迁户,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把关不严、执行政策放松,出现了一户补偿多块宅基地的问题,让刁蛮和善于投机取巧的人得到了较多便宜,助长了拆迁难的歪风。

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难的原因

1、调查研究不够。过去的征求拆迁安置工作方案基本是政府职能部门闭门造车,凭经验制定方案,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总以为自己的设计完美无缺,没有充分注意被征迁者的意见。例如已经流产的滨向北延伸拆迁兴糖商城的方案,方案已经制订而且拆迁建设规划已经公示,但最后因其科学性问题而被放弃执行。【拆迁调研报告】

2、征迁安置方法单一。征地拆迁安置是特别复杂的工作,仅仅是过去的货币补偿和返土地安置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正当的诉求,造成阻力大增。

3、执行政策存在随意性。征迁安置工作肯定要碰到一些被征迁者提一些无理要求,这些无理要求一旦被随意满足,负面影响无法估量。过去一户人补几块甚至十几块宅基地,迅速影响了和睦片区的征迁,甚至还出现了平阳商业街拆迁户王业祥拆迁多年后翻盘,要求再补宅基地的个案,这些就是政策随意执行的恶果,直接加剧了征迁安置难。

4、执法力度不够。其一,就是在征迁过程中对征迁钉子户的执行力度不够。模范大桥东头至今安然无恙的钉子户是的最牛钉子户,社会上普遍认为政府软弱无能;其二,就是政府控违拆违力度不够,助长了征迁安置难,近几年,最少增加几千栋违法违章建筑,政府虽说控违拆违,但效果不明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效应。

三、解决征迁安置难的方法

1、阳光操作让群众满意,人性征迁赢群众支持

首先,必须制定科学征迁方案。无论是整体拆迁方案,还是具体拆迁办法,都得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多层面调研,多方面研究,形成方案征求各界意见,特别要强调的程序是必须经过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并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和吸纳群众意见。任何拆迁方案,应不离开给群众谋福利的宗旨,这是共产党和任何一级政府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千百年的梦想是拥有自己安身的居所和赖以生存的土地。

征迁方案要特别探索新时期的安置工作方法。过去货币补偿与返土地安置方面的工作经验必须汲取,同时可以考虑建设安置房等方法加以完善。当然,安置房安置不能片面强调,因为单纯赶农民上楼定要引发新的矛盾,而且与上级政策不完全相符。建设安置房可采用引导和自愿的方式推广,并且可以与公租房、廉租房建设结合进行。在考虑土地、附属物等补偿标准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的标准执行。

其次,必须实行阳光操作。所谓阳光操作,一要公正拆迁过程。有了正确的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过程的公正对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自1999年大搞城市建设,可谓拆迁越来越难,这其中当然与法律法规的健全,群众法律法规意识越来越强有密切的联系,但拆迁的公开、公正,也是制约拆迁顺利推进的关键。俗话说一碗水端平,不让老实人吃亏才能赢得百姓的支持。过去大道、平川大道、品禄园路段拆迁没有出现一户越级上访户,但是和睦片区拆迁出现过较大矛盾,群众盯着的不公平也是导火索。一户人补几块十几块地皮,刁蛮的拆迁户得更多实惠,肯定会触动全体拆迁户的利益神经。阳光操作二要公开附属物数据。就是在对附属物进行认真普查的基础上,拆迁前进行再次核对,以“三榜定案”形式将附属物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错必改,以求公正、准确。

其三,必须坚持人性化征迁。李克强总理主政河南省时,大刀阔斧地开展了郑东新区建设,其制胜的法宝之一就是人性化地开展征迁工作。在郑东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所涉及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时,郑州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要让群众住得比过去好,生活得比过去好”的原则,并按照“两好”原则去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当时,郑东新区的征迁补偿经费远远高于国家标准,这是充分考虑了老百姓的诉求,效率让路于公平才更会出效率,这是每个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到的问题。联系我们的实际,不能让群众拆迁致贫,不能强行赶农民上楼,要让群众在拆迁中改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拆迁安置难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据了解,南康市对拆迁问题同样动了一番脑筋:他们将征迁的群众规划安置在相对较近的地区,安置用地综合考虑放在政府待建的专业市场四周,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自然形成了环拱市场的大区块,并备上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自然群众满意了,城市品味也上去了。我们不妨再借鉴一下郑东新区的做法:他们按照户均9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群众进行安置,确保了每户都能够分到70平方米做住房的同时,还预留了创业、经营用地建20平方米的商租房,对商租用地还可以集中起来建批发市场、购物中心、宾馆等,由村民集中经营或出租收取房租,成了农民失地后的生活来源;安置小区住房享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和相关费用减免等各种优惠,并办理房产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众的住房、生活成本。以上两地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保障劳动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城市发展需要土地,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现在尽管是集体所有、国家所有,但是实际上它还是农民的土地形态的资产。在不减少耕地总面积,集约化使用土地的前提下,如何把土地形态的资产变成财产性的资产,使农民当即得到实惠,而且能够继承,长期有保障,非常关键。村在别人割资本主义尾巴时,其偷偷办五金加工厂;别人包产到户时,其集约经营;别人摸着石头到市场经济,其大张旗鼓实行股份制改革,土地入股、如火如荼,所以其能长期成为时代发展的弄潮儿。结合实际,完全可以规划一村一品的加工企业,免费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比如鱼丝加工、红薯干加工、成衣加工等,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南康的成衣、家俱加工做“无米之炊”。再学学郑东新区广泛开发和争取就业岗位的政策,对使用失地农民的用工企业,按照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和用工人数,给予2年补贴,企业用了失地农民工,政府还给予优惠税费政策。

为了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政府应考虑制定《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就业生活保障制度,从政策上确保农民稳定的社会保障。政府征用土地,由政府从土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交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设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并使政策持之以恒,让被拆征群众安心、放心。通过产业支持,政策保障等多管齐下,保障了劳动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征迁安置工作自然能顺利地推进。

3、推行集体财产股权转制引导农民转变成市民

村的现实不是神话,客观地说其仅是名字还叫村,其实其城镇化进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农民身份已经改变,该村在城镇化过程中走了关键的一步就是集体财产股权转制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是征迁后建个城市,然后把农民都圈进城市里,都赶上楼去生活那么简单的问题,而应贯穿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除了从体制形成上实现失地农民的城市化之外,该如何让他们从意识、素质、观念上得以转变,继而能够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并参与推动产城互动发展是我们的政府应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

省建设厅组织的一次赴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韩家沟村的实地考察,其村委会组建了建筑总公司等多家股份制公司,村民的土地资产等均作为村民入股的资产,村委会根据村民各自特长,安排进入村股份制企业上班,享受工资、福利、退休保障等,村委会规划建设好村民住宅,统一供水供热供气等等,村民的生活跟北京市民没有了两样,他们的新农村建设也好、城镇化建设也好,纳入了村委会统筹安排的一盘棋,自然其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之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基本上到过该村调研。我们的实际和这些先进比有很大的差别,但这是必由之路。

我们可以尝试找一二个村先行先试,鼓励其大胆进行股份制改革,以村委资产为基础,经清产核资,以股份形式量化给村民,设立失地农民的股份合同,以具有法人资格、能介入市场运作的公司组织替代村委会经济组织,再由政府给予政策倾斜,让农民尝到股份制的甜头,慢慢发展壮大。

经过这些政策的制订与落实,踏实的工作和持之以恒,的征地拆迁安置难当会迎刃而解,新型城镇化进程必然踏入先进之列。

篇四:拆迁调研报告
2015拆迁工作报告

第1篇:城市拆迁管理工作报告

为推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研讨、实地考察,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这次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信念向前看

目前,我市的建设改造拆迁工作遇到了困难。在困难的时候,应能看到成绩,看到光明,以提高勇气,坚定信念,夺取新的胜利。几年来,我市的改造拆迁特别是“城中村”的改造拆迁工作取到了人所公认的历史突破性成就,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应当认真总结,发扬光大,指导今后的工作。

(一)改换了城市容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创造环境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健康发展、长短兼顾持续发展、新旧统筹和谐发展的理念,制定了一系列科学的拆迁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精心部署,全力推进,掀起了建设、扮靓凤城的热潮,开创了老城和新区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新局面。2015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城区范围内道路绿化、公益事业、旧城改造拆迁项目50个,面积71.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企业和居民4080户,开发建设了城投·新视界、城投·书香苑、桃园小区、碾头小区、文苑小区、蜜水景苑、黄金花园等一大批设计超前、理念新颖、布局合理、质量过硬、档次较高的住宅小区,大批城市居民告别低矮旧居,住进宽敞楼房。其中,2015年城区共完成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单位95个、居民1510户,比前3年总和还要多。今年以来,完成城市拆迁项目13个,面积19.8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企业和居民1020户。截至目前,“城中村”改造完成率已达到52%。通过拆迁改造,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城市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累了宝贵经验。这几年我市城市拆迁改造规模空前,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同时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面,探索了一些新路子,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可以归纳为四条。

好的制度和政策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近几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旧城区和违法建筑拆迁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旧城改造的暂行规定》、《市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等,并配套制定了拆迁方案报批、拆迁资料详细审查、拆迁工作考核和拆迁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拆迁制度体系,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规范的运作程序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牢牢把握政策合法、程序规范、运作公开、补偿合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拆迁的高效进展。如今年的铁路拆迁,依据《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实行了市场化评估,增强了拆迁工作的公开透明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拆迁公告、听证及座谈会、动迁会议、测量评估、公示送达、协议签订等工作,实现了和谐拆迁、依法拆迁。

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为了有效统一思想,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舆论阵地,通过制作宣传车、贴通告、挂横幅、发宣传单、印发简报、给广大被拆迁户致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拆迁改造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宣传拆迁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拆迁改造的顺利进行。

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离不开街居的参与和配合。近几年各街道、居委会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2015年以来,密水街道成功实施了农丰步行街、翠岭花园、东苑小区、湖滨花园等规模较大的旧城改造项目,有四个方面的做法值得发扬。一是坚持把旧城改造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有情操作的原则开展拆迁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四是先建回迁楼,以回迁促拆迁。醴泉街道西关居委会近年来先后实施了西苑小区、桃园小区、灯杆埠小区等旧村改造项目,拆迁面积近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243户。他们成功的做法,主要是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让群众参与,二是让群众吃透政策,三是落实好各项安置补偿措施。

(三)锻炼了工作队伍。近几年的拆迁改造,对参与拆迁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都是一次重要考验,对拆迁队伍、建设队伍、宣传队伍、城市管理队伍,对参与拆迁管理的所有党员干部都是一次锻炼。拆迁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立足全局,积极支持、服务拆迁改造,建设、国土、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了拆迁工作的合力;有关部门、镇街、村居负责人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为完成拆迁任务,实现和谐拆迁贡献了力量;广大拆迁工作者忘我奉献、认真负责,动真情、使真劲、办实事,为保证顺利拆迁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参与拆迁的各部门、单位在宣传发动工作上有了很大进步,在落实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上有了很大提高,在推进拆迁改造各项措施上有了很多创新,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

(四)培育了新的精神。对于拆迁改造,我市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去年实施的小康河综合改造工程就是拆迁改造的成功典范。这个成功典范的意义不仅在于我们成功地进行了一项民心所向、民心所盼的城市建设工程,同时也向人们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人们的主观世界,从而使这项工程的成功,升华为了这种新的、崇高的精神。因此,用好小康河改造经验,大力弘扬小康河精神,对今后拆迁管理工作有重大的鼓舞和启迪作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不管是市级领导还是部门、镇街领导,关键时候都能够冲到第一线,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分管项目的市级领导从制定拆迁补偿政策、论证工程设计方案,到解决个别拆迁清障难题,都坚持强力调度、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尤其围绕搞好拆迁工作,各级领导深入到拆迁户家中认真细致的做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工程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勇担重任、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舆论阵地,对该工程进行深度跟踪报道,有力地促进了小康河综合改造的顺利进行。由于舆论导向到位、政策合理、措施得力,顺民心、合民意,小康河改造得到

了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参与小康河沿岸拆迁和综合改造的人们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心用力、真抓实干,表现出了乘势而上、进位争先的信念,攻坚破难、一往无前的气概,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品格,众志成城、团结协同的作风。

二、透析矛盾勇破难

应当肯定,我市前段的改造拆迁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不应当因取得成绩而沾沾自喜,故步自封,更不应当因遇到困难而丧失斗志,望难却步,而应以冷静的头脑加以思考,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着重从体制机制、政策、环境、队伍等带根本性的问题入手,分析困难的成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各自为战弊病多。拆迁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政府、部门和街居等方方面面,需要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密切协作。而作为拆迁改造主体的街办和涉及的居委会之间还未很好地形成拆迁合力,在行动上存在“居自为政”的现象。从面上看,我市城市拆迁改造成方成片的开发项目越来越多,但在个别村居拆一片建一片的零星开发改造也不在少数,并且由于各街居各自为战,造成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有线电视、供排水等市政设施配套的难度加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改造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脱节。我市城区实行属地管理后,只是居民户口所在地发生了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并没有改变,致使出现了“插花地”现象。农丰居委会实行属地管理后,划过来的有原东关、西关、北关、碾头等十几个老村的居民,而他们的宅基地仍属原居委会。居住在东关小学南面的居民大约有500多户,占地200多亩,现属农丰居委会管理,而居住地所有权却归属北关、东关、交通等居委会。由于“居自为政”,“插花地”问题很难处理,导致了部分旧城改造工作难以继续开展。个别街居的改造项目,申报时以整个项目申报,享受市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而实际操作时只进行其中“净地”部分开发,迫切需要改造的部分却无法实施,加大了旧城改造的难度。有的改造项目由于个别户的工作做不下来,就干脆绕过去。特别是梨园、交通、市社、碾头、东三里等大的拆迁遗留项目,在运作前期未办理《拆迁许可证》即自行拆迁,拆迁操作程序很不规范,遇到部分群众补偿期望值过高等原因使拆迁进程受阻,形成拆迁的“半拉子”工程。不但使已拆迁户、未拆迁户和拆迁人之间矛盾纠纷加剧,而且区域内已拆房屋和未拆房屋相互交错,一片狼藉,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和形象。

(二)补偿标准不统一。由于我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拆迁主体多元化问题,导致不少工程在拆迁时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拆迁人为片面追求进度在制订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时,要么不到主管部门审批,要么不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补偿,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个别地方存在着能闹会闹的多得,晚走的多得,甚至有关系的多得的现象,造成被拆迁户之间互相攀比,竞相抬价,影响了拆迁进展。如公路部门修路拆迁补偿大都采用“一事一标准”,供电部门架设线路时主要采用协商法,各街办、居委会的补偿标准更是多种多样。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有的“钉子户”拖了一年后拆迁,同一区域、同样的房子要比按时拆迁的多得1.5-2万元,客观上纵容了拆迁工作中的等、靠、拖、闹行为,增大了拆迁工作难度。

(三)违章建筑未控住。据规划、建设等部门反映,目前只要哪个地方拟进行拆迁改造,这个地方的乱搭乱建就会蜂拥而起,房屋面积往往变成了原来的1.5-2倍。也就是说,如果某户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通过违法建设,到旧村改造时,该户经拆迁主体测量的面积一般能达到150—200平方米。以凤凰公园南、天翔路以北、古城路以西、永安路以东的区域为例,该区域的住户听到旧城改造的消息后,利用休息日和晚上突击建设,有的户几天内就把院子盖得只剩下个小小的天窗采光通风。调查中有同志反映,目前拟定拆迁改造或预计一两年内可能要拆迁改造的区域,不少户在家里盖房子、封院子。我们不应当孤立、片面地看待违章建设现象。说到底,它是我们某些政策和工作缺陷的折射反映。为什么一些居民搞违章建筑的积极性那么高?就是因为他们看到前面有的人搞违章建筑在拆迁补偿时赚了很大的便宜。而这些便宜是谁给的?实际上是某些政策和实施政策的工作给的。可以说这些政策和具体做法客观上助长了违章建筑的歪风。我们应当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通过结果分析原因。唯有如此,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四)回迁安置不及时。从总体上看,城市拆迁改造中的拆迁难度大、资金短缺等问题影响了城市拆迁改造的进程,导致一些建设项目迟迟不能顺利开工,回迁房无法如期建设,拆迁户不能按时回迁,有的户3年前就缴了房款,至今不能回迁。据了解,目前全市不少旧城改造项目,如小王庄、梨园、市社、东栾家庄等的拆迁改造,虽然原因不一,但都存在回迁安置不及时问题,在面上产生了消极影响。

三、重整旗鼓再攻坚

古人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针对目前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应当思索来一些什么样的变化,以变求通,以通达久。抓工作要抓主要矛盾(

(一)理顺运行机制。机制像一张网,网有纲有目,一纲举而万目张。在拆迁工作网络中,政府(不仅指市政府领导班子)始终处于“纲”的地位。要精心研究如何举纲张目做活全局。机制像一盘棋,在拆迁工作棋局中,也有“将相兵、车马炮”,在统帅部正确决策的前提下,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机制又像一台戏,在拆迁工作大舞台上,活跃着各种行当的人员,这些人一要扮好自己的“角”,二要胸怀全“戏”,一切服从主旋律。能实现前述三条的机制才是好机制。在拆迁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镇街、居委会属地实施拆迁”的拆迁机制,以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人,以项目为单位成立指挥部和专门班子,代表政府对旧城改造区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拆迁、统一改造、分类安置,打破目前以居委会为主的区划界限,对旧城区实行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提高城市拆迁改造的整体水平。

(二)统一研究政策。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政策举足轻重。好的政策可以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政策不好不但不能调动积极因素,还可能把原本积极的因素化为消极因素。研究制定政策应注意“三性”,一是合法性,制定的政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详实的法律依据;二是统一性,在一个城市内,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应统一,政策上各自为政,只能搞乱拆迁工作;三是可操作性,政策应明确具体,少弹性,好操作。具体应抓好以下三点:①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办法。在实施房屋拆迁时要严格界定住宅房屋的不同类型,在拆迁补偿评估过程中须区别对待,严格区分有证房屋与无证房屋、合法存在房屋与合理存在房屋,合理存在房屋与乱搭乱建房屋的关系。②处理好政府、街办、居委会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拆迁工作健康发展。③保持政策衔接。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决议,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了修改,并授权国务院具体制订拆迁、征收的管理办法。待国务院制订出新的拆迁政策后,要根据国家规定对我市的拆迁方式、方法进行相应修改,以保证拆迁工作连续性。

(三)培养过硬作风。在拆迁过程中,过硬的作风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折不扣抓落实。去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旧城改造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其中分析了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一一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落实。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有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也有不少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好,在抓落实上打了折扣。今后应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政府安排的工作,未落实的应当有个说法。二是不屈不挠破难题。拆迁工作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其中会有无数多的“针线疙瘩”,要排难解纷,该靠前时须靠前,该“沾泥”的敢“沾泥”,如怕得罪人,惹“乱扯”,而不靠前,不“沾泥”,结果只能难上加难。三是认真办事干细活。“认真办事”四个字,乍听起来直白简单,实则是理解容易贯彻难,说起来容易做到难。市政府曾就治理城区乱搭乱建问题专门作了安排,在落实过程中,部分居委会当即安排专人对居内建筑现状进行测量登记,并张榜公示,同时告知以后违章建筑处置办法,从而基本杜绝了乱搭乱建现象。而大多数单位并未做到这一点,导致居内你攀我比,乱搭乱建变本加厉,这就是认真、不认真的区别。如果一味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呼儿嗨哟”,不去抓具体“细活”,解决问题就是一句空话。

(四)营造良好环境。调查中大家反映,要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必须注重营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环境,要尽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拆迁全过程中,始终注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解决少数群众搬不起、住不起的问题。可考虑建立救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解决好个别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坚持舆论先行。完成一项重大工程,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大多数,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广大群众气顺心齐,就会形成强大的气势,就会给歪的、邪的不轨行为造成强大压力,从而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实施。这方面,小康河改造拆迁给我们提供了现实的范例。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拆迁要坚持依法、有情、有偿,这三者,依法是前提,是灵魂。拆迁工作中,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才能保证。

第2篇: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今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臵。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从10万到百万赔偿不等,差异很大。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科学拆迁”、“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益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2001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只是一个大的指导原则,缺乏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我市目前货币安臵和安臵房安臵都没有具体的细则,群众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重复拆迁、强拆强建的问题非常突出,一夜之间建“危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

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立法工作滞后,拆迁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拆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科学创新的方法少;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1、科学制定拆迁补偿安臵办法。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拆迁政策的完善和到位,对于确保拆迁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市场化评估的规定、关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式选择的规定、关于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补偿安臵的规定等,是对拆迁群众补偿安臵中的重要条款,我们必须尽快出台与省条例、物权法相配套的拆迁办法;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2、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拆迁行为。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关键是拆迁行为要规范。而规范的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对《条例》规定的拆迁条件,尤其对拆迁计划、拆迁安臵方案、拆迁补偿安臵资金、拆迁安臵用房和周转房等落实情况,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纠正补偿问题出现的“前紧后松、先勒后放”的不正常现象,促进拆迁工作顺畅进行。同时,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逐步建立评估机构进入拆迁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拆迁评估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对拆迁评估机构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要坚持评估结果的公示制度,使拆迁评估结果体现市场价值,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历史原因无批件、无产权证的房屋拆迁安臵问题、住改非补偿问题、装修补偿问题,要根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各地的做法,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第3篇:关于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2015年度赤城县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征地前期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5]1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中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安置途径,大力宣传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法规。我局创新征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了“关注民生、亲情征地”和“征地大回访”等活动,深入征地拆迁一线,进村入户宣传征地政策,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征求群众意见,求得群众理解支持,保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四个地块,土地面积共49.35亩正在组卷,土地调查结果经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核实确认,对被征地群众要求听证的地块,我们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经被征地群众同意和县政府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均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安置途径采取回迁或用货币一次性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群众。全县应收应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全部依法足额支付到被拆迁农户,无一拖欠。切实维护了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我局信访工作创新了工作机制,重心下移,超前介入,及时排查,积极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仅强化了部门责任,促进了稳定工作,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信访干部的耐心热情、认真负责、心系民生的高度工作责任感普遍受到群众赞誉,工作成绩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经认真自查,今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征地矛盾纠纷,未出现征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继续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管理、改进作风,积极主动地早部署、抢先机、抓落实,把征地基础工作做好,及时组卷上报。

第4篇:关于繁昌县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坚持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向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目标阔步迈进。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加大了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全县征地拆迁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户数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矛盾也逐渐增多,征地拆迁过程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征地拆迁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并产生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现将对繁昌县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地处XX省东南部,总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辖XX镇XX个村(社区)。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X亿元,同比增长XX;财政收入XX亿元,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增长XX。我县始终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城镇化率达XX。但由于县域面积不大,土地已成为我县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的重要瓶颈制约,全县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满足城市建设需要,为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我县加快了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步伐,近几年来,共拆迁国有土地XX个地块,涉及XX户,征收面积19万多平方米;二是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围绕县开发区建设和扩区升级,需要完成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三是配合县外工程建设,近年我县为配合上级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承担了不少征地拆迁任务,如宁XX建设以及过境的供电杆线架设等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普遍滞后。征地拆迁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安置问题。当前,安置房建设跟不上进度,被拆迁群众不能如期得到安置,已成为影响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因素。个别地块的拆迁户因安置房未按时建好,甚至几年时间都在外租房居住,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子,政府为此支付了大量的安置费,也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经常有被拆迁户因安置房问题上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有的地块,征地拆迁已经开始,安置房建设却尚未启动,甚至规划都未完成,造成了群众对拆迁的强烈抵触情绪。

(二)失地农民就业艰难。随着土地被征用,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组农民也已无地可耕。虽然,土地开发后引进了企业,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但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4050后”农民,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很容易再度失业,而一次性安置费难以维持长久生计,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始终是他们的后顾之忧,也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三)社会舆论引导失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也能纠正强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会阻碍拆迁工作,影响大局,激化矛盾。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经媒体舆论的过渡聚焦和非理性报道,使不少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时,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四)相关部门执行不力。一是存在“畏难情绪”。拆迁安置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往往矛盾比较突出,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少数部门、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承担责任,增加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二是协调配合不到位。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公安、工商、供电、供水等多个部门,在动迁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各自工作,如房屋产权证、房屋评估、商业用房、水电、有线电视、网络、户籍等许多情况需要统计核实,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都会直接影响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展。三是司法强拆执行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实施后,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但因征地拆迁问题的敏感性及司法强拆尚无实施细则和具体案例可以参照,法院作出司法强拆决定往往什么审慎,地方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强拆申请短时间内难以落实和执行到位。

(五)部分群众认识有误。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群众认为征地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也要安排宅基地。不管与拆迁是否相关联,有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二是为谋取利益,违法突击建房和抢栽抢种。一旦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成既定事实,拆除违章建筑、控制抢栽抢种经常又会引发对抗和上访,影响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六)补偿标准不尽合理。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较齐全,补偿标准制定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随着高层安置的不断增多,因公摊面积过大,物业管理费比多层费用高一倍,且承担二次供水等费用,群众意见也越来越大。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体办法,征地补偿中存在着标准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给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把安置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破解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问题,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和谐拆迁”,必须把握好意识观念、政策制定、补偿安置、实际操作四个关键点:

(一)意识观念上,要正确认识、直面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一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坚克难。面对艰难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勇于迎难而上、处“难”不惊,找到化解拆迁难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政策制定上,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一要及时修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物价变化和经济发展实际,依法适时合理调整补偿标准,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接受和支持。二要不断完善奖励政策。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奖励政策,真正体现出用户政策、支持拆迁与违法规定、无理取闹之间的差别,调动广大被拆迁户支持配合拆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相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合法、合理、合情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民和群众代表沟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妥善分配好集体资产,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三)补偿安置上,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算好经济帐,又要算好民心帐、稳定帐,要正确处理好“拆迁”与“安置”的关系。一要灵活选择安置办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置”,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在动迁中,坚持以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货币安置与房屋产权调换、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满足被拆迁群众的不同安置需求。二要强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关键要坚持提前规划、安置先行,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完成安置房的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加强部门配合,筹足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选址要注重居住环境,确保出行方便;建设中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对拆迁工作产生负效应。三要尽力安排好失地群众生活。继续执行好“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强化失地农民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实际操作上,要阳光透明、强化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提高拆迁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强部门部门配合协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征地补偿出现“前紧后松,先勒后紧”的不正常现象。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权责统一责任机制,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二要坚决治理违法建设。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

,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三要妥善化解突出矛盾。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千方百计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个别要求不合理、漫天要价的被拆迁人员,要尽最大可能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如仍继续无理取闹,则要果断依法处理,申请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启动依法强拆,不能让他们得逞所愿,让配合拆迁的群众吃亏。四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信访、投诉、举报监督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可向拆迁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审计、财政等部门派出专人协同纪检检察部门全程参与拆迁安置过程。要加强群众监督,邀请被拆迁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共同监督。

篇五:拆迁调研报告
2016城镇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工业化的强大引擎和载体。我县近年来牢牢把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等重大历史机遇,深化我县新型城镇化改革,千方百计把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做强,科学合理地把城镇规模做大,坚持不懈地把城镇功能做全,精心细致地把城镇环境做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组织专题调研组通过实际调查、查阅文献、数据统计等方式,进一步摸清了我县城镇化的现状,梳理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如下。【拆迁调研报告】

一、当前现状

我县现有人口32万人,城镇人口15.11万人(其中,县城人口8.76万人),辖7镇8乡。近年来,县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建成区面积达10.0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5%,城镇的聚焦、辐射、带动功能显著增强,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

1、规划体系不断健全。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推进,我县高起点完善各项规划,先后聘请了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甲级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了我县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城市设计、新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绿地系统规划、黄岗山公园规划、苏区振兴土坯房规划等,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开,城市布局更加合理。同时,按照新东新区控制性详规的标准和要求,科学设计造型、立面、色彩和天际线,通过不同的建筑样式和绿地景观,充分体现出显山露水、水天一色的山水园林城市特点。吉潭镇已完成圩镇总规修编和控规编制工作,南桥镇总规编制已初步完成并上报评审,罗珊、水源、菖蒲已启动总规修编工作。

2、城区建设初具规模。县城区面积达10.04平方公里,城区人口8.76万人,道路面积57.92万平方米,城市人均道路面积6.61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386.05公顷,城镇化率达45%,城区建设初具规模。

3、城市功能不断完善。近年来,相继实施了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排水管网工程、垃圾中转站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等大批基础设施项目。新区中学、体育中心、迎宾大道、滨河公园、城北出口路延伸改造等民生项目相继竣工投入使用。新罗南路、青水山下沿河路、水角楼沿河路等一些节点路段全面打通。黄岗山公园、新区医院、长举大桥、文峰防洪工程等一批重点城建项目进展顺利。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化、卫生、办公、购物、休闲娱乐等场所和设施,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4、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县城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打造了“一河两岸”、新东新区、新区路网等重点区域的园林景观亮化提升工程,城市夜景更加靓丽。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增强,完备了交通标识、标志、标牌,设置了电子监控装置。开展了违法建设和非法土地交易专项整治,县城规划区内乱搭乱建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城区市场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取得良好的效果,城区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的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城镇化水平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有些指标(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县城绿化覆盖率、自来水厂生产供水量及人均生活用水量等)均低于省标要求。

1、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目前,我县各项规划虽在不断完善中,在专项规划中只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排水系统规划和城市天燃气规划,仍有大量专项规划没有编制,比较迫切的有管线专项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综合市政设施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等。在乡镇规划方面,除吉潭、南桥、罗珊、水源、菖蒲已完成或启动总规修编外,大部分乡镇均没有编制圩镇控规和没有对原有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由于规划滞后,加上管理缺失,城镇布局欠合理、建设较零乱,没有特色、缺乏品味。

2、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尽管我县城市建设投入不断加大,但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加上长期以来对城市建设的欠账较多,对城镇建设资金的投入还相对不足。小城镇建设方面更为突出,由于当前镇域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圩镇产业过于单一,乡镇还属于“吃饭财政”,很难拿出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建设更多的依赖上级财政的投入和补助。目前,不少乡镇缺乏相应的路灯、环卫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3、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比较突出的是自来水供水管道老化、滴漏严重,回收率只有60%左右,排污管网不全、环卫设施不达标、城市道路拥挤、公园绿地建设欠账大、公共停车场缺乏、农贸市场不足等问题。在文教卫生方面,随着县城人口的增加,突出表现在县城幼儿园紧缺,目前只有一所县城公办幼儿园;县卫生院人满为患,病床经常供不应求。一些乡镇的道路、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绿化水平低,居住环境差。

4、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主要存在城市管理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经费不足、体制不顺等问题。大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的城镇建设管理队伍和人员,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5、产业支撑能力不强。工业基础薄弱,近几年,我县工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业产业集聚程度不高,工业园区规模小、档次较低,产品科技含量低,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大型规模企业、新型支柱产业和知名产品品牌;服务业发展缓慢,我县第三产业还局限于传统的交通运输、商业和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教育、信息中介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少,服务功能弱,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由于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城镇就业岗位不足,制约了城市化进程;农业产业单一,抗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隐患也日益凸显,果业对农民的增收效应呈现出减慢的趋势,也就打击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影响了城市化进程。

与此同时,还存在制约我县城镇化发展的四大瓶颈:一是理念瓶颈。主要体现在缺乏新型城镇化理念,特别是有的乡镇没有树立科学经营城镇的理念,不能辩证处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有效整合和利用本地资源,将之作为资产来经营。二是体制瓶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管理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等,未形成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人才瓶颈。主要缺乏高素质的城建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注册规划师、建筑师、结构师、监理工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为缺乏,使得我县部分专业机构资质难以得到提升,影响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四是征地拆迁瓶颈。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保障及征地拆迁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导致征地拆迁难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破解,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推进。

三、意见和建议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对增加投入、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以产业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以民生为根本,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城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一)完善城镇规划体系,进一步提升规划水平。

1、坚持发展定位。我县城市发展定位为赣粤闽三省边界以果品、稀土资源加工产业为主导的边贸山水城市,按照“合理布局,有利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北拓、南延、东进、中优”为总体思路,构筑县城未来发展的基本框架。形成“一轴、两心、五区”的规划区用地布局。即:一轴是以河为中轴,形成贯穿城区南北的城市空间拓展轴,两心是新城区形成教育、行政、卫生中心和健身、休闲、购物中心,五区为老城区、新东新区、向阳坪居住区、长举居住区、黄坳工业小区。从具体实践来看,该定位比较符合实际,应按该定位进行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扎实推进。

2、优化城镇布局。按照“一城两镇,强化中心,点轴带动,城乡一体”的发展战略,引导城镇分层次、有序发展,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有序、职能明确的现代化城镇体系。重点建设一个中心城区长宁镇(含文峰乡)和两个重点镇(南桥镇、澄江镇),完善中心城区职能,打造县域发展中心,向南北延伸,向东西拓展,集中培育城镇发展带,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3、完善规划体系。一是加快总规修编工作,目前已完成总规修编的初步方案,尽快完成总规修编的正式文本,做好评审及报批工作,构筑县城未来发展的基本框架。二是完善城市专项规划,启动管线专项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综合市政设施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做到城市布局合理。三是启动各乡镇圩镇总规修编和控规编制工作,编制村庄布点规划,改变小城镇规划滞后,城镇布局欠合理、建设零乱,没有特色、缺乏品味的现状。同时,要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全面整治违规违章建筑确保规划的全局性和权威性。

4、提高文化内涵。看一个城市是否具有吸引力,是否具有竞争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它的文化资源、文化氛围和文化发展水平。要树立以地方文化特色为依托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的理念,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应把具有我县特色的红色文化和客家特色作为城市文化主题,使文化元素有机地融入城市建设规划中,打造具有客家特色的景观及客家文化园。提升新区基础设施的文化内涵和档次,增强基础设施的文化韵味。

(二)加大城市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1、完善配套设施。完善城区道路、供水、环卫、排污、照明、停车、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加快县城规划区的绿化美化亮化步伐,提升土地升值的潜在价值,营造一个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生态优美、适宜居住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快推进新城区路网建设。启动城东206国道改道项目,减轻城市交通压力,拉大城市框架。加快长举大桥及新东大道长举段项目、一河两岸西岸贯通工程,使新区与长举连为一体;加快花旗东路硬化,启动新中学至一中之间十字道路、滨河东路至黄岗山东入口人行景观桥,完善新区次干道,实现城区可扩容2平方公里以上。二是完善老城建设。重点完善老城区的给水、排水、道路、电力、电讯、公园、绿地及避震场所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三是完善其他配套设施。以每平方公里一座垃圾中转站的要求,规划建设新东、迎宾大道垃圾中转站。以每万人建设3座水冲式公厕的标准,增建公共厕所。建设管道天然气项目。同时,在进行基础设施时,要做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树、环境共保,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2、突出建设风格。编制中心新区建筑风格专项规划,引入文化元素,兼顾整体设计和单体风格,确保风格各异、群体协调、风貌独特,并划分好建筑风格的控制区、协调区和发展区,塑造富有文化品位和艺术个性的城市景观,使新区建筑风格有层次的得以展现。从建筑的造型、风格、色彩以及道路、广场、公园、雕塑、路灯、栏杆,甚至路牌、广告等等体现我县的客家特色、红色文化和艺术品味,做到不凌乱无章、残缺不全、千人一面,使城市整体和谐,有文化个性和艺术感。启动中山路南段拓宽改建,将其打造成为客家风情街。建设特色小城镇,对新建沿街楼严格按新标准建设,对危旧房进行改造,提高小城镇档次,做到局部整齐划一,全局统筹协调。

3、建设精品工程。坚持“政府控制规划、规划引导项目、项目吸引资金”的思路,形成规划培育一批、前期储备一批、动工建设一批的项目实施计划,对工程项目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一是建议启动城市综合体项目,以丰富的现代美学创意、丰厚的客家传统文化底蕴和东江源头优美的自然风景为依托,充分体现“城市综合体”的核心内涵,以发展我县特色文化为重点,以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旅游、休闲、购物、娱乐场所为建设内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开放灵动的空间新格局,并为打造客家风情文化园提供良好的空间载体。二是建议启动汽车站及城东物流中心项目,依托高速路连接线,结合鹰梅汕铁路及火车站及站前广场建设,着力把县新汽车站及城东物流中心项目打造成为我县的精品项目之一,塑造好绿色生态、美丽花园式形象,提升土地升值的潜在价值。三是高标准建设206国道改道及高标准改造城东、城南、城西出口路,力争三年内完成绕城快速线路,改善出行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三)加强建筑业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

1、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坚持以基本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为轴心,深化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建筑工程监管水平,保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态势。在建筑市场、建筑工程和建筑企业管理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和验收备案制度,把好工程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

2、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

一是明确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按住建部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二是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三是建立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将五方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纳入城建档案统一管理保存。

3、深入开展安全治理

一是经常性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高防范工程安全事故的能力。针对我县建筑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突出开展对高坠、坍塌、垂直运输、深基坑等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实行严管重罚,使施工安全生产始终处于高压态势。要求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化工程管理进行施工。三是积极组织推荐工程评优工作,严格执行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建设手续方面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停止投标资格和记不良行为的处罚。

(四)深入推进“三城同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1、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开展“三城联创”活动为契机,创新机制,规范管理。一是充实城管队伍,招聘正式城市管理人员,切实解决城管队伍人员少、年龄大的现状,做到定人定岗定区域管理,确保管理效果。二是扎实开展“三治”活动,重点规范专业市场,切实解决建材销售、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废品收购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三是建立社区城市管理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城区内村(居)委会作用,落实村(居)委会的城市管理职能和责任,把村(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纳入到城市管理体系中来,划分管理责任区,严格所属管理责任。四是全面推行城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广告管理、市政设施维护、道路停车收费的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城市秩序管理。严厉整治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实施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狠抓运输建筑材料、余土与抛洒滴漏行为;抓好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管理。

(五)加快培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城市活力

1、着力发展果业产业。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切实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着力扶持杨氏、源兴、泓源达、桔都等现有果品企业,在巩固发展果业产业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县的现有资源,发展茶叶、油茶、毛竹、花生生产等产业,调优农业产业结构。

2、着力发展工业产业。把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产业现代化相结合,立足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稀土精深加工、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化解产业集聚过程中存在的资源、体制、管理障碍问题,将园区打造成县域经济的核心增长极,加快经济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

3、着力发展城市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积极构建集约发展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实施好城南物流中心,启动汽车站及物流中心项目等现代物流产业建设,启动南桥物流园区建设,着力构筑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的现代商贸、休闲观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以及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市政公用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六)全面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

1、创新投资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亟需化解资金瓶颈的制约,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摆脱过分依赖财政投入的习惯心理,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保障能力。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对于公共服务领域,明确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对属于市场运作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明确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的地位,对通过市场行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应适当补贴以保障投资者的合理收益。

2、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项目目标责任机制、督查通报机制、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激励机制,优化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对全县重点工程根据项目性质进行科学分类,分别成立各类项目推进工作组。制定科学合理的重点项目考评办法,通过奖优罚劣激发全县上下克难攻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的龙头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

3、创新示范镇管理机制。建立示范镇新型管理体制,改革并落实示范镇用地保障、财政扶持、产业扶持等机制,打造南桥物流园区,加快启动南桥示范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配齐配强示范镇领导班子,坚持能放则放,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示范镇行使职权,非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级部门直接交给示范镇行使,强化镇级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管理机构,把南桥打造成为县城副中心镇。

(七)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是以为人本,致力于实现城乡居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同等权利,为的是让城乡居民都能够平等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整个过程中,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科学搞好整体规划的同时,从群众反映最迫切的地方入手,着力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回应干群期待。在实际操作中,努力做到“四个改变”:

1、改变“重面子、轻里子”的观念。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既要注重搞好“面子”,为居民提供一个舒心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更要注重“里子”,完善提升城市的各项功能,坚决避免将城市的“面子”打造的光鲜漂亮,却忽视了“里子”建设的通病。

2、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观念。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地面上的绿化、亮化、美化等看得见的“地上工程”,也要注重城市排水系统等看不见的“地下工程”,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一规划地下空间,高标准建设地下排水设施、燃气管道、强电弱电工程,做到“雨污分离”。

3、改变“重硬件、轻软件”的观念。城市的发展不仅要有良好的“硬件”设施,更要有与之适应的“软件”配套。硬件方面要致力于解决制约城区发展的环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等。软件方面要通过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加快完善以人为本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子女教育、公共就业、基本养老、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阳光”。

4、改变“重短期、轻长期”的观念。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从长远发展推进城镇建设,走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城市今后的发展,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注意节约用地,凡是能够保留的山体和水面,都尽量予以保留。

篇六:拆迁调研报告
2016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2篇

第1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要求,市农业局3月15日开始组织机关干部到联系点—区群众街社区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走访,了解到社区居民较集中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棚户区改造进度太慢,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针对上述问题,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

一、群众街社区基本情况

群众街社区是在二00二年六月城市社区改革时,由三个居委会合并组建产生的。该社区是区老城区,历史上曾是云集之地,是区乃至市的繁华地带,现棚户居民已超过1000户,成区比较集中的棚户社区。

二、棚户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隐患大。棚户区居民住房产权基本归属于区房产公司,大多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建筑及明清时期的遗存,建筑年代久,建设标准低。又因近两年计划拆迁改造,一直没有维修,现基本上都已成为危房,风雨飘摇,一部分住房时刻有垮塌的危险。棚户区建筑密度大,上层基本为木质结构,并且巷道狭窄,基础设施落后,而现有的消防设施又不全,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后果不勘设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环境较为恶劣。棚户区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卫生间,有的居不如厕,生活条件相当简陋。卫生死角多,阴暗潮湿,加上私建乱搭,夏天蚊虫肆虐,环境较为恶劣。

3、管理难度大。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大部分是本地居民租住,但也有一部分是拆迁安置住户,一部分是外来租住户,吸毒人员多,据社区介绍,仅群众街社区吸毒人员就多达80多人,治安隐患多,管理难度大。

三、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现状

近年来,市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2016年市政府就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为还原古城原貌,续写历史渊源,与益“明清大港”保护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保护与开发的建设工作。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码头历史街区建设项目部于同年基本完成了设计、初步进行了遗产资源评估,并开展了前期拆迁摸底工作。后来拆迁安置基本停滞,据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安置房建设还没有完成;二是整体开发规划还没有出来;三是补偿安置资金没有到位。2016年3月12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造范围和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政策扶持及保障措施。2016年3月8日,在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上就保障性安居居工程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3月19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规划,2016年由区作为实施主体,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配合单位将在区改造户数3606户,改造总用地面积118213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29555平方米,其中大码头街道2605户,群众街社区1100余户。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介绍:区棚户区改造将分五期进行,具体步骤分三步,一是调查摸底,二是拆迁安置,三是规划建设。区现在1000多套安置房建设已基本完成,群众街社区棚户区改造结合明清古巷保护将作为今年下半年第一期工程启动。

四、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高楼如雨后春笋,绝大多数市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但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区成片,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形象,文明档次极不相衬,棚户区的大量存在已严重阻碍城市的健康发展。棚户区的居民多年来一直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下,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十分强烈,要求相当迫切。棚户区改造是关系到城市居民切身利益和实现住有所居的民心工程,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如何加快推进区群众街社区棚户区的改造提出以下建议:

1、依法拆迁安置。棚户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非常多,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棚户区在改造过程中出现拆迁补偿问题较多,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棚户区的改造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片面追求改造进度而强拆强迁、野蛮施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安定。在补偿、拆迁安置过程中,总结以往因不同责任单位补偿标准不统一,激发群众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影响拆迁与工程建设进度的经验,补偿安置方案要经社区居民代表讨论并公示。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是组织好本区棚户区的调查摸底。二是根据本区棚户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出改造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针对性地多种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对目前不具备拆建条件的棚户区要搞好房屋维修加固工作,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3、政府组织,市场运作。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棚户区改造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可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综合开发。

第2篇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衡住保组字[2016]1号文件和5月13日市房产局会议精神,区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一批计划项目为2个,一个被列入省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即棚户区,计划改造272户;另一个被列入我市本级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即东方里棚户区,计划改造93户。

1、省级考核项目棚户区由东风街道农田里、如意里和苗圃街道三个零星棚户区构成。其中农田里规划用地18.4亩,拆迁房屋10223.6平方,改造户数95户;如意里规划用地6.9亩,拆迁房屋8976.05平方,改造户数47户;规划用地21.5亩,拆迁房屋16972.3平方,改造户数130户。农田里和如意里项目紧临大道东风南路匝道两侧,项目紧临大道苗圃一侧,均对城市形象造成直接影响。

2、市级储备项目东方里棚户区规划用地29.2亩,拆迁房屋4590平方,改造户数93户。该棚户区住户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五分公司职工,所住房屋大部分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的砖瓦平房,房屋破旧不堪,职工强烈要求改造。

3、目前,项目已由街道上户征求住户意见,绝大多数住户愿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区城建投积极与市国土、规划部门衔接,正在做规划设计,出具规划条件。东方里棚户区已经在与住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部分房屋已经拆除。

(二)根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意见,原由集团住房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团结里棚户区项目改由区政府为主体负责实施。该棚户区项目拟占地15.7亩,拆迁房屋6285.7平方,需要改造住户113户。该项目主要是铁路土地,拆迁的多为铁路职工住房,目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制定,动员大会已经召开,现正在积极与住户签订合同,已签订拆迁协议26户。

(三)苗圃地区铁路住房密集,房屋简陋,配套设施缺乏。出于统一规划、整体建设需要,我区拟考虑将与团结里棚户区相连、紧临大道一侧的路向里棚户区纳入团结里棚户区一并改造。路向里棚户区占地38.9亩,需拆迁房屋6663.2平方,改造住户94户。该项目已与集团签订了土地协议,解决了用地矛盾,方便由区政府为主导整体推进实施。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形象、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街道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区棚改办负责监督指导、计划上报,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2、三个结合,改善环境。坚持“三个结合”,把棚户区改造与解决大道遗留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切实改善百姓住房环境和条件。大道尽管已经通车,但大道如意里一侧住户意见很大,房屋距离大道太近,已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同时,大道匝道两侧房屋低矮破旧,与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急需改造。区委、区政府在研究棚户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城市建设中的诸多因素,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既解决当前的一些突出矛盾,又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3、加大力度,做细工作。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必须要做细,做到位,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在为老百姓谋福利、得实惠。按照市住保办的安排部署,我区一方面由街道组织对棚户区进行调查摸底,征求住户意见,登记住户情况,统计住房面积,为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和资金测算方案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规划部门衔接,确定用地红线和规划建设范围,落实规划设计条件。

三、问题及建议

1、融资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考核指标,时间性要求严,当年项目要保证当年启动并建设。而要启动建设棚户区,资金必须先行,有了资金保障,才能顺利推动棚户区的改造。但是,市政府又明确提出棚户区改造不能有开发商参与,完全以政府为主体实施,这给城区城府融资增加了困难,直接影响棚户区改造的推进速度。

2、用地规划问题。前期,区政府对棚户区项目进行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并征求过区国土和规划部门的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后才上报。但是,市规划局在划定棚户区项目范围时,没有征询区政府和市住保办意见,就单方面确定了项目的规划用地。如果是符合棚户区条件的还好实施,但如果与棚户区改造相距甚远,就不便于区政府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如东方里棚户区,我区政府上报的用地面积只有18亩,但经规划部门调整后,扩大至29.2亩,增加部分是集体土地,且房屋多为3至4层,住房面积严重超标,不符合棚户区政策。建议最好还是维持原棚户区上报面积为宜。

  • ·阳光拆迁调研报告(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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