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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9    阅读:

篇一: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6年民办教育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2016年版中国民办教育市场调研与发展前

景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61A951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2016年版中国民办教育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 161A951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792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

QuShi.html【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温馨提示: 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改革开放以后,民办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中国民办学校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校生总量上都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2013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4.90万所,比上年增加9057所;招生1494.52万人,比上年增加44.49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078.31万人,比上年增加167.2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3.35万所,入园儿童907.96万人,在园儿童1990.25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407所,招生111.28万人,在校生628.60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535所,招生162.11万人,在校生462.35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375所,招生79.82万人,在校生231.64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482所,招生73.16万人,在校生207.94万人;民办高校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招生160.19万人,在校生557.52万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系统部署,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提出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版中国民办教育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认为,随着新一届政府明确提出扩大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教育消费有望紧跟教育体制改

革的破冰飞速发展,盈利性民办教育从公用事业中脱离,形成真正的教育产业。另外,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村人口进城,教育消费需求将更为广阔。

2016年版中国民办教育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是对民办教育行业进行全面的阐述和论证,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取的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和分析,通过图表、统计结果及文献资料,或以纵向的发展过程,或横向类别分析提出论点、分析论据,进行论证。2016年版中国民办教育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如实地反映了民办教育行业客观情况,一切叙述、说明、推断、引用恰如其分,文字、用词表达准确,概念表述科学化。

2016年版中国民办教育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揭示了民办教育市场潜在需求与机会,为战略投资者选择恰当的投资时机和公司领导层做战略规划提供准确的市场情报信息及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对银行信贷部门也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正文目录

第一部分 产业环境透视 第一章 民办教育行业发展概述 第一节 民办教育行业定义及分类 一、民办教育的定义 二、民办教育的分类 三、民办教育的战略地位 第二节 民办教育基本特征分析 一、民办教育的主体 二、民办教育的经费来源 三、民办教育的办学范围

第三节 民办教育办学模式的内容分析 一、从办学主体来划分 二、从资金来源来划分 三、从内部管理体制来划分 第四节 民办教育社会价值分析

一、弥补国家财政支出的不足 二、增加教育供给方式的选择性 三、促进教育的竞争发展

第五节 最近3-5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经济指标分析 一、赢利性 二、成长速度 三、附加值的提升空间 四、进入壁垒/退出机制 五、风险性 六、行业周期 七、竞争激烈程度指标

八、行业及其主要子行业成熟度分析 第二章 民办教育行业市场环境及影响分析 第一节 民办教育行业政治法律环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三、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四、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票据使用和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五、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六、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二节 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一、宏观经济运行分析 二、居民收入水平分析 三、居民教育消费情况

篇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5年我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5年我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私立教育源远流长。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下文是对2015年我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人口众多,教育需求巨大,公共教育资源早已无法满足居民对于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历程中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教育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已从我国教育体系的补充部分发展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此过程中,关于民办教育的理论准备和政策贮备都相对滞后,一些“瓶颈”问题始终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比如,学校法人属性问题,举办者合理回报问题,公共财政资助问题,学校产权归属问题,税收减免问题,教师身份界定及权益保障问题等。

目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办学主体十分复杂,有公民个人办学、社会团体办学、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学、私营企业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政府与民办企业或个人联合办学、企业与个人联合办学、股份制办学等多种形式,举办者的办学诉求、价值选择多样,各地民办学校发展差异较大。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透露,到2014年年底,我国民办教育资产总量扩大到5000多亿元,节约财政公共事业投入经费1000多亿元,提供了300万个就业岗位。

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民办教育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显示,进入21世纪后,民办教育发展较早较快的沿海地区,率先遇到了不少体制性障碍,导致发展停滞,甚至倒退。上海、浙江等民办教育标志性省份,民办学校总量在不断萎缩。据上海《解放日报》,2007年至2009年间,上海民办学校三年萎缩三成,由202所萎缩到134所,个别民办学校的骨干教师流失率近50%。尽管民办教育的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民办学校数量在增加,但实际上新增的多为相对规模投入较少的民办幼儿园,而非中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教育行业改进之途

民办教育遭遇到的发展瓶颈,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目前,《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去年底已完成起草工作报送国务院审定,《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修订稿也已通过国务院的会议讨论。其中明确提出了全方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金融、财政、土地、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制定差别化扶持制度和政策,重点解决民办学校在法人属性、财政扶持、教师社保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不平等的问题。

我们认为,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好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和政府这只有形的手的作用,构建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多元评价的良性体系,并通过立法保障实施。应该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以建立公平环境为核心,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配套制度。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只是一种形式,分类管理的核心是能够在分类的基础上,从财政、税收、土地、收费、招生、贷款、社保等等方面,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基于公办、民办学校及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间公平竞争的制度体系。最新民办教育行业现状分析内容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

《2015-2020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市场发展态势与投资前景分析预测报告》。 鉴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现阶段我国民办教育主要特征是投资(出资)办学而非捐资办学的基本国情,民办教育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分类制度体系,应在以下几项基本共识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1.在价值判断上,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应认识到无论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无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都是公益性事业,都是政府教育公共品的供给方式之一。政府应当积极倡导举办并大力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绝不能对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产生制度歧视乃至道德绑架,营利性民办学校只要依法、诚信、规范办学,都应该得到鼓励、支持和尊重。

2.鉴于《民促法》规定的“合理回报”制度至今尚没有出台操作办法,在社会上存在较大争议,并且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极大,由中央政府制定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回报制度”确有困难,建议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或出台有关

政策时,将“合理回报”制度调整为“政府奖励”制度,由中央政府确定基本原则和程序,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3.鉴于现阶段各级政府教育经费依旧紧缺,特别是在公办学校取消择校之后,社会对优质民办教育资源的需求更加旺盛,教育领域迫切需要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办学,建议在修改《民促法》或出台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时,明确举办者出资及累积资产的归属。“举办者办学投入资产视同充公或捐赠”的政策可能会导致举办者的“政策性恐慌”,为避免出现“逆向选择”和“公地悲剧”,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及累积资产的处置,建议兼顾举办者的实际利益,由国家确定基本原则,授权地方政府制定资产切割的具体操作办法。

【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4.鉴于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都从事我国教育事业,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工作,都属于人民教师,在社会保险、工资水平、退休待遇、住房待遇、医疗待遇、培训培养、职称评审等权益上,应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益,不受其学校法人类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影响,国家在修法或出台政策时,应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的承担机制,建立政府、民办学校以及教师个人的分担机制,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落实。

5.鉴于确实有部分民办学校办学存在失范,质量比较低下,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在加大扶持的同时,要加强规范管理,尤其要针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制定会计、财务等制度,加强监管。只有这样,才能让捐资办学的民办学校得到政策性资源的最大支持,非捐资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获得清清白白的政府奖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坦坦然然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以落实办学自主权为关键,划分政府、学校之间的权利边界。政校关系是办学自主权能否落实的根本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减少直接、微观的管理行为。这就要求包括教育、物价、财税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将招生、收费、课程设置、教师招聘、专业规划等权利让民办学校享受充分,不打折扣。允许民办学校法定规模内,可以自主招生,各地不得为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设置障碍。允许民办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自主挑选或编写教材,自主设置课程和专业,自主开展教学试验。允许民办学校根据相应的教师准入标准,自主招聘教职员工。收费方面,除普惠性民办学校(幼儿园)、与政府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接受政府资助协议等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外,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允许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依照市场机制进行办学。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通过设定政府的边界,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落实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的活力和特色,形成“保底靠政府,繁荣靠市场;保底保到位,放开放彻底;底线有保障,创造无止境”的教育开放格局。

此外,要积极推动教育家办学,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通过租赁、托管、合作等方式,扩展民办学校的办学渠道和空间,鼓励和扶持有教育情怀和教育智慧的“教育家”,成为办学主体。教育的活力在学校,学校活,则教育兴。当学校真正拥有了办学自主权,并以教育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成为市场主体,教育创新进步、百花齐放、繁荣发展的局面就会到来。

第三,以第三方评价为突破点,建立多元教育评估体系。要依法构建科学合理、客观多元的民办教育评价体系。通过立法改进和转变对民办教育的评价方式。对于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价,不能简单地套用对公办学校评价方式,而应该引进市场机制,推动多样化的第三方评价(鉴证、认证、评估等)。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独立评估监测教育质量。政府要努力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切实加强其行业自律和行业指导作用,提高其服务效能。鼓励引导社会其他机构为民办学校提供咨询、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篇三: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6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了解情况,总结发展经验,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 总体情况与主要做法

我市民办教育从1989年9月**县**中学诞生起,大致走过了三个时期:即低门槛准入,滚动发展期(1989年-2002年);优化政策环境,快速发展期(2002年-2016年);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期(2016年-现在)。截至2016年底,我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409所,固定资产近15亿元,占地面积2937亩,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在校生数约11万人。民办学校在校生数与全市在校学生数相比,小学达8.4%,高于全省的2.8%和全国的4.99%;初中达27.57%,高于全省的11.3%和全国的7.97%;高中(含职高)达17.75%,高于全省的16.2%和全国的11.9%;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市的59.2%(无证园未统计)。有8所民办学校被评为市级优秀民办学校,一所职业学校通过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5所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逐渐显现:如**县励志中学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柔性”与制度相结合的校本管理,成效显著,成为社会广泛认可的优质教育资源;**市**实验学校的数字化校务管理平台和教育资源库,被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评为“全国中小学优秀网站”,学校被评为首批“**省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引进省内外先进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培训,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2016年通过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市**幼儿园成为我市首批达到市一类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

我市民办教育无论是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还是涵盖领域,均居全省领先地位。在增加教育供给,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如北京《中小学管理》杂志社社长、北京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清在多家媒体上发表了《地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经验——以浙江宁波、****、湖南常德三地为例》。《**青年报》2016年12月24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以《**山作证》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上重视

我市是一个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的限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很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迫切需要社会力量来改善,历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都保有清醒认识,高度重视。一是确立开放办学观念,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市委、市政府较早地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民办教育,破除“非政府办学不正规”的旧观念,并于2001年5月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长赴**考察民办教育,从领导层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民办教育的认识。为鼓励其发展,2016年11月,市教体局简化审批程序,下放民办初级中学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权,委托各县市区教体局受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其他民办中等教育机构的办学申请并行使属地管理权。二是建全组织机构,服务民办教育。2016年我市专门设立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成为全省最早设立的几个市之一,2016年4月又成立全省第一个民办教育协会,使民办教育遇到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为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精神实质,依托民办教育协会这个平台,先后举办多项专题培训,为其解疑释惑。为及时了解民办教育发展新动向,指导我市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2016年11月,我市代表**省组团赴京参加“改革开放30年之中国民办教育纪念论坛”,和同行们共同研讨民办教育的“责任与使命”;2016年12月,与宁波、上海等城市共同发起成立全国民办教育城市联盟,并于2016年在我市举办第二届年会,与来自14个省21个城市的代表共同探讨民办教育发展问题;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组织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赴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培训,就民办学校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听取专家解读等等。三是大力进行表彰,提振办学信心。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民办教育表彰大会(2016年2月)和民办教育发展现场会(2016年9月**县)外,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对民办学校进行评比表彰,极大地增强了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办学信心,也吸引了市内外、省内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办学的热情。

2、政策上扶持

2002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提出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确立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地位,“民办学校的校园和建设用地、规费征收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机制等多项扶持政策,并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列入县市区政府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之一。2016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将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列入其中。市教育局同年底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促进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奖补、支教等一系列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出台《关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暂行规定》,每年按不少于在职教师2‰的比例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工资由财政发放。每年设立20万元奖励基金,对办园规范和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等等,促进了全市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3、管理上规范

2016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2016年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年”,同年,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汇报会”,尽力使每一所民办学校都能够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对申报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设置标准;对申报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申办审批的暂行规定》执行。审批时,既审定学校章程、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招生办法、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又核查校舍条件、设备设施、启动资金和师资构成;又认定办学形式、学校领导体制和法人代表资格,经公示后才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二是严格督查。重点督查办学方向、育人环节和安全卫生等,引导学校处理好全面发展与特长培养的关系,提高质量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关系。通过评估,达到示范学校标准的给予挂牌,以资鼓励。如发现未经备案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年度未作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责令纠正。对非法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一些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设置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使我市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 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主要问题

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总体上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民办教育举办者未能真正将自己从事的事业完全置身于整个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中,对其公益性认识不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只注重给予的权益、支持和扶持方面,而忽视赋予的义务、责任和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地方法规政策不够健全配套,对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协调发展、指导评价等不够到位,这些给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政策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举办者不按教育规律办事,办学思想不端正,不重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而是急于收回投资,片面追求赢利。一些民办学校产权关系错综复杂,法人财产权与出资人财产权尚未明晰。尽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学校批准设立的必要条件,但实际上有些董事会制度流于形式,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没有真正分离,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学校利用政策法规的空缺而不规范地融资和资本运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有一些学校超越原定办学层次和招生范围,以大量花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高额招生回扣、压低收费标准抢夺生源,导致办学投入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

2、政策配套不完备,发展不均衡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经费资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拨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经费及用地和建设优惠等扶持、奖励政策,我市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及一些县市区至今未能完全贯彻执行,或未拿出可操作的办法。再如在教师合理流动方面,有的地方出台了公办学校教师对民办学校的支教政策,有的地方却出台了限制教师流动的规定。在教师待遇方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差异,造成所享受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不同等,导致不少民办教师心理失衡,期望通过各种途径跳出民办教师队伍寻求更好的发展,除少数优质民办学校,大多数民办学校面临着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的发放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或部分执行,一些地方基本没有执行。在均衡发展方面,一些地方民办学校设置过于集中,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占有量超过公办教育,凸显了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而在绩溪等地,民办教育几乎为零。

(二)对策思考

我市民办教育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实属不易,它凝聚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心血,劲可鼓不可泄,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发力。

1、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领导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问题,但其在弥补公共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致力于“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因此,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公办、民办教育发展,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不同教育层次和区域特点,合理布局,纠正偏差,使民办学校的数量、规模、质量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不影响整个教育的公益性。

2、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认真梳理我市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对不适应现实需要、存在歧视或冲突的政策进行认真清理,该配套的尽快配套,该纠正的尽力纠正,该落实的全力落实,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当前,要尽快制定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对其给予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尽力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公民办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给予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培训、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解决民办学校留人难问题。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性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理应享受同等生均教育经费。各地都应加大力度,逐步提高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育经费的补助比例,直至全额补助。

3、规范和引导并举,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严格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按程序审批,既要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审核,又要注重办学方向、办学思想、校长素质等“软件”考核。针对当前突出的学前教育无证办学现象,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同时把好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关,探索对不要求合理回报、要求合理回报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情况监管。二要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向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转变。探索政府和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共享办学资源,充分发挥两种机制优势,使群众得实惠,民办教育上台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企业、个人按照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学,鼓励和引导出资人加强对民办学校持续投入,在特色上做文章,做大做强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使民办教育真正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编辑:露露)

篇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情况报告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情况报告

灵宝市民办学校从94年起步,当年有两所小学建成,即华苑双语学校和文武学校。教师41人,学生560人,从1996年开始,市教委对民办学校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使民办教育得到快速发展。止2015年底,我市共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11所,全部为小学,其中城区2所,乡镇9所。在校生达5758人,教师355人,民办学校的发展壮大,有力地缓解了公办学校的校舍及师资压力,增加了学生就学的选择性,对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灵宝市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和公办学校的一同对待,减免税收;在教师评定晋级,评先评模等方面给于一定名额和比例。特别是自2015年来,在"两免一补"方面给于一定的比例。2015年全部免除书作费和学杂费,解决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等。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加强监督和管理,没有向民办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灵宝市还没有初中,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鼓励、支持、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发展初中教育,同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总体规模将继续扩大,扩大的途径既有校均规模的扩大又有学校数量的扩大,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都将继续提高,布局将更加合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政府要站在全社会的立场上对民办学校进行统筹规划,为民办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制度环境,例如给民办学校安排人均教育经费等,使民办教育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快速发展。

篇五: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5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第1篇: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20XX年,鸡西市民办教育学协会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保障,紧紧围绕全市“突出一条主线、构建四大格局、强化五个保障,建设绿色生态旅游城市”的总体思路和市教育局20XX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现状,积极协调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协会宣传引导、科研先导、经验交流、协商共建等职能,努力开拓我市民办教育新局面。

一、师资管理工作

【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1、建立民办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教师的不合理流动,确保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落实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2、施行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为扩大民办学校教师来源,把好教师质量关,实行民办学校教师持证上岗制,对经考核不能获得资格证书的教师禁止入班授课,对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求定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协会举办的教师培训活动;

3、师资培训方面:建设民办教育“三名”工程-----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建立民办教育“三支”队伍-----校长队伍、学科带头人队伍、骨干教师队伍。开展对民办学校校长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学习、提高、培训工作,加强校长的文化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及自身修养,培养其校内工作的全面管理能力,对社会的公关、协调能力、依法治校,自我创收造血的能力,以及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使学校持续发展的创新能力;

4、经常开展民办学校间学术交流、研讨、竞赛等活动,适当组织参观考察活动,开阔教师视野,拓宽办学者办学思想;走出去,请进来,定期聘请民办教育专家来鸡西讲学。

二、学生管理工作

1、建立民办外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印制民办外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真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为学生就业单位提供可靠参考资料,维护我市民办教育诚信形象;掌握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按教育规律设置班额;

2、统一印制学生证、民办外语学校的结业证书,协调解决民办学校学生享受车船票半价优惠政策;

3、要求各民办学校成立学生会,使学生各项活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文体活动,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旨在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增强多方面技能。

5、举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讲座,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理想教育、爱心教育等,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科研工作

构建鸡西市民办教育科研中心,开展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构建具有我市地域特色民办教育理论体系。通过开展法人立项、教师论著等多种多样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手段,多侧面、多角度反映、总结我市民办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法规,用研究成果指导学校教育改革的实践。对理论研究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依托鸡西教育信息中心,建立民办教育网页,开设学校简介栏、招生就业信息栏、理论专题栏等,为民办学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市场预测、形象设计、招生宣传服务;努力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民办教育精品意识。

五、规范评估管理工作

1、整章建制,规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办学条件硬件达标,软件规范,教学经费充足,保证教学投入稳定、持久;

3、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年终进行领导班子目标考核;

4、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做好民办学校广告、收退学费、财务管理、食堂、宿舍、食杂店的规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5、对评估达标的学校予以公告、挂牌、奖励。

质量决定生存,规模决定发展;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因此,在当前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中,民办教育如何适应市场挑战,如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关乎其生命力、竞争力,民办教育协会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民办学校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有效的运作,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

第2篇: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将根据区教委整体工作计划,在加强民办学校行业自律的同时,强化协会的服务意识,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搭建平台,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法,加大法规宣传,增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意识。

2、当好助手,发挥桥梁作用,协助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反应民办学校发展需求。

3、发挥服务职能,积极为民办学校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更好的服务于民办学校。

4、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区域内民办教育机构为塑造民办学校良好社会形象而努力。5、深入民办教育发展及管理的研究,创建适用于促进朝阳区民办学校发展的评估体系。

三、主要工作

(一) 重点工作

1、建立朝阳区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了解市场、促进发展奠定基础。将民办教育机构财务人员培训及校长培训纳入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体系中,并配合管理机关,将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与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报告机制相关联,有效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及管理水平。

2、举办第二届朝阳区民办教育年会,为民办教育精品项目推广搭建平台,同时开展民办教育论坛,对民办教育相关问题展开交流与研讨,通过综合性和专业化的年会,促进学校沟通合作与发展。

3、在做好区教委评优评先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协会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做好20XX年度的评优工作,充分调动我区民办学校和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先进,树立典型。。

4、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利用民办教育资讯网站的曝光台栏目,对违规办学以及缺乏诚信的区域内民办教育机构予以实名曝光,以净化民办教育市场、警醒违规单位。

5、指导民办教育协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分会完善组织建设及职能定位,配合管理机关在对自办校规范管理工作中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

(二) 常规工作:

1、继续开展分组活动,开展同类型学校间的交流学习,推进同类学校或项目的良性发展,同时带动学校的自身发展以及朝阳区民办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2、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协会自身建设,吸纳会员,收取会费。

3、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

4、继续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5、做好网站民办教育协会专栏的维护,并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

6、组织20XX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7、配合教委完成临时任务。

8、做好协会20XX年度法人证书的年检工作。

第3篇: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村成人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四大工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奋斗目标:

1、职业教育。

①职教学历招生:一职中招生1000人;成人中专200人;工贸职校200人;幸福职校100人;五中职高部100人,共1600人。

②短期培训:一职中600人,成人中专500人,其余各校(部)200人,共1700人。

③职校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就业率100%,其中对口就业率80%以上。

④对口升学及岗位证书考试:一职中对口升本科的达到对口考生的8%,成人中专达到5%;岗位技能证书考试各校要做到应考尽考,且合格率在90%以上。

⑤学校基础建设。一职中的实习实训大楼XX年要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人中专要抓住灾后重建的契机,争取年内建成后勤及学生宿舍。工贸职校要搞好学生吃饭食堂的改造。幸福职校要修好围墙。

2、成人教育。

①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专要珍惜我县唯一的一块成人高教函授站的牌子,继续办好各类专、本科函授教育。继续办好“一村一大”专科班。

②农村成人教育。继续办好又兰镇市级合格农校。水东农校今年创建市级合格农校。全县所有乡镇农校、村农校的各类培训总量达6万人次以上(到乡镇的数字见“考核细则”)。继续巩固和加强村级文娱中心,开展各种活动。

3、民办教育。

①翠园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本上线3人以上。工贸、幸福两所职校要不断改善实训条件,建设1-2个骨干专业。

②在县“幼儿教育发展文件”的指导下,做好民办幼儿园(班)的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

③在市局的指导下,搞好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千方百计做好初中毕业生分流到中职学校的工作,确保完成我县中职招生1600人的目标。

①20XX年全县各初中的毕业生分流到县内中职学校就读的比例为20%。

②对未完成县局分配的初中毕业生分流的乡镇中心校、初中实行“双文明考核”扣分和“一票否决”制度(具体要求见“做好2015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分流工作”的文件)。

③加大初中毕业生分流和职高招生的宣传力度。全县统一组织县内职校在统一时间到各初中进行宣传。在初中宣传时要召开初中毕业生大会(有条件的还可通知家长参加),各职校领导要在大会上发言,要发放宣传资料(含市局统一编印的“招生指南”)。

④根据省教育厅教职成厅[20XX]8号文件的要求,中职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中职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毕业时颁发中职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在学期间纳入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可采取和普通高中合作的方式,在XX年上期高三会考结束后,就可组织有就业愿望的高中毕业生来校参加培训学习。一职中、成人中专、工贸学校争取各办一个这样的班。

2、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及实习实训工作,提高职校学生的动手能力。

①抓好教研教改。各校要分专业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比武活动,每个专业每期不少于1次;要分专业组织学生开展技能比武活动,每个专业每期不少于2次;教育局将对教师比武和学生技能比武做专门的检查。各校要将“比武”的目标安排表在每期开学20天之内交职成股。要积极参加市、省组织的各种教研及学生技能比赛。

②抓好外出实习(含顶岗实习)工作。职校学生“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必须按国家、省、市的要求,报送具体方案,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准组织新生外出“勤工俭学”。外出实习的学生必须要满16周岁,必须在校读完一年文化基础课,必须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同意外出的协议,方可实施。组织学生“勤工俭学”或“实习”,学校必须事先考察学生实习企业的工作环境、安全措施、工资待遇等。并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各校还要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爱心的老师带队,与学生同吃同住,确保学生合法权益。

3、做好中职学校学生助学金工作。

①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要给新生摄像,新生相片保存在电子注册系统数据库内。

②各校要指派专人负责中职学生助学金的具体发放工作,做好相片、名册、发放登记、人数检查等工作,绝不允许挪用、挤占、贪污助学金的行为发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

③根据省文件规定,各校要拿出学杂费收入的5%用于资助贫困生。从今年开始,县教育局将对学校落实这一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到位。

4、立足各校的特点,做好各自的工作,促进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

①一职中要切实做好对口升学和就业两篇文章,必须保证对口升学班的学生质量,对文化成绩不能上对口升学文化线的要动员到就业班学习,决不能搞滥竽充数。要严格控制对口升学班的学生人数,其比率约为该年级学生的30%就可。对就业班要重点抓好动手能力的培养,可以减少文化课、增加专业课,增加实习实训时间。要按企业的工作要求培养学生,尽量减少学生就业后与单位及岗位的磨合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加强学校主干专业的建设。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要进一步细化、边缘化,可向计算机维护、电子商务和动漫制作方向发展;电子电器专业要紧跟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充实实训器材;服装专业要走前校后厂之路,加强学生的设计、制作能力,创造条件建成来料加工生产线,这样既能锻炼学生,又能增加学校及学生的收入。工艺美术专业要办成对口升学与就业双赢的大专业。手机维修和模具两个新专业要加强师资建设,添置实习器材,争取做大做强。

加大“订单招生”的力度,实行先签用工合同,再按合同需求招收学生,实施学生入学后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织教学与实习,定向培养,然后就业的模式。20XX年下期争取有1个专业实行真正意义的“订单招生”。

抓好短期培训,特别要抓好湘西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技能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到培训一批,安置一批,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努力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组织教师在岗进修、培训,年内组织专业课教师比武每个专业不得少于2次。对在省、市有关活动获奖的教师要予以奖励。

②县成人中专要抓住灾后重建的契机,搞好基础建设,力争年内修好后勤及学生宿舍,重振雄风。一要解决好20XX年上学期新生入学的困难;二是切实抓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确保完成200人的任务;三是巩固原有的联合办学成果,争取有一个班或一个专业能采取“1+2”的学习模式,增大对学生的吸引力;四是抓好成人高教函授教育,特别是加大本科(函授)的招生力度;五是切实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阳光工程”培训、湘西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技能培训的任务,做好培训、就业工作,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是要认真办好“一村一大”的三个大专班,搞好面授,让学员学到真本领,毕业后成为当地发展经济的领头雁;七是要加强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校内技能型比赛每专业全年不少于4次,比赛要进入校计划、进入校工作历;八是要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年内分专业组织教师比武各在2次以上,对优胜者要给予奖励;九是要组织学生及时参加省组织的相关岗位证书的考试,为学生就业创造好的条件;十是要抓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并把这一亮点及时运用于中职招生中去。

③幸福职校要做好引资文章,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学生数量。一是在XX年上期修好学校的围墙,让学生及学生家长有一个真正的安全感;二是添置服装专业的实习设备,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三是改善后勤方面的条件,让学生有吃饭的地方;四是抓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完成100人的招生任务;五是做好学校各种资料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④工贸职校要办出自己的特色,一是要在0XX年上期改建好学生吃饭的食堂,添置吃饭用桌、凳等;二是做强模具专业,把现有模具方面的实习器材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力争在模具方面打出我县的品牌;三是要抓好师资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教师;四是尽力完成今年200人的招生任务,创造学校发展的空间。

5、积极开展职成教育、民办教育理论研究,职业学校要及时参加省、市职教研究机构举办的各种教研活动,年内全县有6篇以上论文在省以上博物发表或在市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

6、稳步发展成人教育,搞好各种培训工作。

①巩固创建“乡镇农校50强”活动,双兰农校要继续办好,搞好“引进”和“培训”,真正成为农民的朋友,同时要创造条件,争取1-2年内进入省级示范乡镇农校行列。

②抓好水东农校争创全市“乡镇农校50强”工作。水东乡中心校要尽快做好创建规划,配备好人员,开展相关的工作,确保年底底市验收合格。

③乡镇农校要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培训,用好县印制的“农民进城务工100问”这本书;还要联合有关涉农部门和各类专业户、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年内各级农校的培训总量要达6万人次以上。

④把村级文娱中心这一农村成人教育的“亮点”工程认真办下去,办出新的水平。要坚持每周开放1-2次,为农民读书、看报、娱乐、休闲服务;要坚持年内开展一次以上全村和联村的规模稍大些的文娱、体育、学习竞赛活动;活动时间要通报给职成股,以便派人参加。活动时间应在12月20日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村级文娱中心工作带入新农村建设之中。

7、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教育的和谐发展。

①加大翠园实验学校的管理、指导力度,抓好高三毕业班工作,争取有3人能上“二本”的录取线,督促翠园学校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在科教楼、体育运动场建设方面有实际进展。

②加大民办幼儿教育的工作力度。在县局有关幼儿教育文件指导下,搞好民办幼儿园(班)的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配合督导、普教、安保等股室抓好一年一度的年检评估工作和安全工作;配合普教股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比武和幼儿比赛等活动,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在民办幼儿园中开展创“市级示范幼儿园”活动。年内争取举办一次全县民办幼儿园教师比武活动,举办一次全县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活动。拟与有关中职学校联合开展幼儿教育师资培训,力争3年内让全县90%幼儿教师学历合格。

8、其它。

①每期开学20天内,各职业学校要把“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教研安排”、“学期学生比武安排”、“外出实习(勤工俭学)实施方案”等交职成股。学期结束前20天将工作总结交职成股。

②各乡镇中心校要在3月底前将本乡镇的“职成教育、民办教育工作计划”,“村级文娱中心开展活动安排表”等交职成股。每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交职成股。

第4篇: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以深化教育体制为重点,以整合教育资源为手段,积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范民办教育管理

1、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端正办学思想,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办学面向市场、服务社会。

2、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3、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办出特色,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的学习,为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和构建学习型社会,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4、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使其健康发展。

篇六: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015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为补充国民教育经费的不足,国家加大了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国务院制定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积极发展,大力支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民办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全国目前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0000多所,在校学生规模达1416万人。就在各类民办教育蓬勃发展的同时,税收问题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我市民办教育现状以及在税收征管方面又存在什么问题呢?

一、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

据统计,我市目前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有××所,在校学生××万人。其中由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主要以举办学历教育和文化补习、学前教育、自考助学为目的的教育机构××所,劳动部门批准的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为目的的教育机构××所。从我市地税部门统计的数字来看,全市目前共有各类社会力量办班、办学××户,同教育部门掌握的数字相差××户,其中,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有××户,2015年上半年累计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教育附加××万元。

二、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源底数不易控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在申请设立时要向批准部门报送筹设报告、学校章程、资产证明、分配方案等有关材料以便详细掌握学校情况。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由物价部门进行批准。而地税部门作为一个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设立的各个环节均没有任何审批权限,没有制约措施,在没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情况下很难掌握详细底数和学校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具体信息。仅依靠有限的人力和时间通过加大检查力度,效果并不理想。以我市为例:我市教育和劳动部门审批成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12余户,税务部门掌握的只有187户(其中包括通过自身清理出的没有在教育部门备案的74户),纳入正常管理的仅92户。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教学期限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不全(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或根本没有,这类底数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二)由于政策差异和规定不明确造成征管难题

一是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6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对民办学校应享受那些具体的优惠进行解释。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无论是民办学校本身还是教育部门,普遍认为民办教育同公办教育一样,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应对民办教育给予税收优惠,换而言之,就是认为民办教育可以不纳税;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给许多对税收知识不了解的单位和个人造成误解,认为学校提供的教育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实际上,这里所指的教育劳务仅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三是认为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同属社会公益事业,公办学校不缴纳所得税,民办学校也不应缴纳。实质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并不以公办、民办为界,而是根据其收入来源来确定的,公办学校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民办学校一般不纳入财政专户所以才有所区别;四是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举办各类学校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征收。而实际工作中有很难进行区分;此外民办学校设立形式多样,有纯个人投资,有机构投资、有机构和自然人共同投资、有自然人联合投资等多种,在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也存在歧异。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使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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