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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5    阅读: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第一篇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各部门:

2016年6月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本年的安全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地方政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发展实际,为安全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平稳发展。安委会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请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深入开展生产安全月活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大明科技安全活动,结合生产经营发展实际,结合五同时管理要求,让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共同发展。其次,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安全管理的培训教育,最终提升全司人员安全素质。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安委会牵头组织。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指导实施和跟踪监督。

五、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31-6.5)。各部门在公司下发通知的基础上,组织设立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活动小组组长,形成部门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并且通过部门全体人员会议的形式,组织好所属人员进行动员和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活动在本部门的顺利实施,并与6月5日前将方案报至管理财务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5-6.25)借助于各项活动(载体)推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最终逐渐提升作业场所的本质安全度。

1、营造浓烈的安全生产氛围,突出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影响。公司范围内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警示标识,营造浓烈的安全月的活动氛围。具体工作有:

1.1由管理财务部在公示栏上将活动方案及安全月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公示,

1.2各部门在6月1日前,完成对生产现场警示标示、5S标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标牌的采购和制作,于6月5日前,在各危险区域,各工序5S展示区域进行警示标牌的粘贴,并将活动月的方案及要求全员告知。

1.3各部门在各工序明显位置,粘贴、悬挂部门、车间以及条线管理的活动月的方案。并根据方案内容,逐步实施(6月5日前)。

2、进一步完善现场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各类操作规程。各部门要结合生产工序、设备设施,梳理完善操作规程,并将梳理后的操作规程与6月20日前报至管理财务部,关注重点为:

2.1 新工艺、新设备操作规程:生产线线,已将投入生产运行,条线管理部门完善操

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需关注异常状态(即设备检修、异常作业)的操作规程。

2.2 相关方的操作规程:如:氮气储罐外来作业人员加液等。

2.3 各部门结合工序特点,进一步梳理完善各工序作业规程及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并将操作规程上墙告知。(6月底前完成)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

3.1 做实四新教育。投入生产试运行前,部门需根据操作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

并对涉及岗位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签字。(6月25日前)

3.2 持续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根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班组每月四次的安全教育,车间每月

两次的安全教育,部门每月开展一次的安全教育,形成长效机制。

3.3 开展地面操作培训取证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结合安全生产月,公司6月份开

展一次地面操作取证培训,并持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6月下旬)

3.4 持续开展班组岗前交底、部门交底制度,严格落实师带徒管理要求。部门落实对各

类交底、师带徒监督检查,管财财务部进行月底验收检查(6月下旬)。

4、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多形式开展安全检查。

4.1 设备部门在安全月期间组织各部门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生产现场特种设备的

运行状况、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的使用状况以及设备完好性等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形成检查汇总表,6月25日前报至管理财务部。

4.2部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6月25日前报至

管理财务部。

4.3 车间各条线主管,形成每周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表,每周末前报至管理财务部。

5、加强危险作业监管,严格现场监督检查

5.1 各部门加强对生产现场危险作业的监管,特别是明火作业、大件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防范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

5.2 管理财务部制定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各部门结合管理制度制定部门管理要求。

6、加大对夏季季节性特点的安全管理

6.1 夏季为中暑高发阶段,做好夏季防中暑管理的应急工作:各部门梳理应急药箱药品储备

状况,及时添加防中暑、放蚊虫叮咬等应急药品,于6月5日前报至采购。

6.2 做好防汛抗台应急物资的准备。于6月5日前报至采购。

7、严格落实奖惩要求,现场违章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加强对生产现场“三违”

作业人员的考核力度,发现违章,一律根据管理要求上限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6.25-6.29)

活动开展结束后,安委会将在全公司内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成果进行检查考核,对没有按序时进度开展部门的责令限期整改和补开展活动。对所列项目未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得力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讲评阶段。(6月底),在部门会议上进行通告。

六、活动要求

1、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切实为本部门量身定做具体实施方案。

2、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安委会搞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的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确保此次活动在时间、内容和人员上得到落实,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如实记录以备查案。

3、各部门要借助于此次活动的开展,重点查找出本部门、条线管理的隐患,进行充分的预评估,对排查的隐患要记录安全台帐内、有制定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间,对于需要跨部门实施整改和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办统筹协调安排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将加大对“三违”人员和关键场所、岗位员工劳保用品正确穿戴的查处力度。

4、各部门要结合时间节点,推进开展安全活动工作。

七、附表《安全检查表》《事故隐患排查表》

八、《安全月活动方案计划表》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第二篇

树脂厂安置房东辰心语项目部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政策,认真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精神、集团股份公司及六公司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月活动,以管理提升活动为锲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为构建和谐文明工程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成立树脂厂安置房东辰心语项目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劳务公司负责人: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活动,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为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主要内容及安排

1、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召开“安全月”专题动员会,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动向,促进广大干部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2、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悬挂安全主题标语,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通过微信、QQ等平台,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信息和警句警言,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日常生产生活中遵章守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外出期间严加防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伤害,确保安全。组织员工观看公司下发的《美国获奖安全教育片-事故与违章的关系》、《现场作业安全》、《风险评估那些事》

等教育视频,同时重温2015年下发的“安全生产月”主题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实战典例》,使职工通过观看警示片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典型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活动,深入分析警示片,或身边事故发生的原因,或典型违章行为,总结教训,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把《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2012-2015)》的学习、宣贯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工作。

3、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结合实际,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通过布置宣传标语、条幅、挂图、展板,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安全宣誓、签名活动,宣传安全知识,解答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4、结合《分包队伍生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葛六公安质环„2016‟3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排查活动。在安全活动月期间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活动,消除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要横到边,竖到底,确保工作不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和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对查出的隐患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5、组织宣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六个到位”和“四个责任体系”的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六个到位”工作,更加明确责任和组织机构、持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新规新法,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总体受控。

6、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意识,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程度,配备必要的消防用具,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达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7、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针对已编制的安全生产事件应急预案,实时开展形式不同的演练活动,以增强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提高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能力。结合现场实际,重点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高边坡坍塌、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场内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8、做好2016年防涝防汛工作。要对施工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做好防涝防汛准备工作。特别是对防涝重点部位、关键点位、重要区段、关键库房、各种材料储存场所等进行彻底地检查检修、清理疏通,做到防涝措施到位,设施齐全,确保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9、强化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确保专人予以认真实施,严防交叉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榜样带头活动。以管理提升为契机,开展“发现和治理一项隐患、提出一项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操作规程培训教育活动,以事故警示教育为重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部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部

署安排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管理,认真落实。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2、结合实际,突出主题。要以群众路线教育为抓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存在问题,突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广泛的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影音资料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防范意识,消除事故隐患于萌芽状态。

4、建章立制,防患未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部门及劳务单位、班组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补充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重点部位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防患于未然。

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将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以至施工全过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以管理提升为契机,严管细抓,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抓手,改变作风,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为天、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年度安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总结,长抓不懈。各县(区)质监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规律,研究打击非法违法的有效手段和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长效措施,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设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局应于7月30日前、8月30日前分别将本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市局,于10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局。

2016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4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和县安委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各涉污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3日至8日)。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发表工作动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关于摘发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金安办[2016]20号)。

(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9日至15日)。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消防安全教育科教片《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讨论,开展企业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全县受警示”。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从今年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7日至20日)。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联系相关单位,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引导规上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

(五)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6月3日至25日)。按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在全县掀起创建活动热潮。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环境安全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六)环境安全集中排查周(6月21日至25日)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重点。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含污水处理站)和涉危生产使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企业;严密监控水源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期(6月26至30日)

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应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而未安装的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在线检测设备出现故障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未按规定时间回复的按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要求涉危生产使用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的准备,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醒认识当前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感,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环境安全事故防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围绕活动的安排和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责任到人,活动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时间、检查内容和检查效果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格值守,妥善处置。严格落实“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信息畅通,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遇有紧急重大环境问题必须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第2篇

一、目标任务

第39条:编制实施两库治理及环保规划,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政策;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巩固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果,加强新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第42条: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好两大水库及饮用水源地。第43条:抓好乡镇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好连片治理项目;建成老城区污水处理厂。第45条: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见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

认真学习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通知中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人,突出工作重点,明确阶段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3—11月)

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充分发挥环保先行的作用,全面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环评编制和审批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地表水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常规性监测,确保各项环境任务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对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逐项评估,对各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对环境目标任务完成工作进行总结。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环保准入政策,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规范环评编制和审批,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跟踪管理,建立系列的后续管理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处理决不手软。

(二)开展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对乡镇基本农田化肥农药过量施用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调查,制定实施限期治理计划,所有达到国家规定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逐步完成达标治理任务。

(三)加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

全面抓好生态创建工作。2016年,力争我县生态创建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环境规划全覆盖,二是乡镇垃圾焚烧炉全覆盖,三是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全覆盖,四是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全覆盖。

(四)千方百计推进污染减排

认真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拿出切实可行举措,全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减排除目标。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着力推进金鑫养殖、船冲生猪、浴池锅炉专项整治等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全力推进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机动车检测线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提升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五)强化督查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每季度末10日内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局办公室将对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予以通报。对县域内重点河流实施辖区出境监督监测,建议县政府对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目标与财政挂钩制度,河流出境水质必须达到规定目标值,凡超标者,县财政部门将从有关财政资金中扣划相应资金,用于农村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第3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全国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金政办秘[2016]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

(一)此次检查主要以监察大队督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击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完善的原则,采取查档案、看现场等方法,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检查时间为6月21日—9月30日。

安排部署阶段(6月21日至25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积极搞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自查检查阶段(6月26日至8月31日)。采取环境监察大队督查与企业自查、各成员检查同步推进的方法,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企业、单位事故预防能力。

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监察大队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复查,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治理到位。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检查重点及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检查重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

(一)工业企业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为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新、改、扩建项目,要按“三同时”原则,严把审批关;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检查整治,着重对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应急管理能力。

(二)建筑施工

主要负责各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展情况、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垃圾管理、噪声排放情况的检查。要求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层层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方面的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当好参谋,搞好服务。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隐患。

(三)迅速行动,即查即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时刻掌握企业情况,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

今后,我局还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4篇

根据县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部署,县环保局认真开展了大讨论活动三个阶段各项工作,局党组认真查找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尚有待深化,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有的在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跨越发展等方面拓宽思路、方法不够,尚有待大胆创新破题。

2、少数同志工作主动进取意识不强。有时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有时习惯于等待领导要求和安排,缺乏主观能动性,工作缺乏预见性、超前性。

3、有的工作标准不够高,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程序精细科学性不够,有的办事有马虎、拖拉现象;有的工作自我加压不够,工作上满足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缺乏追求卓越精神,工作绩效不高;有的工作布置的多,深入抓落实少、检查少等。

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更新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学习政治理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感,坚持每周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至少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学政治理论、学政策文件、学环境管理业务知识、学先进的工作思路方法等。同时,要求大家积极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年终考核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80%。股级以上的干部还要认真读好两本书:《用心去工作》、《把事情做到最好》。在集中学习的管理上要做到“五有”:有签到、有记录、有个人笔记、有学习心得、有思想进步。

通过学习,要用先进的理论、科学的思维、方法、创新的理念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用先进的文化意识占领思想阵地,树立五个新观念:奋发有为观念、追求卓越观念、敢闯敢试观念、环保创新观念、精细管理观念,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各项工作。

2、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加强制度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事务性工作,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切实增强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教育大家不等不靠不推脱,主动服务到基层,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深化环保服务,提高环保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比重,确保环保工作对“三年大变样、五年上台阶”的战略目标的支持。增强大家的超前意识,领导想到的要想到,领导没有想到的也要想到,领导安排到的要做好,领导没有安排到的也要做好。

3、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一是加强机关考勤和绩效管理,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个人,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二是激励大家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对每项工作实行既有安排布置,又有督促检查,达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积极争取项目申报。四是汇报联系省厅对张冲蓄能电站有关审批手续办理。协助县委、县政府抓紧开展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五是抓紧完成县污水处理厂二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六是积极完成县下达的“三城同创”、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八是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垃圾收集焚烧处理前期工作。

2016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城建局和县政府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的部署和各项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严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重点和分工

(一)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安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建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3、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3)“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建设各主体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组织所有建设各方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本检查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五、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六、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今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及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责任单位,我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二)工作例会制度。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例会、情况汇报会,汇总分析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报告制度。每周一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每月2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四)总结报告制度。每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安全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安监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9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9日);

3、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

4、开展以建筑施工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6月中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月中旬);

6、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工作专项检查(6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3、结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做到“四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同时悬挂一条施工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4、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应及时将本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创新点信息(不少于二篇),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站。

第3篇

一、目标任务

清理县城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法占地、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遏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原有违法建设负增长,创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优质环境。

二、行动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6年5月6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清理核查、违建整治(安全整治)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

召开局查违(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宣布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

(二)清理核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1、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进行清理。于5月31日前,将清理情况上报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核查出的违法违章建设,要逐一提出处置意见。

2、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工地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

1、开展拆除及处罚。确实违反县城规划的姚进行强拆,并作出处罚。

2、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由县建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做好查违工作。

2、坚持依法拆违

对列入拆除计划的违法违章建设,首先动员自拆,对愿意自拆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可组织力量协助其拆除。对拒不自拆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实施强拆。

3、为确保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县安监站要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

4、加强舆论宣传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6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第3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争当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筑牢安全防线。

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更加深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压降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制度和分片包保联系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网络,要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的重点转向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阶段性考核,建立完善过程、进度跟踪控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优先予以评优评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领导,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运行。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网上报送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执法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企业自觉自查自报、有责部门主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抽查和督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销号制”,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或隐患零上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频次和力度。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在2016年度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70%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造修船、旅游服务、商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努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使已达标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3”监控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展标准化创建内涵,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

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年内重点行业企业70%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系统,普查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确保所有用人单位全面覆盖、全部录入、准确报送、不留死角。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宿编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工作职责界定、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落实,真正使乡镇安监机构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区级安监机构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单独设立或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成立来龙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五是突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治。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体系。要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2016年,在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教育、电力、卫生、气象、农业机械、渔业、旅游、消防、烟花爆竹、成品油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将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涉氨企业、旅游企业纳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抓整治。坚持和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引导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真正形成合力,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敢试敢闯,敢于突破,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抓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领域秩序稳定。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持续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明查暗访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处理从严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制度、案审制度、评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的行政效力和震慑力。

二是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计划监察制度,制订行政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含量;开展行政执法竞赛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将一般亡人事故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实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完善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警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转化为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协调,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

一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提升示范创建的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为内容,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展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三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加强以乡镇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安全培训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竞赛,对在岗职工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导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着重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学校防雷击防火灾防地震演练,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应急救援资源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家组建设,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加强经费保障,为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类工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利用社会力量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各类不同层次的救援队伍。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动员机制,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救援。

第5篇

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填报。一季度,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15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实现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数量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录入数量同步。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1.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2016年,全区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企业新增目标180家,各乡镇、园区要继续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力争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累计达700家以上。

2.区安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信息是否真实、危害因素种类是否申报全面。

三、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宣传活动,重点向基层、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从业者的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继续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承诺,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向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作业的企业必须全部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签订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四、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按照拟发布的《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相关工作,完善公正、科学的审查和验收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侧重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的抽查督查。

2.加强与立项部门(发改、经信)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3.通过函告、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的覆盖率。

五、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指导和督促各重点企业对照省局和市局关于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力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达标实现“全覆盖”。

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蓄电池等企业,组织“回头看”。

2.重点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两个行业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

七、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批试点工作

继续按照《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6〕1号)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力争全区所有存在高毒物品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审批条件。

八、强化用人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九、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1.各乡镇、园区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要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区安监局将突出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职业病防治“告知”与“承诺”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乡镇、园区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2016-07-16)
  • ·贵州2016年安全生产月工方案(2016-07-25)
  •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2016-08-02)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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