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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6    阅读:

2016学校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一篇

2016学校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宣传贯彻国发〔2016〕40号、苏政发〔2016〕112号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为切实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9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各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校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好本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长:

组员: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营造宣传氛围。各校在校门口和显眼处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画。校内有电子屏幕的学校,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

(二)开展安全教育。各校要采用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简报、安全宣传专刊、知识竞赛等形式,以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建设工地安全、夏季饮食卫生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农村学校、外来工子弟学生多的学校要特别加强预防溺水淹亡事故提醒教育。同时,各校应积极开展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落实安全检查。各校要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校舍、教室的电风扇、开关、电线,教职工电瓶车的充电间,食堂的排烟管道,食品的采购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学校领导亲自参与,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校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校特点,紧紧围绕主题,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氛围,查找并解决一些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经验、成效和不足。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分别于6月8日和7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各校要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全年

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016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二篇

2016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加强校园及周边师生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为教育教学工作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副组长:

组 员:

五、活动安排

1、开展安全大检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内容主要是校舍、消防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结合正在进行的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建设和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和完善学校安全预案,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教学主渠道的教育作用,利用班队会时间,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同时要在暑期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以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以发“给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安全宣传。

3、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在校内显要位置悬挂安全条幅、设置安全主题标语,在国旗下讲话中宣传安全法规的重要意义,营造校园浓厚的安全氛围。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2、贴近实际。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真正做到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

3、加强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016学校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三篇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宣传贯彻国发〔2016〕40号、苏政发〔2016〕112号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为切实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9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各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校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好本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长:

组员: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营造宣传氛围。各校在校门口和显眼处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画。校内有电子屏幕的学校,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

(二)开展安全教育。各校要采用国旗下讲话、安全知识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简报、安全宣传专刊、知识竞赛等形式,以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建设工地安全、夏季饮食卫生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农村学校、外来工子弟学生多的学校要特别加强预防溺水淹亡事故提醒教育。同时,各校应积极开展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落实安全检查。各校要重点对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校舍、教室的电风扇、开关、电线,教职工电瓶车的充电间,食堂的排烟管道,食品的采购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学校领导亲自参与,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校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校特点,紧紧围绕主题,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氛围,查找并解决一些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经验、成效和不足。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分别于6月8日和7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各校要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6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第3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争当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筑牢安全防线。

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更加深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压降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制度和分片包保联系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网络,要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的重点转向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阶段性考核,建立完善过程、进度跟踪控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优先予以评优评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领导,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运行。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网上报送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执法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企业自觉自查自报、有责部门主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抽查和督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销号制”,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或隐患零上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频次和力度。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在2016年度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70%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造修船、旅游服务、商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努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使已达标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3”监控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展标准化创建内涵,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

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年内重点行业企业70%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系统,普查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确保所有用人单位全面覆盖、全部录入、准确报送、不留死角。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宿编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工作职责界定、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落实,真正使乡镇安监机构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区级安监机构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单独设立或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成立来龙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五是突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治。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体系。要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2016年,在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教育、电力、卫生、气象、农业机械、渔业、旅游、消防、烟花爆竹、成品油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将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涉氨企业、旅游企业纳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抓整治。坚持和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引导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真正形成合力,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敢试敢闯,敢于突破,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抓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领域秩序稳定。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持续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明查暗访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处理从严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制度、案审制度、评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的行政效力和震慑力。

二是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计划监察制度,制订行政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含量;开展行政执法竞赛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将一般亡人事故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实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完善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警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转化为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协调,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

一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提升示范创建的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为内容,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展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三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加强以乡镇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安全培训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竞赛,对在岗职工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导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着重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学校防雷击防火灾防地震演练,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应急救援资源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家组建设,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加强经费保障,为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类工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利用社会力量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各类不同层次的救援队伍。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动员机制,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救援。

第5篇

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填报。一季度,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15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实现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数量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录入数量同步。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1.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2016年,全区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企业新增目标180家,各乡镇、园区要继续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力争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累计达700家以上。

2.区安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信息是否真实、危害因素种类是否申报全面。

三、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宣传活动,重点向基层、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从业者的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继续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承诺,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向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作业的企业必须全部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签订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四、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按照拟发布的《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相关工作,完善公正、科学的审查和验收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侧重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的抽查督查。

2.加强与立项部门(发改、经信)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3.通过函告、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的覆盖率。

五、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指导和督促各重点企业对照省局和市局关于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力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达标实现“全覆盖”。

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蓄电池等企业,组织“回头看”。

2.重点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两个行业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

七、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批试点工作

继续按照《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6〕1号)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力争全区所有存在高毒物品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审批条件。

八、强化用人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九、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1.各乡镇、园区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要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区安监局将突出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职业病防治“告知”与“承诺”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乡镇、园区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016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2016公路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六篇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活动。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主题宣传咨询、专题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局安全生产重点活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普及职业卫生、事故伤害预防、应急避险等安全常识。拟定于6月16日(星期一,全国统一的宣传咨询日)上午,在县城黄山二路、黛溪三路指定位置,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站(点),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图片展板,发放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咨询台设置具体位置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开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咨询日”活动。二是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班和部分重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专门培训班(具体日期另行确定)。三是在工程施工现场、重要路段、相关站队门口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参加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利用县内主流媒体,制作刊播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引进播出安全生产宣教片《生命的红线》及安全生产微电影《生命刻度》,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等,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三是按照安全培训计划的安排,开展安全教育,具体教育内容和时间地点安排等另行通知。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或演习),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活动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邀请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市局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观摩指导。

(四)积极参加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XX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各科室站队部要积极报名参加,据计划安全设备科根据报名情况派出一支由基层(企业)一线职工组成的代表队参加比赛。比赛拟定6月下旬组织举办,竞赛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及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校园安全知识等。

(五)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谈安全”进重点企业采访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电视台、《今日》报记者深入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采访,宣传报道企业第一责任人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六)积极参加安全文化书法绘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文联牵头,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和“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为主题,开展作品征集活动。根据滨路安字〔2016〕3号《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邹安办发〔2016〕19号《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各科室站队部要在6月5日前,将本科室参赛作品报送至计划安全设备科,计划安全设备科将组织评选,从中筛选报送部分优秀作品分别参加市局和县安委会组织的有奖征集活动。

(七)开展以“全员参与、不留死角”为形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科室站队部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平安工地建设、夏季汛期安全工作,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全员参与,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以危险路段、公路工程建设、重要桥梁等重点区域(部位)为重点,采取联合整治、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消除安全隐患。

(八)开展百日攻坚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检查活动。对照《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206号令)和《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滨路安字〔2016]2号)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总要求,市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请各科室站队部务必抓好落实。【学校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精心筹划,细化分工,确保每项活动责任到人、投入到位、措施得力,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发动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务求活动实效。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第2篇:公路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局各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

二、攻坚领域

全局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路网改建及养护工程、公路、桥梁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单位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工程建设

在建的重点公路工程,特别是公路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国、省道路网新、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中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施工安全。

1.整顿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队伍。禁止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行为;项目法人必须具备“施工许可”批准文件,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凡未经安全审查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建设。“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件和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2.整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设程序、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等均符合相关要求,加强对露天作业、边坡坑基作业、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爆破作业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施工用炸药的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二)路桥管养

1.整顿公路危险路段。及时处理路面病害,配齐、规范标志、标线;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标志,摆放隔离墩、张贴警示反光膜、悬挂夜间警示灯,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降低因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2.整顿危窄桥梁。严格落实桥梁“四个一”监管和危桥加固改造“绿色通道”制度,对跨河特大桥梁,大跨径污工砌体桥梁,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交通流量繁忙的桥梁,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桥梁,根据类别分别实行专人监管、视频监控、动态监测、限行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

3.整顿公路安全设施。按标准完善指路标志,加强隔离栅、护栏、防眩、机电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日常保养及维护。

(三)路政管理

1.整顿公路安全畅通薄弱环节。建立“路警联动”机制,提高巡查效率,及时处置路政事案。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整顿公路安全通行秩序,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行为;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各类公路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加强车辆疏导,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整顿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全面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公路安全保护法规体系,深入推进公路依法行政和路产路权保护。整治偷采河砂、占道经营等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及时处置路政案件,拆除违章建筑、标牌、广告牌。针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路段和桥梁,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按照即将施行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做好路面检查和综合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超限车辆,坚决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四)收费管理

1.整顿ETC窗口管理。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局内安保措施、票款管理措施。设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专线,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制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联合地方警力,加强治安保卫,确保资金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

(五)内部安保

对机关办公区、宿舍区、三产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和安保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加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灭火系统设置,抓好高层建筑物防雷电设施配备和消防工作,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或过期的要立即整改。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抓好用电安全,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六)应急管理

1.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2016年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系统防范恐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对我局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做到与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重点目标相衔接,确保预案启用后,起作用、见实效。

开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要结合今年标准化达标工作,制定好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开展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急演练,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至少演练一次。

2.强化应对灾害天气。一是防汛抗台物资、资金、设备。各科室站队部要对防汛抗台物资、资金、设备到位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确保物资充足、资金到位、设备良好,并结合实际完善预案。二是实行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雨前排查和雨中巡查制度,重点对易发生水毁、塌陷的路段,进行全面整修,排险加固。及时清除桥涵上、下游行洪障碍,排除立交下积水。

3.加强公路安全巡查力度。路工科、路政综合科、各路政中队要加强对所管养路段的巡查,一旦发生灾情,要立即组织抢修,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提前采取限行或绕行措施。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各带班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好应急值班室、96660公路服务电话、监控室等信息平台功能,加大对重要路段、区域监控指挥力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置,保障我局管养路段正常有序运转,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良好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惠华恩同志为组长,梁英秀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安全设备科,负责协调我局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各科室站队部要全力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此次百日攻坚战。

(二)狠抓“四个落实”。各科室站队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以及奖惩制度,落实“双基建设”,落实百日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

(三)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各科室站队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各自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5日前报计划安全设备科。

(四)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根据市局要求:市局将组织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暗访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因此,各科室站队部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和责任,不折不扣的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给上级和自己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五)认真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力度。各科室站队部要切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反映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推进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各科室站队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请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局计划安全设备科。

第3篇:四德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关于争创全市“四德工程示范县”建设“礼仪”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四德”工程示范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四德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四德工程示范点”,经研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宣传部建设“礼仪”、“四德示范点”的要求,以“互爱互助、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责任担当”为着力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以点带面,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在全局营造“人人有修养、处处讲礼仪”的良好氛围,为公路“路通政通心通”品牌建设提供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实施

按照建设“四德工程示范点”工作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织重要节庆主题活动。结合“五一”、“七一”、“十一”、重阳节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以“敬业”、“爱党拥军”、“爱国”、“孝老”等各类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各层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用好道德讲堂。道德讲堂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平台、重要载体和重要抓手。在去年活动开展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利用道德讲堂弘扬传统美德,汇聚正能量。本着“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活动原则,我局面向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身边家属亲人征集道德事迹。不需要事迹多么轰轰烈烈,平凡孕育伟大,善良彰显于细节,只要是正面的现实教材,能够传递正能量,就是优秀的“道德教材”。

3、建设善行义举榜。在局机关宣传栏建立“善行义举榜”,对涌现出的道德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张榜公示和宣传表彰,抑恶扬善,激浊扬清,传递正能量。“善行义举榜”分“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四个板块。典型人物事迹材料与“道德讲堂”活动事迹材料一并征集,请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积极举荐。各科、室、站、队、处于4月9日前上报不少于2个典型事迹材料,发到邮箱。

4、签订“四德”责任状。“四德”责任状同样是践行四德工程的有效载体,经过细化量化“四德”建设标准,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四德”责任状,把“四德”建设落实到每个角落。全局干部职工可按照“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道德范畴,结合岗位工作和实际需要,对“四德责任状”具体内容建言,4月8日前将建议发到邮箱。

三、实施步骤

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建设“四德工程示范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氛围,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档案材料整理、“善行义举榜”以及签订“四德责任状”等各项任务的落实。搞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迎查验收阶段(4月下旬)。做好档案资料、外观展示等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市、县四德工程验收组的检查考核。

(四)深化提升阶段(5月上旬至12月底)。四德工程与建设“礼仪”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乡村文明行动”相结合,与典型宣传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相结合,创新载体活动,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活动主题进一步深化,活动效果进一步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我局道德教育活动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张贴画、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强化创建氛围;利用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发送公益广告语、四德小故事等,形成道德建设的舆论强势。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要把建设“四德工程示范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局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施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四德”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公路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根据《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总抓手,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切实抓好“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公路路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我县加快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培训工作方案,推动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深入宣传,为《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深入学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局务会、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行政程序规定》及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大对路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扎实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工作,使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二)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研究、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有效。细化并公开路政行政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塑造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认真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把行政强制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对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

四、工作要求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路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站、队、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为“行政程序深化年”的落实、执行及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情况。

第5篇:公路路政日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公路路政日”活动,展现公路路政执法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各界爱路护路意识,围绕今年“认真宣传贯彻路政条例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的主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路路政日”活动,使《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民心,使路政执法工作得到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广泛支持;充分展示“反应迅速、装备精良、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公路路政品牌形象,塑造公路路政规范执法、文明服务良好形象;与路政管理重点工作相结合,有效推动路政管理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公路路政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县公路局成立“公路路政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综合科,高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落实。

三、活动时间

3月28日至3月30日

四、活动主题

“认真宣传贯彻路政条例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1、宣传重点:在进一步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重点对《公路路政条例》加强宣贯工作;突出对路政执法形象、文明服务的展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使各级党委政府成为路政管理工作的坚强后盾;积极宣传公路保护的职责和内容,把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2、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丰富宣传载体。一是要利用公路和公路两侧的桥体、院墙、服务区、非公路标志等公路沿线设施喷刷宣传标语,在路政服务大厅、收费站、公路站、ETC客服网点等场所悬挂横幅,充分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宣传。二是要印制路政管理法规政策、案例宣传单(卡)、图片等,在车流量大、人员集中的收费站窗口、ETC客服网点发放,并安排宣传车到公路沿线乡镇、街道、社区和厂矿企业流动宣传。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播放路政管理宣传片及宣传口号,对路政管理主要工作、先模人物及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使路政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2)现场办公讲解。一是在银座门口的中心广场、穿村路段、收费站广场等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地方设立宣传点,对路政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答。二是结合热点工作。紧密结合:“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活动,坚持宣传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相促进的思路,针对辖区内乱搭乱建、排摊设点、乱堆乱放等难点问题,确定重点路段、重点村镇、重点内容进行整治,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确保成效。

(二)开展其他活动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以3月30日“公路路政日”为契机,针对集市贸易、占路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对寿济路礼叁集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3月30日“公路路政日”当日上午8:30,统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在行动地点开展。执法人员在行动中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清理、整治的同时,可采取发放印刷品、现场讲解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做好“路政日”活动与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结合。

要通过开展“路政日”活动,有效促进公路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车辆治理、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形象“四统一”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方案(2016-07-15)
  • ·贵州2016年安全生产月工方案(2016-07-25)
  •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2016-08-02)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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