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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6    阅读:

篇一: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

郑州XXXXXXX有限公司

化验室管理规范

编辑:

审批:

2013年7月

目录

1化验室职责 .......................................................................................................................... 1

1.1化验室职责 ................................................................................................................ 1

1.2化验室岗位职责 ..................................................................................................... 1 2化验室工作制度 .............................................................................................................. 3

2.1数据记录制度 ........................................................................................................... 3

2.2检验制度 ..................................................................................................................... 3

2.3安全管理制度 ........................................................................................................... 4

2.3.1安全用电 .............................................................................................................. 4

2.3.2化验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 4

2.3.3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 6

2.3.4废弃物安全处理 ................................................................................................ 6

2.3.5化验室卫生安全 ................................................................................................ 6

2.4药品管理制度 ........................................................................................................... 7

2.4.1一般药品管理制度 ............................................................................................ 7

2.4.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 7

2.5设备管理制度 ........................................................................................................... 8

2.6保密制度 ..................................................................................................................... 8

2.7卫生管理制度 ........................................................................................................... 9

2.8请假制度 ..................................................................................................................... 9 3说明 ......................................................................................................................................... 10

1化验室职责

1.1化验室职责

在技术部的指导下,负责公司外购样品及原料、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和最后出厂的成品的检验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化验数据并对化验数据进行记录存档。

(1)负责外购样品、进场原料的检验工作并提出分析数据报告,及

时反映其质量情况;

(2)负责中间产品的检验工作,在保证化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提

供检验结果,以便为生产和试验工作提供依据;

(3)负责出厂产品的检验工作,提出准确数据以便定出产品等级。

一旦化验出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以便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

(4)积极开展化验方法试验,不断学习引进新技术,采用先进方法

使化验方法的准确度、灵敏度达到高水平,使检验方法向简便、快速的方向迈进,从而满足日益发展的生产需要;

(5)加强劳动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维护,努力降低各项材料消耗,

提高工时利用率,降低化验成本;

(6)对产品的化验数据进行记录存档,定期总结,为生产部门提供

经验依据。

1.2化验室岗位职责

1.2.1化验负责人职责

(1)负责化验室技术管理工作;

1

(2) 负责化验室培训工作,制定化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

标;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目标,并能够与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且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3) 化验数据出现异常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尽快

解决问题;

(4)负责制定或修改化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经验反馈、操作规范等

文件编写工作;

(5)负责各种技术资料、原始记录等综合管理工作,进行分类归档

管理;

(6)有权指导、监督、检查化验员执行化验操作规程,有权制止违

章作业和不合理的工作;

(7)负责安排设备维护保养、化验项目定期考核工作的安排;

(8)负责化验室药品配制、采购及化学药品的验收、盘点工作;

(9)负责化验室劳保用品使用的合理性;

(10)负责化验室安全、环境、质量管理工作。

1.2.2化验员职责

(1)熟练掌握各种检验项目;

(2)化验数据出现异常,立即报告化验负责人,同时填写《化验数据异

常分析报告表》并保留原样;

(3)熟知《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严格按照《化学药品管

理制度》操作;

2

(4)掌握分析仪器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工作,化验分析过程中严格

按照仪器仪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损坏仪器仪表;

(5)对化验室所测定的每个分析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对所上报的数据

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7)负责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

(8)负责对样品的接收与保存工作,对样品的有效性及代表性负责;

(9)定期校准化验室所需仪器设备;

(10)定期更换分光光度计曲线并校准;

(11)负责定期工作的执行和记录;

(12)负责对所使用的药品、仪器的检查盘点,确保准确无误;

(1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不合理的工作;

(14) 禁止与化验室无关人员入内。

2化验室工作制度

2.1数据记录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验全过程,按此记录出检验结果,

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签字;

2.2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3

篇二: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化验室检验管理制度

《化验室检验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检化验质量管理

一、 质量保证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和

办法。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抵制行政或外界压力对质检工作的干扰。

2、 每月不定期对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教育,所有质检人员都应该掌握质量体系

要求的技术要求。

3、 加强技术培训,每月内部培训1~2次检化验人员。每年送检验人员出去

进修学习1~2人次。建立定期对培训人员的考核机制。化验室新进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化验员必须持有效化验员等级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4、 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自检、盲样抽检和标准物质校核性检验,

【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全面执行质量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规程进行样品验收、加工和检验工作。

5、 检测前后都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保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检测设备

必须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6、 按规定做好检测原始记录,严格执行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审查制度。常规

分析用基准物质避光阴凉处保存。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用铜、铁、锰、锌、钴、铅标准溶液放置在避光阴凉处。高效液相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放置冰箱中,冷藏保存。

7、 每年根据业绩和日常表现评出优秀员工予以奖励,对于出具错误检测结果

的质检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者,给予几率或经济处罚,直至追求法律责任。

二、 样品的抽取、保管和处理制度

1、 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室的样

品管理员。

2、 样品管理员在接受样品时要检查样品的包装、外观和数量,并进行登记、

编号,将样品分成2份,1份留存备查,1份按规定粉碎、制备,填写收样台帐,通知检测人员领取样品,开始检测。原料收样记录详见《×××(原料)收养台账》

3、 保存的样品要专人保管,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

4、 被检测的样品进入流转程序时,要办理必要交接手续。分析检测完成后,

应及时将样品归还样品管理员。

5、 样品保留一般保存6个月,部分特殊产品的样品保存过期后2个月,过期

样品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处理。

三、 检验和复核制度

1、 被检样品采用唯一性编号。每批样品需经质量检查。同一批样品部分样品

实行双份自检。批次在10 个以上的样品,实行不同检验人员同时上岗检测。每个人负责自己检测的检测的指标。

2、

3、

4、

5、

6、

7、

四、 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制度

1、 各种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统一印制,格式要符合检测工作要求。

2、 原始记录由检验人员认真填写,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

不许涂改,如发生误记时,在错误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在横杠上方空白处更改并签字。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填写测量数据,不准伪造检测结果,不许任意销毁原始记录。

3、 检测完毕后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和误差理论计算结果,并签字确认。经

校核者校核签字,将原始记录交品控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归档。

4、 原始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

5、 原始记录只能作为检测记录专用,不能代替检验报告,更不准做他用,未

经品控部门主管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原始记录。

6、 品控部门主管应不定期抽查原始记录的记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者

应及时纠正。

五、 检验结果的整理、审核和上报制度

1、 检测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 检验报告由专人根据原始记录、送检台帐,编制人签字,交品控部门主管

审核、签字。

3、 检验报告必须用统一的检验报告用纸,字迹工整,规范化,计量单位准确,

不得有任何涂改和改写。每一步骤,经办人必须签字,报告一式两份,原件交不管领导,复印件存档或随货带走。

4、 检测报告详见《×××检验报告单》。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方法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准确无误地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进行检验,应通过化验室主任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 检验人员要完整地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涂改。对于需要修改的检测结果,应“扛改”,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规定执行。 平行样双检结果,平行样误差超过允许误差范围,应定为初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 检测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 检测结果的原始记录先由检验人员相互校核,并填写相应台帐,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原始记录详见《××原始记录》。

第二部分:实验室内岗位责任制度

一、 化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1、 全面负责检测工作质量,每月向主管质量的负责人报告检测工作质量情

况。

2、 负责全室人员的分工安排,检查、督促原料、产品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依

据质量标准做出明确判定。

3、 收集有关检测标准方法,全面掌握本领域技术检测的发展方向,制定测试

技术的发展计划。

4、 批准测试项目、检测实施细则、检测操作规程,检测仪器暂行校准方案。

5、 主持检测方法标准的验证工作。

6、 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7、 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8、 审核检验原始记录和签收检验报告单。

9、 按月编写原料、产品质量检验汇总,分析报告。

10、 分析报告详见《×年×月统计分析表》。

二、 标准、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 检查、督促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标准物质,并对它们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

以保证其具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并负责提出上述物资的采购、报废计划。

2、 执行计量技术法规及计量器具检定规程或暂行校验方法。

3、 检查各测试室在检测仪器的周期检定制度和执行情况。

4、 仪器检定详见《×年化验室报检仪器明细表》。

5、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 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 对自己所做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2、 严格按照检测规范、检测方法汇编、测试细则进行各项检测工作,确保检

测数据、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 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记录,并做好所负责仪器的维护包养。

4、 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迅速准确。并及时将项目分析结果报室

主任审核、汇总。

5、 负责提出自己检测项目所需仪器、试剂等采购计划。

6、 对所用玻璃仪器用后要清洗干净,放回原处。因工作不慎或其他原因损坏

仪器,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并填写损坏记录。

7、 负责经常打扫工作区的室内、外卫生。

8、 打扫卫生记录表详见《生产基地化验室清洁分工表》。

四、 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1、 及时做好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中各质量控制点管理条例的落实

和执行情况。

2、 及时准确做好每批原料进库的采样工作,并对外观(霉变、色深、粒度不

匀等)进行感官检查,发现不合格原料要及时向质检及采购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3、 负责对投入生产的原料进行质量监督,不合格的原料不准投入生产。

4、 按规定时间及批次,对各种产品进行采样,并登记好生产日期、品种、班

次,交化验室备份。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向质检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5、 认真填写产品质量检查表,对生产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6、 每月编写原料、产品质量检查报告,报质检负责人或化验室主任。记录报

告详见《×年不合格记录与处理》。

7、

有权拒绝来自行政或其他任何方面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干扰。

第三部分:实验室内管理制度

一、 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管理

1、 化学药品的贮存:化验室需要用到各种化学试剂,除供日常使用外,还

需贮存一定量的化学药品。大部分化学药品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是易燃易爆品,因此必须了解一般化学药品的性质及保管方法。较大量的化学药品应放在药品贮藏室中,由专人保管。贮藏室应是朝北的房间,避免阳光照射使室温过高及试剂变质。室内应干燥通风,严禁明火。危险品应按国家公安部门的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由专人加锁保管。

2、 试剂溶液的管理:自己配制的试剂溶液都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及用量盛放

于有塞的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装入棕色瓶中,需滴加的试剂及指示剂装入滴加瓶中,整齐排列于操作台上。排列的方法可按各分析项目所需试剂配套排列。试剂瓶的标签大小应与瓶子相配,书写工整,标签应贴在试剂瓶中上部。有试剂的试剂瓶必须有对应标签。应经常擦拭试剂瓶以保持清洁。过期失效的试剂应及时更换。

3、 危险品的分类及管理:a)、爆炸品:如硝酸铵应放置在避免热源,不宜

放生碰撞,撞击,震动的地方,避免放生爆炸。b)、氧化剂:氧化剂具有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存放,避免燃烧爆炸。一级无机氧化剂如过氧化氢、高氯酸、高锰酸钾等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

4、

5、 毒害品管理:如有毒品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需单独存放。使用时需带上手套和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在通风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操作。 腐蚀品管理:如硫酸、盐酸、硝酸、冰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保

存时应避免撒漏,使用时带上口罩和手套,必要时在通风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操作,如溅在皮肤上,立即用水冲洗。

二、 标准品的管理

【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1、 购买标准品和基准物质应选择有资质的标准物质单位。

2、 无机类标准品应该有标准品证书,包括样品编号、名称、标准值、不扩散度和基体。

3、 盛放标准品或基准物质器具必须干净无污染物,做到专用,不得与其他试剂或溶液混用。

4、 已经从标准品或基准物质试剂瓶中取出的多余标准品或基准物质不得再一次倒回到标准品或基准试剂瓶中。上一批次的标准品不能与下批次的混合使用,更不能将二者倒在一起使用或保存。

5、 部分标准品需要低温保存或者冷冻保存的,按照其标签说明低温保存或冷冻保存在冰箱中。保存标准品的冰箱不得断电超过20min。

三、 精密仪器的管理

1、 精密仪器的账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名称、规格、数量准确。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使其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 精密仪器的购置、拆箱、验收、安装、调试都应由专人负责。

3、 在固定房间及位置,按精密仪器的性质、灵敏度、精密要求摆放。精密仪器室与化学处理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及水蒸气腐蚀仪器。

4、 烘箱、高温炉应放置在钢架台上,周围不能有可燃物品。

5、 应定期对仪器性能进行检查,对各项指标加以校验,检查结果记录在仪器技术管理资料上。

6、 较复杂及大型的精密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装入全部技术资料,如:说明书、装箱单、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使用记录、检修记录等。

7、 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非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的旋钮或按钮。

8、 精密仪器的拆卸、改装应经过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卸。

9、精密仪器的配件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四、 玻璃仪器的管理

1、 在贮藏室里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地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

器放在实验室柜中,要放置稳妥,高的、大的放在里面。

2、 质检人员本着对工作的负责精神,对所用的所有玻璃仪器用完要清洗干

净,按要求保管,养成良好习惯,不要在容器里遗留油脂、酸液、腐蚀性物质(包括浓碱液)或有毒药品,以免引起后患。

3、 当磨口活塞打不开时,如用力拧就会拧碎,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

施来打开。如果是凡士林等油状物质黏住活塞,可以用电吹风或微火慢慢加热使油类黏度降低,或融化后用木棒轻敲塞子即可打开。有些塞子长时间不用因尘土等黏住,可把它泡在水中,几小时后可打开。因碱性物质黏住的活塞可将仪器放在水中加热至沸,在用木棒轻敲塞子。若瓶内有腐蚀性试剂,如浓硫酸等,要在瓶外放好塑料圆桶以防破裂,操作者要戴有机玻璃面罩,操作时脸部不要离瓶口太近。对于因结晶或碱金属盐沉淀及强碱黏住的瓶塞,可把瓶口泡在水中或稀盐酸中,经过一段时间可以打开。

五、 天平室管理

1、 天平室应防震、防尘、保持温度稳定。

2、 天平室内除放置与天平使用有关的物品外,不可放置其他物品。

3、 天平室不要经常敞开门窗,以免灰尘侵入天平框内。称量时应关好门窗以防止对流空气影响称量的结果。

4、 如天平室较潮湿可在墙角放一箱生石灰。天平框内放变色硅胶作为干燥剂,要视潮湿程度而定。如在湿度太大的雨季或在潮湿的南方可放置干燥剂,在干燥季节可不放干燥剂。

5、 天平室后面、地面要用洗湿拧干的布擦,防止环境湿度过大。

6、 天平室及天平应固定专人管理,设立使用登记本及天平技术档案,档案内记录天平清洁日期、检定数据、维修记录及砝码检定数据等。应该检定规程的要求定期清洁天平及砝码,定期检定天平和砝码。

篇三: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2015化验室管理制度

第1篇: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消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交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过程及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等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

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至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8、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必须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九寒天,务必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辩。

10、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3、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须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规范:

所属部门品控部岗位名称化验员

直属上级品控部经理直属下级

职等取级管辖人数

最相关岗位原料部内勤、值班经理、包装工、品控员等

管理范围原料及产成品检验、样品留存与提供等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原材料、产成品的化学检验工作;

2、做好化学检验原始记录;

3、做好各类样品的留样、并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及时填写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单;

5、负责客需样品的提供。

权限范围:

1、原料、产成品的独立检验生产;

2、对检验结果的独立判断和记录权;

3、对检验样品的保存权和提供权;

4、对测试设备的维护保养权;

5、对化验室整洁的维护权;

6、绩效考核的申诉、合理化建议权;

第2篇:化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第3篇:煤质化验室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第4篇: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必须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篇四: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2015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网吧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为广大网友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上网环境,特制定以下卫生标准:

1、入口处卫生标准:

(1)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渍、无杂物;

(2)门帘要经常擦拭保持无污渍;

(3)公共休息区要保持无污渍、无杂物,烟灰缸内烟头超过3个要及时更换,桌面要保持清洁,无烟灰与其他杂物;

2、吧台卫生标准

(1)吧台表面要求无污渍、无杂物;

(2)货架表面保持无灰尘、杂物,商品要摆放整齐,并保持无变质、过期商品;

(3)仓库物品摆放要求整齐、有序;

(4)收银设备要求表面无污渍;

3、卫生间卫生标准

(1)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无痰渍、水渍;

(2)便池表面要保持清洁,无便渍及杂物;

(3)清洁工具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丢;

(4)洗手池表面要求保持清洁,无污渍及杂物;

(5)卫生间空气要求保持无异味;

4、网吧机器卫生标准

(1)机器表面要求无污渍;

(2)显示器表面要求无灰尘、指纹;

(3)键盘要求无污渍及灰尘;

(4)主机箱内部要定期清洁,保证CPU风扇、内存及其他零配件表面无灰尘;

5、顾客上网区域卫生标准

(1)桌椅表面要求无灰尘、污渍及杂物;

(2)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杂物、水渍;

(3)顾客上网区域要求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4)顾客烟灰缸内烟头不得超过3个。

第2篇: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从业人员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且每年都进行定期体检。

第二条: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第三条:检查KTV场所地面:有无灰尘,水渍、油渍,垃圾杂物等如果不合格需要负责该区域的员工及时清理

第四条:检查场所天花板墙面及墙角有无污迹,剥落,蜘蛛网,卫生死角。如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害虫都要及时杀灭。

第五条:每天都要检查KTV门窗是否干净完好,窗台有无灰尘、杂物,窗帘有无破洞、脏迹、脱钩等

第六条:检查KTV包房的灯具及灯泡是否完好、是否有灰尘

第七条:检查包房中的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设备上有无灰尘等

第八条:KTV场所内使用的用品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所有的餐具、杯具、玻璃器皿等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都有洗净消毒

第九条:各类用品用具都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数量都有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清洗消毒的产品都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第十条:检查KTV中餐具、杯具、玻璃器皿清洁完好,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且所有的餐具、杯具、玻璃器皿都应无指纹、水渍、油渍、脏痕、污迹,无裂纹、缺口

第十一条:每天都要检查空调出风口干净清洁,无灰尘

第十二条:检查吧柜、酒架、样品陈列柜清洁完好,无灰尘、污渍

第十三条:餐车、酒水车清洁完好,车轮转向灵活,无灰尘、污渍杂物、垃圾

第十四条:每天都要检查KTV的备餐间、工作间、杂物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清洁,无异味、杂物,无裸露垃圾

第十五条:检查KTV中的果汁机、鲜啤机、毛巾柜等设备是否干净清洁,无残留汁液,无污渍

第十六条:KTV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3篇: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4篇: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大扫,每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下午放学后),周四下午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老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老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况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保持的意识,形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考虑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文明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校园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第6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尘、毒、噪场所规定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职业卫生管理

7、3、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篇五: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2015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1篇: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要按照旅顺口区制定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化学药品由化学实验员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化学药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蚀性,有的易变质,因此应妥善保存,保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潮解。对吸水性、吸湿性强的或与CO2反应的物质尽量少与空气接触。如:强碱、P2O5、浓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碱石灰、水玻璃、漂白粉等。

2、防风化。对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质应密封放在阴凉处。如:碳酸钠晶体等。

3、防分解。对见光受热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阴凉或黑暗处。如:AgNO3、浓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氢氨。

4、防氧化。强还原性物质应密封防止与空气接触。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还原剂防止其氧化如二价铁盐溶液保存时可加入少量铁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绝空气,如钠、钾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连。防止玻璃与强碱性物质反应而粘连。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蚀。防止橡胶被强氧化性物质腐蚀。如:HNO3、KMnO4等。

7、防挥发。对挥发性强的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如:浓HNO3、浓盐酸、浓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态有机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9、防污染。对有毒性的物质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发生。实验时要常备沙土湿布等。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8、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1000g,工业乙醇5Kg。

六、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化学药品账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一清点,对剧毒化学药品要定期称重。

第2篇: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数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应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1、属于危险品化学药品

(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2)氧化性物质:氧化性酸、过氧化氢等。

(3)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还包括在潮气中会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氧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4)剧毒物质:氰化钾、三氧化二砷等。

2、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3)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6)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

(8)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第3篇:化学药品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化学药品库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严禁带火种进入药品库。

第二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三条要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出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领用和存放药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员同时填写出入库单,方可发药和存放。

第四条对临时存放的药品,保管员应该核实数量和规格,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建立帐卡。

第五条药品库存入的药品,应按性质不同分别摆放,库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

第六条保管员对存放的种类药品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保管好药品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供应要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存放和领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时必须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和管理人员一起同时开或关库房,同时做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不能隔日退还。

第八条药品库保管员实行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和通风等关键部位,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第九条保管员要认真学习

业务,掌握各种药品的属性、存放及搬运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4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5篇: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篇六: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2015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化验室技术管理制度】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zhèng fǔ 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法务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法务部。

八、附则

1、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法务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务主管确认后交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实施。

第3篇: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4篇:中小型企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5篇: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实施绩效管理,制定出考核标准,与个人利益捆绑,与个人收入挂钩,使员工的成绩与回报成正比,这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办法。

  • ·原料化验室管理制度(2016-08-29)
  • ·化验室取样管理制度(2016-10-21)
  • ·化验室检化验管理制度(2016-10-26)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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