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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1    阅读:

生活饮用水宣传资料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一篇

生活饮用水宣传资料 2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二篇

饮用水卫生宣传资料一

◆饮用水卫生知识

1、生活饮用水: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①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②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③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在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在1万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④分散式供水: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包括农村手压机井、大口井及山泉等供水方式。

⑤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为什么不提倡喝生水?

答:因为生水可能含有大量病菌,饮用后而致病。

◆什么叫介水传染病?

答: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妥善处理和消毒即供居民饮用,或者是处理后的饮用水重新被病原体污染。饮用水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后,如病原微生物在水中存活时间长,饮水人数又多,就会造成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水被微生物污染的特征?

答:水被微生物污染的特征:突发大量人群发病;人和动物粪便污染是引起介水传染病发病的主要威胁。

◆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如何处理?

答:立即停止饮用该水源,并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什么制度?

答:卫生许可制度。

◆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清水池应注意哪些卫生问题?

答: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供管水人员为什么要定期体检?

答:防止供管水人员将所患疾病经水传播给人群。

◆供管水人员为什么要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答:让供管水人员熟悉有关的法律、行政规章、饮水卫生标准,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 ◆生活饮用水常用的消毒药物有哪些?

答:漂白粉、漂白粉精片、优氯净。

◆二次供水水箱为什么要加盖加锁?

答:防止投毒,防止病媒动物和昆虫掉进水箱污染水质。

◆生活饮用水消毒的目的?

答:杀灭致病菌,防止发生肠道传染病。

◆为什么蓄水池、水箱等盛水容器要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处理?

答:清除盛水容器中的附着物、沉淀物,防止微生物生长繁殖,杀灭微生物。

饮用水卫生宣传资料二

◆饮水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海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饮用水卫生监督范围: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水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第四条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六条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九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十五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海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部分条款:

第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给卫生合格(许可)证:(一)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有基本的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三)有合格的水质卫生管理人员;(四)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设施清洗制度和水质消毒制度;(五)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人员和设备。

城镇饮用水卫生合格证每两年审核一次。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十三条 直接从事饮用水供水、管水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修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修工作。 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修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拒绝卫生监督监测的;(二)未取得饮用水卫生合格(许可)证供水的;(三)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四)从事饮用水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修业务的单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五)从事饮用水供水、管水和供水设施清洗、清毒、检修的人员未取得体检合格证或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的。

第二十五条 销售、使用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视情节轻重,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部分内容:

第十一条 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等部门研究确定。

二、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

四、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十三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部分内容:

5 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5.1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有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 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 48h的用水量。

5.2 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必须设置不承压水箱。 设施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设施管道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须用冲洗水箱或用空气隔断冲洗阀。

5.3 设施须有安装消毒器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设施应设有消毒器。

5.4 设计中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 必须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

5.5 蓄水池周围 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和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 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学校饮用水卫生宣传资料三

学校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做到学校饮用水安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生活饮用水管理

☆自备水水源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防护的水源,并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水质每年至少送市疾控中心检验一次以上。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固定告示牌,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井台、排水沟。低位蓄水池和高位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学校的自备水供水蓄水池、水箱必须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学校应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使用的涉水产品应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输送水管道不得穿越污染源;输水管道、阀门不得存在严重腐蚀和渗漏现象;学校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学校自建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和分质供水现场不得存在饮水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等。

☆使用饮水机的学校,饮水机要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建立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制度,建立消毒登记。

☆完善各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应急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制度,明确责任报告人。

◆供、管水人员定期体检培训

供、管水人员须定期参加健康体检培训,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体检不合格的供、管水人员(如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知识宣传

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并通过学生将生活饮用水的知识宣传到家庭,增强学生及家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安排饮用水安全知识专栏、板报,在学生供水处设置警示牌,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有异色异味等现象及时报告。

※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

保障饮水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饮水水源安全宣传标语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三篇

饮水水源安全宣传标语

1、保障饮水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2、饮水安全你我参与,健康保障人人共享。

3、保障食品和安全饮用水的供应、尝试恢复良好的卫生条件,这些至关重要。

4、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

5、水污染问题时有发生,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受到严重危害,我们要关注饮用水安全问题。

6、节约用水,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7、水,生命之源;水,健康之本。

8、建设节约型社会,走循环经济道路,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

9、水可以洗涤万物。

10、滴水穿石并非由于水滴有巨大的力量,而是由于水一滴接着一滴。

11、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标准是饮用水安全的最低门槛。

12、试验表明过滤器可以生成安全的饮用水。

13、富营养化引起的水体“水华”已成为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严重问题,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有充足的安全的饮用水可供自由分配。

14、井涸方知水珍贵。

15、安全饮水,健康生活。

16、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中,唯有水最珍贵。

17、柔软的雨水可以滴穿坚硬的大理石。

18、饮水卫生——点滴关爱在身边。

饮用水源地宣传标语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四篇

饮用水源地宣传标语

1、保护饮用水水源,让百姓喝上干净水

2、为了百姓生命健康,请您保护饮用水源

3、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护人类生命

4、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5、饮水关乎你我他,保护水源靠大家

6、保护饮用水源,造福遂昌人民

7、水源与生命时时相伴 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

8、保护水源 健康你我

9、保护饮用水源 共建生态文明

10、保障饮水安全 维护生命健康

11、保我一库清水 还你一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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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饮水安全 维护生命健康

2、关注小榄水道,呵护中山生命之水

3、水源与生命时时相伴 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

4、为了百姓生命健康,请您保护饮用水源

5、饮水关乎你我他,保护水源靠大家

6、保护饮用水源,造福遂昌人民

7、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护人类生命

8、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9、保护中山水源地,共建生态新家园

10、保我一库清水 还你一生健康

11、保护河口生态湿地,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12、保护河口生态湿地,抵御咸潮侵蚀

13、保护水源 健康你我

14、保护饮用水水源,让百姓喝上干净水

15、保护饮用水源 共建生态文明

2016环保局执法工作方案5篇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五篇

第1篇:飓风环保执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飓风”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农村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重点针对全县储煤场、畜禽养殖场(小区)、木炭窑、废旧塑料加工、焚烧垃圾、秸秆禁烧等污染源进行检查。

二、工作任务

1、储煤场扬尘整治

(1)将储煤场、砖厂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场所进行逐户检查登记。

(2)对粉尘污染要采取围挡、遮盖、棚化、全封闭等措施,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

对本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现状,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整改。

3、坚决打击木炭窑、塑料加工点、焚烧秸秆等非法行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1)、对已取缔的木炭窑进行复查,若有死而复燃的,坚决予以取缔。

(2)、对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废旧塑料加工点,予以取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焚烧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使禁烧工作步入规模化、常态化的轨道。

4、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清查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提请县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5、继续清查、整治油烟排放

(1)对饮食服务单位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或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

(2)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企业,限期改造、转行经营或停业。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户外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摊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法进行处理。

2、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排污单位积极整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排污企业,要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

3、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根据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起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

四、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股室、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飓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履行部门职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

2、精心计划,合理分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应与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情况。

3、抓好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局宣教中心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我县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二、目标任务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工作、“科技之春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绿色创建等活动为中心,以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为核心内容,开展我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四、工作重点

(一)新闻宣传。

为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从事环境新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全年向中央、省、市县级媒体投稿任务安排如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每月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稿件报送工作,每人每月至少报送3篇稿件,并于每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宣教信息中心备案。稿件起草后报局宣教信息中心审核把关,经局主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投稿发表。

建立并逐步完善局网站管理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水平,充分发挥官方媒体的窗口作用,树立环保新形象。

(二)法制宣传。

以环境普法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与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开展大气、水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条规的宣传。

(三)社会宣传。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健康环保的低碳生活方式。

1、3月份,联合县科协开展建设环保科普画廊宣传活动。

2、结合环保世纪行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环保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3、以科技之春、爱卫日、控烟日、食品安全周、土地日、水日等节日在主要街道、社区、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4、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系列培训,指导学校创绿过程,为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教师骨干力量,促进“绿色学校”创建取得实效。组织学生参观环境保护典型单位,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月”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着力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构建和谐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队、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相关事务。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部署,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二)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制定宣传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认真对环境节能减排、环境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检查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参加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三)认真开展“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施工工地夜间作业的管理,中、高考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努力为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

(四)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县企业超标排污、偷排直排,放射源、危险废物(化学品)、医疗废物,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处理厂等进行重点排查,着重检查是否符合环境安全生产及防护标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配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搞好应急演练。在结合实际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六、活动要求

局属队、站、股室要根据各自职责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决杜绝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玩忽职守,隐情不报的行为。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4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县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增强“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人,负总责。“一把手”既要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只抓业务,不管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凡单位出现了腐败问题,除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2、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业务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的要求,即: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年内,局纪检组要对各单位“五个一”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3、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廉政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单位重点任务之中,各单位“一把手”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市局纪检组将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检查结果运用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并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禁止性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经常对照《廉政准则》找差距,抓整改,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4月份,市局将举办第二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我局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

5、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深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年内开展树立岗位勤廉标兵、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采取以案说法、参观红色革命圣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不得少于4次。

6、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纪检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栏、宣传牌、岗位承诺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组织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个人负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堡垒,在工作中坚守拒腐防变的方向,在生活中把住拒腐防变的关口。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8、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加强“环保八项权利”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有关制度、规定、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其次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9、继续推行“廉政灶”制度。继续实施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继续抓好“廉政灶”制度落实,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接待方式。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监督落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填报每季度《廉政风险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检查考核。

11、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关键岗位的监督;(2)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物质采购等制度;(5)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6)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纪检组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保证“环保八项权力”规范运行、正确行使;(7)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指南、环保公文、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重点公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环保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设立网上举报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围绕环保干部职工关心的机关预决算、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基建工程、重大环保工程招投标等内部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8)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离任经济审计延伸至任中审计,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

12、加强纠风建设。做好“政风行风热线”、“12369”环保热线工作,努力改进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方式方法,加强环保政策宣传,把它作为环保局与市民沟通的桥梁,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的阵地和平台,限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妥善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争取在本年度县级部门行风政风测评中排名前三。

13、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补位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坚决执行环保系统“六条禁令”、环保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模范践行各项服务承诺,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环保行业形象。

14、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开展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强化职责,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完善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方式,简化手续,缩短时间。

五、加强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严查严办的高压态势

15、加强专项治理力度。按照县纪委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环评审批专项监督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16、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利用环保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17、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用自强自励“十个想一想”统一思想,一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政治素质怎么样,是否好学上进,品德高尚;二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业务水平怎么样,是否业务精通,业绩突出;三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工作态度怎么样,是否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四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为人处事怎么样,是否团结协作,诚善待人;五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遵纪守法怎么样,是否作风严谨,行为规范;六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廉洁自律怎么样,是否清正廉洁,正派做人;七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全局观念怎么样,是否顾全大局,不计得失;八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群众观念怎么样,是否勤政为民,热情服务;九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奉献精神怎么样,是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十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自身形象怎么样,是否工作优秀,威信较高。

18、加强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原则强、执法刚、方法灵活的环保队伍,只有抓好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才能促进各项工作,要发挥局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尽快建立健全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办公、活动经费,做到组织、人员、经费落实。对做出突出成绩者要注意培养,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和进步,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5篇:环境监察网格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需要,实行副局长、纪检组长与环境监察副大队长、局机关科(股)室分包镇办,监察人员分包辖区所有污染源、新建项目“三同时”的网格化监察责任。环保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长是辖区环境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纪检组长和环境监察副大队长是所分包镇办环境监管工作主要负责人,监察人员是所分包污染源(含国省市控企业)环境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重点

按照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管理股绘制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地图,标明每个污染源网格的位置、周边环境敏感点、责任领导、责任人、重点污染因子等。

(二)各包抓责任人要严格监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和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征收工作落实情况。

(三)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农村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管;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

(四)对监管的辖区的非法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排污企业;随意倾倒废物、焚烧等引起群众举报的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的监督。

(五)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台帐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辖区重点环境问题,做好预防工作。

(六)协调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群防群治,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防止社会不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环境污染信访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心。各网格监管人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企业,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包抓责任人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2016环保局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册 第六篇

2016年,作为县环保局环保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监局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关于2016年度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环境安全生产指标”为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力抓好环境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环境安全指标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实现环境安全生产目标

我局围绕县府下达的环境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中心,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对全县环境安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隐患等方面扎实开展环境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环境安全生产形势实现平稳并趋向好转。2016年全年,未发生一件因环境安全而导致的死亡事件或较大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环境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日常环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各部门协调作用,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抓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6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企业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统一布置专项执法检查工作9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安全义务。二是加强重要节假日活动及时期的环境安全监管。为加强我县汛期环境监督管理,预防汛期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6月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和应急值班安排;在十八大召开前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环境安全生产风险源监管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销、贮存企业开展环境全面排查,对登记备案的威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时掌控企业环境风险安全状况,确保了“十八大”期间公共环境安全。三是强化企业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的,立即进行调查取证。成功处置了惊雷科技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正泰畜产品有限公司污水外漏、双河口水库水质异常、县城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外排等事件,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环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加强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维护稳定为目的,强基固本为基础,法制教育为手段,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为工作思路,出台了《201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开展了科普工作统计、科技之春宣传工作,调整充实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将环境安全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利用宣传资料、宣传画、宣传手册等相关资料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环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讲解相关的环保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中,接受群众咨询约两百人次,展播《巴蜀新天地》、《关注pm2.5监测》等环境宣传碟片,发放宣传册500余本、环保知识小卡片4000余份、宣传单3万余份、环保购物袋300余个、环保宣传挂图200余张。二是面向企业、乡镇、学校广泛开展环境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环境安全意识。省人大城环资委和省环保厅联合举办的环保知识有奖竞赛中,全县34个单位7524人参加了知识竞赛,涉及乡镇、企业、部门、学校等行业,提高了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率。三是在教育工作方面,及时制定2016年高中考禁噪工作方案,同时联合县住建局印发高中考禁噪通告,督促严格落实,增添禁噪措施,共发出《禁噪通告》450份,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车次,巡查噪声源单位150余家次。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点行业及涉重金属行业等建设项目管理,重点项目环评率100%。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原则。协调规划部门和发改部门对全县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方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截止11月30日,依法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165个,审批项目165个,其中生产型项目12个,房屋工程、三产等其他工程项目153个,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46个,督促20多个单位完善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三)严格环境污染信访投诉责任制。严格环境污染信访投诉责任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信访投诉案件。截止12月10日,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案件投诉358件次,其中来信来访14件,市12345市民热线55件,12369环保投诉热线193件。按污染类型分,噪声类215件,水环境类127件,大气类16件,固体废物类1件,辐射类1件,市委市政府转来信访8件。发出《现场监察意见书》80余份,各类投诉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处理率100%,回访率98%。

(四)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密切协作、高效务实”的原则和要求,我局与交通、公安、水务等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处置环境应急事件。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得到巩固提升,人员素质增强,硬件投入不断加大;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基本完善,修订完善了《县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监测应急预案》和《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污染源企业专项活动

1.继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至11月,共排查企业124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723余人次,共排查出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7项,督促已整改17项。

2.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作为全县大气环境整治重点,特别是加大了扬尘治理。在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全县环境保护大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列入2016年市、县限期治理及民生工程的吉鑫酒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治理工程在11月13日通过考核验收。

3.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调查,加强了对酿酒、化工、火电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4.加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共检查集中式饮水源地418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5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18台次,确保了县境内群众饮水安全。

5.开展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一是督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二是加强了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天工机械厂转移废机油已通过市环保局审查并于11月5日完成转移;三是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鉴定,其中伊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已交由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鉴定;四是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6.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县境内工业企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实行“三定”制度,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并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推行区域性重大污染源监控制度。截止12月,我局对辖区内4户重点污染源、17户一般污染源进行检查共662次,出动执法人员1986人次。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件,处罚金额3.1万元,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今年,我局对全县的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环境安全形势较为平稳。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与新的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今后,我局将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进一步搞好安全文化宣传教育;三是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四是加强环境应急及演练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发扬优点,开拓创新,认真听取检查组的意见,弥补不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我县环境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安全,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富裕的县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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