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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7    阅读:

篇一: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16年度“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

2016年度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落实我市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完成港区党委、管委会制定的目标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财产安全。结合港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坚持快收和快种相结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港区大气环境质量,为港区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及时收割,颗粒归仓,快速播种,注重种植结构调整。严禁焚烧秸秆,确保港区范围内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确保港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港区主要道路无打场晒粮现象。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乡政府为第一责任单位及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坚持严格督查原则;三是坚持严格奖惩原则;四是坚持综合利用原则。

四、明确责任

成立由港区管委会主任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的 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法纪组。

(1) 综合组

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秸秆禁烧工作的暗访督查,监管农机作业质量和农机生产安全,检查各项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对焚烧秸秆行为认真核查及时上报。

组长:***

成员:***

(二)宣传组

负责三夏生产和禁烧秸秆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采集工作信息及印发工作简报。

组 长:***

成 员:***

(三)督导组

负责区、乡、村干部的岗位值守情况的督导及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16秸秆禁烧责任书

安县人民政府

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二0一六年四月

-2- 2016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县政府特制定2016年度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辖区内实现飞机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督察组零查处。

2.收割秸秆及时清运、堵储,没有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秸秆下河引起的泄洪道堵塞、饮用水源污染等事故,或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辖区内无焚烧杂草、垃圾、落叶等现象。

3.辖区内以乡镇为单位,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及其他综合利用措施。

4.培养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大户,建立1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

二、措施落实

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机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2.组建秸秆禁烧宣教队,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使“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理念家喻户晓。 -1-

3.建立秸秆禁烧“乡镇包村、村组包户、包田块”责任制,加大巡查、督查和处罚力度。

4.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计划,鼓励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三、考核奖惩

1.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综合利用、焚烧秸秆、执法处理和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县政府组织对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列入县委、政府对各地目标考核内容。并将上级抽查结果一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安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

2016年4月6日

-2-

篇三: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00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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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15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夏季秸秆禁烧宣传方案

按照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总体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产安全,现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要突出农民群众在禁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认清焚烧秸秆的危害,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提高大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健康安全、改善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2、秸秆禁烧的危害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科普知识等。

四、宣传要求

1、镇政府宣传

镇政府统一印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致三百弓村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不少于200份,悬挂宣传横幅20条以上,配置流动宣传车一辆,作巡回宣传,把禁烧宣传做到田间地头、群众心中,做到家喻户晓,并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秸秆禁烧公告》等秸秆禁烧相关规定。

2、村组宣传

在三百弓村主要路口树立宣传标牌、张贴标语。制定《秸秆禁烧公约》,并向农民群众和种粮大户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

三百弓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宣传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到位、开展有力。宣传工作将纳入禁烧工作考核。

第二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全面禁烧”为指导,紧紧围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要求,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质发电等途径,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确保实现全面禁烧、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活点记录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层层动员落实。

2、建立健全网络体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综禁办),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督查队伍组建等方面工作;并成立5个巡查组和1个督查组,每个小组5人,组长由镇三套班成员担任。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夏季工作特点,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一块地的责任人和秸秆去向,镇农机部门要及时统计乡镇秸秆还田、收割机数量,再将其汇总报县农机部门,有效提高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水平。

4、切实营造禁烧氛围。在街道、路边等场所,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发放禁烧宣传材料;各村居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标语,每天通过广播宣传禁烧精神;学校方面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村里方面印发“给农机手一封信”、“小手拉大手”一封信,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每天出动宣传车1辆。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1、加强收割管理。从2015年夏季开始,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且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执勤巡查小组要加强入境管理及现场巡查,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及时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督促其按照规定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

2、强化应急处置。镇综禁办设立举报电话88583007,实行24小时值班,镇督查组负责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在主要通道和成片种植地块每隔500米搭建一个看管帐篷,同时配备灭火工具和应急灭火人员,配备看守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严格处罚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对禁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我镇唯一行政村三百弓村实行保证金制度,上交1万元。保证金交镇财政统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三百弓村。

4、加强督促检查。镇相关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组,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每日向县纪委和县综禁办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镇三套班子领导、部门包保责任制,加强对镇及行政村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召开总结会议,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具体奖惩措施按照《县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三、责任分工

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镇综禁办:承担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督查任务。负责起草、发布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相关文件;做好举报电话值班工作,在禁烧期间24小时待命,随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事件;接待上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检查组检查;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建立包保责任制,划定责任区对镇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时期的督查重点,科学制定督察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做好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验收考核工作。

2、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夏季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工作,对禁烧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3、财政所:负责统筹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等涉农项目资金、奖补资金,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倾斜支持。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人员的办公、车辆使用经费划拨,征缴保证金以及中期考核奖惩兑换。

4、环保分局:承担镇综禁办具体工作。

5、镇农技、农经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农机管理与调度,加强对收割机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督促农机手留茬高度按标准执行;牵头负责镇秸秆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促进农业良性生态循环;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6、边防派出所:督促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的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给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7、镇城管办:参与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查工作;负责全镇秸秆清运和集中堆放的监管工作。

8、镇文化站: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工作;跟踪采访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情况。

9、镇安监所:负责做好综禁期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0、消防大队:负责调查、掌握全镇秸秆焚烧动态,及时向综禁办报告,组织专门力量投入焚烧秸秆应急处置工作。

11、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精干得力人员,扎实细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夏季秸秆实现全面禁烧,综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

第三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查巡查方案

为加强对全镇夏季秸秆工作的巡查和督查,确保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督查组人员组成

镇成立禁烧工作巡查督查组。

二、巡查督查区域

镇三百弓村及公路沿线干道。

三、巡查督查期限

2015年5月20日——6月30日

四、巡查督查方式

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对本镇范围内所有村组开展不间断巡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情况通报等形式。

五、巡查督查职责

(一)巡查职责

1、重点巡查三百弓村特别是公路沿线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深入村组、田头地块进行巡查。

2、重点加强对火点、黑斑的巡查处理,对发现的火点和黑斑立即通知所在村尽快处理。

3、利用巡查车辆开展流动宣传,引导农户自觉禁烧,查处违法焚烧行为。

(二)督查职责

1、重点督查集中禁烧期间镇村干部签到出勤、在岗在位和履职尽责等情况;

2、重点督查集中禁烧工作镇村组三级网格责任划分和责任落实等情况;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镇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有关效能建设规定,及时查处全镇集中禁烧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镇村干部。

六、巡查督查要求

1、要坚持原则,认真检查各村街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巡查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2、对发现的火点和黑斑要如实统计,发现一起,登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3、对干扰巡查督查的,报镇禁烧工作领导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巡查督查组每天上午9点前将前日秸秆巡查督查情况登记表报镇主要负责人审阅。

第四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镇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三套班领导、镇机关包保干部、镇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对村考核(100分)

1、组织管理(10分)

(1)村建立指挥分队、帐篷临时党支部、禁烧突击队等组织机构,并建立责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2分)【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村要明确各地块禁烧责任人,具体落实到村组、农户、地块、经纪人,及时明确各地块收割进展情况。(2分)

(3)建立村、组、户工作网络,召开群众动员大会,与村组干部签订目标责任状,群众签订禁烧承诺书。(3分)

(4)镇村成立联合执法组,对联合收割机进行入境检查、田间巡逻和现场执法等工作;成立现场巡查组对收割作业标准进行监督管理;成立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灭火器材。(2分)

(5)按时保质完成镇综禁办交办的各项工作。(1分)

2、秸秆禁烧、禁抛(40分)

(1)辖区内实现全面禁烧(30分)。着火点以卫星监测发现秸秆焚烧火点(以国家规定卫星火点数及省通报卫星火点数为准)、市县督查秸秆焚烧火点发现以市县通报的秸秆焚烧火点为准,省级以上通报一个火点实行一票否决,市级发现一个着火点扣2分,镇级发现一个着火点扣1分,扣完为止。

(2)无秸秆弃置于街头、路边、河道、沟渠现象(1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秸秆综合利用(40分)

(1)以秸秆还田为主和综合利用为辅。全量还田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20分)

(2)建设收储场地,沂河淌沿线的村(有河淌地的村)要设置10亩以上临时堆处点4个以上,并有专人看守。(10分)

(3)落实合格收割机10台以上。(10分)

4、宣传培训(10分)

村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横幅和标语,广播宣传每天3次(4分),横幅不少于10条(3分),墙体标语不少于5条,手写标语不少于20条(3分)。

(二)对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根据分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另行考核。

三、奖惩

(一)目标完成奖

1、对完成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工作组和个人给予奖励,按照缴纳保证金数额的1:3比例奖励。

2、对完成秸秆还田作业有关规定的实行以奖代补,每亩还田费用30元。

(二)惩罚

1、对区镇三套班成员、村固定补干部、机关包保干部实行“三位一体”捆绑包保,实行保证金制度。其中,区镇三套班成员缴纳保证金5000元,村固定补干部缴纳保证金1000元,村副职干部缴纳保证金500元,镇机关包保人员缴纳保证金500元(含包村大学生村官)。保证金统一交镇财政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各包保责任人。在秸秆禁烧期间,镇机关除党政办和综禁办各留人值班外,其他所有人员全部分到村里,并且包到具体地块。

2、严禁第一把火。对我镇境内出现省市县第一个秸秆着火点(省市县有关部门通报结果为准),扣除全村所有保证金,取消各项奖补资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扣5分,并一票否决;对产生着火点田块的责任人(包括定村干部),由镇纪委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直接免职处理。

3、机关下派人员的考核,由办公室和督察组进行双向考核,督查在岗情况实行当场签到制度。

4、对出现秸秆焚烧300平方米以上及以上连片过火面积的工作组,扣清保证金。

5、对发现将秸秆弃置于田头、路边、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有1处弃置点扣包保责任人500元保证金,扣完为止。

四、考核组织

考核奖惩工作由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督查办、综禁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考核奖惩。

第五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应急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高我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交通和航运安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成立县级秸秆禁烧应急队伍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不出现大气污染事故和各类火灾事故为第一目标;一旦出现火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二、预防措施

1、建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

2、明确责任

秸秆禁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镇的物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调度;三百弓村书记对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政府相关部门对禁烧期间分管的工作负相应责任。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秸秆禁烧安全督查,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是:派出所负责对抗拒执法的进行处置;镇农经办负责生产进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以及负责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3、搞好防范

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组织专门督查队伍,督促农户在田间地头备齐必要的防火工具和物资,杜绝公路上、河边,堆放秸秆。加强对农户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教育广大农民树立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收割秩序,切实防范和打击破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和村(社区)相应机构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值班电话和各级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镇领导小组督查组和村(社区)干部对三百弓村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逻、值班车辆不允许挪作他用。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1、应急人员:镇政府成立30人的应急分队,各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10人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由支部书记、村主任领导指挥调动应急小分队,队员由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分子组成。确保队员通讯畅通,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

2、应急设备:镇政府准备5辆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指挥时用的扩音嗽叭,配备足够的铁掀、扫帚等应急工具。

(二)应急处理

1、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拨打报告,报告时说明起火地点、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接到报告后,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分队迅速组织,并告知行车路线;到现场勘查起火原因、控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通知有关村(社区)主抓领导,村(社区)迅速调集应急分队赶赴现场灭火,启动应急预案。

3、火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本村应急分队赴燃烧点扑灭,并及时将情况报告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4、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火速赶到现场组织扑灭,靠前指挥,及时与有关村(社区)取得联系,调集应急分队。

5、必要时,协调派出所警员到达现场维护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对抗拒执法的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四、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配合事发地的村(社区)和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

2、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镇政府按照《秸秆禁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发生火灾的村(社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3、事故上报。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事故总结。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篇五: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16秸秆禁烧保证书

秸秆禁烧保证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为了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三夏”“四禁止”的有关规定,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爱我家园”的良好习惯。今年三夏期间,我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不旷课,不迟到,有事向老师请假。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调皮捣蛋,不玩火,不耍水,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在完成功课后,积极帮助家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家人负担。

三、积极向家庭成员宣传区委、区政府有关秸秆禁烧的要求和处罚办法,动员家长及时清运秸秆,合理利用。不在公路上晒粮食,不焚烧秸秆,不点燃麦茬,注意防火。如果我违反了秸秆禁烧制度,造成财务损失或不良影响,除由家长负责赔偿外,愿意接受学校处理和有关部门的经济与其它处罚。

魏小学__年级__班学生:

家长(签字):

二010年五月日

秸秆禁烧保证书

我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自觉按照县政府禁烧《通告》的要求,坚决做到:

1、不在麦地焚烧秸秆,不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不将秸秆弃置公路沿线、河道、沟渠、树旁等,如若发现我违反禁烧政策自愿接受处罚。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麦秸、及时播种、及时浇水,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3.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4.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坚决抵制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保证麦茬高度小于15厘米。

由于焚烧和乱堆乱放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隐患等负面影响,各级政府对禁烧工作进行了三令五申,我知道焚烧和乱堆乱放秸秆的危害。现郑重承诺,本人在夏收期间自觉遵守政府禁烧政策,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特此保证

保证人签名:

秸杆禁烧承诺书

为加强秸杆综合利用,确保实行秸杆全面禁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好家园, 村(居)委会特与你户签订秸杆禁烧承诺书。

1、 本农户承包田范围内实现秸杆全面禁烧,清运利用率100%。

2、 焚烧秸杆的农户每起处罚200元,对因连边焚烧引发本农户秸杆燃烧每起处罚50元。

3、 主动教育家人和孩子做好秸杆禁烧工作,对不听劝阻焚烧秸杆造成损失的,除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本户户主的法律责任。

村(居)委会 户主

秸秆禁烧承诺书

农作物秸秆在露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会污染空气,降低能见度,影响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稍有不慎,甚至会引发火灾。因此,秸秆禁烧不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还是维护人民生民安全、身体健康和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决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农作物秸秆、及时翻耕灭茬。

3.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不得使用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收割。

4.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如果在秸秆禁烧期间露天焚烧农作物自愿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长市有关规定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6年5月19日 ……………………………………………………………………………

***镇秸秆禁烧农户承诺书回执

送达人 在场人 承诺人签名:

2016年5月 日 午 时

荆涂县种粮大户秸秆禁烧承诺书

禁烧秸秆是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表现。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号召,我自觉承诺:

一、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将农作物秸秆弃置河道或沟渠。

二、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控制小麦留茬高度在1 o厘米以下。

三、带头清运自家麦秸,及时翻耕灭茬、及时播种,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损一棵树。

四、带头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认真做好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禁烧规定。

五、如果在秸秆禁烧期间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放弃种粮大户享受的各种奖励和涉农项目补贴。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秸秆禁烧承诺书

各位种植农户:

秋收在即,我们希望您能在农业收获的同时,不要焚烧、浪费秸秆。焚烧秸秆至少有五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空气能见度下降,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环境形象是极大的破坏。

秸秆被焚烧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大气的温室效应。因此,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进行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农户承诺签字:

承诺日期:2016年5月 日

篇六: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2016秸秆禁烧 承诺书

秸秆禁烧 承诺书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魏营村、魏营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魏营村所有农户夏收期间严禁焚烧秸秆,凡焚烧秸秆即视为纵火行为和违法行为,由白河警备大队对所在地块户主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加罚3000元,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在公路旁堆放秸秆。发现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事进行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三、焚烧秸秆严重违害公共安全,对大气污染严重,干扰飞机升降和车辆行驶,影响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航空、交通安全。广大群众发现纵火者应及时举报,办事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

四、村民要及时清运秸秆,合理利用。提倡秸秆还田或集中堆放,严禁堆放在路边、地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焚烧秸秆,不点燃麦茬,注意防火。如果我违反了秸秆禁烧制度,造成财物损失或不良影响,除由家长负责赔偿外,愿意接受学校处理和有关部门的经济与其它处罚。

五、家长要教育学生在家听家长的话,在校听老师的话,不玩火,不带火种,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在完成功课后,积极帮助家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家人负担。

魏营村委会签章:

魏营小校签章: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时间:2016年5月24日

禁烧秸秆保证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为了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三夏”“四禁止”的有关规定,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爱我家园”的良好习惯。今年三夏期间,我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不旷课,不迟到,有事向老师请假。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调皮捣蛋,不玩火,不耍水,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在完成功课后,积极帮助家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家人负担。

三、积极向家庭成员宣传区委、区政府有关秸秆禁烧的要求和处罚办法,动员家长及时清运秸秆,合理利用。不在公路上晒粮食,不焚烧秸秆,不点燃麦茬,注意防火。如果我违反了秸秆禁烧制度,造成财务损失或不良影响,除由家长负责赔偿外,愿意接受学校处理和有关部门的经济与其它处罚。

魏小学__年级__班学生:

家长(签字):

二010年五月日

秸秆禁烧承诺书

农作物秸秆在露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会污染空气,降低能见度,影响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稍有不慎,甚至会引发火灾。因此,秸秆禁烧不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还是维护人民生民安全、身体健康和我市优秀旅游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决做到:

一、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不乱抛秸秆,保证自己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 科学利用秸秆,采取机械式还田、走道式还田、粉碎制作使用菌基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秸秆。

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如果在秸秆焚烧期间露天焚烧农作物和垃圾,自愿扣发当年耕保基金,并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特此承诺。

秸秆禁烧承诺书

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自觉按照《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通告》的要求,坚决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将农作物秸秆弃置河道或沟渠;如若发现焚烧自愿受罚500元,致使大面积焚烧则受罚上不封顶。如拒不执行处罚的,则从涉农补贴里直接扣除。凡秸秆全量还田的,经验收合格则享受每亩奖补20元;凡将秸秆集中堆放的,则按每亩15元享受奖补。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麦秸、及时翻耕灭茬、及时上水或播种,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3.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美好家园献出自己一份力量。

4.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在镇确定的秸秆全量还田区域内,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下田收割。

由于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隐患等负面影响,政府三令五申禁烧禁抛农作物秸秆,承诺人知道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的危害。现郑重承诺,本人夏季绝不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6年5月18日

秸秆禁烧承诺书

全村广大农户:

围绕航空事业、建设美好家园,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空气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遵守如下:

一、各农户做到“无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确保实现 “不见火光,不见烟雾”的新农村。为全面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镇相关要求,实行考核奖补办法,凡农户秸秆全量还田的,经验收合格则每亩予以奖补20元;凡农户将秸秆集中堆放的,则按每亩15元进行奖补;如不能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发现有烧、抛现象的,则整个村不享受奖补政策。

二、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沟边、河边的农作物秸秆。若公民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

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作斗争,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八、对违反秸秆禁烧禁抛的农户予以100200元处罚,执法部门委托村两委予以执行处理;200元以上处罚的,由执法部门直接处理。如拒不执行处罚的,将从涉农补贴里予以强行扣除。

特此通告

大垛镇阮中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秸秆禁烧承诺书

农作物秸秆在露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会污染空气,降低能见度,影响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稍有不慎,甚至会引发火灾。因此,秸秆禁烧不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还是维护人民生民安全、身体健康和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决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农作物秸秆、及时翻耕灭茬。

3.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不得使用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收割。

4.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如果在秸秆禁烧期间露天焚烧农作物自愿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长市有关规定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6年5月19日 ……………………………………………………………………………

***镇秸秆禁烧农户承诺书回执

送达人 在场人 承诺人签名:

2016年5月 日 午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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