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专题学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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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抵御火灾能力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特别是学校设置的学生宿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不合格的,要立即停用。
(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学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六)学校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如被锁闭、封堵或者占用的,要立即改正。
(七)学校公共区域的建筑物外窗及师生住宿房间的外窗,如安装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或室外广告的,要限期拆除。
(八)学校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改正。
(九)擅自改变学校的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要限期改正。
(十)学校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要限期改正。
(十一)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要立即改正。
(十二)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限期改正。
(十三)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的,私自乱拉乱接插线板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的,要立即停止、改正,并严禁使用。
三、工作安排
此次学校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2日至5月17日,分两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2日-5月6日)。各学校要立即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本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部署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特点,按照整治重点十三方面内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二)督促检查阶段(5月7日-5月17日)。市教育局将组织挂钩乡镇干部深入各校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