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环卫站,工作措施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31    阅读:

篇一:环卫站,工作措施
环卫站职责分工

市容卫生管理站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使市容卫生管理站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按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加强站内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纪律要求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3.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4.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出现问题直接追究其责任,直接纳入年底考核。

6、每周一上午提前半小时上班,进行上周工作总结,计划本周工作任务。

7、服从管理,对分配给自己的工作按时完成。

二、职责分工

(一)XXX:主管市容卫生管理站的全面工作,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环卫投资项目和设施,并完成好项目

建设。直管环卫特种车辆、车队及垃圾压缩转运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XXX:负责全县市政设施管护工作和直属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并组织报送相关材料。负责全县广告牌匾的受理审核工作。

(三)XXX:负责环卫物资管护工作,负责每周一次全县环境卫生检查及通报,协助站长管理特种车辆车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XXX:负责全站考勤及效能登记汇总,协助张红江做好市政设施管护工作及公厕管理、广告牌匾的审核工作。

(五)XXX:协助XXX做好全县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工作,编发环卫工作相关信息,负责站务内勤工作。做好各项环卫资料汇总及组织上报材料。

每个同志必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全站形成工作合力,使推动市容卫生管理站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篇二:环卫站,工作措施
环卫站工作总结

环卫站工作总结

XX年在四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xxx”规划,迎接XX奥运会,也是延平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迎接省上总评的关键一年。环卫站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立足根本,搞好队伍建设。街道环卫站高标准、严要求,没有仅停留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优化等要求上,而是从抓好清洁员的队伍素质上入手。⑴强化措施,责任到人。街道环卫站在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到人。与每一位清洁员签订了岗位责任书,对清扫保洁路段采取每周二次抽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评分制度。⑵分块包干,职责分明。环卫站工作人员实行的路段包干制以来,大家都能认真管好包干路段,工作上做到了分工不分家,既抓住重点,又互相协作,集中精力,在管理和服务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⑶坚持每月召开例会制度。长期以来,每月10日下午为环卫工人例会,本站从思想入手,坚持不懈。例会上讲文明、讲纪律、讲安全等,抓典型,树榜样,配合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的中心任务,树立清扫保洁人员全心全意为社区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结合省文明城区考评,扎实开展工作。3月份市、区开展“迎检创卫”工作,街道整治办围绕“十无四净”目标(即无占街为市、无流动摊点、无店面外溢、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倒垃圾、无沿街乞讨、无放养宠物、无乱停放车辆、无乱排油烟,做到路面净、路沟净、墙根净、绿带净),做好二级路段的保洁和小街巷的清扫整洁、住宅小区和沿河岸边的卫生整治、滨江路外侧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小区用小街巷乱张贴小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各社区共清洗楼栋600多幢,清洗小广告(包括小区楼院)40000多张,清扫雨披、屋顶5000多个,清除垃圾弃土8处,卫生死角6处,清运垃圾杂物约15吨。特别是街道出资近5000元,对西门岭安置楼和杨真新区307幢边坡生活垃圾、装修弃土进行清理,共清理了生活垃圾10吨,装修弃土3吨,赢得了群众的好评,保证了文明城区考评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把环卫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认真结合实际,这是开展环境卫生工作的根本。各社区分别召开了辖区单位及居民代表、楼幢小组长会议,将爱国卫生月

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单位、社区、清洁员在辖区内进行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四、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我们通过了墙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环境整治、科普知识,抵制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推动爱国卫生活动的深入开展。【环卫站,工作措施】

在XX年即将到来之即,为进一步总结经验,理清来年工作思路,云龙镇环卫站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一方面,回顾XX年总体工作,利用“第二次环境整治年”的有利契机,环卫站硬件设备得到有效增强,增加包括新型垃圾清运车一辆、洒水车一辆,增加环卫工人10个,其它环卫专用设备若干;软件方面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明确站内工作人员的责任制度及包干范围,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强化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精神,以作为争地位,争取镇财政的大力支持。此外,环卫站与镇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商好关系,保持工作环境的优化。

另一方面,在XX年全镇垃圾袋装化基本形成的情况下,继续在长效保持一块探求新路。根据现有情况看,社会环保意识增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环卫专用机动车辆及人员数量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向其它先进乡镇学习借鉴,结合本镇实际,提高管理效率,务求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制度及长效管理制度方面不断完善,带动环卫站稳步有絮的发展。在村级环卫指导一块继续深入各行政村,配合镇政府检查考核各村环境保洁情况。

总得来说,云龙环卫站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不懈努力做出了一定成绩,受到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环卫部门的好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环卫站全体同志团结一致,拼搏进取,时刻保持工作上的高昂斗志。相信在XX年,云龙镇环卫站定会在过去的成绩上更加进步。

篇三:环卫站,工作措施
2016卫生管理及两级队伍组建工作方案

为建立镇一级环卫管理机构,组建镇、村两级环卫队伍,强化基层环卫管理工作,促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根据2016年县编办《关于印发八个乡镇社会服务中心机构制定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已设立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简称镇环卫站)。环卫站直接接受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城管局的指导、检查、监督及考核。

二、人员配置及管理方式

(一)环卫站站长。环卫站设站长1名,全面负责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站长暂时由分管卫生的领导代理。

(二)垃圾收集车运营人员。按照1辆垃圾收集车配1名司机和2名随车清运员的配置标准,我镇共配置2名司机和4名随车清运员(见附件2)。运营人员由镇政府解决和管理。运营人员的报酬按每辆垃圾收集车96000元/年的包干标准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解决(见镇环卫站运营管理经费统计表4)。

(三)镇区保洁员。我镇按照1-8名保洁员的配置标准,以及人均14400元/年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镇区保洁员工作包干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解决,我镇镇区共配置5名保洁员(见附表2),保洁员由镇政府解决、管理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镇另行制定。

(四)农村保洁员。农村保洁员按每个自然村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进行配置,不足500人的按1名配置。每个自然村的保洁员配置上限为2人,并且按照人均9600元/年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予以解决。我镇配备农村保洁员共计40名(见附件2),农村保洁员由各村上报镇政府审查报批,村两委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考核办法由镇政府另行制定。

(五)劳务报酬。垃圾收集车辆运营人员、镇区保洁员及农村保洁员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人员劳务报酬在包干经费限额内根据其工作量及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三、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乡镇环卫站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辖区的实际,编制镇(乡)环卫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镇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以及辖区内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和转运工作。

3.负责辖区内垃圾桶、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垃圾投放点等的日常卫生管理和维护,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加强对转运站的运营管理,规范使用和管理转运站设备,避免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损失。

4.负责辖区主干道路及公共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

5.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方面群众投诉处理及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检查督促辖区内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6.负责对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日常环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制订辖区内各行政村环境卫生的作业标准及其监管考核办法,并组织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7.督促行政村做好居民生活垃圾规范投放、垃圾规范收集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8.协助县城管局、爱卫办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9.承办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区保洁员职责

1.服从乡镇环卫站的管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2.负责镇区街道清扫保洁,保持镇区街道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物;负责镇区道路绿化带和道路两旁树木的修剪及垃圾杂草的清理。

3.每天上午八点之前清扫完毕镇街道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将收集的垃圾集中到收集点。

4.督促镇区沿街两侧门店和居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

5.加强对垃圾清运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6.完成乡镇环卫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农村保洁员职责

1.服从村两委管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2.负责卫生责任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工作,保持所负责范围内的村级道路、房前屋后、绿化带无垃圾、粪便、杂物。

3.负责收集卫生责任区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垃圾,并将收集的垃圾集中到收集点。

4.督促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

5.加强对垃圾清运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四、设备配备

(一)生活垃圾收集车:2辆。

(二)公共垃圾桶:县城管局配制700个,镇政府配制565个(各村垃圾桶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保洁工具:每个保洁员配置手推车1辆,扫把2把,铁铲1把,安全保洁服冬夏各1套。

五、经费保障

环卫站运营管理经费按照办公经费、设施维护费、设施运作费、人员劳务报酬等科目进行测算,我镇环卫站年度运营管理经费共计924762元。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作为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促进镇村环境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立即启动镇环卫站和镇村两级环卫队伍的相关筹备工作,落实环卫站的办公场地,抓紧配齐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各乡镇环卫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各乡镇环卫站正常开展工作。

【环卫站,工作措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城管局要负责检查和督促各乡镇环卫站建设和后续管理情况。对各乡镇辖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各乡镇环卫站财政预算调整分配的依据。对工作不力,不及时配齐乡镇环卫站相关人员并正常开展运作的乡镇,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呈报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责任。

篇四:环卫站,工作措施
2016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16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篇五:环卫站,工作措施
2016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局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领导、机关科室巡查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巡查机制,工作日内,局领导每日分组轮流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巡查分组

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巡查小组,共分五组:

三、巡查对象

四个城区为巡查重点。

四、巡查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带(花坛树穴)清扫保洁、果皮箱设置清洗、垃圾收集、垃圾转运站卫生、校园及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卫生;占道经营治理、街道容貌治理、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违法建筑查处、渣土运输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小区、江河沿线驳岸卫生保洁;城管队员错时上班在岗工作情况,环卫工人履行职责情况;招牌灯箱规范管理、非法小广告清理情况等。

五、督查组织

(一)每个巡查小组每次负责两天的巡查活动,各小组按顺序循环安排,具体巡查日期以当月巡查排班表为准。巡查小组由1名带队领导和1名科室或二层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各组人员可轮流自行组配,巡查点位自行确定。周一至周四每日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周五只上午巡查一次。巡查车辆和照相器材等设备由各组安排。

(二)各巡查小组要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建立巡查工作档案,对存在问题的文字、影像资料要整理保存,记录在案。

(三)每周五下午16:00在市市容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一周巡查工作汇报会,局领导全部参加。各组汇报本周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局综合管理科对各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四)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月巡查排班表的制作、分发和领导巡查临时调整工作,做好每周五下午巡查工作汇报会的会务工作。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巡查的局领导、机关科室,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做好人员调整工作。

(五)对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情况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对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关城区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市里有关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2篇:市容局作风效能提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显著提升机关效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根据《市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局系统开展为期8个月的“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切实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文风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成果,努力实现局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组织领导

【环卫站,工作措施】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要求

(一)转变机关作风

1.工作内容

(1)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整改“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的不良表现。“六病”,即“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五化”,即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五缺乏”,即缺乏服务精神、缺乏实干精神、缺乏担当精神、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进取精神。

【环卫站,工作措施】

(2)重点检查各级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中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美丽、清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整治“两违”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改进窗口服务功能为重点,存在什么问题,就立马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通过“解剖麻雀”,抓好整改,确保局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重点督促各单位各科室完善制度促整改提高。督促各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四风”、“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措施要求

(1)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各单位各科室要联系实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四风”、“六病”、“五化”、“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以整改提高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风”方面,重点查找: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等形式主义;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等级官僚主义;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等享乐主义;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

“六病”方面,重点查找:不负责、执行力弱的“软骨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冷漠病”;弄虚作假、浮夸冒报的“浮躁病”;铺张浪费、贪图玩乐的“享乐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梗阻病”;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的“懒散病”。

“五化”方面,重点查找: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无视群众呼声、不管群众疾苦、叼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宗旨意识谈化问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无所用心;因循守旧、平庸无为、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进取精神退化问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表面文章、花拳绣腿,作风漂浮、落实不力,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等工作推进虚化问题;岗位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服务群众和群众工作水平不高,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等履职能力弱化问题;艰苦奋斗精神缺失、向往享乐奢华,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情趣低俗、玩心过重,弄权贪腐、谋取私利等生活追求奢化问题。

“五缺乏”方面,重点查找: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高高在上、衙门作风,整天坐在机关,不接地气,官气十足,不愿倾听呼声不了解群众疾苦;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发号施令,爱干“监督员”,乐做“管理员”,不当“服务员”,肠梗阻现象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缺乏服务精神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行为,会上头头是道,会后缺少实招,抓而不力、劳而无果、忙而无功等缺乏实干精神问题;怕担风险、患得患失,当好好先生,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遇到矛盾不敢抓,碰到问题不敢管,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遇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怕接触矛盾,碰到问题绕着走等缺乏担当精神问题;满足于照抄照搬,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活,墨守成规有余,开拓进取不足,只求看摊守业保险,不担改革创新风险,缺乏大手笔、大气魄、大举措,闯不出新路子,打不开新局面等缺乏创新精神问题;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因循守旧、平庸无力,精神颓废、不思进取,纪律松懈、自由散漫,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小富即安,不愿与强的比、向高的攀等缺乏进取精神问题。

(2)切实抓好督促检查

强化督查力度。局纪检组会同相关科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座谈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各单位各科室作风效能建设的面上督查,对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及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认真检查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受理投诉举报。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通过受理投诉、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粗暴、态度冷硬、不勤不廉等行为。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为局办公室,配合单位为局办党办、综合业务科、法规监督科。

①局办公室:细化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规范机关人员上下班、呈文办事制度,建立考勤登记,拟制局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等。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②执法监督科: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各类群众投诉,处理各类涉法问题等。时限:贯穿全年。

③综合管理科:规范各类审批程序、规范窗口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等。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④局党办:组织征求意见建议、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协调搞好对照检查活动,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呈办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完成时限:群众路线教育对照检查阶段结束前。

⑤纪检组: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考评,纠治不良歪风。时限:贯穿全年。

(二)改进文风会风

1.工作内容

(1)整治文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文件报送不够规范、格式不够标准、内容不够精练;二是随意提高发文规格、不符合行文规则;三是办文不及时,人为造成急件;四是发文仓促,不符合办文程序和时限要求。【环卫站,工作措施】

(2)整治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会议较多、时间较长,科室以局名义发文较多;二是不按要求指派或组织人员参会;三是不按要求参会和执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四是不能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措施要求

(1)文风方面

严格控制发文总量。以局名义发文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件,业务性发文不超过50件,各类通知不超过100件。

严格规范公文报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常用公文格式样本》(办发〔2016〕13号)的要求报送公文,做到行文规范、格式标准、文字精练、条理清晰、表述准确。以局名义印发、转发或批转的文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500字以内。

准确把握发文依据。各科室发文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发文,不得以发文先例或外单位文件作为发文依据,向局党组、领导汇报工作时捆绑夹带发文事项,不作为发文依据,必须按照程序重新审核报批。

严格控制重复发文。对同一事项或关联度高、体例相同的事项,提倡一次性发文,不搞重复发文。

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未经局党组批准,各科室不得向局属单位发布指示性公文,上级文件已经发至局属单位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另发文件,确需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发文规格与上级文件对应,并要有具体贯彻措施,不得照抄照搬,业务科室能够发文解决的,不以局名义发文。

严格公文报送时限。各科室向局党组报送的请示,应经分管领导审签。需要报送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原则上提前7个工作日报分管领导审签。

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收到上级来文后,要认真阅读来文内容,弄清来文要求和明确要求完成的时限,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及时呈办,因业务线上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审签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建议,并督促及时呈阅,局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根据局领导审签的意见,呈送到相应科室具体呈办。各科室对上呈办的文件,严格按照逐级把关的程序进行呈办。

从严控制各种简报。除综合整治办、“两违”办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简报外,局原则上不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

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充分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传输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降低办公运行成本。除印发少量需要报送局领导和存档外,尽可能减少印发纸质文件。

(2)会风方面

严格会议审批。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应提前制定年度计划,在每年1月底前经局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审批,确需要临时召开全系统性会议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减少会议数量。加大会议协调力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力争局年度会议比去年减少20%以上,简化会议内容,局组织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2名局领导讲话,减少印发会议材料。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缩短会议时间,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非紧急会议,不安排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召开。

严格按要求指派相应人员参会。对于市要求的参会事项,必须严格按要求报名参会。局里组织会议,要按照规定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照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替会。

严格做好会议准备。牵头呈办局系统性会议,原则上会前5个工作日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报局领导审核,会前将相关会议材料印发与会同志,会议内容必须充分协商协调,会议议题必须完成征求意见和部门协调程序、情况清楚、问题明确,涉及部门之间职责权限问题,由主办科室负责协调,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出面沟通协商未果的事项,方可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会务不充分的不开会。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凡已明确参会人员的,必须按要求参会。如遇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特殊情况确请假的,要向会议主办部门报告事由,并明确代会人员(不能代会的除外),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进入会场时,不得高声喧哗,明确座位安排的,按指定位置就座。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在会场外长时间停留甚至聚集喧闹。不准在会场内及周围吸烟,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准使用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资料,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会场打瞌睡,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后按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加强会风监督。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负责通报会议纪律,会议精神落实等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各单位各科室的年终考核内容。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各科室配合。

①局办公室:于5月底前牵头组织进行一次对照清查,拟制规范局文件呈办和管理规定,拟制改进局会风工作措施。完成时限:5月底前,把关领导:易理冬。

②其他科室:配合搞好清查整改工作。

(三)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1.工作内容

(1)整治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三是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顶风违纪公款购车入私户情况;四是弄虚作假核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或者支出范围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等问题;五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调整存在未严格按程序报批的问题;六是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七是存在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行为。

(2)整治公务接待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务接待费用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没有实行接待开支总额控制制度,超标准列支;二是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三是存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高消费娱乐、公款旅游及公款送礼行为;四是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五是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措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纳入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季度向一定范围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计财科要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2)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力。

(3)强化纪律保障,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三公”经费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在今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自查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要对照规定、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推动“三公”经费检查落到实处。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局办公室牵头,局计财科配合组织实施

①局办公室:5月底组织前对我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马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整改的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会同局计财科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完善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完成时限:5月底前。

②计财科:严格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列支预算,清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列支,会同局办公室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市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不准十个一律”规定》,对在机关作风建设、文风会风、“三公”经费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提醒。针对机关干部职工队伍中发现的一般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切实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二)约谈。对不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不主动落实中心工作,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三)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局属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成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四)问责。属于作风效能范围,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

(五)惩处。属于违纪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城市容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但是市区主要节点、旅游通道、主要街道仍然存在各类广告标志牌乱象、绿化带植被缺损、城市照明总体亮度水平不高及设施破旧等影响市容观瞻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为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美丽创造良好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整治内容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

2.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

3.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影响市容观瞻的植被。

(三)城市照明整治:更换和改造陈旧损坏的灯杆及昏暗光源,对遮挡路灯,影响道路照明的园林树木进行修剪。

三、整治范围

(一)重点整治范围:

(二)次重点整治范围:其它路段。

四、整治时间

(一)第一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1.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清除临街门面立柱、台阶、地面、墙面、玻璃门、窗等处的张贴广告。

(2)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在各自所属、所管辖的公有产权或土地、设施等上面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灯箱;拆除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拆除绕城高速出入口及周边错漏交通标识牌,并及时予以完善。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16日至3月31日)

1.广告标志牌整治。

(1)专项整治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提出全市门店招牌改造方案,报指挥部审查。

(2)各城区全面完成重点整治范围内的以下工作: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的拆除;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对不易清除的门店立柱张贴广告应使用硬质材料覆盖,要求色调相对统一,安装平整,保持整栋楼门面的外观协调。玻璃窗内张贴广告面积不超过窗的三分之一、统一纸张式样、张贴高度。

(3)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的任务。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三)第三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巩固第一、二阶段整治成果。

2.开展次重点整治范围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城区指挥部是本辖区整治城市容貌的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乱象进行整治,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

2.市市容局负责对大型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配合各城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违法广告、不规范店牌的拆除工作。

3.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设置在市直部门、区直、中直部门产权范围上的,由产权部门牵头组织拆除,不在上述产权范围内的,由各城区政府组织拆除。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市园林局负责组织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的缺损植被。

(三)城市照明整治。

1.市园林部门负责对整治路段树枝进行修剪。

2.市市政局负责更换陈旧路灯和路灯灯杆刷油漆工作。

六、整治标准

(一)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16)、《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规定,并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设置。路名牌的设置应当符合《地名标志》的要求。【环卫站,工作措施】

2.各类广告要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保持安全牢固、整洁完好。陈旧、破损、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的,必须及时进行翻新或拆除。

3.临街门面的招牌广告应当按照一店一牌、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广告的高度、大小、色调应协调有序,且不应超过屋顶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该建(构)筑物的轮廓线,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光污染。

4.各类设施、各建(构)筑物、临街店面台阶、立柱、地面、墙面、玻璃门窗,保持完好和整洁,无张贴广告、小广告。

5.无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

(二)绿化带植被整治:保持街道绿化带植被基本完好。

(三)城市照明整治: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应符合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6)和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DB45∕T120-2016)的要求。要达到主干道亮灯率≥98﹪,小街小巷亮灯率≥96﹪,照明设施完好率≥85﹪,灯杆、灯具保持整齐美观,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标准值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七、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启动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美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要转变观念,尽快将市容管理从粗放式、平面式管理向精细化、立体式管理转变,切实提升国际旅游名城的品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目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还难于有效推进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突破体制束缚,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发动,运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单位带好头、干部作表率、市民见行动。同时,要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并组织专题评论,增强群众公德意识,营造全民关心、全民配合、全民参与、全民维护市容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旅游胜地特色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五)加大投入,保障到位。市、城区两级财政要安排相应专项整治经费,各城区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资助和群众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推动城市容貌整治行动深入持续开展。

第4篇:2016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考核和评先为抓手,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设定依据等三项清理为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的《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备。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调查研究,创新立法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重点推进《乡村清洁卫生条例》和《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建设法治,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通过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各设区的市在年内要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选择1-2个县(市、区)为试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力争到2016年全区各市县全面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

四、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6〕39号)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新增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组织对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组织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从而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微小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六、组织清理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于2016年3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根据修订后的工商登记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涉及工商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为顺利推进我区工商登记制度提供法制保障。

七、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继续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局组建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实现市县法制办增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的目标。继续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会同自治区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研究开展生活饮用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1-2个专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注意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和联动。

八、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通过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办案尺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九、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工作。进一步培育自治区、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构建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平台。认真总结第一、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经验,制订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综合指标,继续开展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培育工作。通过采取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示范点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高。

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制队伍教育培训,继续与国内高校合作举办依法行政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法制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十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创新探索。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对策,适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交流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总体规划、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研究。

十二、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仲裁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定途径。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仲裁机构,积极探索和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拓展仲裁领域。在今年《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主动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尚未组建仲裁委员会的设区市,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登记挂牌工作;适时筹建仲裁协会,加强仲裁工作的经验交流、队伍培训和区域协作,促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建立自身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辟法治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依法行政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5篇:市容局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和重点内容。为确保我局“法律七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法律七进”示范点工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和景区(点)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律七进”活动在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指导、检查、总结活动情况。

三、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一)法律进机关

1、建立健全机关学法制度

(1)把法律学习列入局机关年度学习计划;

(2)每年7月和11月各组织一次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或扩大)集中学习法律知识;

(3)每年适时组织机关公职人员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4)每年按市普法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一次年度考试,参考率98%以上,要求每人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加强机关学法用法阵地建设

(1)局机关在办公室一楼建立一个永久性法制宣传专栏,每年出刊6期以上;

(2)局机关在一楼进门右侧墙上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内容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管好城市服务人民”;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上墙,将本部门主管的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流程等,制作规范的宣示牌,上墙进行宣传和公示。

3、抓好干部职工法律培训

(1)每年安排2至4个专题法制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律培训;

(2)要分期分批组织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培训,参加培训人员90%以上;

4、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认真抓好城市管理专业法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次以上。

5、大力加强依法管理

(1)建立健全规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2)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4)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适时整治和解决突出问题;

(5)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执法效果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力度,努力做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和行政复议案件被改撤率控制在10%以下。

6、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基本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行政复议案件无被改撤,无群众投诉,无违法犯罪被判刑和受处分人员,无重大决策失误和责任事故等“五无”标准。

(二)法律进乡村

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和农建工作的开展,积极支持局扶贫对象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全局人员积极筹集和赠送普法资料,每年有计划地落实“六五”普法教材,用三年时间做到每户一册;对农村建立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和开展农村法律知识培训,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法律进社区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所在辖区的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和帮助社区法制建设,为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或法律咨询服务。

(四)法律进企业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局属企业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

2、中层以上人员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每年落实普法教材领导干部人手1套,部门、班组各2套以上;

3、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4、加强学法阵地建设,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版报等;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学法、经验交流会等;

5、积极推进律师试点工作,必要时,聘请法律顾问,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五)法律进学校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城管执法要会同街道、社区进入学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六)法律进单位

1、建立健全单位学法制度

(1)局属各单位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体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法律进单位”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计划;

(2)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次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2、加强学法用法的队伍和阵地建设

(1)每个单位要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辅导员队伍,原则上按照每50人配一名以上法制宣传或法制辅导员,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2)每个单位在醒目位置书写或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3)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一个法制学习活动中心(室),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4)市容网应开设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5)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务公开和制度上墙。

3、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每个单位每年组织开展法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次以上,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通过公示牌、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4、全面加强依法管理

(1)健全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健全单位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单位管理的规范化;

(3)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和行为。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六五”普法期间,各单位都要积极参加“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法律进景区(点)

我局委托执法的单位有四个:即:景区管理处、景区管理处、芦笛景区管理处和滨江景区管理处,局对四个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要求各单位做到:

1、建立健全景区(点)学法制度

(1)加强景区(点)学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进景区(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学法工作计划

(2)每年组织景区(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2次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教育4次以上;

(3)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一次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2、加强学法用法的队伍和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景区(点)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员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民族特点,积极挖掘旅游文化资源,依托旅游文艺团体,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宣传;

(2)在景区(点)醒目位置书写或制作一条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3)有条件的景区(点)应建立一个法制学习活动中心(室),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4)利用旅游宣传推介和相关网站,充实法制宣传内容,开设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5)各景区(点)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务公开和制度上墙。

3、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定期组织法制宣传员、辅导员、法律志愿者进入景区(点)及周边地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景区(点)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性;

(2)要通过公示牌、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3)利用景区(点)公共活动场所、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和重要景点设立的公共宣传专栏,及时充实更新法制宣传内容;

(4)依托景区文化团体,挖掘少数民族素材,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

(5)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针对违法经营、旅游纠纷、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切实抓好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景区(点)居民、工作人员、导游、游客等人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自觉履行义务。

4、全面加强依法管理

(1)健全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推行景区(点)法律顾问制度。

(2)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景区(点)自治、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和行为。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景区(点)管理的规范化。

(3)大力开展“法治示范性景区(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景区(点)依法治理,大力提高景区(点)依法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谐景区(点)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采取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七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本单位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裁体。

(二)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要不断总结、宣传和推广“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本活动方案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和整理,并于11月12日前将此项活动总结及台账报局执法监督科。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上一篇: 违法反思

下一篇: 绿色能源宣传语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