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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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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设计说明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第一篇

XX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说明

第一章 总 说 明

一、设计依据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 批复(罗发改投资【2010】27号) 2、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民用建设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8年版) 3、甲方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原罗城矿务局原机械厂内,地块周边为城乡结合部土地,距离政务机关及经济文化中心都比较远,但交通便利,配套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2、项目范围与现状

项目基地东西长约246米,南北宽约115米。总用地面积25630.74㎡,约38.45亩。基地内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建设用地与南面道路高差约2.5米。 3、项目建设场地地质、气候条件

本项目位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气候宜人,条件良好。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夏季常受南海暖湿气流影响,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为17.0℃,年平均日照总时数1743.5 小时,全年日照百分率34.21%。年平均降水量1406毫米,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短温凉,冬无严寒,霜雪不多;热量丰富,降水集中,但雨量分布不均。

项目地块地势低平,土质疏松、自然肥力高。场地土质稳定性较好,无滑坡、崩塌的可能,

地质条件比较简单,无地陷及断裂的危险。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场地稳定性良好,利 于抗震。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场地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体主要受大气降水、地表排泄水渗透补给,水质对混凝土无明显腐蚀性,对施工没有影响,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规模

广西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25630.74㎡,规划总建筑面积52858.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52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338.30㎡,建筑占地面积8789.15㎡。共建设住宅楼14栋,均为6层单元式住宅楼,最大建筑高度为18.70m。 四、设计指导思想

创造崭新的居住理念,建设成内部环境优美,外观形象突出的健康生态住宅小区。在追求整体形象的同时,创造出融大气、雅致、理性与浪漫于一体的现代化居住社区。

1、规划布局—力求体现环保建筑的内涵,体现生态自然,绿色环保的特色;同时合理利用现有地形高差特征,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使空间共享达到最大化。

2、生态和谐—建筑要与环境融合在一起,景观与建筑互相渗透,创造怡人的居住环境 3、建筑形象—挖掘时代特点,体现蓬勃向上不断开拓,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采用先进环保的建筑材料,创造新颖纯净的建筑形象。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章 建筑设计说明

一、设计概括

广西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总用地面积25630.74㎡,规划总建筑面积52858.3㎡,建筑占地面积8789.15㎡。共建设住宅楼14栋,南面沿街配有商业服务网店等配套设施。均为6层单元式住宅楼,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二、设计依据

1、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民用建设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甲方提供的用地现状图及用地红线图。 三、总平面设计

1、总平面布置强调整体统一,布局协调,力求与周边环境密切融合,同时注意艺术表现效果,使居住区富有韵律, 创造开敞性的生活空间,激发人们积极奋进,。

2、合理利用地形高差、坡向与拟建建筑结合进行设计,进行场地平整,减少土方量,缩短工期,节约投资,形成自西向东的缓坡,更好的与南面道路衔接。

3、住宅建筑南北朝向合理的间距布置成行列,从南往北布置四排十四栋六层住宅,并拉大中心住宅之间的间距,形成小区的中心花园,由南面入口广场优美景观延伸至北面形成步行景观中轴线。总体布局结构清晰、序列严谨,富有规律性和机理性。 三、交通组织

整个小区交通系统以便捷、安全、舒适为设计宗旨。在项目西面及南面设出入口,方便快捷的满足区内居民的良好通行。道路顺而不畅,安全便捷,与建筑的布置有机结合。采用草地林荫停车位,满足住户停车要求。消防车道到达各个住宅单体,满足建筑的消防要求。 四、景观绿化

小区以“一心两轴”的景观主题:一个中心花园,一南北步行景观轴,一贯穿东西向的绿化景观轴;自东向西形成一连串的绿化景观节点,高低错落的绿化布置,中心花园绿化与小径

贯穿其中,以提供一个很好居住与休憩的良好环境。环境小品和绿化景观精心地布置,使空间关系更为灵活通透,自然流畅。建筑与建筑、建筑与道路间均以绿化相连接。此外,在建筑的屋顶上尽可能的考虑做屋顶花园,以增强立体绿化,增大绿化面积 五、建筑单体设计 1、平面功能

小区南北朝向布局多层单元式住宅,南面沿街1#、2#、3#、4#楼底层架空停车,一层沿街商铺,二至六层为住宅;5#--14#楼底层杂物房,一至六层为住宅。 2、户型设计

充分考虑了户型的实用性和私密性,使户型布局设计非常合理,将空间的作用都发挥到恰到好处,为住户提供充分的居住空间:

◇ 格局方正,南北通透,功能齐全:

◇ 动静分离,干湿分区,功能合理,流线清晰。 ◇ 户户明厨、明卫,且都有宽敞的景观阳台。 3、立面设计

建筑造型力求灵活构思、有机统一,轻松飘逸、高贵典雅。紧扣表现 “生态住宅、绿色住宅”的造型主题,设计浪漫、优雅的现代立面风格。外墙以浅米色调为主,运用简练的色彩搭配结合体块适当穿插亮丽的纯色,表现了简洁大方,清新明快的风格特征。而顶部轻盈的构架重点突出,使形体更加别致、生动。对色彩、造型进行组合,及顶层颜色的变化处理,点缀其中,色彩清新,柔和典雅,以稳重、含蓄、精致的气质来体现现代居家的性格。 六、主要建筑构造做法

1、墙体:

工程主体为砖混结构和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外墙采用240厚烧结页岩多孔砖砌筑,内隔墙采用240厚和120 厚(卫生间)烧结页岩多孔砖砌筑。

室内地坪标高以下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1#~4#楼底部框架的上一层采用M10混合砂浆砌筑,其余室内地坪标高以上采用M7.5混合砂浆砌筑。

卫生间四周隔墙下做C20混凝土反边150高,宽同墙厚。

2、屋面:上人屋面防水做法(II级防水):细石混凝土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屋面做法参照05ZJ001(屋10/112);不上人屋面做法:高聚物改性沥青涂膜防水屋面做法参照

05ZJ001(屋44/122)。

3、外立面装修:彩色外墙涂料

4、门窗:本工程外门、窗采用90系列银色铝合金框,6厚热反射镀膜玻璃,其中落地窗、玻璃门均采用安全玻璃。抗风压等级为4级,水密性等级为3级,气密性等3级。

5、楼、地面,内墙,顶棚等装修详见《室内装修一览表》 6、采用通透式栅栏围墙:围墙总长度约为485米

室内装修一览表

七、建筑节能设计 1、工程概况【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建设地点及所处气候分区 :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属夏热冬暖地区北区 建筑功能:居住建筑 建筑层数:6层,底层杂物房 建筑最大高度:18.7m 建筑物朝向:南北朝向 2、设计依据

①《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7) ②《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③《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7-2002) 3、节能设计理念

采用规整的体形,尽量缩小体型系数,小区中心花园绿化,广植树木、花卉、草坪,使建筑满足通风、采光同时为景观绿化,建筑节能创造良好条件,房间尽南北向开窗,室内形成良好的穿堂风,自然通风顺畅。

4、主要技术措施:( 满足《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7)相关强制行条文的强制性指标要求) 4.1屋 面

屋面保温层:采用30厚绝热挤塑聚本苯乙烯板 4.2外墙体

外墙:烧结页岩多孔砖(孔洞率25%) 4.3外 窗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采用铝合金热+6厚反射镀膜玻璃

气密性及可开启窗面积: 1~9层气密性为三级,10层以上气密性为四级;可开启窗面积满足节能设计要求。

5、综合评价建筑围护结构满足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第三章 结构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有关法规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0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JGJ 137-2001 )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采用的设计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取用) 3.1 楼、屋面活荷载标准值如下:

商铺 3.5kN/㎡;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 2.0kN/㎡; 楼梯间 3.5kN/㎡; 阳台、露台 2.5kN/㎡; 一般卫生间 2.0kN/㎡; 上人屋面 2.0kN/㎡; 不上人屋面 0.5kN/㎡;

3.2 风荷载:基本风压值为0.35KN/㎡;(五十年一遇)。 二、结构计算分析采用的软件

结构整体计算分析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 CAD工程部研制的多层及高层建筑结构空间有限元分析与设计软件-SATWE(2010年7月单机版)。 三、结构设计安全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的重要性系数1.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四、抗震设防标准

本工程所在地罗城县属于非抗震设防区。 五、上部结构设计

1、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及建筑平面布置,1#~4#楼采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5#~14#楼采用砖混结构。

2、主要结构材料选用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0; 2)钢筋:HPB235、HRB335、HRB400; 3)焊条:

HPB235钢筋采用E43xx型,HRB335、HRP400钢筋采用E53xx型,钢筋与型钢焊接随钢筋定焊条. 4)墙体:

采用MU10烧结页岩多孔砖(孔洞率25%),室内地坪标高以下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1#~4#楼底部框架的上一层采用M10混合砂浆砌筑,其余室内地坪标高以上采用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按建筑图。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B级。 5) 墙柱连接构造:

沿墙高每500mm配置2Φ6钢筋与框架柱或构造柱拉结,每边伸入墙内应不小于1000mm。 六、采用的标准图集

本工程梁柱配筋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其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国标《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

第四章 给排水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甲方提供的有关市政给排资料和要求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 二、设计范围

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内外给水及雨、污排水和消防系统。 三、生活给水系统 1、水源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本工程采用市政管网作为本工程全部用水水源(包含消防用水及绿化用水和洗车用水),由建筑物俩侧引两根DN150的进水管,供生活和消防用水。 2、供水方式及分区

根据市政供水水压0.35MPa及建筑物总高度,本工程建筑物均为多层建筑,市政水压满足要求。

四、排水系统

本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污水量的

计算:规划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748.44立方米/天。按排出率90%计,污水总量为673.60立方米/天,污水总变化系数为1.8。小区建筑物污水均由管网收集排至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

污水管网。主体部分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排放系统。均由天沟汇水,经雨水斗,雨水管排出室外雨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室外路面设雨水口,侧墙雨水及地面雨水汇合后经雨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五、管道安装及材料、洁具

卫生间脚踏式延时冲洗阀;台式洗脸盆设手动开关;户内给水管全部采用pp-R管,热熔连接,给水立管采用钢塑复合管,丝接。室外生活给水管道采用给水PE管。室内排水及雨水管采用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第二篇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5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

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终稿)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第三篇

为加快某某市旧城(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服务功能,保障旧城区(棚户区)居民及城中村村民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某某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旧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统筹做好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旧城(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切实解决旧城(棚户区)居民及城中村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问题,促进某某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某某市旧城(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年——2020年)》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今后5年内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本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所称旧城(棚户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历史形成的以平房为主、建筑密度大、人均居住面积小、房屋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多、市政设施不配套、环境较为恶劣的集中成片居住区域。【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二)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土地权属已由集体转为国有,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的农民聚居村落。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善专项规划,对计划改造的旧城(棚户区)规划一经确定,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旧城(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燃气、给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绿化照明、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合理配置,必须满足旧城(棚户区)居民基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

(二)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市的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对改造全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主要采取政府自主改造和政府主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等形式。参与旧城(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的房地产企业原则上是本地企业,必须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1、政府自主实施

政府对纳入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科学制定容积率,依法履行土地“招拍挂”程序后,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企业组织实施

政府将纳入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土地公开“招拍挂”,拟改造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组织实施,并享受旧城(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三)因地制宜,分类改造。制定好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改造方案。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具体改造方案要广泛

征求拟改造范围内各族群众的意见。

四、工作运行机制

(一)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定旧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审定旧城(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规划和资金计划。

(二)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组,负责项目报批、业务指导、规划、建设管理和资金保障等相关业务,研究确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拨付和管理改造资金,对全市改造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

(三)对已完成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做好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

五、旧城(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办理程序

(一)政府自主实施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二)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某某市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范围,拟参与的企业向某某市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房管局)提交申请,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核准。

2、根据核准的意见,市规划部门出具初步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控制要求。

3、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准后的意见组织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4、凡经确定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价格评估机构须由被征收人和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房管局)共同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房管局)随机选定,企业不得自行委托评估。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评估的结果及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项目测算,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初步方案。

6、市政府召开旧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拍挂”方案及房管局复核的征收补偿成本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土地“招拍挂”工作,确定项目法人。

7、以上程序履行完毕项目法人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按规划、建设、发改委等部门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三)城中村改造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城中村,由村委会提出改造申请,改造申请经办事处相关会议论证通过后,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房管局)审核。

2、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的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村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的意见,制定本村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并征求本村村民意见,征收补偿方案经90%以上村民认可签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第四篇

中盐皓龙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是市委、市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

提升我市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

一步加快推进我公司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

本,以建设和谐皓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

我公司职工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

2.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

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

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

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

步交付使用。

3.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三)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

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

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

的户型面积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筹措政策

(二)土地支持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和县

(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

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

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

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

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

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

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

拨的生产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

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

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三)税费优惠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

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

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另行制定)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市房管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政策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民购房支持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区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拆迁、审计、地税、人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

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棚户区的认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建设成本的审核;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

4.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土地手续。

6.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7.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8.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于3月15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2010年3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二)加快项目审批

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规范拆迁

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拆迁安置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只能安置棚户区住户,不得面向社会销售。改造资金的使用、成本核算、价格核定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与拆迁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野蛮拆迁,无理取闹、阻挠拆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

(市)、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和工矿企业,扣减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第五篇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 1

1.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 1

1.2项目概况 .................................................... 2

1.3研究结论与建议 .............................................. 3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5

2.1项目建设的背景 .............................................. 5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5

第三章 建设条件和场址地点 ......................................... 10

3.1场址地点 ................................................... 10

【棚户区改造规划依据】

3.2建设条件 ................................................... 10

第四章 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 14

4.1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内容 ................................... 14

4.2技术标准 ................................................... 16

第五章 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 18

5.1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办法 ................................... 18

5.2征地拆迁相关费用计算 ....................................... 18

第六章 工程建设方案 ............................................... 20

6.1土地整理工程方案 ........................................... 20

6.2配套道路方案拟定 ........................................... 22

第七章 节能节水 ................................................... 50

7.1耗能标准与节能规范 ......................................... 50

7.2能源状况分析 ............................................... 51

7.3能耗指标分析 ............................................... 51

7.4项目节能措施 ............................................... 52

7.5结论 ....................................................... 54

第八章 环境保护 ................................................... 55

8.1编制依据 ................................................... 55

8.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 55

8.3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 57

8.4环境评价结论 ............................................... 60

第九章 劳动卫生安全 ............................................... 61

9.1主要建设危害因素及相关防范措施 ............................. 61

9.2职业卫生及防护措施 ......................................... 62

9.3安全防护措施 ............................................... 62

第十章 实施方案与建设计划安排 ................................... 64

10.1工程管理 .................................................. 64

10.2实施方案 .................................................. 65

10.3工程进度计划 .............................................. 65

第十一章 招标管理 ................................................. 67

11.1编制依据 .................................................. 67

11.2招标管理 .................................................. 67

第十二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71

12.1编制依据 .................................................. 71

12.2编制范围 .................................................. 71

12.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71

12.4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 72

第十三章 效益分析 ................................................. 80

13.1编制依据及说明 ............................................ 80

13.2项目收入预测 .............................................. 80

13.3总成本费用估算 ............................................ 80

13.4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 80

13.5贷款偿还能力分析 .......................................... 81

13.6敏感性分析 ................................................ 82

13.7经济评价结论 .............................................. 84

13.8综合评价 .................................................. 84

第十四章 社会评价 ................................................. 92

14.1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 92

14.2项目与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 .................................. 93

14.3社会风险分析 .............................................. 94

14.4社会评价结论 .............................................. 95

第十五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96

15.1结论 ...................................................... 96

15.2建议 ...................................................... 96

第一章 总论

1.1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1.1.1项目名称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项目建设单位

1.1.2.1单位名称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2.2单位简介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资金4920万元

1.1.3项目研究范围

报告是研究***的棚户区,S312***城区段沿线两边建成的部分居民住宅,由于历史久远,加上当时并未统一规划,导致该片区居民住宅杂乱无章,变成棚户区,利用扩宽S312***城区段道路工程、配套土地整理时,将青岭片区S312***城区段沿线的棚户区进行拆迁安置。本报告主要从***市的城区道路网规划,以及市区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出发,对S312***城区段及近邻路段的建设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并充分考虑对城市的影响,同时对有间接影响的近邻乡镇也做了相应的考虑。从社会、经济、环保等三大效益以及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等诸方面进行综合性的研究论证,为本项目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1.1.4项目编制依据

1.1.4.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范、规定;

1.1.4.2《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1.1.4.3建设部颁发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1.1.4.4*****现行文件,*****征地补偿标准(2012年修订)文件;*****政发(2012)1号文件为依据;*****政函(2013)107号;*****府阅(2012)156号;

1.1.4.5《***市交通运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政办函

[2014]42号);

1.1.4.6《***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1.4.7《***市城市总体规划》;

1.1.4.8《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实施方案》;

1.1.4.9本院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咨询协议。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S312***城区段及道路两侧的棚户区,共208.04亩范围内的棚户区。

1.2.2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改造方案

1、建设规模及内容

(1)本项目总规划用地208.04亩,拆迁棚户区房屋总建筑面积24825㎡,其中砖混结构房屋10178㎡,砖木结构房屋2483㎡,简易结构房屋12164㎡。

(2)拆迁安置棚户区居民331户,1159人,进行货币补偿安置,由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

(3)棚户区配套道路及基础设施工程,青岭片区城市棚户区拆迁后,便于对这片原棚户区所占土地进行开发,将S312***城区段道路拓宽做为棚户区的配套基础设施道路。

(4)整理土地,青岭片区城市棚户区拆迁后,将原棚户区所占地进行整理,整理范围为S312***城区段两边棚户区。

2、棚户区改造方案

***城市棚户区拆迁后,将采取货币安置办法,不另新建安置小区,拆迁、安置费用计算标准以*****现行文件,*****政发(2012)1号文件为依据计算,详见本报告第五章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1.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2.3.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5243.9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总和1312.1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0617.75万元(其中含拆迁安置费用总计20498.34万元),预备费1316.0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98.00万元。

1.2.3.2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予以解决。

1.2.4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暂拟建设期为2年,从2015年9月份开始到2017年8月底结束。

1.3研究结论与建议

1.3.1研究结论

1.3.1.1本项目的建设是促进***市经济建设与加快***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S312公路通行安全,提升S312在***市的集散能力。

1.3.1.2本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城市棚户区脏乱差的不良现状,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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