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9    阅读:

篇一: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各直属单位:

《国土资源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构、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提升我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7日

国土资源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我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清单,以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具体内容。(政策法规司牵头落实,相关单位配合)进一步完善部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服务。(信息中心牵头落实,相关司局配合)

二、积极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切实做好部门规章、重要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和民意调查制度。对部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提出的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有关司局负责落实)

三、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和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进一步推进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精神,办好网站“征地信息”专栏,及时公开“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进建立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耕地司牵头落实)

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及时在中央气象台发布信息,同时利用国土资源手机报、短信等新媒体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地质环境司(应急办)牵头落实)

五、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利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的“中国土地市场网”,实时发布全国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落实)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信息,充分利用“矿业权市场网”公开矿业权交易信息,积极推进网上交易,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落实)

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办好“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通报部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完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执法监察局牵头落实)完善土地督察公告制度,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土地督察结果的有效形式。(总督察办负责落实)

七、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最新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国土资源标准等基础信息。(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牵头落实)二是做好国土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包括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等。(调控监测司、地籍管理司、矿产资源储量司负责落实)三是做好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务司负责落实)

八、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九、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各司局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司局应将政策文件、宣传发布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加强专家库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司局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当好“第一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三是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办公厅牵头,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落实)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政策法规司牵头落实)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负责落实)按照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充分发挥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国土资源通讯》,着力提升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增强部门户网站的办事功能和互动功能,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办公厅、信息中心、国土资源报社负责落实)

来源:

篇二: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审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工商总局牵头落实)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

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

【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中央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区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

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民政部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地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教育部牵头落实)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落实)【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审计署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财政部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省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选择部分地方、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制定出台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

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尚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年内应予纳入,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篇三: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5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第2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第3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目的,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

四、公开内容

(一)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

6、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乡村道路、水利、通讯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9、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

10、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乡镇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开设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务活动;

(七)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开通行政首长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九)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十)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重要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要求,限期予以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咨询查询制度。各乡镇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除对要求提供文本的,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党、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篇四:乡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6民政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标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进一步完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严格按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进一步梳理、规范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水平。

2、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比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一是建成6个县级流浪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场所,实现了每个县(市)1个救助场所;二是实施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三是启动了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二期养老示范工程建设;四是实施了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五是市属两所光荣院附属工程建设。

4、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依据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简化优化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对已经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依据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标明行政职权名称、依据、受理条件、受理材料、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流程等内容,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开。

(三)推动、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按照市政府“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模式标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加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设,规范项目收费行为。

2、落实政务服务项目标准。在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展示窗口单位名称标牌和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照片。公示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分级统一进中心项目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等基础信息,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图。

3、认真制订窗口办事规范。实行窗口办事“首问负责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各窗口制做“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材料、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文书的格式样本。

4、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认真执行“亲切服务”标准,积极倡导“微笑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

5、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网上办事的建设力度,完善事项的网上咨询、申报、办理和反馈机制。

6、大力组织标准化实施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授课,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氛围,提升标准化执行能力,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向前推进。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7月)。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8-11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各项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培训。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3、强化监督考评。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第2篇

一、做好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围绕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络问政,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将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控机制,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从2016年起,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和本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6年实现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各地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比照市级做法,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从2016年起,各县市区实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不断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明确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公开效果实用有效,真正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规范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制订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并发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统一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结合国家在我省开展的统计试点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加强分析研究,注重结果运用,及时改进存在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地要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后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均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进中心办理的,应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确保90%以上行政审批项目进政务服务中心。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加强监管,杜绝变通,防止反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各地要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网上发布、上墙公示、窗口告知等多种形式,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继续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行政事业收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做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施后涉及审批事项调整的衔接工作。

七、不断创新审批服务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方式

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必须集中到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职能难以归并的部门,要求所涉及的科室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审批项目进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

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免的减免,能暂停的暂停,能降低的降低”原则,尽力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收费;全面落实《关于试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流程、整合人员,实施分段办理、并联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的提速增效。启动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出台企业注册登记“一表通”办法,通过整合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利用企业设立注册登记“一表通”行政审批办公软件,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次缴费、并联办理、同步送达。

启动第五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梳理,改革前置审查办法,优化前置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努力提高即办件比例,确保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项目即办率由19%提高到35%,即办件比例45%提高到81%以上,承诺件平均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3.2个工作日之内(国家有特殊规定需要公示的项目公示期除外),成为全省审批效率最高地区之一。

八、拓展基层政务服务领域

各地要结合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基层站(所)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和督促本系统基层站(所)进驻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村建房、户籍管理、企业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九、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认真总结桐城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试点经验,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力争做到全覆盖。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将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在新服务大厅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实现不同层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推进网上审批、核查、考核等工作,以科技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十、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

十一、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制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管理和窗口办事行为,规范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十二、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政务服务专题培训班。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止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权力寻租场所。加强上级中心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监督、逐级强化的良好格局。

第3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实施年”的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民政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纳入到民政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做到民政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对民政窗口服务工作,我们注重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树立窗口服务形象。配备了一名民政专业毕业的党员干部负责行政事项集中受理工作,实行党员岗位亮牌上岗,承诺“高效、热情、文明、廉洁、规范”服务。二是实行“八公开”服务。按政务管理相关规定,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八个方面事项全部公开,并在窗口摆放相关业务办理资料,方便群众了解、咨询和申报。三是加强窗口人员管理。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玩游戏、不炒股票、不擅离职守,有事提前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对接待群众咨询和受理的事项,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今年以来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共受理和办结审批事项53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清理规范行政职权。今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下发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民政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工作,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完成并上报了《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总表》、《市民政局行政职权事项信息表目录》、《市民政局行政职权清理信息表》,共清理行政职权77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职权25项。年底前,我局将根据市行政职权清理办的审核意见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我局今年还启动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重点部位、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职权风险进行了排查,对查找出的风险点,逐项建立防范制度,靠制度制约规范权力的运行。对此,市纪委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局做法列入全市典型经验之一。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有关规定将我局工作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提供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政策规定和民政工作动态信息。同时通过《日报》、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民政工作,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民政工作情况。今年我局与市广播电台签订了《民政联系你我他》的合作协议,每周六早上播报一次民政工作情况,每档150字左右。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政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做到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应当让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均予以及时主动公开。同时,正着手修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事项。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积极参与我市“1584”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大力加强民政部门行风建设,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今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今年,我们将局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了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工作力度。目前,我局属市福利彩票中心、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公墓管理处、殡葬管理所、军干所等民政事业单位均编制了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全部上墙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单位领导和党员职工带头签订岗位承诺书,示范带动全体职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四)加大民政业务重点事项公开力度。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要民政工作,我们都予以单独公开。一是公开民生工程。今年,我局牵头实施了4项民生工程,分别是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医疗救助、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建设、城乡养老体系建设。为了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让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我局采取文件通报、民政信息和媒体宣传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检查督办等情况,目前已发文件通报5份、民政信息326篇、日报报道稿件50篇。二是公开救灾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风雹、洪涝、台风等灾害,给全市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于各地救灾信息,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核后以最快速度向社会公布。对于救灾款的发放,我局在每次下达分配给各县(市)救灾经费文件时,均要特别重申救灾款发放的范围、对象、程序、方式以及监督渠道,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做到“阳光操作”。救灾款发放结束后,我局还将适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努力确保有限的资金都用在确需救助的灾民和困难群众身上。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对救灾款发放不公平性进行投诉和举报,仅有少数群众反映救灾款发放标准偏低等问题。三是指导村务和居务公开。近年来,我们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居务和村务公开的工作。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村务公开机制基本形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各地把发展规划、财务、计生、救助款物发放、社会事务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基层工作考核评价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做到社区、村在明显位置要设立公示栏,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要设有人员公示栏、便民资料盒和工作指南台,村委会和居委会办公场所要上墙公示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咨询问题和办事。四是民政基建工程信息公开。根据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将民政基建工程信息发布到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同时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建立了相关链接。目前,我局已发布市社会福利院道路工程和第三光荣院附属工程的各项情况,在市直单位中我局信息发布效率位居前列。

(五)民政决策事项和内部事务公开。凡涉及民政资金分配使用、民政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以及民政资产管理等重要事项,均要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此类方面的局长办公会8次,职工会议4次。同时,积极向机关干部公开了机关内务,内容包括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进了机关和谐,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四、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小差距。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民政电子业务平台建设滞后,民政业务信息不能实现共享,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等。

对此,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制度,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网上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

  • ·2016年乡镇文化宣传工作方案(2016-09-01)
  • ·2016年乡镇文明创建工作方案(2016-09-02)
  • ·乡镇2016年网格工作方案(2016-09-07)
  • ·2016年乡镇党员培训工作方案(2016-09-10)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