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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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一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试运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
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
分。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
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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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二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企业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 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 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 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 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6
第八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18
第九章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 车辆管理补充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 交通费用补贴制度. . . . . . . . . . . . . . 23 第十二章 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 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 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 企业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 . . 29 第十六章 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32 第十七章 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32
第十八章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 . . . . . . .34 第十九章 计算机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36 第二十章 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36 第二十一章 卫生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二十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二十三章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 . . . . . . . . . . 47 第二十四章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 . . . . . . . . 51 第二十五章 廉政建设制度. . . . . . . . . . . . . . 54 第二部分 各部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55
第一章 行政办公室职责. . . . . . . . . . . . . . . 55
第二章 财务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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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销售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8
第四章 技术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9
第五章 采购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61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企业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企业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大 纲
1、企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企业公司章程,遵守企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企业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企业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企业公司发展的事情。
3、企业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企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企业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企业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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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企业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企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企业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企业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企业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 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 维护企业公司声誉,保护企业公司利益。
3、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4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一部分 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企业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企业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三、公文的签收
1.凡来企业公司公启文件(除企业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 公文的编号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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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企业公司承办或归档的企业公司领导亲启文件,企业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2)、本企业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4.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三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 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 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 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 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 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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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 车辆管理补充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交通费用补贴制度. . . . . . . . . . . . . . 23 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4 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6 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 . . 29 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32 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32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 . . . . . . .34 计算机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36 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36 - 2 -
第二十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45
第二十三章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 . . . . . . . . . . 47
第二十四章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 . . . . . . . . 51
第二十五章 廉政建设制度. . . . . . . . . . . . . . 54
第二部分 各部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55
第一章 行政办公室职责. . . . . . . . . . . . . . . 55
第二章 财务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7
第三章 销售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8
第四章 技术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9
第五章 生产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59
第六章 采购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61
第七章 质量部职责. . . . . . . . . . . . . . . .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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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则- 4 - 总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大 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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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四篇
[篇一: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五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zhèng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一百零四条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条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上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一百二十二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危险物品
第一节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zhà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zhà药和雷管,不得将zhà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一百四十六条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一百五十二条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一百五十三条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物资储存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zhà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剧毒、zhà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一百七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一百七十四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第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六篇
[篇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篇五: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3、3、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安全 第七篇
[篇一:集团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篇四: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大全]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制定采购计划与预算编制流程,配合公司预算制度的推行,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每年度之采购数量计划资金预算,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处理。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采购计划编制之规定
2、1采购计划的作用
编制采购计划有下列作用:
(1)预估用料数量、交期、防止断料。
(2)避免库存过多、资金积压、空间浪费。
(3)配合生产、销售计划之达成。
(4)配合公司资金运用、周转。
(5)指导采购工作。
2、2采购计划之编制
2、2、1销售计划
(1)公司于每年年底制订次年度之营业目标。
(2)业务部根据年度目标、客户订单意向、市场预测等资料,作销售预测,并制订次年度销售计划。
2、2、2生产计划
(1)生管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本年度年底预计库存及次年度年底预计库存,制订次年度之预测生产计划。
(2)物控人员根据生产预测计划,bom、库存状况,制订次年度之物料需求计划。
(3)各单位根据年度目标,生产计划预估次年度各种消耗物品的需求量,作成预估计划。
2、2、3采购计划
(1)采购部汇总各种物料、物品之需求计划。
(2)采购部编制次年度采购计划。
2、2、4采购计划编制注意事项
采购计划要避免过于乐观或保守,应注意的事项有:
(1)公司年度目标达成可能性。
(2)销售计划、生产计划之可行性和预见问题。
(3)物料需求资讯与bom、库存状况之确定性。
(4)物料标准成本之影响。
(5)保障生产与降低库存之平衡。
(6)物料采购价格和市场供需之可能变化。
3、采购预算编制规定
3、1一般原则
(1)采购预算分为用料预算与购料预算。
(2)财务部负责提供上年度材料单价、次年度汇率、利率等各项预算基准。
(3)本年底预计库存中之可用材料应计人次年度之用料预算,但不列入购料预算;次年度预计库存不列入用料预算,但应列入购料预算。
(4)购料单价特殊物料外,应以年度成本降低目标预估(如以上年度平均采购单价之95%计算)。
3、2用料预算
(1)物控人员负责次年度生产用料之各月预算明细的编列。
(2)用料单位负责低值易耗品、间接物料和资本支出预算明细的编列。
(3)同类物料不必细分(如不同颜色之塑料米)而以总用量预算。
(4)物料之损耗率应计入用料预算,但应以年度损耗率目标制订,一般可略高于标准损耗率而低于上年度平均损耗率,低于或等于年度损耗率目标。
(5)财务部负责汇总工作。
3、3购料预算
(1)采购部负责次年各购料预算明细之编列。
(2)购料预算应考虑采购前置期、付款方式、库存状况。
(3)购料预算应以付款月份为编列依据。
(4)购料预算应考虑安全库存与最大库存,符合年度库存周转率之目标。
(5)购料预算应考虑分批采购、一次采购之优劣和市场单价趋势。
关于采购方式
1、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采购方式,制定询价、议价流程,使之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物料采购方式,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采购方式规定
2、1采购方式确定依据
采购部根据下列因素确定最有利之采购方式:
(1)物料使用状况。
(2)物料需求数量。
(3)物料需求频率。
(4)市场供需状况。
(5)经验。
(6)价格。
2、2采购方式
本公司物料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集中计划采购
本公司通用性物料,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
经常使用之物料,采购部应事先选定供应商,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以确保物料供应来源,简化采购作业。采购方法同上,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
除(1)(2)之外的物料,采购部依<请购单>逐单位办理询价,议价之作业。
3、询价、议价
3、1询价
(1)凡属一般采购,采购部均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1)条所限。
(3)凡属合约采购项目,采购部依合约之价格核价,不需另询价。合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4)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5)凡属可作成本分析之采购项目,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作成本分析,以作议价之参考。
(6)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7)询价后,应确认各家报价方式、产品规格、采购条件等是否一致方可比价。
3、2议价
(1)询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2)议价时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3、3询价、议价注意事项
3、3、1议价优势掌握
以下状况、采购部应加强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时。
(7)其他有利条件时。
3、3、2其他注意事项
(1)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2)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部应送请购部门确认后方可议价。
(3)询价之供应商应属合格供应商或经总经理特准之供应商。
关于定购采购流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落实物料、零件采购作业管理,确保采购工作顺畅,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订购、采购管理业务。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请购规定
2、1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开立请购单。
(2)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3)请购单一联送交采购部,一联自存,一联交财务部。
(4)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5)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备注栏注明,并加盖“紧急”章。
2、2请购核准权限
2、2、1国内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1)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才者,由经理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由副总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2、2国外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1)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1万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由副总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3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请购部门回收各联请购单,并加盖“撤消”章。
(3)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一切采购动作。
(4)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并协商善后工作。
3、采购规定
3、1采购方式
本公司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集中采购
通用性物料,尽量采用集中采购方式。
(2)合约采购
经常性物料,尽量采用合约采购方式,以确保货源与价格之稳定。
(3)一般采购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3、2国内采购作业规定
3、2、1询价、议价
(1)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3)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4)采购议价采购交互议价之方式。
(5)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3、2、2呈核及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请购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标准拟订购供应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采购核准权限呈核。
(3)采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采购经理审核,再呈总经理核准。
3、2、3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订购单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3、2、4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3、3国外采购作业规定
3、3、1询价、议价
参照国内采购作业方式进行。
3、3、2呈核及核准
参照国内采购作业方式进行。
3、3、3订购作业
(1)采购部接获核准之<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或e-mail形式确认交期。
(2)需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应事先办妥相关事项,并呈核示。
3、3、4进口事务处理
(1)依国家法规办理进口签证。
(2)办理进口保险与公证。
(3)进口船务安排。
(4)进口结汇。
(5)依国家法令申办进口税。
(6)提供提货文件。
(7)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8)报关。
(9)公证。
(10)退汇。
关于采购价格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材料高品质低价格,从而达成降低成本之宗旨,规范采购价格审核管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各项原物料采购时,价格之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处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价格审核规定
2、1报价依据
(1)开发部提供新材料之规格书,作为采购部成本分析之基础,也作为供应商报价之依据。
(2)非通用物料之规格书,一般由供应商先提供样品,供开发部确认可用后,方予报价。
2、2价格审核
(1)供应商接到规格书后,于规定期限内提出报价单。
(2)采购部一般应挑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采购人员以<单价审核单>一式三份呈部门主管(经理)审核。
(4)采购部主管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主管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5)采购部主管审核之价格,呈分管副总审核,并呈总经理确认批准。
(6)副总、总经理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进一步议价。
(7)<单价审核单>经核准后,一联转财务,一联由采购部存档,一联转供应商。
2、3价格调查
(1)已核定之材料,采购部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本公司各有关单位,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讯息,以利采购部比价参考。
(3)已核定之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以<单价审核单>形式重新报批,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4)单价涨跌之审核流程,应同新价格审核流程。
(5)在同等价格、品质条件下,涨跌后采购应优先考虑与原供应商合作。
(6)为配合公司成本降低策略,原则上每年应就采购之单价要求供应商作降价之配合。
(7)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低单价。
3、采购成本分析
3、1成本分析项目
成本分析系就供应商提供之报价的成本估计,逐项作审查、评估,以求证成本之合理性。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1)直接及间接材料成本。
(2)工艺方法。
(3)所需设备、工具。
(4)直接及间接人工成本。
(5)制造费用或外包费用。
(6)营销费用。
(7)税金。
(8)供应商行业利润。
3、2成本分析之运用
以下情形时,应进行成本分析:
(1)新材料无采购经验时。
(2)底价难以确认时。
(3)无法确认供应商报价之合理性的。
(4)供应商单一时。
(5)采购金额巨大时。
(6)为提高议价效率时。
3、3成本分析表的提供方式
成本分析表提供方式一般有两种:
(1)由供应商提供。
(2)由采购部编制标准报价单或成本分析表,交供应商填妥。
3、4成本分析步骤
成本分析意在降低成本、价格、其步骤一般如下:
(1)确认设计是否超过规格要求。
(2)检讨使用材料之特性与必要性。
(3)计算各方案之使用材料成本。
(4)提出改善建议并检讨。
(5)检讨加工方法、加工工程。
(6)选定最合适之设备、工具。
(7)作业条件的检讨。
(8)加工工时的评估。
(9)就制造费用、营销费用、利润空间进行压缩。
3、5成本分析注意事项
(1)利用自己或他人之经验。
(2)应用会计查核手段。
(3)利用技术分析方法。
(4)向同类供应商学习。
(5)建立成本计算经验公式。
(6)提高议价技巧。
关于采购品质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采购过程的品质管理规定,使采购品质管理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采购、验收、索赔等过程的品质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采购品质管理规定
2、1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订购单、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2、2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经本公司供应商评鉴,资讯等级在c级以上。
(3)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4)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5)同业中之佼佼者。
2、3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之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或qs9000体系等。
(2)所提供之产品,通过所需之产品认证,如ul、tuv、ccee等等。
(3)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4)供应商产品出厂前应有逐批作抽样检验。
(5)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6)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评鉴及辅导。
(7)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2、4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确认订购单
核对供应商之交货单与本公司之订购单。
(2)确认供应商
对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之物料,应确认物料来源有无错误或混乱。
(3)确认送到日期
用以确定厂商是否如期交货,以作为评鉴、奖惩之根据。
(4)确认物料的名称与规格
避免交货错误之发生。
(5)清点数量
确认交货数量与进料验收单及数量是否一致,是否超出订购单规定之数量。
(6)品质检验
品管部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7)处理短损
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8)退还不合格品
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9)物料标识
对检验合格物料,入库后应予以明确标识,以确保后续品质之可追溯性(如供应商名称、物料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点收人员、检验人员等级料之标注,以便追溯、区分、使用之方便)。
2、5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2、5、1处置依据
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置依据,并于订购单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5、2国内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5、3国内采购其他索赔规定
(1)由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5、4国外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因规格不符或品质不良引起之退货及索赔规定如下:
(1)要求供应商储运更换合格物料或将不合格品退供应商修复。
(2)退货或补运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由此造成之本公司损失,依双方合约向供应商索赔。
2、5、5国外采购其他索赔规定
(1)发生破损短少情形,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航运公司索赔。
(2)发生短卸情形,向航运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
(3)发生短装情形,向供应商索赔。
(4)上述索赔依合同规定处理。
关于采购交期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确保购用物为之交货期限,使交期管理更为顺畅,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采购之物料的交期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交期管理规定
3、1确保交期的重要性
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2、1、1交期延迟的影响
交期延迟造成的不良影响有以下方面:
(1)导致制造部门断料,从而影响效率。
(2)由于物料交期延迟,间接导致成品交期延迟。
(3)由于效率受影响,需要增加工作时间,导致制造费用的增加。
(4)由于物料交期延误,采取替代品导致成本增加或品质降低。
(5)交期延误,导致客户减少或取消订单,从而导致采购物料之囤积和其他损失。
(6)交期延误,导致采购、运输、检验之成本增加。
(7)断料频繁,易导致互相配合的各部门人员士气受挫。
2、1、2交期提前太多的影响
交期提前太多也有不良之影响,主要有:
(1)导致库存成本之增加。
(2)导致流动资金周转率下降。
(3)允许交期提前,导致供应商优先生产高单价物料而忽略低单价物料。
(4)由于交期经常提前,导致库存囤积、空间不足。
(5)交期提前频繁,使供应商对交期的管理松懈,导致下次的延误。
2、2交期延迟的原因
2、2、1供应商责任
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接单量超过供应商的产能。
(2)供应商技术、工艺能力不足。
(3)供应商对时间估计错误。
(4)供应商生产管理不当。
(5)供应商之生产材料出现货源危机。
(6)供应商品质管理不当。
(7)供应商经营者的顾客服务理念不佳。
(8)供应商欠缺交期管理能力。
(9)不可抗力原因。
(10)其他因供应商责任所致之情形。
2、2、2采购部责任
因采购部责任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供应商选定错误。
(2)业务手续不完整或耽误。
(3)价格决定不合理或勉强。
(4)进度掌握与督促不力。
(5)经验不足。
(6)下单量超过供应商之产能。
(7)更换供应商所致。
(8)付款条件过于严苛或未能及时付款。
(9)缺乏交期管理意识。
(10)其他因采购原因所致的情形。
2、2、3其他部门责任
因采购以外部门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请购前置时间不足。
(2)技术资料不齐备。
(3)紧急订货。
(4)生产计划变更。
(5)设计变更或标准调整。
(6)订货数量太少。
(7)供应商品质辅导不足。
(8)点收、检验等工作延误。
(9)请购错误。
(10)其他因本公司人员原因所致的情形。
2、2、4沟通不良所致之原因
因本公司与供应商双方沟通不良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未能掌握一方或双方的产能变化。
(2)指示、联络不确实。
(3)技术资料交接不充分。
(4)品质标准沟通不一致。
(5)单方面确定交期,缺少沟通。
(6)首次合作出现偏差。
(7)缺乏合理的沟通窗口。
(8)未达成交期、单价、付款等问题的共识。
(9)交期理解偏差。
(10)其他因双方沟通不良所致的情形。
2、3确保交期要点
2、3、1事前规划
(1)制订合理的购运时间
采购部将请购、采购、供应商生产、运输及进料验收等作业所需的时间予以事先规划确定,作为各部门的参照依据。
(2)确定交货日期及数量
预先明确交期及数量,大订单可采用分批交货方式进行。
(3)了解供应商生产设备利用率
可以合理分配订单,保证数量、交期、品质的一致性。
(4)请供应商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交货计划
尽早了解供应商之瓶颈与供应能力,便于采取对策。
(5)准备替代来源
采购人员应尽量多联系其他物料提供来源,以确保应急。
2、3、2事中执行
(1)提供必要的材料、模具、技术支援给供应商
适时了解供应商之瓶颈,协助处理。
(2)了解供应商生产效率及进度状况
必要时,向供应商施加压力,以获取更多之关照,适时考虑向替代供应商下单之必要性。
(3)交期及数量变更的及时联络与通知
以确保维护供应商的利益,配合本公司之需求。
(4)尽量避免规格变更
如果出现技术变更,应立即联系供应商停止原规格生产,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5)加强交货前的稽催工作
提醒供应商及时交货。
(6)必要的厂商辅导
及时安排技术、品管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考虑到供应商处进行验货,以降低因进料检验不合格导致断料发生之情形。
2、3、3事后考核
(1)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鉴
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2)对交期延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研拟对策
确保重复问题不再发生。
(3)检讨是否更换供应商
依供应商考核结果与配合度,考虑更换、淘汰交期不佳之供应商,或减少其订单。
(4)执行供应商的奖惩办法
必要时加重违约的惩罚力度,并对优良厂商予以适当之回馈。
[篇五: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弘远益民物资采购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超过10万以上的采购须以招标的形式进行。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企业营运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属生产型企业须总经办、设备维修部等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签约。属公司总部采购的项目,应报董事长批准。
(三)、职责分离
物资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或各分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部门、分公司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
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定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物资,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
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需求部门或分公司同意,并报有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时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行政人事综合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行政人事综合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物资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计划——采购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及分公司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上报总部领导逐级审核批准后,交公司总部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采购。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企业营运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工程、维修、分公司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
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务人员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行政人事综合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总部统一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总部行政人事综合部将合同传真至物资需求的项目或分公司。
4、计划、仓储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总部行政人事综合部。物资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未尽事宜报董事长批准后可随时修改调整。
(附招标管理流程)
弘远益民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一、本流程仅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物资、服务等采购进行规范。
二、(议)标采购条件的与生产经营有关服务采购。
三、公司其它大宗设备、固定资产等采购流程可参照执行。
四、审批权限
1、招(议)标采购规模在1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由总裁审定中标单位,董事长复核。
2、招(议)标采购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办公会审定中标单位。
五、组织实施
1、公司对通过招(议)标采购的物资、服务应成立招(议)标领导小组。
2、招(议)标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任副组长,下设招(议)标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董事长制定人员组成,办公室常设机构为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
4、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公司招(议)标业务的组织、开标、议标、评(定)标等招(议)标工作。
六、具体操作流程:
1、拟定招(议)标书
2、招(议)标书由公司供销部根据招(议)标事项制作。
3、招(议)标书主要包括招(议)标事项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
4、发放招(议)标书
5、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将已制作好的招(议)标书在两个工作日内寄送给所有合格的供应(服务)商或公司。
6、合格供应(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已有的供应(服务)商目录,他人推荐、介绍的公司(或个人)。新推荐的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