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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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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一篇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复核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负责人审批。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经营性开支是指村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500-10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记复核。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核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记复核。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经办人员需出具合法合规的开支原始凭证,对确实无法取得合法合规发票的,要一律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附相关有效原始单据,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村报账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职。

4、对于出差、采购等发生的暂借款,必须按时报账结算。

5、村级支出单据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后方可入账。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三资”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二篇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复核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批。各村(社区)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经营性开支是指村(社区)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社区)支书复核;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社区)支书复核;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社区)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社区)支书复核。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社区)支书复核;1000-3000元由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社区)支书复核。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村(社区)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社区)支书复核。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要经

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行集体采购,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经办人员需出具合法合规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对确实无法取得合法合规发票的,一律使用县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零星费用报销单,并附相关有效原始单据。

2、村(社区)报账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社区)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职。

4、对于出差、采购等发生的暂借款,必须按时报账结算。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5、村级支出单据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后方可入账。

四、财政开支审批责任

村(社区)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社区)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三资”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三篇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及制度【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复核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负责人审批。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经营性开支是指村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100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1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3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

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记复核。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核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记复核。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经办人员需出具合法合规的开支原始凭证,对确实无法取得合法合规发票的,要一律使用《尖草坪区阳曲镇欢咀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附相关有效原始单据,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村报账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职。

4、对于出差、采购等发生的暂借款,必须按时报账结算。

5、村级支出单据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后方可入账。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三资”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四篇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村级财务支出由村主要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开支金额在2001至10000元之间,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开支金额在10001至30000元之间,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再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方可审批,并附有关会议记录;开支金额在30000元以上,在完成前述程序后,须报请乡“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核批。

二、村级购置固定资产、兴办公益事业等大宗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需附工程造价单。

三、村级日常开支周转备用金限额为3000元以内,先拨款后开支,据实报销。超出限额用额由村先申请用款,经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资金用途、村级自己呢存量、符合规定的签置意见,报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拨付,并严格按申请用途使用。村与外单位发生的经济往来,金额在3000元以上须通过银行转账。

四、村级各项支出票据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对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可使用区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村报账时必须手续齐全,所有支出原始票据都要有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会计报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记账。

五、村级当月支出的票据,要当月审核,当月报账,超

过两个月没有报账的支出票据,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不予审核入账。

村级财务管理及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五篇

许村镇箬岭村级财务管理及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我村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我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和《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收入的管理:

1、各种收入票据一律由村报账员在镇财政所领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领、代开。

2、村集体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议”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上级部门拨款和奖励;财政转移支付村级的补助资金;各种代收、借款等其他资金;其他收入。凡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必须先全额缴入“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户”内。

二、支出的管理:

村级一切开支均应取得合法凭证,杜绝白纸条。凡从企事业单位、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购买商品或向有关部门缴款等须持正式发票报销入账;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应使用由财政所统一印制的自制凭证。各种付款凭证要注明事由及其数量、单价和金额,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入账。村级的日常开支,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财政所根据村经济业务的大小,核给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季末或年末结账,据实报销。

l、每季末由村报账员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送镇财政所,经审核后,再从备用金中予以报销、支持。

2、村招待费原则上实行“零”招待。确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按20元标准补助。

3、严格控制村级公务费支出。

4、专项资金(包括从外单位争取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三、财务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开支审批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

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凡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凡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的,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审核后,再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凡一次性支出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凡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不含500

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500-2000元经村党支部书记审核后,再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凡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经村两委共同研究决定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凡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

3、村级基础建设投资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要经村两委

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支部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

4、当年分配应接当年收益部分,按照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第2款执行,如果超支报镇政府审批。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经办人员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村报账员将原始凭证报送镇财政所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责。

4、对于各项出差及购物人员的暂领款,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算清楚。

5、对于各项基建工程,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购物及开支凭证,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凭证;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凭证的较大数额开支,须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再予报销。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许村镇箬岭村党总支

许村镇箬岭村民委员会

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六篇

第1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2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15)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第4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成我镇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①接待费用:原则上村级不得发生招待费,确因公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需说明接待单位、人数、事由、并实行上限控制。其中:A、瀛上、下罗、龙潭、麦园、范家每月控制在7000元以内;B、青岚、上罗每月控制在6000元以内;C、卫国、双岭、赤府、枫景、前进每月控制在5000元;D、水产场每月控制在2500元以内;E、上风景村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内。②交通费用:交通费用(含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实行上限控制制,各村控制上限如下:A、瀛上、下罗、麦园、范家、龙潭每年控制在4万元以内;B、上罗、青岚、卫国每年控制在3、5万元以内;C、赤府、双岭每年控制在3万元以内;D、枫景、前进每年控制在2、5万元;E、上风景、水产场每年控制在1、5万元以内。③各村(场)要严格控制人员职数,严禁自行增加自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自用人员的一律报镇党委批准后再行使用。每个村(场)只能使用一名小车司机,其工资(含奖金、福利)总额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各村(场)的物业管理(含水电管理)人员根据物业管理的工作量报镇政府核准聘用人数,人员由村自聘,开支原则上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实行自收自支,村集体不得承担物业管理人员的开支。④村(场)干部工资、奖金、通信费补贴一律按镇党委、政府下发文件为准。各村(场)不得自定加班工资和项目奖金,否则按违规处理,一经发现金额上缴镇财政。⑤其它费用:严格控制各村办公费用,各村(场)不得自行订购外地人前来推销的各种消费品,严禁报销各种各种赞助、捐款、摊派以及外单位的各种开支发票。村干部三节福利控制在1500元以内。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2015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汇报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七篇

***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汇报

2015年6月以来,我镇按县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全镇58个村级资金和财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乡镇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务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在这两年中,在我镇村账乡代管的运行中,显现出一些特点:

1、 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全面实施农村财务双代管。2015年6月开始,镇政府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管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的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流程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依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由镇财政所代理记账,对全镇58个村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各村(居)委会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村民委员会资金、资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村账乡代理”工作后,严格按照《隆回县村级财政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制订了本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明确村级财务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做到开支有章可循。收入管理:收入在收款三日内必须交财政村级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

3、 加强财务管理手续和审批程序。原始发票六要素齐全,有交款单位、时间、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具原始凭证的单位(公章)、收款人、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审干批实行村支部书记、主任双签。

4、 加强民主监督管理:每个村(居)委会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干直部及近亲不得参加,其具体负责监督村财务管理和其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所的收支发票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同意入账字样,并加盖财务汇审专用章,方可入账,所有的村财务汇审专用章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保管,不得由村干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财政所留有笔迹,严禁村干代签,以假乱真现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及时负责村级财务公示。财政所不定时对理财情况进行电话抽查,询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是否透明情况,有的群众说:现在我们村财务算是透明了,不比以前了,每张发票都是通过我们审查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了,我们满意了,群众放心了。

5、 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为了加强村财务务理,增加透明度,财政所把对58个村所有收支情况、结余、固定财产物资、往来款项都一一在村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完整,明细、能让群众看懂,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6、 村级财务按时报账、记账、对账。按季度报账,如实在财务开支比较少的村可半年或一年记一次账。按时打印村有关会计资料,每月与村对账,给村打出对账单,让村委会掌握村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特别是下拨收入,都能每月一一列出,让村了解财政村级账户中资金结余情况,让村民放心。按季度给村打印村级财务报表。

二、存在的问题:1、村报账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大多数村报账员没有受到财务会计方面的正规培训,财务知训匮乏,有的报账员还身兼数职,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对每月报账工作负责,在一定程序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从而影响了财务合规、合法的正确执行。有的村委会干部仍保留传统的思路和工作方法,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个别干部即当家又管钱,即是审批人又是经办人,白条抵库、坐收坐支时有发生。

2.报账单据制作不够规范。部分村委会对单据审核不把关,白条报销时有发生,餐费、劳务费等一些费用超标准,个别村票据审核程序不规范,经手、验收、证明确手续不齐全。

3.业务招待费普遍偏高。由于财务本身的漏洞,再加上财务人员把关不严,村干部财经意识淡薄,有些村招待费过大、非生产性支出比重偏高,招待费开支偏大、偏滥,参加招待往往也会作为一个借口或一种福利,相关的、不相关的都来参加,使陪客人数远远的多于来客人数,无形之中也使招待费支出越来越多,致使招待消费居高不下。有的借用争资机会,从招待从中捞取好处。

三、建议

1、加强村级报账人员、村务监督委会成员业务培训,提高报账人员业务素质,同时也要提高报账员经济待遇。

2、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上。政府对项目资金安排要统筹兼顾,要根据实际对待,不要有人情项目款。

3、认真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每个村要有固定公开栏,驻村干部督促落实公开公示。村务监督领委员会要通过代表会选举产生,其待遇由镇财政审批放发放。

***财政所

2015年3月6日

2015关于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调研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八篇

村级财务管理作为村级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既是推行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规范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关键所在。

一、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

1998年以来,我县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先行试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断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实现了村级财务管理由“以村为主——集中办公——村账镇管”的过渡,财务人员由村会计(出纳)——村报账员的过渡,并于2015年7月全面推行了村级代理会计核算制度。当前,我县村级财务都统归于镇财政所管理,实现了村账镇管,且大部分村的财务管理实现了电算化,村级财务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健全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增强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四是村组干部经济违纪违法件数明显减少,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增强,干群关系得到缓和。据纪委、信访部门统计,2002年以来,全县村社干部违纪违法的件数、涉及的经济额度、群众上访的次数均呈下降趋势。[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

二、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报账员业务素质较低。报账员普遍存在财经法纪观念不强,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对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制度理解得不够透,上岗前没有受过专门的正规培训,上岗后的后续教育也很少,致使技能偏低。

(二)村干部财经法规意识不强。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村办公益事业、修路等,未按相关法规、政策办理或不透明,本应公开招投标的事,却大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有些事项未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制度要求收支两条线,但由于部分村没有在银行统一开户,所有收支全部通过现金结算。如有的村干部将代收村里的承包款、租金等收入不及时足额上缴入账,存在坐支现金,财务管理不规范。

(四)财务手续不完善。村里各项支出因为直接和农民打交道,正规发票很少,一般情况都是打一张代办条就入账,随意性很大,而且有的票据是只有审批人,没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手续不全也入账。此外,结账不及时也是影响村级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五)监督措施不到位。一是村干部民主监督执行不到位,如村上的重大支出未经过村两委班子讨论,只是村支书、主任说了算;二是代理记账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碍于人情,怕得罪人,对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好过问太深,没有切实起到监督作用。镇政府认为村账已被镇财政所代理,就不需要再下大力气管理了,因此在管理上形成“真空”;三是民主理财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四是村级财务内部审计质量不高,村级财务内部审计一般由镇财政所具体执行,但由于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专业能力不高,审计质量和效果都不尽如人意。

三、对策建议

(一)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由县财政局按程序选拔会计,统一委派。委派会计实行县财政局和镇政府共同管理。镇政府未经县财政局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委派会计。

(二)增强村主要干部和报账员财经法规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村主要干部和报账员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对村级报账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定期组织学习业务知识,搞好业务培训。

(三)统一开户监管,规范现金操作流程。镇财政所在银行为村级财务统一开户,各村的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都必须及时足额上缴银行专户。现金使用实行备用金领用制度,零星支出从备用金中列支。各类支出必须使用财务法规认可的票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报账。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划拨,不得通过现金结算。

(四)严格审批手续,明确费用支出制度。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职报账员报账。对大宗支出必须由村委会集体研究或村民议事会讨论后,报镇长批准。

(五)明确财务公示制度,增强财务透明度。要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明确镇财政所为村级财务公开的主体。镇财政所要定期将各村财务收支明细情况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不得由村里公开财务内容。

(六)加强民主理财,杜绝违纪违规。各村要从人大代表、老干部代表、民情信息员中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镇纪委存档。镇纪委要有重点的对有关村的财务账目进行审核、解剖,确保每年对各村财务全面审核。

(七)强化乡镇财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镇财政所内审作用。各镇政府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开展内审工作,对所属行政村坚持经常性指导检查。加强对群众关心的年终收入兑现、招待费开支情况、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焦点、热点问题的检查和监督,促使各村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收支,为群众解疑释惑,密切干群关系,避免发生群众集体上访等问题。

2014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第九篇

方案一: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今年下半年全镇将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村级换届之前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进行全面审计,为村级换届工作作好准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弄清村级经济实力,理顺财务关系,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迎接村级换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各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审计工作。镇成立联合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另行文),在本次审计中发现问题较突出,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党工委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联审计小组报告。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审计的范围和方法

(一)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审计20xx年村委会换届以来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项进行审计。

(二)审计方法:抓住“三个重点”,把牢“四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与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

“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八不入帐;二是把牢各项费用,是否有虚假开支;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工委组织进行审计,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帐建制相结合,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审计内容

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2、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3、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4、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

5、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等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二)审计步骤

1、准备阶段。对被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村(居)委组织好人员,并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对被审计的村(居)委审查财务收支帐目和经济活动及其有关事项,进行内查外核。

3、总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村(居)委的财务帐目情况提出审计报告,报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计处理结论。

方案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社区)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持逐村清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规范。在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审计范围

此次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为全镇12村(福兴村审计局已审计,

不在此次审计之内),时间自20xx年-20xx年6月底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对干群有反映、有问题的村或社区,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直至将问题查清为止。

三、审计方法

此次村级财务审计审计工作由镇政府牵头、抽调纪委、农经、财政、林业、农技、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镇分工包村干部为所在村第一责任人,采取分工到村、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办法,村“两委”成员集体参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或拒不交账,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清理内容

(一)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

(二)现金清查。查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核查是否村集体资金及时足额缴存专户,“坐收坐支”现象。核查是否有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和在其它金融机构另立帐户存款现象。

(三)收入方面。重点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其他方面:财政各种补助收入、退耕还林补助、新农合筹资款、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承租)收入、投资收益、土地补偿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款、上级拨入专款收入、出售财产物资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四)支出方面。重点是村组干部补贴、招待费、包车费、村干养老保险、电话费和书报杂志等非生产性开支。村级所有支出单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重报或多报,开支是否合理等。

(五)往来方面。对往来款要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据、账实相符,清查各种代收、代付款项来源去向情况。重点是对税改后村干部垫税化债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化债资金,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的核对核实等。

(六)固定资产和资源方面。各村(社区)要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核实登记,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将集体资产据为已有或造成固定资产流失;对各行政村(社区)资源性资产台账、发包是否按照程序、手续是否齐全。

五、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

镇政府成立财务审计领导小组,由丁云鹏同志任组长,叶国玉同志、张道满同志任副组长,王培、方友来、卢华东、程海涛、赵玉和、何林、何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2个村级财务审计小组,具体分组情况见《村级财务审计小组分组及人员名单》表。

时间安排自20xx年7月9日开始,2个村级财务审计小组同时对龙桥村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总结经验,以便统一标准,在全镇铺开。其他各村(社区)财务审计小组进驻时间由镇政府提前通知。

六、几点要求

(一)在村级财务审计过程中,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具体负责人,督促“两委”成员及相关人员提供各项财务收支资料,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村级财务审计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必须抓紧抓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取得实效。

(三)审计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分村撰写财务审计工作总结,如实反映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交镇纪委。

附件:村级财务审计小组分组及人员名单

方案三: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为搞好我乡村级班子换届前的财务离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上梅乡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的目的

为 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管好集体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为各级党委、 政府和组织部门对新一届村级班子的考核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和指导农村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1、对全乡11个行政村自20xx年至20xx年3月31号的财务收支管理进行全面审计。

2、审计的内容:

⑴、对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⑵、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变现和债权、债务情况。

⑶、财务会计报表、凭证、帐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⑷、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所拨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是专项资金、扶贫款、造福工程款等的管理使用情况。

⑸、接受捐赠、赞助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⑹、有价证券收益、承包金、租金、村提留收入及其使用情况。

⑺、土地补偿费、土地作价入股的收支和建设项目的预算、验收、决算等手续材料完备情况。

⑻、村集体投资项目的帐目和损益情况。

⑼、村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各项经济指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⑽、中央“八个禁止”和“三项治理”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是取消村级招待费,报干征订的乱摊派问题等制止情况。

⑾、各项合同的建档管理及兑现情况。重点是固定资产拍卖,山场砍伐承包,土地经营、管理权转让,工程招投标等合同的管理、兑现情况。

⑿、经济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以及财务公开情况。

⒀、非生产性开支,重点是管理费开支情况。

三、审计的依据

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农业部、监察部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上梅乡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

四、审计的步骤

1、成立审计领导小组和审计人员的组成。审计组人员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深入到被审计的村做好有关审计政策、法规的宣传、动员工作,向有关负责人说明应提供的审计资料。同时设立审计举报箱倾听群众意见。

2、4月上旬发放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组人员会议,以会代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纪律保证。

五、审计方式

全乡11个村均采取送达审计。

六、时间安排

1、3月为审计宣传、发动和组织计划准备阶段。

2、4月—5月为审计阶段,主要是:

⑴、审计材料的收集和有关数据统计及审计报告定稿阶段。

⑵、审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阶段。

⑶、审计报告修改阶段。

⑷、审计报告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确定审计结论,并提出审计建议阶段。

方案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了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维护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级民 主理财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对村级经费的收支状况、债权债务等进行审计,保障村民对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知情权。现将做好选举前村级集体 资产和财务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审计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财务收支 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查村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致富能力 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着力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夯实村(居)民自治的组织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经济社会更 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审计原则。坚持村集体经济的民主管理原则;坚持村干部离任必审,村干部调整必审,任职三年必审,村级换届必审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坚持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依法审计原则。

二、组织措施

村 级财务审计是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换届选举和财务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镇加明确专人负责。镇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党委负总责,镇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付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镇 纪委负责汇总和上报,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具体负责对本镇的村级财务审计,服务中心要协助做好审计工作。镇纪委要严肃纪律,保障专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审计对象与范围

1、审计对象:行使村集体及村(社区)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加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委会成员。

2、审计范围:考虑到“三资”清理结束不久,本次审计主要是20xx年度的村级集体财务收支事项,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四、审计内容

1、审查村集体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通过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确认村级集体资产账账、账实、账表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及增减是否真实、合法。

2、审查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查村集体资产有无流失;审查村主要干部在任期内是否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

3、审查村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情况。主要审查是否准确核算村集体三年来的集体经济收入、支出、资产、债务;收益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注重村集体的长远发展和积累,并兼顾村民的利益。

4、审查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审查村是否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事。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挂帐、隐匿、截留收入,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

5、审查村级主要干部有无违纪现象。主要审查村级主要干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挥霍集体资财、造成村级集体资产严重损失等重大违纪问题。

五、审计时间

审计时间从20xx年4月10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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