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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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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第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规范生育秩序,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乡有关部门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

(一) 计生办职责

1、统一管理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3、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

4、负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避孕药具管理、供应、发放等工作。

5、协调开展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6、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 派出所职责

1、在办理人口入户时,须凭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与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人口信息联系制度,提供人口统计数据。

3、在办理户口迁移和赴境外探亲、劳工、移民定居有关手续时,应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4、在办理流动人口的暂住证时,要核查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对无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只作暂住登记,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待补办证明后方可办理暂住证。

5、建立健全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求出租屋业主不得将房屋租给没有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居住。

6、负责“两非”案件和打击、阻碍人口计生执法案件查处。

(三) 工商所职责

1、对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者,凭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理。

2、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时,对列入违反人口计生备查名单的人员,要凭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理。

3、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根据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的提请,采取暂扣营业执照。

(四) 卫生院职责

1、对前来孕检而未持有效生育证明的孕妇,应暂缓给予其孕检服务(急诊除外),并督促其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有效生育证明才给予孕检服务,确保持证孕检率达100%。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2、要严格执行凭有效生育证明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制度,无证生育的须经人口计生部门处理并出具乡镇人口计生部门的证明,才能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凭证发放率100%;对无持有效准生证明的,应该督促其办理或带回有效准生证明,确保持证生育率达95%以上;对无证明生育的要做好实名登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备案,在24小时内通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无证分娩通报率100%。

3、实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制度,要对住院分娩夫妇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孕妇产检和分娩母婴的信息作详实记录,并将有关资料通报给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4、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取出宫内节育器及人工终止非医学需要的14周以上妊娠手术前,须查验乡镇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未达到法定婚龄者除外)。

5、加强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器具、终止妊娠药品等的市场管理,建立终止妊娠类药物的流通和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

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联合公安、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打击行动。

7、对流动人口初次接种建卡者,需其提供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小儿接种疫苗证明》;对未能提供证明的应该暂缓给予接种服务,并督促其办理《流动人口小儿接种疫苗证明》才给予接种服务;要严格执行小儿防疫接种资料电脑录入工作,录入资料必须项目填报齐全、准确规范。

(五) 民政办职责

1、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要对当事人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的宣传教育。

2、在办理收养手续时,须凭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

3、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时,对候选人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查。

4、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有关信息,婚姻登记、收养儿童等信息要及时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

5、在落实低保、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困难补助、救灾救济等惠民政策时优先扶持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

户和双女结扎户家庭。

(六) 教育部门职责

1、对全乡初中阶段学生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教育,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早婚早育危害等教育。

2、制定落实独生子女和二女户优先入托、入学、升学方面的优惠政策。

3、在新生入学时要审核其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外生育未征收完社会抚养费的,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得享受免费待遇。

(七) 国土资源所职责

1、在办理土地有关证照时,要凭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理。

2、对申请从事土地资源开发的企业和个人,要督促其落实计生政策法规。

(八) 乡工会职责

1、 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广泛宣传人口形势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

2﹒教育广大员工响应国家号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育。

3﹒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评选先进模范的条件之一,严格执行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第二篇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准绳,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管理,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努力营造人人重视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此项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1、强化领导,狠抓了责任落实。根据市、区有关要求,我校成立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对全校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状况实行动态监督。同时,制定了有关计划生育的奖惩制度,明确了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干部职工不管情节如何,一律取消评优创先资格,并扣发一切奖励性工资补助。

2、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计生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全校人员对计生综治工作的认识,增强计生综治工作的责任感,今年我们加大了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对全校人员采用开会及集

中学习的方式,专门组织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文献的政策和法规,传达各级有关计生工作会议的精神;二是对家属采取印发有关资料,下发到户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这些方式,把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到每个家庭,使人人都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个个都自觉做好计划生育的工作。

计生工作是一项长治久安的耐心工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全校人员的计划生育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第三篇

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我办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大力提高人口素质是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我办根据市、县的部署,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视为重中之重,下面就我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构建“和谐盐山”这个重要目标,有效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制定出台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加大了帮扶力度。

二、帮扶情况

1、成立了扶贫办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扶贫办主任卢铁柱同志任组长,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扶贫办领导小组对全县计生户制定了优先优惠政策,营造一个鼓励贫困户少生快富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根据县计生局提供的信息,我办对**镇**村季泽恒等6个计生贫困户,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制定脱贫规划,帮其树立致富信心。

2、制定和落实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营造一个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环境,是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计划生育贫困户在发展扶贫项目时,可优先得到扶持;二是扶贫贷款,社会救济,计生户优先;免费为计生户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和科技资料致富信息。2016年,我县争取到位财政扶贫资金1617万元,项目覆盖全县28个贫困村,涉及设施蔬菜种植、食用菌、村内街道硬化、水利等。对贫困村中的贫困户,尤其是独生子女户给予政策、科技、资金、项目等方面的优先安排。在工作中,为把优先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我办聘请农业专家到**村对计生户进行了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并且多次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帮助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根据现实情况,扶贫办重点为**镇**村6个计生户每户无偿供给200元现金,帮其发展种植业,另外还积极协调劳人局劳务市场等有关部门,优先录用计生户外出打工。其次对每个优惠户都发了实用科技书,并针对各户实际情况,帮助其选取致富项目,并大力扶持,使其项目能健康的发展,加快致富的步伐。

3、扶贫办领导成员每季度保证一次深入贫困户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各户的实际,对贫困户的生产技术予以指导。

多年的扶贫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只有少生才能快富,只有优生才能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否则造成恶性循环,其后果不堪设想。我办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按照上级领导部署,最大限度向计生户倾斜。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计生工作力度,使扶贫办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努力工作,把这项工作干得更实更好。

在2016年工作中,我办继续坚持计划生育“三个不变”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扶贫、计生“双促进、双丰收”,为完成全年计生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编辑:圆圆)

2016县计划生育局年工作计划5篇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第四篇

第1篇

2016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宣传引导牢固树立基本国策意识,强化优质服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节育手术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考核评估落实“一票否决”,为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计划指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51‰以内。

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47‰以内。

3、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以上。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4、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2%以上

5、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到位率达70%以上(首期缴纳到位率达40%以上)。

6、完成两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的查处;出生性别比有所下降。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全省先进单位。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2016年是卫生、计生大部制改革和“单独二孩”政策调整实施的特殊时期,正确的舆论导向显得尤为重要。一要突出宣传重点。突出“三个不变”(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不变)、生育政策的调整、奖扶优惠政策、计生优质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查一治”)等宣传重点,整合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性认识当前我国人口政策,为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二要创新宣传方式。首先是强化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台、手机报、政府门户网、县人口计生网站等媒体宣传计生法律法规、计生工作动态。其次是强化户外宣传。利用节假日、墟场日入乡进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或文艺节目等方式宣传计生政策。再次是理论课堂宣传。聘请省计生委专家为我县理论大课堂作人口计生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水平;县委党校有计划有步骤安排主体班人口计生有关教学内容。

2、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村两级计生专干和组业务指导员,提高村(社区)专干待遇,确保其工资达村支书80%,组指导员待遇落实到位。强化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以“村为主”加强计生协会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政策调整和省州考核评估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县、乡、村三级培训,切实提高计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加强重难点节育手术落实力度、加大奖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缴管理力度、加强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稳控力度。同时,强化对日常工作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强化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工商、卫生、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手续时,严格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并定期向计生部门反馈;卫生、计生、药监等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凭有效证明实行计划生育终止妊娠手术制度、B超检查“双签名”制度、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源信息共享制;民政、卫生等部门及时向计生部门提供育龄群众婚育信息;公安部门每月10日前向计生部门通报已婚育龄妇女迁入和新生儿上户情况;教育部门每年3月31日前以实时通报方式向县人口计生局通报上年度初中、小学、幼儿园新入校(园)学生名册(包含学生及其父母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二是加强政策兼容。整合部门政策,发挥政策的集聚效应,为符合条件计生家庭提供政策扶助:计生部门为符合条件计生对象全面兑现奖励扶助、两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手术并发症扶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项优惠政策;教育部门为计生家庭新入学(园)子女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户子女寄宿生、贫困生发放生活补助时实行倾斜;民政部门按规定将计生对象优先纳入扶助救助范畴且在扶助标准上予以倾斜;农办、移民、工商联等部门在对符合政策计生家庭产业扶持、移民开发项目安排、移民建房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额、安排就业等方面优先予以照顾。三是加强政策兑现。及时足额落实各类计生优惠政策:继续将县计生服务站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单位,继续落实计生节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继续落实国家、省、州等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同时,科学制定计划生育与建整扶贫工作相结合考核评估方案,重点考核扶贫单位对扶贫村计生优惠政策配套奖励情况。四是加强信息共享。拓宽信息“实时通”在计生综治部门使用范围,加强医疗部门“实时通”应用和管理,对产前检查、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和住院分娩对象信息(包括新生儿性别)实行实时通报。

4、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推行“阳光计生”,规范行政行为,坚持“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奖励标准公开、帮扶要求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提高群众对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加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缴和管理力度,创新征收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打白条行为,并从全县上解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作为生育关怀基金。

5、注重优质服务。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向乡镇、计生综治部门派驻业务指导员,按月按需进行业务指导,指导乡镇抓好流管平台、统计质量、计生办公室台账、出生上报;指导计生综治部门抓好信息“实时通”的应用、信息共享和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兑现。二是加强技术服务。各计生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手术,确保无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确保术后随访工作开展到位;部门联动、乡镇协助,强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三查一治”工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创新工作方法,扩大协作范围,加强与周边县市进行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6、严格考核评估。严格执行月例会制度、季度讲评制度、年考核制度、出生手术抽查制度、奖扶核查制度、业务联乡包村制度。对违反制度、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泸发〔2016〕1号文件严格进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

第2篇

为了推动我局治安防范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构筑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的总体部署,确保我县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拟定我局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规范和落实我局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成立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和平安创建小组

我局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计划、实施方案和创建平安工作,并组织实施。

2、领导和组织本局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做好普法、治保、调解、帮教、消防、巡逻等日常工作,确保本局稳定和安全。

3、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及广大住户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4、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等机关做好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问题青少年的教育和“法轮功”人员的帮教、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5、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地段、重要设施、要害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班子每季研究一次综治工作,定期向上级综治领导小组报告我局的社会治安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7、定期召开局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分析情况,制定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8、积极认真地完成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任务和其他事宜。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工程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元”、“平安栋”和“平安家庭”活动。在镇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体系建设,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及广大住户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基层社会治安各项防范措施,建立以“技防为主导,物防为基础,人防为保障”的安全防范网络,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毒、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创建“平安单元”、“平安栋”、“平安家庭”、安全小区,创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的社会治安秩序。主要目标是:

1、社会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分类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局要制定治安工作计划、措施和实施方案,分一般和重点保卫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2、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局长为第一治安责任人,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统筹安排部署,定期检查考核,每季专题研究一次。重大问题,第一治安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办公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分管综治的全面工作,专干为第三责任人,负责综治的日常工作。

3、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创安”面达到100%,确保辖区创安达标率不低于80%。【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4、坚持“严防”、“严控”、“严管”与“严打”相结合。

5、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寄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率不低于100%。

6、积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成“五五”普法年度计划,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骨干,有阵地,讲求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有功人员,民事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7、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火灾发生和交通事故控制在镇下达的目标管理规定之内。

8、切实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理“法轮功”邪教问题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无进京赴省、市、县等上级机关滋事、闹事,无“法轮功”反动宣传节目插播,无“法轮功”反动宣传标语、条幅。其清除、覆盖率为100%,监控率达100%,信息反馈率达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设。实行运用“四前四早”的方法。即超前掌握信息,做到问题苗头早发现;提前进行调解,做到矛盾纠纷早处理;事前开展教育,做到重点对象早转化;靠前处置问题,做到平息事态早动手的方法。确保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2、强化局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以“治安中心户”为载体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立局治安领导小组,挂牌服务,不计报酬。要加大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报警器,电子对讲防盗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分日排班,按时巡逻。

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个人。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运用宣传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新格局。

第3篇

2016年度我县药具工作在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鼓舞下和省、州、县人口计生局的领导下“围绕中心,保证重点,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药具工作改革,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

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避孕药具规范化管理

1、年初县科技药具站与乡镇计生办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搞好工作责任制,每月深入到乡村进行检查指导。

2、药具有计划的管理,坚持上调下发账册清楚、账物相符,编制供求计划。

3、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管理。计划免费发放严格按合同管理、库存,严格按上级的目标考核制落实到位,无断档脱供现象发生。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我县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墙报、宣传画、挂图、广播、放电影,同时还利用少数民族乡镇对歌节(如梁家潭三月三、六月六)等多种宣传形式,向育龄群众讲清正确使用药具的避孕方法和注意事项,帮助他们选择提供适用于自己的药具,同时要求她们至少懂得两种以上的药具使用方法,尤其懂得自己使用的药具方法、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的处理,向已婚待孕妇女讲解服用叶酸的方法和好处。药具员应该懂得五种以上药具的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成为了懂业务、会宣传、能管理、服务热情的药具管理人员。

三、加大药具发放改革力度,构建科技药具管理新机制

1、每个乡、镇、村有一名药具管理员。在全县内每个乡镇设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发放点1-2个,县城6-8个今年三月在辛女大酒店安装了新型智能自动免费取套机,极大的方便和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需求,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方便群众。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药具管理与服务。社区、村作为药具发放的终端网点,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对辖区内的用药具对象要建立档案,定期沟通,坚持送领结合,以领为主的原则,宣传引导群众自动到村服务室领取,对有困难的群众要送药具上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别对流动人口用药具人员要和当地居民同管理、同服务,满足避孕药具供应。

3、利用社会力量,拓展发放供应渠道,进行人性化服务。社区药具服务工作人员少,服务对象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单纯依靠药具部门发放药具,不能满足群众需求,药具不可能发放到位,必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拓展发放渠道,提高群众的易得性。对产后、人流后需避孕的,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在人口计生局的领导下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责任指标。

第4篇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办发〔2016〕5号文件)的精神,按省、州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农维监〔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用半年时间,继续深入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着重查找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赞助费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推销计生保险和药品等违规问题。在全县计生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便民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切实规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纪律的行为,防治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负担,让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1、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严格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下达征收决定书,严禁随意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法规股)

2、规范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行为,严格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收取,对终止违法怀孕的,及时退还保证金。(法规股)

3、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设定收费项目。(科技股)

4、规范计划生育收费行为,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不准以任何名义收取计划生育调查费、赞助费、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搭车收费。(财务股)

5、规范办理计划生育保险行为,不准强制推销计划生育保险。(计生协会)【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6、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准遗漏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不准随意降低奖励扶助标准。(利导股,)

7、抓好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做到认真受理,及时交办,重点督办,确保问题依法有效处理。(法规股)

8、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监察室)

三、工作任务安排

5月份: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6月份:各股室(站)、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服务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凡是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取消。

7月份:各股室(站)、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服务所,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的监管制度。

8月份:各股室(站)、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服务所对县站督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要积极开展“回头看”,着力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对工作整改不力,成效不够明显的要进行聚焦、再用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9月份:对全年工作回顾总结。

第5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局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的有效平台作用,狠抓落实,切实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造阳光计生。现将2016年度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局政策法规股干部符健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考核、监督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政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有关内容,维护自身的权益。完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指南》的校核工作,整理保存好相关信息的电子文稿,为下一步健全完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做好准备。

三、工作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切入点,凡是涉及行政审批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我局都要列入公开内容。要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即时公开。即要把领导分工、岗位职责、计生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生政策法规等情况长期公开;对计生工作目标进度、计生专项整治工作、惠民政策等情况及时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和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公开。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各股室(站)继续采取公开栏、热线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还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五是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在局办公楼建立一块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信息,在各级报刊、县电视台、广播、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红网手机报、局门户网站等各级媒体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2015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第五篇

第1篇: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区居民安居乐业,有效地把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定以下计划:

一、 落实责任制,强化管理

社区维稳综治工作站要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把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活动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依靠发动社区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积极开展综治各项工作,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社会治安工作责任书,对多发案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综治工作,夯实社区安全稳定工作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每月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每季度出一期专刊,用综治宣传图,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群众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并分发防火公约,增强“四防”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民主自治。

三、 认真做好调解,帮教工作

社区要建立、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使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社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防止邪教活动,切实维护社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采取每月定期上门走访,了解思想动态,掌握一手情况,使他们走上正道,服务社会,

四、 做好群防群治,巡逻工作,保一方平安

积极组织社区治保力量,配合管辖区单位开展重点打击入室盗窃,偷盗抢机动车,路面“双抢”等多发性案件,严格按照“以人为本、以物为基,防管结合”的要求全面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力保辖区平安。

五、 做好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

充分发挥好计生专干作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社区的出租户要100%签订治安责任书,要推广出租房代管制,辖区内出租房流动人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 做好防火安全生产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同辖区各单位,居民签订综治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人,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决清理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我们将创建“平安社区”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思想学习,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社会治安任务日趋繁重的新形势下,开拓创新,推动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全面提升平安社区创建水平。

第2篇: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创建平安单位宣传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维护我县安全稳定,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结合文体出版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上杭”总体规则,丰富宣传内涵,深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提高宣传成效,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和建设“平安上杭”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XX大”提出的新时期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

2、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上杭”的实施方案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的相关文件。

3、宣传我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4、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

5、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好人好事,宣传在综治和平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6、宣传劳动保障、国家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三、宣传形式

1、召开一场综治、平安宣传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2、组织收听、收看电视或广播上发表综治、平安宣传月活动的讲话。

3、举办一次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干部职工学习、座谈会。

4、因地制宜,悬挂综治、平安横幅标语和创办宣传专栏。

5、为挂钩村(基层)干部群众上一堂综治、平安法制教育课。

6、组织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确保落实。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上杭”,突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面向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造成巨大声势,形成浓厚氛围。

3、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把综治宣传活动列入综治、平安建设重要工作,列入“平安单位”考评内容,指定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不走过场,推动综治、平安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4、认真总结,深入落实。要认真总结宣传月的新方法、新成效、新经验,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要通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第3篇: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深入“六五”普法,增强学生的综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全体学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XX届X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安全学校”、“综治合格单位”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治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综治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校长的正确领导下,各处室、各班级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学校综治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学校领导加强监督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日活动有序进行。

三、具体内容:

1、向全体师生宣传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和“六五”普法活动的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在全校形式人人参与的创建平安活动的扭围。

2、向全体师生宣传加强治安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及成效,进一步动员全体师生积极投身“安全学校”创建活动中,共同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3、向全体师生宣传政法干警英勇无畏、秉公执法、热情为民的先进事迹,宣传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要求全体师生勇于同一切犯罪分子做斗争,确保校园稳定。

4、与学生、家长、宣传游泳、交通、防火、饮食等安全防范内容,提高学生、家长、班主任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体学生的安全。

5、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并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举办法制讲座。

6、学校将通过举办图片展、安全教育演讲比赛、讲座、校园广播站的法律学习、宣传栏、板报、开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氛围。

7、集中统一悬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坚持严管严防严控”,等综治宣传标语。

四、工作要求

1、学校领导务必要加强对综治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区综治办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2、具体工作要突出重点、难点,讲求实效。要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广播、标语、座谈会等形式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第4篇: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根据雅山管委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二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沙雅办发 [20XX]46号)文件的要求,为认真搞好我社区治安综治工作,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计划。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第六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计生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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