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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7    阅读:

关于开展希望工程 圆梦行动的通知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第一篇

关于转发团市委《关于开展

“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团委、教育局团委:

现将团市委《关于开展“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困难高考生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要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荐学习成绩切实优异、家庭情况切实困难的高考生参加圆梦行动。2、低保家庭困难高考生不允许推荐。3、被艺术类院校、师范类院校、军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推荐。4、市属学校困难高考生,有张店户口的,可以参加圆梦行动。

请镇、办事处团委本着对特殊青少年群体负责的态度,及时将通知下发各村居(社区),每个镇、办推荐一名困难高考生,每个区属中学推荐两名困难高考生,于7月25日前,将学校签字盖章的正式材料报团区委权益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团区委邮箱),团区委权益部进行汇总、资格审查后差额上报市希望办。

联 系 人:王旭 联系电话:2869881 邮 箱:zdtqw@163.com

共青团张店区委

2010年7月15日

共青团淄博市委文件

淄青发[2010]15号

关于开展“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高新区、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部门、大企业、职业院校团委:

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向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计划联合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慈善总会、淄博晚报社、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开展“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以下简称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特困高考新生就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通过开展“圆梦大学行动”,宣传介绍国家扶助政策,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宣传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相互关爱的氛围。

二、活动名称

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9月

四、活动步骤

六月份宣传发动,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市级媒体启动“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刊登部分成绩优异家庭困难的高考新生事迹,设立捐助热线,营造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七月底,所有募集资金到位,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八月中旬,组织开展“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邀请市领导、主办单位负责人出席仪式,现场发放助学金,对捐款数额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资助范围

对2010年高考成绩优异、被正规全日制院校正常录取(二本以上)、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淄博籍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大学生(低保家庭除外),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分数超过一本的优先资助)。具体条件如下:

1、城乡孤儿大学新生。

2、无正常经济来源的特困家庭大学新生。

3、因重大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大学新生。

六、资助标准

本次活动计划筹资30万元,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七、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高考录取结束后,各高中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申请学生班主任签字,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后,集中进行申报。

2、学校审查: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在调查属实的基础上,提出资助学生初选名单,填写《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属区县团委,经区县教体局,统一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一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一份市希望办存档,一份市慈善总会存档),学校对受助生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3、公开公示:对拟资助学生在其所在单位(村居)、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由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发放资助金。受资助学生在领取资助金后填写《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款签收单暨承诺书》(一式三份),交往所属区县团委。

八: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统一步骤

全市活动总名称为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简称圆梦行动,各地要将本地区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工作统一到

圆梦行动的概念中来。本次活动步骤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活动的各阶段应基本协调,循序进行。

凡上报市希望办的贫困生,其申报、管理、资助等,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资助名额分配情况另行通知);各地自行针对贫困学生的筹资资助工作,也应遵循此《通知》要求。

2、迅速行动,认真落实

各地接此《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要求,动员和整合政府、团组织、媒体、社会各方的资源,推出本区域活动。各地设计的活动要切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在活动中注意宣传舆论口径和政策导向。各相关单位号召动员社会爱心力量为困难大学生捐款。各区县团委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希望办。

3、精心策划,营造氛围。要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弱的传统美德,增强社会的爱心意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扶贫助学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扶贫助学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家庭学生的成长。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把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逐步推向高潮。

附:1、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审批表

2、2010慈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签收单暨

关于做好2015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爱心助学工程的通知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第二篇

关于做好2015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紫荆花开·情满燕赵’爱心助学活动”

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帮助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河北省学生联合会、河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香港河北商会推出‚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紫荆花开·情满燕赵’爱心助学活动‛大学生资助项目,我校现有50个名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一以上河北籍在校大学生(含五年制本科,研究生不在此范围)。

二、资助标准:

每名受助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助条件:

1、父亲或母亲为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企业下岗或待岗职工,家庭困难,无其他收入来源,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有困难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附以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家庭情况证明中要写清楚父母原工作单位、现在工作及家庭经济情况);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生活俭朴(提交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在校相关情况简介,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四、选拔资助程序:

1、各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布资助条件、申请流程及受理时限,具体分配名额见《名额分配表》(附1);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表》(附2);

3、学院团委按照资助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遴选出拟受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式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保留学生申请表一份,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公式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审核合格的受助生申请表原件及电子版,连同资助条件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11月23日前上报至校团委。

五、资助款发放:

省学联、省青基会将学生资助款划拨至学校,我校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资助款一次性划入受助学生的银行卡内。

六、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按条件、按程序做好受助生的选拔工作。

2、受助生提交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各学院团委对上报

的受助生的情况负全责,如发现造假将被取消其受助资格。

3、受助生的选拔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公示制度,让每一位申请资助的大学生享有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

联系人:陈 娜 电 话:0335-8387687

地 址: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204室

附件:1、2015年‚紫荆花开·情满燕赵‛资助名额分配表

2、2015年‚紫荆花开·情满燕赵‛助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附件1:

2015年“紫荆花开·情满燕赵”资助名额分配表(共13个学院)

附件2:

2015年“紫荆花开·情满燕赵”助学金申请表

(定)2013希望工程圆梦校园行动通知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第三篇

填报要求:1、每所高中学校填报10名今年高考的家庭困难学生; 2、每个教管办填报10名今年中考的家庭困难学生; 3、具体填报要求请仔细读通知;

4、申请表中家庭情况证明一栏由学生所在村居证明并加盖公章 5、纸质表格一式3份

【潍希望办2013.7.22】

关于开展“2013希望工程圆梦校园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培育更多优秀人才,让成绩优秀的学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更多优秀录取生“圆梦校园”,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怀,并激励贫困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回报社会。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希望工程圆梦校园行动”。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3希望工程圆梦校园行动 二、 活动内容

1、活动方式: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

2、受助对象:全市范围内参加2013年中、高考,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品质良好,低保边缘家庭,承担入学学费困难的学生。

3、资助标准:高中(中专)生每人1000元,大学(高职)生每人2000元。

4、名额分配:采取以县市区为主,市希望办补助的方法。县市区将计划资助的学生资料上报市希望办,希望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补助学生名单,每名学生助学金金额按照市、县各承担50%的原则确定。未列入市希望办救助名单的贫困生由各县市区团委自行救助。极其贫困学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由团市委和县市区协商后施行救助。

5、资料上报:各县市区将申请资助的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准备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6、上报时间:电子版材料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市希望办邮箱:2286796823@qq.com;纸质版材料按后期要求报送。

三、助学金发放 (一)发放形式

1、入户发放:采取走访慰问的方式,将助学金直接送入贫困学生家中;

2、活动发放:通过组织贫困学生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后发放助学金;

原则上以入户发放为主,建议不再采取“助学金发放会议”的方式。

(二)发放时间

8月中下旬,学生开学前。 四、活动要求

1、名单上报:各县市区根据市希望办的活动通知要求上报计划资助的学生资料和汇总表,于7月28日前上报市希望办。

2、典型挖掘:各县市区在资助贫困学生过程中要注意优秀典型的发掘,对优秀典型要及时进行上报和跟踪,做好典型的宣传和培养工作。

3、宣传报道:各县市区要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活动信息,宣传活动效果,并将入户发放时的宣传报道的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于8月底上报市希望办进行汇总,制作全市的圆梦行动记录片。

4、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团委对助学金受助学生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受助学生信息虚假,影响全市希望工程公信力,追究县市区负责人责任。

5、本活动一切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希望工程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2013希望工程圆梦校园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2、各县市区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联系电话:8789175

附件1

“2013希望工程圆梦校园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地区: 填表时间:2013年 7 月 24 日 注:1、请如实填写此表,若信息不真实,撤销申请资格;

2、请各级审核单位严格审查,对本表所列各项情况逐一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请附学生本人身份证、高(中)考成绩单及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家庭真实居住环境照片2张(房屋整体外观照和室内照);

4、如获奖励,请附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附件2

各县市区 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2016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方案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第四篇

2016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方案

自2005年开始实施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项目,截至2015年已累计筹集助学金14977万元,资助43558名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梦圆大学。活动的开展,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品牌工作。2016年“圆梦行动”将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以扩大资助范围、提升社会影响、打造活动品牌为目标,在继承传统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新媒体支付平台建设、开展“圆梦行动”进企业及全省性献爱心毅行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努力推动“圆梦行动”取得新突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为爱携手,筑梦启航【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8月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慈善总会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联合主办单位:现代快报、江苏教育频道、新浪江苏

—1—

四、主要内容

一、微信众筹〃筑梦启航

各地要充分调动各市、县(区)团委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机构的积极性,强化活动宣传,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商场超市、公园、地铁、车站开展帮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的众筹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积极参与帮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的募捐活动。继续利用江苏共青团微信和支付宝公益众筹频道,打造圆梦行动网络众筹平台。通过用感人的真实故事,生动的表现手法打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捐款。不断扩大平台的覆盖范围,点对点加强与省部署企业、部队、高校等单位的联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力争众筹活动取得实效。

二、企业有爱〃筑梦启航

积极开展“圆梦行动”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公益理念,动员企业员工通过众筹平台捐款动,以结对助学和捐岗助学等形式,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2016年应届大学新生,资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

三、爱心毅行〃筑梦启航

充分发挥全省希望工程共同体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省各地希望办联合推进“圆梦行动”,有效扩大活动规模,提升活动影响。联合各市共同开展“圆梦行动”爱心毅行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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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提升众筹活动成效,营造人人关注希望工程,人人参与希望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感恩励志〃筑梦起航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充分挖掘“助人自助”的典型人物、感人故事,通过团委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方式,分享曾经受资助学子的成长、回馈社会经历,受助学子爱心助学岗勤工俭学体验,鼓励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励志生”晒心声晒心愿以及和爱心人士幸福互动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圆梦行动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展现新时期、新形势下受助学子自强不息、勇于践诺、感恩社会、回报祖国的精神风貌。

五、精准服务〃筑梦起航

组织各级团干部各相关捐方开展走访慰问受助生活动,走进每一个学生家庭,走近青年,与青年学子交朋友谈心,将资助款送到他们手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建立长期联系,跟踪服务学子成长成才。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上下联动。2016年圆梦行动是团省委、省青基会重点部署,各市统一联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各地作为系列活动的具体承办方,要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突出统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全省联动。各市、县(区)资助的学生统一纳入“2016

—3—

江苏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管理范畴。

2.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社会知晓面,主动加强与电台、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的合作,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爱心故事,包括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阳光学子,以往受过资助现在感恩反哺社会的励志青年以及爱心捐方等。真实、及时提供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积极配合省级媒体进行“圆梦行动”新闻采访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助人自助的新型青少年公益理念,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广泛发动。各级希望工程机构要充分发动各方社会爱心力量,充分整合各地青联、青商、民间公益组织、草根组织等资源,通过爱心人士结对助学、爱心企业捐岗助学,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公益助学活动,传播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圆梦行动”,关注青少年公益慈善事业。

4.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级希望工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根据圆梦行动的时间节点安排,认真落实好受助学生的组织动员、报名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困中选困、优中选优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5.综合评估,考核分配。今年将依据各市宣传发动报名人数、各市自筹资助名额、募集助学岗位数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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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助名额的具体分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团省委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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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附件5:2015“慈善_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家访评分表
关于希望工程圆梦计划的申论 第五篇

附件5

2015“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家访评分表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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