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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其道而行之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28    阅读:

反其道而行之篇一
《反其道而行之》

反其道而行之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反其道而行之",其实在有些数学问题上,我们也可以运用这种思维方法解决问题.

在今天晚上的练习上,书上给我们出了这样一道颇有趣的数学题:有一池荷花,生长的速度是一天增一倍,要20天才能长满整个池塘,请问长满半个池塘的时候是第几天?

如果按照传统的方法来思考的话,我们应该从条件出发,一步步的推.最后推出结论.可是在这道题中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反其道而行之"这句话.于是,我就从后往前推:长满一池需20天,已知荷花的生长速度是一天增一倍,所以19天的时候就长了半池。本来是日增一倍,现在便成了日减一倍,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19天.

反其道而行之,以这样的思路,这个问题就很容易得解.

生活中的数学

今天,我跟爸爸来到了华堂商厦.首先,我们先去给爸爸买衣服,爸

爸挑了一件他特别喜欢的衣服.正好国庆特价打了八折.爸爸问我,一件衣服的价钱是150元,打八折就相当于衣服的价钱乘以0.8,你知道一件衣服多少元吗?我想:150*0.8,先把0.8看成8,再用整数乘法的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出结果,最后看因数中一共有几位小数,就从

积数右边起数出几位,点上小数点。结果得120元。我兴奋的回答打

完八折这件衣服的价钱是120元。爸爸又问我:“通常一个数乘另一

个数,积一定比因数大,但为什么这道题的积比其中一个因数大?” 我想,在做练习的时候,自己遇到过。我非常有信心的说:“一个数

乘大于1 的数积比原来的数小。爸爸说:“真聪明,那么除法有没有

这样的规律呀?”“当然有 ,当被除数大于0 ,除数大于1时,商比

被除数小.当被除数大于0,除数小于1时,商比被除数大.” 爸爸说:“那

么我再考考你,这件衣服原价200元,打五折,现价是多少元?”

我快速的回答:“100元”。爸爸高兴的说:“我女儿学会举一反三

了!”

买完衣服,我们就来到了地下超市,爸爸对我说:“商店奶制品

搞促销,买二赠一,如果买两箱,相当于打几折?”我说:“不知道。”

爸爸说:“买二赠一就是说花两箱的钱买三箱的奶。一箱50元就相

当于花1元的钱买了150元的奶那拿100 除150就相当他

打的折数, 结果大约是七折,你明白了吗?”我说“我明白了。”

我越来越发现,数学试用于解决生活的问题!

百分数应用题

今天,我们学习了求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百分之几的百分数应用

题,解答这类应用题关键是找准单位“1”,再用“一个数除以另一

个数等于百分之几。

如:“某班级有学生160人,其中女生优4人,女生占百分之几?”单位“1”是男女生总人数,问题上“女生占百分之几”也就是求女生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几,所以只要用“是”前面的量即“女生人数”除以“是”后面的量单位“1”即男女总人数,列式为84÷160,算出来的用百分数表示(如果除不尽,保留三位小数)。

又如:“某工厂九月份捕鱼1000吨,十月份捕鱼800吨,九月份捕鱼比十月份多百分之几?”这题和刚才那题就不同了,刚才那题直接告诉我们两个量,只要用“是”前面的量除以“是”后面的量就行了,而这题虽然告诉我们两个量,但是问题要求的是“一个数比另一个数多百分之几”,单位“1”的量是十月份捕鱼的吨数,要先求九月份捕鱼比十月份多的吨数,即1000-800,再用多的吨数除以十月份的吨数(即单位“1”),综合列式是(1000-800)÷800。

数学题解答

今天阳光明媚,我正在家中看《小学数学奥林匹克》忽然发现这样一道题:比较1111/111,11111/1111两个分数的大小。顿时,我来了兴趣,拿起笔在演草纸上“刷刷”地画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找到了一种解法。那就是把这两个假分数化成带分数,然后利用分数的规律,同分子 分数,分母越小,这个分数就越大。解出1111/111<11111/1111。解完之后,我高兴极了,自夸道:“看来,什么难题都难不倒我了。”正在织毛衣的妈妈听了我的话,看了看题目,大声笑道:“哟,

我还以为有多难题来,不就是简单的比较分数大小吗?”听了妈妈的话,我立刻生气起来,说:“什么呀 ,这题就是难。”说完我又讽刺起妈妈来:“你多高啊,就这题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啊!”妈妈笑了:“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不过你要能用两种方法解这题,那就算高水平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又看了看这道题,还不禁愣了一下“还有一种解法。”我惊讶地说道。“当然了”妈妈说道,“怎么样,不会做了吧,看来你还是低水平。”我扣了妈妈的话生气极了,为了证明我是高水平的人我又做了起来。终于经过我的一番努力,第二种方法出来了,那就是用除法来比较它们之间的大小。你看,一个数如果小于另一个数,那么这个数除以另一个数商一定是真分数,同理,一个数如果大于另一个数,那么这个数除以另一个数,商一定大于1。利用这个规律,我用1111/111÷11111/1111,由于这些数太大,所以不能直接相乘,于是我又把这个除法算式改了一下,假设有8个1,让你组成两个数,两个数乘积最大的是多少。不用说,一定是两个接近的,所以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那么也就是1111/111>11111/1111。

数学报上的知识

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正在家里看数学报,无意中看到求比值与化简比这个题目,我想这不是上学期学过的吗?但是我又一想,我还是看一看吧!

“求比值”与“化简比”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同学们学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求比值的目的是求一比的前项除以后项的结果;化简比的目的是把一比化成和它相等并且前、后项互质的整数比。

2、求比值与化简比的方法类似。有以下几种:

(1)运用比的基本性质。如:

5/6∶1/2=(5/6×6)∶(1/2×6)①比值为5/3;②化简比为5∶3。

(2)运用比与除法的关系。如:

6.3∶0.9=6.3÷0.9①比值为7;②化简比为7∶1。

(3)运用比与分数的关系。如:

16∶20=16/20=4/5①比值为4/5或0.8;②化简比为4∶5。

3、求比值的结果是一个数,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小数和分数;化简比的结果是一个比,它可以写成真分数或假分数的形式(见上例),不能写成整数、小数或带分数的,化简比的结果要读成几比几,如:16∶20化简比为4/5,应读作:4∶5。

通过这就可看出,只要我们多看一些关于数学方面的资料,你的成绩会提高的。

数学随想

数学我是您的一位忠实爱好者,

反其道而行之篇二
《反其道而行之巧解题》

反其道而行之巧解题

四川省广元市宝轮中学 唐明友

有的数学问题,从正面思考,困难重重,甚至会陷入山重水复之中。此时,若转换思维角度,打破常规,从问题的反面思考,就会柳暗花明。经常训练这种反其道而行之所获得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逆向思维能力,应予以重视。

一.反向分式方程转化

例1.解方程:6x-25x+12x+25x+6=0

解:显然x=0不是原方程的解,因此x≠0。两边都除以x得 2432

256+2=0 xx

1126(x+2)-25(x-)+12=0, xx

12设x-=y,则此方程化为6y-25y+24=0, x

38∴y=或y=, 23

131当x-=时,解得x1=2,x2=- x22

181当x-=时,解得x3=3,x4=- x336x-25x+12+2

评注:本题是一元四次方程,各项系数分别为6,-25,12,25,6,具有对称性(有一对互为相反数),这里反而向分式方程转化后,其特征十分明显,再运用常规方法解即可。

二.反从结果思考

例2.某校有128名乒乓球选手,采用淘汰制(即输一场就被淘汰)争夺单项冠军,问共需安排多少场比赛?

解:因每两人比赛一场,则第1轮要赛128128128场,第2轮要赛2,第3轮要赛3场,……。222再将每一轮比赛场数相加求和,这样解较繁杂。

若从问题的结果思考,就简单多了。从淘汰制看,每场比赛总要淘汰一名选手,现在128名选手中要决出冠军,需要淘汰127名选手,因此,共需要安排127场比赛。 评注:有些问题如果由题意盲目进入探索,问题就会复杂化。此时,若能从整体上把握方向,反从结果思考,常会找到问题的简明解法。

三.反证法

例3.设a≠b≠c≠0,求证:三个方程ax+2bx+c=0,bx+2cx+a=0,cx+2ax+b=0不可能均有两个相等的实数根。

证明:假设这三个方程均有两个相等的实数根,则

△1=4b-4ac=0 ①

△2=4c-4ab=0 ② 22222

△3=4a-4bc=0 ③

①+ ②+ ③ 得

a+b+c-ab―ac―bc=0

两边同乘以2后再配方得

(a-b)+(b-c)+(c-a)=0

则a=b=c,这与题设a≠b≠c相矛盾。

故假设不成立,原命题得证。

评注:本题从正面进攻很难奏效,又是否定性命题。因此,从反面考虑,用反证法则轻松获得解决。

四.反将常数当未知数

例4.已知:a≥2,解关于x的方程:x-3x+(4-2a)x+4ax+a-9=0

解:把方程化为以a为未知数的方程:

a-2(x-2x)a+(x-4x+4x-9)=0

a-2(x-2x)a+(x-2x+3)(x-2x-3)=0

[a-(x-2x+3)][a-(x-2x-3)]=0,

∴a=x-2x+3,a=x-2x-3

当a≥2时,原方程的解为:x=1±2或x=1±a4

评注:此方程未知数x的次数太高,无从下手。而常数a的最高次数是2次,如果将常数a反当成未知数,整理成关于a的一元二次方程,通过因式分解化为关于x的两个一元二次方程,再解这两个一元二次方程就水到渠成了。

五.不消元,反增元

例5.解方程:x=(x+3x-2)+3(x+3x-2)-2

解:设y=x+3x-2,则有

2xy3y2① 2yx3x2②2222222222222243243222222222

①-②得:(x-y)(x+y+4)=0

当x=-y时,由②解得:x=-1±3

当x+y+4=0时,将y=-(x+4)代入②得:x+4x+2=0,解之得:x=-2±2

∴原方程的解为:x=-1±, x=-2±2 2

评注:本题若直接去括号就会变成一元四次方程,再解相当困难,必须另辟蹊径。而解方程的通常做法是消元,这里反而增设了一个元y,但过程中的y只起到桥梁的作用,不用求出来。

反其道而行之篇三
《反其道而行之》

反其道而行之篇四
《反其道而行》

反其道而行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反其道而行之",其实在数学问题

上,我们也可以运用这种思维方法解决问题。

在昨天的数学课上, 有这样一道颇有趣的数学题:有

一池荷花,生长的速度是一天增一倍,要20天才能长满整

个池塘,请问长满半个池塘的时候是第几天? 如果按照传统的方法来思考的话,我们应该从条件出

发,一步步的推.最后推出结论.可是在这道题中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反其道而行之"这句话.于是,我就从后往前推:长满一池需20天,已知荷花的生长速度是一天增一倍,所以19天的时候就长了半池。本来是日增一倍,现在便成了日减一倍,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19天。

反其道而行之,以这样的思路,这个问题就很容易得解。

反其道而行之篇五
《反其道而行之》

反其道而行之篇六
《偶尔“反其道而行之”》

反其道而行之篇七
《反其道而行之的对比营销》

反其道而行之的对比营销

陈一鸣:实战营销顾问 冠军团队教练

山东大学领导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赢在营销━━打造高绩效航空业的技巧

大数据时代的微信营销

日前在成都出差,抽空再访诸葛亮的武侯祠。其实,众所周知的武侯祠景区,严格说来包括刘备的汉昭烈庙─刘备的灵寝惠陵,与诸葛亮武侯祠构成了一个景区,是中国唯一的君臣同祀的庙宇。只是因为诸葛亮在蜀汉(今四川地区)的民间形象极佳,民间一般简称这里为武侯祠。在景区讲解员的细心解说下,本已熟悉三国历史的我,再一次神游1800年前的三国场景,细细品味诸葛亮这位千古难得、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同时,再次回顾刘备与诸葛亮这对千古难得的君臣,感悟这两位英雄豪杰1800年前的“新营销”。

诸葛亮,琅琊人(181年~234年),是中国社会家喻户晓的传奇历史人物。以历史看,诸葛亮是一位难得的政治家,自27岁坐卧隆中,被刘备三顾茅庐请出之后,在群雄并起的战乱年代,以独到的眼光建议刘备暂时离开群雄逐鹿的中原,先取荆州为家,再取益州成三足鼎立之势,继而图取中原,一步一步帮助刘备从四处漂泊、没有根据地,到三分天下,建立起自己的基业。由于诸葛亮出色的政治谋略,再加上罗贯中在《三国演义》对他推崇,而使许多未见正史记载的神话与民间传说,都自动加诸于诸葛亮身上,从借东风到八阵图,到空城计再到木牛流马,使诸葛亮的民间形象,由政治家更成为神机妙算的“神人”,武侯祠也被世人供奉。刘备也不遑多让,原本为一卖草席的落拓青年,处乱世而胸怀大志,在桃园三结义关羽、张飞之后,开始了他的帝王创业之旅,其所建立的蜀汉政权,虽然最后没有一统天下,但其创业的过程,实与刘邦与朱元璋相似,同为中国少有的平民皇帝。更难能可贵的是,三国鼎立的时代,其实蜀汉政权国土最小、人口最少、政权最短,但多数民众却把蜀汉定位为正统,而把国土最大、人口最多的魏国,视同篡汉的叛逆。若以营销策略来看,刘备的营销策略显然高于曹魏,而有较高的民间品牌形象。

细看刘备、诸葛亮这对君臣,其实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效法之处。除了众所周知的刘备礼贤下士、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以及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全力付出辅佐刘备、刘禅两代之外,刘备在入川之前与庞统的一段对话,似乎阐述了另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值得分享学习。

当刘备听从诸葛亮建议,准备进取益州时,不免在道德与利益之间挣扎。庞统不断进言,说服刘备从现实考虑,进攻益州,以取得三分天下的资本。而刘备的回答,其实正是“对比营销”的新营销方式。刘备回答庞统说:“目前和我势不两立的是曹操,所以曹操对下属严厉,我就对下属宽厚;曹操对人民凶暴,我就对人民仁慈;曹操处事诡诈,我就处事忠信。凡事和曹操相反,就有机会成功。”刘备的“事事与曹操相反”,其实就是现今营销策略中,针对主要竞争对手的策略,实施差异化的“对比营销”,来凸显自己的品牌特色,再进一步建立自己的品牌高度。

一百年前的画家毕加索,刻意将自己的绘画风格由当时的“绘画就是要像”,改变为截然不同的抽象画风,形成了“绘画令人难以看懂”的绘画风格,由此奠定了自己独步全球的抽象画大师的地位。而知名搜寻引擎谷歌,相较于Yahoo在首页提供数以百计的服务项目,

而只推出单项搜索服务,同样以极端的差异化,通过“对比营销”突出属于自己的品牌特色与高度。同样,相较于微软正式与专业的形象,苹果确立的“创新与有趣”定位,同样是与市场领导者形成极端差异,突出属于自己品牌特色的“对比营销”。

营销规划犹如习字练画,须经过“守、破、立”三个过程。初期我们不免师法领导者的成功案例,学习成功者的策略、规划,进而尝试做更多的突破,甚至挑战领导者的游戏规则,最后就可以突破所有限制,形成自己的风格与策略。“对比营销”可以说是在“守、破、立”之后,取得成功的新营销方式。

营销策略千变万化,但正如小平同志所说“黑猫白猫,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只要能取得最好的营销效果,创造佳绩,都是成功的新营销!

反其道而行之篇八
《反其道而行之漫话反证法》

反其道而行之——漫话反证法

3个古希腊哲学家,由于争论和天气炎热感到疲倦了,于是在花园里一棵大树下躺下来休息一会儿,结果都睡着了.这时一个爱开玩笑的人用炭涂黑了他们的前额.三个人醒来以后,彼此看了看,都笑了起来.但这并没有引起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的担心,因为每个人都以为是其他两人在互相取笑.其中有一个人突然不笑了,因为他发觉自己的前额也给涂黑了.他是怎样觉察到的呢?你能想出来吗?

为了方便用甲、乙、丙代表这三个哲学家,并不妨设甲已经发觉自己的脸给涂黑了.那么甲这样想,“我们三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的脸没被涂黑.如果我的脸没给涂黑,那么乙能看到(当然对于丙也是一样),乙既然看到了我的脸没给涂黑,同时他又认为他的脸也没给涂黑,那么乙就应该对丙的发笑而感到奇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甲、乙的脸都是干净的),丙是没有可笑的理由了.然而现在的事实是乙对丙的发笑并不感到奇怪,可见乙是在认为丙在笑我.由此可知,我的脸也给涂黑了”.

这里应着重指出的是,甲并没有直接看到自己的脸是否给涂黑了,他是根据乙、丙两人的表情进行分析、思考,而说明了自己的脸给涂黑了.因此,这是一种间接的证明方法.

仔细分析甲的思考过程,不难看出它分4个步骤:

1.假设自己的脸没被涂黑;

2.根据这个假设进行推理,推得一个与乙对丙的笑不感到奇怪的这个事实相矛盾的结果——乙应对丙的笑感到奇怪;

3.根据这个矛盾,说明原来假设自己的脸没涂黑是错误的.

为什么根据这个矛盾就可以断定原来的假设错了呢?原来在人们的思维中,有这样一个规律:在同一时间内,对于同一个对象的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可能都是对的,无论如何至少有一种是错误的.例如,一个说今天是星期一,另一个说今天是星期二,显然这两个说法不可能都对,至少有一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对同一天来说,不可能是星期一、又是星期二.这个规律在逻辑学上叫矛盾律.甲现在就是利用了矛盾律思考对于丙的笑这同一件事,一个是不感到奇怪,一个说应感到奇怪.那么它们两个之中至少有一个是错误的,而乙不感到奇怪这是事实,是真的,因此另一个“应该感到奇怪”便一定错了.而这个错误是由于假设自己的脸没涂黑而推得的,于是我们断定原来的假设错了.

4.根据原来的假设脸没被涂黑是错误的,便可做出没被涂黑的反面——涂黑了是对的结论.

那么为什么没被涂黑是错误的,它的反面涂黑了就一定正确呢?这是因为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还要遵守这样一个规律:在同一讨论过程中,对某个问题的两种互相否定的判断中,必然是一个是真的.比如,放在你面前的那支铅笔,它不是“红的”,就是“非红的”,绝不会有第三种可能出现.这个规律在逻辑学上叫做排中律.于是,甲最后根据排中律想,既然脸没被涂黑是错误的,那么它的反面——脸被涂黑了就一定正确.

简单地说,甲是通过说明脸被涂黑了的反面——没被涂黑是错误的,从而觉察了自己的脸被涂黑了.

像这样,为了说明某一结论是正确的,但不从正面直接说明,而是通过说明它的反面是错误的,从而断定它本身是正确的方法,就叫做“反证法”.

现在,我们把它变成数学上的叙述.

要证明某一结论A是正确的,但不直接证明,而是先去证明A的反面(非

A)是错误的,从而断定A是正确的,它的步骤如下:

1.把要证明的结论A否定(也就是假定结论A的反面——非A是正确的);

2.根据这个假设和其他已知条件进行正确的推理,直到推得一个与已知的事实相矛盾的结果为止;

3.由矛盾说明“假设A的反面正确”是错误的;

4.根据排中律指出,原来要证明的结论A是对的.

用反证法证题,关键是设法导出矛盾,如何导出矛盾呢?

与已知定义、公式、定理、公理矛盾

例1求证:2不是有理数。

p证明 假设2是有理数,那么它可以表示成既约分数的形式,这里的pq

p和q都是正整数,而且是互质的,则2=, q

即 p2=2q2„„„„„„„„„„„„„„„„„„(1)

因此p2是一个偶数,那么p也必然是一个偶数,

不妨设p=2k(k是整数),把它代入(1)式,得

(2k)2=2q2,

∴ q2=2k2.

因此q2也是一个偶数,那么q也必是一个偶数.由于P,Q都是偶数,则

p它们有公约数2,可是又知是既约分数,这样便得出了既约分数有公约数q

2的结论,这与既约分数的定义矛盾. 矛盾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假设2是一个有理数造成的,因此2不是有理数.

例2 求证:在凸多边形的所有内角中,锐角的个数不多于3个.

证明 假设锐角多于3个,即至少有4个为锐角,则外角至少有4个是钝角,它们的和大于90°×4= 360°,这与“多边形的外角和等于360°”这一定理相矛盾.

矛盾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假设在凸多边形的所有内角中,锐角的个数多于3个造成的,因此凸多边形内角中,锐角的个数不多于3个.

与己知条件矛盾

例3 已知:直线a是直线c的垂线,直线b是直线c的斜线.

求证:a与b必相交.

证明 假设a与b不相交,则

a∥b,

∴ ∠1=∠2.

∵ b是c的斜线,

∴ ∠2≠90°.

∴ ∠1≠90°.

∴ a不是c的垂线.

这与已知条件中a是c的垂线矛盾.

矛盾的产生是由于假设a与b不相交造成的,所以a与b必相交.

例4 若a≠0,则关于x的方程:ax+ b=0的解是唯一的.

证明 ∵a≠0,

假设ax+b=0(a≠0)的解不是唯一的,不妨设x1、x2都是ax+b=0

(a≠0)的解.这里x1≠x2,则

ax1+b=0, (1)

ax2+b=0. (2)

(1)-(2),得

a(x1-x2)=0.

∵ x1≠x2

∴ a=0.

这与已知条件中的a≠0矛盾.

矛盾的产生是由于假设ax+b=0(a≠0)的解不是唯一造成的,因此关于x的方程ax+b=0(a≠0)的解是唯一的.

与假设矛盾

例5 试证: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证明 假设质数只有n个:p1,p2,„,pn.

取正数N=p1·p2„„pn+1,那么N不能被p1,p2,„„,pn中的任意一个整除,因为它们中任意一个去除N,余数均为1.因此,或者N本身就是质数(显然N个等于p1,p2,„„,pn中任意一个),或者N还含有除n个质数p1,p2,„„,pn以外的质因数p,这都与质数仅有n个的假设矛盾.

矛盾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假设质数只有n个造成的,故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自相矛盾

例6 若p1p2=2(q1+q2),试证:方程x2+p1x+q1=0与x2+p2x+q2=0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数根.

证明 假设两个方程都没有实数根,则

Δ1<0,Δ2<0,

∴ Δ1+Δ2<0„„„„„„„„„„„„„„„(1)

另一方面,

Δ1+Δ2=p12-4q1+ p22-4q2

=p12+p22-4(q1+q2)

=p12+p22-2p1p2

(∵ p1p2=2(q1+q2))

=(p1-p2)2≥0„„„„„„„„„„(2)

(1)与(2)自相矛盾.

矛盾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假设两个方程都没有实数根造成的,故方程 x2+p1x+q1=0与x2+p2x+q2=0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根.

由以上例题也可以看出,反证法适宜于下列情形:命题结论涉及无限的;结论涉及“至少”、“至多”的;结论涉及唯一性的;命题结论以否定形式出现的;另外直接证明有困难,而结论的反面较易利用的,也可尝试用反证法.

初学反证法,会有“形反实正”的情形发生.也就是说,第一步假设虽然写下来了,但是后文中都没有用到,而是利用原来的已知条件往下推,所以实质上是直接证法.

例7 求证:a2+b2≥2ab.

错证 假设a2+b2<2ab,则由

(a-b)2≥0,

得a2-2ab+b2≥0,

∴a2+b2≥2ab„„„„„„„„„„„„„„„(1)

这与假设矛盾,矛盾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假设a2+b2<2ab造成的,故原题得证.

不难看出,(1)式就是欲证的结论.得到(1)式,命题已经得证.“假设”、“引出矛盾”全是多余的.

初学反证法还应注意,如果结论的反面不只一种情形,那么要将各个反面情形一一驳倒,才能肯定原命题正确.

例8 平面上有一点P及△ABC,若PB+ PC> AB+ AC,求证:点 P在△ABC外部.

证明 假设点P不在△ABC外部,则有如下几种可能.

若点P在BC边上,由 PB+PC=BC<AB+AC,与已知矛盾,故 P点不可能在BC边上;

若点P在AC(或AB)边上(不包括端点),则

PB<AB+AP„„„„„„„„„„„„„„„(1)

PC=AC-AP„„„„„„„„„„„„„„„„(2)

(1)+(2),有

PB+PC<AB+AC,

与假设矛盾,故点P不可能在AC(或AB)边上;

若点P与A点重合,显然PB+PC=AB+AC,与已知矛盾,故点P不可能与A点重合.

若点P在△ABC内,延长BP交AC于D,则

AB+AD>BP+PD„„„„„„„„„„„„(3)

PD+DC>PC„„„„„„„„„„„„„„„(4)

(3)+(4),得

AB+AD+PD+DC>BP+PD+PC,

即AB+AC>BP+PC,

与已知矛盾,故P点不在△ABC内.

由此可知,P点必在△ABC外.

作为本文的结束,我们再举一个有趣的例子.

1589年,25岁的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为了推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不同重量的物体从高空下落的速度与其重量成正比”的错误论断,他除了拿两个重量不同的铁球登上比萨斜塔,当众做实验来说明外,还使用反证法来加以证明:

假设亚里士多德的断言是正确的,设物体A比物体B重得多,则A应比B先落地.现在把A与B捆在一起成为物体(A+B).一方面,由于(A+B)比A重,它应比A先落地;另一方面,由于A比B落得快,A、B捆在一起时,B应减慢A的下落速度,所以(A+B)又应比A后落地,这样便得到了自相矛盾的结论:(A+B)既应比A先落地,又应比A后落地.这个矛盾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断言,因此,这个断言是错误的.

当然,伽利略的论点和他在比萨斜塔上的实验在科学史上永远闪烁着不

反其道而行之篇九
《反其道而行之——数学思维的另一种类》

反其道而行之篇十
《反其道而行之——逆向教文言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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