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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5-01    阅读: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篇一:《安全保卫部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部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安全保卫部有一个和谐、通畅、高效的沟通渠道,提升各保

安人员的业务水平,达到信息共享,统一目标,团结协作。

二、 适应部门:安全保卫部

三、 会议类别:

部门会议;所有保安员参加。

班组会议;所属组员参加。

四、 管理规定:

a) 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会场。

b) 每次会议要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名,不能代签,代签者处罚50元/次。 c) 会议不能迟到,迟到者,处罚50元/次。

d) 因紧急事情或因病不能参加会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主管、班长)告假。

e) 每次会议未提前告假或未经主持人员获批而缺席者,按扩工一天处罚。 f) 在会议进行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主管、班长)许可,不能随意发言。 g) 会议中,各人员手机一律调为静音,铃声响1次罚款10元。

h) 会议中不许随意接听电话,必要时,接听时间不超过8秒钟(特殊情况除外),告知对方“会后联系”。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i) 违反例会制度者,须缴付现金到行政部。

j) 缴罚之款项,作为安全保卫部工作拓展活动经费之用。

k)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安全保卫部。

安全保卫部

2013年5月12日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篇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3 内容与要求

3.1 本集团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 集团每季、所属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本季(月)安全生产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季(月)工作计划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等。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臵、落实)。

3.2.5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3 对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情况。(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和相关安全消防培训的具体情况; 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

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违纪处罚等

3.8 对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施审批。

3.9其他安全消防工作内容。

4.考核 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考核制度》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从业人员,在经营生产工作中涉及到所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火情、一般设备设施和一定财产损失等以上事故的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和处罚;对事故的责任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由集团安委会依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集团总经理决定。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等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上报集团审核、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需要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分为:

3.1 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3.1.1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3.1.2 次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非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2 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3.2.1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负责任,违规违制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

3.2.2 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事故或损失负管理责任或非主要责任的人员。(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4、事故或损失责任追究依据、标准及处罚标准。

4.1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4.1.1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集团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臵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4.1.2 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4.1.3 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臵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

4.1.4 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或看见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4.1.5 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4.1.6 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4.1.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领导和相关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4.1.8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4.1.9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4.1.10 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要求和规定予以改进的。

4.1.11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酿成事故和损失的行为和作业。

4.2 事故或损失标准。

4.2.1 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1万元(不含);未造成轻伤伤害和火灾的。

4.2.2 一般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含);轻伤1人,或者微伤2-3人(含)。

4.2.3 较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重伤1人,或者轻伤3-5人(不含)。(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4.2.4 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死亡1~2人,或者重伤3-5人(不含)。

4.2.5 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5人及以上;

4.3 处罚标准:

4.3.1 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次要领导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教育,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4.3.2 一般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3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及警告、记过处分和专业安全培训教育,并处以50-15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和安全管理教育,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4.3.3 造成较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100-1000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50-200元罚款

4.3.4 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3000

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并处以200-5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100-300元罚款。

4.3.5 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辞退处理,并处以1-3万元罚款;对次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0-1万元罚款。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辞退,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次要责任者给予撤职、辞退,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4 本制度4.2.和4.3规定中的标准,系集团自定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奖罚分明,从而使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规定。

1.3外包工程项目及施工单位和人员,除特殊规定外,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并参照此规定执行。

2.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年终总评表彰和奖励的办法。

2.1.1 总评获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额度依据现况确定。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2.1.2 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另行确定。

2.1.3 连续三年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的,给予表彰和重奖。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篇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 公司安全科办公室主任或安全科组长委派人员主持公司级会议。 2 安全科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 各部门、班组(车间)负责本部门、班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 各班组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三、 控制程序

第一条、 会议分类

1 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科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 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部门、班组(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车间)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 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二条、 会议内容

1 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 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车间)前期安全工

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车间)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 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条、 会议要求

1 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 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 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 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 公司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车间)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车间)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 会议主持人由主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级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车间)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 安全科、各部门、班组(车间)及各班组应作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安全保卫制度会议 篇四:《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篇一: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xx年保卫科工作要以江泽民“十六字”综治方针为指导思想,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师生员工利益不受侵犯,为学校的教学、生活、工作、科研等工作保驾护航。

一、统一认识,强化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只有打造一流队伍,才能创造一流业绩。在新的一年里,保卫科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知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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